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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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秋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19秋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简述法的本质。

答:法的本质:(1)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3)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硅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滥用权力的原则4.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

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

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法的本质有3点:1、法的正式性。

法的产生和运用不是任意的。

又称官方性、国家性2、法的阶级性。

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3、法具有物质性。

法体现的意志和利益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而规定的,是社会决定法,而不是法决定社会。

2、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

答:1、代理人须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3、代理实施的行为是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不能代理。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接受或承担。

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答:(一)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即无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公平责任原则是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的归责原则。

4、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答: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5、结婚的法定条件。

答:(1)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5)禁止结婚的疾病6、简述我国犯罪的构成要件。

答:犯罪构成要件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和行为人的罪过性的实质内容。

如果某种因素不具有这种实质内容,就不可能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是一种法律规定,而不是具体事实。

最初的构成要件理论曾将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事实称为具体的构成要件,但当今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这种称谓混淆了法律规范与具体事实。

以下所说的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或具体构成要件是指法律规定,而非具体事实。

浙大远程教育法律基础考查课在线作业参考答案

浙大远程教育法律基础考查课在线作业参考答案

1.【全部章节】某税务局的下列()属于行政行为。

∙ A 征收税款的行为∙ B 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C 租用办公用房的行为∙ D 分配内部公用车辆的行为单选题2.【全部章节】法律义务表现为法律关系主体()。

∙ A 可以自己做出一定行为∙ B 必须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 C 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为∙ D 可以要求他人不做出一定行为单选题3.【全部章节】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 A 父母∙ B 配偶∙ C 子女∙ D 兄弟姐妹单选题4.【全部章节】“一国两制”的构想最早是由邓小平在()年提出来的。

∙ A 1981∙ B 1982∙ C 1983∙ D 1984单选题5.【全部章节】公民从()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 A 出生时∙ B 10周岁∙ C 16周岁∙ D 18周岁单选题6.【全部章节】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 A 权利∙ B 权力∙ C 义务∙ D 权利和义务单选题7.【全部章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处罚。

∙ A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B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C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D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单选题8.【全部章节】某甲17周岁,某大学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他()。

∙ A 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 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选题9.【全部章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A 具体行政行为∙ B 抽象行政行为∙ C 行政处分行为∙ D 民事侵权行为单选题10.【全部章节】()是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

∙ A 行政处罚∙ B 制定行政法规∙ C 行政强制执行∙ D 行政裁决单选题11.【全部章节】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授予专利权。

2023年浙大远程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

2023年浙大远程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察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伍跃辉学号:7年级:14春学习中心:西溪直属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 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行的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

法具有以下特性;1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进而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行的社会规范。

2、民事代理的法律特性。

答:民事代理行为具有哪些法律特性:1代理人须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外代理实行的行为是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不能代理。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接受或承担。

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答: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就是关于归责原则的阐述。

在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

过错推定是合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方式。

答:对己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解决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具体地说: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称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 .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助于发展生产、有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解决。

3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别人合作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称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 .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解决。

浙大远程法律基础在线作业答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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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远程法律基础在线作业答案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窗体顶端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5分单选题1.【全部章节】着作权的下列权利中不受保护期限制的是()。

D 署名权正确答案:D2.【全部章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 具体行政行为正确答案:A3.【全部章节】公民甲驾驶车辆闯了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交警的行为属于()。

C 具体行政行为正确答案:C4.【全部章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处罚。

D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正确答案:D5.【全部章节】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元首职权由()行使。

A 国家主席正确答案:A6.【全部章节】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C 子女正确答案:C7.【全部章节】专利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种类中的()。

D 精神财富正确答案:D8.【全部章节】为了创造自己的品牌,某内衣专卖店注册了"活得好"商标,该商标的性质属于哪一类商标?A 服务商标正确答案:A9.【全部章节】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授予专利权。

D 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正确答案:D10.【全部章节】我国刑法对溯及力问题采取()。

A 从旧兼从轻原则正确答案:A11.【全部章节】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D 权利和义务正确答案:D12.【全部章节】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达成后或判决生效后,生活费和教育费()。

B 可以增、减、免正确答案:B13.【全部章节】李某生前租住三居室住房一套,另有存款12000元,摩托车1辆,彩电、音响各1台,股票、国库券若干,曾借给赵某3000元人民币,李某妻早亡,儿子、女儿与其分家单过,现李某死亡。

依照法律的规定,李某的遗产包括()。

D 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债权正确答案:D14.【全部章节】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2021.8浙大远程离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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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浙大远程离线作业----38531408-6ea1-11ec-99b4-7cb59b590d7d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年级:学号: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立法的概念和程序?2.简述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是什么?第1页共4页4.代理的概念和特点。

