第九章关税案例
国际物流学--关税案例
例如,一家钢铁企业,需要进口100万吨铁矿石,可供选择的进货渠道中有两家:一是澳大利亚,一是加拿大。
澳大利亚的铁矿石品位较高,价格为20美元一吨,运费60万美元;加拿大的铁矿石品位较低,价格为19美元一吨,但运杂项费用高达240万美元,暂不考虑其他条件,到底应该选择哪一个国家进口铁矿石呢?计算如下:澳大利亚铁矿石完税价格=20×100+60=2060(万美元)加拿大铁矿石完税价格=19×100+240=2140(万美元)经过计算应该选择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
如果按20%征收进口关税的话,至少可以节税16万美元。
我国某进出口公司2002年5月份从国外进口了一批货物,该批货物的价格为100000美元,运抵我国口岸起卸前发生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折合人民币26000元。
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为1:8.25。
关税税率为25%。
该公司应如何计算进口货物应纳的关税?应纳税额=(100000×8.25+26000)×25% =212750(元)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2002年6月出口一批货物到美国。
该批货物贸易合同的结汇价为人民币300 000元。
出口关税税率为20%。
该公司应如何计算出口货物应纳的出口关税?应纳税额=300000÷(1+20%)×20%=50000(元)某公司从德国进口钢铁盘条100000千克,其成交价格为CIF天津新港125 000美元,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外汇牌价:100美元=847.26人民币元(买入价)100美元=857.18人民币元(卖出价)税款计算如下:(1)审核申报价格,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确定税率:钢铁盘条归入税号7310,进口关税税率为15%。
(2)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的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外汇买卖中间价100美元=(847.26+857.18)÷2=852.22人民币元即1美元=8.5222人民币元完税价格=125000×8.5222=1065275人民币元(3)计算关税税款即:1065275元人民币×15%=159791.25人民币元(二)FOB和CFR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在计算税款时应先把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折算成CIF价,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计算税款举例如下:我国从国外进口一批中厚钢板共计200,000公斤,成交价格为FOB伦敦2.5英镑/公斤,已知单位运费为0.1英镑,保险费率为0.25%,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外汇牌价:1英镑=11.2683人民币元(买入价)1英镑=11.8857人民币元(卖出价)(1)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的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案例分析-关税】关税收取的条件算法
【案例分析-关税】关税收取的条件算法
【案例简介】
比如你购买了一台电动剃须刀,实际商品价格1300元,《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规定了电动剃须刀的完税价格是200元,那么你的税额就是按照200
来计算的,和你实际支付的1300元没有关系。
【案例分析】
进口关税税率: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规定,电动剃须刀税率是20%。
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应交进口关税税额,也就是200×20%,咱们应该交纳40元关税,但是40元没有超过50元的免征税,所以就算被抽到检查,咱也不用交税,如果你一个包裹有二台电动剃须刀,你就要交80元的税了,所以一个包裹一台电动剃须刀是不会被税的。
【温馨提示】
什么情况下会被要求交税呢?
来看看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第一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
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大多数人都会错误的理解50元的概念,都会认为只要买50元的东西就要交税,包括我本人也这样理解过,其实这里的50元不是商品价值超过50元,而是你应交进口税税额在50元以下可以免税,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应缴税额是50块以下,海关就不会收取你的关税,如果你的包裹应缴税超过50元,你就要交税了。
如果被税了应该就按规定交税,毕竟交税是公民的义务。
关税法律制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贸易日益频繁,关税法律制度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采取走私等非法手段逃避关税,给国家财政造成了巨大损失。
本文将以某进出口公司涉嫌走私案为例,对关税法律制度进行解析。
二、案例介绍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进出口业务。
2017年,该公司涉嫌走私案被我国海关总署查处。
经调查,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7年间,通过虚构合同、虚假申报、伪报货值等手段,逃避关税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1)虚构合同:该公司在与外商签订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实际交易情况,虚构交易价格,以达到降低关税的目的。
(2)虚假申报:该公司在向海关申报时,故意隐瞒货物的真实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造成虚假申报。
(3)伪报货值:该公司在申报货值时,故意压低货值,减少应缴关税。
2. 法律依据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进出口货物,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缴纳关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由海关依法追缴应当缴纳的税款,并处以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税收,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案例分析结论1. 该公司涉嫌走私,违反了《海关法》和《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走私罪。
