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第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vocs治理政策
vocs治理政策VOCs治理政策是指针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排放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政策措施。
VOCs是指在常温常压下挥发性较强的有机化合物,包括各类溶剂、化工原料、化学产品和燃料等。
这些化合物在大气中能够产生光化学反应,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VOCs治理政策的目的是减少VOCs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具体的治理政策包括:1. 法规制定和改善: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和限制VOCs的排放。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排放限值、审批和准入制度、罚款和处罚措施等,来推动企业和大众对VOCs的治理和控制。
2. 增加监测和检测能力: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对VOCs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
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VOCs污染源,提高治理的精确性和效果。
3. 技术创新和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研发高效、环保的VOCs治理技术。
政府可以给予经济和政策支持,促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降低企业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
4. 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公众和企业的宣传教育,提高对VOCs排放和治理的认识和重视。
通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组织培训和教育课程,提高公众和企业的环保素养,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VOCs的氛围。
5.国际合作和交流: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学习和借鉴国外的VOCs治理经验和技术,提升我国的治理水平。
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开展合作项目,共同解决跨境VOCs污染问题。
通过综合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可以有效降低VOCs排放,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关于VOCs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及方法
关于VOCs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及方法作者:暂无来源:《汽车维修与保养》 2017年第11期一、国家和地方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的技术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为节选内容)第二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第四十四条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国家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第四十六条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二)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以下内容为概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污染是全球范围内的环境问题,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加强VOCs污染的治理,相关政策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制定和实施。
本文将对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进行分析和讨论。
VOCs是一类具有较高蒸汽压的有机物,在大气中容易挥发。
它们主要来自于工业过程、交通运输、建筑装修、印刷、喷涂等活动。
在挥发的过程中,VOCs会与光照和氮氧化物等大气成分发生化学反应,产生臭氧和细颗粒物等污染物。
这些污染物对人体呼吸系统和免疫系统产生危害,对环境造成酸雨和温室效应等问题。
为了加强VOCs污染的防治,各国纷纷推出相关政策和标准。
在我国,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发布了《VOCs治理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旨在全面加强VOCs污染的管理和控制。
该政策从产业源、交通运输、印刷喷涂、建筑装修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防治措施。
首先,对于产业源,政策要求各行业加强VOCs的控制和减排。
制定相应的排放限值,实施联网监控,加强执法检查。
鼓励企业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和工艺,提倡绿色生产和循环利用。
其次,在交通运输方面,政策提出了加强燃油质量控制、车辆尾气排放控制和交通管理。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燃油,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检测和监控,推动绿色出行和公共交通发展。
在印刷喷涂领域,政策要求加强行业规范和标准制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油墨和涂料。
鼓励喷墨打印等无溶剂印刷技术的应用,减少有机溶剂的使用量和挥发排放。
对于建筑装修行业,政策强调了室内装修材料的限制和标准。
推动使用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和装修工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释放。
加强建筑通风和空气质量监测,确保室内环境的健康和舒适。
此外,政策还加强了对VOCs治理技术和装备的研发支持。
鼓励企业投资研发先进的治理技术和装备,促进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加强行业间的合作和交流,提高治理水平和效果。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及监测技术综述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及监测技术综述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一类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包括各类溶剂、芳烃、酮类、醛类、醚类、酯类等化合物。
它们在工业生产、家居生活、交通运输等过程中广泛存在,如果不加以控制和治理,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并建立了相关的监测技术,以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一、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1. 管理法规与标准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管理法规与标准。
美国环保局(EPA)颁布了《清洁空气法》和《清洁水法》,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进行规定和管控。
欧盟制定了《VOCs排放指令》,要求成员国限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中国也颁布了《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标准》,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了严格的管控和监测。
2. 污染物减排技术为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各国开展了大量的污染物减排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包括但不限于替代性清洁生产技术、低挥发性有机物替代品的开发、尾气净化技术、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回收利用等。
这些技术的推广应用,有效地降低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保护了环境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3. 环境监测与评估为了全面了解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情况,各国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监测体系。
通过监测挥发性有机物在大气、水体和土壤中的分布情况,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程度,为制定科学的防治政策提供了数据支持。
