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窜货控制管理办法

窜货控制管理办法

窜货控制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的营销管理,保护经销商的利益,有利于市场的良性运作,明确公司坚决制止恶性窜货的决心,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窜货的界定窜货类型:1)区域内垂直窜货——不同层级经销商之间的窜货。

如:一级经销商违反合同约定,跨销售区域批发给终端零售商。

2)区域内水平窜货——同层级经销商之间的窜货。

如:利用价格差异,一级经销商跨销售区域批发给其他一级经销商。

3)跨区域窜货——跨销售辖区的窜货。

如:江苏的经销商窜货到浙江。

这里的跨销售辖区,主要是指各区域公司的责任管理辖区。

本管理办法所制定各种处罚规定主要就是针对上述类型的窜货。

总公司签订的全国性合作项目、经公司书面认可的各区域公司工程经销商跨区域运作等项目,不属于窜货范畴,公司将另行制定有关政策,由大客户管理部统一进行协调。

二、窜货处理程序受理窜货投诉或销售人员发现窜货现象后,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区域公司经理。

由各区域公司经理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主要了解以下信息:窜货时间、窜货地点、所属区域、区域业务负责人、窜货金额、货号编码、流通途径、窜货数量等信息。

取证后由区域公司经理会同调查人员界定本次窜货的性质。

属于区域内窜货,由区域公司备案,初步拟定处罚结果。

尽快联系窜货方经销商,进一步了解、证实窜货真相,听取经销商的申诉,协商处理结果。

将达成共识的处理结果形成文字,由区域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正式生效。

属于跨区域窜货,报公司市场部备案,初步拟定处罚结果。

尽快联系窜货方所属区域公司及窜货方经销商,进一步了解、证实窜货真相,听取经销商的申诉,协商处理结果。

公司市场部将达成共识的处理结果形成文字,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正式生效。

经区域公司经理或公司副总签字确认的处罚决定,由窜货方经销商所属区域公司经理将正式的窜货处罚决定送交被处罚的经销商,同时通知区域公司财务组,在经销商市场保证金或返利中扣除罚金。

被窜货方经销商由所属区域公司经理将窜货处理结果书面通报。

窜货管理方案

窜货管理方案

窜货管理方案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窜货问题逐渐凸显出来,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声誉风险。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提出了一套窜货管理方案,旨在帮助企业有效地防范和打击窜货行为,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品牌形象。

一、窜货管理概述窜货是指销售渠道中非授权经销商通过逆向渠道或其他方式购买商品,然后以低价或其他方式在未授权销售区域销售的行为。

窜货现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制定一套全面有效的窜货管理方案至关重要。

二、窜货监控措施为了及时发现和监控窜货行为,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监测系统:利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工具,建立起完善的窜货监测系统。

通过数据分析和市场调研,及时掌握窜货现象的动态,为后续打击行动提供依据。

2.定期巡回检查:组织专业团队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对销售渠道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和取缔窜货行为。

重点关注热门地区和易发窜货品种,加大对这些区域的监控力度。

3.与合作伙伴合作:与授权经销商、物流公司等合作伙伴建立紧密联系,分享窜货情报,共同制定打击行动计划。

共同参与窜货行动的合作伙伴将有助于提高打击行动的效果。

三、窜货打击措施针对窜货现象,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打击措施:1.法律手段:依法追究非授权经销商的责任,通过起诉、罚款等手段将其纳入法律监管范围。

同时,加大对窜货行为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舆论对窜货行为的谴责,形成压力。

2.物流限制:与物流公司合作,通过限制非授权经销商的物流渠道,减少其窜货的机会和空间。

采取严格的物流验收机制,杜绝窜货商品流入市场。

3.品牌保护:加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注册商标、专利等,提高窜货的成本和风险。

与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作,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品牌权益,起到震慑作用。

四、窜货预防措施除了打击窜货行为,预防窜货同样重要。

下面是几点预防措施的建议:1.完善合同:与授权经销商签订明确的销售合同,约定售后服务、价格政策等细节。

明确规定非授权销售和转售的禁止行为,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处罚措施。

销售串货管理制度范本

销售串货管理制度范本

销售串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销售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渠道和销售区域的销售管理,包括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等。

第三条公司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销售串货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销售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

第二章销售管理第四条公司对销售区域进行划分,明确各区域的销售权限和责任。

销售区域内的销售活动由该区域的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等负责。

第五条销售人员应严格遵守销售区域划分,不得跨区域销售。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跨区域销售,必须提前向公司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公司制定统一的市场零售价格,销售人员需按照公司规定价格销售产品,不得擅自降低价格或进行价格战。

第七条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的销售政策和促销活动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更改促销内容和条件。

