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规范标准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黑龙江省行政辖区范围内由国家和省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项目竣工验收”)。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项目竣工验收自验、竣工验收初验和项目竣工验收终验三个阶段进行。
自验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初验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终验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进行。
第二章验收条件第四条项目法人单位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项目建设计划任务并达到合格标准的,方可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第五条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二)项目竣工报告。
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方案、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以及文档管理情况等;(三)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表样式附后);(四)项目竣工验收图、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五)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第六条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单位应当向竣工验收组提供以下备查材料:(一)项目依据性资料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批准文件;2.项目规划设计(含设计变更)、预算书(含预算调整)和批准文件;3.项目实施方案、执行预算和核准文件;4.有关项目实施中的变更依据及相关材料;(二)项目实施管理资料1.项目招投标有关材料;2.工程施工资料;3.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检验有关资料;4.有关合同书、协议书和任务委托书;5.土地权属调整预案;6.项目资金财务管理资料。
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模板一总则 (3)二专业工程的特点 (4)三监理质量操纵工作流程 (5)3.1、总体工作流程 (5)3.2、质量操纵工作流程: (5)3.3、监理工作操纵目标及要点 (7)四、进度操纵目标及相应措施 (57)4.1、进度操纵目标 (57)4.2、工程进度操纵要点 (57)4.3、工程进度操纵措施 (57)4.4、工程进度打算调整 (58)五、投资操纵目标、要点、程序及相应措施 (59)5.1、投资操纵要点 (59)5.2、工程造价操纵程序 (59)5.3、投资操纵的方法 (61)5.4、工程变更的处理 (62)六、安全文明施工操纵目标及方法措施 (65)6.1安全文明施工操纵目标 (65)6.2安全生产操纵方法 (65)6.3文明施工操纵方法 (66)6.4施工安全监督措施 (66)6.5文明施工监督措施 (67)七、其它 (68)一总则1.1、为提高土地整理项目监理水平,规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治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1.2、本细则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湖北省国家及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规范(试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湖北省土地整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试行)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编制1.3、本细则适用于应都市汤池镇杨岭镇差不多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的监理。
二专业工程的特点2.1、本工程的工程内容要紧包括:土地平坦、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它工程(防护林),其工程特点要紧有:本工程涉及专业多、工种多、工序多,专业如水文、气候、土壤、地质、种植、建筑、机电等,工种如模板、钢筋、机电安装等,各工程各工序有时交差作业或上下序平行作业,施工治理复杂。
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规划 (2)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省××县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规划记录号:编制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土地整理项目监理部二OO七年八月省县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页目录一、工程概况 (3)二、项目目标 (6)三、监理范围 (7)四、各参建单位 (7)五、监理工作依据 (8)六、监理组织机构 (9)七、工期控制 (9)1.进度控制的工作内容 (9)2.进度控制的原则 (10)3.进度控制的方法 (10)4.进度控制的措施 (11)八、质量控制 (13)1.原材料质量控制 (13)2.质量事前控制 (17)3.质量事中控制 (20)4.质量事后控制 (22)九、造价控制 (24)1.造价控制的内容 (24)2.造价控制的原则 (24)3.造价控制的方法 (25)4.造价控制的措施 (26)十、安全控制 (27)十一、合同和信息管理 (30)十二、旁站监理措施 (31)十三、组织协调管理 (37)十四、监理人员职责和职业道德 (37)十五、监理工作制度 (40)××县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规划一、工程项目概况1、地理位置项目区位于××省××县的平原区,分为六个片区。
Ⅰ片区位于;Ⅱ片位于;Ⅲ片位于;Ⅳ片位于。
2、项目工程施工内容2.1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地形较为复杂,高岗低洼处较多。
按规程要求,须提高平整标准。
即以300m×300m的标准田块为整理单元。
按照“田成方、林成行、路成框、渠相连”的要求,考虑当地机械化耕作的需要,规划对项目区土地分块进行土地平整,该项工程估算土方量为73.30万方。
其中Ⅰ片土方量为7.66万方,Ⅱ片土方量为11.07万方,Ⅲ片土方量为13.93万方,Ⅳ片土方量为7.62万方,V片土方量为14.06万方,Ⅵ片土方量为18.96万方。
耕作田块的长度按照耕作机械工作效率、田块平整度、灌溉均匀程度、灌排水畅通度及防止风害等要求,通过田块优化规划,确定耕作田块一般长为300米左右。
2018年土地平整监理细则-优秀word范文 (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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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程数量土地平整工程:旱地坡改梯区域391.783公顷;筑埂水田99.025公顷;荒草地开发整理1.27公顷;爆破松土33.24公顷。
农田水利工程:新建提灌站1个;新建蓄水池108口;新建便民池80口;新建排灌渠1条,长1280.00m;新建田间道涵管67处;新建隧洞涵管长250.00m;整治山平塘14口;整治农渠6条,总长7070.00m;整治提灌渠1条,长1717.00m;整治排洪沟1条,长205.00m;整治囤水田99.025公顷。
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1条,长1122m;整治田间道8条,长12744m;新建生产路4条,长4150m;新建进户生产路长3000m。
第 2 页农田防护林工程:1#整治田间道种树3980株,坡改梯以及荒草地开发区域种植桑树243600株。
