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讲座课件
婚姻家庭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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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即不具有法 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 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 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或 形式要件而不具有法律 效力的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 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 婚姻合意,受胁迫的一 方当事人可向婚姻登记 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 销的违法结合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啊!
判决离婚
判决不离婚
列举性理由: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 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换位思考
:
如果你是这个孩子,你会怎么办?
第五讲 婚姻的效力
• 一、婚姻效力概述 • (一)婚姻效力的概念:是指男女因结婚而 产生的法律约束力 • (二)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 1、夫妻婚后享有独立的人格 • 2、夫妻权利义务平等 •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既是确定夫妻 间权利和义务的总原则,也是处理夫妻间权 利和义务纠纷的基本依据。
二、夫妻人身关系
►
三、 婚姻家庭法在立法体例上的发展和演变 1.诸法合体的古代婚姻家庭法 2.附属于民法的近现代婚姻家庭法 3.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法
四、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1、群婚制 2、对偶婚制 3、一夫一妻制
第二讲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 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 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婚姻法》第2条
• • • • •
第八讲 扶养
一、扶养的概念和特征 (一)扶养的概念 扶养是指扶养人对被扶养人精神上的关心、 经济上的供给和日常生活的照料、扶助的法定 义务。 扶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 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 狭义的扶养,仅指平辈亲属之间相互供养 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
婚姻法普法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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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
一夫一妻制原则
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婚姻问题, 不受任何人的强迫或干涉。
禁止重婚,实行一夫一妻制。
男女平等原则
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双方地位平等,享有 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 原则
在婚姻家庭中,应特别关注妇女、儿童和 老人的合法权益,给予特殊保护。
破坏家庭和谐,影响子女成长和家庭教育。
家庭暴力的危害与后果
引发社会问题,如犯罪率上升、社会秩序混乱等 。
家庭暴力的后果
民事责任:施暴者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赔 偿受害者损失等。
家庭暴力的危害与后果
行政责任
施暴者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等 。
刑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施暴者 将受到刑事制裁。
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与法律保障
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
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 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 关报案,请求保护。
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与法律保障
• 受害者可以向妇联、居委会等组织求助。
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与法律保障
法律保障
法院可以依法对施暴者进行制裁,包括判决离婚、赔偿 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为受害者提供了全面 的法律保障。
父母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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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
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 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 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 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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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 乙得知,甲婚前就串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 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
•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 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 • 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 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
烧伤病人的治疗通常是取烧伤病人的 健康皮 肤进行 自体移 植,但 对于大 面积烧 伤病人 来讲, 健康皮 肤很有 限,请 同学们 想一想 如何来 治疗该 病人
实质要件: 1、必须是异性男女 2、双方自愿达成结婚的合意 3、须达法定年龄 4、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 血亲; 6、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 A、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 • B、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 • C、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但不能赔偿医疗费 • 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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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病人的治疗通常是取烧伤病人的 健康皮 肤进行 自体移 植,但 对于大 面积烧 伤病人 来讲, 健康皮 肤很有 限,请 同学们 想一想 如何来 治疗该 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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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病人的治疗通常是取烧伤病人的 健康皮 肤进行 自体移 植,但 对于大 面积烧 伤病人 来讲, 健康皮 肤很有 限,请 同学们 想一想 如何来 治疗该 病人
事实婚姻,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 1、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具有互相为配偶的目的 性和共同生活的公开性。 2、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3、未办理结婚登记,欠缺结婚的形式要件。 4、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发生在1994年2月1 日之前。
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 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4、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 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 院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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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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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彩礼
同居关系处理
01
法律原则上对同居不干预,但如果产生了纠纷,法院可以干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或者两人未婚同居后一方要分手而另一方死缠烂打就是不同意的,起诉到法院,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解除。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一般按照共有财产来处理。同居期间的子女关系,双方都有抚养义务,比照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处理进行。那么一方对另一方的书面承诺,是否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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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的处理原则
当事人婚后购房,离婚时双方都要房的,按竞价原则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一般按以下情形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由双方竞价;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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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建筑一个“家”,而非一间“屋子”。
------婚姻格言
婚姻的成功取决于两个人,而一个人就可以使它失败。
------婚姻格言
婚姻家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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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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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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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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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产问题
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处理原则 子女为结婚接受父母赠与财产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十分普遍。男方定亲需有彩礼,女方出嫁必送嫁妆,已经成为传统的理念,但由于约定不明在离婚或者发生纠纷时就难于掌握。为此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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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1、法定继承的范围: 是指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人。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配偶、子女、父 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侯家案)(无主财产)
2、法定继承的顺序: 是指继承开始后,各个法定继承 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先后顺序。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
相互有继承权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 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 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 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 承。
赵杰 赵娜 李大志
李梅
赵娜
李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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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志
陈某与许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 陈甲、陈乙。1980年,陈某与许某因感情 破裂而离婚,两个孩子归许某抚养,陈某每 月支付生活费。过了9年,许某又与李某结 婚,当时陈甲已参加工作,陈乙随母改嫁。 许某与李某婚后又生一女李丙。陈某离婚后 未再婚,于1994年去世,遗产价值3万元。 1996年李某也去世,留下遗产价值3万元。 问:陈某和李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为什么?