二、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技术综述大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工业排放、交通尾气以及生活活动等,监测其浓度和组分对于评估大气污染的程度至关重要。
传统的监测方法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和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联用技术(GC-GC)等,这些技术可以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种类和浓度进行准确的检测。
近年来光谱技术在大气污染监测领域的应用也逐渐增多,例如红外光谱技术可以对大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在线监测,简化了监测流程并提高了监测效率。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和监测技术的发展对于环境保护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及监测技术综述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及监测技术综述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一类易挥发且具有较高的蒸气压的有机化合物,包括苯、甲苯、乙苯、二甲苯、醋酸乙烯酯等多种化合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生活燃烧等活动密切相关,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风险。
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治成为了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之一。
本文将从政策及监测技术两个方面,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综述。
一、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1.国际政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纷纷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限值和标准,以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和食品安全。
美国环保局(EPA)制定了《清洁空气法》和《清洁空气法修正案》,明确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标准和控制要求。
欧盟委员会通过颁布《大气质量指令》和《工业排放指令》,规定了成员国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限值和控制要求。
我国《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规定,针对不同的空气环境质量级别,设定了不同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我国还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进行了监管和管理。
3.政策影响国内外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企业在生产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排放管理,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投入和使用,以降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
1.在线监测技术通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能够实时监测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情况。
常用的在线监测技术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气相色谱-火焰光度检测技术(GC-FID)等。
这些技术能够高效准确地监测挥发性有机物的种类和浓度,为企业进行排放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3.监测技术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发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也在不断创新和进步。
未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将更加智能化和自动化,能够更好地满足环境监测和排放治理的需求。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附件2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建设项目和现有企业的管理、设计、建设、生产、科研等工作中参照采用。
(三)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工业源和生活源产生的VOCs污染防治。
工业源包括炼油与石化行业,油品(溶剂)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有机精细化工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使用含VOCs产品的行业;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餐饮服务和服装干洗。
(四)在工业生产中应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根据技术经济可行性,严格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的污染控制要求,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
(五)应采取针对措施,限制生产在使用和消费过程中释放VOCs 的产品;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低VOCs含量的产品,减少VOCs的无控制排放。
二、源头控制(一)在炼油与石化行业中,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挥发、油品储运等过程中VOCs的防治,应满足以下规定:1、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应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
2、对空气氧化、蒸馏等工艺排放的尾气应密闭收集,并通过净化处理后排放。
应急情况下的泄放气应导入燃烧塔(火炬),经过充分燃烧后排放。
3、废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的初级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应密闭收集并集中处理后排放。
(二)在油品(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应满足以下规定:1、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应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
2、油品(溶剂)储罐宜采用高效密封的内(外)浮顶罐,当采用固定顶罐时,应采用密闭排气系统将VOCs蒸气输送至回收设备。
3、油品(溶剂)运载工具(油罐汽车、火车和轮船)在装载过程中排放的VOCs应密闭收集输送至回收设备,或通过蒸气连通系统返回储罐。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 2013年 第31号 2013-05-24实施)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05-24实施)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照采用。
(三)本技术政策提出了生产VOCs物料和含VOCs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消费各环节的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
VOCs来源广泛,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源、生活源。
工业源主要包括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和服装干洗。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制药工业以及机动车排放的VOCs污染防治可分别参照相应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四)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
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
(五)通过积极开展VOCs摸底调查、制修订重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等文件、加强VOCs监测和治理、推广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等措施,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VOCs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VOCs 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排。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六)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原油的转化和利用效率。
