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事故处理法定工作时限流程图

合集下载

农机事故处理教程

农机事故处理教程

(5)确定农机事故当事人、肇事嫌疑人、查 找证人,并制作笔录。 • A先行确定驾驶人非常关键。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难点:驾乘关系确定, 大量委托鉴定。 主要手段:确定指纹 :方向盘、钥匙门等 部位。确定足迹:刹车踏板、油门踏板、 驾驶室地面足迹等。确定血迹组织毛发: 驾驶座位及近处部位。通过损伤确定:如 方向盘碰撞伤、擦伤等;衣物纤维损伤等 等。结合具体案情认定。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机动车 power-driven vehicle • 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 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 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 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 车、挂车。
拖拉机运输机组
• 由拖拉机牵引一辆挂车组成的用于载运货物的机 动车,包括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和手扶拖拉机运 输机组。 • 注1:本标准所指的拖拉机是指最高设计车速不大 于 20km/h、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作业 的手扶拖拉机,和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 40km/h 、 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作业的轮式拖拉 机。 • 注2: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还包含手扶变型运输机, 即发动机 12小时标定功率不大于 14.7 kW,采用 手扶拖拉机底盘,将扶手把改成方向盘,与挂车 连在一起组成的折腰转向式运输机组。
D注意保护肇事嫌疑人
对于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农机事故驾驶人或操 作人在控制同时注意保护。尤其发生致人 死亡事故,死者家属往往情绪激烈,可能 发生伤害肇事人情形。 如果在我们人员在场情况下发生被打死、打 伤情形,我们难辞其咎。严重情况可能被 追究刑事责任。切记!!!
(6)登记和保护遗留物品
• 建议先行固定:用照相或摄像。 • 交管部门处理时要求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 录。 • 登记清单注意让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没 有则注明。 • 例举交管部门赔钱案例。 • 有些地区交管部门做法。当场贴封条,各 车门及后备箱。

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本地区农业机械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发生农业机械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业机械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条原则1. 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 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3. 统一领导:成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事故处置工作。

4. 快速反应: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 协同作战: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成立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预案;2. 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4. 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成员单位及职责1. 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指导农机事故调查处理;2.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勘查、人员伤亡调查、事故原因认定等;3. 卫生部门:负责伤员救治,提供医疗支持;4. 消防部门:负责火灾事故的扑救和现场安全;5. 交通部门: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车辆通行;6.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处置;7.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第三章应急响应第七条事故报告1. 发生农业机械事故后,事故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2.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第八条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1. 一级响应:特别重大农机事故;2. 二级响应:重大农机事故;3. 三级响应:较大农机事故;4. 四级响应:一般农机事故。

第九条应急响应措施1. 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2. 现场救援:组织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救援,确保人员安全;3. 伤员救治: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4. 事故调查: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5. 善后处理: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赔偿、恢复生产等。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12.14•【字号】鲁农机管字[2012]36号•【施行日期】2012.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通知(鲁农机管字〔2012〕36号)各市农机局(办):为切实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其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省局编制了《山东省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管理操作规范,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及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力度,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原《山东省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鲁农机管字〔2008〕13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省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山东省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2年12月)目录一、使用范围二、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三、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四、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五、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六、各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职责及组成七、省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联络表八、市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联络表一、使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本省境内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发生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农机事故。

注:1、分级标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表格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3、本预案中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农机事故。

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农业机械作业、运输、储存、维修等环节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4. 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依法依规,科学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成员:公安、消防、卫生、农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 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案;- 指导和监督事故现场处置工作;- 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 相关部门职责:-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 消防部门:负责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卫生部门:负责伤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救援队伍的组织;-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事故报告与响应1.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发现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2. 事故响应:- 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四、事故现场处置1. 现场警戒:公安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 人员疏散: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农机事故知识》PPT课件

