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
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
江苏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治理体制第三章规划建设第四章生态环境第五章创新发展第六章江南水乡文化第七章公共服务第八章法治保障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作用,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长三角样本,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促进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示范区范围包括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上海市青浦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
第三条示范区建设应当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引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与方式创新,加快从形态开发向功能开发跃升,率先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率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探索生态友好型发展模式,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有关示范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与上海市、浙江省人民政府的协调配合,定期开展沟通,研究解决示范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强化改革集成、资金投入、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工作,为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省促进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统筹协调工作。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和本省有关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
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省会同上海市、浙江省通过规划统筹、标准统一、平台共建、资源共享、资质互认、数据互通等方式,畅通要素流动,推进跨区域共建共享,加快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
答记者问 《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
答记者问《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近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编制。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规划》出台的背景、总体思路、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出台《规划》的背景情况?答: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
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编制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抓好重点工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取得成效。
在这样的背景下,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编制了《规划》,主要目的是聚焦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共同面临的系统性、区域性、跨界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空间共保,推动环境协同治理,夯实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基础,共同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着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示范区。
问: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怎样的形势?答:长三角区域区位条件优越,发展水平高、活力强。
2019年,长三角以不到全国4%的国土面积,聚集了全国16%的人口,集中了约1/4的科研力量,产生了约1/3的有效发明专利,占据了近1/4的经济总量。
近年来,有关部门和三省一市根据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部署,积极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促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嘉兴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嘉兴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城乡一体化是指在生产力、城市化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城市与农村逐步实现结合,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其目的是要建立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推进机制,其实质是要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使城乡共享现代文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不仅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市主动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建设大城市,增创新优势,推进新跨越的重要举措;更是我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一、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条件1、综合实力较强,区域发展相对均衡。
嘉兴作为沿海开放地区,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2003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855.6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107美元;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8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100元,标志居民生活富裕程度的恩格尔系数显著下降。
所辖县(市、区)均进入全国经济百强县前50位和成为浙江省小康县,各县(市)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较为接近。
2、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期,城乡联系日趋紧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1978年城市化水平不足20%,到1990年达到30.6%,十二年年均提高0。
88个百分点。
1995年城市化水平达到35。
3%,五年年均提高0。
94个百分点;到2002年城市化水平达到42.8%,七年年均提高1.07个百分点。
初步形成了以嘉兴市区为中心、以县(市)域中心城市(镇)为骨干、以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为支撑的市域城镇网络体系,各级城市(镇)规模迅速扩大,空间布局日趋合理,对人口的吸纳力和承载力不断提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2•【字号】浙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再出发之年。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以三个“一号工程”为总牵引,深入实施“十项重大工程”,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落实,确保政府工作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为全国大局勇挑大梁、多作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2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王浩省长牵头重点工作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2.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论坛、展会、节庆等活动,把更多财力用在帮企业、促发展、惠民生上。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牵头,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除标注为“牵头”单位外,列第一位的为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3.积极争取并高效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
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嘉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及对策研究
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嘉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及对策研究长三角一体化是指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总称,是中国东部最具活力的区域之一。
作为长三角地区的一个重要城市,嘉兴市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下,面临着产业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在这一背景下,嘉兴市如何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着嘉兴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对策展开研究。
一、当前嘉兴产业发展现状嘉兴市地处长三角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
目前,嘉兴市的产业结构主要以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包括纺织、机械、化工、电子信息等传统制造业和物流、金融、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