2. 该公司虚构合同、虚假申报、伪报货值等行为,给国家税收造成了严重损失,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3. 海关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维护了国家税收秩序。
五、启示与建议1. 企业应加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会计实务:关税纳税筹划案例——利用保税制度筹划
关税纳税筹划案例——利用保税制度筹划保税制度是对保税货物加以监管的一种制度,是关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税制度可以简化手续,便利通关,有利于促进对外加工、装配贸易等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保税货物是指经过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保税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税款,不能擅自出售;未经海关许可,也不能擅自开拆、提取、支付、发运、改装、转让或者变更标记。
目前,我国的保税制度包括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和保税区等制度。
保税制度的运行是一个包含众多环节的过程。
假设进口货物最终将复运出境,那么基本环节就是进口和出口。
在这两个环节中,公司都必须向海关报关,在该公司填写的报关表中有单耗计量单位一栏,所谓单耗计量单位,即生产一个单位成品耗费几个单位原料,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是度量衡单位/自然单位,如吨/块、米/套等;一种是自然单位/自然单位,如件/套、匹/件等;还有一种是度量衡单位/度量衡单位,如吨/立方米等。
例如,某生产出口产品的家具生产公司,2000年5月从加拿大进口一批木材,并向当地海关申请保税,该公司报关表上填写的单耗计量单位为:280块/套,即做成一套家具需耗用280块木材。
在加工过程中,该公司引进先进设备,做成一套家具只需耗用200块木材。
家具生产出来以后,公司将成品复运出口,完成了一个保税过程。
假设公司进口木材10万块,每块价格120元,海关关税税率为50%,则其节税成果为:(100000-100000÷280×200)×120×50%=1714285.8(元)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老会计经验】关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利用关税的完税价格进行
【老会计经验】关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利用关税的完税价格进行【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关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利用关税的完税价格进行关税是对外贸易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税种。
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观察,关税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税种,税负弹性较小。
在税目、税基、税率以及减免税优惠等方面都是规定的相当详细、具体,不像所得税那样有那么大的伸缩余地。
关税弹性较大的是完税价的确定。
关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从量计征;二是从价计征,另外还有些物品采取从量和从价混合计征的办法。
从量计征适用的范围窄,从价计征适用的范围宽。
凡是适用从价计征的物品,完税价就是它的税基。
因此在同一税率下,完税价如果高税负则重,如果低税负则轻,所以征纳双方对关税价格都极为关注。
政府还以海关价格作为对外贸易统计的价格依据,海关作价制度的主要内容是确立完税价格准则及价格基础。
例如:以到岸价格,离岸价格,出口价格,审定价格等作为价格依据,和以规定的价格依据与一些价格因素组成的价格标准为价格依据。
有些国家在税率被国际协定约束而不能随意变动的情况下,设法在完税价格上作文章,这样税率即使不变,课税额可以增加。
关税的完税价格的筹划。
在关税和所得税是由两个不同机构征管的国家,如果两个不同征管机构之间各行其事的话,就给纳税人提供了“节税”的空间。
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以高报低”。
应税所得“高进低出”,即进货报高价,虚增成本;销货报低价,少列收入。
也就是说,同是一种商品,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关税课征范围,适用税率也不尽相同。
对于那些不属于课征关税的商品品目,如收入来源国所得税率低于居住国,高进低出的结果对纳税人肯定有。
《纳税实务》全册电子教案完整版课程教学设计
《纳税实务》第一章:税收概述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税收的定义、特征和功能。
2. 让学生掌握税收的基本分类和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3. 让学生了解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二、教学内容:1. 税收的定义与特征2. 税收的功能3. 税收的基本分类4. 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5. 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税收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2. 教学难点:税收的分类和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税收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2. 案例分析法:分析税收分类和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五、教学过程:1. 导入:简要介绍税收的概念,引发学生对税收的思考。
2. 讲解:详细讲解税收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3. 案例分析:分析税收分类和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4. 互动环节:学生提问,教师解答。
5. 总结:概括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布置课后作业。
