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 安全评价 广东共识(2020年版)

合集下载

药物临床试验 监查稽查·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 监查稽查·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监查稽查·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监查与稽查,作为临床试验过程中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临床试验监管与时俱进,与ICH-GCP接轨,其实施的具体环节需明确共同遵循的要求及做法。

近年来,国内外针对临床试验规范的相关法规发生一定的变化,而新一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也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5年前的共识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满足现有临床试验监查和稽查相关工作的需要。

本次更新遵照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及更新的政策法规文件,参照国外的相关法规,对监查稽查的实施过程及要求予以更新和明确。

药物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数据及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受试者权益和安全的保护是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管理的主要目的。

监查和稽查作为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制定规范的流程和明确的质量标准以保证临床试验的规范实施。

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的监查与稽查活动,以及相关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等均可以本共识作为参考。

本次修订得到专委会各位专家的指导以及各位同行在共识征求意见期间提供宝贵意见,在此谨向大家致以诚挚谢意!共识撰写小组2020年7月3日目录1 监查1.1 监查员资质1.2 监查计划1.3 现场监查访视类型1.4 其他访视类型1.5 监查过程中研究者的义务1.6 现场监查流程2 稽查2.1 稽查的组织和管理2.2 稽查类别2.3 稽查计划2.4 稽查内容2.5 稽查流程2.6 稽查报告撰写参考文献1 监查1.1 监查员资质(1)应有适当的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等医药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经过专业化的培训,熟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国GCP及ICH-GCP等法律法规,取得国家局或行业认可的GCP培训证书;(3)熟悉有关试验药物的临床前和临床方面的信息以及临床试验方案及其相关的文件,能够有效履行监查职责;(4)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工作态度积极、细心且有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无同行业举报并查证属实的不良记录,由申办者委派并为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所接受。

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20年 版)

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20年 版)

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更新说明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对药物安全性进行评价,是全面、客观评价一个试验药物不可或缺的内容。

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中,强调了申办者在安全性信息收集、评价、递交和分发环节中的责任,也对研究者如何保障受试者安全、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和评价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本共识旨在为研究者进行安全性信息的收集、评价、递交提供指导,为申办者理解研究者的相关工作细节和制定安全信息收集要求提供参考。

为规范和帮助药物临床试验中安全性评价工作,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供同行参考。

随着共识的推广与运用,得到很多业内同行的关注与好评,也不断收到一些完善建议。

2020年7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以下简称新版GCP)正式实施,对研究各方在安全性信息收集、评价、递交与分发方面的权责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体现了中国临床试验监管与时俱进,与ICH-GCP全面接轨的决心和行动力。

安全评价,作为药物临床试验中研究各方共同关注的评价内容,实施中尚有一些实操环节需明确和共同遵循的做法。

本次更新主要遵照新版GCP结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和程序》,对相关定义进行全面梳理,对章节框架进行调整,力求更为清晰和增强逻辑性,保持共识的生命力,成为一份与时俱进的行业共同认识。

本次修订得到专委会各位专家的指导,在此向各位专家的无私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共识撰写小组2020年7月14日目录一总则二定义2.1 不良事件2.2 严重不良事件2.3 重度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2.4 药物不良反应2.5 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2.6 重要不良事件2.7 治疗期出现的不良事件2.8 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三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收集、记录、描述3.1 不良事件名称的确定3.2 不良事件的开始时间3.3 不良事件的随访3.4 不良事件的结束时间3.5 不良事件的结果3.6 合并用药3.7 不良事件的治疗用药3.8 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3.9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记录与描述四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判断4.1 因果关系判断的思路4.2 因果关系判断的标准4.3 因果关系判断的结果五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原则、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5.1 处理原则5.2 报告时限5.3 报告流程六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随访时限6.1 收集起点6.2 随访终点七常见问题与其他需要收集的安全性信息7.1 有无“临床意义”与是否作为AE7.2 反复发生的不良事件7.3 可免除报告的特殊情况7.4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漏报7.5 妊娠报告的收集与处理7.6 过量用药7.7 不作为严重不良事件记录和上报的“住院”八安全性信息的收集、评价、记录、审核权限参考文献一总则研究者和申办者对临床试验中安全性信息的收集与评价,首先应遵照新版GCP和《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和程序》等文件要求,同时也要遵循试验方案,参照研究所在临床机构的标准操作流程(SOP)的要求执行。