《农机事故知识》PPT课件
❖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 场情况。
❖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精选ppt
7
❖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 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 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估计填报可不填报)
❖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 (六)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单位领导及 有关部门已赴现场)
精选ppt
28
❖ (2)发生在山区道路上的。指农业机械在 山区道路上发生的事故。根据各地的地方 条例确定为农机事故还是农机道路交通事 故。是农机事故填入此栏,是道路交通事 故统计到表二后的补充材料中。
❖ (3)发生在田间场院上的。指农业机械在 田间、场院发生的农机事故。
精选ppt
29
时间:指发生农机事故时的时间范围。
精选ppt
20
四、农机事故统计月报格式
❖ (一)“农机事故统计月报表”使用国统制 〔2006〕67号批复的式样。
❖ (二)农机事故统计月报表中有关名词解释
❖ 1.农机事故类型(按机械类别分类)
❖ (1)大中型拖拉机事故:指发动机额定功率为 14.7千瓦以上(含14.7千瓦)的拖拉机发生 的事故。(15-25)
❖ ⑶驾龄3年以上的。指农业机械驾驶人经考 试合格后取得正式驾驶证已满3年以上的。
精选ppt
27
路况:指发生农机事故时农业机械所 处的路面等级情况。
❖ 1发生在乡级道路上的。指农业机械发生在乡 (镇)村道上的事故。根据各地的地方条例 确定为农机事故还是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是 农机事故填入此栏,是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到 表二后的补充材料中。
❖ 9.事故发生时间:指发生事故的年、月、 日、时、分。

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健全我区农业机械事故(以下简称:农机事故)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科学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事故分级根据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影响范围等情况,农机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农机事故、重大农机事故、较大农机事故和一般农机事故4个等级。

特别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外较大及以上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1.5.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农机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1.5.2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农机事故应急管理体制,各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通力合作,集中高效地做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农机行业事故应急预案

农机行业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农机行业事故,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机行业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农机事故、农机产品事故、农机作业事故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农机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现场保护等。

(2)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认定和事故处理。

(3)信息报送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4)物资保障组:负责事故救援所需的物资供应和调配。

(5)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报告:发生农机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农机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救援:现场救援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3. 伤员救治:事故现场伤员由医疗救护人员负责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4.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明确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 物资保障:物资保障组根据事故救援需求,调配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6. 信息报送:信息报送组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做好舆论引导。

7.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农机事故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设立农机事故应急基金,确保事故救援工作的资金需求。

3.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医疗救护设备、救援车辆等。

4. 技术保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技术合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水平。

六、预案的修订与实施1. 本预案由农机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修订。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预案同时废止。

3.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农机事故应急指挥部所有。

农机公司应急处理预案

农机公司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为加强农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提升农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机公司发生的各类农机事故,包括农机作业事故、农机运输事故、农机设备故障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机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2. 设立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农机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3. 各部门、班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四、应急处理程序1. 事故报告农机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等。

2. 事故现场处置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1)救援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2)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事故扩大。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3. 事故善后处理(1)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3)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生产秩序。

(4)对事故受害者进行慰问和赔偿。

五、应急处理措施1. 人员伤亡事故(1)迅速组织救援人员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2)根据伤员情况,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2. 农机设备故障(1)立即组织维修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故障原因。

