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结算细则
劳务总价包干单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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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总价包干单价细则1、以上单价为全包干价,包含为满足施工要求所需的劳务队伍的管理费用、税费、包含远征费、住宿费、垃圾清理费、税费、管理费,必须的保险费用、劳务工的生活费用、测量放线、场地交接验收、配合竣工图绘制、竣工验收、质量安全自检的配合等,除漏项、现场增加工程外,其他(如:待工、赶工、成品保护等)均含在包干单价内。
2、所有龙骨、基层与面层制作与安装的人工费包括在一起(如墙面干挂石材泥水人工费包含钢骨架的制作与安装)。
木工包含刷防火、防腐、防虫涂料;天花吊顶制安均按投影面积计算,含灯槽、检修口、投影幕卷帘盒制安,空调出风口、收边、收口边条和立板等。
钢骨架制安含刷防腐、防火、防锈涂料。
水电班负责所有灯具孔洞开孔工作。
3、施工垃圾清运说明:因人工费单价中已包含施工垃圾清运费用,各工班产生的现场施工垃圾由工班自行清理并运到指定地点。
垃圾清运若达不到项目管理要求,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清理,所发生费用分摊到各施工班组。
4、以上单价中含所有施工用电动、手动机械工具,易损工具,工作灯连电缆线、手提电箱、节能照明灯、手提临时灯、测量工具、质量检测工具、辅材(包括砂纸、美纹纸、纱布、油扫、塑料小桶、钻头、切割锯片、批头、水平运输工具、锯片、刀片、锣刀、抹灰刀、棉纱、毛巾、清洁用品、铅笔、墨斗墨线、施工线等)、工人劳保用品。
工人安全帽、工作服由公司统一配发,费用由工班组自己承担。
安全帽由公司统一配置,按15元/顶从工程款中扣除,完工后由班组自行处理。
(以上工具应达到公司安全标准)5、后期如有签证另算,核量不核价,可以给指导价,结算时一并结算6、过程中如出现零星工程先施工,以记工形式进行记录,结算时一并结算7、以上单价中包含固定费用,按劳务费总计金额的0.6%收取。
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由公司统一购买。
8、以上单价为核定全包干单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及其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套以上单价结算,对未发生的项目结算时不给予支付。
9、人字梯的制作、保管等均在单价中考虑,如工班有使用需求的,由工班自行购买材料、制作及保管,项目部不再提供。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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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2015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用工制度,实现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的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公司组织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公司是指: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按照约定条件将已经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派遣至公司,公司在特定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员工的用工方式。
第三条【权利义务划分】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员工之间系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享有并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义务,负责被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等。
公司与被派遣员工之间无直接或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公司享有并承担用工单位的法定权利义务,负责被派遣员工的日常工作管理、绩效管理和考核等。
劳务派遣单位与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通过《劳务派遣协议》约定。
第四条【基本原则】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依法用工,同工同酬。
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务派遣用工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歧视被派遣员工,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员工与公司同类或者相近岗位的员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并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1(二)科学评估,严格控制。
劳动合同用工是公司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必须科学评估、严格控制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及用工数量。
(三)加强合作,管理过程。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涉及公司多个部门,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实现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全过程管理。
(四)年度评估,效率至上。
公司对用工部门的劳务派遣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将影响次年劳务派遣单位的确定及劳务派遣用工计划.第五条【内部职责分工】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基本政策及总体规划的制定部门,也是总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整体管理工作的组织牵头部门。
工程(劳务)分包结算审计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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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定额及劳务分包结算审计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日泰路桥工程公司《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办法》、《工程定额(或对外分包)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定额和劳务分包的结算工作,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根据日泰路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工程定额(或对外分包)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工程结算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第四条本细则自2006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章施工定额(或对外劳务分包)工程结算审计的项目及内容第五条工程结算审计的项目:公路路基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拌合供应砼及各基层单位自己承揽的其他工程项目中,确需对内定额、对外分包完成的工程结算。
第六条施工定额(或对外劳务分包)工程结算审计的内容:1、施工定额(或对外分包)工程的立项或计划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批准,分包队伍的资质是否等同于本公司的资质。
2、施工定额(或对务分包)工程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和经公司批准的分包范围,有无扩大或缩小分包范围的现象,而提高分包工程单价的问题。
3、施工定额(或对外分包)合同变更、增加项目是否经公司领导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4、施工定额(或对外分包)工程数量的计算依据是否有效,采用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计算的工程量是否准确。
5、施工定额(或对外分包)工程的验收资料是否齐全,工程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标准,工程的工期、安全、质量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履约。
6、施工定额(或对外分包)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合同有关规定,编制资料是否齐全。
7、施工定额(或对外分包)工程结算套用的定额单价、计算单位、工程量是否准确,结算总值是否正确。
8、施工定额(或对外分包)工程结算中各项取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计费标准。
计费基数是否符合规定,计费总额计算是否准确。
9、施工定额(或对外分包)工程已支付的进度款总额,预留的质保金的比率同整体工程预留的质保金比率是否一致。