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2.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宜优先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应急情况下的泄放气可导入燃烧塔(火炬),经过充分燃烧后排放;3.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第 实施
挥发性有机物(V O C 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05-24实施)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照采用。
(三)本技术政策提出了生产VOCs物料和含VOCs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消费各环节的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
VOCs来源广泛,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源、生活源。
工业源主要包括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和服装干洗。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制药工业以及机动车排放的VOCs污染防治可分别参照相应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四)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
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 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
(五)通过积极开展VOCs摸底调查、制修订重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等文件、加强VOCs监测和治理、推广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等措施,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VOCs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VOCs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排。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六)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原油的转化和利用效率。
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2.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宜优先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应急情况下的泄放气可导入燃烧塔(火炬),经过充分燃烧后排放;3.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标准与政策汇总
控制指标 苯、甲苯、二甲苯 总VOCs 控制形式 排气筒VOCs浓度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
苯、甲苯、二甲苯
总VOCs 控制形式 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
苯、甲苯、二甲苯
总VOCs 控制形式
单位涂装面积 VOCs 排放量限值
石化行业VOCs污染防治相关 法规、标准与政策要求
2017.05
主要内容
一、VOCs相关法规、标准、政策
二、石化行业相关标准、政策要求
三、VOCs“一厂一策”综合整治工作要求 四、LDAR工作要求
五、下阶段VOCs污染防治工作重点
2
前言
什么是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 缩写 :是指在标准大气压下,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工业 VOCs主要包括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 业,油类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 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 VOCs有什么危害:一是臭氧的重要前驱物。在夏季阳光灿烂的高温天气条 件下,NOx和VOC与氧发生化学反应,形成臭氧。臭氧已经成为我市首要 污染物,2015年我市全年超标9天均为臭氧超标,2016年超标12天中有10 天为臭氧超标。二是PM2.5的重要组成。三是VOCs臭气成为环境投诉的热 点难点问题。
2010
2010
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 标准
制鞋行业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817-2010)
集装箱制造业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1837-2016)
环境保护部公告第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通告2021年第31号2021-05-24 实行)一、总那么〔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例,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使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拟订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照采纳。
〔三〕本技术政策提出了生产VOCs物料和含VOCs产品的生产、储藏运输销售、使用、花费各环节的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
VOCs根源宽泛,主要污染源包含工业源、生活源。
工业源主要包含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变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藏、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冲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生活源包含建筑装饰装饰、餐饮效力和服饰干洗。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制药工业以及灵活车排放的VOCs污染防治可分别参照相应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四〕VOCs污染防治应依据源泉和过程控制与尾端治理相联合的综合防治原那么。
在工业生产中采纳洁净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 排放,鼓舞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舞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代替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
〔五〕经过踊跃展开VOCs摸底检查、制订正要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等文件、增强VOCs监测和治理、推行使用环境标记产品等举措,到2021年,根本成立起要点地区VOCs污染防治系统;到2021年,根本实现VOCs从原想到产品、从生产到花费的全过程减排。
二、源泉和过程控制〔六〕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鼓舞采纳先进的洁净生产技术,提升原油的转变和利用效率。
关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焚烧塔〔火炬〕、废水办理等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污染防治技术举措包含: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露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拟订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方案,按期检测、实时修复,防备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宜优先回收利用,不可以〔或不可以完整〕回收利用的经办理后达标排放;应急状况下的泄放气可导入焚烧塔〔火炬〕,经过充足焚烧后排放;废水采集和办理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采集办理后达标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简介
行业
VOCs
3
6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
行业
VOCs
3
7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广东 行业
VOCs
3
8
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准(DB44/816-2010)
行业
VOCs
3
9
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
行业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NMHC
2