2.监理组织机构见监理规划3.质量监理工作流程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全过程检查,并实行工序报验制度3、(1)施工测量质量监理(2)土方工程质量监理(3)路基工程质量监理(4)水利工程质量监理(5)砼工程质量监理(6)土地平整质量监理(7)植被质量监理4、各种检验资料审核5、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查6、竣工资料审核及竣工验收4.监理工作实施细则4.1施工前组织保证质量体系必须健全,质保措施必须满足工程要求。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规范(征求意见稿)2005年月目录1 总则 (3)2术语 (3)3 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5)3.1 监理单位 (5)3.2项目监理机构 (6)3.3 监理人员的职责 (7)3.4 监理设施与设备 (9)4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0)4.1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0)4.2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10)4.3 第一次工地会议 (11)4.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2)4.5 核查开工条件 (13)5 工程质量控制 (14)5.1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4)5.2 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控制 (15)5.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5)5.4 工程质量验收 (16)6 工程进度控制 (17)6.1 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 (17)6.2 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18)6.3 进度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18)7 工程造价控制 (20)7.1 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20)7.2 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20)7.3 工程计量 (21)7.4 工程款支付 (22)7.5 竣工结算 (23)8 合同及其它事项的管理 (24)8.1 工程变更的管理 (24)8.2 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24)8.3 工程延期的管理 (25)8.4 工程分包的管理 (26)9 监理记录和资料管理 (27)9.1 会议纪要 (27)9.2 监理日志 (27)9.3 监理月报 (27)9.4 监理工作总结 (27)9.5 监理资料 (28)10 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29)附录一施工监理用表 (30)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 (30)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48)C类表(各方通用表) (54)附录二监理月报格式 (57)附录三会议纪要.................................................................................... - 65 -附录四工程监理档案.. (67)附录五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70)1 总则1.0.1为提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水平,规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施工监理行为,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国土资发[2003]21号,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以下简称“竣工验收”)。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示范项目。
第三条竣工验收依据确定的项目计划与预算、规划设计以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第四条竣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情况以及工程管护措施等。
第五条竣工验收技术标准参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其他相关规范执行。
第六条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竣工验收。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助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项目竣工申请,组织开展项目竣工自查;自查合格的项目,向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竣工初验申请。
第八条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竣工初验申请后,及时组织竣工初验;竣工初验合格的项目,每年一次集中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第九条申请竣工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竣工验收申请;二、项目竣工报告。
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措施、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与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以及文档管理情况等;三、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表样式附后);四、竣工验收图、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五、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六、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11.07•【文号】国土资发[2000]316号•【施行日期】2000.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2000年11月7日颁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耕地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国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示范项目是指国家在耕地开发中,为完成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与技术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补助项目是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审查确定和组织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六)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的审查确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预算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项目终验等管理工作;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实施、初验及成果管理等工作。
[最新版]土地整治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完整)
英山县农业综合开发脱贫奔小康、白马石土地治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英山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部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六日目录1、总则2、工程特点3、监理工作流程4、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5、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措施6、三控两管一协调7、竣工验收8、工程计量脱贫奔小康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编写目的,为了指导监理人员有效地控制本工程质量,实现监理规划目标;同时也为施工人员了解工程施工程序及工程质量要求,相互勾通信息,减少失误而编制。
1.2编写依据:(1)业主和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2)设计图纸、文件、资料。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施工组织设计(5)与本工程施工内容相关的质量标准。
技术条款、规程、规范,《土地开发整理施工规范》,《公路工程施工规范》GL260-9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0209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GBJ301-88等编制。