建筑业劳务承包和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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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第三条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工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4、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第四条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劳务派遣组织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第二章使用原则与批准权限第六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有劳务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公司、部室写出书面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公司将追究用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八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工,并做到能进能出;对违反劳务用工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工,要及时报公司退回劳务派遣组织;第三章招聘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协助机关部室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第十条各分子公司自主进行劳务工的招聘,人力资源部指导并监督各分子公司做好劳务工的招聘工作;第十一条招聘基本原则:1、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严格招聘条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2、焊工、电工等技术岗位必须招聘具备职业资格的劳务工;3、不得招聘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6周岁,受刑事、党纪和行政处分期内等人员作为劳务工;第十二条招聘方式及步骤:1、招聘分为对内招聘和对外招聘;2、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笔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第十三条聘用1、机关部室、分子公司将拟聘的劳务工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2、应聘人员录用前须进行健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传染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3、特种设备作业岗位须聘用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的劳务工;4、根据劳务用工的期限长短,确定劳务工的试用期限,由所属的部室、分子公司进行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源部进行过程监督;5、劳务工录用后,由劳务派遣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所属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根据工作需要,协议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第四章培训第十四条培训目标与理念1、公司将对劳务工培训纳入公司整体培训计划;2、培训旨在增强劳务工的专业知识与技能;3、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满足不同的岗位需求;4、建立劳务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制度;第十五条培训主要内容1、企业文化与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公司概况、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组织架构、薪资福利、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规程、公司规章制度等;2、相关的行业政策,法规,标准;3、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第十六条具体培训管理执行公司培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第五章薪酬待遇第十七条工资结构分子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并根据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劳务工的岗位性质、业务技能等,制订本部门劳务工工资标准,并报公司审核;第十八条工资的支付1、劳务工的工资以月薪制按时通过银行转帐形式支付给员工个人;2、工资原则上于次月10日之前支付;3、劳务工的工资报酬、结算标准和方式等,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执行;4、劳务工的工资自报到工作之日起薪,退出工作岗位之日停薪,新进或离开公司劳务工,其当月工资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核定;5、劳务工的工资由所属分、子公司以造册的方式支付;第十九条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劳务工缴纳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费用由所属分子公司承担;第二十条工资中的扣项1、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等从劳务工的工资中扣除;2、劳务工迟到、早退、溜班、旷工等工资扣除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六章劳务工的考核第二十一条劳务工的考核1、考核目的:通过考核劳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确定其岗位调配、薪酬分配、培训教育、续聘或解聘;2、考核原则:用人单位部门按绩效考评办法对劳务工进行逗硬考核;第二十二条对工作业绩突出、对企业贡献较大的劳务工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鼓励劳务工参与企业管理职务的竞争,竞争上岗的享受相应的待遇;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劳务用工协议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务协议即行终止;第二十四条劳务工离职1、在协议期间,劳务工辞职应至少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分子公司部门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2、劳务工离开公司前,应将工作及物品移交清楚,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即与公司脱离劳务关系;第二十五条劳务工在派遣期间的全部劳动争议,均由劳务派遣组织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不相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一、劳务承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 劳务承包管理制度总则1.1.1为加强对劳务承包班组的管理,规范劳务作业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及工期要求,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建铁路某客运专线二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1.2本制度中所称劳务承包,是指在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的前提下,将部分非主体工程的劳务任务以劳务承包形式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劳务企业;凡在本项目采用劳务承包从事各种建筑安装工程的活动均适用本制度;1.1.3劳务承包队伍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能力、相应资质等级、良好的信誉,严禁无资质、无施工能力的劳务承包队伍进行劳务作业;1.1.4各只有经公司本部各所属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同班组依法签订劳务承包合同;1.1.5项目部和应将劳务承包班组的管理纳入劳动用工管理范畴,并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及本管理制度,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1.1.6严禁劳务承包班组将所承包的劳务任务再次转包;1.1.7对劳务承包班组所属的劳务企业资格评审把关不严,劳务承包班组管理出现较大问题的,对劳务承包班组在验工计价、付款等方面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的,视情节给予项目部和有关人员经济或行政处分;管理职责1.2.1公司对劳务承包班组的管理职责1.2.1.1按照公司劳务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1.2.1.2对管段内劳务企业名册进行审查;对不合格劳务企业派遣的劳务班组要求项目部限期清退;1.2.1.3负责提供统一的合同范本,负责指导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1.2.1.4指导项目部对劳务企业进行信誉评价以及其他与劳务承包班组管理有关的事项;1.2.2项目部管理职责1.2.2.1贯彻执行公司和公司有关劳务承包队伍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细则;1.2.2.2督促加强对劳务承包班组管理,检查劳务承包班组合同订立、履行以及资格备案、年审、档案建立情况;建立管段内劳务承包企业档案,并对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环保工作实施监控;1.2.2.3协调各的劳务承包单价,统一标准,降低项目成本;1.2.3管理职责1.2.3.1负责从公司合格劳务承包企业名册中选择合格的劳务承包队伍,建立劳务承包班组档案,进行劳务承包企业资格备案、年审、评价,及时上报相关资料详见附表1,并对劳务班组进场机械及时统计详见附表2;1.2.3.2负责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及时处理合同纠纷;1.2.3.3将劳务承包班组的管理纳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范畴,对劳务承包班组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及环保实施全过程管理和控制;1.2.3.4劳务班组进场前必须先签定劳务承包合同;1.2.3.5劳务承包单价严格以局红线成本预算批复价为限价,各相同项目劳务单价要保持基本一致水平;1.2.3.6按合同规定进行劳务承包班组验工计价、提供材料和支付劳务价款,严禁超验或超付劳务款;1.2.3.7对施工中表现优异的劳务承包班组,要给予表彰和鼓励,对施工中表现不合格的劳务承包班组,要及时清退;管理机构各项目部及必须成立劳务承包管理小组,由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对劳务承包班组选定、单价确定、合同签署及施工等劳务承包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劳务承包企业备案和选择1.4.1各应按照公司文件要求,对劳务企业实行登记、评审和备案准入制度;1.4.2对首次进入公司施工的劳务企业,必须先评审,报项目部同意,并在公司办理资格备案手续,取得备案资格后才能从事劳务施工;1.4.3必须及时收集劳务承包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等与备案有关的资料;1.4.4对劳务承包企业评审备案从资质状况、工程经历和业绩、合