近年来,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深入实施,嘉兴市的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传统产业发展面临瓶颈,产能过剩和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现代服务业发展也存在着同质化竞争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
如何推动嘉兴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嘉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探索1.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要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首先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嘉兴市作为江南水乡,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地域文化资源,可以发展与生态环境和地域文化相关的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如生态农业、文化创意产业等。
要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推动产业链不断延伸和完善。
2.强化产业集群发展产业集群是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和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嘉兴市要加强产业集群的规划建设,发挥区域协同效应,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
可以通过建设产业园区、培育产业集群等方式,引进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产业链的整合和延伸,提高产业集群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要加强产业间的协同发展,鼓励不同产业之间的合作与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推动产业链的升级。
3.培育新兴产业和新业态随着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嘉兴市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加快推动新经济产业的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浙政函〔2024〕42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浙政函〔2024〕42号嘉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规划》。
《规划》是嘉兴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守好“红色根脉”,实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嘉兴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0.7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0.7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25.05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61.9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3倍以内。
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全省接轨上海的桥头堡、承接上海辐射的门户”功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先行示范。
深度参与杭州都市圈建设,联动湖州市共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夯实“浙北粮仓”农业生产基础。
守护水乡特色生态空间,保护市域南部沿湾生态带和北部湿地生态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1.05.12•【字号】•【施行日期】2021.05.07•【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日期:2021-05-12 09:48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有效调动和激发地方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4号)要求,结合省政府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以及省级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经省政府同意,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8个设区市、65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3个方面激励支持措施。
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省级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兑现激励措施,充分体现督查激励杠杆效应。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
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开拓创新,勇于担当,进一步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紧扣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建设“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确保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附件: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一、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成效明显的设区市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
2021年公需课《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及城市发展评析》考试题目及答案
2021年公需课《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及城市发展评析》考试题目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明确示范区(理事会)是示范区建设重要事项的决策平台,负责研究确定示范区建设的发展规划、改革事项和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2、如今,(昆山)又提出了“下一站上海”,面向未来15年,建设城区东面的娄江新城,其重要依托便是西北工业大学和西交利物浦校区,为航空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与上海在产业链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
3、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11月,试点碳市场共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余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配额成交量约为4.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近100亿元。
4、在合肥,“科大系”企业多达几十家,涉及(人工智能)、高温超导、纳米材料、新能源等多个领域。
5、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徽州民宿等多种业态蓬勃发展,七成以上村庄、十多万农民参与旅游服务,全域旅游格局初步形成,“(泉水鱼)”成为我国首个纯渔业农业重要文化遗产。
6、2019年7月,(嘉兴)市委正式通过《关于实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打造以一体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典范的决定》。
《决定》明确了实施首位战略的总体思路:12410。
7、统筹推进省际之间工业互联网建设,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积极参与国家标识解析与(标准体系)构建。
8、目前,(宁波)成功获批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浙江自贸区宁波联动创新区,杭州湾新区获批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
9、2020年中国GDP万亿城市(23)个?10、2004年,(合肥)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
2010年进入国家科技部的创新型试点市和国家发改委的创新型城市试点。
11、针对产业布局不合理问题,长江保护法规定,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快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国家及地方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的相关政策措施
国家及地⽅关于推进长三⾓⼀体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内容提要】近期,中央层⾯及国家部委层⾯在经济建设等⽅⾯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动长三⾓⼀体化发展。
⼀、国家层⾯政策、会议、调研2020.04.02《关于在长三⾓⽣态绿⾊⼀体化发展⽰范区深化落实⾦融⽀持政策推进先⾏先试的若⼲举措》正式发布⽰范区⾦融16条围绕推进同城化⾦融服务、试点跨区域联合授信、提升移动⽀付⽔平、⽀持设⽴⼀体化⾦融机构、推进跨区域公共信⽤信息共享、推进⼀体化绿⾊⾦融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体化科技⾦融服务、建⽴⾦融信息共享合作机制等8个⽅⾯提出16条具体举措。
2020.04.02国家发展改⾰委交通运输部印发《长江三⾓洲地区交通运输更⾼质量⼀体化发展规划》《规划》要求,紧扣“⼀体化”和“⾼质量”两个关键,以服务⼈民为中⼼,以互联互通为⽬标,以改⾰创新为动⼒,以打造“轨道上的长三⾓”为重点,坚持优化提升、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长三⾓地区对外交通、城际交通、都市圈交通⾼效衔接和有机融合,提升港⼝群和机场群辐射能级,全⾯提⾼⼀体化运输效率、服务品质和融合⽔平,构建安全、便捷、⾼效、绿⾊、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效⽀撑带动长三⾓地区更⾼质量⼀体化发展,为更好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局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提出,以轨道交通为⾻⼲,公路⽹络为基础,⽔运、民航为⽀撑,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宁波等为主要节点,构建对外⾼效联通、内部有机衔接的多层次综合交通⽹络。
第⼀层,打造多向⽴体、内联外通的⼤能⼒快速运输通道,统筹优化⼲线铁路、⾼速公路、长江黄⾦⽔道等内河航道、港⼝、机场布局,实现与国际、国内其他经济板块⾼效联通。