《今日药学》2020年总目次

《今日药学》2020年总目次

《今日药学》2020年总目次第1期专家共识1医院信息药师能力素质模型和岗位职责(试行)广东省药学会 论著4改进中国药典方法测定苦木注射液中聚山梨酯80的含量邓双炳,徐滢,刘明颖,等7改进鉴别荆芥穗中胡薄荷酮的薄层色谱法卢秋梅,刘主洁,顾利红,等1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测定化橘红中26种无机元 素的含量 黎晓欣,李琼霞,曾远伟15中风复元合剂中芍药苷和橙皮苷的含量测定 陈少茹,李智勇 19气相色谱法测定枳实及其炮制品中柠檬烯的含量朱慧茹,黄曼,潘银蕉,等23 HPLC法测定双羟萘酸曲普瑞林中残留的三氟乙酸刘智慧,周庚,郑佳彤,等27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晶体液优选模型研究及评价曹熙,雷桂华,何陵湘,等31姜黄人参提取物抗光老化效果评价廖志概,黄卫娟,杨丽玲,等临床药学36 CYP2C19和ABCB1基因检测指导患者氯吡格雷个体化给药郭秀彩,银雪艳,许启荣,等 40双氯芬酸钠滴眼液联合小牛血去蛋白眼用凝胶治疗风湿性疾病 相关干眼的疗效观察研究 李梓敬,李奇观43中西结合药师门诊服务模式的探索与分析陈丽敏,何杏仪,黄景胜,等47疏肝消脂方对酒精性脂肪肝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研究伍月红,冯崇廉,刘丽莹,等51多索茶碱联合头孢他啶治疗老年结构性肺病并发社区获得性肺 炎的药物经济学评价 黄雅菲,俞平,徐碧云55芬太尼复合布比卡因在腰硬联合阻滞剖宫产术中的麻醉效果分 析 李俊才59妊娠期哮喘患者疾病管理及用药情况的调查分析李璐,于恪,彭菲,等63儿童脓毒症患者低白蛋白水平下的营养及免疫状况分析祁俊华,何艳玲,杨文敏超说明书用药67利拉鲁肽治疗超重或肥胖超药品说明书用法的循证评价陈泽鹏,朱建红,伍俊妍,等第2期专家共识73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19年版)广东省药学会综达99正电子发射断层显像技术在药物开发0期临床研究中的应用侯露,蔡其君,王璐,等106干细胞来源外泌体的生物学特性研究进展崔国宁,刘喜平,虎峻瑞,等论著110补骨脂定破坏L IF自分泌增强子宫内膜癌细胞对顺铂敏感钟媚共,阮晓红,陆文洁,等116大黄素下调ILK/PI3K/A kt信号通路抑制结肠癌CACO-2细胞 增殖的机制研究 李中辉,董旺,陈敏,等121维生素A对糖基化终末产物诱导的角膜上皮细胞损伤的作用 及机制研究 吴文玉,钟健文,李卓芸,等124 TOPSIS模型在猴耳环质量评价中的应用陈家仪,甘丽慈,沈艺,等130不同产地三白草药材黄酮类成分薄层色谱鉴别研究黎黛清,胥爱丽,毕晓黎,等胳床药学132临床试验药物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流程设计与应用周文菁,魏涵,卢燕,等135临床药师参与血液透析患者的药物治疗管理杨伟杰,赖荣芬,李岩,等139盐酸氨溴索注射剂不同给药途径在心脏手术围术期的临床应 用 林璐,曾英彤,陈文颖,等第3期专家共识145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经费管理•广东共识(2019)广东省药学会 新冤专栏15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血药浓度检测技术指引广东省药学会 154 COVID-19的临床特征及药物治疗思考冯缤,陈正贤,金龙伟,等 157雾化吸人IFN-a治疗病毒性疾病的研究进展周花萍,吴红卫 16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药物临床试验现状及研究进展陈永,杨泽民,陈吉生,等论著164甘草酸对水飞蓟宾在大鼠体内药代动力学的影响邓英光,郭秀彩,李晓荣,等168康艾注射液对曲妥珠单抗心肌毒性的抑制作用及机理研究周捷,何伟佳,杜宝萍,等172基于近红外光谱技术的当归提取物混合工艺研究张正,干丽,刘远俊,等176 HPLC法测定果糖二磷酸钠注射剂中的5-羟甲基糠醛刘冰滢,穆矛,邓锋,等181阿魏酸对创伤性脑损伤小鼠的神经保护作用卓晨琳,梅峥嵘,袁中文,等185宫炎平片的遗传毒性试验研究 滕云霞,黄炜忠,张清民190中医科儿童中药饮片处方分析与点评 唐榕槪床药学194临床药师对我院剖宫产围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干预效果王丽,董雪,李林楷,等197基于医联体的COPD社区医药协作联盟模式探索蒙晓,何素珍,刘亮辉,等201 1例索拉非尼治疗甲状腺癌致高血压亚急症的药学监护张婧,李宝金,谭俊204我院药物代谢酶和药物作用靶点基因检测与精准药学服务实 践与总结 利程,陈文礼,李亚男,等209县级医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服务现状调査与分析杨镖,王勇,陈孝,等药学进展213谷氨酸脱氢酶型先天性高胰岛素血症研究进展陈馨柔,阮奔放 第4期专家共识217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广东共识(2019) 广东省药学会新冤专栏220基于COVID-19"痰栓”本质的治疗思考冯缤,陈正贤,金龙伟,等225托珠单抗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用研究探讨陈碧珊,陈吉生 229中药活性成分大黄素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能性杨磊,刘佳琦,边原,等235 PD- 1/PD-L1抑制剂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行性探讨孔艺,吴红卫,陈永,等超说明书用药专栏239 2019版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的深入解读张梅,郑志华,陈泽鹏,等论著243三七总皂苷抗心肌细胞凋亡作用与M IF的关系研究陈少贤,文鹏举,吴岳恒,等246中药石莼的生药学研究 谭颖仪,杨志业249多西他赛他莫昔芬脂质体体外释放研究李亚男,田琳,徐月红 252 HPLC法测定碘化钾滴眼液中羟苯乙酯的含量杜雨晴,梁光江,曹深,等255不同炮制辅料对何首乌药效成分含量的影响李润虹,甘国兴,龙国斌,等临床药学259推动“外科药师”的建立 郑志华,伍俊妍,曾英彤,等261伏立康唑治疗慢性肺曲霉病患者CYP2C19基因多态性的检测 及其意义 苏铎华,李祥,肖海浩,等265心脏瓣膜疾病抗凝治疗的医护药共同管理模式的实践项梅,秦春香268 SGLT2抑制剂对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合并2型糖尿病患者的影响 刘英超316我院PIVAS应对COVID-19采取的防控策略甘金芳,刘丽亚,杨西晓 320 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合并常见慢病的患者药物治疗评价和监 护 边原,熊堉,蒋敏,等论著324海南黎药两粤檀性状与显微鉴别研究马换换,赵维波,张丹雁,等328 HPLC法测定格隆溴铵有关物质K、L、M曾少群,黄灿中,王琴,等332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大鼠和人血浆中坦西莫司的蛋白结合率李天娇,王颖,苑博临床药学336克龄蒙联合醋酸亮丙瑞林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疗效及对血清 Flk-1、VEGF及远期复发的影响 王富海,曾彩贤,谭月英,等340艾滋病患者HAART治疗前后CD4+T淋巴细胞及血液生化指 标变化分析 李燕青,简凤璧,谭俊343临床药师与妇科医生合作进行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门诊管理 的药学实践 张明子,凌静,孙业红,等348基于德尔菲专家咨询法的医院合理用药指标体系构建钱慕仪,叶卫军,曾沛扬,等352某院儿科门诊抗菌药物处方点评与分析邹刚玲,梁峰华,袁意敬,等356某院糖尿病门诊口服降糖药的使用调査分析与评价李丙添,卢荣枝,刘锐锋,等第6期专家共识361加速康复外科围手术期药物治疗管理医药 广东省药学会新晃专栏372法维拉韦的抗新型冠状病毒潜力及其临床应用赖莎,马建春,杨泽民,等377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健康志愿者参与药物临床试验意愿调査沈勇刚,王丹锐,潘芸芸,等272我院分剂量药学门诊对儿科分剂量用药的影响王志鹏,朱健恩,刘亮辉,等275国产与进口头孢呋辛钠在剖宫产术预防性应用中的疗效及安 全性比较 何芳玲,符艳芬,袁意敬,等279临床药师参与1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脱敏方案优化的病例分 析 边原,熊堉,李文渊,等282医院药师在药品调配过程中的执业风险与对策的研究沈丽花药学进展285孟鲁司特的临床应用进展 陆洁,章晓骅第5期专家共识289免疫检査点抑制剂全程化药学服务指引(2019年版)广东省药学会新宠专栏308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发热门诊药房建设及防控 策略指引 广东省药学会31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药学部捐赠药品管理模式的探索何素珍,黎泽生,陈璐,等超说明书用药专栏381伐地那非治疗肺动脉高压超药品说明书用法循证评价陈泽鹏,余晓霞,陈楚雄,等385甘草配方颗粒多指标成分的近红外快速检测方法王闽予,刘丽萍,朱德全,等394 LC-MS/MS法同时测定血浆中布南色林和N-去乙基布南色林 浓度的不确定度评价 王占璋,卢浩扬,倪晓佳,等399药品生产洁净区空调净化系统设计中的问题分析蔡伊科,江映珠,谢正福,等临床药学404网络医院处方点评与反馈前后处方合理性分析吉家兴,姜晓杰,杨姘,等 407维生素D滴剂辅助布地奈德雾化吸入治疗儿童支气管哮喘对 炎症反应与气道重塑的影响 任菁,梁家李,刘远锋412 230例丙戊酸盐类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分析李璐,王占璋,胡晋卿,等415老年重症肺炎患者替考拉宁血药谷浓度监测分析林春燕,黄华田,郑立,等419苦豆子片联合HAART治疗艾滋病患者临床研究傅晓霞,毛慧君,徐惠琼,等423四肢伤口分泌液中病原菌耐药性与抗菌药物早期应用调查林传辉,关钦强,何步高,等药学进展427多耙点抗阿尔茨海默病化合物的研究进展 李焱洪,赵培亮第7期专家共识433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损害处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新晃专栏442广州29例境外输入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特点分析艾香英,谢敏,林路平,等44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医院制剂室的感染防控策略黄会平,陈素芳,马灶亮,等超说明书用药专栏449某妇幼保健院米索前列醇片超说明书用药调查与分析董雪,王丽,李林楷,等论著453基于网络药理学的苦木一穿心莲药对抗胆汁淤积的机制研究王美琪,林朝展,祝晨藤462菊三七属植物化学成分及药理活性研究进展周青青,步真宁,王宝东,等474益甘舒抗乙醇诱导斑马鱼兴奋期醉酒的作用研究钱星文,谭转换,朱晨,等478 HPLC法同时测定酶转化液中L/D精氨酸的含量王如意,黄百祺,吴细妹,等482加减玉液颗粒的质量标准研究 陈伟韬,黄春瑶,刘璐临床药学485先天性心脏病合并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儿药学监护叶陈丽,曹伟灵,董晓敏 489参苓白术颗粒对患儿抗生素相关性腹泻肠屏障功能及免疫功 能的影响 王富海,曾彩贤,张栋武,等493药学监护联合用药教育对老年高血压患者出院用药情况及生 活质量的影响 李基煜,周思行,刘添,等495药师指导联合电话随访对缺血性脑卒中二级预防用药依从性 及预后的影响 周思行,刘添,李基煜,等药学进展498新型眼用抑菌剂聚季铵盐-1的研究进展陈伟翰,谭佳佳,黄鸿章,等 501二陈汤的临床应用及研究进展 刘慈斌,何伟强第8期专家共识505临床重症与药学超说明书用药 广东省药学会超说明书用药专栏516精神科儿童青少年门诊患者超药品说明书使用情况及其影响 因素分析 陈曼,黄洁漩,朱秀清论著521黄芪联合湿生扁蕾抗肺纤维化的研究分析崔国宁,刘喜平,曾庆涛,等525猪源纤维蛋白贴生物相容性初步研究杨向阳,欧思琳,朱晋辉,等530川续断皂苷VI对大鼠颈总动静脉旁路血栓作用研究张友恒,刘佳慰,程小桂 534 18k a转运蛋白配体对抑郁大鼠不同脑区四氢孕酮水平影响的 研究 马建春,仇志坤,黄会平,等538薄层色谱法快速检查复方罗布麻片I中掺伪大花罗布麻叶方法 研究 谢思敏,侯惠婵,顾利红541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中乳糖含量测定周志平,韩斌,董洁,等544近红外光谱法快速鉴别不同厂家的头孢克肟制剂朱丹丹,阮玮婷,曾文珊临床药学548某三甲医院2017~2019年门急诊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合理 性分析 孔艺,袁少筠,林莉莉,等552 “互联网+药学服务”背景下设立医院信息药师岗位的SWOT分 析及对策研究 王勇,郑雅婷,赖伟华,等557 PK/P D指导MRSA肺部感染伴低蛋白血症患者使用替考拉宁 的临床研究 贾号561 PDCA管理循环法对住院儿童雾化治疗认知和治疗行为的影响 研究 李玲,陈佳佳,肖敏捷,等565不同给药剂量替考拉宁血药浓度监测结果及影响因素分析蔡婕,刘香芳,倪穗琴569新型隐球菌脑膜炎患者的抗真菌治疗分析与药学监护付昱,朱喜梅573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慢性病长期处方的现状及可行性研究曹伟灵,庄沿磊,叶陈丽,等第9期专家共识577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20年版新增用法)广东省药学会 584基于药物基因组学的抗血小板药物个体化药学服务指引(2020 年版)广东省药学会新冤专栏592 “新冠肺炎”疫情下的互联网医院线上药师门诊服务实践温璐平,周本杰,阙富昌,等 596浅析羟氯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的应用价值顾凯,李佳婕,唐玉林600 “新冠疫情”下我国医药储备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应徐颉,周剑辉,吴应祺,等论著603铜绿假单胞菌纸片扩散法联合药敏试验研究朱柏珍,方容,余展鹏,等608基于聚类分析及主成分分析的猴耳环消炎颗粒指纹图谱研究刘主洁,张伟,顾利红,等 612威灵仙配方颗粒真空带式干燥工艺优选何海兵,常凯强,王怀豫,等616止痛擦剂中新乌头碱、次乌头碱和乌头碱含量测定研究高珊,唐蕾,赵伟国,等620柱后衍生法测定鲜竹沥中氨基酸的含量洪挺,赵雯,周志强,等 625 ICP-MS法测定胃苏颗粒中6种有害元素的含量苏章轩,张恺东,刘潇潇临床药学629临床药师应用PDCA循环法在内分泌科住院医嘱审核干预中的实践 肖晓,林璐,陈志江,等634某院日间化疗中心PIV A S尼妥珠单抗超药品说明书适应证用 药分析 许依宁,温桐章,观荣贵,等638 40例喹硫平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不良反应相关因素分析于东港,曾晓云,陈宏镇,等641新媒体时代下医院药师药学科普传播能力提升辛莉,邱凯锋药学进展644 H E R-2阳性晚期乳腺癌二线治疗新药吡咯替尼王彪,房文通第10期专家共识649抗呼吸道病毒药物临床药学指引 广东省药学会论著668 D D X n-A S l在食管癌细胞对紫杉醇耐药中的作用及机制研究陈晨,廖巍,傅永锦,等673米诺地尔醇质体和脂质体促绒毛生长作用的研究杨志荟,喻樊,缪怡烨,等678梅归参鼻用温敏型原位凝胶的制剂学评价徐文杰,张建军,李智勇,等683基于A H P-信息熵综合加权法的参芪消渴丸提取工艺研究李树民,张建军,李洁环,等688复方咽喉颗粒的质量标准提高 王汝山690青黄软膏质量标准研究 刘丹,张万青,罗光浦,等694丹参破壁饮片与破壁粉的稳定性比较研究张前亮,邓雯,罗铮,等临床药学699某肿瘤专科医院静脉配置中心退药情况统计与分析刘海,贾守薇,刘业娜,等703药学门诊药物治疗管理分级实施情况分析陈杰,蔡乐欣,陈孝,等707肠外营养液对小儿短肠综合征患者体重和生活质量等影响的 回顾性分析 邓贵华,方瑞,陈小葵,等711药学服务转型与健全医保付费体系的关系探索廖敏辉,曾平,杨西晓,等715阿卡波糖仿制药与原研药治疗2型糖尿病的临床综合评价洪小媛,潘芸芸,陈吉生第11期专家共识721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平台规范化管理 广东省药学会728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 731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 741药物临床试验监查稽查•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 论著747犬尿氨酸代谢通路中重度抑郁障碍的潜在生物标记物研究谢焕山,邓书华,张沐钦,等 751基于网络药理学的六味地黄丸缓解二甲双胍所致腹泻的作用 机制 姚宇峰,王美琪,祝晨陳,等759 —种龟甲抗肝癌活性研究及其甲胶制备与蛋白质含量测定左蕴泽,孟维伟,王卓,等763苋菜红荧光猝灭法测定叶酸含量 马喆767 IC P-M S法测定富马酸福莫特罗原料药中催化剂钯的残留量李春盈,张静,钟依雯,等769 G C法同时测定广藿香中21种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沈小钟,崔穗旭,邱蔚芬,等丨佐床药学775硫嘌呤类药物和美沙拉嗪预防克罗恩病复发疗效及安全性的 M eta分析 赵丽,魏娟,陈媛媛,等782 1例硫酸镁联合利托君诱发急性左心衰/肺水肿的病例分析邓贵华,鲁培,陈小葵,等综达785心血管系统疾病合并抑郁的患者管理研究现状王玥媛,边原,凌蔚,等药学进展789银杏黄酮的提取与功能研究进展权明春,苏振宏,方大维,等第12期专家共识793正电子类放射性药物0期临床研究申请工作专家共识广东省药学会799药物临床试验C R C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 802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 807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隐私保护•广东共识 广东省药学会815药物临床试验文档目录•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 822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 826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 新風专栏83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标本热灭活后对他克莫司血药浓度的影响郭健雄,袁进,季波,等83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成人哮喘的治疗建议及患者管理杨志成,郭素娟,陈爱伦,等837法匹拉韦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应用评价与药学监护洪晓冰,杨琢儿,杜佳虹,等论著841麝香拔湿膏质量标准研究 颜瑞琪,栗建明,袁震霆845气相色谱法测定薄荷喉片中的桉油精、三氯叔丁醇、薄荷脑和 八角茴香油的含量 王浄帅,舒展,郑篮君,等丨眩床药学848合理用药管理系统结合人工审核的模式对中成药处方点评的 应用效果 王小平,郑小清,邓义卫,等851临床药师参与1例CK D5期透析合并高尿酸血症患者治疗方案 调整的药学实践 陈文秀,潘裕华,谢剑腾,等85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某三甲医院实行的效果分析黄小珊,李春秋,潘珍858 —例难治性癫痫持续状态患者行血浆置换对高剂量苯巴比妥 血药浓度影响的病例分析 陈振金,王可馨,彭世立,等药学进展861陈皮主要化学成分及质量控制研究进展 李思琦,李华附:《今日药学》2020年总目次。