第八条公司对销售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法律法规意识,确保销售人员遵守公司制度和法律法规。

第三章串货管理第九条销售串货是指销售人员违反销售区域划分,将产品销售给非所在区域的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等行为。

第十条公司建立销售串货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销售串货行为,均有权向公司举报。

第十一条对涉嫌销售串货的销售人员,公司将会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实存在销售串货行为的,公司将依据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销售串货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积极举报销售串货行为,经查实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销售人员,公司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窜货管理办法

窜货管理办法

谅解备忘录甲方:泉州市超盛鞋业有限公司乙方: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保护经销商的经营利益,维护贝哥品牌,杜绝冲货现象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谅解备忘录,希严格遵守。

一.授权与认可1、经甲方授权乙方为贝哥品牌在区域的总经销;乙方有权自主拓展和管理其下属经销商,并对日常管理负责,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外发展经销商。

2、具体销售区域:二.积极防范冲货的办法1.每位经销商实行的批发价一律执行公司指导价,严禁超限定范围浮动。

2.每位经销商需配备一名专职营销人员,督查巡视市场,以健全市场网络的特流管理体系。

3.经销商发往下属客户的货品必须有识别代码,必要时做暗记,切实做到一旦发生冲货有据可查。

4.经销商发货前,必须先对发展客户的综合素质、商业道德、店址、经营能力、经济实力、商誉、经营理念进行考察审核并登记报备。

5.经销商应向客户宣传冲窜货的危害性,提倡有序经营,加强与公司营销中心的联系与配合工作。

二.冲货处理办法每位经销商应充分认识冲货给我们营销体系带来的危害,应遵循市场规则,规范经营。

(一)无意冲货1.被冲货方发现冲货应马上向公司营销中心汇报,通知冲货方收回货品,冲货方应以最快速度收回货品,并向被冲货方作出解释。

否则被冲货方有权(先向公司报备)派人直接原价收购或零双购买,其收购费用及所收货品的货款,均由冲货方承担,冲货方不得异议。

2.冲货方得知冲货情况,应积极主动收回货品,追查冲货原因,并向公司及被冲货方作出书面解释和协商解决办法,如需被冲货方收购货品,事先需征得被冲货方同意,委托被冲货方收购,冲货方应承担全部收货费用及收货款。

3.冲货问题解决的同时,冲货方要认真查清楚冲货的原因,堵塞冲货的漏洞,提高防范冲货的能力,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二)有意冲货1.被冲货方通知冲货方,冲货方应在48小时内收回全部货品,公司视冲货方冲货数量、情节与事件处理态度,对冲货方处以3000元处罚(从货款中扣除)。

2.冲货方在得知冲货情况后,48小时仍不收回货品,被冲货方为维护正常市场网络秩序,在书面通报公司的同事,应设法收购冲货品,并将收货经过报告、收购费用及货款凭证寄交公司,由公司在冲货方的货款中扣除,同时公司将对冲货方实施壹万元(10000元)的罚款,由货款中扣除,严重者公司将停止供货,取消经销资格。

跨区窜货管理制度范文

跨区窜货管理制度范文

跨区窜货管理制度范文跨区窜货管理制度范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贸易自由化和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跨区域的商品流通不可避免。

然而,跨区域窜货(即销售非授权地区的商品)行为也日益频繁,给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建立一套跨区窜货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跨区窜货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相关政策,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厂商、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健康有序的市场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销售渠道和销售对象,以及跨区域窜货问题。

三、主要措施1. 建立跨区窜货监测系统企业应建立跨区窜货监测系统,通过与各地区和销售渠道的合作,采集相关数据,分析窜货现象和趋势,及时发现并应对跨区窜货行为。

2. 提高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建立健全的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以便消费者能够及时反映窜货问题,企业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举报进行核实和处理。

3.加强对供应链的管理企业应加强对供应链的管理,确保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不被窜货,对有问题的供应商要及时调整或终止合作。

4.建立跨区窜货储备库企业可根据跨区窜货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储备库,集中储存那些未经许可销售的产品,并依法处理这些产品。

5.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跨区窜货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

同时,要严厉打击跨区窜货行为,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包括重罚厂商、商家和消费者。

6.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打击力度。

7.加强国际合作在跨国跨区域窜货问题上,相关部门要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同打击跨国窜货问题,维护全球市场的健康有序。

四、责任及处罚1. 厂商责任:(1)严格控制供应链,确保产品不被窜货;(2)如发现供应商存在窜货行为,要及时调整或终止合作;(3)如被发现出售未经授权的产品,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4)若系企业内部员工参与窜货,要严肃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服装业窜货管理制度范本

服装业窜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服装市场秩序,维护公司利益和品牌形象,确保市场销售渠道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服装产品的销售、配送、仓储等相关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禁止窜货行为。

