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制度汇编
清华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制度汇编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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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内部经济管理办法库存材料财务管理办法费用待摊及预提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中心费用支出审批权限表货币资金与财务印章管理规定借款管理办法财务报销规定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内部转帐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有关税法规定和《清华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物业管理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中心实行固定资产专管员制度。
中心设固定资产专管员一名。
各科室一般设一至二名固定资产管理员。
全中心固定资产账务由物业中心财务室负责。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确定为固定资产:1.单价8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含)以上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2.价格在300元以上,不满800元,耐用期一年以上两用物资等物品(如微波炉、电视机),建低值设备帐。
3.家具。
三、物业中心固定资产按用途分为经营部门使用和非经营部门使用两大类。
根据用途不同和执行会计制度不同, 非经营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暂时不计提折旧, 经营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提取折旧。
四、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1.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打印机:5年 (国家规定 5—10年,下同)2.监控设备:6年 (5—10年)3.复印机、传真机:6年 (5—8年)4.移动无线电话:5年 (5—10年)5.电视机:5年 (5—8年)6.空调:6年 (5—8年)7.照相机、音响、录(摄)像机:6年 (5—10年)8.营业柜台、货架:8年 (5—10年)9.运输工具:10年 (8—10年)10.办公家具:10年 (10—20年)11.洗涤、烘干设备:8年 (5—10年)12.其它设备:8年 (5—10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折旧年限,各科室应书面上报中心主任审批,经批准后由中心财务核定。
五、中心固定资产采用年限法提取折旧,按月计提,进入当期成本。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5% 。
计算方法如下:1.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 规定的折旧年限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3.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六、固定资产的计价办法。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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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会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二、捐赠发票
1. 基金会的一切捐赠收入均应开具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捐赠发票。 2. 捐赠发票由财务部门专人集中保管,不得转借、转让,也不得为其他单 位或个人代开发票。 3. 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各类票据,不得丢失、毁损;使用和管理不得违 反国家和基金会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 基金会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
2. 当天收取的现金应及时交入银行,不得“坐支”,不得公款私存及保留 帐外公款,基金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不得私人挪用,不设小金库。
3. 不准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在本基金会银行账户中存入或支取现金。 4. 应当在规定范围、限额内支取现金;应当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进行的结 算,不得以现金方式结算。 5. 基金会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应及时记录现金收付情况,账目 要日清月结,定期核对,做到账款相符,严禁白条抵库。
将应移交的资料整理完整,编制移交清册,与接替人员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一 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主管会计监交;主管会计交接,由财务负责人监交。未办 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五、严格会计档案管理。会计人员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及时整理会计 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 管清册,会计档案装订要整齐、签章齐全、专人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 档案。
三、固定资产管理
1. 制定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2. 基金会指定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建立实物登记簿或实物保管卡片。 3. 固定资产要分自用固定资产(办公用),非自用固定资产(投资性、出租 经营性)进行明细核算,经营性固定资产要关注经营收益。 4. 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期提取折旧。 5. 财务部门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增减变动要 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账实相符。
教育部、财政部所属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79]教供字0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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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所属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教育部、财政部所属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79]教供字067号1979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学、科研、生产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物质条件。
学校要重视这项工作,各院校要有一位副校(院)长,各系要有一位副系主任分工负责这项工作,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学校财产的教育。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机构健全,人员精干,购置要有计划,验收严肃认真,使用保管有责任制度,购进、发出、报废手续要完备清楚。
保证账卡记录健全,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同时要加强、健全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
第三条要配备思想好和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要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的培训。
要制订升级晋级和考核办法,管理和使用好的,要表扬奖励,属于责任事故的损失、丢失应责令赔偿和给予处分。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力求稳定,使他们安心工作,熟悉掌握本行业务。
确需调动时,应事先与校财产管理部门商妥,并应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作价第四条属于下列条件的为固定资产:1.单价在1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教学、科研设备。
2.单价在2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备。