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综合
NMHC
14
1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1993)
通用
6
(二)国家正在制修订的固定源VOCs排放标准
序号 1 2 3 4
5
标准制修订项目名称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树脂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煤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相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介绍
环境保护法 (已颁布新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中)
技术政策
管理条例
最佳技术导则
管理制度 与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规范
工程建设规范与 设施运营规范
排放标准体系
办法实施细则
设施环保验收 设施核查监理
综合排放标准、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
(一)已有的VOCs国家排放标准(截止到2014年)
干洗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6
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7
纺织印染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8
印刷包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政策(XXXX XXXX XXXX 31号公告,基本建立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体系;到XXXX,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将在从原材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中基本减少。
2,源和过程控制(6)在石油炼制和石化行业,鼓励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以提高原油的转化和利用效率。
防治设备及管道部件、工艺废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污染的技术措施包括:1。
适用于易泄漏的设备和管道部件,如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
·应制定LDAR (LDAR)计划,定期检测并及时修复,以防止或减少跑、冒、滴和泄漏现象;2。
生产装置排放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工艺废气应优先回收,不能回收(或不能完全回收)的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紧急情况下排放的气体可被引入燃烧塔(火炬),并在充分燃烧后排出。
3。
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废气应在达到排放标准前进行收集和处理(7)在煤炭加工和转化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煤炭的高效清洁转化,重点是识别和调查工艺装置和管道部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的易发部位,制定防止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的措施和应对紧急事件。
(8)防止油类(燃料和溶剂)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的技术措施包括:1。
储油罐、加油站和油轮应当配备相应的油气收集系统,储油罐和加油站应当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2。
油(燃料油、溶剂等。
)储罐应采用高效密封的内(外)浮顶储罐。
当使用固定顶储罐时,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气体通过封闭的排气系统输送到回收设备。
3。
油(燃油、溶剂等)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承运人(汽车油轮、铁路油轮、油轮等。
)在装载期间,以密封的方式收集并运输到回收设备,也可以返回到储罐或发送到气体管道。
(9)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为原料的涂料、油墨、粘合剂、农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发布时间:2021-06-01T13:40:03.077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3期作者:叶洋洋[导读] 摘要:为确保不损害人类健康,保护我国目前的环境并同时通过柔性化学品促进我国污染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环境部门发布了《污染技术政策》此外,主要重点是政治解释,以便人们可以清楚地理解政治的内容及其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大庆炼化公司环境监测站黑龙江大庆 163411 摘要:为确保不损害人类健康,保护我国目前的环境并同时通过柔性化学品促进我国污染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环境部门发布了《污染技术政策》此外,主要重点是政治解释,以便人们可以清楚地理解政治的内容及其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和人类健康,并改善技术进步,环境事务部准备并准备了四份监管文件,其中包括技术保护政策和《VOC污染控制》,于2013年5月24日发布。
1.整体规划 “预防和控制流体化学污染的技术政策”是政府手册。
因此,我国所有相关行业单位都应严格遵守这一政策,并在其生产和经营中参考该政策。
“VOC污染控制技术”是一项最新的技术政策,因此对技术的要求非常严格。
此政策不仅适用于VOC材料的生产和加工,还适用于含有VOC的产品,在产品生产后的运输,储存以及后续使用和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
在此应注意,VOC污染源来自工业和家庭污染源。
工业资源主要与石油和煤炭生产和加工的化学过程有关。
当油转化为油漆,油墨和农药时,会形成一些VOC,从而导致VOC污染。
此外,制药公司的药品生产和基于城市的药品配送也是一个问题。
污染是工业污染的一种来源,应按照本政策和法规进行管理。
VOC预防和控制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源代码控制,监视和评估过程以及端到端的操作。
同时,对柔性有机化学物质的预防和控制还应考虑污染物的运输和其他会导致有机化学污染(VOC)的过程。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简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简介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能够迅速蒸发的有机化合物。
它们广泛存在于石油、化工、印刷、涂料、汽车等行业的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威胁。
因此,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以减少和控制这些污染物的排放。
在中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实施。
首先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颁布。
该法规明确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控制要求,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此外,该法规还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超标的处罚措施,以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
其次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这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的具体技术规范,旨在规范各个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针对不同的行业和污染源,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根据国家的要求进行控制。
同时,政府也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迫使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
另外,中国还大力推广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
通过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的力度,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和技术手段,以更有效地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例如,采用低挥发性溶剂、闭路管理等措施,技术上将排放控制到最低限度。
此外,政府也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推行循环经济模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和排放。
此外,政府还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方面加强了宣传和监督。
