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全套保洁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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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
经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以下简称“买方”)、
(以下简称“卖方”)和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见证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江苏省政府采购JSZC-G2010-175号江苏省中医院南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卖方的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
(2)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材料
(3)资格证明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买方、卖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三、服务名称、要求
为了进一步推进医院后勤改革,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买方决定将保洁、病区配送工勤、科室工勤三项服务实行社会化物业管理,经招投标程序,卖方中标,现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条款如下:
(一)、卖方
1、卫生保洁服务
A、完成买方规定的卫生保洁项目和任务,卫生保洁工作要求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医院卫生环境做到宾馆化,保持买方江苏省“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医疗固废垃圾收集符合买方的要求。
B、卫生保洁必须做到每日自查一次,每周检查一次(由各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每月甲、卖方共同考核一次,考核中凡属卖方保洁未达标的按标书中规定扣分标准进行扣分,买方每季度抽查一次和外单位来院检查,凡未达标的均加倍扣罚。
C、如遇保洁范围内的临时性任务、节假日加班,买方不另支付费用。
D、卖方对大理石及PVC地板定期打蜡,过道每季度一次,病房内半年一次,每周喷膜保养不少于2次,全院窗玻璃、顶栅,每月轮转擦洗一次。
A、遵守工作操作规程,按时按要求完成本科室保洁、运送工作任务。
B、服从科室管理,遵守科室规定,为科室病人服务态度和蔼,方便病人、方便医疗,能完成科室分配的临时工作。
C、每月有所在科室填写工作考核表,科室考核二次不合格卖方应及时更换人员,保证所在科室工作正常运转。
3、病区运送工勤
A、遵守工作操作规程,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标本、中西药品、单据、文书、办公及医用物资、病员陪检等运送工作,不得出现差错事故,配送标本报告单、X光片等手续齐全,资料清楚可查,配送相互交接有签字手续。
B、为科室、病员服务文明礼貌、态度和蔼,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于临床的服务理念,对病人有爱心、耐心,运送服务要体现出及时、便捷、安全、专业的特点,每月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病员配餐:
A、遵守工作操作规程,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对住院病员的订餐、送餐、发餐及餐具清洗等工作。
B、配餐过程中对病员做倒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热情服务,每月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5、人员设置
6、各岗位人员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保洁员、科室工勤、运送员、配餐员统一岗位制服。
7、卖方各项管理工作、物耗,应严格按投标书内容配置,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需要,把提高工作质量放在首位,各项消耗材料的入库和领用须有台帐、记录,买方将不定期抽查,凡发现有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
8、卖方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及劳动中发生人生安全事故等均有卖方负责。
9、卖方工资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致买方医疗设备及设施损坏造成的损失,经评估后卖方应以赔偿。
1、免费提供管理人员办公室和库房各一间,免费提供水、电使用,提供内部电话1部(外线服务由卖方按月缴费)。
2、买方应协调完成原服务单位在卖方入驻前的撤离、交接工作,使卖方能正常履行合同。
3、保洁、科室工勤二项工作内容由后勤处代表买方进行监管、考核;病区运送、病区配餐二项工作内容由护理部代表买方进行监管、考核。
4、每月20-25日由后勤处、护理部组织人员对保洁、科室工勤、病区运送、病区配餐四项工作内容,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院爱卫会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查出的问题按考核标准扣分。
5、买方每月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质量发放病员满意度调查表调查,病员综合满意度应达95%以上,低于9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0分。
(三)、物业管理费的结算
1、本合同的年物业管理费为。合同签定后一周内买方首次向卖方支付年服务费中
的1/12 (含第一个月的物管费),以后每月25日前,凭甲乙双方的考核表支付年服务费的1/12 (合同到期进行交接手续时,扣除本年度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的20%作为风险担保金)。
2、本合同期内物业费以报实价为准,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合同期内一般不予调整。除非买方增加服务区域、项目、岗位以及因国家出台提高最低工资及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买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作相应调整。调整日期从实际调整执行之日起执行。
(四)、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月日止,若双方满意,则可续签一年。
(五)、合同到期时,如买方要求更换物管单位,卖方必须支持买方此项工作,协助做好先后两家物管单位的平稳过渡和交接工作。合同结束交接顺利完成后十五天内,买方付清尾款(风险担保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服务要求
卖方提交的服务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要求,并应附有此类服务完整、详细的说明和响应情况文件。
五、本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的合同上签字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七、违约条款
(一)、卖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卖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买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卖方违约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向卖方索赔。
(二)、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的未尽事宜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柒份,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集中采购机构执一份,买方的其中两份由买方分别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和作为资金支付申请附件。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卖方(单位盖章):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