作信誉、劳务工、资金实力、机械装备以及保证人和自有资产抵押等七方面进行考查;1.4.6已经取得备案资格的劳务承包企业,每年底项目部应按公司要求组织对劳务企业进行年审,年审不合格的,应及时取消其资格备案,取消其劳务资格;1.4.7根据平等、协商、同步的原则,劳务班组进场施工前必须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要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工程的特点,提出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劳务班组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提出的各项条款,明确应该承担的责任;1.4.8对劳务班组进行管理,对施工工序、安全、质量、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做好每道工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对劳务承包班组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施工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1.4.9必须经常性对劳务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并要及时向他们传达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劳务班组安全主管必须参加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会议,布置落实,做好现场的安全工作;在施工中不得以节省开支为由,削减劳务班组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特别是风险性较大的作业比如高空作业,其安全围护设施及劳务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劳务承包合同管理1.5.1所有劳务承包必须做到先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后进场施工;1.5.1劳务承包合同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并不得与业主合同相抵触,优先采用公司的统一范本;1.5.2严禁给劳务班组配发公章、财务专用章或其他印章,严禁班组以项目部或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5.3劳务承包合同形式要规范,条款要严谨,安全、质量、材料超耗等条款的责任要划分明确,协议中必须注明,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解决争议约定在公司法人住所地的法院;1.5.4劳务承包合同必须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其金额按各公司文件执行;1.5.5项目部和都应建立劳务合同台帐,及时将所签订的合同报公司合同部备案;1.5.6劳务企业发生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都应视为不合格企业,应按照合同规定与其终止合同,并取消其劳务资格:1.5.6.1因劳务班组的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1.5.6.2劳务班组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在限定整改的期限内不采取纠正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合同要求;1.5.6.3因劳务班组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延误工期、诉讼或仲裁案件以及其他影响危急我方信誉;对劳务班组的验工及拨款1.6.1验工依据:1.6.1.1依据公司和项目部的有关规定,经过正常程序签署的劳务承包合同;1.6.1.2依据合同约定,劳务班组在现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1.6.2验工时间:各依据各自的工程特点,及各自的管理习惯自行决定;1.6.3验工单据的签署:1.6.3.1所有验工单据必须经队长、技术主管、核算员等相关人员签认,报项目部审批后方能生效;1.6.3.2项目部项目经理负领导责任;1.6.3.3核算员负责组织协调,负责按合同单价编制验工单,对验工累计数量、合同总价控制进行监控,并对相关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成本核算小组;1.6.3.4技术主管对验工的数量负责;1.6.3.5安质员负责审核并监控劳务班组的工作是否合格;1.6.3.5材料员负责提供,对劳务班组进行扣款的材料数量和总费用,并对其准确性负责;1.6.3.6机电人员负责按有关规定在水电、机械方面,对劳务班组进行扣款的数量及费用额度;1.6.3.7为减少纠纷,相关的扣款必须具有合同管理依据,而且手续要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随意扣款的现象发生;1.6.3.8项目部财务部负责监控相关扣款情况,并对相关扣款依据的合规性进行相应的规范;1.6.4劳务款的拨付1.6.4.1劳务款的拨付要严格遵循以验工为依据的原则;1.6.4.2劳务款的拨付要遵循集体审核的原则;1.6.4.3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劳务款拨付,动态管理台帐;台帐中至少要显示本期验工额、开累验工额、开累付款、应扣款、本次应付款等项目,台帐要有和项目部验工、财务负责人的签字,并以此作为项目部进行劳务拨款的依据;劳务班组的监督管理1.7.1劳务班组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承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1.7.2劳务班组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承包给第三人;1.7.3劳务班组现场作业人员统一纳入管理,有关劳务用工合同、工资、技能等要求按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1.7.4劳务班组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1.7.5定期对劳务班组进行检查,劳务班组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工作,不得以种种理由拖延整改;1.7.6劳务班组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7.7劳务班组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管理部门;对事故不得隐瞒和虚报,接受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和处理,执行安全协议书中规定的有关条款;做好“四不放过”工作,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1.7.8严禁将任何单位工程的控制测量、试验检测等控制质量的工作交由劳务班组承担;1.7.9劳务班组不得从事看守炸药库、安全防护等安全性质特殊的工作;项目部应将劳务班组纳入管理体系,在各项管理职责中应明确相关人员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禁“以包代管”;附则1.8.1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1.8.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总则2.1.1为规范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加强项目部下属的、少数零散劳务用工的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法令,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满足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相关合同条款规定,结合铁道部“三项治理活动”的有关规定和新建铁路某客运专线二标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1.2项目部必须将劳务用工的管理纳入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范畴,并依据有关部门政策、法规和本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工程施工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原则和条件2.2.1项目部在组织工程施工中必须切实加强劳务用工的管理;所有路基、桥梁等主体工程必须采用自身的基本职工队伍组建成专业化的作业队进行施工;在劳动力不足、确有缺口时,必须按照“先调剂,后招用”的原则在各自的公司内部先行调剂,确需从社会上吸收劳务用工时,必须经有人事任免权限的各公司集体研究决定后,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办理有关的劳务用工手续;2.2.2项目部招收劳务工时,应通过各公司的内部劳务公司或在具有良好资信的劳务公司地方劳务基地中,按照“定点、定向、双向选择、专业合理配套、长期合作”的原则招收使用;专业技能水平较高、综合素质较好、具有一年以上铁路工程施工经历、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务工作为重点招收对象;2.2.3技术工人和劳务工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从招收的劳务工中弹性配备;劳务工原则上仅限于施工生产一线,非生产性岗位原则上不得使用劳务工;凡停工、待工的施工工点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劳务工;2.2.4劳务用工条件2.2.4.1轻体力劳动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有毒有害、劳动强度达四级及其它禁忌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2.4.2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企业岗前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岗位同时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2.2.4.3身体健康,现实表现好,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检查标准;2.2.4.4持有居民身份证,符合劳动用工有关规定;2.2.4.5妇女禁忌岗位不得招用女工;2.2.4.6严禁使用童工;管理机构及职能2.3.1项目部和应分别成立由项目经理和队长为组长,班子成员及合同、工程、财务、机物、安质等主要管理人员组成的劳务资源管理小组,负责项目部和劳务资源管理具体事项的落实;2.3.2指导和监督检查的劳务资源合同管理;负责审查劳务资源合同的内容,指导合同的谈判、签订和履行等工作,并对劳务承包合同进行备案管理;负责对引进的劳务企业进行审查,严禁引进不合格劳务企业;督促检查及时为劳务企业办理准入资格备案、年审等手续;协助清理不合格劳务企业;2.3.3按照项目施工组织安排,及时向公司提出用工计划,