第⼆层,构建快捷⾼效的城际交通⽹,依托快速运输通道,以城际铁路、⾼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等为重点,实现区域内部城际快速直连。
第三层,建设⼀体衔接的都市圈通勤交通⽹,围绕上海⼤都市圈和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宁波都市圈,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等为⾻⼲,打造都市圈1⼩时通勤圈。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嘉兴市市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嘉兴市市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23•【字号】嘉政办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嘉兴市市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嘉兴市市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市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市发展改革委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省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要求,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有序性,根据国家、省和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经衔接协调和综合平衡,研究确定我市市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
市级规划分为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一般专项规划和备案专项规划四类。
其中: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由市政府审批发布,或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和牵头部门联合发布;一般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和牵头部门联合发布;备案专项规划由牵头部门自行发布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规划编制目录可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必须编制的规划按程序审定后适当增补。
列入编制目录的规划原则上应在2021年6月底前发布规划文本并组织实施。
市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如下:一、重点专项规划(29项)1.嘉兴市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2.嘉兴市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3.嘉兴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4.嘉兴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5.嘉兴市“一带一路”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6.嘉兴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7.嘉兴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8.嘉兴市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9.嘉兴市人口发展及应对人口老龄化“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10.嘉兴市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11.嘉兴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12.嘉兴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经信局)13.嘉兴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经信局)14.嘉兴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教育局)15.嘉兴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科技局)16.法治嘉兴建设规划纲要(2020—2025年)(牵头单位:市司法局)17.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18.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19.嘉兴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水利局)20.嘉兴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21.嘉兴市商务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商务局)22.嘉兴市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3.嘉兴市区域卫生规划(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24.嘉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25.嘉兴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26.嘉兴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金融办)27.嘉兴市医疗保障一体化改革“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28.嘉兴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政务数据办)29.嘉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残联)二、区域规划(2项)1.嘉兴滨海新区“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滨海发展服务中心)2.秀洲国家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秀洲高新区)三、一般专项规划(32项)(一)经济发展类(6项)1.嘉兴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嘉兴市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建设局)3.嘉兴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商务局)4.嘉兴市商业网点“十四五”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商务局)5.嘉兴市电子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商务局)6.嘉兴市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体育局)(二)基础设施类(7项)1.嘉兴市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嘉兴电力局)2.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3.都兰县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4.嘉兴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嘉兴市本级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教育局)6.嘉兴市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体育局)7.嘉兴市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人防办)(三)生态环保类(4项)1.嘉兴市海岸带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嘉兴市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嘉兴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嘉兴市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四)社会民生及公共服务类(15项)1.嘉兴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2.嘉兴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民政局)3.嘉兴市社会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民政局)4.嘉兴市地方财政“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财政局)5.嘉兴市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建设局)6.嘉兴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7.嘉兴市国资“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国资委)8.嘉兴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9.嘉兴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10.嘉兴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妇联)11.嘉兴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妇联)12.嘉兴市档案史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室)〕13.嘉兴市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气象局)14.嘉兴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15.嘉兴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红十字会)四、备案专项规划(9项)1.嘉兴市公安警用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公安局)2.嘉兴市本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民政局)3.嘉兴市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牵头单位:市司法局)4.嘉兴市园林市政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建设局)5.嘉兴市本级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建设局)6.嘉兴市化工行业“十四五”安全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7.嘉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牵头单位:市体育局)8.嘉兴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9.嘉兴市冷链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长三角最优金融生态区的实施意见(2017~2020年)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长三角最优金融生态区的实施意见(2017~202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03•【字号】嘉政办发〔2017〕60号•【施行日期】2017.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长三角最优金融生态区的实施意见(2017~2020年)嘉政办发〔2017〕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发挥金融生态建设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我市建设“诚信、稳定、高效、创新”的长三角最优金融生态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日臻健全,建成1~2个省级信用县;“三位一体”金融监管协同作用充分发挥,全市银行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内;金融集聚平台功能显现,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8%以上;支持实体经济成效显著,制造业贷款占比超过40%;有效发挥科技金融创新作用,引领经济转型升级,将我市建设成长三角最优金融生态区。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金融运行环境,夯实金融生态建设基础。