《纳税实务》第二章:增值税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增值税的定义、特征和作用。
2. 让学生掌握增值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3. 让学生了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二、教学内容:1. 增值税的定义与特征2. 增值税的税率3.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4.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增值税的定义、特征、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以及优惠政策。
2. 教学难点: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优惠政策。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增值税的定义、特征、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五、教学过程:1. 导入:简要介绍增值税的概念,引发学生对增值税的思考。
2. 讲解:详细讲解增值税的定义、特征、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3. 案例分析:分析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4. 互动环节:学生提问,教师解答。
5. 总结:概括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布置课后作业。
报关员的出口关税计算案例
报关员的出口关税计算案例在国际贸易中,报关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处理进出口商品的报关手续,并计算关税等相关费用。
本篇文章将为您提供一个出口商品关税计算的实际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报关员的工作。
案例描述:某公司准备将一批价值500,000美元的电子产品出口至美国。
这批商品包括1000部智能手机和500台平板电脑。
作为报关员,你需要计算出口商品的关税和相关费用。
步骤一:确定商品编码根据国际贸易规则,每种商品都有一个特定的商品编码,用于标识其类别和特征。
在这个案例中,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商品编码分别为8517.12和8471.30。
正确确定商品编码是计算关税的首要步骤。
步骤二:确定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取决于商品的编码和国际贸易协定。
假设这批电子产品属于美国与出口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关税税率为零。
步骤三:计算关税金额由于这批商品属于自由贸易协定,关税税率为零,因此无需支付关税。
这意味着公司在出口过程中无需承担关税费用。
步骤四:计算其他费用除关税外,出口商品还可能需要支付其他费用,例如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作为出口利润和服务费用。
假设该公司设定出口利润率为10%,服务费用为2%。
1. 计算出口利润:500,000美元 x 10% = 50,000美元2. 计算服务费用:500,000美元 x 2% = 10,000美元步骤五:总费用计算将关税和其他费用相加,计算出该批商品的总费用。
1. 关税:0美元2. 出口利润:50,000美元3. 服务费用:10,000美元总费用 = 0美元 + 50,000美元 + 10,000美元 = 60,000美元结论:根据以上计算,某公司出口总价值500,000美元的电子产品到美国时,无需支付关税。
但是,公司需要支付出口利润和服务费用,共计60,000美元。
通过这个出口关税计算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作为报关员的重要性。
他们需要准确判断商品编码,并根据国际贸易协定计算关税和其他相关费用。
关税的避税筹划案例
关税的避税筹划案例(二)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用柴油机。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与用具。
3.古旧图书。
4.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5.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和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的进口设备。
7.供残疾人使用的假肢、轮椅、矫形器等。
8.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同时,由于我国出于经济发展和对外政策的需要,除对上述进口商品减免税外,对于一些特殊地区和行业、单位、个人的进口商品实行减免关税和增值税。
如经济特区、保税区及三资企业和侨胞、台胞等等。
我国有一些专业公司经批准从事免税品销售业务。
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对外经济贸易部);晓峰公司外汇商品服务部(国防科工委);外交部供应部;中国免税品公司;中国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物资供应部;中士公司侨汇商店。
这些公司从某种角度说也提供了避税的机会。
进口商品时的消费税避税筹划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消费税。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通过《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可以看到消费税最高可达45%的分类分项差别税率,决定了其在企业的避税筹划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进口货物消费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费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因而。
只要对完税价格进行筹划,减小分子,就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另外,根据税法规定,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应按适用税率中最高税率征税。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进口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进口消费品的进口额或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进口消费品的进口额或销售数量,未能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2.纳税人应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征税。