在公司的授权允许下,引进使用劳务资源;及时填报劳务企业准入资格备案、年审、评价的相关资料;监督检查劳务企业或劳务公司与劳务工订立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并将劳动用工合同复制备查;清退不合格劳务企业;负责人员的培训、考核、劳务工管理台帐等日常工作;劳务用工合同2.4.1使用劳务工,必须书面请示公司,待公司批复后,由合格的劳务企业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2.4.2项目部与均无权直接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2.4.3劳务用工合同格式统一按照公司规定范本及要求签订;格式见附件12.4.4劳务工已经和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要求各劳务班组递交劳务合同复印件备案;2.4.5劳动用工合同要按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形式签订;劳务用工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后确需留用的须重新签订合同;技术性较强的工种,在同一用人单位累计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简单劳动岗位一般不超过4年;2.4.6必须坚持先签劳动用工合同后上岗的原则;2.4.7劳务工的工资从其所在劳务班组工费中扣除,由各项目部财务部监督代发;2.4.8劳务用工合同内容劳务用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同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2.4.9劳务用工合同的续订、变更、终止、解除应符合劳动法及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劳务用工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因施工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重新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劳务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生产任务变化,经用人单位与劳务工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劳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2不履行合同,经用人单位教育警告后仍不改正的;.3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情节严重的;.4失职、渎职,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矿工、消极怠工、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工作的;.6因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受用人单位派遣从事其它工作如抢险救灾等,拒不服从调整或派遣的;.7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法规被公安机关收容、处罚的;劳务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被认定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本人不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注明解除原因;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单位及上级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务工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有关约定条款,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有关劳动法规定和劳动合同有关约定条款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劳务工管理2.5.1使用的劳务工纳入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必须加强对。
工程劳务分包范本中的价款支付与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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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分包范本中的价款支付与结算方式工程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将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劳务部分委托给其他承包人进行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与结算方式是一个重要的条款。
本文将探讨工程劳务分包范本中的价款支付与结算方式,并就其中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一、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是指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相应劳务工作的费用的方式。
常见的价款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1. 单价支付方式单价支付方式是按照劳务项目的单位价格与完成数量进行结算。
具体而言,根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条款,分包人根据完成的劳务项目数量向总承包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工作量证明材料,总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支付相应的费用给分包人。
2. 总价支付方式总价支付方式是按照整个劳务项目完成后的总费用进行结算。
在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事先约定了劳务工作的总价款,并按照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支付。
3. 阶段支付方式阶段支付方式是根据工程劳务的进度划分为若干阶段进行支付。
在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与分包人约定了各个阶段的工程完成情况和支付比例,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支付。
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价款结算方式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价款结算方式是指劳务费用的结算方式。
常见的价款结算方式有以下几种:1. 定期结算方式定期结算方式是按照固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劳务费用的结算。
通常根据工程进度,每个月或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劳务费用的结算,确保及时支付分包人的劳务费用。
2. 阶段结算方式阶段结算方式是根据工程劳务的进度划分为若干阶段进行结算。
根据工程的不同阶段完成情况,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出劳务费用的结算要求。
3. 最终结算方式最终结算方式是在劳务项目完成后进行总费用的结算。
分包人完成所有劳务工作后,总承包人与分包人进行最终结算,确保所有费用得到合理支付。
注意事项:1. 在确定价款支付与结算方式时,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工程劳务的特点、工程进度和资金预算等因素,选择适合的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工程劳务支付制度
![工程劳务支付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539d436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26.png)
工程劳务支付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目的在于明确工程劳务费用的支付标准、流程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劳务人员及时获得应有的报酬。
2. 工程项目方应与劳务单位或个人签订明确的劳务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劳务费用计算1. 劳务费用应根据合同约定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或按照出勤时间以小时工资形式结算。
2. 劳务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劳务成本明细,包括工时记录、材料消耗等,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
3. 对于加班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三、支付条件1. 劳务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2. 劳务单位需提交完整的工作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工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等。
四、支付流程1. 劳务单位应在每月的规定日期前向项目方提交上月的劳务费用结算申请。
2. 项目方收到申请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安排支付。
3. 劳务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劳务单位指定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五、支付期限1. 劳务费用应于每月的固定日期前支付完毕,具体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2. 若因特殊情况需延迟支付,项目方应及时通知劳务单位,并说明原因。
六、违约责任1. 如项目方未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如劳务单位未能提供合格的工作成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支付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
2.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方。