第二章窜货定义及处罚第四条窜货是指未经授权,擅自将服装产品从原销售渠道调拨至其他销售渠道或地区的行为。

第五条窜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将产品从原销售区域调拨至其他区域;2. 将产品从原销售渠道调拨至其他渠道;3. 将产品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影响其他渠道的正常销售。

第六条对窜货行为的处罚如下:1. 一经查实,对窜货责任人进行警告,并扣除当月奖金;2. 情节严重者,扣除当月工资的50%;3. 情节特别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七条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态,制定合理的销售政策。

第八条设立窜货举报热线,鼓励员工、经销商、消费者举报窜货行为。

第九条定期对销售渠道进行巡查,确保产品销售渠道的合规性。

第十条建立窜货预警机制,对疑似窜货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一条加强与经销商的沟通,提高其对窜货行为的认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公司相关部门对窜货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具体如下:1. 销售部门负责对窜货行为进行监控和查处;2. 仓储部门负责对窜货产品进行清点和处理;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窜货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市场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市场部负责修订。

第六章举报奖励第十六条为鼓励员工、经销商、消费者积极参与打击窜货行为,公司设立举报奖励制度。

第十七条举报人提供有效线索,经查实为窜货行为的,公司将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第十八条举报奖励金额由公司市场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酒公司窜货管理制度范文

酒公司窜货管理制度范文

酒公司窜货管理制度范文酒公司窜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酒公司的窜货行为,保护市场秩序,促进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酒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任何窜货活动。

第四条酒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窜货管理制度,明确窜货的定义、原则、责任及处罚等,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窜货行为。

第五条酒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监管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严禁员工参与窜货行为。

第六条酒公司应当定期开展窜货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窜货行为,保护正常经营秩序。

第二章窜货的定义第七条窜货是指酒公司未经授权,擅自销售其他地区或其他企业的产品,或者超出授权范围,擅自销售未上市或停产的产品。

第八条窜货行为严重损害了其他地区或其他企业的正常经营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必须予以严厉惩处。

第三章窜货管理的原则第九条窜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办事:酒公司应当依法生产经营,坚决杜绝任何窜货行为。

(二)明确责任:酒公司应当明确窜货的责任分工,明确各级工作人员应承担的窜货管理职责。

(三)严厉处罚:窜货行为必须予以严厉处罚,对特别恶劣的窜货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正公平:窜货处罚应当公正公平,能够起到震慑作用,保护正常经营者的利益。

(五)预防为主:酒公司应当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窜货意识和风险意识。

第四章窜货的责任与处罚第十条对于酒公司的窜货行为,将追究以下责任:(一)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窜货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直接责任人员包括:销售人员、仓储人员、配送人员等。

(三)对窜货行为能够提供线索并配合调查的人员,将给予奖励或者减轻处罚,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对窜货行为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轻微窜货行为:一经发现,在公司内部进行警示教育,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商品窜货处理方案(标准版)

商品窜货处理方案(标准版)

商品窜货处理方案(标准版)1. 背景窜货,也称渠道冲突,是指商品在非授权渠道中销售,导致市场价格混乱、品牌形象受损、经销商利益受损等问题。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品牌形象,确保经销商利益,特制定本处理方案。

2. 定义- 窜货:指商品在非授权渠道中销售,包括线上线下非授权店铺、私人代购、走私等。

- 窜货处理:对窜货行为进行调查、证据收集、责任认定和处罚等一系列措施。

3. 窜货处理流程3.1 发现窜货当公司或经销商发现窜货行为时,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商品图片、销售渠道、价格等。

3.2 报告窜货经销商将窜货信息报告给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据。

3.3 调查窜货公司市场部门对窜货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窜货事实。

3.4 责任认定公司市场部门根据调查结果,确定窜货责任方,包括窜货商、经销商等。

3.5 处理窜货对窜货责任方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取消授权等。

同时,对受影响的经销商进行赔偿。

3.6 预防窜货公司市场部门定期对市场进行巡查,加强经销商管理,预防窜货行为的发生。

4. 窜货处理措施4.1 证据收集收集窜货证据,包括商品图片、销售渠道、交易记录等。

4.2 责任方确认根据证据,确定窜货责任方,包括窜货商、经销商等。

4.3 处罚措施对窜货责任方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警告:对窜货商进行警告,要求其停止窜货行为。

- 罚款:对窜货商进行罚款,金额根据窜货金额和严重程度确定。

- 取消授权:对窜货商取消授权,禁止其销售公司商品。

- 法律诉讼:对窜货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4.4 赔偿措施对受影响的经销商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根据经销商损失和严重程度确定。