(6) 1.3适用范围(7)本细则适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工程的监理,本细则根据项目土壤改良监理、机耕路、挡土墙及生产路工程、水利设施中农渠、沟渠、泵房及泵站上、桥梁及涵管等(8)2、本工程施工的主要内容及重点本项目工程内容及重点如下:土地平整工程:按照各标段现状图和规划图要求,将原来的田块进行平整达到高产农田的格局要求,将项目区内所有的废渠、废沟、废弃坑塘以及高低不平的零散地统一进行平整,达到集中连片,并按规划设计的渠系、林网、道路分割为标准的格田,以适宜机械化作业。
在工程施工以前需进行土方开挖、回填、平整等。
本分部中要求机械施工及人工施工相结合,施工工工艺较易,但土方量相对较大,重要的是做好土方计量工作,以达到成本控制目标,要求施工方做好施工前的测量复核工作,测量控制网数据方面要求准确,同时作好施工及签证资料以备结算。
水利设施工程:按照规划图及设计要求施工,渠及沟均要满足机耕要求,且灌排规划相结合,灌排水工程应按照农田水利标准进行施工,在各项目区均设计有农渠、斗渠、管沟、包括泵站、闸、人行桥及机耕桥等土建工程,在本分部工程中材料应用较多,工艺要求较高,也是施工及监理控制的重点所在,的材料,本分部隐蔽工程较多,也是质量控制点所在,因而本部分施工作为施工方必须有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方而且每分项均对质量要求高,在原材料的控制上要按规定检测,只能使用合格案,严格按监理程序及施工规范操作,方能达到设计及施工要求,满足灌排水需要。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TD/T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前言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保障土地开发整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情况,依据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程,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郑凌志、刘仁芙、佟绍伟、余曙、朱德举、江峰、王磊、高永、陈原。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目录1 范围2 验收条件3 验收组织4 验收依据与内容5 验收程序和方法6 技术档案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质量验收内容附录 B 主要成果内容、格式附录 C 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及使用管理条文说明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条件、组织、内容、程序、成果要求和建立技术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经各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
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可参照本标准。
2 验收条件2.1 项目实施部门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了土地开发整理任务,经自验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
2.2 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文字部分、附表、附图和附件。
2.2.1 文字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措施和文档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管理主要措施、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2.2.2 附表,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见附录B。
2.2.3 附图,包括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图、土地权属界限图或地籍图。
国土资发[]122号,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2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
第三条项目实施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统一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并对项目建设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对投资方负责。
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能够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
第六条项目实施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制。
第二章实施准备第七条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达项目计划与预算后,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提请当地政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实项目涉及土地地类、面积、界址、权属及补偿方案等,保证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权属合法,权属调整方案和补偿方案等无争议,为施工创造条件。
第八条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现场全程管理,并做好下列实施准备工作:(一)组织招标、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咨询服务;(二)组织工程招投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委托工程监理;(三)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四)组织编制施工设计图;(五)建立工程工期、质量和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
第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实施准备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提出项目开工申请报告,经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项目开始施工。
第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发布项目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项目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土地权属状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
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是指为了保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单位的工作进展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文档旨在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的实施细则,确保土地整治项目的顺利进行。
2. 监理范围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的范围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以及后期验收阶段。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前期准备工作监理•监督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是否符合土地整治要求;•监督项目的环境评估,确保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监督项目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确保合理及公正。
2.2 施工过程监理•监督承包单位的组织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2.3 后期验收阶段监理•监督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监督工程项目的竣工文件及档案资料的完备性。
3. 监理职责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具体职责如下:3.1 参与项目计划的制定监理人员应参与项目计划的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2 审核工程设计文件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3 监督施工过程监理人员应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4 进行工程验收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发表评估报告。
