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04计价定额》岩石普氏系数分类与《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石分类法对应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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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04建筑定额

贵州04建筑定额

A.1 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2、挖土以交付施工场地实际标高为准计算。

二、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计算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底层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压实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三、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1、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不包括加宽的工作面,下同),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 以内(不包括加宽的工作面)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土壤类别放坡起点深度〔m 〕人工挖土%机械挖土%在沟槽、基坑内作业在沟槽、基坑上边作业一、二类土50 33 75三、四类土30 18 50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外表开始计算。

垫层要求支模板时,放坡自垫层底面开始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 ,双面加20cm计算。

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按“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混凝土基础底阶支模板基础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200浆砌毛石、条石基础150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300混凝土基础底阶支模板300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8005、人工挖沟槽、基坑加工作面和放坡,编制预算时按定额规定计算,结算时,原则上按实际验收工程量计算。

【免费下载】关于贵州省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免费下载】关于贵州省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 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
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2004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简称 04 建筑定额、 04 装饰装修定额、04 安装定额、04 市政定额、04 园林仿古定额)自 2005 年 4 月 1 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
了一些问题。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 2004 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 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
建筑工程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2.30%
装饰装修工程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2.30%
2
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装工程
定额人工费×1.50%
市政工程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1.84%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1.84%
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燃气及集中供热、路灯工程执行安装工程的标准。

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解释

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解释

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

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土壤岩石预算定额分类与工程分类的对应关系

 土壤岩石预算定额分类与工程分类的对应关系

土壤岩石预算定额分类与工程分类的对应关系关于审计中对普坚石与次坚石界定的根据国家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第7条明确的城镇道路工程岩石抗压强度试验必须采用的标准为《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为此我公司查阅了大量的国家标准、规范、文件以及标准、规范交替过渡修改的年代首先,我们国家一直引用前苏联的《土壤岩石普氏分类》为依据来进行有关这方面的规范、标准、定额的编制,次坚石与普坚石审计将送审的普坚石全部按次坚计算,按相关规定应为普坚石。

1、岩石普氏系数分类与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分类体系不一致;2、岩石极限压碎强度指标与岩石单轴饱和抗压强度指标不同。

3、“04市政计价定额”的普坚石与“2015全国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较硬岩,在工日消耗量上的一致性。

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普氏系数分类的次坚石、普坚石与“13清单计价规范”的较硬岩、较软岩的对应文件。

5、路基填料(块石)抗压强度见证取样试验报告其强度值(潮湿状态)均大于80Mpa。

路基填料抗压强度试验与岩土规范的抗压强度试验样品取值有差异,岩土规范确定的承载力,并不真实反映岩土的可爆性能。

6、根据普氏系数岩石分类表相应的岩石名称,见下表和附表。

2015市政定额消耗量定额岩石分类表复印件)2、《贵州省2004版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中(编号D1-330),说明市政工程的普坚石等同于混凝土(这就是定额编制的初衷)。

(附件:《贵州省2004版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第112、113页定额编号D1-322、D1-326复印件)3、《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住建部ZYA1-31-2015,编号1-2-2、1-2-3、1-2-7、1-2-9软岩、较软岩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与《贵州省2004版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D1-278、D1-279、D1-281、D1-282松石和次坚石的人工工日消耗量相当。

说明了《贵州省2004版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岩石的普氏分类标准中的次坚石所对应的应为《住建部2015市政定额消耗量定额》岩石分类表中的较软岩。

贵州04定额说明

贵州04定额说明

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 -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4贵州省计价定额量算规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黔建办通[2005]36号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的通知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共同组成了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物价局文件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2005年4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不再执行《1998年贵州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5年贵州常用定额项目及基价》、《1995年贵州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贵阳地区估价表》、《贵阳地区一九九二年市政工程间接费用定额》。

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其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新计价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并供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参考。

贵州04定额_建筑工程

贵州04定额_建筑工程

贵州04定额(土建部分)A.1 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2、挖土以交付施工场地实际标高为准计算。

二、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计算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底层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压实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三、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1、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不包括加宽的工作面,下同),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 以内(不包括加宽的工作面)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土壤类别放坡起点深度(m)人工挖土%机械挖土 %在沟槽、基坑内作业在沟槽、基坑上边作业一、二类土 1.20 50 33 75三、四类土 1.70 30 18 50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垫层要求支模板时,放坡自垫层底面开始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 ,双面加20cm计算。