药物临床试验 监查稽查·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 监查稽查·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监查稽查·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监查与稽查,作为临床试验过程中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临床试验监管与时俱进,与ICH-GCP接轨,其实施的具体环节需明确共同遵循的要求及做法。

近年来,国内外针对临床试验规范的相关法规发生一定的变化,而新一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也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5年前的共识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满足现有临床试验监查和稽查相关工作的需要。

本次更新遵照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及更新的政策法规文件,参照国外的相关法规,对监查稽查的实施过程及要求予以更新和明确。

药物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数据及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受试者权益和安全的保护是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管理的主要目的。

监查和稽查作为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制定规范的流程和明确的质量标准以保证临床试验的规范实施。

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的监查与稽查活动,以及相关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等均可以本共识作为参考。

本次修订得到专委会各位专家的指导以及各位同行在共识征求意见期间提供宝贵意见,在此谨向大家致以诚挚谢意!共识撰写小组2020年7月3日目录1 监查1.1 监查员资质1.2 监查计划1.3 现场监查访视类型1.4 其他访视类型1.5 监查过程中研究者的义务1.6 现场监查流程2 稽查2.1 稽查的组织和管理2.2 稽查类别2.3 稽查计划2.4 稽查内容2.5 稽查流程2.6 稽查报告撰写参考文献1 监查1.1 监查员资质(1)应有适当的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等医药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经过专业化的培训,熟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国GCP及ICH-GCP等法律法规,取得国家局或行业认可的GCP培训证书;(3)熟悉有关试验药物的临床前和临床方面的信息以及临床试验方案及其相关的文件,能够有效履行监查职责;(4)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工作态度积极、细心且有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无同行业举报并查证属实的不良记录,由申办者委派并为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所接受。

药物临床试验 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20 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 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20 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更新说明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对药物安全性进行评价,是全面、客观评价一个试验药物不可或缺的内容。

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中,强调了申办者在安全性信息收集、评价、递交和分发环节中的责任,也对研究者如何保障受试者安全、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和评价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本共识旨在为研究者进行安全性信息的收集、评价、递交提供指导,为申办者理解研究者的相关工作细节和制定安全信息收集要求提供参考。

为规范和帮助药物临床试验中安全性评价工作,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供同行参考。

随着共识的推广与运用,得到很多业内同行・的关注与好评,也不断收到一些完善建议。

2020年7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以下简称新版GCP)正式实施,对研究各方在安全性信息收集、评价、递交与分发方面的权责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体现了中国临床试验监管与时俱进,与ICH-GCP全面接轨的决心和行动力。

安全评价,作为药物临床试验中研究各方共同关注的评价内容,实施中尚有一些实操环节需明确和共同遵循的做法。

本次更新主要遵照新版GCP结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和程序》,对相关定义进行全面梳理,对章节框架进行调整,力1求更为清晰和增强逻辑性,保持共识的生命力,成为一份与时俱进的行业共同认识。

本次修订得到专委会各位专家的指导,在此向各位专家的无私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共识撰写小组2020年7月14日目 录一 总则 (5)二 定义 (5)2.1 不良事件 (5)2.2 严重不良事件 (6)2.3 重度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 (7)2.4 药物不良反应 (7)2.5 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 (7)2.6 重要不良事件 (8)2.7 治疗期出现的不良事件 (8)2.8 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 (8)三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收集、记录、描述 (8)3.1 不良事件名称的确定 (9)3.2 不良事件的开始时间 (9)3.3 不良事件的随访 (10)3.4 不良事件的结束时间 (10)3.5 不良事件的结果 (10)3.6 合并用药 (10)3.7 不良事件的治疗用药 (10)3.8 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 (11)3.9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记录与描述 (11)四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判断 (12)4.1 因果关系判断的思路 (12)4.2 因果关系判断的标准 (12)4.3 因果关系判断的结果 (14)五 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原则、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 (14)5.1 处理原则 (14)5.2 报告时限 (15)5.3 报告流程 (15)六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随访时限 (17)6.1收集起点 (17)6.2随访终点 (18)七 常见问题与其他需要收集的安全性信息 (19)7.1 有无“临床意义”与是否作为AE (19)7.2 反复发生的不良事件 (20)7.3 可免除报告的特殊情况 (21)7.4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漏报 (23)7.5 妊娠报告的收集与处理 (25)7.6 过量用药 (25)7.7 不作为严重不良事件记录和上报的“住院” (26)八 安全性信息的收集、评价、记录、审核权限 (26)参考文献 (27)一总则研究者和申办者对临床试验中安全性信息的收集与评价,首先应遵照新版GCP和《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和程序》等文件要求,同时也要遵循试验方案,参照研究所在临床机构的标准操作流程(SOP)的要求执行。

