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税法Ⅰ第六章车辆购置税
第六章车辆购置税【本章内容】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概述第二节纳税人第三节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第四节税率与计税依据第五节税收优惠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征收管理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概述一、车辆购置税的概念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二、车辆购置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单一:规定车辆,不是全部车辆。
2.征收环节单一:3.征税具有特定目的:中央税,用于交通建设。
4.价外征收,不转嫁税负。
举例:欧老师2019年7月从4S店购买大众牌小汽车一辆,支付价款22.6万元(含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22.6/(1+13%)×10%=2(万元)三、车辆购置税的作用(略)第二节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教材变化】按《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一、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二、车辆购置税征税区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三、纳税人具体范围第三节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一、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车辆购置税以列举产品(车辆)为征税对象。
二、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2018年·单选题】纳税人购买下列车辆时,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是()。
A.汽车B.摩托车C.三轮农用运输车D.挂车『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三轮农用运输车,自2004年10月1日起免征车辆购置税。
【提示】注意按新法征税具体范围变化。
第四节税率与计税依据一、车辆购置税的税率:10%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计税价格(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的确定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税价格=(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提示1】新《车购税法》删除价外费用。
《税法》第十章 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
五、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一)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 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 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 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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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 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确定。
六、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四)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 合格证明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 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 发票》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正本原件;
特点
2.征收环节单一
4.征收方法单一
6.价外征收,税负不发生转嫁
二、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 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 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 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既包 括中国公民又包括外国公民。
(2) 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5) 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1) 捕捞、养殖渔船
六、车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 证中记载日期的当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 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未办理车船登记务发生时间。
2020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真题及解析
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真题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5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4月其员工因公出差取得如下票据注明本单位员工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价共计10万元;注明本单位员工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票价共计3万元;道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额共计2万元。
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万元。
A.0.83B.2.91C.0.91D.3.07【考点】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的计算【答案】B【解题思路】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0÷(1+9%)×9%+3÷(1+3%)×3%+2=2.91(万元)2.根据一般纳税人转让取得不动产的增值税管理办法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转让2018年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B.取得的不动产,包括抵债取得的不动产C.转2015年取得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销售额D.取得不动产转让收入,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考点】一般纳税人转让取得不动产的增值税规定【答案】B【解题思路】选项A: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不得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选项B: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计算车辆购置税时有什么依据
计算车辆购置税时有什么依据
问题: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回答: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的规定:车辆购置税实⾏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纳税⼈购买⾃⽤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购买应税车辆⽽⽀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新版机动车销售统⼀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对新版《机动车销售统⼀发票》票样进⾏修改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通知》(国税函[2006]1139号)明确了“不含增值税税款的车辆价格”的计算⽅法。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销售货物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主管税务机关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确定计税依据时,计算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的计算⽅法与增值税相同,即:
不含税价=(全部价款+价外费⽤)÷(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附件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第12条第(1)款修订为“境内购置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发票(不含税价栏)填写”;第(3)款修订为“⾃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式取得并⾃⽤的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发票(不含税价栏)填写”。
车辆增值、购置税的计算方法
关于车辆增值税和购置税的定义和计算方法1、增值税是是普遍征收的“流转税”。
汽车在销售时计征。
每有一次销售都会征收一次。
增值税=计税依据(即车辆除去返利的价格)×17%。
2、车辆购置税,是特定车辆征收的“财产税”。
汽车在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计征。
只征收一次。
车购税=计税依据(无税开票价,即减去17%增值税的价格)×10%。
3、计算方法算购置税是要先减掉17%的增值税,算出无税开票价(无税购车价)。
那么公式不就是=购车款/1.17用数学公式表述的时候,该公式完整表述为=购车款/(1+17%)1--即代表购车款本身!17%--代表增值税率举例无税价=购车款/(1+17%)如:以117元为例117/(1+17%)=100元购置税:100×10%=10元,即要交10元购置税购置税=发票价格÷(1+17%)×10%=发票价格÷1.17×0.1发票价格=净车价+净车价×17%=净车价×(1+17%)=净车价×1.17所以净车价=发票价÷1.17如何缴纳车辆购置税大家都知道厂家出售车辆时候,车价是包含17%(增值税率)的增值税的。
而购买车辆需交纳车辆购置附加税。
二者关系是:以不含增值税的车款做为基准,按10%交纳车辆购置附加税。
如果这个基准低于国家规定的该款车辆的征收最低标准,那以高的为基准。
可我查看我的购车发票发现,增值税率写的是17%,但增值税税额是按14.52%左右计算出来的。
而车辆购置税的基准则是按照车款的86%计算得到的。
那岂不是多收了车辆购置税呢?汽车网站上写的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公式为:车款(含增值税)/1.17×10%。
我按照这个公式计算的车辆购置税倒是和我的相符。
从这逆向推算过去,增值税款也对。
有谁知道所谓的增值税税率17%是什么概念?为何最后不是17%,而是17/117呢?所谓增值税率是指车价(不含税的价格)的17%,不是指我们看到的厂家给的销售价格的17%。
2020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税率与计税依据