3.单价虽不满2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种类财产和有的财产单价达不到划分标准,但与已列入固定资产目录的财产系同品种、规格、型号的。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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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2. 安全性: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损失和浪费。
3. 效益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发挥其最大效益。
4. 责任性: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确保责任到人。
第二章固定资产购置第四条固定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调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并附上购置理由、预算及使用方案。
2. 审批程序:购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议。
3. 采购实施:根据审批意见,由学校采购部门或授权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4. 验收入库:购置的固定资产到货后,由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验收,确认无误后入库。
第五条固定资产购置应严格控制采购标准,合理配置资源,防止盲目购置、重复购置。
第三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六条固定资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固定资产,确保其发挥最大效益。
2. 使用人员应爱护固定资产,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损坏。
3.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条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应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维护保养计划。
2. 实施维护保养:按照计划,由专业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3. 记录维护保养情况:记录每次维护保养的时间、内容、人员等信息。
第四章固定资产处置第八条固定资产处置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处置申请: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2. 审批程序:处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议。
3. 实施处置:经批准后,由学校采购部门或授权的供应商进行处置。
2024年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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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概述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长期拥有并使用的资产。
为了保护、使用、防止固定资产遗失或毁损,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部门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是负责管理、维护、保管学校固定资产的部门,它必须指定一名专职负责人,并有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票据系统。
所有学校固定资产的登记、分类、数目、数量、价值及变动记录等,记录在固定资产管理账册上。
资产的购置学校需要购置新的固定资产时,必须经过审批程序。
购置申请部门必须提供购买资产的详细信息和购买预算,并提交给学校财务部门审批。
资产的保管与使用学校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资产,保护资产免受人为破坏、丢失或遗失等事件的影响。
资产使用部门必须定期检查资产的使用情况,并将检查记录交给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资产的处置学校固定资产在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已经失去经济价值时,应及时予以处置。
处置部门必须将处置资产的详细信息报告给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盘点与检查每年底,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对学校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盘点时,要核实每项资产的类型、名称、数量、价值等,并记录在固定资产管理账册中。
对于有遗失、损坏、毁失或变卖的资产,必须说明原因及时间,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管理账册中。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学校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所有资产的保管和使用符合管理办法及标准。
违反管理办法的管理措施对违反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人员,学校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退回或扣除相应的工资、发放警告或者解除其工作等,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总结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措施,有效保护学校的固定资产。
同时,必须加强资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和工作落实,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66c18d0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37.png)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真实反映我校固定资产状况,保障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试行)》(国管资〔2020〕41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盘点,是对学校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清理、核对、查实,真实反映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出现资产盘盈盘亏的,应按照资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第三条固定资产盘点的情形:(一)资产领用单位应每年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开展盘点自查工作,原则上不少于一次;(二)学校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核实工作;(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盘点范围的;(四)学校认为应当进行资产盘点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原则为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分级管理。
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固定资产盘点的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盘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二)汇总盘点结果,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批复,组织账实差异的账务处理;(四)学校赋予的其它资产盘点职责。
第六条资产领用单位负责固定资产盘点的具体实施。
主要职责是:(一)依据学校盘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资产盘点工作;(二)负责对领用人盘点自查结果进行核查和抽查,并负责解决本单位出现的资产使用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三)负责提交盘点结果和相关报表材料,整理形成单位盘点自查工作报告;(四)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盘点抽查复核工作;(五)固定资产盘点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领用人在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中的职责是:(一)负责对本人领用的资产账、物、卡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二)负责提交本人领用资产盘点报表和相关材料;(三)固定资产盘点相关的其他工作。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9e817cef524ccbff021845d.png)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管理办法(2005年5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清华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家具及低值资产的管理。