5. 注意事项- 经销商应积极配合公司进行窜货处理,提供相关证据。

- 公司在窜货处理过程中,应保护经销商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 公司在预防窜货方面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巡查和管理。

6. 修订历史- 2021年1月1日:制定本处理方案。

- 2021年6月1日:对处理方案进行修订,完善窜货处理流程和措施。

XX有限责任公司窜货管理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窜货管理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窜货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与宗旨第一条目的为了更好地维护XX正常市场秩序,保障公司总体规划的正常运行,推进XX药业营销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条宗旨坚持谁开发谁收益的总体思想意识,在保证XX药业整体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预防办事处间产品的区域冲突,保护办事处的区域市场利益,激发办事处开发、维护、管理市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窜货范畴及认定第三条窜货范畴凡XX产品宫颈康阴道栓的某个编号。

第四条窜货预防公司将根据市场具体情况,对发往相关市场、区域的产品,标明“编码”,并明显标记销售地区,预防、杜绝窜货行为。

第五条窜货认定不限定价位,凡由公司发往某个办事处(市场)的宫颈康阴道栓的某个编号,出现在其它办事处(市场)上销售,均属窜货行为。

第三章办事处义务与责任第六条义务与责任1.不参与窜货活动,不谎报窜货;2.不实施报复等错误行为;3.自觉抵制、举报任何窜货行为;4.主动、积极收集和提供任何窜货行为的有关原始凭据、材料,配合公司开展反窜货工作;第四章处理第七条对窜货行为的处理1.处罚办法:凡经公司信用部调查、核实认定为窜货行为者,坚持从重处罚的原则。

将窜货方所窜货之数量、金额按19.00元/盒结算,列入被窜货方之销售业绩;提成的50%归被窜货方,50%留公司作为窜货管理工作经费。

同时对窜货方的窜货行为,并处以6.00-8.00元/盒的处罚,所罚款项列入公司窜货管理工作经费。

2.处罚程序1.由被窜货方将所窜之货全部购买,并让经营单位(个人)出具凭证,核定确认批号、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及进货渠道,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信用部;2.由公司信用部派员调查核实,提出书面处罚意见。

报营销副总经理签署处罚文书,由信用部会同相关部门执行。

并将窜货事件通报公司所属各办事处。

第八条对谎报窜货行为的处理1.处罚办法:凡经公司信用部调查、核实认定为谎报窜货行为者,坚持从重处罚的原则。

对谎报窜货行为者,给予所谎报窜货之数量、金额按3.00-5.00元/盒处罚,所罚款项列入公司窜货管理工作经费。

窜货管理办法

窜货管理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窜货管理办法(产品代理协议书附件一)第一章目的与宗旨第一条目的为了更好地维护药品正常市场秩序,保障代理商的利益和公司总体规划的正常运行,推进公司营销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条宗旨坚持谁开发谁收益的总体原则,在保证整体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预防产品的区域冲突,保护代理商的区域市场利益和代理商开发、维护、管理市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窜货"指代理商所代理的由湖南明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经销的品种流向其授权区域(指定医院)以外的行为。

包括:1、无意窜货的界定:代理商所代理的品种由产品代理协议书授权的区域(指定医院)以正常价格(约为中标价80%以上)流向非授权区域(非指定医院),并且数量极小(一般小于3件)的行为,且终端零售价格不低于被窜方中标价,并且按本办法积极配合处理窜货,视为无意窜货。

2、恶意窜货的界定:(1)代理产品以低价(包括低于中标价80%)冲销到非授权区域(或非指定医院) ,终端零售价格低于中标价;(2)代理产品以正常价格一次性流向非授权区域(或非指定医院)的数量超过3件;(3)但某区域(或医院)在一年内两次或两次以上出现“正常价格且每次数量小于3件”的窜货情形亦视为恶意窜货。

(4)如果窜货方按本办法不积极配合,妥善处理该窜货行为。

(5)无论窜货大小,外包装编码被人为破坏的,均视为恶意窜货。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窜货方”指窜货行为实施方即加害方。

任何代理商(公司直供客户)之二级代理商或经销商向该代理商授权区域(或指定医院)外窜货行为,其后果及责任由该代理商承担,该代理商被认定为“窜货方”。

二级代理商或经销商在其上线代理商被授权区域(或指定医院)内窜货,不在本办法处理范围之内。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被窜货方”指窜货行为受害方。

任何代理商(公司直供客户)之二级代理商或经销商被该代理商授权区域(或指定医院)外货源窜货的,其赔偿权利由该代理商享有,该代理商被认定为“被窜货方”。

窜货管理条例(草稿)

窜货管理条例(草稿)