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
错的除外。
离婚的原则
新《婚姻法》所 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几个禁止性规定 1、禁止重婚。 2、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禁止家庭暴力。 4、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增加了无效婚姻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四、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1、赠与协议(保证书)在没有交付之前 可以单方面撤消 2、如果赠与协议被公证了,则不可以单 方撤消. 3、离婚分割财产是,对有争议的财产先 不分,另行起诉.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已经获得的知识产 权收益或明确的收益,才属于共同财产, 案例:离婚一周出的书不算.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讲义PPT课件( 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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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方的财产
A.一方的婚前财产 B.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费、残疾人生活补
助费等 C.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D.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一方因参与体育竞赛活动取得优胜而荣获奖杯、奖 牌,这类物品记载着优胜者的荣誉权,其财产所有权应当 Page-30 归享有该项荣誉权的一方。)
财产 关系
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夫妻之间有继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A.工资、奖金; B.生产、经营的收益; C.知识产权的收益; D.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学时安排: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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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法概念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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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法的 调整 对象
婚姻法调整对象
婚姻关系
男女两性因结 婚而产生的夫
妻关系
家庭关系
以婚姻、血缘、收养等 为基础的各亲属之间的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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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的历史沿革
第一阶段是建国初(1950年颁布第一部婚姻法),重点是破除 传统的封建婚姻家庭观念(一夫多妻、重男轻女等),建立新型的婚 姻家庭关系(婚姻自由、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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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
【牛刀小试】 女青年赵某07年2月被人贩子卖给李某,同年3月被迫与李某办 理结婚登记。婚后李某并未限制赵某人身自由,08年5月赵某 向法院提出撤销其与李某婚姻关系的请求,请问能得到法院支 持吗?
【答案】 不能。
【解析】 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其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所以赵 某应于08年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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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简约婚姻家庭法律讲座法律课件PPT模板•婚姻家庭法律概述•结婚与离婚法律制度•家庭财产与继承法律制度•家庭暴力与救助法律制度•婚姻家庭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婚姻家庭法律前沿问题与展望目录CONTENT01婚姻家庭法律概述定义婚姻家庭法律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用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03当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在保障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家庭成员权益的保护,如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
01古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以家族为本位,强调家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婚姻家庭关系受到严格的礼法约束。
02近现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个人本位逐渐取代家族本位,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等原则得到确立。
指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干涉或强制。
婚姻自由原则指婚姻关系只能存在于一男一女之间,禁止重婚和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行为。
一夫一妻制原则指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
男女平等原则指在婚姻家庭中,应特别关注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权益保护,确保他们不受歧视和虐待。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婚姻家庭法律的核心原则02结婚与离婚法律制度结婚的法律要件结婚的程序婚姻无效的情形可撤销婚姻的情形01020304包括年龄、身份、无禁止结婚的情形等。
申请、审查、登记。
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
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
离婚的法律要件离婚的程序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和方法。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包括申请、调解、审理、判决等程序。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等问题。
涉外婚姻与离婚的法律问题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涉外离婚的管辖与法律适用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和法律适用原则。
不同国家法律的适用和冲突解决。
涉外婚姻与离婚的财产分割涉外婚姻与离婚的子女抚养涉及不同国家财产制度的处理。
婚姻家庭法:第1章《婚姻法概述》PPT教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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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形态—对偶制 个体婚制(一夫一妻制)
奴隶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第二节 婚姻法概述
婚姻法的概念
规定婚姻家庭身份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以 及基于上述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从调整对象的范围上看,可分为狭义与广义的婚 姻法
从编制方法上看,可分为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上 的婚姻法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
婚姻法的特点
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谢谢观看二、婚姻家庭的两种属性
自然属性
婚姻:两性的差别、性的本能和种的繁衍 家庭: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
基础
社会属性
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三、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实现人的生理要求的职能 生育、抚育、教育后代的职能 生产和消费的职能 精神慰藉的职能
四、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 群婚制
第一章 婚姻法概述
主讲人:XXX
第一章 婚姻法概述
婚姻家庭概述 婚姻法概述
第一节 婚姻家庭概述
婚姻家庭的概念 婚姻家庭的两种属性 婚姻家庭的功能 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何为婚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 的,男女两性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 结合。
何为家庭?—共同生活的、其成员之间 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 体