3.5 审核竣工文件及档案资料监理人员应对竣工文件及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完备性和真实性。
4. 监理流程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的流程如下:4.1 前期准备工作•审核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核环境评估报告;•审核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
4.2 施工过程监理•跟踪监督项目的施工进展;•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发现并解决施工质量问题。
4.3 后期验收阶段监理•参与工程项目的验收;•整理工程竣工文件及档案资料。
5. 监理报告编写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写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解决方案和工程质量等情况,并提出建议。
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3)综合整治原则.“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各项目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应充分体现工程建设的综合性、协调性和整体性。
2)劳动力资源丰富,物资条件充裕,具备一定的财力条件。
3)土地开发整理总体目标明确,具有一定的新增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的潜力。
3.4基础设施条件
1)具备较完善的蓄水、引水、输水、排水等灌排系统骨干设施。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做到灌溉有保证,排水有出路,防洪有保障.
2)具备较完整的交通道路系统.项目区对外交通比较便利,能够满足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对外交通的需要。
是表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参数.
5)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体系engineering system of land consolidation
是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与工程等级系列的集合。
6)工程等级engineering grade
是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等别和引水建筑物、泵站、灌排渠沟及渠系建筑物工程级别的统称.
9)田间道路工程farmland road engineering
是指为满足项目区生产与生活需要而修筑田间道、生产路等工程措施总称.
10)田间道farmland road
是指项目区内连接村庄与村庄、村庄与田块,供农业机械、农用物资和农产品运输通行的道路。
11)生产路farmland footway
是指项目区内连接田块与田块、田块与田间道,为田间作业服务的道路。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 18-2004;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2014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2014-××-××发布 2014-××-××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为规范我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加强土地工程建设,严格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陕西省土地整理中心,陕西诚业土地设计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史鉴、王正秋、姜增安、寇宗武、赵碧波、郑克敬、邓贤艺、刘立明、张镝、雷行忠、陈悦、丁天寿、崔耀武、叶伟。
本规范参加编制人员:燕崇楼、王继生、魏宏安、王蓓、张鲁平、张晖、刘建强、许新利、李荣、刘永鹏、冯小龙、周红、李云侠、杨召、解蕾。
本规范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目次1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总则 (3)5 建设目标 (4)5.1总体建设目标 (4)5.2具体建设目标 (4)6 建设条件 (4)6.1项目合法性 (4)6.2基础设施 (4)6.3水土资源 (5)6.4其他 (6)7 工程类型区和工程布局 (6)7.1工程类型区 (6)7.2工程布局 (8)8 土地平整工程 (10)8.1一般规定 (10)8.2耕作田块修筑工程 (12)8.3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15)9 灌溉与排水工程 (18)9.1一般规定 (18)9.2水源工程 (21)9.3输水工程 (36)9.4喷微灌工程 (44)9.5排水工程 (50)9.6渠系建筑物 (56)9.7泵站及输配电工程 (67)10 田间道路工程 (75)10.1一般规定 (75)10.2田间道 (77)10.3生产路 (82)11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84)11.1一般规定 (84)11.2农田林网工程 (85)11.3岸坡防护工程 (90)11.4沟道治理工程 (91)11.5坡面防护工程 (97)12 其它工程 (100)12.1一般规定 (100)12.2土石方爆破 (100)12.3水力冲填造田 (101)12.4废弃构筑物拆除 (104)附录A 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类型区划分及主导因素 (105)附录B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二级工程类型区 (113)附录C 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类型区项目规模 (114)附录D 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类型区项目单片规模及片数 (114)附录E 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体系 (115)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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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家及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规(试行)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2006年 10月目录1 总则................................................................. - 3 -2 术语................................................................. -3 -3 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 5 - 3.1 监理单位............................................................ - 5 - 3.2 项目监理机构........................................................ - 6 - 3.3 监理人员的职责...................................................... - 7 -3.4 监理设施与设备...................................................... - 9 -4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 9 - 4.1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 9 - 4.2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 10 - 4.3 第一次工地会议..................................................... - 11 - 4.