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按“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基础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 mm )砖基础200浆砌毛石、条石基础150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300混凝土基础底阶支模板300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8005、人工挖沟槽、基坑加工作面和放坡,编制预算时按定额规定计算,结算时,原则上按实际验收工程量计算。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仅供参考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发表于:2008-12-1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仅供参考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发表于:2008-12-1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ocx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ocx

市政总说明(上)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预算定额,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共分上、中、下册。

上册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中册包括: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及人工单价的取定: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工资单价含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及劳动保护费等,结合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如下:1.除土、石方工程人工单价按22 元/工日外,通用项目、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给水工程的管道附属构筑物、排水工程(不含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人工均按26 元/工日;2.给水工程(不含管道附属构筑物)、排水工程的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人工按28 元/工日。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终审稿)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终审稿)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关于《贵州省04计价定额》岩石普氏系数分类与《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石分类法对应的探析

关于《贵州省04计价定额》岩石普氏系数分类与《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石分类法对应的探析

关于《贵州省04计价定额》岩石普氏系数分类与《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石分类法对应的探析关键词:单轴抗压强度、极限压碎强度、普坚石、次坚石、较软岩、较硬岩。

一、存在的问题1、土石方工程计价(签证、结算)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对土石分类问题的争议及纠纷。

2、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清单规范口径不一致。

二、普氏系数对岩石的分类1、以极限压碎强度、坚固系数、容重、钻进进尺、岩石类别为指标。

分为松石、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三、岩土工程规范对岩石的分类以单轴饱和抗压强度为指标,分为软岩、较软岩、较硬岩、硬岩。

四、贵州省市政工程04计价定额中的土石分类计价体系1、定额计价分类按松石、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普氏系数发分类)2、04计价定额的编制依据为19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3、04计价定额中"机械破碎岩石定额子目中“,将普坚石与混凝土列为同等级比,未说明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与普坚石的对应关系,说明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C15(规范中的最低混凝土等级)与普坚石的施工难度相当。

4、全国市政工程定额(2015版)中较硬岩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与普坚石的人工工日消耗量相当,次坚石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与较软岩的人工工日消耗量相当。

五、规范对岩石单轴抗压强度的定义1、GB5003-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第附录A.2.0条石材的强度等级,可用边长为70mm的立方体试块的抗压强度表示。

抗压强度取三个试件破坏强度的平均值。

试件也可采用表A.2所列边长尺寸的立方体,但应对其试验结果乘以相应的换算系数后方可作为石材的强度等级。

2、TB10115-1998 《铁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TB10115-1998 《铁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第11.0.4单轴抗压强度试验的“试件制备”规定:(1))建筑地基的岩石试验,采用圆柱体作为标准试件,直径为50mm±2mm、高径比为2.1,每组试件共 3个。

(2))作为砌体用的石料试验,采用立方体试件,边长为50mm±2mm,高径比为1.1,每组试件共 3个。

土壤岩石预算定额分类与工程分类的对应关系

土壤岩石预算定额分类与工程分类的对应关系

土壤岩石预算定额分类与工程分类的对应关系关于审计中对普坚石与次坚石界定的根据国家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第7条明确的城镇道路工程岩石抗压强度试验必须采用的标准为《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为此我公司查阅了大量的国家标准、规范、文件以及标准、规范交替过渡修改的年代首先,我们国家一直引用前苏联的《土壤岩石普氏分类》为依据来进行有关这方面的规范、标准、定额的编制,次坚石与普坚石审计将送审的普坚石全部按次坚计算,按相关规定应为普坚石。

1、岩石普氏系数分类与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分类体系不一致;2、岩石极限压碎强度指标与岩石单轴饱和抗压强度指标不同。

3、“04市政计价定额”的普坚石与“2015全国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较硬岩,在工日消耗量上的一致性。

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普氏系数分类的次坚石、普坚石与“13清单计价规范”的较硬岩、较软岩的对应文件。

5、路基填料(块石)抗压强度见证取样试验报告其强度值(潮湿状态)均大于80Mpa。

路基填料抗压强度试验与岩土规范的抗压强度试验样品取值有差异,岩土规范确定的承载力,并不真实反映岩土的可爆性能。

6、根据普氏系数岩石分类表相应的岩石名称,见下表和附表。

该场地中的石灰岩为致密状态,坚固性好,而不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介质灰岩、泥灰质石灰岩,且容重指标大于2500kg/m3。

而不是像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只有1200kg/m3.因此定性为普坚石。

(五)、土石比及分类问题(第一次回复意见)1、根据《贵州省2004版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资料,对岩石的分类是按“岩石极限压碎强度”指标。