****公司跨区窜货管理条例各合作伙伴,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产品的大力支持。

为了更好维护****产品渠道市场秩序,保护每一家****合作伙伴的利益,针对跨区窜货做如下处理,请全体****合作伙伴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您共同监管****产品跨区窜货的执行状况,对个别****合作伙伴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此文件规定处罚。

具体办法如下:一、指定销售区域的规定:****产品渠道依属地原则,以****公司授权的经销范围为准,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跨区销售。

各合作伙伴对其下属分销商、终端门店串货行为承担责任。

并对其下属分销商、终端门店的销售行为负有监督责任。

如:山东的代理商及其下属二级经销商、终端门店只能在山东省内销售,如将产品销售到河南,则属于跨区窜货。

二、生效日期:从2014年5月20日开始执行。

三、跨区窜货、销售跨区窜货产品和跨区报价、恶性跨区窜货:1、跨区窜货:****经销商无论是否经过其他中间销售环节,除非通过指定渠道或书面进行申请并得到****公司的批准,否则视为跨区窜货。

实物相片、机器编码、收据等均可做为窜货证据。

2、跨区低折扣报价:****经销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指定的销售区域以外的其他客户提供低于****公司市场零售价的报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必须能提供不知情证据),除非经其他区域经销商同意或书面进行申请并得到****公司的批准,否则视为跨区低折扣报价。

电子邮件、QQ或MSN的通讯记录、传真、录音等均可做跨区报价的证据。

3、恶性跨区窜货:****经销商无论是否经过其它中间销售环节,对屡犯者,****公司可依情节严重者,判定是否为恶性跨区窜货。

4、上述未列示的违规行为,只要****公司和被串货区域经销商认定属违规,无需向违规方提供证据,均做违规处罚。

四、处罚:处罚对象:串货行为的发生方不管是各代理商或者其下属分销商、终端门店,****公司仅处罚省级代理商,对代理商的下属分销商、终端门店的处罚由代理商自行执行。

经销商窜货管理办法

经销商窜货管理办法

经销商窜货管理办法窜货管理办法第⼀条⽬的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好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经销商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窜货定义⼀、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次销售数量在⼗件以上,或低于被窜市场同等渠道价格在被窜区域销售本公司产品的⾏为。

⼆、窜货分为⼀般性窜货和恶性窜货两种。

⼀般性窜货是指⼀个⽉内⾮本区域销售数量累计在⼗件以下的⾏为;恶性窜货是指⼀个⽉内多次⾮本区域销售数量在五⼗件以上且低于被窜货市场同等渠道价格进⾏销售的⾏为。

第三条窜货预防⼀、各地经销商要慎重选择分销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关,控制好销售渠道,防⽌货物外流。

⼆、要求各地经销商对其分销商或⼆批商作好货物流向记录,做到⼼中有数。

三、公司营销部将对窜货⾏为进⾏严肃查处,以不定期、不通知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的窜货进⾏监察。

第四条举报及受理⼀、公司营销部负责受理市场窜货事件及举报查实⼯作。

⼆、各地市场⼀旦发现窜货,被窜市场经销商必须如实地向公司营销部提供书⾯举报材料,举报材料上须有经销商的签字,并对其举报事实负责。

三、被窜市场必须⼀次性购买三件作为窜货依据,最好附有购买的凭证,然后将举报材料和凭证⼀起传回公司营销部受理。

第五条窜货查实⼀、营销部接到完整的举报材料后,责成所辖市场区域经理在三个⼯作⽇内查实,并将查证结果反馈给营销总监。

⼆、营销总监根据区域经理的调查结果视窜货情节严重程度,对窜货经销商进⾏相应处罚。

三、营销部将处罚决定通报被窜货区域市场。

四、区域经理必须公正负责地查证,提供相关的书⾯材料,并对其查证结果负责。

第六条窜货处理⼀、对窜货市场经销商,⾸次⼀般性窜货按50元/件予以处罚,⼆次窜货按100元/件予以处罚,屡教不改者,取消其年终返利。

⼆、对恶性窜货和低价倾销⾏为,公司取消经销商经销资格。

第七条本办法⾃董事长签字之⽇起颁布执⾏。

《窜货管理办法》完整版--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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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窜货管理办法》完整版--免费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窜货管理办法第1页共4页文件编号制定部门销售部起草李飞日期 09-5-13 颁发部门销售部颁发日期审核日期复制份数执行日期批准日期执行部门销售部、客服中心、财务部、驻外督察部、人力资源部、行政总务部变更原因及目的: 变更记载:2008年7月执行的《市场规范原制度相关的处理流程及处理办法需重管理办法》作废~以本次修改为最新制度。

新修订。

修订号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一、目的:为了维护公司市场秩序、正常的价格体系~保障各自市场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营销省区。

