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综合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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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改革方案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实施《专业综合改革建设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目标

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服务发展、精致育人、强化特色、争创一流”的要求,重点建设10个左右能在省内或全国高职院校同类专业中具有领先优势,在同领域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在省内乃至国内高职院校同类专业中形成较强的示范性、引领性,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就业竞争力强、创新创业能力突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建设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坚持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主动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2.强化特色。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目标,重点建设充分体现区域特色、行业特色、学校特色、高水平的重点专业,为下一步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省内一流高职院校打下基础。

3.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重点专业对专业群及学校整体发展的引领辐射作用,带动学校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和专业建设机制,强化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能力。

(二)建设任务

1.全面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行业、企业参与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的积极性。加快以发展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现代学徒制试点,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全面实施学分制、导师制和弹性学制。开展在校生学习成果评价和毕业生跟踪调查,引入第三方评价和国际专业认证,建立重点专业自我诊断与改进机制,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探索职业教育等级证书试点。

2.着力培养一流人才。切实提高生均核心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将人才培养从粗放化方式转移到精致化方式上来,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培养一大批高素质发展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3.着力打造一流师资。建设一支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德技双馨的专业教学团队。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专业带头人提升专业水平、树立行业影响力,支持专业骨干教师积累企业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加强兼职教师管理和培

训,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4.着力搭建一流平台。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培养特定行业、区域急需的人才和提高服务发展能力为导向,以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为重点,大力搭建高职教育协同创新平台、协同育人平台、技术应用中心、工程中心等,推动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科研院所及境外高水平院校等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各类教学资源的整合和科研促进教学。

5.着力产出一流成果。每个重点专业拥有若干名在全省有影响的专业带头人和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建成一批精品开放课程、精品教材、专业教学资源库等优质教学资源并实现开放共享,形成一批技术应用创新成果,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产业转型升级。

6.着力迈向省内一流。主动服务国家和黑龙江省发展战略,全面加强与国内外的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加大与高水平同类院校师生互访互换和学分互认。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人才培养标准,参与职业教育标准制订,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国际化程度。

(三)建设内容

1.广泛开展专业调研,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2.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3.制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

4.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开发。

(1)调研、论证,确认专业毕业生就业岗位群;

(2)确定岗位群工作任务;

(3)分析、归纳职业岗位群典型工作任务;

(4)分析、论证、归纳岗位群的行动领域;

(5)将行动领域转换配置为专业学习领域的课程;

(6)对学习领域课程进行难度范围的分类,构建专业学习领域的课程框架;

(7)系统设计专业学习领域课程的学习情境;

(8)系统设计基础理论学习领域课程;

(9)构建“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

5.核心课程与精品课程开发与建设。

6.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

7.校企互通、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

8.工学结合实训基地建设。

9.特色教材建设及教学资源库建设。

10.教学质量保障评价体系建设及教学管理。

11.“互惠、共赢”的校企合作建设。

(四)建设规模及分布

1.学院拟新立项建设10个左右学院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其中,按产业相关的专业分布比例约为:第一产业5%,第二产业50%,第三产业45%。

2.在此基础上,优先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大领域相关

专业。具体分布为:战略性新兴产业1个,现代农业1个,先进制造业4个,现代服务业2个,其它2个。

(五)项目管理

1.加强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的项目管理,建立开放竞争申报机制、项目责任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绩效考核,对项目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重点专业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第2年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并要求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取消立项;建设期满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为学院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项目资格。

三、建设经费

综合改革专业建设所需资金由学校、系部、合作企业共同解决。

四、申报条件

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教研室不超过1个。申报专业应为系重点发展建设的专业,建设成效良好,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相关产业、行业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大,专业设置5年以上并连续招生,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

2.申报项目的相关专业已经进入院(系)中长期专业建设规划,正在重点建设。

3.符合学校办学定位,适应区域支柱、优势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具有明显的专业特色、行业背景,与相关产业企业的合作基础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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