4中央:关税纳税筹划案例
【案例一】国家为了对有发展前途的产业或者与国民经济有紧密关系而需要扶持的产业进行鼓励,在进口环节往往会制定一些鼓励政策;对于其他行业的进口设备,国家也会针对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进行调节。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企业从事进口设备,可能就会遇到利用不同的政策而筹划进口环节的各项税费的可能。
振昌科技实业公司是一家技术创新型企业,与国际上多家公司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了满足从事国际贸易的需要,2011年3月12日,从德国进口宝马新760Li型小轿车1部自用,报关进口时,海关审定的计税价为1250000元(含随同报关的车辆零部件50000元)。
依照现行关税的有关规定,进口小轿车整车的税率相对较高,而进口零部件的税率则较低。
根据我国加入WTO的相关协议,从2006年1月1日起进口汽车整车的关税税率为28%(后来的关税税率会随着需要而不断调整,这里为了分析简便起见,仍然按28%来分析),进口零部件的关税税率为10%。
结合具体业务,我们可利用含随同报关的车辆零部件进行筹划,即,这里存在两个操作可能:其一,振昌科技实业公司将自用车辆按海关审定的计税价1250000元申报;其二,将轿车的零部件50000元与整车分开单独报关进口。
根据海关总署等四部委制定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规定,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有三条标准:其一,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组装汽车的;其二,在《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认定范围内,包括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成(系统)(含)以上装车的;进口除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他5个总成(系统)(含)以上装车的;其三,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
凡构成整车特征的,按整车适用税率征税;不构成整车特征的,按零部件适用税率计征关税。
CASE1,振昌科技实业公司将车辆和零部件打包按海关审定的计税价1250000元申请报关。
关税制度案例分析(1)
关税制度案例分析案例二:M品牌汽车的生产者(跨国)B公司与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负责经销M品牌汽车的全资子公司I签订合同,进口M品牌汽车。
合同规定,M品牌汽车的CIF价格中不包括M品牌汽车售后服务的费用,其在我国境内的售后服务由I承担。
I按照B的要求从进口后的境内销售价格中按一定比例计提维修费存入保修费专门账户。
最终用户需要保修时,由M品牌的4S店或指定维修店负责。
保修后,4S店或指定维修店将保修情况录入M品牌的保修计算机系统,并向I追索维修费用。
I的售后服务人员对保修系统记录的保修情况进行审核,认为符合保修范围的,从保修费专门账户中向4S店或指定维修店支付;同时,I通过保修系统向B提交保修项目。
经B审核认为符合保修条件的,结案处理;认为不符合保修条件的,I向4S店或指定维修店追回款项。
I 的报告称,保修费专门账户中资金将一直滚动结付,不会作为I的利润。
目前,计提的保修费用金额与实际保修费用金额大体相抵。
问题:海关对该品牌进口汽车的售后服务费用是否应计入该汽车的海关价格?为什么?分析:1、关于《WTO估价协定》中关于实付应付价格的问题。
在《WTO估价协定》第1条的注释关于“买方自负责任所从事的活动”的规定中,实际上包含了一个重要的限定性条件即“买方自负责任”,只有符合买方处于自身利益考虑的限定性条件下买方自行从事的活动才能不计入完税价格。
那么B公司将汽车保修责任由其总部转移给其在华设立的全资子公司I,是其出于财务角度作出的决定,是母公司强行加给其子公司的责任,不属于“买方自负责任”或“买方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自行从事的活动,所以应当将保修费用计入进口汽车的完税价格。
2、关于保修费用与特殊经济关系影响成交价格的问题。
特殊经济关系对成交价格的影响并不仅限于价格的直接减让,而是涉及进口货物价格构成的各个方面。
因此,即使不能将保修费作为成交价格调整项计入完税价格,也应考察此种贸易安排和定价策略是否受到特殊经济关系的影响,是否符合汽车行业的正常定价惯例,以及B公司的中国子公司I的毛利率是否超出正常水平。
第九章非关税措施案例
第一节 关税概述 第二节 关税的种类 第三节 关税的征收 第四节 关税水平与保护程度
国际贸易>>第七章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及其要素 二、关税与其它国家税收的比较 三、关税的作用
国际贸易>>第七章>>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及其要素
(一)定义
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 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进出口商所征收的一 种税。
受限制小,不在《海关税则》中 针对性、灵活性强
国际贸易>>第七章>>第二节 关税的种类
三、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一)进口附加税(特别关税)
3.目的
应付国际收支危机,解决国际收支逆差,维
持进出口平衡;防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对某个贸
易伙伴国实行歧视或报复政策等。
国际贸易>>第七章>>第二节 关税的种类
第二节 关税的种类
一、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的流向分类 二、按照征收关税的目的分类 三、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国际贸易>>第七章>>第二节 关税的种类
一、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的流向分类
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一)进口税
1.定义 海关针对进口商品向本国的进口商征收的关税。
2.征收目的
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削弱其竞争力,限制进 口。
国际贸易>>第七章>>第二节 关税的种类
一、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的流向分类
3.按征收待遇分类
按 征 收 待 遇 分 类
最惠国税
国与国之间签 订有最惠国待 遇条款的贸易 协定