2020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税率与计税依据一、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的组成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不能取得购置价格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例题单选题】某汽车制造厂将自产轿车10辆向某汽车租赁公司实行投资,将自产轿车3辆转作本企业固定资产,将自产轿车4辆奖励给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该汽车制造厂应纳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 )。
A.投资作价B.轿车售价C.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D.核定的计税价格『准确答案』B『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为计税依据。
(四)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确定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几种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1.对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底盘(车架)发生更换,其计税依据按最新核发的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例题?计算题】某公司上年购进的的一辆汽车,今年因交通事故更换底盘,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同型号新车最低计税价格为260000元。
该汽车应纳车辆购置税:『准确答案』应纳车辆购置税=260000×70%×10%=18200(元)2.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计税依据的确定方式为:计税依据=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10%)]×100%其中,规定使用年限按10年计算;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计税依据为零,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会计经验:车辆购置税实务操作
车辆购置税实务操作车辆购置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转化而来。
征收车船购置税,主要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
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收入缴入中央金库。
1.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条例》规定应当征税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这里所说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
显然,凡是购置应税车辆的工业企业都是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按照《条例》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购置的应税车辆。
这里所说的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征收范围依照《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见下表:应税车辆具体范围注释汽车各类汽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汽缸总排量不大于50cm3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两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50cm3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50cm3,空车重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电车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线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挂车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辆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0km/h 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四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 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3.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税率和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税率与计税依据一、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一)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使用统一货币单位计量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的组成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四)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确定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几种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1.对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底盘发生更换,其计税依据按最新核发的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2.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计税依据的确定方式法为:计税依据=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10%)]×100%其中,规定使用年限按10年计算;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计税依据为零,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3.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依据为已核定同类型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4.进口旧车、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计税价格。
(五)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不能取得购置价格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车辆购置税
一、车辆购置税减税免税的具体规定
一、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 “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 1600ml。 二、国产客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 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 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三、国产越野汽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 代号为“2”,“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 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 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一、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应 税车辆
二、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一)汽车:各类汽车 (二)摩托车:轻便、二轮、三轮摩托
车 (三)电车:有轨、无轨电车 (四)挂车:全挂车、半挂车 (五)农用运输车:三轮、四轮农用运 输车。
第四节 税率与 计税依据
一、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 10%。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以计税价格为计 税依据 计税价格的组成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 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 税税款)。如果价款含增值税,则需要换算。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 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 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 辆的价格确认(购置价格),不能取得购置价格 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相 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车辆购置税法
三、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特殊情形下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2.未按规定纳税车辆应补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的,应按现行政策规定 的计税价格,区分情况分别确定征税。不能提 供购车发票和有关购车证明资料的,检查地税 务机关应按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征 税;如果纳税人回落籍地后提供的购车发票金额 与支付的价外费用之和高于核定的最低计税价 格的,落籍地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对其差额计算 补税。
练习题
4【单选题】.根据车辆购置税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 对于减、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确定其最低计税价格 的方法是( )。 A.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成新度×100% B.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成新度)×100% C.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 定使用年限)]×100% D.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 定使用年限)]×100%
第十章(1)车辆购置税法
一、 二、 三、 四、 五、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税率、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是指(1)购买使用行为、(2)进口使用 行为、(3)受赠使用行为、(4)自产自用行 为、(5)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 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第五节 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二)纳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环节为使用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在办理车辆登记 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三)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 (四)纳税期限 (五)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 (1)自报核缴。 (2)集中征收缴纳。 (3)代征、代扣、代收。
