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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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十七、生效与实施(续)
3.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本条例得到有效执行。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对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次全面规范和提升。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条件、措施和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同时注重先进技术的应用和国际合作交流。通过本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国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当严格遵守本条例,共同努力,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六、法律责任
1.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五、监督管理(续)
4.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1)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2)对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进行审查,依法发放相关许可证;
(3)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4)阻碍、拒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
6.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五、过渡条款
1.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开工的建设工程,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补办本条例规定的相关手续。

【标准】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附全文)将于4月1日起实施

【标准】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附全文)将于4月1日起实施

【标准】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附全文)将于4月1日起实施近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出台,里面的内容较之旧版有了较大改动。

比如:旧版的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部分,在新版中修订为事故管理部分,其中的条目也发生了变化,具体见下表。

旧版(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新版(事故管理)1、事故报告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1、报告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企业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2、事故调查和处理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2、调查和处理企业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人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应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企业应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查。

3、管理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标准

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标准

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减轻事故损失,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2. 应急组织架构2.1 应急指挥部设立应急指挥部,作为事故应急响应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对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2.2 救援小组设立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事故现场处置等。

2.3 事故调查小组设立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为事故防范提供依据。

2.4 信息报道小组设立信息报道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上报工作。

3. 应急响应流程3.1 事故报警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报警,同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2 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3 救援行动救援小组抵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包括搜救失踪人员、救治伤员、控制事故现场等。

3.4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性质,提出整改措施。

3.5 信息发布信息报道小组负责整理事故相关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发布和上报。

3.6 事故善后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赔偿、整改等。

4. 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4.1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5. 注意事项5.1 加强安全监管,预防事故的发生。

5.2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3 确保应急设备、物资的完好和充足。

5.4 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的高效进行。

6. 附则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注:本文档为示例文档,仅供参考。

实际应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制度目的: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施工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报告和处理程序,确保及时报告事故、快速处理事故,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一、报告程序:1. 发生事故后,施工企业应立即组织救援和抢救,并采取措施将事故现场控制在最小范围。

2. 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同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类型、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4. 报告材料应尽快整理完善,并将报告材料递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二、处理程序:1. 上级主管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门的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

2. 在调查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事故发生地的职工和当事人的陈述,获取现场照片和相关证据材料。

3. 对于事故责任方,要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追究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4. 对于事故中受伤或死亡的职工或其家属,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并进行赔偿。

5. 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进行总结,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责任追究:1. 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方,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划定相关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对于在事故处理中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的相关人员,要追究其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

3. 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监督,确保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是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此外,施工企业还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以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

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

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研究安全事故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四条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五条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应当加强与政府安监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生产安全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六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同时立即上报事故情况。

第七条事故现场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上级领导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制定报告。

第八条上级领导汇报的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有关人员和物品的情况,同时要附上现场照片和调查报告。

第九条上级领导应当向该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安全生产部门应当进行审核并上报企业的总经理、董事会以及政府安监部门。

第十条企业的总经理、董事会以及政府安监部门应当根据事故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及时进行公告。

第三章处理方式第十一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切断事故隐患,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对于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安全事故,企业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具体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追究等。

第十三条对于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企业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处分、开除等。

第十四条对于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各类损失,企业应当照顾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赔偿相关损失。

第四章相关措施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一、背景工程安全事故是建设领域一种常见的现象,它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对于及时有效处理事故、减少损失、保障人员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做到对各类事故的快速反应、高效处理。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任何可能发生的工程安全事故。

四、应急预案1、事故报警a) 一旦发生工程安全事故,相关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司内部事故报警电话。

b) 报警人员应按照事先确定的简要模板描述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地点、时间、原因、受伤人员情况等。

2、事故处置a) 接到事故报警后,公司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b) 事故处置应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封锁现场、疏散人员、救援伤员等措施。

3、信息通报a) 事故处理小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通报事故详情,做好信息共享工作。

b) 对外的信息发布应在保障准确性的前提下,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维护公司形象。

五、责任分工1、公司领导层负责对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2、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定期演练等工作。

3、公司各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与安全部门配合,落实应急预案。

4、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六、应急演练为了保障应急处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应设定定期的应急演练计划,对各类想定的事故场景进行模拟演练,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

七、应急设备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备齐相应的应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箱、防护服、应急照明等。

八、应急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安全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应急处理能力。

九、变更与修订本制度如需变更或修订,应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制度的修订必须是为了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效率。

十、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2023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综合防护;依法管理、分类施策;责任落实、各负其责。

第一节法律地位第三条国家保障安全生产,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其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节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一)安全第一;(二)预防为主;(三)综合治理;(四)责任制。

