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分包配合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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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包配合服务协议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业主):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的完成********** 工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甘肃省建筑施工相关规范和标准,甲方受业主委托并同意为业主直接发包单位提供现场配合、管理服务。对配合管理的内容和责任,经三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管理范围
同乙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的承包范围。
乙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应给甲方壹份复印件。
二、分包工程质量
乙方所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由于业主直接发包单位的原因使工程未达到工程的质量目标,乙方需按甲方与乙方、业主与乙方所签订合同中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业主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三、分包工程进度
3.1乙方所分包的工程必须按照由甲方和业主确认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业主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3.2 乙方的施工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业主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3.3 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程、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和业主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四、甲方的配合服务内容及协调责任
4.1 配合服务内容以总、分包方与建设单位已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内约定的配合服务内容为主。
4.1.1 垂直运输配合。
4.1.2提供施工用水接至主干管,由主干管至工作面管道由乙方自行提供;提供施工用电的电源至二级配电箱,由乙方自行接驳由二级配电箱至工作面所需电缆和配电箱。
4.1.3 水电费:乙方应在接驳的水管、电箱上设置计量装置。由业主交纳水电费(含损耗),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水电浪费(如长明灯)由乙方承担费用及相应处罚结果。
4.1.4 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进行必要的考核、登记。
4.1.5 监督乙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进行指导、检查实施。
4.1.6 负责对乙方特殊工种进行监督、检查。
4.1.7 负责安全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措施、意见。
4.1.8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对现场各类违章的处罚。
4.2 协调责任:
4.2.1 甲方有权根据总包工程施工需要随时对乙方的临建区域进行调整。
4.2.2 协助业主接洽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
4.2.3 协助业主监督检查分包工程的质量并参加业主组织的对分包工程的验收。
4.2.4 业主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由甲方先行签字确认,若乙方在现场施工中存在问题,甲方可拒绝签字,建设单位暂缓工程款的支付。
五、乙方责任
5.1 乙方必须服从并执行甲方及物业对消防、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环境保护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必须服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监督、检查、教育;
5.2 乙方应遵守与业主签订合同的各项内容及书面指示,精心施工;
5.3 乙方对自身现场区域和施工方法的合理、安全、消防及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乙方进场前必须向业主、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提交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含有效联系方式,必须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人员花名册(姓名、性别、工种、身份证号码、籍贯)及特殊工种上岗证;
5.4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的条件,并提供其企业资质与安全年检证明及业主要求的相关资料(本条所述相关资质等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5.5 乙方应服从业主、甲方的监督指导;
5.6 提供完整的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套数见合同);
5.7 对现场的结构尺寸、留洞进行检查、校对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提供甲方;乙方不得在现场随意剔凿开洞或拆改,如果必须现场剔凿开洞或拆改,乙方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并按甲方同意的剔凿开洞或拆改方案施工,施工完毕后并及时修补。
5.8 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移交验收,同时不得损坏其它分包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
5.9 一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及由此给业主、甲方及其它分包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10 除本协议第四条甲方提供的管理配合内容外,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如需委托甲方办理,发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5.11 履行本协议的全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和或其它专业分包方蒙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费用由业主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受损失方。)
5.12 乙方施工时须注意与其它专业施工的配合,注意成品保护,不得私自拆改,如不得不拆改时,乙方需提出书面报告给甲方及业主,委托专业施工方负责拆改及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5.13 乙方的工期需满足业主及甲方总的工期进度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甲方总的进度计划的调整而调整。甲方不受理乙方提出的因进度计划调整或调整乙方施工区域而引起的窝工或加人加班的索赔。
5.14 乙方须按照物业管理公司规定办理本单位施工人员出入证及车辆通行证
并承担相应费用。
六、业主责任
6.1 业主须支持甲方现场管理工作。如乙方在安全、工期、环保及文明施工方面达不到现场管理的要求,甲方对乙方采取的处罚措施,业主应配合支持甲方意见;
6.2 业主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须取得甲方签字认可后方能支付;
6.3 监督检查乙方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
6.4 监督检查分包工程的质量并组织对分包工程的验收。
七、总包配合服务费
7.1 为了体现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元(人民币大写:)的总包配合服务费,甲方为乙方出具盖章的票据;
7.2 乙方除甲方合同约定应提供的条件外,现场使用甲方所有物资材料必须提前申请,办理使用手续;未提前申请的一律结算后按实际使用物资材料的2倍扣除工程款。
八、文明施工与安全
8.1 文明施工
8.1.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ISO14001环境管理手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组织施工。乙方应设专职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