三、责任人:窜货事件处理流程所相关的所有人员四、窜货的定义:所有跨协议约定地区销售都视为窜货~依据情节轻重划分为以下两类: 1(一般窜货指经销商将我司产品低于我司正常商业供货价卖到与我司所签协议区域以外的市场~价格浮动范围在我司正常商业供货价5%(含5%)以内~视为一般窜货, 2(恶性窜货指经销商将我司产品低于我司正常商业供货价5%以上卖到与我司所签协议区域以外市场~或所供客户的出货价低于当地我司产品的流通价格5%以上者。

即将纳入恶性窜货范畴。

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五、处理流程业务人客服中心填写窜货申报表上报通知员实地销售总监审客户物流专员核取证立定并要求投诉实、确认取证依据上报案报驻外财务根据被窜省区于当地消化收销售总监及总窜货区域责任人购货物~销售总监及总经经理审批意见理出具窜货处罚意见监督执行到位客服建立全国窜货台帐~处理结果由行政部通报全国规范流程及时效要求:1(业务人员在接到客户投诉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就地少量取证~明确了解窜货数量及窜货价格~当日将批号、编号实地调查确认~并将调查结果提交省区经理。

未及时实地调查取证者~扣当事人当月考核分1分/天。

业务人员须在窜货处理立案通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窜货商业公司发生窜货后近两个月内的产品流向及享受政策以电子文本格式发至销售总监邮箱~以便公司备查处理。

串货管理制度

串货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串货管理制度篇一:窜货管理制度窜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市场经销商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一次销售数量在20件以上,或低于被窜市场同等渠道价格在被窜区域销售我公司产品的。

第三条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分销商故意涂改批号,毁掉窜货证据或数量较大(100件以上)的窜货行为。

第二章窜货预防第四条各地经销商要慎重选择分销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关,控制好销售渠道,防止货物外流。

要求各地经销商对其分销商或二批商作好货物流向登记。

第五条销售经理对每批货作详细记录,以清楚自己区域内货物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市场督察部将对窜货严重市场作重点关注,并对窜货行为进行深入研究,以不定期、不通知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的窜货进行检核。

第三章举报及受理第七条*******有限公司市场督察部负责受理市场窜货事件及举报查实。

第八条各地市场一旦发现窜货,被窜市场销售经理或经销商必须迅速如实地向督察部提供书面举报材料,举报材料上须有销售经理和经销商双方的签字,并对其举报事实负责。

第九条被窜市场必须一次性购买20件作为依据(最好附有购买的凭证),然后将举报材料和凭证一起传回市场督察部受理。

第四章查实第十条市场督察部接到完整的举报材料后,将在24小时内迅速查实,并将结果通知被窜货市场的销售经理或区域经理。

销售经理或区域经理接到通知后进一步核实,并在三日内给予书面回复,窜货市场经销商或销售经理可以在这三日内赴被窜市场进行查实。

如情况属实,差旅费用自理,否则,费用由对方承担。

第十一条各市场所报窜货事件一经查之前,由举报、查实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查实结果,并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市场督察部,督察部按照具体情况拿出处理意见,报销售总监审批。

第十二条三日内,督察部将处理结果及其执行方法通知被窜市场,并在一星期内将通报发往窜货和被窜市场。

《串货管理制度》5则范文

《串货管理制度》5则范文

《串货管理制度》5则范文第一篇:《串货管理制度》《窜货管理制度》本着谁开发谁收益的总体思想意识,在保证公司整体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预防各区域间物流冲突,保护各区域市场利益,激发各地域的整体开发、维护、管理市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现拟定《窜货管理制度》如下:1.区域间不参与窜货。

各区域应在本区域范围内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

异地连锁配送将不视为串货,并配合好所辖区域的地总和终端经理的销售工作开展(市场零售价统一,店宣活动,产品推广等工作事宜)。

连锁串货定义:连锁业务总部在异地,必由异地同事将供销业务关系确定,并覆盖连锁店进行市场销售和其他业务活动的产生将不视为串货。

反之跨区域去联系异地连锁业务总部产生的异地销售则视为主动串货,公司将给予重罚。

2.各地总终端经理应加强对自我区域市场的监控,随时掌握本区域终端销量态势,结合终端销量分析客户月销售状况。

对不正常的销售现象,及时提出异议,查出根源,及时解决。

3.在所辖区域发现非本区域货物销售,由区域地总盒终端经理将非本区域之货购进,并收集好小票作为凭据,核定确认批号、小号、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及进货渠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办;由省办调查核实,提出书面处罚意见。

报总经理签署处罚文书,责成相关责任人执行。

并将窜货事件通报全省所属各区域,以示警醒。

4.处罚原则:对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公司调查,主动、积极收集和提供窜货行为的有关原始凭据、材料,配合公司开展反窜货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纠正错误、数量极少的、经本人申请、由省办督查协调、经双方同意达成意愿后、自行方式处理、督查部记录在案经双方签字、公司免以追究(此类处理方法必须经被窜货方自愿同意)。