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度

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度

.*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安全评论 ?广东共鸣( 2016)(广东省药学会2016 年 7 月 25 日印发)草拟说明药物临床试验的安全性评论是全面、客观评论一个试验药物不行或缺的内容。

安全信息的采集、评论和记录主要由研究者团队达成,但申办者所撰写的研究方案和拟订的实行细则是保证高质量信息采集和整理等工作的重点性因素。

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安全性评论环节向来是研究各方存在争议的部分。

但迄今,在信息发现、采集和评论过程中尚缺少共鸣、指南或标准供研究者借鉴与依照,所以,在研究方案详细实行过程中,各申办方常采纳各自不同的操作方法和评论标准。

为了明确临床试验过程中药物安全性评论有关看法、原则和方法,增添研究的可操作性,以期提升药物临床试验安全信息质量并规范评论方法,本专委会特组织专家、同道共同议论、撰写,形成此共鸣以供借鉴。

作为一次初步试试,本共鸣仍存在不足之处,望与业内专家及同道一同,联合详细实践不停订正与完美。

本共鸣撰写工作由曹烨、万邦喜共同倡始、组织和撰写。

来自跨国制药公司的 7 位同行 ( 李艳等 ) 和医疗机构的 3 位研究者(中山大学隶属肿瘤医院徐立医生、陈功医生、张阳医生)参加批阅。

在专委会宽泛征采建议时期,获取专委会主任委员洪明晃教授的尽心指导,收到“肿瘤医院结盟”、“药物戒备在中国群”以及好多专家同行的建设性改正建议。

在此向各位专家的无私付出表示由衷感谢!共鸣撰写小组2016年 6月 30日.*.*目录一、总则 (4)二、定义 (4)1.不良事件的定义与类型[1][2][3] (4)2.严重不良事件[3][4][5] (4)3.重度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1][3][4] (5)4.可疑的、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响[4][6][7] (5)三、不良事件 / 严重不良事件的采集、记录、描绘 (6)1.不良事件名称确实定[2][8][9] (6)2.不良事件的开始时间[2][4][6][8] (6)3.不良事件的随访[10][11] (7)4.不良事件的结束时间[2][6] (7)5.不良事件的转归[2][12] (7)6.不良事件的归并用药[8][13] (8)7.不良事件 / 严重不良事件的记录与描绘[2][14][15] (8)8.频频发生的不良事件[2][16] (8)9.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3][17] (9)四、不良事件 / 严重不良事件的有关性判断[2][3][11][18][19] (9)五、严重不良事件办理原则与报告时限[18]10 ...............................六、不良事件 / 严重不良事件的随访时限 (11)1.不良事件 / 严重不良事件采集起点[1][11] (12)2.不良事件 / 严重不良事件随访终点[12][14] (12)七、常有问题与其余需要采集的安全信息 (12)1.实验室检查或医学检测报告异样值的判断[21][22]13 ....................2.不良事件 / 严重不良事件的漏报[4] (13)3.妊娠报告的采集与办理[1][23] (14)八、安全信息的采集、评论、记录、审查权限 (15).*一、总则临床试验中的安全信息采集与评论第一应依照 GCP 等法例,同时也要依照研究方案,参照研究所在机构 SOP 的要求执行。

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损害处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损害处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 受试者损害处理 •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3月5日印发)目 录1 总则 (3)2 相关概念 (4)2.1 受试者 (4)2.2 申办者 (5)2.3 研究者 (5)2.4 赔偿 (6)2.5 补偿 (6)2.6 监护人 (7)2.7 与试验相关 (7)3 临床试验中各方的法律关系 (7)3.1 申办者和试验机构/研究者 (8)3.2 试验机构/研究者和受试者 (8)3.3 受试者和申办者 (9)4 受试者损害处理的基本原则 (10)4.1 及时原则 (10)4.1.1及时救治 (10)4.1.2及时赔付 (10)4.1.3 制定风险预案 (11)1 / 304.2 依据原则 (11)4.2.1 事实依据 (11)4.2.2 法律依据 (15)4.3 保护原则 (17)4.3.1 充分保护受试者 (17)4.3.2平等对待受试者 (18)4.3.3 协调帮助受试者 (18)4.3.4 合理赔付受试者 (19)4.4 监督原则 (20)4.4.1伦理委员会 (20)4.4.2 医疗安全主管部门 (20)4.4.3上级监管部门 (21)5 受试者损害赔偿的处理流程 (21)5.1 赔偿诉求的受理 (21)5.2 赔偿事宜的协商 (22)5.3 赔偿的落实、跟踪和完结 (22)6 附录 (22)6.1 保险产品对比 (23)6.2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23)7 参考文献 (28)2 / 30药物临床试验是一个新药从实验室被发现,最终运用于临床实践而必须经过的科学探索过程。

由于试验药物的安全和疗效有待求证,因此参与试验的受试者难免承担一定风险;对患者而言,参与新药试验也是接受医疗诊治的过程,试验过程中也可能由于新药本身潜在风险和医疗处置欠周全而遭受损害等。

目前无论是医疗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是临床试验的相关部门规章指南,均把受试者安全权益保护、损害的妥善处理作为优先于新药开发中科学探索的方面来定位。

药物临床试验 文档目录·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 文档目录·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文档目录•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在线出版时间:2020-08-05)关键词:药物临床试验;文档目录;共识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229X(2020) 12-0815-07Doi :10.12048/j.issn.1674-229X.2020.12.005Consensus of Expert on Document Directories of Drug Clinical Trial in Guangdong (Version 2020) GuangDong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KEY W O RD S:drug clinical trial;document directories;consensus更新说明药物临床试验的资料是体现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记录,也是评估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和数据质量的文件,各 机构及各伦理委员会对试验资料的要求迥异,试验申办者递交的资料也形式不一,易造成相关资料管理混 乱。

为规范各研究机构对药物临床试验的文档管理,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于2017年12 月22日印发了《药物临床试验文档目录•广东共识》供同行借鉴。

2020年4月26日国家局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版,涉及临床试验必备文件的要求;相 继在2020年6月3日发布《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明确了临床试验必备文件的保存要求。

本次更新在之前版本的基础上结合新规要求与实际操作进行修订,提供给申办者与研究机构作为参考。

本共于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向行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使该文件更加全面且具 有可操作性。