其界定方法如下:一、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在800元(含)以上的各类仪器、设备、工具、建筑、文物、陈列品等有形资产,资产所有权属我院所有,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家具是所有权属我院所有的单位价值(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在100元(含)以上的办公用和通用性家具。
三、低值资产是指所有权属我院所有,单位价值(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在100元(含)以上,800元(不含)以下,能够独立使用且不产生自身损耗的各类仪器、设备、工具等资产。
第三条所有权属我院所有是指学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服务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应纳入资产管理范围。
第四条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资产的采购、建帐、统计、清点盘查、维护、调剂调拨和报废。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规范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最大限度的发挥已有资产的使用效能,为我院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
第二章资产管理体制第六条学院对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由学院资产管理小组(附件一)组织领导,接受清华大学设备处的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拟定学院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资产。
建立使用OA办公系统的资产管理模块,负责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审核和实施工作;三、组织和实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四、审核批准资产购置、报废等手续;五、组织和实施经批准购买资产的采购工作;六、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簿,按月与学校财务账簿核对资产总额;七、审核批准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八、组织学院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九、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202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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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2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是一项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法规文件。
它的目的是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合理和有效利用。
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明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登记:要求学校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包括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取得方式、使用部门等信息。
3.固定资产评估:规定学校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资产的价值和使用状态。
4.固定资产验收:确保学校采购的固定资产符合质量标准,对资产进行验收,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明确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权限和使用范围,加强资产的保管和维修管理。
6.固定资产报废处理: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制度,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资产及时报废,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盘点和抽查:要求学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抽查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规。
8.固定资产台账和报告:学校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编制和上报固定资产管理报告,以向上级机关和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以上是《202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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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票据管理
一、支票管理
1. 支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准向外单位或个人出借支票, 不准将支票交由基金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签发。
二、会计负责凭证的审核、明细账总账的记录,财务稽核和会计档案的管理 工作等,会计人员不得兼管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
三、各会计岗位严格履行其岗位责任制,严守工作纪律,按照会计法规制度 和工作程序办理会计业务,不得超越岗位职责权限,一人多岗或一岗会计人员变动或调整,必须按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移交人员须
作人员工资福利和基金会行政办公支出。基金会的管理费支出应当符合《基金管 理条例》的要求,累计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 10%。
3. 筹资费用 主要核算基金会为筹集公益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基金会为了获得捐赠资 产而举办的募款活动费、印刷费和发放募款宣传资料费以及其他与募款有关的费 用等。 4. 其他费用 主要核算基金会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或者筹资 费用中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等。 (二)基金会发生的各类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三)期末,基金会将本期发生的各项费用结转至净资产项下的限定性净资 产或非限定性净资产,作为净资产的减项。
三、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张表。 四、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重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2. 理事会成员和工作人员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等报酬情况的 说明。 3. 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4. 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5. 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6.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说明。 7.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五、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 1. 基金会的宗旨、组织结构以及人员配备等情况。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a9903e0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ef.png)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学校资产安全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评估等工作;(三)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处置等审批手续;(四)对学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学校各部门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健全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二)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三)定期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四)按规定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处置等手续。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需要,按照年度预算进行。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学校招标管理办法。