5.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6.中国刑罚的概念和类型。

二、案例分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刘、张、曲和王是同学和朋友。

一天,四人共同投资200元(含每人50元)参观长城。

第二天中午回到学校时,我发现只剩下8元钱了。

碰巧学校门口的相关人员正在出售福利彩票,每张2元。

刘建议8元不值得分享。

只要买四张福利彩票,每人一张,也许就能赢得大奖。

其他三人立即同意了。

于是他们买了四张福利彩票,每人各分一张。

我立即兑现奖品,发现曲的福利彩票中了头奖,奖金1000元,其他三人没有中奖。

因此,其他三人要求与瞿平分1000元奖金。

瞿认为福利彩票已分发给个人,中奖者应属于他。

他不同意平分他们。

四人对此进行了辩论,另外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

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第2页共4页2、甲方在2022年7月5日授权甲方以甲方名义销售甲方的笔记本电脑,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

B的朋友c想花6000元买下它。

B对C说:“我们都是好朋友。

A说最低价格是8000元,但我想他会同意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你。

”然后,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以6000元的价格将笔记本电脑出售给丙方。

请使用您的法律知识分析交易的法律效力。

3.1999年4月1日,某报纸刊登了一则消息:曹雪芹后裔申请《红楼梦》版权。

曹雪芹第16代孙曹某,现定居北京,去年获得一本流失民间的曹氏家谱,查明自己是曹雪芹的后裔,遂决定向国家版权机构申请拥有《红楼梦》版权。

这则新闻是这家报纸的编辑们,在4月1日“愚人节”制造的虚假新闻。

16秋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1)

16秋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1)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徐王彩学号:715081212004 年级:15春金融学习中心:武义—————————————————————————————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

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主观因素。

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最大量的法律事实。

2、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在公民所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基本权利往往被称为宪法权利,也即“宪法所保障的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与请求权(八)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3、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答:(1)行为人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

此外,行为人进行的是要是法律行为时,其行为形式还要符合法律的要求。

4、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答: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具体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种。

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

科学发现依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5、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现行刑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刑法的三项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

要求犯罪与刑罚都要由刑法明文规定,定罪和量刑都必须以刑法条文的明确规定为根据。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20160126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20160126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力和义务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规范的总和。

它的特点有:1、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规定权力和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国有经济是以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2、集体经济是以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经济3、个体经济是以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4、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佣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或港澳台投资者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权力不得滥用原则4、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一、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二、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1、我国刑法对对本国公民的效力2、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3、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4、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不受外国审批的约束三、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的生效、失效时间2、刑法的溯及力二、案例分析题(共3小题,第1、2小题各15分,第3小题10分,共40分)1、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

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主观因素。

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最大量的法律事实。

2、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在公民所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基本权利往往被称为宪法权利,也即“宪法所保障的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1,平等权2政治权利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7监督权与请求权8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3、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答:法律行为的成立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实质条件有三,第一,行为人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第二行为人意思表示要真实,第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

任何法律行为均要符合些三条实质条件,否则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4、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答: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具体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种。

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

科学发现依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2,实有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开关,图案,颜色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5、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现行开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开法的三项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与刑罚都要由开法明文规定,定罪和量刑都必须以刑法条文的明确规定为根据。

18春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18春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答:法律制度的概念1、法律创制原则的概念2、法律创制原则与指导思想3、我国法律创制的基本原则法律制度的程序1、法律议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3、法律草案的通过4、法律的公布’2.简述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的力量的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1、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的不同2、宪法的效率与普通法律不同3、宪法的创制程序与普通法律的不同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答:无效的民事行为书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可分为全部无效的民事行为和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以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已发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妻子、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坏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够引起债权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即债权的发生根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刑法的效力范围有一、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二、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1、我国刑法对本国公民的效力2、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3、我国刑法的普通管辖权4、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不受外国审批的约束三、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的生效、失效时间2、刑法的溯及力二、案例分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 王某,女,1992年5月出生。

2013.8浙大远程离线作业法律基础

2013.8浙大远程离线作业法律基础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答:法律制定的概念:法的创制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规范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次序。

在整个立法活动中,其程序一般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法律的公布。

2.简述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答: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的总称。

它表现为两种形式:1、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为基础;2、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自由发表意见,自由表达意愿。

通常表现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简称政治自由。

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答: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4.代理的概念及特征。

答: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并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代理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同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代理人进行的代理行为实质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的意思表示,由此代理与所谓的使者不同,后者只是传达他人的意思。