普通税
国际贸易课件:第9章 关税措施
1)反补贴税的调查程序和有关事项。
· 签字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发起调查,才可征收反补贴税。
· 补贴成立的三个条件①补贴存在。 · ②在本协议解释总协定第6条的意思范围内的损害。 · ③补贴的进口品与所 称损害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2)反补贴税的征收。
· 反补贴税不得超过已查明的补贴数额。 · 在出口国政府同意取消或限制补贴,不再征收反补贴税。
要组成部分。
9.1.3关税的作用
(1)、增加财政收入。 (2)、保护本国的生产和市场。 (3)、对本国的进出口贸易进行调
节。 (4)、对开展对外经济斗争和建立
友好经济关系的作用。
9.2 关税的主要种类
9.2.1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流向 分类
(一)进口税(Import Duties)
· 进口税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 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第九章 关税措施
9.1
关税的基本概述
9.2
关税的主要种类
9.3
海关税则与通关手续
9.4
关税的经济效应
9.1 关税的基本概述
9.1.1 关税的概念
· 关税 (customs Duties , Taftff) 是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基 本手段之一。
· 它是进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 商课征的一种税收。
2)补贴的主要分类。
· 可分为以下三种:
①禁止使用的补贴 (Prohibited Subsidy。
②可 申诉的补贴(Actionable Subsidy)。
③不可申诉的补贴(Non-actionable Subsidy)。
3)征收反补贴税程序。
①申诉和调查;
②举证;
WTO典型案例范文
WTO典型案例范文WTO(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国际机构,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全球贸易规则的制定与执行。
它的目标是通过打破贸易壁垒、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贸易利益来推动全球贸易的繁荣。
以下是一些WTO典型案例:1.美国对中国关税案例:自2024年开始,美国政府对中国大量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涵盖了数百亿美元的商品。
这一举措引发了中美贸易战,并对全球经济造成了负面影响。
中国政府针对美国的关税实施了报复性关税。
这起案例涉及了WTO规则中的最惠国待遇和关税减免原则,引发了外界对WTO贸易规则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的讨论。
2.巴西棉花案例:在巴西政府实施对棉花出口的补贴政策时,美国以此为理由对巴西发起WTO诉讼。
美国认为,巴西政府的补贴政策违反了WTO的贸易规则。
最终,WTO认定巴西的补贴政策违反了贸易规则,并允许美国对巴西的一些商品征收额外关税。
3.印度药品出口限制案例:印度政府曾对一些药品和药物原料的出口实施限制。
这一举措引发了包括美国和欧盟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不满,并对印度发起了WTO诉讼。
这起案例涉及到了WTO规则中的贸易限制和贸易措施的透明度原则。
WTO最终裁定印度政府的限制措施违反了相关WTO规则。
4.欧盟对基因改造食品的进口限制案例:欧盟对基因改造食品的进口限制措施一直备受争议。
美国、加拿大和阿根廷等国多次要求WTO裁决欧盟的做法是否符合WTO规则。
WTO的裁决结果认定欧盟部分对基因改造食品的进口限制违反了WTO规则,要求欧盟放宽这些限制。
这些典型案例不仅涉及到了WTO的核心原则,也反映了全球贸易中的一些争议和挑战。
WTO通过调解和裁决,帮助成员国解决了众多的贸易争端,促进了全球贸易的稳定和繁荣。
然而,WTO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在全球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贸易壁垒和保护主义思潮逐渐上升,一些国家倾向于采取双边贸易协议来避开WTO的规则。
此外,WTO的决策制定过程和决策执行能力也受到一些争议。
一些发展中国家认为,WTO制定的规则和决策并未真正考虑到他们的特殊需求和利益。
报关员的进口关税计算案例
报关员的进口关税计算案例大多数国家都设有进口关税制度,这是为了保护本国产业,调节国际贸易,以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作为一名报关员,了解进口关税的计算方法和案例对于正确申报进口货物的税费非常重要。
本文将通过一个进口关税计算案例,详细介绍报关员如何计算和申报关税。
案例信息:进口货物:1000台电视机单台电视机进口成本:100美元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20%1. 进口关税的计算进口关税的计算是根据进口货物的货值和关税税率来确定的。
在此案例中,单台电视机的进口成本是100美元,关税税率是10%。
因此,计算方法如下:关税税额 = 单台电视机进口成本 ×关税税率= 100美元 × 10%= 10美元根据此计算,关税税额为10美元。
2. 增值税的计算增值税是指将商品销售时增加的价值,按一定比例征收的税费。
在某些国家,进口货物同样需要缴纳增值税。
在此案例中,增值税税率为20%,计算方法如下:增值税税额 = 单台电视机进口成本 ×增值税税率= 100美元 × 20%= 20美元根据此计算,增值税税额为20美元。
3. 总计关税和税额将关税税额和增值税税额相加,即可得到总计关税和税额。
总计关税和税额 = 关税税额 + 增值税税额= 10美元 + 20美元= 30美元根据此计算,总计关税和税额为30美元。
4. 申报计算结果在完成关税计算后,报关员需要将计算结果正确申报给相关部门。
在此案例中,报关员需申报的关税为10美元,增值税为20美元,总计关税和税额为30美元。
总结:本文通过一个进口关税计算案例,详细介绍了报关员如何计算和申报关税。
在实际操作中,报关员还需考虑其他可能存在的关税豁免、特殊税率等因素。
因此,准确熟悉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对于报关员来说至关重要。
希望本文能对报关员和对进口关税计算感兴趣的读者提供一定的帮助。
海关关税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主要从事进出口业务,与国外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2019年,原告从国外某企业进口一批货物,货值为100万美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原告向海关申报了该批货物的关税,并缴纳了相应的税款。
然而,在货物通关过程中,海关对原告申报的关税进行了复查,认为原告申报的关税金额存在较大偏差,要求原告补缴关税及滞纳金。