5.处罚准则:A.按查获数量(以一个批号、小号三盒以上按整件计货单位核算)令窜货方零售价买回,同时当月销售额并计入被窜方,并罚款同等金额70%给被窜货方,做为对市场的补偿费,拿出30%奖励举报人,余30%做为处理此事的费用。

窜货管理制度范文

窜货管理制度范文

窜货管理制度范文窜货管理制度一、内容导读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的窜货管理工作,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窜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窜货市场的策划、组织和监督工作。

三、窜货管理目标(一)保护企业品牌形象企业是通过卓越的产品和服务塑造品牌形象的,窜货行为有损企业品牌形象,本制度旨在维护企业品牌形象的权威性和完整性。

(二)维护渠道正常秩序窜货行为有可能导致渠道商失去信心并影响正常运作,本制度旨在维护渠道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和秩序。

(三)保障消费者权益窜货行为往往以次充好或侵权产品伤害消费者利益,本制度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权益。

四、窜货管理流程(一)窜货市场调研与预判企业要定期对窜货市场进行调研和预判,了解市场动态,发现窜货的可能性和趋势,为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二)窜货预警和防控通过建立窜货预警机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监测、分析和预测窜货行为,及时发现潜在的窜货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窜货投诉处理企业要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窜货相关的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窜货调查和追溯对于发现的窜货行为,企业要进行调查和追溯,查明窜货行为的来源和渠道,追究窜货责任,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企业的权益。

(五)窜货惩戒措施对于窜货行为,企业要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或终止合作、追究法律责任等。

五、窜货管理措施(一)建立窜货监督机构企业应当成立窜货监督机构,负责窜货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加强渠道合作伙伴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合作伙伴管理机制,认真筛选、培训和监管渠道合作伙伴,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规范合作伙伴的行为。

(三)加强产品溯源和防伪技术应用企业应当加强对产品的溯源管理和防伪技术的应用,确保产品的正品行销,防范窜货行为。

(四)加强品牌保护宣传教育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渠道商和消费者的品牌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保护意识和能力,共同维护企业品牌形象和利益。

窜货处罚管理制度

窜货处罚管理制度

窜货处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加强对窜货行为的打击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窜货行为的定义窜货是指商家在一个地区经销的商品,未经授权擅自向其他地区销售,或者在同一地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品,然后以高价销售的行为。

窜货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经销商的利益,有损消费者权益,必须严加打击和管理。

三、窜货处罚管理制度1. 窜货的认定(1) 合理的经销商关系证明:商家应当提供经销品牌商品的合法授权经销证明,确认商品来源的合法性。

(2) 市场调查:对涉嫌窜货的商家进行市场调查,搜集证据,确保认定的准确性。

2. 处罚措施(1) 罚款:对确认窜货行为的商家,按照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罚款金额,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关停:对严重窜货行为的商家,可以采取暂停营业,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限制其再次从事窜货行为。

(3) 公示:对被处罚的窜货商家进行公示,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警示其他商家不得窜货。

(4) 合作终止:经销商品牌可以与窜货商家终止合作,取消其授权经销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申诉与复核被处罚的商家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核处理结果。

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合理的处理。

4. 法律责任对于严重的窜货行为,商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依法进行刑事或行政处罚。

四、加强监督管理1. 建立举报渠道,鼓励市民和同行向相关部门举报窜货行为,加强对窜货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

2. 定期对商家进行窜货风险评估,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窜货行为的预防和管理。

3. 加强对窜货行为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专项行动,加大对窜货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处罚管理制度的执行1. 严格执行窜货处罚管理制度,确保处罚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健全监督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

3. 对于拒不配合处罚的商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处罚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六、结语本窜货处罚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加强对窜货行为的管理和打击,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窜货管理办法(模板)

窜货管理办法(模板)

XX公司文件销售管理部XX公司窜货管理办法文件编号:Q/SC · L · 501—2012编制:评审:批准:受控状态:分发号:2012年5月1日发布2012年05月12日实施窜货管理办法1 目的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销售区域市场经销商及分销商的合理利润,提高各区域经销商销售本公司的产品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的所有客户及销售人员。

3职责3.1市场部负责、销售部协助制定公司产品各区域价格体系。

3.2销售部负责各区域市场价格体系执行及维护、货物流向管理、并对窜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3销售管理部负责窜货现象的纠正、处理、上报,窜货预防的改进。

3.4财务部负责对窜货处理费用的扣款、补偿。

4窜货的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4.1 窜货是指未经本公司认可,经销商或下属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或从其他市场返货的行为。