(3)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农机运输事故(1)迅速组织救援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置,确保事故车辆和人员安全。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3)对事故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六、应急处理保障1. 加强农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定期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一、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1、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管理科)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来源信阳市农机局管理科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信阳市农机局登记立案移送有关部门信阳市农机局管理科调查取证不予处罚有陈述申辩意见无陈述申辩意见不申请听证 申请听证 信阳市农机局管理科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告知听证权形成调查终结报告记录陈述申辩意见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报法制机构审核备案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信阳市农机局管理科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信阳市农机局结案(立卷归档) 信阳市农机局立案审批2、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科教科)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来源信阳市农机局科教科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信阳市农机局登记立案移送有关部门信阳市农机局科教科调查取证不予处罚 有陈述申辩意见 无陈述申辩意见不申请听证 申请听证信阳市农机局科教科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告知听证权形成调查终结报告记录陈述申辩意见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报法制机构审核备案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信阳市农机局科教科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信阳市农机局结案(立卷归档)信阳市农机局立案审批3、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农机监理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来源信阳市农机局监理所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信阳市农机局登记立案移送有关部门信阳市农机局监理所调查取证不予处罚 有陈述申辩意见 无陈述申辩意见不申请听证 申请听证信阳市农机局监理所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告知听证权形成调查终结报告记录陈述申辩意见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报法制机构审核备案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信阳市农机局监理所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信阳市农机局结案(立卷归档)信阳市农机局立案审批4、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农机推广站)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来源信阳市农机局推广站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信阳市农机局登记立案移送有关部门信阳市农机局推广站调查取证不予处罚 有陈述申辩意见 无陈述申辩意见不申请听证 申请听证信阳市农机局推广站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告知听证权形成调查终结报告记录陈述申辩意见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报法制机构审核备案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信阳市农机局推广站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信阳市农机局结案(立卷归档)信阳市农机局立案审批二、行政处罚类简易程序流程图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场处罚决定报行政机关备案结案(立卷归档)三、行政强制措施类流程图(农机监理所)依法作出其他处理信阳市农机局审查批准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法补办批准手续)市农机监理所发现行政相对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当事人到场的,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听取并审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通知当事人到场,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30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农机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农机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接到事故报案 ,应 当记录下列内
上 100人 以下重伤的事故 ,或者 5000万元以上 1亿元 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的事故 ;(三 )较大农 机事 故,是指造成 3人以上 l0人 以下死亡 , 或者 10人 以上 5O人以下重伤 的事故 ,或者 1000万元以上 5000万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农机事故 ,是指造成 3人 以下
政策 黝 …
农 ilk机 械 事 故 处 理 办 法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农 业部 令 2011年 第 2号 公 布 ,自 2011年 3月 1日起 施 行 。)
第 一章 总 则
即停止农业 机械作业或转移 ,保护现场 ,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农机安 全监理机构报案 ;造成人身伤害 的 ,还 应当立 即采取措施 ,抢 救受伤
第五条 农机事故处理应当遵循公正 、公开 、便 民 、效率 的原则。 机构应当在 24小时 内作出决定 ,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六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 当按照农机事故处理规范化 建设 要求 。配备必需 的人员和事故勘查车辆 、现场勘查设备 、警示标 志 、取
第三章 勘查处 理
像设备 、现场标划用具等装备。 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将农 机事故处
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 ,维护农业 机械安 全生 产秩序 ,保护农业 机械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 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 法所 称农业机械事故(以下 简称农 机事故 ),是指 农 业机械在作业或转移等过程 中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事件 。
第四条 对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农机事故 ,农业部 、省级人 民政 实存在 ,或不在管辖范围内的不予立案,书面告知 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图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图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图解】安全⽣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事故调查是指事故过后,对它进⾏认真评价,以便确定事故起因,并避免再次发⽣同样错误的⼀个过程。

1.事故调查流程⽰意图1、准备阶段1.接报事故2.赶赴现场3.组建调查组4.制定⽅案5.调查组会议2、调查阶段1.勘察现场2.收集资料3.提取物证4.证⼈证⾔5.计算损失6.技术鉴定3、分析阶段1.原因分析2.事故定性3.责任分析4.防范措施5.通报情况4、审理阶段1.讨论处理2.调查报告3.报告审查4.资料归档5、处理阶段1.报告批复2.落实处理3.公布结果4.监督检查1准备阶段准备阶段1—接报事故准备阶段2—赶赴现场准备阶段3—组建调查组准备阶段4—制定调查⽅案准备阶段5—调查组会议2调查阶段调查阶段1—现场勘察(1)调查阶段1—勘察现场(2)调查阶段1—现场勘察(3)调查阶段1—现场勘察(4)调查阶段1—现场勘察(5)调查阶段2—收集资料调查阶段3—提取物证调查阶段4—证⼈证⾔(1)调查阶段4—证⼈证⾔(2)调查阶段4—证⼈证⾔(3)调查阶段5—计算直接损失调查阶段6—技术鉴定(1)调查阶段6—技术鉴定(2)3分析阶段分析阶段1—原因分析分析阶段1—直接原因(1)分析阶段1—直接原因(2)分析阶段1—间接原因(1)分析阶段1—间接原因(2)分析阶段1—间接原因(3)分析阶段1—间接原因(4)分析阶段2—事故定性(1)分析阶段2—事故定性(2)分析阶段3—责任分析分析阶段3—责任分析(1)分析阶段3—责任分析(2)分析阶段4—防范措施(1)分析阶段4—防范措施(1)分析阶段4—防范措施(2)分析阶段5—通报情况4审理阶段审理阶段1—讨论处理意见审理阶段2—形成调查报告审理阶段3—审查调查报告审理阶段4—资料归档5处理阶段处理阶段1—事故批复处理阶段2—落实批复意见处理阶段3—公布处理情况处理阶段4—监督检查。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全文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全文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全文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维护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秩序,保护农业机械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事故(以下简称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农机事故分为特别重大农机事故、重大农机事故、较大农机事故和一般农机事故:(一)特别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本辖区农机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机事故的处理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农机事故,农业部、省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地(市)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分别派员参与调查处理。