2024婚姻法讲座ppt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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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加强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机 构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等。
06
涉外婚姻法律问题探讨
涉外结婚条件及程序规定
涉外结婚条件
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双方自 愿结婚;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无禁止结婚或无效婚姻的情形。
根据子女的年龄、父母的抚养条件和愿望等因素综合考虑,以最有利于
子女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
02
抚养费支付及期限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等。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03
探望权行使及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涉外结婚程序
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需按照中国法 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境外结婚 的,需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并办理 相关认证手续。
注意事项
了解并遵守双方国家或地区的婚姻 法律规定;确保结婚证件的真实性 和有效性;及时办理相关公证和认 证手续。
涉外离婚途径选择和程序规定
涉外离婚途径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 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 并办理相关手续;诉讼离婚则需
学员B
讲座内容详实,老师讲解 生动有趣,让我对婚姻法 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学员C
我之前对婚姻法一知半解, 通过这次讲座,我对婚姻 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有了 更清晰的认识。
未来婚姻法发展趋势预测
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
未来婚姻法可能会更加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 益,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
强调家庭和谐与稳定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2024全新婚姻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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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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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制度及财产分割规定
离婚自由原则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 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
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冷静期制度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 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 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
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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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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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全新婚姻法培训 课件
2024/1/30
1
目 录
2024/1/30
• 婚姻法概述与背景 • 新婚姻法主要内容解读 • 实际应用中注意事项与案例分析 • 涉及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 培训总结与展望
2
CHAPTER 01
婚姻法概述与背景
2024/1/30
3
婚姻法定义及目的
婚姻法定义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规定婚姻、家庭等身份关系 的发生、变更和终止,以及基于上述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
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争 议时,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 权益。
尊重和执行法院判决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尊重和 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积极履
行法律义务。
21
CHAPTER 05
培训总结与展望
2024/1/30
22
本次培训重点内容回顾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包括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 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等。
新婚姻家庭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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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架设第一条电报线,成为中国自
出行 (1)新式交通促进了经济发展,改变了人们的通讯手段和 , 方式 转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
(2)交通近代化使中国同世界的联系大大增强,使异地传输更为便 捷。 (3)促进了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也使人们的生活
有效遗嘱的条件
遗 嘱 人 应 具 有 行 为 能 力 • 遗 嘱 人 的 意 思 表 示 必 须 真 实 • 不 得 取 消 或 减 少 法 定 继 承 人 中 未 成 年 人 、 无 劳 动 能 力 又 无 生 活 来 源 人 的 应 得 份 • 遗 嘱 内 容 不 得 违 反 国 家 法 律 政 策
案例分析:
严 某 ( 1 8 万 ) 乙 妻严 丙 严 丁 严 妻 严 甲严
女 儿
严 妻严 丁 妻女 儿
案例:杨某同妻子王某婚后生有两个儿子:长子杨 华和次子杨英.妻子王某早年去世.长子杨华与其 前妻生有一子杨明.杨华在前妻病故后,于1978年 同顾某结婚,顾某未生育.次子杨英与周某结婚,生 育两个女儿:杨芳和杨莉.杨英于1988年病故,周 某同年再婚,与两个女儿共同生活.1990年杨某病 故,留有遗产房屋12间.杨华从外地赶回奔丧途中 因车祸死亡,顾某恰好未与其同行.后杨某的子女 们因继承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在法院审案过程中, 杨某生前与保姆李某同居所生的女儿李环知道 此事,也向法院提出要继承生父遗产.问,本案应如 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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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读教材· 填要点] 一、铁路,更多的铁路 1.地位
铁路是
交通运输 建设的重点,便于国计民生,成为国民经济
发展的动脉。 2.出现 1881年,中国自建的第一条铁路——唐山 路建成通车。 1888年,宫廷专用铁路落成。 至胥各庄铁 开平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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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对子女抚养权或监护权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调解、诉 讼等方式解决。
子女教育费用的承担与分配
子女教育费用的范围
包括学费、书本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直接教育支出,以 及参加课外辅导、兴趣班等额外教育支出。
教育费用的承担原则
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教育费用,具体承担比例可根据 双方经济能力、子女实际需要等因素协商确定。
预防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
01
宣传教育制度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危害的认识,增强预防和制止家庭
暴力的意识。
02 03
强制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 向公安机关报案。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 力,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案例一:结婚彩礼纠纷的处理
彩礼的定义与性质
彩礼是男方或其家庭在婚姻关 系缔结时给予女方或其家庭的
财物,具有赠与性质。
彩礼纠纷的常见类型
包括彩礼返还纠纷、彩礼数额 纠纷等。
彩礼纠纷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 彩礼的认定和处理原则。
彩礼纠纷的解决途径