第六条企业应当确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生产场所、设备、生产工艺、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第三节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国务院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国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第四节安全生产的职责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部门,并在每个班次聘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违章行为时,有权制止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外来承包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国家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进入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其他地点,核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并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一、引言建筑施工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由于施工过程中常会涉及到高处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电气设备使用等工作环节,因此事故的发生风险较高。

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以应对突发事故,提高施工现场安全和救援效率。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 建筑施工安全救援总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并发布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决策;2. 建筑施工安全救援指挥部:负责统筹应急救援各项工作,调配各方力量,确定应急救援方案;3. 建筑施工安全救援队: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救援、医疗救护、火灾扑救等不同类型的救援队伍;4. 监测预警中心:负责监测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预警并发出警报;5. 物资保障组织:负责调动和分配各类应急救援物资。

三、应急救援预案1. 建筑施工安全救援预案(1)建筑工地周边环境维护:定期检查建筑工地周边的环境安全状况,及时修复、清理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因素。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包括高处作业安全、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等方面,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建立建筑施工安全救援队伍,对队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应急救援装备准备:做好各类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和维修保养工作。

(5)应急救援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 火灾扑救预案(1)火灾风险评估:对施工现场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火灾预防措施。

(2)建立火灾报警系统:在施工现场建立健全的火灾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3)火灾扑救队伍培训:组建专业的火灾扑救队伍,对队员进行火灾扑救技能培训。

(4)配备火灾扑救装备:储备各类火灾扑救装备,确保扑救的及时和有效。

(5)定期演练火灾扑救:定期组织火灾扑救演练,提高火灾扑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工程安全事故预防处置制度

工程安全事故预防处置制度

工程安全事故预防处置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3.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 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2. 定期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了解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3. 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四、安全检查与监督1. 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对重点部位和危险作业实施专项安全检查。

3.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五、事故预防措施1. 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盲目抢工。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3. 加强对施工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六、应急预案与救援1. 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坍塌等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

2.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 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以便事后调查分析原因。

3. 依法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奖惩制度1. 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所有。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防备与应急处理规定一、背景与目的为了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资产安全,本制度旨在规范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备与应急处理,供应相应的管理和考核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从事施工生产的员工。

三、定义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安全规定或由外部因素导致的人员伤亡、资产损失等意外事件。

2.突发事件:指由于自然祸害、设备故障等外部因素引起的可能对人员和资产造成损失的突发情况。

四、防备与管理标准1.安全教育与培训–全部员工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了解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培训,并签署相应的安全承诺书。

2.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每个施工项目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订立相应的安全管理计划。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隐患告示牌,确保员工能够识别风险区域。

–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操作情况,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安全操作规程–订立并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包含作业区域的限制、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

–禁止员工违反安全规程,如无证作业、超负荷作业等行为。

–严格掌控不安全物品的存储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安全检查与监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除去安全隐患。

–设立安全监督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订立整改方案。

–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乐观安全工作的员工进行称赞和嘉奖,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标准1.应急预案–每个施工项目应订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演练。

–应急预案应包含应急响应组织机构、任务分工、通信联络、资源调配等内容。

2.应急设施和资源–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设施,如灭火器、急救箱等,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保证应急设备和资源的有效性、完好性和可及性,及时检查并维护。

3.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员工的应急本领。

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是一种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突发事件。

为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是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和指挥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一、事故应急响应机制的建立建立建筑安全生产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职责和任务,做好应急指挥、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报告和通知一旦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并启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三、事故现场处置在事故发生的现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确保及时掌握事故情况,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伤员救治和人员疏散对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迅速的救治和转移,确保及时送医救治,尽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五、协调管理和社会应急资源调度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调管理社会应急资源,组织救援力量,全力以赴进行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事故善后处理在事故完成处置后,应立即展开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事故调查与处理,彻底清理现场,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预防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七、法律责任追究针对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对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以警示和惩戒。

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建筑企业单位、工人员等多方合作,才能做到救援及处置高效顺畅,确保建筑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参建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有参建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协调和监督全面安全生产工作。

2.各参建单位在项目任命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安全生产措施。

3.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并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事故预防1.本单位和参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1.安全事故的报告(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任何工作人员都有责任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人或相关领导汇报。

(2)安全事故的情况应当真实详细地记录,包括事故原因、伤亡情况、责任分析等。

2.安全事故的处理(1)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进行事故的救护和处理。

(2)建立应急预案,确定事故处理的流程和责任人。

3.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根据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组织成立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调查。

(2)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六、安全事故后续处理1.整理安全事故的汇报材料,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记录和备案。

2.根据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完善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3.对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并在全体人员中进行宣传和推广。

七、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对于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工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工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工程事故报告制度1.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损失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谎报。

3.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报告应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责任及整改措施等。

二、工程事故调查与处理制度1.事故发生后,上级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由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具有独立、公正的地位。

2.事故调查组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收集证据,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等情况。