共识撰写小组2020年7月7日1向机构办提交的立项资料目录(一1基本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提交要求提交人1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原件研究者2研究者签名的履历(含G C P证书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研究者3研究者团队成员表原件研究者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方案的许可、备案记录盖申办者红章申办者5申办者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盖申办者红章申办者6临床试验方案样稿申办者7研究者手册样稿申办者8病例报告表样稿申办者9知情同意书样稿申办者10申办者资料递交代表相关资质文件(简历+G C P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盖申办者红章申办者11试验用药生产厂家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生产单位红章(*若无G M P证书者,需提供申办者符合G M P条件承诺函)申办者今日药学2020年12月第30卷第12期Pharmacy Today, 2020 Dec, Vol. 30 No. 12•815 •(二)可选目录(若产生,则提供)序号文件名称提交要求提交人12临床试验合同模板电子版/纸质版申办者/机构办13C R O公司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C R O公司红章C R O公司14C R A/C R C委托函及身份证明性文件(简历+ G C P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书复印件)盖申办者/C R O公司/S M O公司红章申办者/C R O公司/S M O公司15SM O公司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盖SM O公司红章SM O公司16受试者保险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申办者17中心实验室资质文件(室间质控证明)复印件申办者18受试者日志卡样稿申办者19招募广告样稿申办者20委托函(委托CR O、委托研究单位等)盖申办者红章申办者2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的初审资料目录(一}基本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提交要求提交人1伦理审查申请表原件研究者2研究者:无利益冲突声明原件研究者3研究者签名的履历(含G C P证书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研究者4研究者团队成员表原件研究者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方案的许可、备案记录盖申办者红章申办者6申办者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盖申办者红章申办者7临床试验方案样稿申办者8研究者手册样稿申办者9病例报告表样稿申办者10知情同意书样稿申办者11监査员相关资质文件(简历+G C P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盖申办者红章申办者12试验用药生产厂家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盖生产单位红章(*若无G M P证书者,需提供申办者符合G M P条件承诺函)申办者13组长单位伦理批件及成员表复印件(无组长单位可不提供)申办者(二}可选目录(若产生,则提供)序号文件名称提交要求提交人14C R O公司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盖C R O公司红章C R O公司15C R A/C R C委托函及身份证明性文件(简历+ G C P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书复印件)盖申办者/C R O公司/S M O公司红章申办者/C R O公司/S M O公司16SM O公司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盖SM O公司红章SMO公司17受试者保险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申办者18受试者日志卡样稿申办者19招募广告样稿申办者.816 •Pharmacy Today, 2020 Dec, Vol. 30 No. 12今日药学2020年12月第30卷第12期3项目实施需保存的资料目录(一)基本目录序号文件名称保存要求保存人保存时间1获批版临床试验方案(含申办者、P I签字)印刷版机构办、伦理启动前2获批版研究者手册印刷版机构办、伦理启动前3获批版病例报告表印刷版机构办、伦理启动前4获批版知情同意书印刷版机构办、伦理启动前5临床试验合同(已签署、盖章)原件机构办启动前6伦理委员会批件及成员表/备案回执(本单位)原件机构办、伦理启动前7研究者履历(含G C P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履历原件+资质文件复印件机构办启动前8研究者签名样张及授权分工表原件机构办启动前9启动会相关记录(含签到表、启动会P P T、会议纪要等)复印件机构办启动前10方案涉及有关的医学、实验室检测、专业技术操作和相关检测的参考值和参考值范围复印件机构办启动前11医学、实验室、专业技术操作和相关检测的资质证明复印件机构办启动前12试验用药品及其他试验相关材料的运送记录(快递单)复印件药品管理启动前13试验用药的检验报告(试验用药、对照药、安慰剂)原件药品管理启动前14对照药品说明书复印件药品管理启动前15试验用药品的交接记录原件药品管理启动前16试验用物资及相关材料交接记录(研究资料、研究耗材等)原件项目组启动前17应急信封交接记录原件项目组启动前18试验启动监查报告、监查计划保存项目组启动后19已签名的知情同意书原件项目组实施中20病例报告表(已填写,签名及日期)原件项目组实施中21原始医疗文件原件项目组实施中22研究者向申办者报告的严重不良事件(首次、随访、总结)保存原件及传真回执或快递单复印件/邮件截图打印件机构办、伦理实施中23申办者/研究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提交的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实施中24申办者向研究者通报的安全性资料原件项目组、伦理、机构办实施中25向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的阶段性报告原件项目组、机构办、伦理实施中26年度跟踪审查原件伦理实施中27试验用药品保存的温湿度记录原件药品管理实施中28试验用药品使用登记表原件药品管理实施中29试验用药品返还记录原件药品管理实施中30试验用药品销毁证明原件药品管理实施中31受试者筛选/入选表原件项目组实施中32受试者鉴认代码表原件项目组实施中(二)可选目录(若产生,则提供)序号文件名称保存要求保存人保存时间33人类遗传资源办批件原件机构办启动前34项目主要成员通讯录(申办者、CRO)复印件机构办启动前35中心实验室资质文件(室间质控证明)复印件机构办启动前36标本运输公司证明性文件或委托函原件机构办启动前37紧急破盲记录原件项目组实施中38研究资料填写要求复印件项目组实施中今日药学2020年12月第30卷第12期Pharmacy Today, 2020 Dec, Vol. 30 No. 12•817 •续上表序号文件名称保存要求保存人保存时间39现场访视之外的相关通讯、联络记录(往来信件、会议记录、电话记录)复印件项目组实施中40标本采集、保存记录原件项目组实施中41标本运输温湿度记录原件项目组实施中42标本运输公司交接记录原件项目组实施中43病例调配记录原件项目组实施中44获批版受试者日志卡印刷版机构办、伦理启动前45获批版招募广告印刷版机构办、伦理启动前46临床试验文件更新说明复印件机构办、伦理实施中47更新文件伦理委员会批准文件及成员表或备案回执原件/复印件机构办、伦理实施中48新批号试验用药品的检验报告原件药品管理实施中49临床试验方案更新版(含申办者、P I签字)印刷版机构办、伦理实施中50研究者手册更新版印刷版机构办、伦理实施中51病例报告表更新版印刷版机构办、伦理实施中52知情同意书更新版印刷版机构办、伦理实施中53受试者日志卡更新版印刷版机构办、伦理实施中54招募广告更新版印刷版机构办、伦理实施中55研究者团队成员表更新记录原件机构办实施中56新增研究者团队成员的授权分工表原件机构办实施中57新增研究者团队成员培训记录复印件机构办实施中58新增研究者履历(含G C P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履历原件+资质文件复印件机构办实施中59方案涉及有关的医学、实验室检测、专业技术操作和相关检测的参考值和参考值范围的更新复印件机构办实施中60医学、实验室、专业技术操作和相关检测的资质证明更新复印件机构办实施中61病例报告表修改记录复印件项目组实施中62稽查报告原件机构办实施中63委托函(委托CRO、委托研究单位、委托CRA、委托C R C等)原件机构办实施中4机构办项目结题需存档的资料目录(一)基本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提交要求提交人1项目主要成员通讯录(申办者、CRO)复印件申办者2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原件研究者3主要研究者履历(含G C P证书复印件)原件研究者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方案的许可、备案记录盖申办者红章申办者5申办者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盖申办者红章申办者6获批版临床试验方案(含申办者、p i签字)印刷版申办者7获批版研究者手册印刷版申办者8获批版病例报告表印刷版申办者9获批版知情同意书印刷版申办者10监查员相关资质文件(简历+G C P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盖申办者红章申办者11试验用药生产厂家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生产单位红章(*若无G M P证书者,需提供申办者符合G M P条件承诺函)申办者12临床试验合同(已签署、盖章)原件申办者13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批件及成员表复印件申办者•818 •Pharmacy Today, 2020 Dec, Vol. 30 No. 12今日药学2020年12月第30卷第12期续上表序号文件名称提交要求提交人14伦理委员会批件及成员表/备案回执(本单位)原件研究者15研究者团队成员表原件研究者16研究者履历(含G C P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履历原件+资质文件复印件研究者17研究者签名样张及授权分工表原件研究者18启动会培训记录及启动会PPT复印件申办者19启动会会议纪要复印件申办者20方案涉及有关的医学、实验室检测、专业技术操作和相关检测的参考值和参考值范围复印件研究者21医学、实验室、专业技术操作和相关检测的资质证明复印件研究者22试验用药品及其他试验相关材料的运送记录(快递单)复印件申办者23试验用药的检验报告(试验用药、对照药、安慰剂)原件申办者24对照药品说明书复印件申办者25试验用药品的交接记录原件申办者26试验用物资及相关材料交接记录(研究资料、研究耗材等)原件申办者27应急信封交接记录原件申办者28试验启动监查报告保存申办者29监査访视报告保存申办者30已签名的知情同意书原件,与筛选病例数一致研究者31原始医疗文件原件研究者32病例报告表(已填写,签名及日期)复写联,与入组病例数一致研究者33研究者向申办者报告的严重不良事件(首次、随访、总结)保存原件及传真回执或快递单复印件/邮件截图打印件研究者34申办者/研究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提交的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研究者35申办者向研究者通报的安全性资料原件申办者36试验用药品保存的温湿度记录原件研究者37试验用药品登记表原件研究者38试验用药品返还记录原件研究者39试验用药品销毁证明原件申办者40受试者筛选/人选表原件研究者41受试者鉴认代码表原件研究者42试验结束监查报告复印件申办者43试验分组和揭盲证明复印件申办者44机构办质控记录原件研究者45数据疑问表原件申办者46关闭中心函原件申办者47分中心小结表原件申办者48试验完成报告(致伦理委员会、NMPA)印刷版申办者49统计分析报告(含统计单位签字盖章)印刷版申办者50总结报告(含签字盖章)印刷版申办者今日药学2020年12月第30卷第12期Pharmacy Today,2020 Dec, Ko/.30 No. 12• 819 •(二)可选目录(若产生,则提供)序号文件名称提交要求提交人51C R O公司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申办者52C R A/C R C委托函及身份证明性文件(简历+G C P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盖红章申办者53SM O公司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申办者54受试者保险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申办者55委托函(委托CRO、委托研究单位等)原件申办者56人类遗传资源办批件原件申办者57中心实验室资质文件(室间质控证明)复印件申办者58标本运输公司证明性文件或委托函原件申办者59紧急破盲记录原件研究者60研究资料填写要求复印件申办者61现场访视之外的相关通讯、联络记录(往来信件、会议记录、电话记录)复印件申办者62标本采集、保存记录原件研究者63标本运输温湿度记录原件研究者64标本运输公司交接记录原件研究者65病例调配记录原件申办者66获批版受试者日志卡印刷版申办者67获批版招募广告印刷版申办者68临床试验文件更新说明复印件申办者69更新文件伦理委员会批准文件及成员表或备案回执原件/复印件申办者70临床试验方案更新版(含申办者、p i签字)印刷版申办者71研究者手册更新版印刷版申办者72病例报告表更新版印刷版申办者73知情同意书更新版印刷版申办者74受试者日志卡更新版印刷版申办者75招募广告更新版印刷版申办者76研究者团队成员表更新记录原件研究者77新增研究者团队成员的授权分工表原件研究者78新增研究者团队成员培训记录复印件研究者79新增研究者履历(含G C P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履历原件+资质文件复印件研究者方案涉及有关的医学、实验室检测、专业技术操作和相关检测的参考值和参考值80复印件研究者范围的更新81医学、实验室、专业技术操作和相关检测的资质证明更新复印件研究者82病例报告表修改记录复印件研究者83稽查报告原件申办者84委托函(委托CRO、委托研究单位、委托CRA、委托C R C等)原件申办者.820 •Pharmacy Today, 2020 Dec, Vol. 30 No. 12今日药学2020年12月第30卷第12期5伦理委员会项目结题需存档的资料目录(一)基本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提交要求提交人1伦理审查申请表原件研究者2伦理委员会受理回执原件伦理委员会3研究者:无利益冲突声明原件研究者4研究者签名的履历(含G C P证书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研究者5研究者团队成员表原件研究者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方案的许可、备案记录盖申办者红章申办者7申办者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盖申办者红章申办者8获批版临床试验方案(含申办者、p i签字)印刷版申办者9获批版研究者手册印刷版申办者10获批版病例报告表印刷版申办者11获批版知情同意书印刷版申办者12监査员相关资质文件(简历+G C P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办者红章申办者13试验用药生产厂家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盖生产单位红章(*若无G M P证书者,需提供申办者符合G M P条件承诺函)申办者14试验用药的检验报告(试验用药、对照药、安慰剂)复印件申办者15组长单位伦理批件及成员表复印件(无组长单位可不提供)申办者16伦理委员会批准文件及成员表或备案回执原件伦理委员会17伦理委员会会议现场记录及会议整理记录原件伦理委员会18研究者向申办者报告的严重不良事件(首次、随访、总结)原件及传真回执或快递单复印件研究者19申办者/研究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提交的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原件及传真回执或快递单复印件研究者20申办者向研究者通报的安全性资料原件申办者21向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的阶段性报告原件研究者22年度跟踪审查原件研究者23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的试验完成文件原件研究者(二)可选目录(若产生,则提供)序号文件名称提交要求提交人24人类遗传资源办批件复印件申办者25获批版受试者日志卡印刷版申办者26获批版招募广告印刷版申办者27临床试验文件更新说明复印件申办者28更新文件伦理委员会批准文件及成员表或备案回执原件研究者29临床试验方案更新版(含申办者、p i签字)印刷版申办者30研究者手册更新版印刷版申办者31病例报告表更新版印刷版申办者32知情同意书更新版印刷版申办者33受试者日志卡更新版印刷版申办者34招募广告更新版印刷版申办者35研究文件(方案、手册、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等)更新版本印刷版申办者36研究文件更新说明原件申办者37更新文件伦理审查批件及成员表或备案回执原件申办者(执笔人:王帅帅、曹华中、郎燕琴、杜彦萍、倪穗琴)今日药学2020年12月第30卷第12期Pharmacy Today,2020Dec, Vo/.30 No. 12• 821 •。