通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对企业和社会的环保意识教育,提高公众对挥发性有机物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污染防治的认知度。
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落实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控制措施。
总结起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实施和推广。
通过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标准的制定和监督、技术的推广和监督,以及宣传和监督的加强,中国确保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政策(XXXX XXXX XXXX 31号公告,基本建立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体系;到XXXX,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将在从原材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中基本减少。
2,源和过程控制(6)在石油炼制和石化行业,鼓励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以提高原油的转化和利用效率。
防治设备及管道部件、工艺废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污染的技术措施包括:1。
适用于易泄漏的设备和管道部件,如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
·应制定LDAR (LDAR)计划,定期检测并及时修复,以防止或减少跑、冒、滴和泄漏现象;2。
生产装置排放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工艺废气应优先回收,不能回收(或不能完全回收)的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紧急情况下排放的气体可被引入燃烧塔(火炬),并在充分燃烧后排出。
3。
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废气应在达到排放标准前进行收集和处理(7)在煤炭加工和转化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煤炭的高效清洁转化,重点是识别和调查工艺装置和管道部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的易发部位,制定防止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的措施和应对紧急事件。
(8)防止油类(燃料和溶剂)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的技术措施包括:1。
储油罐、加油站和油轮应当配备相应的油气收集系统,储油罐和加油站应当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2。
油(燃料油、溶剂等。
)储罐应采用高效密封的内(外)浮顶储罐。
当使用固定顶储罐时,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气体通过封闭的排气系统输送到回收设备。
3。
油(燃油、溶剂等)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承运人(汽车油轮、铁路油轮、油轮等。
)在装载期间,以密封的方式收集并运输到回收设备,也可以返回到储罐或发送到气体管道。
(9)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为原料的涂料、油墨、粘合剂、农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介绍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介绍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一类易于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但是其排放会给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影响。
因此,各国都制定了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旨在控制这种污染的发生和蔓延。
以下是对VOeS污染防治政策法搦口管理制度进行的介绍。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于2023年7月起实施。
该法规定了对空气污染的原则和管理措施,并引入了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概念。
该法明确规定,VoCS的排放必须严格限制,相关单位必须安装、使用VOCs排放治理装置,并对排放量进行监测。
对于无法达到排放标准的,必须被关闭或暂停运营。
此外,相关企业必须履行信息公开、监督管理等责任,确保VOCS的污染防治得到有效控制。
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18599-2017)该标准是我国VOCS污染防治的基础性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各类固定污染源排放VocS的限值,包括涂装行业、化工行业、印刷行业、包装行业等。
标准对VOCS的种类、测量方法和监测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形成于特定产业的VoCS排放指南,并对不同行业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行了技术要求。
三、《VOCs源头懒E基本路线图》《VOCs源头减排基本路线图》是我国环保部委托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单位完成的。
该路线图利用系统性的方法,制定了我国VoCS污染防治的总体规划,分析了VOCS排放的来源和特征,并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路线图提供了具体的防治技术、政策等方面的建议,旨在未来对VoCS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推进提供指导和决策参考。
四、VOCS污染源管控制度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VoCS污染源管理制度,包括有VOCS污染源管理区划、许可证制度等。
此外,各地还建立了严格的日常监管机制,对涂装、化工、轻工、制药等排放VoCS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的防治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发布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发布
佚名
【期刊名称】《化学与生物工程》
【年(卷),期】2013(30)7
【摘要】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提出了生产VOCs物料和含VOCs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消费各环节的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
【总页数】1页(P85-85)
【关键词】防治技术政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VOCs;环境保护;生产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793
【相关文献】
1.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J],
2.环保部发布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先进技术 [J],
3.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空气的防治技术分析 [J], 吴国平;王伟州
4.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J], 李阳
5.合成革产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问题浅析\r——以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成革产业为例 [J], 王何灵;吴绅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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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05-24 实施)
—、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照采用。
(三)本技术政策提出了生产vocs物料和含VOCs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消费各环节的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
VOCs来源广泛,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源、生活源。
工业源主要包括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i产品的使用过程;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和服装干洗。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制药工业以及机动车排放的VOCS亏染防治可分别参照相应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四)V OCS亏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