原告不服海关的决定,遂向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提起复议申请,但复议机关维持了海关的原决定。
原告无奈,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原告申报的关税金额是否准确?2. 海关对原告申报的关税进行复查的程序是否合法?3. 海关要求原告补缴关税及滞纳金的决定是否合理?三、案件分析1. 原告申报的关税金额是否准确?根据我国《海关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依法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价格、数量、规格、型号、用途等,并按照海关规定缴纳关税。
本案中,原告在申报关税时,提供了合法的发票、合同等相关单证,并按照规定缴纳了关税。
但是,海关在复查过程中,发现原告申报的关税金额与实际应缴纳的关税金额存在较大偏差。
对此,原告认为,其申报的关税金额是基于合法、合规的依据,不应受到质疑。
2. 海关对原告申报的关税进行复查的程序是否合法?根据我国《海关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海关有权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抽验、复验。
本案中,海关在复查过程中,对原告申报的关税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原告补缴关税及滞纳金。
对此,原告认为,海关的复查程序不合法,理由如下:(1)海关未在规定期限内对原告申报的关税进行审查;(2)海关未依法对原告进行听证;(3)海关在复查过程中,未充分听取原告的意见。
3. 海关要求原告补缴关税及滞纳金的决定是否合理?根据我国《海关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海关在复查过程中,对进出口货物的价格、数量、规格、型号、用途等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收发货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关税的综合案例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11月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万元、相关税金10万元,卖方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18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
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
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 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 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
化妆品进口关税率为40%,进口机器设备关税率为20%,化妆品消费税率为30%,化妆品和进口机器设备增值税率为17%,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1.应缴纳关税:(1)进口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120+10+2+18=150(万元)应缴纳关税=150×40%=60(万元)(2)进口机器设备:关税完税价格=35+5=40(万元)应缴纳关税=40×20%=8(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关税合计=60+8=68(万元)2.应缴纳增值税(1)化妆品当期销项税额=[290+51.48÷(1+17%)]×17%=56.78(万元) 当期进项税额=(150+60)÷(1-30%)×17%=51(万元)应纳增值税=56.78-51=5.78(2)进口机器设备: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增值税=(40+8)×17%=8.16(万元)该企业应纳增值税合计=5.78+8.16=13.94(万元)3.应纳消费税:化妆品应纳消费税=[290++51.48÷(1+17%)] ×30%++300×30%-300×80%×30%=118.2(万元)。
关税典型例题分析
应纳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增值税税率
应纳增值税=(361200+25284) ×17%=65702.28(元) 设备进口不缴纳消费税,也不涉及城建税。 (3)内销环节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0÷ (1+17%) × 17% =72649.57(元) 应缴增值税=72649.57—65702.28=6947.29(元)
征消费税。
(3)进口环节增值税=(7000+1050) × 17%=1368.5(万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于海关填开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 日 内缴纳税款.进口环节不附征城建税。
案例3:某商场于2010年10月进口一批化妆品。该批货物 在国外的买价120万元,货物运抵我国入关前发生的运 输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分别为10万元、6万元、4万
发生,海关应该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计算
运费;按“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完税价格 =(6970+9.06) ×(1+3%o) =7000(万元) 关税=7000 × 15%=1050(万元) 进口环节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纳税人应自海关填开税款缴款书之 日起15 日内缴纳税款。 (2)由于银首饰属于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以进口环节不
通发票。(设备关税税率7%,当期汇率1:7)要求计算:
(l)计算其应纳关税;
(2)计算其进口环节增值税;
(3)内销环节应纳增值税。
(1)进口关税完税价格=成交价格+进口海运费+进口保险 费+支付的中介费 = (50000+1000+100+500) × 7=361200(元)
应缴关税=361200 ×7%=25284(元)
关税案例
1996年到 年到1998年厦门海关征收的关税、 年厦门海关征收的关税、 年到 年厦门海关征收的关税 增值税等总计只有50.88亿元,而基本 亿元, 增值税等总计只有 亿元 上是在相等的时间里, 上是在相等的时间里,厦门关区走私 偷漏的应交税款,仅被查实的就有300 偷漏的应交税款,仅被查实的就有 亿元, 亿元,是厦门海关征收关税总和的六 倍。