施工企业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企业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bb4778af55270722192ef7fe.png)
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履约管理,强化过程控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劳务管理水平,更好的控制劳务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协作队伍办理结算是履行合同义务、责任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必须按时、规范地执行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程序,认真执行签字负责制,保证公司和协作队伍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管理体系。
公司是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的监控层,项目经理部是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的执行层。
第五条公司成立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管理领导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工经、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组员:工程经济部(劳务结算中心)、工程管理部、物资管理部、机械管理部、安质环保部、财务部、劳务管理中心、审计部、人力资源部、法律合规部、纪委监察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项目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研究决定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原则上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处理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相关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经济部(劳务结算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劳务结算中心主任兼任。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对应成立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经理部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的实施、复核、监督,办公室设在工程经济部。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公司职能部门分工1.工程经济部(劳务结算中心):是劳务(专业)分包结算审批的主责部门,负责全公司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审核是否签订合同,结算单价是否按合同单价执行,合同外结算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督促项目经理部规范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及劳务(专业)分包结算台帐;负责督导成本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2.工程管理部:负责全公司劳务(专业)分包工程收方计价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审核收方控制数量及每月收方结算数量;督促项目经理部规范建立收方结算台账;督促项目经理部完成成本管理信息系统中控制数量及收方数量的审核录入工作。
劳务用工结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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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结算细则分公司劳务结算细则一、劳务费结算形式劳务费结算的方式包括:包工包料(不含主材)、包工不包料(包人工费)、实物量单价结算等。
以上结算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可灵活掌握。
总的原则是以实物量单价结算为主,其他方式为辅,严格控制计时工的发生。
对采用包工不包料(包人工费)或实物量单价结算的,应把材料的使用(包括周转材料)、设备机具、现场文明施工等与劳务队伍挂钩,对超常使用造成浪费、损失、丢失应约定办法对劳务队伍进行经济处罚,处罚的金额从劳务结算总额中扣除。
此项规定应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明确。
具体处罚办法可由各车间与劳务人另行签订详细协议。
二、劳务费结算程序各车间在公司审定的合格劳务队伍名录中选择劳务队伍,经公司批准后由各车间会同计划科、人力资源科共同与劳务队伍负责人商定其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劳务费结算方式以及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1.采用实物量单价结算的,公司每季度根据市场的劳务价格制定实物量指导单价,各车间应在此范围内议定承包价格。
如遇有特殊情况,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实物量单价报公司有关部门审定后实施。
2.采用包工包料结算,车间需提出申请,由公司计划科、人力资源科根据实际情况,与车间共同商定收取管理费的系数,原则上不低于建设公司规定的12%,对本钢以外的的工程可以适当放宽,每月按实际报量结算劳务费。
3.采用包工不包料结算的,车间需提出申请,由公司计划科、人力资源科根据实际情况,与车间共同商定收取人工费包干的系数和范围,每月按实际报量结算劳务费。
三、劳务费审核1.劳务费结算的计算期为上月的25日~当月的26日。
每月26日前各车间将当月劳务费结算情况报送计划科,公司计划科在次月1日前审批完毕,报送人力资源科。
各工程队要根据所签订的劳务合同中所规定的方式计算当月的劳务费,每份合同、每个单位工程要单独计算,单独填制审批结算单。
采用实物量单价结算的车间设专人进行当月实物量的计量,计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有原始的记录和计算书,并附带相关图纸备查。
劳动中的工资计算和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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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中的工资计算和支付标准在劳动关系中,工资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重要的经济权益,涉及到工人的劳动价值和生活保障。
因此,准确计算和支付工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要求。
本文将探讨劳动中的工资计算和支付标准。
一、工资计算工资计算是确定劳动者应得薪酬的过程,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工资计算方式:1. 日工资制度日工资制度是按照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计算工资的方式。
工资计算公式为:日工资 = 日工资基数 ×当天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时间其中,日工资基数是根据劳动合同或公司规定确定的,每日工作时间是固定的工作时间。
这种计算方式适用于劳动时间不定或临时性工作的情况,如临时工、小时工等。
2. 固定工资制度固定工资制度是按照固定时间段支付固定额度工资的方式。
工资计算公式为:固定工资 = 月工资 ÷(每月应工作天数 ×每天工作时间)其中,月工资是劳动合同或公司规定的固定工资额,每月应工作天数是一个月中实际应工作的天数,每天工作时间是固定的工作时间。
3. 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制度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计算工资的方式。
工资计算公式为:绩效工资 = 绩效基数 ×绩效评定系数其中,绩效基数是根据劳动合同或公司规定的固定金额,绩效评定系数是根据绩效评定结果确定的。
以上是常见的几种工资计算方式,不同行业和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计算规则,劳动者应注意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二、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是企业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要求。
企业应该根据以下标准来支付工资:1. 时间标准工资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支付,如每月、每周、或每两周支付一次。
工资支付时间不得晚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
2. 金额标准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支付。
3. 方式标准工资支付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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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劳动用工,充分发挥劳务用工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使用劳务用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不超出人力资源部管控的劳务用工指标;(二)先审批再招聘、使用的原则;(三)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徐港电子有限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与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派遣到公司内从事劳务工作的劳务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劳务用工分类第四条公司的劳务用工分为如下几类:(一)临时性的搬运类用工,称第一类劳务用工;(二)退休留用人员称第二类劳务用工;(三)除以上二类人员外,在公司生产岗位工作,且用工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统称第三类劳务用工。
本文若未作特别说明,均指第三类劳务用工,主要是指来源于具有2劳务工管理办法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所派遣的劳务人员。
