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特异性解毒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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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非特异性解毒药

非特异性解毒药又称一般解毒药,其解毒范围广,但作用无特异性,解毒效果较低,仅在毒物产生毒性作用之前,通过破坏毒物、促进毒物排除、稀释毒物浓度、保护胃肠黏膜、阻止毒物吸收等方式,保护机体免遭毒物进一步的损害,赢得抢救时间,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常用的非特异性解毒药有以下几种。

一、物理性解毒药

1.吸附剂吸附剂可使毒物附着于其表面或孔隙中,以减少或延缓毒物的吸收,起到解毒的作用。吸附剂不受剂量的限制,任何经口进入畜体的毒物中毒都可以使用。使用吸附剂的同时配合使用泻剂或催吐剂。常用的吸附剂有药用炭、木炭末、通用解毒剂(药用炭50%、氧化镁25%和鞣酸25%混合后给中等动物每次服20~30 g,大动物100~150 g),其中药用炭最为常用。

2.催吐剂一般用于中毒初期,使动物发生呕吐,促进毒物排出。只适用于猪、猫和犬等。常用的催吐剂有硫酸铜、吐根末、吐酒石等。

3.泻药一般用于中毒的中期,促进胃肠道内毒物的排出,以避免或减少毒物的吸收。一般应用盐类泻药,但升汞中毒时不能用盐类泻药。在巴比妥类、阿片类、颠茄中毒时,可使肠蠕动受抑制,因而增加镁离子的吸收,尤其是肾功能不全的动物,能加深中枢神经及呼吸机能的抑制,不能用硫酸镁泻下,尽可能用硫酸钠。对发生严重腹泻或脱水的动物应慎用或不用泻药。

4.其他大部分毒物吸收后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可应用利尿剂促进毒物的排出,或通过静脉输入生理盐水、葡萄糖等,以稀释血液中毒物浓度,减轻毒性作用。

二、化学性解毒药

1.氧化剂利用氧化剂与毒物间的氧化反应破坏毒物,使毒物毒性降低或丧失。可用于生物碱类药物、氰化物、无机磷、巴比妥类、阿片类、士的宁、砷化物、一氧化碳、烟碱、毒扁豆碱、蛇毒、棉酚等的解毒,但有机磷毒物如1605、1059、3911、乐果等的中毒绝不能使用氧化剂解毒。常用的氧化剂有高锰酸钾、过氧化氢等。

2.中和剂利用弱酸弱碱类与强碱强酸类毒物间发生中和作用,使其失去毒性。常用的弱酸解毒剂有食醋、酸奶、稀盐酸、稀醋酸等。常用的弱碱解毒剂有氧化镁、石灰水上清液、小苏打水、肥皂水等。

3.还原剂维生素C的解毒作用与其参与某些代谢过程、保护含巯基的酶、促进抗体生成、增强肝脏解毒能力和改善心血管功能等有关(见第七章)。

4.沉淀剂沉淀剂使毒物沉淀,以减少其毒性或延缓吸收产生解毒作用。沉淀剂有鞣酸、浓茶、稀碘酊、钙剂、五倍子、蛋清、牛奶等。其中3%~5%鞣酸水或浓茶水为常用的沉淀剂,能与多种有机毒物(如生物碱)、重金属盐生成沉淀,减少吸收。

三、药理性解毒药

这类解毒药主要通过药物与毒物之间的颉颃作用,部分或完全抵消毒物的作用而产生解毒。常见的相互颉颃的药物或毒物如下:

1. 毛果云香碱、烟碱、氨甲酰胆碱、新斯的明等拟胆碱药与阿托品、颠茄及其制剂、曼陀罗、莨菪碱等抗胆碱药有颉颃作用,可互相作为解毒药。阿托品等对有机磷农药及吗啡类药物,也有一定的颉颃性解毒作用。

2.水合氯醛、巴比妥类等中枢抑制药与尼克刹米、安钠咖、士的宁等中枢兴奋药及麻黄碱、山梗菜碱、美解眠(贝美格)等有颉颃作用。

四、对症治疗药

中毒时往往会伴有一些严重的症状,如惊厥、呼吸衰竭、心功能障碍、休克等,如不迅速处理,将影响动物康复,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在解毒的同时要及时使用抗惊厥药、呼吸兴奋药、强心药、抗休克药等对症治疗药以配合解毒,还应使用抗生素预防肺炎以度过危险期。

第二节特异性解毒药

特异性解毒药又称特效解毒药,是一类可特异性地对抗或阻断某些毒物中毒效应的解毒药。这类药物针对毒物中毒机理,解除其中毒原因,所以其作用具有高度专属性,解毒效果好,在中毒的治疗中占有重要地位。临床常用的特异性解毒药根据解毒对象(毒物或药物)的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有机磷酸酯类中毒的特异性解毒药