调查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不得阻挠、干扰调查工作。

3.事故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包括责任认定、赔偿事宜、整改措施等。

处理意见应客观、公正、合理,有利于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将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处理决定应严格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决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三、工程事故预防与控制制度1.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3.各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在岗位上能够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事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事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是建筑施工单位为应对突发事故而制定的一项指导性文件,内容主要涵盖突发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理、救援措施等方面。

以下是一个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的组成部分:
1. 目的和范围:明确预案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 建筑施工事故类型分类:根据建筑施工事故的特点,进行分类,包括火灾、坍塌、起重设备事故、高处坠落等。

3.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确定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包括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救援队伍等。

4. 预警信息接收与发布:明确预警信息的接收渠道和发布方式,确保及时准确地收到可疑事件或事故的报警信息。

5. 应急响应步骤:制定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响应步骤,包括指挥组织、通讯联系、应急资源调动、事故现场控制等。

6. 反应能力评估:评估建筑施工单位的反应能力,包括人员培训、设备准备、救援措施等。

7. 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建筑施工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救援措施、逃生途径、疏散路线等。

8. 应急资源调度:明确建筑施工事故发生时的资源调度机制,包括人员、设备、物资的调度和管理。

9. 应急演练与考核: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考核,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应急救援技能,确保人员的安全。

10. 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以便参考和执行。

以上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具体预案的制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工程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处理和记录等环节,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处理。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工程项目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事故分类与报告1. 工程安全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2.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3. 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三、事故调查与分析1. 事故发生后,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2. 调查组应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分析事故原因,确定责任,并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调查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给单位负责人。

四、事故处理与整改1.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

2. 对于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相关部门必须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3. 整改完成后,应组织复查,确保整改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五、事故记录与总结1. 所有事故都必须详细记录在案,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等。

2. 定期对事故案例进行总结,提炼经验教训,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与考核1. 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2. 将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对安全事故频发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最新版)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最新版)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安全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按严重程度,安全事故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为特大伤亡事故)。

(2)轻伤事故要当天报施工班长、安全员和工地负责人,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上报分公司,分公司汇总每月上报总公司。

(3)重伤和死亡事故要立即上报总公司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

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1)企业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15日内,对事故调查完毕,做出结论,特大事故,最迟不超过一个月。

凡没有报告书者,不能结案。

(2)发生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必须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擅自变动现场的人证物证及旁证材料。

(3)工地要积极配合调查者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有的调查材料。

(4)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安全专业部门直接参与下进行。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1)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
2.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本条例旨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法律责任等措施,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本条例,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建设工程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同时,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
2.建设工程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并纳入施工合同。
3.建设工程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4.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周边环境和人员安全。
5.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1.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安全生产投入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设施的采购和更新;
(2)安全生产投入应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等需要;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应当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处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一般步骤:
1. 第一时间保障人员安全。

一旦发生事故,首要任务是确保工地内的所有人员的安全。

迅速组织人员撤离事故现场,并为伤者提供紧急救护。

2. 及时报告事故。

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受伤人员情况等详细信息。

3. 确认事故原因。

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具体原因,以便制定合理的处置方案和防范措施。

4. 处置事故现场。

在确保事故现场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展开事故现场的清理和整理工作,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5. 安抚受害人员及家属。

对受伤和家属进行心理疏导,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协助,解释事故原因,并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6. 总结经验教训。

及时总结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程管理和施工技术,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水平。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流程应当规范、严肃并且严密。

而且,相关责任人应当对事故负起一定的责任,并及时加以处理,以提醒其他人员注意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建筑工程活动中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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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新版)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云南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的规定,为了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2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互相协助、加强合作的原则。

1.3本规定所指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是:1.3.1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1.3.2有责任的电网事故;1.3.3电气误操作事故;1.3.430万元以上机械设备事故;1.3.55万元以上火灾事故;1.3.6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1.3.7爆炸及爆破物品失窃或丢失事件;1.3.8疫情与疾病及中毒事件;1.3.9洪水及地质灾害险情;1.3.10电力设施严重被盗或受损;1.3.11地方人员严重阻挠正常施工生产秩序和其他突发事件;1.3.12上级要求及当地需要配合应对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2组织结构:2.1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各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成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由行政正职任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由公司或各单位其他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统一领导和指挥公司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公司所辖各单位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常用通讯联系方式必须报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备案。

2.2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名单及通讯联系方式2.2.4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急处理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a.贯彻落实国家、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b.接受各级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c.指挥本单位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d.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预案;e.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f.指挥有关部门立即到达指定岗位;g.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h.紧急调集人员、设施、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储备的物资;i.及时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2.2.5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并切实履行落实各自的职责,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建立与突发事件处置机构相应的24小时值班及联系机制,负责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2.2.6公司对参加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