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 12 -4.5 核查开工条件....................................................... - 12 -5 工程质量控制......................................................... - 14 - 5.1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 14 - 5.2 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控制..................................... - 14 - 5.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 15 -5.4 工程质量验收....................................................... - 15 -6 工程进度控制......................................................... - 17 - 6.1 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 - 17 - 6.2 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 18 -6.3 进度控制的容和方法................................................. - 18 -7 工程造价控制......................................................... - 20 - 7.1 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 20 - 7.2 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 20 - 7.3 工程计量........................................................... - 21 - 7.4 工程款支付......................................................... - 21 -7.5 竣工结算........................................................... - 23 -8 合同及其它事项的管理................................................. - 24 - 8.1 工程变更的管理..................................................... - 24 - 8.2 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 24 - 8.3 工程延期的管理..................................................... - 25 -8.4 工程分包的管理..................................................... - 26 -9 监理记录和资料管理................................................. - 26 - 9.1 会议纪要........................................................... - 26 - 9.2 监理日志........................................................... - 27 - 9.3 监理月报........................................................... - 27 - 9.4 监理工作总结....................................................... - 27 -9.5 监理资料........................................................... - 28 -10 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 29 -附录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依据和相关规............................- 30 - 附录二施工监理用表......................................................- 31 -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 - 34 -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 49 - C类表(各方通用表).................................................... - 55 - D类表(竣工验收类汇总表).. (58)E类表(记录类表) (64)F类表(施工记录表) (68)G类表(施工单位质量验收检验评定记录表)....................................- 80- 附录三监理月报及监理动态表. (186)附录四会议纪要 (196)附录五工程监理档案 (197)附录六监理规划 (200)附录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单位、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划分 (202)附录八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4)1 总则1.0.1为提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水平,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施工监理行为,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省国家及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其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施工监理可参照执行。
1.0.3监理单位应按照登记备案的等级和核准的经营围承担监理业务,并接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1.0.4国家及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监理按《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暂行办法》(鄂土资发[2006]116号)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单位登记备案的通知》(鄂土资发[2006]129号)选择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公正、守法、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承担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
1.0.5国家及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是:1.0.5.1 国家和国土资源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1.0.5.2 国家、地方和相关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规程规及其强制性条文;1.0.5.3 经批准的项目文件、设计及批复预算;1.0.5.4 项目委托监理合同、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
1.0.6监理单位为实施监理而进行的审核、检验、认可与批准,并不免除或减轻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
2术语2.0.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而实施的工程项目。
2.0.2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国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示项目。
2.0.3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省级财政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示项目。
2.0.4项目承担单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及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下达项目计划、预算批复中确定的单位。
2.0.5项目实施单位指项目承担单位或其委托的具体实施项目建设的法人或组织机构。
2.0.6监理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与项目承担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
2.0.7承包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实施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施工、设备供应的企业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