第三章劳务用工条件第五条以下情况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一)公司、部门生产经营任务调整,公司不能及时调剂所需人员;(二)公司内不能满足要求的临时性、突击性、季节性较强的工作;(三)需要定期轮换、流动性较大的特种岗位;(四)第二类劳务用工,必须退休前是专业骨干、重大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关键岗位的退休职工。
第四章招用程序第六条审批。
用工部门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的用工原则,提出本部门劳务用工需求,并填写《劳务用工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第七条人员遴选。
经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人员初选,用人部门应积极配合。
初选人员后,通知劳务派遣公司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为公司录用。
第八条录用。
确定录用人员后,由劳务派遣公司通知被录用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出据派遣介绍信。
录用人员凭劳务派遣介绍信及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两份,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台账,并留存劳动合同一份,再介绍到各部门工作。
劳务派遣与外包结算细则合同范本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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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劳务派遣与外包结算细则合同范本2024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劳务派遣与外包服务概述1.1 劳务派遣定义与范围1.2 外包服务定义与范围1.3 服务内容与标准第二条双方权益与义务2.1 派遣单位权益与义务2.2 接收单位权益与义务2.3 派遣员工权益与义务第三条派遣员工管理3.1 派遣员工招聘与筛选3.2 派遣员工培训与发展3.3 派遣员工考核与评估第四条薪酬福利与结算4.1 薪酬结构与标准4.2 奖金与提成政策4.3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4.4 结算周期与方式第五条合同期限与终止5.1 合同期限规定5.2 合同续签与终止条件5.3 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第六条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6.1 争议解决方式6.2 法律适用与管辖第七条保密条款7.1 保密内容与范围7.2 保密期限与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与赔偿8.1 违约行为与责任8.2 赔偿金额与方式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条件与程序9.2 合同解除条件与程序第十条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0.1 签署程序与要求10.2 合同生效时间与条件第十一条附件11.1 派遣员工名单11.2 服务项目明细11.3 薪酬福利明细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 双方的其他补充约定12.2 对双方有利的其他安排第十三条双方签字盖章13.1 派遣单位签字盖章13.2 接收单位签字盖章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务派遣与外包服务概述1.1 劳务派遣定义与范围本合同中的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接收单位的需要,向其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动力,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派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作业、行政助理、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等岗位。
1.2 外包服务定义与范围本合同中的外包服务,是指派遣单位将其拥有的某项业务或服务,整体或部分转让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负责管理和运营。
外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结算等业务。
劳务派遣与外包结算细则合同范本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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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劳务派遣与外包结算细则合同范本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务派遣与外包结算细则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1 定义1.2 适用范围2. 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要求2.1 派遣人员的资质要求2.2 派遣人员的技能要求2.3 派遣人员的健康状况要求3. 劳务派遣与外包的结算方式3.1 派遣人员的工资结算3.2 派遣人员的福利结算3.3 外包项目的结算4. 派遣人员的工资结构与计算4.1 基本工资4.2 绩效工资4.3 加班工资4.4 其他补贴与奖金5. 派遣人员的福利保障5.1 社会保险5.2 医疗保险5.3 住房公积金5.4 带薪年假5.5 其他福利6. 外包项目的管理责任6.1 外包服务提供方的管理责任6.2 接收方的管理责任7. 派遣人员的培训与发展7.1 培训内容与方式7.2 培训时长与费用7.3 派遣人员的晋升与发展8.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8.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9.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9.1 违约责任9.2 争议解决方式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违约责任11. 合同的有效期与终止11.1 合同有效期的计算11.2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12.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2.1 签署程序12.2 生效条件13. 附件13.1 派遣人员名单13.2 外包项目明细表13.3 其他相关文件14. 其他条款14.1 法律适用14.2 争议解决14.3 合同的修订与补充14.4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务派遣与外包结算细则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1 本合同所述的劳务派遣与外包结算细则,是指由甲方(派遣单位)向乙方(接收单位)提供符合约定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以及甲方将某项业务或项目外包给乙方,双方就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结算事宜,以及外包项目的管理和结算事宜,所制定的详细规定。
工程公司工资结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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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工资结算制度
工资结算制度应明确工资的构成。
一般而言,工程公司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津贴补贴以及可能的年终奖金等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是员工按月获得的固定收入,通常根据员工的职位、资历和工作性质来确定。
绩效奖金则与员工的工作表现直接相关,
应根据完成的工作量、质量以及团队协作等因素进行评定。
工资结算周期也是工资结算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大多数工程公司采取月薪制,即每月固定
日期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
对于加班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确保员
工加班时的劳动得到合理补偿。
津贴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补贴、餐补、住房补贴等,应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的实际需求来设定。
再次,工资的支付方式也需在工资结算制度中予以明确。
目前,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许
多工程公司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将工资打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这种方式便捷、安全,减少了现金交易的风险。
同时,公司应提供详细的工资条,列明各项工资组成部分
的金额,以便员工核对。
工资结算制度还应包括对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例如,员工请假、迟到早退等情况应如何
扣减工资,以及员工离职时的工资结算等问题。
这些规定应当公平合理,既要保障公司的
利益,也要尊重员工的权益。
工资结算制度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工程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
或财务部门负责工资的计算和发放,并对外提供咨询和解答服务。
同时,公司还应定期对
工资结算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2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2劳务用工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7c8b80f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3e.png)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企业施工生产需要,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用工,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京沈客专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集团公司外部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使用外部劳务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坚持依法用工,合法用工,并依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章使用的原则和条件第一条使用外部劳务必须坚持“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