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以建设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切入点,建立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完善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网络。
加快建设市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全面规范信用信息记录、使用和披露,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深入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持续改善。
加大全社会信用宣传力度,树立信用示范典型,培育一批信用示范企业。
(由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牵头,市金融办、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2.加强金融机构债权保护机制建设。
全面排查骗贷、骗保、恶意逃废等金融债务线索,依法保护金融债权。
实行风险处置分片负责制,梳理困难企业、担保链风险企业“帮扶名单”,鼓励发展前景较好但杠杆率过高的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实施债转股,支持主业经营有潜力但暂时出现资金链、担保链问题的企业实行破产重整,对产能过剩、无救助价值的“僵尸”企业运用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市场出清。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12.21•【文号】国函〔2023〕150号•【施行日期】2023.12.2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5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浙江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交汇区,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者。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努力将浙江打造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浙江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6.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52.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7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6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86.8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2020年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生态文明建设试题与答案
2020 年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生态文明建设试题及答案单选1.我国首次正式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在()。
( 1.0 分)A.十七大B.十八大C.十八届三中全会D.十九大我的答案: A √答对2.发展绿色经济的导向是()。
( 1.0 分)A.生态科技B.能源类型C.市场D.资本我的答案: A ×答错3.2016 年 12 月,为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 1.0 分)A.《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B.《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C.《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际协作机制方案》D.《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际协作机制组成单位成员名单》我的答案: A √答对4.()是环境权的核心,是指日照权、眺望权、景观权、嫌烟权、亲水权、清洁空气权、公园利用权、历史性环境权、享有自然权等。
( 1.0 分)A.环境资源使用权B.环境状况知情权C.环境参与权D.环境侵害请求权我的答案: A √答对5.生态文明意识的培养不仅要关注小范围的环境污染,还要关注大范围的全球环境问题;不仅要关注日常生活中“小我”和近期影响范围上的环境问题,而且要关注“大我”和远期影响范围上的问题,关注全球性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子孙后代和全人类的未来发展。
这属于生态文明意识中的()意识。
( 1.0 分)A.发展B.全球C.公众参与D.环境道德我的答案: A ×答错6.世界上第一本将环保作为主题的科普图书是()。
( 1.0 分)A.《封闭圈》B.《增长的极限》C.《只有一个地球》D.《寂静的春天》我的答案: D √答对7.2018 年 10 月,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发布的《全球升温 1.5 ℃特别报告》指出,如果气候变暖以目前的速度持续下去,预计全球气温增幅最早可能会在()达到1.5 ℃。
( 1.0 分)A.2025 年B.2030 年C.2035 年D.2050 年我的答案: B √答对8.()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时代。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
建设长三角生 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一体化示 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面积约2 300平 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
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有利于集中彰显长三角地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 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与方式创新,率先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更好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于率 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探索生态友好型发展模式;有利于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 体化制度创新,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贏。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 化发展规划纲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一体化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 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集中落实、系统集成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 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走出一条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 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
(二)基本原则—生态筑底、绿色发展。
锚固生态基底、厚植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凸显江南水乡的自然生态之美。
加大 存量更新、功能重构、品质提升力度,在怡人的湖光山色、水乡文脉中植入创新功能,实现更有活力、更可持续的高 质量发展。
—改革创新、共建共享。
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加强通盘谋划和顶层设计,在跨省级行政区、没 有行政隶属关系、涉及多个平行行政主体的框架下,探索一体化推进的共同行为准则,形成制度新供给,注人发展 新动能。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局•【公布日期】2022.01.29•【文号】环海洋〔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环境保护正文关于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海洋〔2022〕11号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农业农村厅(委),中国海警局各海区分局,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警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和中国海警局制定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2022年1月29日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巩固深化渤海综合治理成果,实施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污染防治行动,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标志性战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以下简称三大重点海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实施陆海统筹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和示范引领,以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攻坚成效,推动全国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最新flag!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计划(6月~12月)出炉