连续几年的疯狂走私竟然从来没有受 到过相关部门的查处,由此可见, 到过相关部门的查处,由此可见,在 对走私负有监管打击责任的各个环节 中,赖昌星所编织的关系网发挥着作 用。
涉嫌职务犯罪的150多人中,有70多人 多人中, 涉嫌职务犯罪的 多人中 多人 是厦门海关的干部, 是厦门海关的干部,这其中包括原厦 门海关关长杨前线、 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副关长接培勇以 及各个关键部门的负责人。 及各个关键部门的负责人。
厦门远华走私案
1999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收到有关 年 月 部门转来的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 部门转来的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 赖昌星等人与厦门海关等口岸管理部 门内外勾结、 门内外勾结、大肆走私的违法犯罪问 题。这封举报信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 度重视。 度重视。
1999年4月20日中央领导作出批示, 年 月 日中央领导作出批示 日中央领导作出批示, 决定以海关为主, 决定以海关为主,中央纪委组织协调 彻底查清此案。经过筹划准备之后, 彻底查清此案。经过筹划准备之后, 1999年8月18日办案人员正式进驻厦 年 月 日办案人员正式进驻厦 门,拉开厦门特大走私案查处工作的 序幕。 序幕。
1999年厦门关区的关税收入比上年增 年厦门关区的关税收入比上年增 长138%。2000年厦门市国内生产总值 。 年厦门市国内生产总值 比上年增长15.1%,地方财政收入比 比上年增长 , 上年增长23.82%. 上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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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有效保护率公式 (1 )
ej
t j aij ti j 1 aij
,可以计算得
e汽车
180 % 20% 60% 30% 120 % 10% 30% 180 % 12% 36% 3% 322 .5% 1 60% 40%
(2 ) e
二、有效保护率
1.概念 又称为实际保护率或有效关税,是指征收关税后对某类 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增值的影响或保护程度 有效保护率=[(国内加工增值-国外加工增值)/国外 加工增值]*100% 有效保护率=[(进口商品的名义关税-原料价格在最 终成品中占有的比率*进口原料名义关税)/(1-原料价格 在最终产品中占有的比率)]*100%
汽车
180 % 20% 10% 30% 30% 10% 5% 180 % 2% 9% 0.5% 421 .25% 1 60% 40%
(3)上述计算表明,降低对产品零部件的关税有 助于提高有效保护率。
2.有效保护率与最终产品名义关税的关系
当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高于原材料进口 名义关税税率时,有效保护率高于名义关税率 当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等于原材料进口 名义关税税率时,有效保护率等于名义关税率 当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小于原材料进口名义 关税税率时,有效保护率小于名义关税率,甚 至会出现负有效保护率
对给惠国的保护措施
免责条款 当受惠商品进口量增加对本国生产者造 成或即将造成重大损害时,给惠国保留 完全或部分取消关税优惠待遇的权利 预定限额 对给惠商品预先规定限额,超过限额的 进口不享受普惠制待遇
对给惠国的保护措施
竞争需要标准 对来自受惠国的某种进口商品,如超过当 年所规定的限额,或超过给惠国该种商品 当年进口总额的 50%,则取消下年度该受 惠国的该种商品的关税优惠待遇 毕业条款 对一些受惠国家(或地区),或对他们的 某些产品,当其在国际市场上显示出较强 的竞争能力时,取消其享受优惠的资格, 称其为“毕业”
二、按征收关税的目的划分 1.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
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以及科学技术发 展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100%以上的保护关税=禁止关税或禁止进口
2.财政关税(revenue duty)
具备条件: (1)征税的进口货物必须是国内不能生产或无代 用品的商品 (2)征税的进口货物在国内必须有大量消费 (3) 税率要适中或较低
三、按征税待遇分类 (一)普通关税
普通税 ——适用于未建交或未签定关税互惠的国家 最惠国税 ——签定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正常关税 对工业制成品的进口征收较高的关税;对 半制成品的进口税率次之;对原料的进口 税率最低甚至免税
(二)优惠关税 1.含义 2.目的 3.优惠程度 4.类别 (1)最惠国待遇下的关税 (2)特定优惠关税 (3)普遍优惠制下的关税
一、关税征收
关税征收,是指海关依据海关税则, 向进出口贸易商征收的税。
(一)海关税则
又称为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 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和免税商 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 组成 部分
税则号列
关税税率表 货物分类目录 税 率
1.海关税则的货物分类 (即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 (1)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CCCN) 1952年 商品分类方法:以商品自然属性为主, 结合商品的加工程度、制造阶段和商品的 最终用途来划分 21类 99章 1015项税目号 前4类(1-24章)为农畜产品 后17类(25-99章)为工业制成品 适用于海关管理
又称为抵消税或补偿税,是对于直 接或间接地接受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 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具备条件: 进口商品接受了补贴 进口商品会对进口国生产的同类产品 造成重大损害
(2)反倾销税
对于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所 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正常价格: 采用国内价格 采用第三国价格 采用构成价格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标准 完全原产品 非完全原产品——实质性变化 直接运输规则 原产地证书
《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与证明联合) 格式A》