坚持以企业自有职工为主体,以自带劳务工为辅助的形式,有计划地使用外部劳务用工。
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是落实集团公司“两严三控”项目管理机制的要求之一。
项目分部要根据工程特点结合施组方案,合理配置劳力资源,用工管理要立足企业内部,优先解决内部职工上岗就业问题,要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充分调动职工劳动生产积极性,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达到管理增效和增加职工收入的目的。
只有企业内部劳力资源不足时才可进行必要的劳务用工补充。
第二条使用劳务工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年龄在40岁以下的成年公民,禁止使用童工;2、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国家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符合施工所在地劳动力使用管理的规定。
3、招用劳务工从事技术工作的,必须持有相应专业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管理模式第一条劳务管理主要采用两种管理模式。
一种是劳务队管理模式,一种是架子队管理模式。
第二条劳务队管理模式。
由项目分部选择信誉良好的劳务队伍,自带机械设备,对劳务队伍进行统一编制。
采用清包方式,由劳务队进行工费、机械费承包施工,如基础打桩工程。
第三条架子队管理模式。
将劳务工人员直接补充到各工班,纳入内部队伍直接管理,如隧道、桥梁上部、涵渠工程。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一条用工单位不论使用何种类型的劳务工,都应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并严格执行规范性合同文本。
劳务派遣2024年版服务细则与保障合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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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劳务派遣2024年版服务细则与保障合同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务派遣服务范围与职责1.1 派遣岗位与工作内容1.2 派遣人员的职责与要求1.3 派遣人员的培训与考核2. 劳务派遣人员的待遇与福利2.1 工资待遇2.2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2.3 加班工资与休息休假3. 劳务派遣公司的义务与责任3.1 派遣人员的招聘与筛选3.2 派遣人员的管理与监督3.3 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处理4. 劳务派遣服务期的约定4.1 服务期限的确定4.2 服务期限的延长与终止4.3 服务期限终止后的处理5. 劳务派遣费用与支付方式5.1 派遣费用的计算与支付5.2 派遣费用的调整与结算5.3 派遣费用的支付方式与时间6. 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6.1 保密义务与范围6.2 保密期限与违约责任6.3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归属7.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7.1 违约行为与责任7.2 争议解决的方式与程序7.3 违约金的计算与支付8.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8.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8.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8.3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9.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9.1 合同的适用法律9.2 争议解决的方式与地点9.3 法律适用与司法管辖10. 合同的生效、履行与终止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与时间10.2 合同的履行与监督10.3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11. 其他约定11.1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1.2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1.3 其他事项的约定12. 合同的附件12.1 附件一:派遣岗位说明书12.2 附件二:工资待遇明细表12.3 附件三: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明细表13. 合同的签署与盖章13.1 合同签署的时间与地点13.2 合同盖章的程序与要求13.3 合同签署后的交接与备案14. 合同的份数与保管14.1 合同正本与副本的分发与保管14.2 合同的复印件与传真件的效力14.3 合同的保管与查阅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务派遣服务范围与职责1.1 派遣岗位与工作内容派遣单位应根据接收单位的需求,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
劳务合同结算模板
![劳务合同结算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cd593423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c5.png)
劳务合同结算模板甲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协议签订日期:一、合同约定事项1. 协议双方约定,乙方作为甲方的劳务人员,依法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受雇于甲方,从事劳务工作。
2. 协议约定的劳务工作内容为:3. 劳务工作地点为:4. 劳务工作期限为:5. 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日,每天工作小时。
6. 乙方享受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每月。
7. 甲方为乙方购买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为:8. 其他约定事项:(如有)二、结算方式1. 甲方按照约定的报酬和福利待遇,每月支付乙方工资。
2. 乙方应当如实填写甲方提供的结算单据,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 甲方在每月(具体时间)结算乙方工资并支付,乙方应当在(具体时间)前确认无误。
4. 如有异议,乙方应当在(具体时间)内提出,并提供相应凭证。
5. 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支付/其他方式),甲方应当按时支付乙方工资。
三、税收1.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对乙方支付的工资进行税收扣缴,并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2. 乙方应当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报表,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 如有税收方面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并按照税法的规定履行税收义务。
四、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1.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履行解除合同的程序。
2. 乙方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违约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擅自离职,不按照约定工作时间履行劳务义务;(2)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甲方损失;(3)其他违约行为。
3. 违约责任为(赔偿金额/罚款金额/其他方式),责任承担方式为(连带责任/分别承担责任)。
五、争议解决1.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请求仲裁。
2. 争议解决地点为(具体地点),协议双方应当履行仲裁裁决。
六、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工程部劳务费结算制度
![工程部劳务费结算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d146542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6c28b41.png)
工程部劳务费结算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中劳务费的结算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劳务费结算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部所有项目的劳务费结算管理。
二、劳务费结算基本原则1. 确定劳务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每个岗位的劳务费标准,包括工资、福利、补贴等内容。
2. 严格执行劳务费标准:全面执行劳务费标准,不得擅自涨低工资,不得违规发放福利和补贴。
3. 公平公正:工程部要对所有劳务人员进行公平的待遇,不得因个人关系或其他原因偏袒某些人员。
4. 劳务费结算公开透明:所有劳务费结算应当公开透明,让项目组成员了解各自工作所得的报酬。
5. 严格审批程序:所有劳务费结算均需经过审批程序,确保结算过程合理合规。
三、劳务费结算流程1. 项目部负责向工程部提交劳务费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工作记录。
2. 工程部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审核并确认劳务费结算申请。
3. 财务部对审核通过的劳务费结算申请进行财务结算,确保金额准确无误。
4. 财务部将结算金额发放到各个劳务人员的个人账户。
