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_唐子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除了规划 主干 法及 其从 属法 规 , 中央政府关于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 政策性文件也是地方政府的发展规划
和开发控制所应遵循的依据 , 如区域 规 划 指 导 要 点 (Regio nal Planning Guidance N otes) 为地 方 政 府 的 结构 规划 提供 依 据 , 规划 政 策 指 导 要点 (Planning Policy Guidance N otes) 阐 述中央政府对于特定规划议题 (如绿 带和住宅发展用地) 的政策 。 3 规划行政体系
评议之后 , 结构规划呈报中央政府的
主管部门 , 并附上公众评议的详细内
自 1909 年 以来 , 英 国先 后颁 布 了 40 余部规 划法 。 其 中 , 1947 年 和 1968 年规 划 法对 英 国城 市 规划 体 系 的影 响最大 。
根据 1947 年的 规划 法 , 几乎 任 何开发活动都 要申请规划许可 。 不仅 如此 , 规划职能不再只 是对于开发活 动的控制 , 制定发展规 划成为每个地 方政府的法定 义务 , 并 由中央政府来
划由郡政府编 制 , 呈报 中央政府的规 划主管部门审 批 ;地方 规划由区政府 编制 , 不需要 呈报中央政府审批 , 但 地方 规划必须与结构规划的发展政策 相符合 。 由于 1985 年的 地方 政府 法 撤消了大都会 地区的郡政府 , 二级规 划体 系与 单 一行 政 体 系 之间 发 生 矛 盾 。 1990 年的 城 乡 规划 法 确定 在 大 伦敦 和其它大都会地区实行一体发展 规划 , 包括结构规划和 地方规划二个 部分 , 由区政 府编制 , 结构规划部分 呈报 中央政府审批 。
1968 年的 规 划法 确 立 了 发展 规 划的二级 体系 (two-tier system), 分 别是战略性的结构规划和实施性的地 方规划 。 1971 年的 规 划法 和 以后 颁 布的一系列法规从各个方面补充和完 善了这 一 规划 体 系 。 1990 年 的规 划 法作为现行的规划立法 , 只是综合了 原有的规划法和有关的专项法 , 但基 本原则仍然是建立 1947 年 和 1968 年 规划法的基础上 。 2.2 城市规划规则
划的依据 , 解决发展和保护之间的平
衡 , 确保地区发展与国家和区域政策
相符合 (见图 2)。
结构规划编制中的公众参与采取
“公众 评议” (public ex amination) 而
不是 “ 公众听证” (public inquiry) 的
方式 , 更多的是关注整个地区发展而
不是考虑具体利益得失 。 在完成公众
英国政府的行政管理实行三级体 系 , 分别是中央政府 (central government)、 郡 政 府 (county council) 和 区政 府 (district council)。 根 据 城市 化程 度 , 划 分 为 7 个 大 都 会 区 域 (metropo litan regio ns) 和 47 个非大都 会 区 域 (non-metropolitan regions)。 1985 年 的 地 方 政 府 法 (the Local Government Act , 1985) 解 散了 大伦 敦和其它 6 个大都会地区的郡政府 。
行使地方规划之间的协调职能 。 同样 很重要 的是 实 现 土地 开 发 权 的国 有 化 , 这就意味着所有的土地业主只是 拥有当时 (指 1947 年) 的土 地 用途 和相应的市场价值 , 如果规划控制造 成土地开发价值的变化 , 则由中央政 府进行赔偿或者征收土地开发费 , 从 而使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地实施规划 。
1 历史回顾 18 世纪末 和 19 世纪初 , 在作为
工业革命发源地的英国 , 能源和交通 技术发生了根本性变革 。 煤替代水成 为工业的主要能源 , 铁路替代河道成 为运输的主要方式 , 为工业的大规模 集中提供了条件 , 导致城市的急剧膨 胀 , 引发了一系列城市问题 , 特别是 环境卫生和住房问题 。 现代城市规划 就是起源于政府在城市环境卫生和住 房等方面进行的公共干预 。