药物临床试验 伦理审查·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 伦理审查·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在线出版日期:2020-08-04)关键词: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共识中图分类号:R 9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229X ( 2020) 12-0802-05Doi : 10.12048/j .issn . 1674-229X .2020.12.003Consensus of Expert on Ethics Review of Drug Clinical Trial in Guangdong (Version 2020)GuangDong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KEY W O R D S:drug clinical trial ; ethics review ; consensus1伦理委员会的组成(1)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应符合《涉及人的生物 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 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 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等规章要求,应有从 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及与研究机 构无行政隶属关系的人员,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同 时考虑不同学科和部门、年龄和性别分布等因素,以 及还应有代表社区利益的非专业人士参加。

(2)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应保证其有能力对临床 试验所涉及的所有伦理问题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保证 能在没有偏倚和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2管理要求(1)伦理委员会的组建应由所在医疗机构正式 发文。

(2)伦理委员会应建立自己的章程,包括:伦理 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的资质与任职条件、任期与换 届、退出机制、标准操作规程、利益冲突政策等。

(3)委员均应接受GCP 、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技术和相关SOP 培训。

委员应注意知识更新,出现新 的法规和SOP 及时组织培训。

(4) 伦理委员会根据需要配备有秘书和工作人员,并经过GCP 、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技术和相关SOP培训。

药物临床试验 质量管理·广东共识(2020 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 质量管理·广东共识(2020 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更新说明质量是临床试验的核心,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

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于2015年1月发布第一版《药物临床试验 质量管理·广东共识》,受到业界同行的广泛关注。

自开展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及更新一系列政策,并逐步与国际水平接轨,对我国新药研发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对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方面提出了更为明确和细化的要求。

质量管理涉及面十分广泛,尤以在医疗机构实施临床试验的阶段最为关键,直接决定试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为此,本次修订特针对原版共识进行更新,重点展开临床试验在医疗机构实施阶段的责任主体、原则和执行要点,增加质量管理的可操作性。

本次共识修订参考了药监部门颁布的管理规范和有关文献,得到了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业内诸多专家及同道的指导和大力支持。

囿于编者的学识和对法规的理解水平,本共识难免有疏漏和尚需完善之处,恳请业内同道不吝指正,期待提出宝贵意见。

共识撰写小组2020年7月目 录1 前言 (3)2 基本原则 (3)3 质量相关方 (4)4 试验实施阶段各方的质量管理职责 (4)4.1 申办者/CRO (4)4.2 研究者 (5)4.3 临床试验机构/机构办公室 (7)4.4 伦理委员会 (10)参考文献 (11)1前言实施药物临床试验的根本目的是在保护受试者安全和权益的前提下,获得真实、可靠的试验数据和结果,验证新药的疗效和安全。

质量管理应贯穿各方执行试验过程的始终,其中在医疗机构实施临床试验的过程尤为关键。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机构规章制度不同及对相关法规、指导原则等的理解不一,针对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职责、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的区别、落实质量管理的具体模式等,不同医疗机构间存在较大差异。

药物临床试验 制度建设 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 制度建设 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更新说明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药物临床试验制度是药物临床试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用以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行为的规则、条文,是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的重要保证。

制度建设是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动态过程。

为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中制度建设工作,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于2015年1月印发了《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14年)》供同行参考,受到了业内同行的广泛好评,成为机构制度建设的重要参考文件。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及更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文件,为确保制度建设的共识与时俱进,专委会机构管理组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14年)》进行了更新完善。

本次修订得到专委会各位专家的指导以及各位同行提供的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致以最诚挚的感谢!鉴于编者的学识和对法规的理解水平有限,本共识难免存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恳请广大同行不吝批评指正,以便进一步提高完善。

共识撰写小组2020年7月6日目录1制度建设的目的2制度文件的适用范围3制度建设的内容3.1 制度文件的制定原则3.2 制度文件的格式3.3 制度文件的编码3.4 制度文件的拟定3.5 制度文件的审核3.6 制度文件的批准3.7 制度文件的修订3.8 制度文件的废除3.9 制度文件的学习3.10 制度文件的管理4常用的制度文件4.1 机构常用的管理制度4.2 机构常用的职责4.3 机构常用的SOP4.4 机构常用的设计规范4.5 专业科室常用的职责4.6 专业科室常用的SOP4.7 专业科室常用的设计规范参考文献1 制度建设的目的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建设是在遵循GCP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文件,以保证药物临床试验按照GCP规范实施,有助于严格控制临床试验中存在的或出现的各种影响试验结果的主、客观因素,尽可能地降低误差或偏差,确保试验数据真实、可靠,提高临床试验质量。

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隐私保护·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隐私保护·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隐私保护·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起草说明纵观《赫尔辛基宣言》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原则规范,对临床试验受试者的权益保护高于科学及社会效益;受试者权益保护贯穿于药物临床试验的全程,其中受试者隐私保护是容易忽视的环节。

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对受试者的个人信息进行规范使用和必要保护是试验各方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是研究者和机构的法定义务,也是公众愿意参与临床试验的前提保证。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近年来发布的各项法律法规中,都将保护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特别是网络时代和电子化数据时代的到来,对公民隐私保护带来新的挑战。

为了切实提高药物临床试验参与各方对受试者隐私保护的意识,保护受试者个人信息安全,防范受试者隐私泄露所致的伤害和风险,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组织国内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的专家、数据科学工作者以及法务工作者,起草《药物临床试验 受试者隐私保护·广东共识》,以期引导各方对受试者隐私给予特殊关注,为更好地保护受试者隐私提供参考。

本共识经撰写成员多次讨论反复推敲,虽数易其稿,但鉴于共识涉及跨专业领域及知识,撰写成员认识与经验有限,共识尚待完善和优化,期待业内同行能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共识起草小组2020年7月8日1目 录1 受试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4)1.1定义 (4)1.2 范畴 (5)2 受试者隐私保护的主要环节 (5)2.1 伦理委员会审查 (6)2.2 受试者招募 (6)2.3 知情同意和知情同意书 (6)2.4 营造隐私保护的随访环境 (7)2.5 匿名化或编码 (7)2.6 控制接触鉴认代码表人员 (7)2.7 存储设备和设施管理 (7)2.8 试验文件管理 (7)2.9 查阅权限 (8)2.10 样本管理 (8)2.11 信息公布 (8)2.12 参研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8)3 隐私保护的特殊考量 (9)3.1 特殊受试者 (9)3.2 生物样本及相关数据 (9)3.3 健康相关研究产生的数据 (10)3.4电子化收集和网络传输的数据 (11)4 隐私泄露的风险评估 (12)4.1 数据环境 (13)24.2 风险评估的定量和定性方法 (13)4.3 不同监管辖区数据共享的风险 (14)4.4 特殊受试者群体对风险评估的影响 (14)5 隐私泄露的补救措施 (15)5.1 撤销对个人信息使用的同意 (15)5.2 对泄露信息责任人的处罚 (16)5.3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赔偿主张 (16)6 研究各方的职责 (16)6.1 研究者职责 (16)6.2 申办方和数据管理公司责任 (17)7 受试者隐私保护常见问题 (20)7.1 缺乏隐私保护意识 (20)7.2 缺乏有效审查监督 (21)7.3 存在隐私保护薄弱环节 (21)7.4 松散的电子病历及数据库权限管理 (21)撰写者及分工情况 (22)参考文献 (23)3受试者的隐私保护包含在受试者保护的范畴中,在临床试验中优先于科学探索。

药物临床试验CRC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CRC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CRC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更新说明CRC(clinical research coordinator,临床研究协调员)作为研究团队一员,是临床试验实施过程的重要参与者,而现行法律法规鲜见关于CRC 的明确要求,行业内缺乏统一标准及质量控制。

为规范CRC管理,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于2015年印发了《药物临床试验 CRC管理·广东共识(2014年)》,以供各同行参考。