3、代理人所从事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这正是代理制度存在的价值所在。

5.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答: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0228浙大远程离线作业

20228浙大远程离线作业

20228浙大远程离线作业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年级:学号: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2.简述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第1页共4页4.代理的概念及特征。

5.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6.我国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二、案例分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刘某、张某、曲某和王某四人是同窗好友。

一日,四人共同出资200元(其中每人50元)到长城游览。

第二天中午返回学校,发现仅剩8元钱。

恰好校门口附近有关人员正在销售福利彩券,每张2元。

刘某建议,就8元钱不值得分,干脆买4张福利彩券,每人一张,说不定还会中大奖,其他三人立即表示同意。

于是他们买了4张福利彩券,每人分了一张。

当即兑奖,发现曲某分得的那张福利彩券中了头等奖,奖金1000元,其余三人均未获奖。

于是,其余三人要求与曲某平分这1000元奖金。

而曲认为,福利彩券已分到个人,谁获奖就应该归谁所有,不同意平分。

四人为此争执起来,其余三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处理。

请问法院该如何处理。

第2页共4页2.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

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

乙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

”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

请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该买卖行为的法律效力。

3.1999年4月1日,某报纸刊登了一则消息:曹雪芹后裔申请《红楼梦》版权。

曹雪芹第16代孙曹某,现定居北京,去年获得一本流失民间的曹氏家谱,查明自己是曹雪芹的后裔,遂决定向国家版权机构申请拥有《红楼梦》版权。

这则新闻是这家报纸的编辑们,在4月1日“愚人节”制造的虚假新闻。

说它是假新闻,假在什么地方?4.甲欲毒害乙,将剧毒农药投入乙的食物内,乙刚吃下少量有毒食物,甲猛然悔悟,立即将乙送往医院,经医生全力抢救,乙没有死亡。

16秋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浙大远程

16秋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浙大远程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冉波学号:715100242010 年级:15春信管学习中心:西溪直属—————————————————————————————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1)、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社会事件有政变,游行示威,战争等,自然事件有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

(2)、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和属性,能够引起一定法律效果,如产生、变更、消灭的行为。

其中合法的民事行为称为“民事法律行为”行为是主观事实.如订立合同,行政处罚等。

2、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在公民所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基本权利往往被称为宪法权利,也即“宪法所保障的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1、平等权2、政治权利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7、监督权与请求权8、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3、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答:法律行为的成立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实质条件有三个:一、行为人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二、行为人意思表示要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

任何法律行为均要符合此三条实质条件,否则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4、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答: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的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具体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一、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货其他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种。

发明不用于发现,发现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

科学发现依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二、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浙大远程教育18秋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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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简述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1)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3)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A: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B: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C: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D: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平等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保护公民合法民事权益(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4.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 6,其他原因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领陆,领空,领水二、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1、我国刑法对本国公民的效力2、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3、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4、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不受外国审判的约束三、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的生效、失效时间2、刑法的溯及力:刑法溯及既往的效力“从旧兼从轻”二、案例分析:(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 张某父子俩一起生活。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浙大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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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胡晓莉学号:714010312002年级:2014春学习中心:绍兴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2、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

答1、代理人须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3、代理实施的行为是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不能代理。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接受或承担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答: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的。

4、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意思能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而在能力范围之外的行为,除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外,不发生法律效力,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纯获利益的行为不受该条件的限制。

(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

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种要求表现在三个方面:1.标的合法2.形式合法3.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结婚的法定条件。

答: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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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简述法的本质。

答: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的本质有三点:1.法的正式性,法的产生和运用不是任意的又称官方性、国家性。

2.法的阶级性,法是反应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

3.法具有物质性,法体现的意志和利益不是凭空产生,而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而规定的,是社会决定法,而不是法决定社会。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硅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滥用权力的原则。

4.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债的发生主要可以根据以下几种:1.合同,2.无因管理,3.不当得利,4.侵权行为,5.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

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我国刑法的效力主要针对:1.地域、2.人(①我国刑法对本国公民的效力,②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③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④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不受外国审判的约束)、3.时间(刑法的生效、失效及刑法的朔及力)6.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答: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意思能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而在能力范围之外的行为,除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外,不发生法律效力,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纯获利益的行为不受该条件的限制。

(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

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种要求表现在三个方面: 1.标的合法 2.形式合法 3.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7.简述我国犯罪构成的要件。

答:(1)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2)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其中主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等;(3)犯罪主体,指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单位也可以成为部分犯罪的主体;(4)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报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过失以及目的。