第十条购置固定资产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审批手续包括: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本(2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本(2篇)](https://img.taocdn.com/s3/m/e5c8305e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4087a13.png)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护和充分利用学校固定资产,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设备、图书馆藏书和各种文物等。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以非实物形式的无形资产为主体,实物资产为辅助。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经济、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建立健全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账、使用、盘点和报废等事项,应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法规进行。
第八条学校应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应按照预算程序进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由专门的验收机构进行,确保所购资产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入账应及时进行,确保资产的记录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不得超出授权。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确保资产的废弃处理合法有效。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落实资产的分类管理,根据不同性质的资产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做好资产的台账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记录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资产维修与保养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资产借用与归还制度,规范资产的流转。
第二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资产折旧与减值制度,确保资产价值的正常变化。
第二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安全保卫措施,确保资产的安全。
第四章保养与维修第二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保养与维修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清华大学会计制度(3篇)
![清华大学会计制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266a322b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6283472.png)
第1篇一、引言清华大学作为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在财务管理方面,清华大学始终坚持科学、规范、高效的会计制度,以保障学校的财务安全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清华大学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组织架构、会计核算体系、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等方面。
二、会计组织架构1. 会计部门清华大学会计部门是学校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预算管理等工作。
会计部门下设多个科室,包括会计核算科、财务报告科、预算管理科、审计科等。
2. 会计岗位设置(1)会计核算岗位: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核算工作,包括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登记、汇总等。
(2)财务报告岗位:负责编制和报送学校的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等。
(3)预算管理岗位:负责学校的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调整等工作。
(4)审计岗位:负责对学校的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会计核算体系1. 会计核算方法清华大学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会计科目设置清华大学会计科目设置科学、合理,涵盖了学校的各项经济业务。
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等五大类。
3. 会计凭证管理(1)会计凭证的编制:会计凭证应真实、完整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由会计人员进行编制。
(2)会计凭证的审核:会计凭证的审核应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会计人员进行,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会计凭证的归档:会计凭证的归档应按照规定进行,便于查询和审计。
四、内部控制制度1. 内部控制目标(1)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学校的财务安全。
(3)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
2. 内部控制措施(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版(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7d52df85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f3.png)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护和充分利用学校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维修、报废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第三条学校财务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所属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负责,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编码第五条固定资产的登记所有的固定资产都需经过学校财务处登记,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确保资产信息真实准确地记录在固定资产台账中。
第六条资产编码学校财务处将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编码,编码规范需要与国家的标准一致,确保资产编码的唯一性和便于管理。
第四章购置管理第七条购置程序学校各单位需要购置固定资产时,必须依照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采购程序,并截留相关购置凭证以备查验。
第八条购置审批对于大额投入和重要性较强的固定资产购置,需要经过学校相关领导的审批。
第九条资产验收学校各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后,应认真进行验收工作,确保购置的资产质量符合要求,并将验收结果及时报告给财务处。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条使用权限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权限应严格按照规定,不得出借、转让或私自擅自使用。