景 3 郡 域发 展背 景 :社 会 、 经济 和 环
境趋势 4 目标和总体策略 5 住房供给 6 就业与经济 7 商业服务设施 8 环境保护与改良 9 交通运输 10 废弃地 、 废弃物和矿产资源 11 能源生产和节能 12 休闲设施 13 发展资源 、 实施 、 监控和评价
英国的规划主干法具有纲领性和 原则性的特征 , 实施细则是由中央政 府的规划主管部门所制定的各项从属 法规 , 主 要 包 括 《 用 途 分 类 规 则》 (Use Classes O rder)、 《 一 般 开 发规 则》 (G eneral Development Order) 和 《特别 开 发 规 则》 (Special Development Order)。 《 用途分 类规则》 界定
中央政府的规划主管部门是环境 与交通部 , 其基本职能包括制定有关 城市规划的法规和政策 , 审批郡政府 的结构规划和受理规划上诉 , 并有权 干预区政府 的地 方规划 和开 发控 制 , 以确保城市规划法的实施和指导地方 政府的规划工作 。
法定的发 展规 划实 行二 级体 系 , 分别是结构规划和地方规划 。 结构规
理念 , 对于英国和其它 国家的城市发 展产 生了深远的影响 。
在 1909 年 , 英 国通 过了 第一 部 涉 及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律 (Housing , Tow n Planning etc.A ct, 1909), 标志 着城 市规 划 作为 一 项 政 府职 能 的 开
端 , 战前颁布的其它城 市规划法在不 同程度上对此 加以改进 。 但就整个体 系而言 , 英国战前的城 市规划并不完 善 。 编制规划不是地方 政府的法定义 务 ;规划职能只是对于 开发活动的被 动控制 , 而不是对于城 市发展的积极 引导 ;规 划只 是 各 个 地方 政 府 的 事 务 , 缺乏中央政府机构 来统筹城市和 区域的协调发 展 ;有关 开发控制的赔 偿法律也不完 善 , 使地 方政府无法有 效地 实施规划 。
结构 规 划 (Structure P lans)、 地 方规划 (Local Plans) 和一 体 发展 规 划 (Unitary Development Plans) 是法 定规 划 (Sta tutory Plans), 编 制程 序 和内容必须遵 循法定要求 。 结构规划
1 导言 2 欧 洲的 、 全 国的 和区域 的发 展 背
A1 商店 (S hops) A2 金融和专业服务设施 (Fi nancial
and Prof essional Ser vices) A3 餐饮设施 (Food a nd Dri nk) B1 商务设施 (Business) B2 一般工业 (Gener al Indust ry) B3 -7 特殊工业 (S peci al In dustr ial
Groups) B8 储运 设 施 (S torage of Dist ribu-Baidu Nhomakorabea
tion) C1 旅馆 (Hotels and Hostels) C2 有居住 设施的 机构 (Resi dent ial
Insti tut ions) C3 住宅 (Dwell ing Houses) D1 无 居 住 设 施 的 机 构 (N on-resi-
开发 控 制 是 地方 规 划 部 门 的 职 能 , 但环境与交通部可 以通过两种方 式进 行干预 。 第一 , 如 果开发者对于 地方规划 部门 的开发 控制 表示 不服 , 可以 向中央政府的规划主管部门提出 上诉 , 由此可能否决地 方政府的开发 控制决策 ;第二 , 主管部长有权 “ 抽 查” (call-in) 任何规 划申请 (一 般是 影响 较大的开 发活 动), 并且 取代 地 方规划部门 , 直接作出 开发控制的决 策。 4 规划运作体系 4.1 发展规 划 4.1.1 法 定规 划 :结 构规 划 、 地 方 规划 和一体发展规划
denti al Insti tu tions) D2 聚会和 闲暇设 施 (Assembly and
Lei sure) 其它 (S ui gener is)
图 1 英国的土地和建筑物用途分类 资料来 源 :The Tow n and Count ry Planni ng (Use C lasses Or der), 1987 .