8.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答: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5.趁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

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二、案例分析:(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张某父子俩一起生活。

2012年夏天,张某父子出去打工,房屋无人看守。

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

张家的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难以经受台风袭击。

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了加固,共花费了2000元。

但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子还是倒塌了。

请问刘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刘某有权请求张家父子偿还所支出的费用吗?答:在刘某和张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的关系。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因此,无因管理已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

本题中,张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刘某遂请施工队修缮张某的房屋。

虽然最后房屋因台风而倒塌,但这并不影响刘某与张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的关系。

2.赵某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

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

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0000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是,古董没有交给李某,仍然放在孙某处。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孙某是否能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3)孙某与李某之间的质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4)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的行为,赵某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答:(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因为钱某对于古董无处分权,属于出卖他人之物。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

该合同有效。

”因为出卖人钱某将保管赵某的古董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孙某,钱某并没有处分权而实施了处分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无权处分的行为效力待定,故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2)孙某能取得古董所有权。

因为孙某是善意买受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古董所有权。

我国《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了瞬确的规定。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或者不动产时为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能,参照前两款规定。

”本案中,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叫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古董为自己所有,且孙某支付了2万元取得该古董,可见孙某对该古董的取得符合以上的善意取得的要件,因此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3)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无效。

《担保法》笫66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所以,无论是《担保法》还是《物权法》,都观定了流质契约之禁止。

流质契约禁止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出质人的利益,将质权人乘人之危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本题中,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关于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显然违反了流质契约禁止的规定,因此,两人之间的约定无效。

(4)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的行为,可基于保管合同,提出违约之诉;也可基于对古董的所有权,提出侵权之诉。

但只能择一行使。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合同,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本题中,赵某因外出打工。

将一祖传的古董交邻居钱某保管。

而钱某谎称是自己所有,卖给孙某。

因此,钱某违反了与赵某之间订立的保管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责任。

同时,钱某将古董卖给孙某的行为又侵犯了赵某的财产权。

故赵某可以对钱某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但只能择一行使。

3.王某,女,2001年5月出生。

2017年6月初中毕业后到当地的一家私营企业做临时工,收入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之外,还略有积蓄。

2018年6月,她用自己积攒6000元钱给自己购买了一条金项链。

她父母得知后,以王某尚未成年不能购买如此贵重的物品为由,要求商店退货退款。

她父母的要求应否得到支持?答:《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案王某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因此应当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王某用自己劳动所得积攒的钱有权决定购买自己所要的东西,所以她父母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持。

4.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

刘甲娶妻吴某,未生育,收养一女刘丁。

次子刘乙娶妻王某,生子刘戊。

幼女刘丙嫁夫陈某,生子陈戌。

1983年刘乙因车祸身亡,其妻王某一年后改嫁,其子刘戊随祖父母即刘某、方某生活。

1990年刘甲病故,其妻吴某及养女刘丁与刘某、方某共同生活,尽到了赡养义务。

1997年刘某病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給刘戊现金2万,房屋1间。

多年好友赵玉山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1万元。

同年刘某去世。

经查,刘某与方某共有房屋8间(设每间价值2万元),存款20万元及家用电器等物品(折价4万元)。

在遗产未分割时,刘丙去世。

请问本案应如何继承?答:刘某去世后首先将20万元的存款和8间房屋折价16万以及家电折价4万分割一半给其妻方某,实际刘某的遗产折价为20万元,然后按照刘某的遗嘱给刘戊现金2万元,房屋一间折价为2万元,赵玉山1万元。

剩余的15万资产平均分给他的法定继承人,刘甲的妻子在刘甲去世后尽到了赡养义务,所以具有继承权,而养女的收养关系合法成立的,也具有继承权,在遗产未分割时已产生了遗产继承的法律效应,而刘丙是在此之后去世的,所以她的份额由其丈夫陈某代继承。

5.2013年7月5日,甲授权乙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低于4000元。

乙的好友丙欲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

乙对丙说:“大家都是朋友,甲说最低要4000元,但我想3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

”乙就以甲的名义以3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

请问:乙卖给甲电脑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答: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此乙是无权代理,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6、某甲,1995年10月出生,某乙,1996年5月出生。

两人是初中同学,中学毕业后外出谋生。

2011年12月,临近年关,口袋空空,生活窘迫。

两人合计去某高档小区“赚”上一笔就回家过年。

二人分工,由某乙放哨,某甲动手,去住户家行窃,偷的高档手提电脑、照相机、苹果手机、金银饰品及现金若干,价值近5万元。

得手出来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后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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