汽车购置税怎么算_税费缴纳_买车一条龙
汽车购置税的计算?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分别按以下情况确定:(1)从国内市场上购买自用的车辆,计税价格是购买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计税价格是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车辆,如果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是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汽车购置税的计算是用指导价还是成交价去除以1.17车价是含税的,即包含增值税,计算购置税的时候要按照车辆的不含税价格计算,用车价/1.17就是不含税价格,大致给你算了一下,对方的报价还是合理的,不过你一定要要求对方给你提供税单等完税凭证,这样才最保险。
车辆的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税率为10 %。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其中,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基本计算方法首先换算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发票价格/(1+17%)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车辆的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税价格)乘以10%按照65000的购车价格计算的的车辆购置税约为五千五百多(北京的现行征收标准)如果征收的购置税数额为6700,按照公式推算采用的汽车销售价格约为7万8千多(厂家的指导价格)关于北京以外的地区按照6700元征税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简单分析:首先,认为应该按照车辆的实际成交价格计算车辆的购置税应纳税额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5条第6款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即实际成交价)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具体到目前的情况,近期汽车价格下跌幅度很大,65000左右的成交价格属于正常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买卖双方恶意规避税款征收,故意降低发票数额的情况,实际成交价格和开票价格是一致的,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所以税务机关不能援引上文所述法律规定对应纳税额进行核定,应该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计算车辆购置税另外:车辆购置税的实务征收基本为国税总局按照不同车辆品牌,型号制定相应的最低计税价格,实际成交价低于此最低计税价格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实际成交价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则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征税,各地税务机关在国税总局没有下达新标准通知前,是不能私自调整税收标准的,据以保持同类产品的税收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
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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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车辆购置税的特点:1、兼有财产税和行为税的性质;2、车辆购置税是价外税;3、车辆购置税是属于费改税。
一、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是: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三、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和计税公式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四、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四)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五、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 60日内申报纳税;(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4)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客车购置税征收标准
客车购置税征收标准摘要:一、客车购置税的征收背景二、客车购置税的征收标准1.计税价格的确定2.税率的应用3.减免政策三、购置税的计算实例四、注意事项正文:客车购置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一部分,对于规范汽车市场和促进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在了解客车购置税的征收标准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它的征收背景。
客车购置税的征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市场日益繁荣,为了筹集财政收入和引导汽车消费,我国政府决定对购置客车征收购置税。
此举旨在调节汽车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提高道路安全水平,同时也为政府提供财政支持用于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
接下来,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客车购置税的征收标准。
客车购置税的征收标准:1.计税价格的确定: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是指购买一辆客车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车辆本身的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装饰费等。
其中,车辆购置附加费是指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
2.税率的应用:客车购置税采用比例税率,税率根据购置车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大型客车的税率较低,小型客车的税率较高。
税率的具体数值请参考相关政策文件。
3.减免政策:为了鼓励某些特定领域的汽车消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购置税减免政策。
例如,对于新能源汽车、农村居民购买客车等,可以享受一定的购置税减免。
具体的减免政策和标准请密切关注政策公告。
了解了客车购置税的征收标准,我们来看一个计算实例。
购置税计算实例:假设购买一辆价格为10万元的客车,税率为10%,则购置税=计税价格×税率=10万元×10%=1万元。
最后,为大家提供一些购置税缴纳时的注意事项:1.缴纳购置税时,请务必携带齐全相关证件,如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身份证等。
2.按照税收法规,购置税需在车辆上牌前缴纳。
3.购置税的缴纳地点为车辆注册地的税务局。
4.缴纳购置税后,务必保留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便日后办理车辆相关手续。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客车购置税的征收标准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希望对您购车时缴纳购置税有所帮助。
纳税实务—第九章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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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车辆购置税
一、车辆购置税概述
(一) 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 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 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二) 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 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 电车,挂车,农用运输 车。
(三) 税率
车辆购置税实行统 一比例税率,税率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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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车辆购置税
一、车辆购置税概述
(四)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1.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
(1)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 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 用的车辆免税。
(3)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免税。
(2)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 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 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4)
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 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 税或者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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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车辆购置税
2.车辆购置税的退税
(三) 纳税地点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 一申报制度。纳税人在办 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表》,同时提供车主身份 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 辆合格证明及税务机关要 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的原件 和复印件。
(四) 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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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车辆购置税
