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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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教通〔2011〕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组、高完(职)中、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揭东府办明电〔2011〕22号)通知精神,现就我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目前正进入高温季节,天气炎热,物资干燥,各类化学物质活性增强,生产、生活用电处于高峰,各类火灾事故正处易发、高发期,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保持清醒认识,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查找当前季节火灾特点和形势以及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明确工作措施,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督导,形成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开展检查整治,全力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二、全面检查,落实整改
(一)检查时间:2011年4月30-5月10日。
(二)检查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三)检查内容:全面检查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对宿舍区、图书馆、实验楼、锅炉房、配电间、厨房等重点部位要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有无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
2、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有无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
3、宿舍和教室有无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4、宿舍和教室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5、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警报有无损坏;
6、检查有无灭火器具失效及消火栓损坏;
7、对于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必须停止出租。
8、检查学生宿舍有无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9、有无充分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标语条幅等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针对以上内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三、明确要求,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站、国旗下的讲话、班会课和宣传橱窗、黑板报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可邀请县消防部门官兵到校举办讲座。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地开展各项消防隐患自查整治工作,要按照隐患排查整治方式方法迅速、全面地开展隐患自查整治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制度,凡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即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和有关负责人责任。严禁不查、漏查、走过场等现象的发生。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5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办公室。
揭东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