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彩 礼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法律的核心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
一夫一妻制原则
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结婚或离婚 ,不受任何人的强迫或干涉。
禁止重婚,实行一夫一妻制,保障夫妻关 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
男女平等原则
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双方地位平等,享有 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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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婚姻家庭法律是调整婚姻家庭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民法的 重要组成部分。
性质
婚姻家庭法律具有强制性、普遍 性和稳定性等特点,旨在保障婚 姻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 序。
4
婚姻家庭法律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
一夫一妻制原则
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禁止任何形式 的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 行为。
近现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阐述近现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变革 ,如民法典的编纂、婚姻法的修订等。
3
当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
介绍当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在保障婚姻自由、平 等、公正等方面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2024/2/2
6
2024/2/2
02
结婚法律制度
CHAPTER
7
结婚条件与程序
01
02
03
12
父母子女关系
2024/2/2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
01
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履行抚养和
教育职责。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02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履行
赡养职责。
父母与子女间的相互继承权
03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13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兄弟姐妹关系
继承权的实现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如遗嘱的设立、遗产的分配等。
2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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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 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
原则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 遗嘱指定继承人及其继承份额的 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具有优先于
婚姻法专题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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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
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B、夫妻个人债务 是指夫妻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婚后 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以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的由个 人清偿的债务。下列债务可认定为个人债务:
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 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一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
应当支持。
四、禁止的婚姻行为
பைடு நூலகம்
B、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失踪、宣告死亡)、继承权等 忠诚义务 家庭暴力 重婚罪
(二)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1、夫妻共同财产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 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以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A、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 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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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讲座ppt课件•婚姻法基本概念与原则•结婚条件与程序•夫妻权利义务关系•离婚条件与程序•家庭暴力与保护措施•涉外及港澳台地区婚姻法律问题目录contents01婚姻法基本概念与原则03婚姻法的性质具有私法属性,但受公法调整。
01婚姻法的定义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02调整对象婚姻关系、家庭关系。
婚姻法定义及调整对象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婚姻自由原则禁止重婚,维护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原则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女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男女平等原则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应特别关注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权益保护。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婚姻法基本原则亲属关系与家庭制度亲属关系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家庭制度包括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和家庭关系等方面的规定。
亲属关系与家庭制度在婚姻法中的地位是婚姻法调整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涉外及港澳台地区适用规定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港澳台地区婚姻的法律适用参照涉外婚姻处理,同时考虑港澳台地区的特殊情况。
涉外及港澳台地区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
02结婚条件与程序法定结婚年龄及禁止性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禁止性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结婚登记流程与要求结婚登记流程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结婚登记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提交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材料;提供近期合影照片;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情形无效婚姻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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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原因与程序
离婚的原因
包括感情不和、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
离婚的程序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程序,其中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并就财产分割、子 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诉讼离婚则需要通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
202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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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财产分割与债务清偿
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分割方法和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2
性别歧视与偏见
分析社会中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如就业、教育 等领域的性别偏见,以及这些现象对婚姻关系的 影响。
