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系统维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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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系统维保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为保障园区安全,防止因智能化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智能化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事故,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提供证据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智能化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智能化设施的正常运行。现甲方将管辖区域内智能化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维护保养和维修的智能化工程范围:(根据实际选择)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入侵报警系统
3.出入口门禁控制系统
4.楼宇对讲系统。
5.停车库(场)系统
6.电子巡查系统
7. 公共(紧急)广播系统
8.电源与防雷接地系统
9.建筑设备监控(BA)系统
10,其他系统
第二条维护保养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智能化系统维保方案》。注:原则上《智能化系统维保方案》由乙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甲方审核,双方同意确定后实施。维护保养内容及要求以确定后方案为准。
第三条维护保养期限和费用:
1. 维护保养协议期限(已含维护保养费和维修费):2016 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14日。协议期限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终止。协议到期,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约。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方与签订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则本合同自动同时终止、解除,双方互不视为违约,并按实际服务期限结算维保费用。
2. 维护保养协议费用:¥元/年(人民币叁万玖仟陆佰元整)(含税)。
3. 付款按季分四期,首期款即人民币----元应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款即人民币----元应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三期款即人民币----元应于---年---月--- 日前支付,第四期款即人民币----元应于 --年---月---日前支付。每期付款前由乙方提供税务发票,甲方接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协议按时付给乙方维护保养费用,不得无故拖欠应付款项,但是,因乙方未按本协议《智能化系统维保方案》的规定提供维护保养或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对甲方的故障报修给予及时反应和修复的,甲方有权拒付维
护保养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期间乙方应严格履约、不能怠工。
(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智能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协助乙方对智能化设备及附属组件进行日常巡检并记录,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维护工作的便利条件,以便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修保养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有权监督并检查乙方所做工作,共同做好智能化系统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乙方维修保养记录交双方确认后有效。
(4)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工作所必须的用水、用电。
(5)提供乙方人员进出工作场所、搬运器材设备等便利条件。
(6)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并对操守不良、违规操作、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或工作不称职的乙方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并有权要求乙方撤换。
(7)甲方应积极采纳乙方在智能化系统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经营,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创造良好的社会影响。
(2)乙方应具备智能化系统维保资质。合同签订前一周内,乙方需将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及走审批流程使用。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名单,对服务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按本合同、维护保养方案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标准,做到文明操作,保质、保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出与服务范围不相关的场所。
(4)协议期间乙方配置的作业人员仍属乙方职工,作业人员的社保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自理;甲方与乙方配置的作业人员不存在隶属关系,乙方作业人员发生的工伤、意外伤害等事故一概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5)甲方管理项目内的任一设施设备均属项目全体业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之后所有的时间内,乙方及乙方人员应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项目的
任何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6)乙方承诺对乙方在岗人员的过错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乙方根据《智能化系统维保方案》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成后,应做出检测或维护保养报告书,分别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和季检)。
(8)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应按照原设计协助服务中心对系统进行完善,找出与设计不相符的施工等问题:比如设备等未按照设计安装;协助物业要求完善管理资料。
(9)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排除应立即通知乙方,一般故障情况乙方接到报修后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到场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现场人员签字后有效,交双方分别存档,如乙方不能按时达到现场1次为警告,2次(累计)视为违约;
乙方维护保养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并及时接听电话,乙方应公布报修电话,变更维保人员需书面及时通知甲方,并将相关人员信息告知甲方,甲方有权进行电话录音作为证据使用。
(10)乙方定期与甲方沟通有效的管理方法,达到每月一次,并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备案。
(11)乙方在维护保养及维修过程中应对智能化系统操作使用方法等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仔细讲解和培训,以便甲方的日常管理与使用。
(12)乙方作业人员进入园区统一佩带有效证件(由乙方提供),并应遵守甲方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负责采取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在操作现场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事故、治安事故以及业主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3)协议期间由于乙方人为因素(包括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业主装修通知后未及时对业主与智能化系统相关的装修行为进行规范或指导)造成的物业设施设备损失、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对智能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