第十一条资产借用学校固定资产的借用需经过学校财务处审批并签订借用协议,借用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归还。
第十二条日常维护学校各单位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六章保管管理第十三条安全保管学校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保管措施,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盘点工作学校每年都需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在资产台账中。
第七章维修与报废第十五条报修程序学校各单位在发现固定资产有损坏、故障等情况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修,并保留相关维修记录。
2023春学期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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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23.2修订)
一、凡是学校的固定财产,必须登记,按上级有关财产管理
规定进行,做好登记入库。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
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
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学校各功能室由学校指派的专人人负责,具体要求按各
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讲台、一体机、黑板、电扇、空
调、饮水机要妥善保管好,下班时及时关锁。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
年级组长负责。
六、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
要外借需由校长室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
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
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
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
九、经管固定资产帐目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
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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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8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根据市教委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办法如下:一、明确国有资产的限额,即1.单价在500元以上;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类物品。
二、固定资产按使用部门保管建账,分为:总务处、电教实验、音体类、图书部门建实物明细账。
三、每年暑假7月份对固定资产清点一次,由固定资产“三级核算会计”及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进行实物清查、清点,由部门实物保管员与明细账会计对账,填制《固定资产盘盈(亏)表》按规定审批后,会计进行调帐。
四、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二次会议,时间为3月和10月,制定国有资产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购置固定资产时,部门实物保管员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两份,与明细账会计共同验收,自留一份,附一份与购物收据报会计室做账。
六、调拨的固定资产,实物保管员凭调拨单填制一式两份“固定资产验收单”与明细账会计共同验收;报废转让的固定资产部门保管员填制盘亏表并说明原因,经领导小组审批,1000元以上需报主管局审批,此表作为会计调账依据。
七、对于“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盘盈(亏)表”年底要装订,保管员自存备查,主办会计视为会计资料造册归档管理。
八、对于非正常损坏、丢失的固定资产,要赔偿损失。
九、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要交到总务处。
十、“三级核算”会计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执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进一步改正。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第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按规定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入账,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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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
内部经济管理办法 (11)
库存材料财务管理办法 (12)
费用待摊及预提管理办法 (15)
物业管理中心费用支出审批权限表 (17)
货币资金与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18)
借款管理办法 (24)
财务报销规定管理办法 (27)
票据管理办法 (31)
内部转帐管理办法 (37)
会计档案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42)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有关税法规定和《清华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物业管理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中心实行固定资产专管员制度。
中心设固定资产专管员一名。
各科室一般设一至二名固定资产管理员。
全中心固定资产账务由物业中心财务室负责。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确定为固定资产:
1.单价8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含)以上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2.价格在300元以上,不满800元,耐用期一年以上两用物资等物品(如微波炉、电视机),建低值设备帐。
3.家具。
三、物业中心固定资产按用途分为经营部门使用和非经营部门使用两大类。
根据用途不同和执行会计制度不同, 非经营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暂时不计提折旧, 经营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提取折旧。
四、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
1.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打印机:5年 (国家规定 5—10
年,下同)
2.监控设备:6年 (5—10年)
3.复印机、传真机:6年 (5—8年)
4.移动无线电话:5年 (5—10年)
5.电视机:5年 (5—8年)
6.空调:6年 (5—8年)
7.照相机、音响、录(摄)像机:6年 (5—10年)
8.营业柜台、货架:8年 (5—10年)
9.运输工具:10年 (8—10年)
10.办公家具:10年 (10—20年)
11.洗涤、烘干设备:8年 (5—10年)
12.其它设备:8年 (5—10年)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折旧年限,各科室应书面上报中心
主任审批,经批准后由中心财务核定。
五、中心固定资产采用年限法提取折旧,按月计提,进入当期成本。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5% 。
计算方法如下:
1.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 规定的折旧年限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六、固定资产的计价办法。
新增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的计价,实际成本包括:买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及各种附加费等。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科室购买固定资产时,先从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员处领取《物业管理中心购置固定资产审批表》。
(附表一)
2.按《物业中心费用支出审批权限表》签字, 然后办理请款手续。