国外规划研究
PLA NNING STUDIES OV ERSEA S
英
国
的
城
市
规
划
体
唐
系
子 来
【提要】 英国是 最早 进行城 市规 划立 法 , 也是城市规划体系最为完善的国 家之一 , 对许多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影 响 。 本文 从 历 史 回 顾 、 规 划 法 规 体 系 、 行政体系和运作体系等方面评述 了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 【关键词】 英国 ;城 市规划体系
在 19 世纪 中叶 , 英 国 政府 颁布 了一系列有 关城 市环境 卫生 的法 规 , 包括 1848 年和 1875 年的 “ 公共卫生 法” 、 1866 年 的 “ 环 境 卫 生 法” 。 从
19 世纪 70 年代 开始 , 各个 地方政 府 制定了一系列 住房法规 , 规定了新建 住房 的居住密度 、 日照间距 、 卫生设 施和其它标准 , 一些开 明的企业家还 在城 市外 围 进行 新 型 城 镇的 建 设 试 验。 在 这 些 社 会 实 践 的 基 础 上, E.Howard 在 1898 年提 出了兼有都市 生活 机遇和乡村生活环境的田园城市
38
土地和建筑物的基本用途类别 (见图 1), 以及每一类别中的具体内容 。 在 同一类 别内 的 用 途 变化 不 构 成 开发 (development), 因而不 需要申请规划 许可 。 随着产业结构的转型和科学技 术的进步 , 用途分类也进行相应的调 整 。1987 年 的 《 用 途 分 类规 则》 提 出了综合性的商务用途类别 , 包含办 公 、 科研和轻型生产活动 , 以适应高 科技的新兴 产业 。 《 一般 开发 规 则》 界定不需要申请规划许可的小型开发 活动 , 并提出 相应 的基 本规 划要 求 , 因为这些开发活动对于周围环境没有 显著 影响 , 可 以 采用 通 则 式 管 理方 式 。《 特 别开发规 则》 界 定特 别开发 地区 (如新城 、 国家公园和城市复兴 地区) 由特定机构来管理 , 不受地方 规划部门的开发控制 。 2.3 城市规划政策
1947 年 的 城 乡 规 划 法 (T 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 , 1947) 为 英国的现代规 划体系奠定了基础 。 在 同一时期 颁布 的专 项法 包括 1945 年 的工 业分布法 (the Distribution of I ndustry A ct , 1945)、 1946 年的新 城法 (the N ew T own Act , 1946)、 1949 年 的国 家 公园 和 乡 村通 道 法 (the National Parks and Access to the Countryside A ct , 1949) 和 1952 年的 城镇 发 展 法 (the T own Development A ct, 1952), 对英国 的 战后 城市 规 划也 都 产生 了相应的影响 。 2 规划法规体系 2.1 城乡规 划法
图 2 英 国 HUMBERSIDE 结 构 规 划 (1994 年) 要目
城市规划 1999 年第 23 卷第 8 期
C ITY P LANNING REV IEW V ol.23 No.8 A ug.1999
的任务是为未 来 15 年 或以 上时 期的
地区发展提供战略框架 , 作为地方规
和开发控制所应遵循的依据 , 如区域 规 划 指 导 要 点 (Regio nal Planning Guidance N otes) 为地 方 政 府 的 结构 规划 提供 依 据 , 规划 政 策 指 导 要点 (Planning Policy Guidance N otes) 阐 述中央政府对于特定规划议题 (如绿 带和住宅发展用地) 的政策 。 3 规划行政体系
评议之后 , 结构规划呈报中央政府的
主管部门 , 并附上公众评议的详细内
自 1909 年 以来 , 英 国先 后颁 布 了 40 余部规 划法 。 其 中 , 1947 年 和 1968 年规 划 法对 英 国城 市 规划 体 系 的影 响最大 。
根据 1947 年的 规划 法 , 几乎 任 何开发活动都 要申请规划许可 。 不仅 如此 , 规划职能不再只 是对于开发活 动的控制 , 制定发展规 划成为每个地 方政府的法定 义务 , 并 由中央政府来
划由郡政府编 制 , 呈报 中央政府的规 划主管部门审 批 ;地方 规划由区政府 编制 , 不需要 呈报中央政府审批 , 但 地方 规划必须与结构规划的发展政策 相符合 。 由于 1985 年的 地方 政府 法 撤消了大都会 地区的郡政府 , 二级规 划体 系与 单 一行 政 体 系 之间 发 生 矛 盾 。 1990 年的 城 乡 规划 法 确定 在 大 伦敦 和其它大都会地区实行一体发展 规划 , 包括结构规划和 地方规划二个 部分 , 由区政 府编制 , 结构规划部分 呈报 中央政府审批 。
1968 年的 规 划法 确 立 了 发展 规 划的二级 体系 (two-tier system), 分 别是战略性的结构规划和实施性的地 方规划 。 1971 年的 规 划法 和 以后 颁 布的一系列法规从各个方面补充和完 善了这 一 规划 体 系 。 1990 年 的规 划 法作为现行的规划立法 , 只是综合了 原有的规划法和有关的专项法 , 但基 本原则仍然是建立 1947 年 和 1968 年 规划法的基础上 。 2.2 城市规划规则
划的依据 , 解决发展和保护之间的平
衡 , 确保地区发展与国家和区域政策
相符合 (见图 2)。
结构规划编制中的公众参与采取
“公众 评议” (public ex amination) 而
不是 “ 公众听证” (public inquiry) 的
方式 , 更多的是关注整个地区发展而
不是考虑具体利益得失 。 在完成公众
