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需求、投资偏好、 收入状
况等其他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5、甲方承诺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岀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与损失,对于甲方的盈亏乙方不 承担任何责任。甲方知晓并充分了解乙方不以任何方式保证甲方获得投资收益或承担甲方投资损 失,甲方保证不与乙方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6、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报告或投资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7、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与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财务状况、投资经验、
投资需求、投资偏好、收入状况等材料及其它相关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证券投资顾问的职责
第八条 乙方证券投资顾问的职责:
证券投资顾问在充分了解甲方风险偏好、 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的基础上, 向甲方提供适当的、 有针对 性的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并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
1、甲方有权求乙方为其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2、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其服务的投资顾问;
3、甲方有权利选择合适的方式从乙方获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4、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考乙方投资建议,是否按照乙方的投资建议进行操作;甲方的投资 自行作出,投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5、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方式为:
1、营业时间内当面咨wenku.baidu.com;
2、经乙方确认的咨询电话;
3、电子邮件e-mail;
4、经乙方确认的统一手机短信平台;
5、经乙方提供的纸质/电子版研究报告;
6、乙方举办的报告会;
7、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方式 。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投资顾问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且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 登记;
2、乙方有权利给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服务;3、乙方应对向甲方提供的证券投资顾问进行日常管理、培训、监督;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更换证券投资顾问5、乙方有义务对因提供投资顾问服务而获取的甲方资产状况、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财务状 况、投资经验、投资需求、投资偏好、收入状况等信息保密;
编号: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甲乙双方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明确甲乙双方在开展投资顾问业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顾问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 业务暂行规 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相互合作、诚实信用的基 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 方为甲方有偿/无偿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供双 方共同遵守。
证券及相关产品的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自主 做出投资 决策,并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和损失。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包括:
乙方证券投资顾问利用专业知识, 结合甲方的风险偏好和市场情况, 为甲方提供有关证券投资研 究分析、 投资指导、投资建议及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6、已详细阅读本协议及其附件《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的所有条款及内容,听取了乙 方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规则和本协议内容的充分说明, 准确理解本协议及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 险揭示书》的确切含义,清楚认识并愿意自行承担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全部风险。
第二条 乙方声明与承诺
1、乙方承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专业业务资格,在证券投资咨询
第一章 声明与承诺
第一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1、甲方系机构/个人投资者,需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专业咨询和指导。
2、甲方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其参与证券投
资顾问业务的情形。
3、甲方自愿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乙方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4、甲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甲方 不得私自向乙方投资顾问或其
他员工个人交纳投资顾问费用,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证券账户、交易密码、身份证件等资料,甲方不得将证券账户出租、出借给第三方
或全权委托乙方员工对甲方证券账户进行操作, 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甲方自 行承担;
4、乙方及保证不与甲方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5、乙方自愿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乙方不以任何方式保证甲方获得投资收益或承担甲方投资损失。
第二章 服务范围及方式
第三条 投资顾问服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指应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 证券市场的 品种、市场行情向甲方提供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基金及债券等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 财务状况、 投资经验、 投资需求、 投资偏好、
收入状况等其他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的各类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 法性负责
2、当甲方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确保证券投资资金合法性,并与乙方充分沟通,以便乙方充分了解甲方的投资需要;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投资顾问费用;
3、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更换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投资顾问;
4、乙方有权利了解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对不适合承担股票投资风险或者不适合投资顾问投资 指导风格的投资者,有权利拒绝或者终止为其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5、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义务
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2、乙方承诺为甲方指定的证券投资顾问已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
3、乙方仅就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及基金及债券等证券及相关产品等向甲方提
供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 上述建议仅供甲方参考之用, 乙方不保证据此操作一定能获得 收益或避 免损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