而贵局把“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指标作为《贵州省2004版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岩石分类是不符合《定额》规定的,经我方向省、市造价部门及地质部门多方咨询,岩石极限压碎强度与岩石单轴饱和抗压强度不是同一概念,《贵州省2004版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中的岩石分类(按极限压碎强度)与采用饱和抗压强度作为分类依据是两种不同的分类体系,按照《合同约定》,该工程土石类别的认定应以《贵州省2004版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岩石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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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04计价定额》岩石普氏系数分类与《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石分类法对应的探析
关键词:单轴抗压强度、极限压碎强度、普坚石、次坚石、较软岩、较硬岩。

一、存在的问题
1、土石方工程计价(签证、结算)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对土石分类问题的争议及纠纷。

2、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清单规范口径不一致。

二、普氏系数对岩石的分类
1、以极限压碎强度、坚固系数、容重、钻进进尺、岩石类别为指标。

分为松石、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
三、岩土工程规范对岩石的分类
以单轴饱和抗压强度为指标,分为软岩、较软岩、较硬岩、硬岩。

四、贵州省市政工程04计价定额中的土石分类计价体系
1、定额计价分类按松石、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普氏系数发分类)
2、04计价定额的编制依据为19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3、04计价定额中"机械破碎岩石定额子目中“,将普坚石与混凝土列为同等级比,未说明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与普坚石的
对应关系,说明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C15(规范中的最低混凝土等级)与普坚石的施工难度相当。

4、全国市政工程定额(2015版)中较硬岩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与普坚石的人工工日消耗量相当,次坚石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与较软岩的人工工日消耗量相当。

五、规范对岩石单轴抗压强度的定义
1、GB5003-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第附录A.2.0条石材的强度等级,可用边长为70mm的立方体试块的抗压强度表示。

抗压强度取三个试件破坏强度的平均值。

试件也可采用表A.2所列边长尺寸的立方体,但应对其试验结果乘以相应的换算系数后方可作为石材的强度等级。

2、TB10115-1998 《铁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TB10115-1998 《铁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第11.0.4单轴抗压强度试验的“试件制备”规定:
(1))建筑地基的岩石试验,采用圆柱体作为标准试件,直径为50mm±2mm、高径比为2.1,每组试件共 3个。

(2))作为砌体用的石料试验,采用立方体试件,边长为50mm±2mm,高径比为1.1,每组试件共 3个。

3、《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材料试验与结构试验”
《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材料试验与结构试验”第3-1-2-2 岩石抗压强度试件:取有代表性的岩石样品用石材切割机切割成边长为50mm的方体,或用钻石机钻取直径与高度均为50mm的圆柱体,然后用
磨光机把试件与压力机压板接触的两个面磨光并保持平行,试件形状须用尺检查,至少制作6个试件。

4、JTJ054-94《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
JTJ054-94《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第4.1条“单轴抗压强度试验(T 0213- 94)”明确了岩石单轴抗压强度主要用于岩石的强度分级和岩性描述,其试件规格:长为50士0.5mm 的正立方体或直径与高均为50士0. 5mm 的圆柱体试件件6个。

5、JTG-E41-2005《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JTG-E41-2005《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第4.1条“T 0221- 2005 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同样明确了岩石单轴抗压强度主要用于岩石的强度分级和岩性描述,其试件规格按其用途不同分为:
(1))建筑地基的岩石试验,采用圆柱体作为标准试件,直径为50mm±2mm、高径比为2.1,每组试件共 6个。

(2))桥梁工程用的石料试验,采用立方体试件,边长为 70mm±2mm,每组试件共 6个。

(3))路面工程用的石料试验,采用圆柱体或立方体试件,其直径或边长和高均为50mm土2mm,每组试件共 6 个。

结论:1、岩石单轴抗压强度因其石料的用途不同,其试件规格尺寸及强度值不同。

2、按JTJ054-94《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中的说明,《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规范》中单轴抗压强度定义与普氏系数分类中的坚固系数不一致,但存在先后标准的关系,岩土规范在后、普氏系数在先。

2:1的高径比在JTJ054-94
《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中说明了是按国际岩石工程学会的研究理论做了调整。

先期的单轴抗压强度应为高径比1:1。

七、其他省份对此问题的解释
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价规范》(GB 50500-2013)及《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号川建造价发[2013]370号
2、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于2014年7月开办的《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交底培训。

八、结论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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