英国政府的行政管理实行三级体 系 , 分别是中央政府 (central government)、 郡 政 府 (county council) 和 区政 府 (district council)。 根 据 城市 化程 度 , 划 分 为 7 个 大 都 会 区 域 (metropo litan regio ns) 和 47 个非大都 会 区 域 (non-metropolitan regions)。 1985 年 的 地 方 政 府 法 (the Local Government Act , 1985) 解 散了 大伦 敦和其它 6 个大都会地区的郡政府 。
行使地方规划之间的协调职能 。 同样 很重要 的是 实 现 土地 开 发 权 的国 有 化 , 这就意味着所有的土地业主只是 拥有当时 (指 1947 年) 的土 地 用途 和相应的市场价值 , 如果规划控制造 成土地开发价值的变化 , 则由中央政 府进行赔偿或者征收土地开发费 , 从 而使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地实施规划 。
1 历史回顾 18 世纪末 和 19 世纪初 , 在作为
工业革命发源地的英国 , 能源和交通 技术发生了根本性变革 。 煤替代水成 为工业的主要能源 , 铁路替代河道成 为运输的主要方式 , 为工业的大规模 集中提供了条件 , 导致城市的急剧膨 胀 , 引发了一系列城市问题 , 特别是 环境卫生和住房问题 。 现代城市规划 就是起源于政府在城市环境卫生和住 房等方面进行的公共干预 。
景 3 郡 域发 展背 景 :社 会 、 经济 和 环
境趋势 4 目标和总体策略 5 住房供给 6 就业与经济 7 商业服务设施 8 环境保护与改良 9 交通运输 10 废弃地 、 废弃物和矿产资源 11 能源生产和节能 12 休闲设施 13 发展资源 、 实施 、 监控和评价
英国的规划主干法具有纲领性和 原则性的特征 , 实施细则是由中央政 府的规划主管部门所制定的各项从属 法规 , 主 要 包 括 《 用 途 分 类 规 则》 (Use Classes O rder)、 《 一 般 开 发规 则》 (G eneral Development Order) 和 《特别 开 发 规 则》 (Special Development Order)。 《 用途分 类规则》 界定
中央政府的规划主管部门是环境 与交通部 , 其基本职能包括制定有关 城市规划的法规和政策 , 审批郡政府 的结构规划和受理规划上诉 , 并有权 干预区政府 的地 方规划 和开 发控 制 , 以确保城市规划法的实施和指导地方 政府的规划工作 。
法定的发 展规 划实 行二 级体 系 , 分别是结构规划和地方规划 。 结构规
理念 , 对于英国和其它 国家的城市发 展产 生了深远的影响 。
在 1909 年 , 英 国通 过了 第一 部 涉 及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律 (Housing , Tow n Planning etc.A ct, 1909), 标志 着城 市规 划 作为 一 项 政 府职 能 的 开
端 , 战前颁布的其它城 市规划法在不 同程度上对此 加以改进 。 但就整个体 系而言 , 英国战前的城 市规划并不完 善 。 编制规划不是地方 政府的法定义 务 ;规划职能只是对于 开发活动的被 动控制 , 而不是对于城 市发展的积极 引导 ;规 划只 是 各 个 地方 政 府 的 事 务 , 缺乏中央政府机构 来统筹城市和 区域的协调发 展 ;有关 开发控制的赔 偿法律也不完 善 , 使地 方政府无法有 效地 实施规划 。
结构 规 划 (Structure P lans)、 地 方规划 (Local Plans) 和一 体 发展 规 划 (Unitary Development Plans) 是法 定规 划 (Sta tutory Plans), 编 制程 序 和内容必须遵 循法定要求 。 结构规划
1 导言 2 欧 洲的 、 全 国的 和区域 的发 展 背
A1 商店 (S hops) A2 金融和专业服务设施 (Fi nancial
and Prof essional Ser vices) A3 餐饮设施 (Food a nd Dri nk) B1 商务设施 (Business) B2 一般工业 (Gener al Indust ry) B3 -7 特殊工业 (S peci al In dustr ial
Groups) B8 储运 设 施 (S torage of Dist ribu-Baidu Nhomakorabea
tion) C1 旅馆 (Hotels and Hostels) C2 有居住 设施的 机构 (Resi dent ial
Insti tut ions) C3 住宅 (Dwell ing Houses) D1 无 居 住 设 施 的 机 构 (N on-resi-
开发 控 制 是 地方 规 划 部 门 的 职 能 , 但环境与交通部可 以通过两种方 式进 行干预 。 第一 , 如 果开发者对于 地方规划 部门 的开发 控制 表示 不服 , 可以 向中央政府的规划主管部门提出 上诉 , 由此可能否决地 方政府的开发 控制决策 ;第二 , 主管部长有权 “ 抽 查” (call-in) 任何规 划申请 (一 般是 影响 较大的开 发活 动), 并且 取代 地 方规划部门 , 直接作出 开发控制的决 策。 4 规划运作体系 4.1 发展规 划 4.1.1 法 定规 划 :结 构规 划 、 地 方 规划 和一体发展规划
denti al Insti tu tions) D2 聚会和 闲暇设 施 (Assembly and
Lei sure) 其它 (S ui gener is)
图 1 英国的土地和建筑物用途分类 资料来 源 :The Tow n and Count ry Planni ng (Use C lasses Or der), 1987 .