5. 工程部负责对每月的劳务费结算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四、劳务费结算管理1. 工程部负责制定每个项目的劳务费预算,确保在预算范围内进行结算。
2. 工程部负责监督项目部的劳务费结算工作,确保按照规定进行结算。
3. 工程部负责对每个项目的劳务费结算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结算工作的正常进行。
4. 工程部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确保劳务费结算记录完整、准确。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劳务费结算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工资、停止合作等处理措施。
2. 对于恶意违规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 工程部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六、其他1. 本劳务费结算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
2. 若有其他事项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3cedd3c5ef7ba0d4b733b35.png)
《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和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企业(简称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实行“谁承包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建筑工人工资承担全部支付责任,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建筑工人工资承担直接支付责任。
施工企业不得以被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施工企业之间依法分包工程或分包劳务的,应当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分包工程的建筑工人工资,不得以总承包企业拖欠分包工程款、分包劳务款为由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分包企业未履行支付责任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拖欠的建筑工人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部应当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该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录入、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分包企业应当配备劳动用工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报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
劳资专管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应当在“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上予以公示。
第二章建筑工人实名制第五条各级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管理的具体情况,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身份识别等技术装置,归集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岗位技能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及个人信用信息,实现在岗考勤、工资结算、教育培训、权益保障、信用管理等动态管理的功能。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在项目开工前,到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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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劳务结算细则
一、劳务费结算形式
劳务费结算的方式包括:包工包料(不含主材)、包工不包料(包人工费)、实物量单价结算等。
以上结算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可灵活掌握。
总的原则是以实物量单价结算为主,其他方式为辅,严格控制计时工的发生。
对采用包工不包料(包人工费)或实物量单价结算的,应把材料的使用(包括周转材料)、设备机具、现场文明施工等与劳务队伍挂钩,对超常使用造成浪费、损失、丢失应约定办法对劳务队伍进行经济处罚,处罚的金额从劳务结算总额中扣除。
此项规定应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明确。
具体处罚办法可由各车间与劳务人另行签订详细协议。
二、劳务费结算程序
各车间在公司审定的合格劳务队伍名录中选择劳务队伍,经公司批准后由各车间会同计划科、人力资源科共同与劳务队伍负责人商定其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劳务费结算方式以及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1.采用实物量单价结算的,公司每季度根据市场的劳务价格制定实物量指导单价,各车间应在此范围内议定承包价格。
如遇有特殊情况,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实物量单价报公司有关部门审定后实施。
2.采用包工包料结算,车间需提出申请,由公司计划科、人力资源科根据实际情况,与车间共同商定收取管理费的系数,原则上不低
于建设公司规定的12%,对本钢以外的的工程可以适当放宽,每月按实际报量结算劳务费。
3.采用包工不包料结算的,车间需提出申请,由公司计划科、人力资源科根据实际情况,与车间共同商定收取人工费包干的系数和范围,每月按实际报量结算劳务费。
三、劳务费审核
1.劳务费结算的计算期为上月的25日~当月的26日。
每月26日前各车间将当月劳务费结算情况报送计划科,公司计划科在次月1日前审批完毕,报送人力资源科。
各工程队要根据所签订的劳务合同中所规定的方式计算当月的劳务费,每份合同、每个单位工程要单独计算,单独填制审批结算单。
采用实物量单价结算的车间设专人进行当月实物量的计量,计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有原始的记录和计算书,并附带相关图纸备查。
车间必须划分开在岗职工和劳务施工实物量的界限,在岗职工承担吊车司机、货车司机等辅助工作或主体施工的,应按照预算定额和劳务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单价从劳务费总额中扣除。
或者与劳务队伍商定结算的价格和方式,确定后从劳务费中扣除。
2.车间承包经营者是工程项目当期劳务费结算第一责任人。
劳务结算书由车间负责编制,经定额员及车间主任签字、加盖车间公章后,报公司工程科、安全科确认、然后报送计划科审批。
3.每月受理劳务费审核业务的时间为本月26日报到计划科,计划科下月1日之前审批完。
当期劳务费应做到当月发生当月审批逾期
不予审理。
4.车间在办理当期劳务费结算时,应提供劳务费结算书一式四份,其中计划科、财务科、劳资科及车间分别保留;当月工程报量单一份(必须注明职工产值、劳务产值、大包产值)计划科留存;并提供劳务合同(或分包协议)、工程量计算书及相应施工图纸、签证单等相关计量计价资料。
5.工程项目当期劳务费结算书必须按照单位工程进行编报,应注明工程合同编号、工程合同名称、劳务分包合同号、主要施工内容以及结算的起止时间,并及时报工程科签证确认工程形象进度计划科据此计算和审核工程量。
6.计划科按照图纸核对工程量,并按照合同约定审核确定当期发生的劳务费(人工费或者工程费)。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实物量单价,则采用金结公司现行基本实物量单价;如果仍有不确定的项目,则可参照本钢现行计价水平执行。
(投标工程可由计划科确认后,按招投标价格执行)。
劳务合同未签订的,第一个月按车间上报数进行初审,最高控制在上报额的50%以内;第二个月仍未签定合同的,最高控制在上报额的40%以内;如果超过二个月仍未签订合同的暂停审批。
7.大包(或分包)工程劳务费结算时,还应提供当月甲供材料料单、发生的水电费、机械费等单据,以上计量计价依据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8.经公司审核后的劳务费结算书,由车间在次月1日前送人力资源科,避免耽误公司工资结算。
9.原则上杜绝计时工的发生,如现场发生不宜计量的作业内容,车间须记录详实的时间、工作内容,经车间现场人员及主任签字确认,工程管理员复核后,签字并加盖工程科公章后,公司主管经理签字,方可按实结算。
10.公司各相关科室负责分管业务的日常考核工作,对于当期发生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罚款或奖励,由相关管理部门形成正式考核意见,经分管经理确认后报送人力资源科,在当期工资或劳务费发放时予以扣减或嘉奖。
11.公司计划科将设专人进行劳务费的审核,审核人员严格、认真、细致的逐一进行审核,审核后加盖个人名章报送科长复查。
12.各车间逾期不报或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计划科将不予审核。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车间承担。
13.因原劳务分包合同未约定或条件发生变化的,或在审核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车间可向主管经理申请复议,经研究确定后办理。
14.车间在结算劳务费时,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如果经公司审核后,削减额超过3%,将分别对车间审核人和车间主任予500元和100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013年3月5日
遇到失意伤心事,多想有一个懂你的人来指点迷津,因他懂你,会以我心,换你心,站在你的位置上思虑,为你排优解难。
一个人,来这世间,必须懂得一些人情事理,才能不断成长。
就像躬耕于陇亩的农人,必须懂得土地与种子的情怀,才能有所收获。
一个女子,一生所求,莫过于找到一个懂她的人,执手白头,相伴终老。
即使芦花暖鞋,菊花枕头,也觉温暖;即使粗食布衣,陋室简静,也觉舒适,一句“懂你”,叫人无怨无悔,愿以自己的一生来交付。
懂得是彼此的欣赏,是灵魂的轻唤,是惺惺相惜,是爱,是暖,是彼此的融化;是走一段很远的路,蓦然回首却发现,我依然在你的视线里;是回眸相视一笑的无言;是一条偏僻幽静的小路,不显山,不露水,路边长满你喜爱的花草,静默无语却馨香盈怀,而路的尽头,便是通达你心灵的小屋……
瑟瑟严冬,窗外雪飘,絮絮自语说了这多,你可懂我了吗?若你知晓,无需说话,只报一声心灵的轻叹,那,便是我的花开春暖。
你相不相信,人生有一种念想,不求奢华不求结果,不求你在我身边,只愿有一种陪伴暖在心灵,那,便是懂得。
有人懂得是一种幸福,懂得别人是一种襟怀,互为懂得是一种境界。
懂得,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