4.2 窜货按性质及数量分为:一般性窜货、恶性窜货。

4。

2。

1 一般性窜货指收货数量在一定范围内(注:原则上A产品X件以下,B产品在Y 件以下)但按公司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的行为。

4。

2。

2 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其下辖的分销商故意涂改防窜货标识、低于公司的指导价格销售的行为或按公司价格体系但跨区域销售数量较大的(注:原则上A新产品X件以上,B产品Y件以上).4.3 窜货事件遵循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区域销售人员协助核实,销售管部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4.3 窜货事件处理由销售管理部负责上报处理意见,经公司批准后由销售部、财务部执行。

5 窜货预防5.1 各地经销商及分销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关,有效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同时,对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记,由区域销售业务人员监督执行,销售部、销售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查。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考核处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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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文件销售管理部
XX公司
窜货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Q/SC · L · 501—2012
编制:
评审:
批准:
受控状态:
分发号:
2012年5月1日发布 2012年05月12日实施
窜货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销售区域市场经销商及分销商的合理利润,提高各区域经销商销售本公司的产品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的所有客户及销售人员。

3职责
3.1市场部负责、销售部协助制定公司产品各区域价格体系。

3.2销售部负责各区域市场价格体系执行及维护、货物流向管理、并对窜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3销售管理部负责窜货现象的纠正、处理、上报,窜货预防的改进。

3.4财务部负责对窜货处理费用的扣款、补偿。

4窜货的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
4.1 窜货是指未经本公司认可,经销商或下属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或从其他市场返货的行
为。

4.2 窜货按性质及数量分为:一般性窜货、恶性窜货。

4.2.1 一般性窜货指收货数量在一定范围内(注:原则上A产品X件以下,B产品在Y件以下)但按公司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的行为。

4.2.2 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其下辖的分销商故意涂改防窜货标识、低于公司的指导价格销售的行为或按公司价格体系但跨区域销售数量较大的(注:原则上A新产品X件以上,B产品Y件以上)。

4.3 窜货事件遵循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区域销售人员协助核实,销售管部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

4.3 窜货事件处理由销售管理部负责上报处理意见,经公司批准后由销售部、财务部执行。

5 窜货预防
5.1 各地经销商及分销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关,有效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

同时,对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记,由区域销售业务人员监督执行,销售部、销售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查。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考核处罚。

5.2 销售管理部根据各市场反馈回来的信息对窜货情况做出调查,根据需要及时更新预防方法,并以定期或不定期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货物流向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6 窜货处罚标准
6.1 第一次窜货发生时,按以下标准处罚
6.2在一个经营年度内同一客户发生第二次、第三次按以下规定处理
6. 3 在市场特殊时期(公司调价期间、销售人员集训或休假期间等)发生的窜货事件,将加重处罚,处罚标准翻倍执行。

6.4 公司业务人员直接参与窜货行为,一经查实,第一次扣发本季度提成及本月工资,第二次作自动离职处理。

7窜货处理流程
7.1 市场发现窜货后,被窜市场(客户或当地销售人员)填写《窜货举报单》交销售管理部。

7.2 销售管理部根据《窜货举报单》核实相关信息,查出窜货源头。

7.3 销售管理部将窜货的相关信息通知销售部长、相关客户及相关销售人员。

7.4 窜货方(客户或当地销售人员)在接到销售管理部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所窜货物,并填写《窜货调查表》交销售管理部。

7.5 销售部根据窜货情节、客户配合程度等填写《窜货处理通知单》,上报销售管理部。

7.6 销售管理部将《窜货处理通知单》上报审批,对于重大恶性窜货事件由销售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审批、签发。

7.7 销售管理部将审批后的处理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人员。

并交财务部门作为扣款、补偿凭证。

同时,销售管理部将处理结果公布,以警示其他市场经销商和销售经理。

7.8 销售管理部负责对窜货事件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以便适时地掌握事情的发展动态;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办任务的销售人员、区域经理、销售部长将按照公司绩效管理予以处罚。

8 汇总分析及存档备案
8.1 各区域经理每季度将区域发生的窜货事件以《区域内窜货事件汇总表》发给销售管理部备案、分析。

8.2 汇总分析:销售管理部每半年对窜货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反思与改进。

8.3 销管部负责对窜货的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存档。

9本办法由销售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0 相关记录
《窜货举报单》
《窜货调查报告》
《窜货处理通知单》
《区域内窜货事件汇总表》
附件一
XX公司
窜货举报单
附件二:
XX公司
窜货调查报告
附件三;
XX公司
窜货处理通知单
ZJ-19
附件四
XX公司
区域内窜货事件汇总表
编号:Q/sc·L·5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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