自2015年以来,CRC队伍已迅速壮大,行业生态发生了变化,为顺应临床试验发展需要,专委会CRC/CRN专业组于2020年6月对《药物临床试验 CRC管理·广东共识(2014年)》进行了更新完善。

本次更新主要包括调整内容结构、精简语言表达、强调可操作性,使其成为一份实用可行、与时俱进的CRC管理行业共识。

希望各机构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对本共识存在的不足之处持续完善。

共识撰写小组 2020年6月30日目 录1 定义 (3)2 分类 (3)3 资质与技能 (3)4 聘用 (4)5 职责范围 (5)6 培训 (6)8 院外CRC使用要点 (7)参考文献 (8)1 定义 CRC(clinical research coordinator,临床研究协调员)作为研究团队一员,指经PI授权,并接受相关培训后,在临床试验中协助研究者从事非医学判断相关工作的人员,是临床试验的执行者、协调者和管理2 分类 常按聘用方式分类或者按专业分类。

2.1 按聘用方式分类 通常分为院内CRC与院外CRC,院内CRC与临床试验机构形成劳务合同关系。

院外CRC与SMO(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研究中心管理组织)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是由SMO派驻临床试验机构承担相应职责的人员。

2.2 按专业分类 常见临床研究协调员(CRC,clinical research coordinator)与临床研究护士协调员(RNC,research nurse coordinator)。

临床试验不良事件信息收集与记录-CRC培训课件

临床试验不良事件信息收集与记录-CRC培训课件
01 暂时未结束的,记录“持续”。 02 注意与“不良事件转归”的逻辑关系。
4、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
分级改变是否需要分开记录?
不同研究者判断标准不一致? 同一个研究者前后不一致?
确定标准:按照CTCAE标准? WHO标准?方案要求的标准?
1、按最高级别记录;2、分开 逐条记录;3、加重分开记录。 原则:根据项目要求,始终用
案例:某项目生命体征表,某一页 记录了五次随访的生命体征,全部 生命体征均正常,研究者在最后一 次统一判断,并统一签名签日期。
4、实验室/影像检查报告
筛选期异常值记录病史/不良事 件?(根据方案要求记录)
影像学报告的提示是否需要 逐一判断?
研究者判断前后不一致时如 何处理?
发现沟通:反馈问题,让研 究者重新判断/给出合理解
原则
01
熟悉方案,依从 方案要求。
02
方案不明确的, 提前跟项目组讨 论确定,然后统 一执行。
02 不良事件信息收集 的来源
1、主诉/问卷/问诊
受试者主诉信息是否有临床意义?(门诊主诉/住院查 房记录)
01
研究医生的问诊记录信息中,是否存在有临床意义的信 息?
03
02
问卷中的异常项目,对比之前是否有加重,是否判断有 临床意义?
一般随访的时候同时 进行跟进,如已出组 的患者则根据安全性 随访要求,或者按月/ 按季度跟进。
03 随 访 信 息 收 集 完 整
建议:随访前,提前整 理受试者需要跟踪的实 验室异常值/不良事件 /CM。随访时,逐一询 问受试者是否有新的不 良事件/CM,一次性收 集完整的信息。
四、不良事件的随访
提示:1)感冒不是一个规范医学术语;2) 需与研究者确认;3)需与研究者确认是否 二选一。

药物临床试验 质量管理·广东共识(2020 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 质量管理·广东共识(2020 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更新说明质量是临床试验的核心,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

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于2015年1月发布第一版《药物临床试验 质量管理·广东共识》,受到业界同行的广泛关注。

自开展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及更新一系列政策,并逐步与国际水平接轨,对我国新药研发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对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方面提出了更为明确和细化的要求。

质量管理涉及面十分广泛,尤以在医疗机构实施临床试验的阶段最为关键,直接决定试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为此,本次修订特针对原版共识进行更新,重点展开临床试验在医疗机构实施阶段的责任主体、原则和执行要点,增加质量管理的可操作性。

本次共识修订参考了药监部门颁布的管理规范和有关文献,得到了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业内诸多专家及同道的指导和大力支持。

囿于编者的学识和对法规的理解水平,本共识难免有疏漏和尚需完善之处,恳请业内同道不吝指正,期待提出宝贵意见。

共识撰写小组2020年7月目 录1 前言 (3)2 基本原则 (3)3 质量相关方 (4)4 试验实施阶段各方的质量管理职责 (4)4.1 申办者/CRO (4)4.2 研究者 (5)4.3 临床试验机构/机构办公室 (7)4.4 伦理委员会 (10)参考文献 (11)1前言实施药物临床试验的根本目的是在保护受试者安全和权益的前提下,获得真实、可靠的试验数据和结果,验证新药的疗效和安全。

质量管理应贯穿各方执行试验过程的始终,其中在医疗机构实施临床试验的过程尤为关键。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机构规章制度不同及对相关法规、指导原则等的理解不一,针对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职责、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的区别、落实质量管理的具体模式等,不同医疗机构间存在较大差异。

药物临床试验 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 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更新说明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药物临床试验制度是药物临床试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用以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行为的规则、条文,是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的重要保证。

制度建设是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动态过程。

为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中制度建设工作,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于2015年1月印发了《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14年)》供同行参考,受到了业内同行的广泛好评,成为机构制度建设的重要参考文件。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及更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文件,为确保制度建设的共识与时俱进,专委会机构管理组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14年)》进行了更新完善。

本次修订得到专委会各位专家的指导以及各位同行提供的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致以最诚挚的感谢!鉴于编者的学识和对法规的理解水平有限,本共识难免存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恳请广大同行不吝批评指正,以便进一步提高完善。

共识撰写小组2020年7月6日目 录1 制度建设的目的 (3)2 制度文件的适用范围 (3)3 制度建设的内容 (3)3.1 制度文件的制定原则 (3)3.2 制度文件的格式 (4)3.3 制度文件的编码 (4)3.4 制度文件的拟定 (5)3.5 制度文件的审核 (5)3.6 制度文件的批准 (5)3.7 制度文件的修订 (6)3.8 制度文件的废除 (6)3.9 制度文件的学习 (6)3.10 制度文件的管理 (7)4 常用的制度文件 (7)4.1 机构常用的管理制度 (7)4.2 机构常用的职责 (7)4.3 机构常用的SOP (7)4.4 机构常用的设计规范 (8)4.5 专业科室常用的职责 (8)4.6 专业科室常用的SOP (8)4.7 专业科室常用的设计规范 (8)参考文献 (9)1制度建设的目的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建设是在遵循GCP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文件,以保证药物临床试验按照GCP规范实施,有助于严格控制临床试验中存在的或出现的各种影响试验结果的主、客观因素,尽可能地降低误差或偏差,确保试验数据真实、可靠,提高临床试验质量。

《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来啦!

《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来啦!

《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来啦!各医疗单位:为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中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于2015年1月印发了《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广东共识(2014年)》供同行参考。

近年来国家发布多项临床试验新政及新规,为确保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规范,专委会药物管理专业组于2019年6月-2020年3月期间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2014年版共识进行了更新完善,并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现予以发布,供各医疗单位参考。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与本共识相关的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本会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东塔7楼广东省药学会 510080联系电话:(020)37886326,37886321传真:37886330电子邮箱:****************学会网址:《今日药学》杂志网址:/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4月16日附件: 《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4月16日发布更新说明试验用药品作为整个药物临床试验的核心,其管理贯穿于临床试验全过程,加强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对保护受试者安全和确保试验结果科学可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中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于2015年1月印发了《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广东共识(2014年)》供同行参考。

近年来国家发布多项临床试验新政及新规,为确保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规范,专委会药物管理专业组于2019年6月-2020年3月期间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广东共识(2014年)》进行了更新完善。

本次更新对之前版本进行了全面梳理,力求系统、完整和保持共识的生命力,使其成为一份与时俱进的行业共识。

药物临床试验 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 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更新说明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药物临床试验制度是药物临床试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用以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行为的规则、条文,是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的重要保证。

制度建设是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动态过程。

为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中制度建设工作,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于2015年1月印发了《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14年)》供同行参考,受到了业内同行的广泛好评,成为机构制度建设的重要参考文件。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及更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文件,为确保制度建设的共识与时俱进,专委会机构管理组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建设・广东共识(2014年)》进行了更新完善。

本次修订得到专委会各位专家的指导以及各位同行提供的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致以最诚挚的感谢!鉴于编者的学识和对法规的理解水平有限,本共识难免存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恳请广大同行不吝批评指正,以便进一步提高完善。

共识撰写小组2020年7月6日目 录1 制度建设的目的 (3)2 制度文件的适用范围 (3)3 制度建设的内容 (3)3.1 制度文件的制定原则 (3)3.2 制度文件的格式 (4)3.3 制度文件的编码 (4)3.4 制度文件的拟定 (5)3.5 制度文件的审核 (5)3.6 制度文件的批准 (5)3.7 制度文件的修订 (6)3.8 制度文件的废除 (6)3.9 制度文件的学习 (6)3.10 制度文件的管理 (7)4 常用的制度文件 (7)4.1 机构常用的管理制度 (7)4.2 机构常用的职责 (7)4.3 机构常用的SOP (7)4.4 机构常用的设计规范 (8)4.5 专业科室常用的职责 (8)4.6 专业科室常用的SOP (8)4.7 专业科室常用的设计规范 (8)参考文献 (9)1制度建设的目的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建设是在遵循GCP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文件,以保证药物临床试验按照GCP规范实施,有助于严格控制临床试验中存在的或出现的各种影响试验结果的主、客观因素,尽可能地降低误差或偏差,确保试验数据真实、可靠,提高临床试验质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20年版)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更新说明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对药物安全性进行评价,是全面、客观评价一个试验药物不可或缺的内容。