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实践
3
介绍一些国家或地区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所采取 的法律措施,如制定反性别歧视法、建立性别平 等委员会等。
202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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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与家庭暴力
2024/3/23
家庭暴力的定义与类型
包括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拟制 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继父母子女关 系。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等义务,同 时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等义 务,同时享有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 等权利。
202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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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
婚姻法讲座PPT课件
2024/3/23
1
contents
目录
2024/3/23
• 婚姻法概述 • 结婚制度 • 家庭关系 • 离婚制度 •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 婚姻法与社会现实问题的探讨
2
01 婚姻法概述
2024/3/23
3
婚姻法的定义与作用
2024/3/23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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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合同有效 卖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
金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争议的
房屋系张先生与王女士夫妻共有财产,张先生在
出卖该房屋时,应与妻子王女士协商一致。在王
女士称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张先生无权单独处理
房产,张先生与刘女士所签订的《房产交易成交
确认合同》系效力待定合同。
•
但从房产公司提供的《委托售房协议》显示,
婚约订立后,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实际履行。 双方同意解除的可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就可以 解除,只要向对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解除,无需征 得对方同意,更无须办理任何法律上的手续。
• 法律不调整婚约关系,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
视婚约为儿戏。当事人应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慎重 对待婚约,切记轻率,更不允许以订婚为名索取钱 财或者玩弄异性,否则,应视情节依法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对由此引起的财物纠纷,应区别情况予 以妥善解决。
证据显示 夫妇一起签订《委托售房协议》
•
此后,刘女士要求张先生继续承担违约责任,
双倍返还定金,但遭到张先生拒绝。协商不成,
刘女士一纸诉状将张先生告上法庭。刘女士认为,
是张先生看到房价不断上涨,不愿意卖房了。
•
张先生不同意。庭审时,他说,刘女士起诉
事实不属实,房子是他和妻子王女士共同所有,
依据法律规定,其没有单独出售的权利。
一、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
法定条件
结 婚
①双方自愿
必备条件
②符合法定婚龄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一夫一妻制
①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禁止条件 的旁系血亲结婚
②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可结婚疾病的人结婚
法定手续→履行结婚登记
无效婚姻
①重婚的 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 未治愈的
条件。
四、同居
• 1、 同居关系处理 • 法律原则上对同居不干预,但如果产生了纠纷,
法院可以干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事人请 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或者两人未婚同居后一方要 分手而另一方死缠烂打就是不同意的,起诉到法 院,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解除。同居期间的财产关 系,一般按照共有财产来处理。同居期间的子女 关系,双方都有抚养义务,比照离婚子女抚养权 的处理进行。那么一方对另一方的书面承诺,是 否有效呢?
交纳的现金或手续由见证人房产公司代为保管。
合同签订时,刘女士就支付了购房定金1万元。 可两天后,刘女士突然接到房产公司的电话,张先 生又不愿卖房了,说其妻王女士不同意,并愿意承 担违约责任,暂时返还定金1000元。
• 接到电话,刘女士非常生气,考虑之后,她
不再要求张先生履行合同,取回了张先生返还的 定金1000元以及自己交给房产公司的定金1万元。
• 王女士辩称她不知情且也不同意出卖该房屋, 显然与事实不符。判决张先生夫妇双倍返还刘女 士定金;诉讼费由二被告负担。
恋爱或订婚期间,男女双方自愿互赠的衣物 或者游玩的花费等,按赠与处理。但属双方定情 信物或者具有家庭纪念意义的财物,一方要求归 还的,以归还为妥。
三、彩礼
• 如果属于以下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 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的; •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使用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
相关案例
•
2008年10月12日,张先生通过郑州市**房地
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简称房产公司)介绍,与刘
女士签订了一份《房产交易成交确认合同》。
•
合同约定:张先生将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一套
面积87平方米的房屋,以3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刘
女士;刘女士需交纳购房定金1万元,张先生需提
供房产证或者原购房手续等。双方还约定,双方
④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订婚
• 订婚(婚约)有法律效力吗?由此引起的 财物纠纷应如何处理?
• 订立婚约的行为称订婚。婚约是当事人自 愿采用的表示或者巩固恋爱关系的方式,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婚 约或订婚没有作任何规定。因此,婚约没 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订婚不是 结婚的必经程序。
王女士也有出卖该房屋的意愿,故2008年10月12
日张先生与刘女士签订的《房产交易成交确认合
同》为合法有效合同。
法院认为,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 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 及有关政策之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 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同居双方的财产关系,按照自然人的财产 关系来处理,自然人仅凭欠条,不一定能 证明有借款,还要证明借款的真实性,小 华和小青的欠条一看而知不是真实的借款 ,只是青春损失费,青春损失费找不到法 律依据,因此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五、 夫妻财产制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工资、奖金; •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
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 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 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 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 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 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家庭篇
• 婚姻是建筑一个“家”,而非一间“屋 子”。
•
-------婚姻格言
• 婚姻的成功取决于两个人,而一个人就可 以使它失败。
-------婚姻格言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 合法婚姻的建立
•
依
据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
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
结婚自由 离婚自由
合同签订当天,王女士不在现场,该合同不 成立。事后王女士也不同意卖房,他也没收到刘
女士交纳的定金,不存在返还定金的问题。
• 见证人房产公司作为第三人出席了法庭,还
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10月14日,也就是张 先生拒绝卖房当天,张先生夫妇一起与房产公司 签订《委托售房协议》。该协议中注明:“2008 年10月12日张先生代表其夫妇二人和刘女士签订 的《房产交易成交确认合同》,他们自愿解除并 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