最新flag!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计划(6月~12月)出炉
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近日,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计划(2020年6月~12月)》。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下半年有何安排?一起来看~
重点项目
重大平台推进嘉善未来新城建设
聚焦高品质宜居生活创建、公共服务和商务配套设施提升,重点推进建设国际人才公寓、嘉善幸福天地等项目,启动建设金融中心、嘉善中心、梅花坊城市客厅等工程,深化“城市双修”和老城有机更新。
推进祥符荡科创绿谷建设
重点做好祥符荡科创绿谷水系整治、国际会展中心、国际酒店等项目谋划推进,全面提升祥符荡周边区域环境。
推进临沪高能级智慧产业新区建设
改革提升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建设嘉善(中荷)产业合作园。
大力建设嘉兴综合保税区B区。
重点推进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基础设施、上海之窗·智慧科学城等建设。
推进长三角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加快推进魏塘街道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提升嘉佑农业、一里谷农业的发展水平,打造一批农田示范样板工程。
推进长三角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
加快一批休闲旅游度假项目建设,全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重点事项
重点规划。
嘉兴市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
嘉兴市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推进大花园建设,坚定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追求,高质量建设美丽嘉兴,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依托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深化联防联控、提标提质和制度供给,合力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共同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省控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细颗粒物(PM2.5)全市平均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全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有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生态文明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协同监管体系和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有效运行,成功创建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共建区域生态文明体系1.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构建市、县、镇(街道)三级生态文明建设体系,重点落实镇(街道)“生态报表”责任,解决生态环保“最后一公里”问题。
按照市委《关于深化镇(街道)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9〕22号)要求,在全市各镇(街道)设置生态环境办公室。
进一步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将餐饮油烟污染等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环保八大类事项纳入城市综合执法范畴并延伸至镇(街道)。
生态环境部门聚焦打击企业违法排污主业,实现全市执法力量市级统一管理指挥。
2.优化区域生态空间格局。
编制实施嘉兴市国土空间规划,严格管控空间开发利用,提高空间开发质量和效率。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应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信息化平台,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评估和勘界定标。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19~2025年)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19~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4.30
•【字号】嘉政发〔2020〕15号
•【施行日期】2020.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
(2019~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19~2025年)》已经八届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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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推进大花园建设,坚定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追求,高质量建设美丽嘉兴,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依托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深化联防联控、提标提质和制度供给,合力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共同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省控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细颗粒物(PM2.5)全市平均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全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有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生态文明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协同监管体系和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有效运行,成功创建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共建区域生态文明体系1.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构建市、县、镇(街道)三级生态文明建设体系,重点落实镇(街道)“生态报表”责任,解决生态环保“最后一公里”问题。
按照市委《关于深化镇(街道)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9〕22号)要求,在全市各镇(街道)设置生态环境办公室。
进一步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将餐饮油烟污染等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环保八大类事项纳入城市综合执法范畴并延伸至镇(街道)。
生态环境部门聚焦打击企业违法排污主业,实现全市执法力量市级统一管理指挥。
2.优化区域生态空间格局。
编制实施嘉兴市国土空间规划,严格管控空间开发利用,提高空间开发质量和效率。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应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信息化平台,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评估和勘界定标。
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海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估、考核、执法、监督等。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全市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编目及数据库建设,实现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评估常态化。
其中,海盐县率先启动生物多样性调查研究,形成调查研究阶段性成果。
3.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合力共建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实施大运河遗产综合保护整治工程。
共同推进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探索跨区域湖区治理新模式。
深入实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1410”工作计划,推进平原绿化扩面提质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依托“一心两环九廊十湖”的独特水网格局和良田广袤、湿地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打造嘉兴运河湾国家湿地公园和美丽河湖、美丽公园、美丽田园。
加强上海、苏州等地的生态保护联动,打通环淀山湖生态功能区,打造高能级生态“绿心”,构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生态保护屏障。
4.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落实高水平推进部省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建设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三级联创,同步推进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节水型社会(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等创建,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形成长效机制和品牌效应。
探索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二)推进江河湖海水环境协同治理1.加强重点河湖水环境治理。