四、车辆购置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置的车辆应计入企业的固定资产 成本中。企业在计算车辆购置税时,应借记 “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 交车辆购置税”账户;企业在缴纳车辆购置 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 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3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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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车船税
二、车船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正文:----------------------------------------------------------------------------------------------------------------------------------------------------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0月25日第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二00五年十一月十五日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购税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车购税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所在地征收车购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车购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第三条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一)车主身份证明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价格证明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6.21•【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车辆购置税,税收征管正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税务机关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报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编列下发最后一期《免税图册》后,废止本篇法规的第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规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二、《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的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是指原车辆所有人购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时载明价格的凭证。
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
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购置应税车辆的纳税人,应当到下列地点申报纳税:(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所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情形确定:(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8月15日 国税发[2006]123号)
机构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退货 , 需要开具红字增值
税专用发票的 。 除按现行有关规定处理外 。 还应收回核准单( 原件) 钻石 出口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
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机关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 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不纳入辅导期管理。 第六条 会员单位通过钻交所进口销往 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 。 免征国内环节增值税 , 并可通过
防伪税控。 一机多票’ 系统开具普通发票 ; 会员单位通过钻交所进 口销往国内市场的成品钻石 。 凭海
关完税凭证和核准单( 须一一对应)通过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指定的专业从事税务代理业 务的中介 ,
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证明注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依据。 三、 关于已使用未完税车辆税款征收及滞纳金问题
( ) 一 主管税务机关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除 了按照车辆购置税条例第六条规定确定计税价格征 收税款外。 还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 已使用耒完税车辆, 二) 纳税人在补办纳税申报时, 滞纳税款之日分别按以下情况确定:
征税范围 , 不征收消费税。
国家税务 总局
关 于车辆购置 税征收管 理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0 6年 8月 1 20 5日 国税发 [ 0 6 1 3号) 20 ]2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 法) 国家税务 总局 第 1 ( 5号令 , 以下简称( 征管办法) 下发 后, ) 各地在
贯彻执行中发现一些问题 。 希望总局予 以明确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
、
关于已使用未完税车辆如何办理纳税申报问题
’
( ) 一 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 , 纳税人 在主动申请补办纳税申报手续时, 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照 ( 征管办法) 的规定提供‘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或有效凭证的 , 主管税务机关应受理纳税申报 。
车辆购置税说明
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得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通报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情况。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车辆登记注册的情况。
编辑本段计算方法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权责令其补缴;纳税人拒绝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暂扣纳税人的车辆牌照。
第十五条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六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本段纳税义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具体是指: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
第十节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由来
• 2001年1月1日在我国实施,是一个新的税 种。是在原交通部门收取的车辆购置附加 费的基础上,通过“费改税”方式演变而 来。新的车辆购置税也基本保留了原车辆 购置附加费的特点。
车辆购置税的由来
• 车辆购置附加费 第一阶段(1985-1993):国务院国发[1985]50 号文发布《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自1985 年5月1日开始实施。 目的:为加快公路建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路交通日益增长的需要, 决定设置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公路建设专用的 一项资金来源。 征收环节和方式:生产厂家和海关代征 费率:国产车10% 进口车15%
车辆购置的来源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 也就不一样。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有 以下几种情况:
1、购买自用: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 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 值税)。
2、进口自用: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链接】如果进口自用的是应缴消费税的小轿车, 这个组价也是进口消费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2、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 (报关进口的当天)起60日内申报纳税;
3、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 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 内申报纳税。
(四)车辆购置税的的缴税方法:(1)自报 核销;(2)集中征收缴纳;(3)代征、 代扣、代收。
(五)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
本节内容作业:
(二)退税
1、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 注册手续的,凭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 具的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2、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回所购车辆的,凭经 销商的退货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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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案例】
赵先生刚买了一辆海马丘比特轿车,发票上的售价为53000元(不含税)。
可是9月份,王先生到当地国税局车购税征管分局缴纳车购税时,办税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不能按照其提供的购车发票计税,要按照59000元来计税。
赵先生想不通,于是来电咨询。
【分析】
关于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确定,一般而言,《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通知》(国税函[2006]1139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确定计税依据时,计算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的计算方法为,不含税价=(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这是一般情形下的计征方式,为了防止汽车销售商故意将发票价格低开,国家税务总局对每款车都规定了最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及《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5号)并据此作出明确规定为:一、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