3.各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员按各科室相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验收入库后,将已签字完毕的购货发票、《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及相关合同协议送至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员处,由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员到学校设备管理系统建帐并下载《清华大学仪器设备建帐单》(附表二)凭条,然后将此凭条粘贴在发票背后,最后财务凭
上述单据入账。
八、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变卖
报废及变卖时,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填制《物业管理中心仪器设备销账申请表》(附表三),经主管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由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员及中心主任审核批准后交财务做帐,并申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处销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自行处置固定资产)。
九、固定资产调拨
为加强固定资产有效管理,中心固定资产实行有偿调拨。
各科室固定资产调拨时由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员填写《物业中心固定资产调拨单》(附表四),由各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员和中心主任审核签字,送中心财务室进行帐务调整,并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处划账。
调拨价格确定:
1.非经营性部门之间调拨,按账面值调拨。
2.经营性部门之间调拨,以固定资产财务账面净值为准。
3.经营性与非经营性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由中心财务室按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的折旧方法计算确定调拨价格。
十、固定资产盘点
1.每年10月15日—11月15日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各科室管理员进行盘点。
形成固定资产盘点表,并对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说明原因,由科室负责人及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员签字审核后送中心财务室。
2.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员及中心财务室,在各科室盘点后要进行抽查。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员调动或离职时,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由科室负责人监督并签字。
要实行“接替人先到,交班人后走”的原则,交接过程中要进行账、物的清点。
十二、各级固定资产管理员要做到固定资产帐实相符、帐卡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十三、未履行上述职责造成损失者,要接受中心相应的处罚。
1.对工作不负责任或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个人的经济责任。
2.对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责任人,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责任人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理。
十四、本办法于2005年10月10日由物业中心办公会讨
论通过,由物业中心财务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管理中心
2005年10月10日
附表一
物业管理中心购置固定资产审批表
申请部门:
年月日
附表二
清华大学仪器设备建帐单
审核人:填表人:年月日
附表三
物业管理中心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年月日
附表四
物业中心固定资产调拨单
年月日
内部经济管理办法
为加强物业中心各项经济活动的管理,依据《清华大学经济
管理办法》、《清华大学物业中心经济管理协议》等文件规定,结合物业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经济管理办法。
一、校拨经费
1.中心对学校拨付的用于学生宿舍、教室的物业管理费,应按照学校规定专款专用,不得开支经营性支出,不得另做他用。
2.对于本协议年度内拨付的水电费结余,中心可留用60%,其中用于中心人员的奖酬金及福利比例为30%(其中60%用于相关科室,40%用于中心),其余30%作为中心的发展基金,支配权归中心;结余40%冲抵第二年学校的拨付经费。
二、经营收入
1.每月按超市、洗衣厂、经营性物业管理项目及电信业务(不含代收代付电话费、铁通网通电话安装费、电话机押金)等营业收入的3.5%提取管理费,按月上交中心。
2.中心经营利润(含管理费)分配比例为:奖酬金及福利比例为60%,发展基金40%。
3.经营性部门按年度经营目标进行具体奖惩。
三、年终奖由中心统一承担;各科室费用均需自行负担。
四、本办法经2005年10月10日由物业管理中心办公会讨论通过,上溯至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物业管理中心
2005年10 月 10日
库存材料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物业中心经济管理协议,规范库存材料的财务
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第一条库存材料是各部门在日常管理及经营活动过程中将要消耗的材料或物料品,具体包括维修用料,低值易耗品等,不包括库存商品。
第二条库存材料的日常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中心财务室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材料收发盘等各种记录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条库存材料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帐。
各部门应视具体情况按照学校及中心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有效管理。
对金额较大、数量较多的应当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的其中一联必须随购货发票交财务室;对金额较小、无需入库的零星材料也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支出或成本。
第四条对已办理入库的材料领用时,各部门应填发“领用单”。
每月25日由各部门管理人员统计、编制“材料领用汇总表”及“库存材料盘点表”一并交财务室进行有关帐务处理。
材料出库应按实际成本计价,对价格波动较大,也可按照加权平均成本计价,但方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五条对超市等经营性部门的低值易耗品不需要进行库存管理的,但是价值较大(3000元以上)受益期较长(3个月以上)可采用待摊的办法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见《物业管理中心费
用待摊及预提管理办法》。
第六条库存材料的清查。
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号和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时均要进行全面清查。
库存材料清查的结果,应编制“库存材料盘点报告表”。
“库存材料盘点报告表”要详细列明各种材料的账面数量、实存数量;帐面金额、实际价值;盘盈盘亏的数量、金额、原因以及有关处理意见,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室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条本办法于2005年10月24日由物业中心办公会讨论通过,由物业中心财务室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管理中心
2005年10月24日
费用待摊及预提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有关税法规定和《清华大学物业中心经济管理协议》,结合物业管理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待摊及预提的最低限额
单笔金额最低为2000元, 期间最低为2个月, 摊销后的每笔费用的金额最低为500元,低于上述任何一项的一律计入当月成本.
二.待摊及预提的具体项目
凡符合会计规定的,且受益期限及金额超过上述标准的费用,如低值易耗品、财产保险费、修理费、水费、电费等均可以待摊及预提。
为加强工资奖金的有效管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工资津贴的发放(含年底年初工资津贴发放)以实际对应月份为准计入当月成本,不进行待摊预提。
分期上交的返还工资、保险费及各种人员管理费可视情况待摊预提。
需要入库管理的材料物资摊销办法见《物业中心库存材料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