四、按常规与临时分类 (一)法定关税 (二)附加关税 1.含义 2.目的 3.进口附加税类别 (1)反补贴税 (2)反倾销税 (3)报复关税
(1)反补贴税
性 质
无偿性
预定性
二、关税的主要特点
1、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2、税收主体和客体分别是进出口商 和进出口货物 3、可以起到调节一国进出口贸易的 作用 4、是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
三、关税的作用
(一)关税的积极作用 1、增加财政收入 2、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与发展 3、调节国内市场的供求关系,稳定物价 4、调节对外贸易收支差额,保持国际收支 平衡 5、改善国际关系 (二)关税的消极作用
从价税的特点
征收比较简单 税率明确,便于比较 税收负担比较公平 既可增加财政收入,又可起到保护作 用
【例】对自行车征收10%的从价税,意味着 每进口100美元自行车需支付关税10美元, 每进口200美元自行车需支付关税20美元。 而对进口自行车征收10美元从量税意味着海 关对每辆进口自行车征收10美元的固定关税 ,而不考虑自行车的价格水平。而征收复合 税是对进口自行车征收5%的从价税和10美 元的从量税,这将导致每进口一辆单价为 100美元的自行车须缴纳15美元关税,每进 口一辆单价为200美元的自行车须缴纳20美 元的关税。
3.惩罚关税或报复关税
惩罚关税
惩罚关税(penalty tariff)是指出口国某商品 违反了与进口国之间的协议,或者未按进口国 海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时,由进口国海关向该 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临时性的进口附加税。这 种特别关税具有惩罚或罚款性质。例如,1988 年日本半导体元件出口商因违反了与美国达成 的自动出口限制协定,被美国征收了100%的 惩罚关税。又如,若某进口商虚报成交价格, 以低价假报进口手续,一经发现,进口国海关 将对该进口商征收特别关税作为罚款。
四、关税水平 关税水平是指一个国家进口关税的平均税率 (一)简单算术平均法 (二)加权算术平均法 1.全部商品加权平均法 2.有税商品加权平均法 3.选择性商品加权平均法
第二节 关税类别
一、按征税商品的流向 • 1.进口税(import duty) 进口税税率可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 普惠制税率和特惠税率 • 2.出口税(export duty) • 3.过境税(transit duty) 重商主义时代盛极一时,目前已取消,只 收取少量的印花费、登记费、签证费和统 计费。
完税价格的价基【P228】
CIF价:进口商品完税价格的价基
FOB价:出口商品完税价格的价基 【美国、加拿大等国的进口税完税价格 以FOB价为价基】
关贸总协定第7条的规定
海关对进口商品的估价,应以进口商品 或相同商品的实际价格,而不是以国内产 品的价格或者以武断或虚构的价格,作为 计征关税的依据。 实际价格:在进口国立法确定的某一时 间和地点,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处于充分竞 争条件下,某一商品或相同商品出售或兜 售的价格
(3)普通优惠制(GSP)
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 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的、非歧视性的、 非互惠性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1968年 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
原则:普遍的、非歧视性、非互惠性 【P217】
普惠制的主要内容
对受惠国或地区的规定 对受惠产品范围的规定 对受惠产品减税幅度的规定 对给惠国的保护措施规定 对原产地的规定 普惠制的有效期
5.滑准税 6.差价税 当某种本国生产的产品国内价格高于同 类的进口商品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 品的竞争力,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 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 的关税,差价税是一种滑动关税。西欧 共同市场对农畜产品实行 7.季节税
(三)通关程序 1.申报 2.验货 3.征税 4.放行 二、关税减免 三、关税配额
海关估价协议
进口商品的成交价格 相同商品的成交价格 类似商品成交价格 倒扣法 计算价格法 合理办法
3、复合税
同时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 混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 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
4、选择税
对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订有两种税率(从量 税和从价税),在征税中选择其税额较高的一 种征税。
报关税
报复关税(retaliatory tariff)是指一国为报复他国 对本国商品、船舶、企业、投资或知识产权等方面的 不公正待遇,对从该国进口的商品所课征的进口附加 税。通常在对方取消不公正待遇时,报复关税也会相 应取消。然而,报复关税也像惩罚关税一样易引起他 国的反报复,最终导致关税战。例如,乌拉圭回合谈 判期间,美国和欧洲联盟就农产品补贴问题发生了激 烈的争执,美国提出一个“零点方案”,要求欧盟十 年内将补贴降为零,否则除了向美国农产品增加补贴 外,还要对欧盟进口商品增收200%的报复关税。欧 盟也不甘示弱,扬言反报复,双方剑拔弩张,若非最 后相互妥协,就差点葬送了这一轮谈判的成果。
(2)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
1950年 10类 63章 233组 786分组 1924个基本项目 适用于贸易统计
(3)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 1983年
按生产部门、自然属性、成分、用途、 加工程度、制造阶段等进行编制
21类 97章(其中第77章留空备用) 章以下设1241个四位数的税目和5019个六 位数的子目
第九章
关税措施
学习目标【P211】 1.了解关税的产生,掌握关税的概念和种类 2.掌握海关税则和协调制度 3.了解关税的影响 重点、难点: 1.关税的种类 2.关税的影响 3.关税的保护程度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含义及性质 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 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 海关、关境、关税属性 强制性
具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