第五条农机事故处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第六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农机事故处理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必需的人员和事故勘查车辆、现场勘查设备、警示标志、取像设备、现场标划用具等装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将农机事故处理装备建设和工作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

第七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玉林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玉林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玉林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检验不合格承办机构:玉林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受理审查岗当场受理、审查、出具受理凭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技术考验岗 确认、核对、检验拖拉机 服务窗口告知不合格理由 牌证管理岗编号、制发牌证、检验合格标志 业务领导岗复核全部材料 服务窗口 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 申请人提 出申请1-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千瓦以上的耕整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链轨式作业机械和千瓦以上农用动力机械驾驶证、操作证核发。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接受驾驶农业机械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申请人受理审查岗当场受理、审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技术考验岗业务领导岗承办机构:玉林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服务电话:监督电话: 法定期限:考试合格2个工作日发证 承诺期限:考试合格1个工作日1-3、农业机械改装审批。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牌证管理岗 制作证件并通知申请人提服务窗口受理 领导审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通知申承办机构:玉林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法定期限:2个工作日发证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二、行政处罚2-1、驾驶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制作立案审批表审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决定处罚不予处罚承办机构:玉林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服务电话:监督电话: 法定期限: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2-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以及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听取陈述、申辩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向同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听 证不予处罚制作立案审批表 调查取证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审 查 不予处罚 决定处罚 审批立案承办机构:玉林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服务电话:监督电话: 法定期限: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2-3、驾驶未经批准,擅自改装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SDF 9 江苏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程序

SDF 9 江苏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程序

江苏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程序颁布机构: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生效状态:在用所属类型:地方规范性文件适用地区:江苏省适用领域:安全综合规定生效日期:2000/07/06 颁布日期:2000/07/06江苏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程序(2000年7月6日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苏农机法[2000]5号颁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处理农机事故工作的程序,规范农机事故处理行为,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农机监理机构在农业机械管理部门领导下负责处理农机事故。

处理农机事故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定责,以责论处。

第三条农机监理人员在处理农机事故时,与本事故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

承办人的回避,由其所在农机监理机构决定;农机监理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其所在农机管理部门决定。

事故当事人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

第四条农机监理机构受理农机事故,要依法接受监督,并有责任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农机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报案与立案第五条农机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目击者,按规定有义务迅速抢救伤者和财物,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地的农机监理机构。

第六条农机监理机构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根据所报案情,确定是否立案,对不立案的事故,由事故处理部门的负责人批准,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报案人或当事人说明情况。

对立案的事故要详细填写《农机事故立案表》。

要依据事故处理规定,迅速报告有关领导或上级农机监理机构。

凡农机重大、特大事故要按照快速报告的规定,及时向省、市二级农机监理机构上报《农机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快速报告》,同时抄报省、市二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

第七条重大、特大农机事故责任者需要执行行政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制作《案件移交登记表》,将事故相关资料保留副本后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

第八条因报案人对辖区界线不清发生误报的农机事故,由最先发现或最先接报的农机监理机构立案调查,管辖确定以后,移送农机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农机监理机构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机事故处理法定工作时限流程图
造成人员死亡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农机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农机事故报案接案勘查现场24小时以内不立案登记保存农业机械
事后非现场报案3日内决定立案2名以上人员扣押农业机械牌证
管辖有争议报请上级24小时以内现场勘查3日内鉴定≤20日经上一级监理机构批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的总时限≤60日
肇事逃逸查获农业机械和操作人后10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5日内收到鉴定报告
肇事者未查获受害一方书面申请
3日内送达当事人2日内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追查工作
撤销并重新认定不符合规定3日内向上一级监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通知当事人
维持认定符合规定
任何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进入刑事诉讼程序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日内
作出复核结论如进入司法程序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终止复核申请重新鉴定检验一次为限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5日内通知原办案单位提交案件材料不予受理
10日内重新调查重新制作认定书报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备案
3日内送达当事人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维持原农机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10日内当事人共同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期限10日不能达成协议的终止调解制作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涉及保险的提前3日通知保险公司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放弃调解的终结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结案归档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