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 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勺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
(五)通过积极开展VOCS摸底调查、制修订重点行业VOCi排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等文件、加强VOCS监测和治理、推广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等措施,至V 2015年,基本建立起重点
区域VOCS亏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VOCs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排。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
(六)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原油的转化和利用效率。
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VOC废气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 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2. 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E艺排气宜优先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应急情况下的泄放气可导入燃烧塔(火炬),经过充分燃烧后排放;
3. 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产生的含VOCSS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七)在煤炭加工与转化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煤炭高效、清洁转化,并重点识别、排查工艺装置和管线组件中VOC泄漏的易发位置,制定预防VOCS tt 漏和处置紧急事件的措施。
(八)在油类(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VOCS亏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 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宜配备相应的油气收集系统,储油库、加油站宜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
2. 油类(燃油、溶剂等)储罐宜采用高效密封的内(外)浮顶罐,当采用固定顶罐时,
通过密闭排气系统将含VOCs气体输送至回收设备;
3. 油类(燃油、溶剂等)运载工具(汽车油罐车、铁路油槽车、油轮等)在装载过程中排放的VOCs密闭收集输送至回收设备,也可返回储罐或送入气体管网。
(九)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为原料的生产行业的VOCS亏染防治技术
措施包括:
1. 鼓励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水基型、无有机溶剂型、低有机溶剂型的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等的生产和销售;
2. 鼓励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类收集后处理。
(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i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亏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 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
2. 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
量避免无VOCS争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
3. 在印刷工艺中推广使用水性油墨,印铁制罐行业鼓励使用紫外光固化(UV油墨,
书刊印刷行业鼓励使用预涂膜技术;
4. 鼓励在人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在复合膜的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
5. 淘汰以三氟三氯乙烷、甲基氯仿和四氯化碳为清洗剂或溶剂的生产工艺。
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宜密闭收集,有回收价值的废溶剂经处理后回用,其他废溶剂应妥善处置;
6. 含VOCi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一)建筑装饰装修、服装干洗、餐饮油烟等生活源的VOCS亏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 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建筑涂料、低有机溶剂型木器漆和胶粘剂,逐步减少有机溶剂型涂料的使用;
2. 在服装干洗行业应淘汰开启式干洗机的生产和使用,推广使用配备压缩机制冷溶剂回收系统的封闭式干洗机,鼓励使用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干洗机;
3. 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倡导低油烟、低污染、低能耗的饮食方式。
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十二)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VOC啲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在生产系统内回用。
(十三)对于含高浓度VOCS勺废气,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吸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并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十四)对于含中等浓度VOCS勺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
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应进行余热回收利用。
(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OCS勺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十六)含有有机卤素成分VOCS勺废气,宜采用非焚烧技术处理。
(十七)恶臭气体污染源可采用生物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或组合技术等进行净化。
净化后勺恶臭气体除满足达标排放勺要求外,还应采取高空排放等措施,避免产生扰民问题。
(十八)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具有油雾回收功能勺油烟抽排装置,并根据规模、场地和气候条件等采用高效油烟与VOCS争化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
(十九)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中产生勺含硫、氮、氯等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勺含有机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十)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
四、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
鼓励以下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
(二^一)工业生产过程中能够减少vocs形成和挥发的清洁生产技术。
(二十二)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浓缩技术、高效蓄热式催化燃烧技术(RCO和蓄热式热力燃烧技术(RTO、氮气循环脱附吸附回收技术、高效水基强化吸收技术,以及其他针对特定有机污染物的生物净化技术和低温等离子体净化技术等。
(二十三)高效吸附材料(如特种用途活性炭、高强度活性炭纤维、改性疏水分子筛和硅胶等)、催化材料(如广谱性VOCS氧化催化剂等)、高效生物填料和吸收剂等。
(二十四)挥发性有机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设备。
五、运行与监测
(二十五)鼓励企业自行开展VOCS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二十六)企业应建立健全VOCS台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
(二十七)当采用吸附回收(浓缩)、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离子体等方法进行末端治理时,应编制本单位事故火灾、爆炸等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并开展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