深入实施“五水共治”碧水保护行动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深化推进长三角区域治水一体化机制,共同推进太湖、太浦河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完善重点跨界河流协同联动治理机制。
加强毗邻城市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联合检测,探索边界联合河长制、湖长制。
协同保护饮用水安全,强化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深入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
全面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提升,实施河湖健康评估。
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强化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
加强港口船舶污染控制,协同推进内河货船生活污水污染防治,组织开展主要污染因子、重点污染河段走航试点监测。
积极参与制定太浦河、杭州湾等跨界联保专项治理方案,开展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
2.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联动调度。
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保障重点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落实太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落实太湖水资源共享机制,协同研究建立跨区域应急水源一网调度体系。
3.推进美丽大湾区建设行动。
全面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陆域、海域污染物排放。
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行动,强化沿海滩涂湿地、重点港湾湖库、海域海岛及海岸线的生态修复,推进环杭州湾区域生态保护,共建环杭州湾滨海生态带。
加强流域海域联防联控,建立区域陆海统筹、江海联防的海洋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机制,推进长江口—杭州湾协同治理。
4.加强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
落实《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全面建立重点跨界水体河(湖)长协作制度,落实统一河湖管理等级、统一河湖管理目标、统一河湖养护标准、统一信息管理平台的“四统一”要求。
在“四统一”基础上,逐步完善联合水源地保护、联合执法巡河、联合水质监测、联合水葫芦防控、联合水利调度以及联合区域水环境整治等“六联合”措施。
(三)深入推进大气污染协同防治1.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深入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治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加快燃煤小热电整合,推进生物质锅炉整治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实施非电行业清洁排放改造、工业炉窑专项治理等。
到2025年,完成钢铁、水泥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
2.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效便捷的综合运输网络,货运结构明显优化。
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实施区域柴油货车污染协同治理行动方案,落实国六车用油品供应要求。
深化船舶排放控制区和绿色港口建设,实施区域港口货运和集装箱转运专项治理,做好低硫油供应保障和船舶烟气脱硫治理。
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开展清除无证无照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
3.加强重点领域臭气异味和扬尘治理。
推进实施工业企业、污水垃圾处理、畜禽养殖等领域臭气异味治理项目。
严格控制餐饮油烟,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
落实城市建设施工、道路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强化扬尘治理。
(四)全面推进“净土”“清废”行动1.坚决打好净土攻坚战役。
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加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2.加快提升固废利用处置能力。
加快固废利用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实施危废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和静脉产业基地建设行动。
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市)域一般固废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市域危废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力争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3.全面深化固废危废协同管理。
全面应用全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危废跨省转移联单电子化,实现网上管理、信息化服务。
强化跨省、跨市转移监管,深化危废环境管理机制,有力打击危废跨省、跨市非法转移。
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协同监管、非法倾倒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建立完善一般工业固废信息化监控系统平台。
(五)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协同监管1.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一体化。
优化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区域监测能力建设、监测方法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监测质量管理一体化。
加快重点流域断面(特别是跨省界断面)自动监测设施建设,推进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健全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针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建立污染物特征因子在线监控体系,逐步建成区域光化学污染监控网(PAMS)。
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以固定污染源全面监测为基础,逐步建立统筹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的污染源监测体系。
探索开展针对有毒有害物质、新化学品等问题的研究性监测。
2.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应急一体化。
以跨界水源地保护、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重点时段生态环境联动执法监管,完善联合执法互督互学长效机制,推进区域环境执法司法协作。
健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
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故联合处置机制。
完善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逐步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和应对措施要求,共同做好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健全海洋环境风险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共享。
联动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共享,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信息共享体系建设,推进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清单等数据常态化共享。
探索建立危化品运输车辆、船舶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新化学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化学品等监管信息共享。
4.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
建设应用嘉兴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云平台,构建生态环境风险识别网络、生态环境状况感知网络,形成及时感知、智能预警、精准溯源、协同管理、有效预防、快速处置、惠民利企的智能化生态环境管理新格局,着力解决“发现不了”、“分析不了”、“处罚不了”的问题,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六)加快推进法规标准协同统一1.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合作。
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增强解决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法制共性和刚性,共同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法治保障。
2.强化生态环境标准协同。
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管控“三统一”为切入点,积极参与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共同建立区域环保标准全过程信息共享平台和环境准入一体化机制,协同落实污染排放标准和重点领域治理技术规范的融合统一。
到2025年,力争一体化示范区环境标准基本实现统一。
3.提升生态环境信用合作。
落实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加快区域环保信用管理一体化进程,共同打造“信用长三角”平台。
联合开展严重失信行为认定,形成失信企业名单,落实授信融资限制、停止享受税收优惠等一系列联合惩戒措施,协同实施企业环境信用分类监管。
(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1.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深化“腾笼换鸟”,依法推动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城市主城区重污染行业搬迁改造,以嘉善县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低散乱”企业,到2025年,基本实现嘉善县“低散乱”企业清零。
大力推进化工园区整合提升,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推动电镀、皮革等行业园区发展和行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