有机磷酸酯类(简称有机磷)系高效杀虫药,广泛用于农业、医学及兽医学领域,对防治农业害虫、杀灭人类疫病媒介昆虫、驱杀动物体内外寄生虫等都有重要意义。但其毒性强,在临床实践中经常因管理、使用不当,导致人畜中毒。

(一)毒理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经消化道、皮肤、黏膜或呼吸道进入动物体内,与胆碱酯酶(ChE)结合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使胆碱酯酶失活,不能水解乙酰胆碱,导致乙酰胆碱在体内大量蓄积,引起胆碱受体兴奋,出现一系列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的临床中毒症状(M、N样症状及中枢神经先兴奋后抑制等)。此外,有机磷酸酯类还可抑制三磷酸腺苷酶、胰蛋白酶、胰凝乳酶、胃蛋白酶等酶的活性,导致中毒症状复杂化,加重病情。中毒过程可用下式表示:有机磷酸酯类+胆碱酯酶(有活性)→磷酰化胆碱酯酶(失去活性)

(二)解毒机理以胆碱酯酶复活剂结合生理颉颃剂进行解毒,配合对症治疗。

1.生理颉颃剂又称M胆碱受体阻断药,如阿托品、东莨菪碱、山莨菪碱等,可竞争性的阻断M胆碱受体与乙酰胆碱结合,而迅速解除有机磷酸酯类中毒的M样症状,大剂量时也能进入中枢神经消除部分中枢神经症状,而且对呼吸中枢有兴奋作用,可解除呼吸抑制,但其对骨骼肌震颤等N样中毒症状无效,也不能使胆碱酯酶复活,故单独使用时,只适宜于轻度中毒。有机磷中毒时,动物对阿托品的耐受量远比正常时大,可用至每千克体重l mg。起始一次量,牛、马为30~5O mg,猪、羊10~3O mg,犬2 mg,猫、兔、家禽0.5 mg,约经l h后,症状未见好转时,应重复用药,直至病畜出现口腔干燥、瞳孔扩大、呼吸平稳、心跳加快,即所谓“阿托品化”(莨菪碱化)时,逐渐减少剂量和用药次数。中度或重度中毒时,阿托品可静脉给药。如在用药中,动物出现过度兴奋、心率过快、体温升高等阿托品中毒症状时,应减量或暂停给药。反刍兽用药后可能引起瘤胃臌气,应加强护理,严重时应穿刺放气。

2.胆碱酯酶复活剂碘解磷定、氯解磷啶、双解磷和双复磷等“胆碱酯酶复活剂”在化学结构上均属季胺类化合物,分子中含有的肟基(=N-OH)具有强大的亲磷酸酯作用,能与磷原子牢固地结合,所以能夺取与有机磷结合的、已失去活性的磷酰化胆碱酯酶中带有磷的化学基团(磷酰化基团),并与其结合后脱离胆碱酯酶,使ChE恢复原来状态,重新呈现活性。另外这类化合物也能直接与体内游离有机磷酸酯类的磷酰基结合,生成磷酰化碘解磷定等无毒物质由尿排出体外,解除有机磷的毒性作用。解毒过程可用下式表示:

胆碱酯酶复活剂+磷酰化胆碱酯酶(无活性)→磷酰化胆碱酯酶复活剂+胆碱酯酶(复活)

胆碱酯酶复活剂+游离有机磷酸酯类(有毒性)→磷酰化胆碱酯酶复活剂+卤化氢如果中毒时间过久,超过36h,磷酰化胆碱酯酶即发生“老化”,胆碱酯酶复活剂难以使胆碱酯酶恢复活性,所以应用胆碱酯酶复活剂治疗有机磷中毒时,早期用药效果较好。

在解救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中毒时,对轻度的中毒可用生理颉颃剂,缓解症状,但对中度和重度的中毒,必须以胆碱酯酶复活剂结合生理颉颃剂解毒,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常用药物

碘解磷定(P r a l i d o x i m e I o d i d e)

[理化性质] 又名派姆,为最早合成的肟类胆碱酯酶复活剂。本品呈黄色颗粒状结晶或晶粉。无臭,味苦,遇光易变质。在水(1:20)或热乙醇中溶解,水溶液稳定性不如氯解磷定。如药液颜色变深,则不可以使用。

[药动学] 本品静脉注射后,很快达到有效血浓度,数分钟后被抑制的血中胆碱酯酶活性即开始复活,临床中毒症状也有所缓解。静注后在肝、肾、脾、心等器官含量较高,肺、骨骼肌和血中次之。因脂溶性差,不易透过血脑屏障,但临床应用大剂量时,对中枢症状有一定缓解作用,故认为碘解磷定在大剂量时也能通过血脑屏障进入中枢神经系统。本品在肝脏迅速代谢,由肾脏排出,在体内无蓄积作用,半衰期较短,一次给药,作用仅维持1.5 h左右,必须反复用药。维生素B l能延长其半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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