国外规划研究
PLA NNING STUDIES OV ERSEA S
英
国
的
城
市
规
划
体
唐
系
子 来
【提要】 英国是 最早 进行城 市规 划立 法 , 也是城市规划体系最为完善的国 家之一 , 对许多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影 响 。 本文 从 历 史 回 顾 、 规 划 法 规 体 系 、 行政体系和运作体系等方面评述 了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 【关键词】 英国 ;城 市规划体系
在 19 世纪 中叶 , 英 国 政府 颁布 了一系列有 关城 市环境 卫生 的法 规 , 包括 1848 年和 1875 年的 “ 公共卫生 法” 、 1866 年 的 “ 环 境 卫 生 法” 。 从
19 世纪 70 年代 开始 , 各个 地方政 府 制定了一系列 住房法规 , 规定了新建 住房 的居住密度 、 日照间距 、 卫生设 施和其它标准 , 一些开 明的企业家还 在城 市外 围 进行 新 型 城 镇的 建 设 试 验。 在 这 些 社 会 实 践 的 基 础 上, E.Howard 在 1898 年提 出了兼有都市 生活 机遇和乡村生活环境的田园城市
38
土地和建筑物的基本用途类别 (见图 1), 以及每一类别中的具体内容 。 在 同一类 别内 的 用 途 变化 不 构 成 开发 (development), 因而不 需要申请规划 许可 。 随着产业结构的转型和科学技 术的进步 , 用途分类也进行相应的调 整 。1987 年 的 《 用 途 分 类规 则》 提 出了综合性的商务用途类别 , 包含办 公 、 科研和轻型生产活动 , 以适应高 科技的新兴 产业 。 《 一般 开发 规 则》 界定不需要申请规划许可的小型开发 活动 , 并提出 相应 的基 本规 划要 求 , 因为这些开发活动对于周围环境没有 显著 影响 , 可 以 采用 通 则 式 管 理方 式 。《 特 别开发规 则》 界 定特 别开发 地区 (如新城 、 国家公园和城市复兴 地区) 由特定机构来管理 , 不受地方 规划部门的开发控制 。 2.3 城市规划政策
1947 年 的 城 乡 规 划 法 (T 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 , 1947) 为 英国的现代规 划体系奠定了基础 。 在 同一时期 颁布 的专 项法 包括 1945 年 的工 业分布法 (the Distribution of I ndustry A ct , 1945)、 1946 年的新 城法 (the N ew T own Act , 1946)、 1949 年 的国 家 公园 和 乡 村通 道 法 (the National Parks and Access to the Countryside A ct , 1949) 和 1952 年的 城镇 发 展 法 (the T own Development A ct, 1952), 对英国 的 战后 城市 规 划也 都 产生 了相应的影响 。 2 规划法规体系 2.1 城乡规 划法
图 2 英 国 HUMBERSIDE 结 构 规 划 (1994 年) 要目
城市规划 1999 年第 23 卷第 8 期
C ITY P LANNING REV IEW V ol.23 No.8 A ug.1999
的任务是为未 来 15 年 或以 上时 期的
地区发展提供战略框架 , 作为地方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