3预防与应急准备:3.1各单位根据公司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公司备案。

为保证其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及有效性,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定期审查和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3.2公司的突发事故监测与预警系统为安全生产委员会。

监测与预警系统要采取科学手段加强日常监测,对数据要建立综合评价系统,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

3.3公司及各单位应建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和后备人员储备库,并且应当定期对处理突发事故的人员进行应急处理有关知识、技能的培训,组织进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3.4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落实经费投入,完善事故监测与预警系统。

3.5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突发事故及应对处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3.6公司及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性评价及开展危险点分析评估工作,并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突发事故的报告:4.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突发事故报告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系统的畅通。

4.2各单位发生突发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公司,报告的主要内容是:4.2.1事故的类型、发生的时间、发生的地点;4.2.2事故的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4.2.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4.2.4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4.3公司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报告进行核实,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降低事故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故都要及时、如实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公司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报告下级单位和部门不履行事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公司在接到报告、举报后应当组织进行调查处理。

单位和个人除可向公司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任一成员报告,、除此之外,还可以向下列部门报告、举报。

安全生产委员会电话:3539办公室(人事)电话:3317工会办公室电话:3526338424小时值班电话:1000对报告、举报突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

5响应机制:依据公司的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公司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三级:5.1Ⅲ级响应(项目部):在Ⅲ级响应中,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启动,应急人员就位,事故单位负责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公司安委会进入预备状态(或局部启动),通知相关部门必要人员就位;加强值班和联络,密切关注事故现场的事态发展趋势;公司按需要派出现场观察协调员。

5.2Ⅱ级响应(公司级):在Ⅱ级响应中,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门全面启动;按需要派出公司现场指挥协调组;公司安委会有关成员就位;与事故有关的单位按需要全面应急启动,处于随时待命状态。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门指挥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云南电网通信分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及政府部门。

云南电网通信分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处于预备状态,通知公司的应急相关单位和有关的下属单位应急机构。

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密切关注事故救援工作的进展,根据公司的报告和请求,负责协调和调配其他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及其应急物资。

5.3Ⅰ级响应(云南电网公司级):在Ⅰ级响应中,将事故情况快速通报云南电网公司应急指挥部门,本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门全面启动,按照公司应急指挥部门的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6紧急状态管理:6.1各单位发生达到Ⅰ、Ⅱ、Ⅲ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公司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和公司对应的主管部门报警;各单位发生Ⅲ级以下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向事故单位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和主管部门报警;公司每个员工在发现紧急情况时均有义务立即报警。

报警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事故的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事故已经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等;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6.2公司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

6.2.1接警:应急指挥部门或应急值班部门接到事故报警时,应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和联系方式等方面的记录。

6.2.2响应级别确定:应急指挥部门接到事故通报后,应立即根据事故报告的详细信息,依据响应级别的分级标准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

6.2.3应急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应急指挥部门有关人员到位、启用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组等。

6.2.4救援行动: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当事态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向上级应急机构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6.2.5应急恢复: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

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撤离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等。

6.2.6应急结束:由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照程序宣布应急结束。

6.3在未启动应急预案时,事故现场人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快速抢救受伤人员。

6.4公司及各单位必须安排值班,负责电网安全施工,电网安全运行,事故处理及抢修。

与事故应急有关的各类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联系畅通。

6.5发生达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启动事故场所的现场预案;发生达到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启动公司专项预案或综合预案;发生达到Ⅰ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报告云南电网公司,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处置。

7事故应急的指挥与协调:7.1发生达到Ⅲ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抢险工作,启动该事故场所的现场应急预案,同时通知公司应急机构;发生达到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启动,启动对应的应急预案,调配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通知云南电网通信分公司应急机构;发生达到公司Ⅰ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启动,同时通知云南电网公司。

7.2在紧急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一定要保证所有的应急队伍及相关人员服从事故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并保证各个应急队伍之间信息的及时交流与救援工作的协调进行。

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对跨单位或跨区域的应急救援,可直接统一指挥和调配下级的应急资源和力量,与应急工作有关的下级应急指挥部门应按照需要加以启动,并随时待命,接受调度和安排。

7.3电网调度中心和各地调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

在发生电网事故时,按照事故处理预案和值班调度员的调度命令进行事故处理。

在电网事故处理过程中,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扰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员进行事故处理。

7.4在现场抢险中,事故单位应急力量是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力军,事故单位指挥部门应充分调动本单位的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在一般情况下遵照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即由事故单位或事故部门的应急机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场指挥,实施增援的应急力量执行现场指挥的任务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应急任务。

8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8.1各单位必须积极开展危险源及事故隐患的辨识工作,查找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险源及事故隐患,将其作为安全工作和事故应急工作的重点。

8.2对危险源及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影响范围及控制措施进行深入地分析,并对其事故风险做出评估,评估事故的严重性和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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