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中,强调了申办者在安全性信息收集、评价、递交和分发环节中的责任,也对研究者如何保障受试者安全、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和评价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本共识旨在为研究者进行安全性信息的收集、评价、递交提供指导,为申办者理解研究者的相关工作细节和制定安全信息收集要求提供参考。

为规范和帮助药物临床试验中安全性评价工作,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供同行参考。

随着共识的推广与运用,得到很多业内同行的关注与好评,也不断收到一些完善建议。

2020年7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以下简称新版GCP)正式实施,对研究各方在安全性信息收集、评价、递交与分发方面的权责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体现了中国临床试验监管与时俱进,与ICH-GCP 全面接轨的决心和行动力。

安全评价,作为药物临床试验中研究各方共同关注的评价内容,实施中尚有一些实操环节需明确和共同遵循的做法。

本次更新主要遵照新版GCP结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和程序》,对相关定义进行全面梳理,对章节框架进行调整,力求更为清晰和增强逻辑性,保持共识的生命力,成为一份与时俱进的行业共同认识。

本次修订得到专委会各位专家的指导,在此向各位专家的无私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共识撰写小组2020年7月14日目录一总则二定义2.1 不良事件2.2 严重不良事件2.3 重度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2.4 药物不良反应2.5 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2.6 重要不良事件2.7 治疗期出现的不良事件2.8 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三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收集、记录、描述3.1 不良事件名称的确定3.2 不良事件的开始时间3.3 不良事件的随访3.4 不良事件的结束时间3.5 不良事件的结果3.6 合并用药3.7 不良事件的治疗用药3.8 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3.9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记录与描述四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判断4.1 因果关系判断的思路4.2 因果关系判断的标准4.3 因果关系判断的结果五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原则、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5.1 处理原则5.2 报告时限5.3 报告流程六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随访时限6.1 收集起点6.2 随访终点七常见问题与其他需要收集的安全性信息7.1 有无“临床意义”与是否作为AE7.2 反复发生的不良事件7.3 可免除报告的特殊情况7.4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漏报7.5 妊娠报告的收集与处理7.6 过量用药7.7 不作为严重不良事件记录和上报的“住院”八安全性信息的收集、评价、记录、审核权限参考文献一总则研究者和申办者对临床试验中安全性信息的收集与评价,首先应遵照新版GCP和《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和程序》等文件要求,同时也要遵循试验方案,参照研究所在临床机构的标准操作流程(SOP)的要求执行。

在部分问题上,不同的申办者可能观点各异,因此体现在方案中的要求也不一样。

如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在审阅方案时与申办者沟通,但一旦方案定稿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则需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申办者需要收集同一药物来自不同研究项目中的安全性信息,并从总体上对研究药物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申办者需要及时向研究者分发安全性信息。

研究者收到申办者提供的临床试验的相关安全性信息后应当及时阅读、签收,并考虑是否需要对受试者的治疗进行相应调整,必要时尽早与受试者沟通,并应当向伦理委员会报告由申办者提供的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

二定义在临床试验中进行安全性信息的收集首先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定义,其中最为重要和基础的就是不良事件的定义。

当然安全性信息不仅仅包括不良事件,其它涉及受试者安全和健康的事件也属于安全性信息的范围。

本共识中,安全性信息收集指研究者询问受试者,将获得相关信息载入原始资料,如原始病历的过程;安全性信息记录指将原始资料信息登记到电子数据采集系统(EDC)或试验要求的病历报告表(CRF)表的过程。

2.1 不良事件不良事件(AE,Adverse Event)是指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后出现的所有不良医学事件,可以表现为症状体征、疾病或者实验室检查异常,但不一定与试验用药品有因果关系。

不良事件定义有三个关键点:(1)不良事件是不良的医学事件,即需要判定为“不良的”,而且是“医学事件”;(2)不良事件发生在给予试验用药物之后,但临床试验中关注广泛的安全性信息,通常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即需要开始收集不良医学事件;(3)不良事件不一定与试验用药品有关系,即不良事件与药物不良反应(ADR,Adverse Drug Reaction)在概念上有区别。

因此,不良事件可以是原有症状、体征、实验室异常的加重或新诊断的疾病、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值等。

2.2 严重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SAE, Serious Adverse Event)是指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后出现死亡、危及生命、永久或者严重的残疾或者功能丧失、受试者需要住院治疗或者延长住院时间,以及先天性异常或者出生缺陷等不良医学事件。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在此是指在发生不良事件时受试者已经处于死亡的危险中,并不是指假设该不良事件如果更严重可能导致死亡。

(3)永久或者严重的残疾或者功能丧失:不良事件结果可能对受试者正常生活和活动造成严重不便或干扰。

(4)需要住院治疗或延长住院时间:不良事件导致受试者不得不住院接受治疗或本来已经准备出院但由于发生了不良事件而导致住院时间延长;需明确导致该状况的原因是由于不良事件所致,而非因择期手术、非医疗原因等导致入院。

(5)先天性异常或者出生缺陷:受试者的后代出现畸形或先天的功能缺陷等。

(6)其他重要的医学事件:必须运用医学和科学的判断决定是否对其他的情况加速报告,如重要医学事件可能不会立即危及生命、死亡或住院,但如需要采取医学措施来预防如上情形之一的发生,也通常被视为是严重的。

例如在急诊室的重要治疗或在家发生的过敏性支气管痉挛,未住院的恶液质或惊厥,产生药物依赖或成瘾等。

当不能明确判断是否为严重不良事件时,建议研究者与申办者进行商讨。

2.3 重度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应注意到重度不良事件的重度(Severe)与严重不良事件中的严重(Serious)的区别。

“Severe”用于定义一个重度的事件,但事件本身导致的后果可能并不严重(如重度脱发)。

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属于医学严重程度的范畴,需要医学判断,如轻度、中度或重度的心肌梗死。

“Serious”是法规的定义,需要至少满足上述6个条件之一。

达到“严重”标准时,研究者即需要向申办者进行报告。

2.4 药物不良反应药物不良反应(ADR,Adverse Drug Reaction)指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任何与试验用药品可能有关的对人体有害或者非期望的反应。

试验用药品与不良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至少有一个合理的可能性,即不能排除相关性。

2.5 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SUSAR,Suspected Unexpected Serious Adverse Event)指临床表现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超出了试验药物研究者手册、已上市药品的说明书或者产品特性摘要等已有资料信息的可疑并且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

是同时满足相关、严重和非预期的不良事件。

其中的非预期,对于试验药物而言,是指事件并未在说明书、研究者手册或者产品特性摘要上列出,或其性质、严重程度超出了试验药物研究者手册描述的情况。

2.6 重要不良事件根据药监局《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113号),重要不良事件(Significant Adverse Event)是指除严重不良事件外,发生的任何导致采用针对性医疗措施(如停药、降低剂量和对症治疗)的不良事件和血液学或其他实验室检查明显异常。

2.7 治疗期出现的不良事件治疗期出现的不良事件(Treatment Emergent Adverse Events, TEAE)是指在给药后出现的任何不利的医学事件。

ICH E9指南“临床试验统计原则”将“治疗期不良事件”定义为:“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事件,在治疗前并未出现或相对于治疗前发生恶化”。

2.8 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根据CIOMS VI,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AESI,Adverse Events of Special Interest)包括严重或非严重,是有关于申办者产品或项目的一类在科学和医学上需要关注的事件,需要研究者持续监测并快速与申办者进行沟通。

这些事件需要进一步研究以了解其特性。

根据事件的性质,申办者也需要和其他相关方(如监管部门)进行快速沟通。

三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收集、记录、描述在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收集与评价过程中,需要明确不良事件的名称、对事件进行描述、确定事件的起止时间,判断事件的严重性、严重程度以及进行药物-事件组合的相关性评价等。

3.1 不良事件名称的确定不良事件的名称应该是医学术语,应优先使用医学诊断。

即,如果多项症状、体征和实验室异常值可称为或归属于一种疾病或者损害的表现,则将此作为一个不良事件。

如无法明确诊断,则使用症状/体征。

当后期诊断明确时,对记录进行更新,以诊断取代之前的症状/体征。

在确定不良事件名称时,应确保每个不良事件名称由单一的事件组成,一个诊断、体征/症状就是一个不良事件。

因此,当受试者出现“上吐下泻”的症状,记录其不良事件名称时,应记录为两个不良事件,如(1)腹泻和(2)呕吐,不应将两个症状记录为一个“腹泻和呕吐”。

住院、手术、死亡等术语本身并非不良事件,而导致上述状况的原因需要被记录为不良事件。

当尚不确定上述状况的原因时,可以先将已知的信息,如住院、死亡等作为不良事件的名称,并在后续的随访中更新,细化上述信息。

3.2 不良事件的开始时间不同试验方案对不良事件发生时间的界定可能不同。

在研究开始前,与申办者沟通,确保了解申办者的判断标准。

有的研究以不良事件的“疾病诊断时间”为准,但以“出现症状的时间”作为不良事件开始时间更多见。

从安全性评价的保守原则出发,以“出现症状的时间”作为开始时间更不易遗漏安全性信息或低估安全隐患。

根据以上原理,由非严重不良事件进展为严重不良事件者,有研究以非严重不良事件发生时间作为严重不良事件的开始时间,也有研究以非不良事件升级为严重不良事件的日期作为严重不良事件的开始时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