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初步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制度
我国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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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不少于1000字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引起广泛关注。
为了强化监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出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政策。
该政策旨在通过推动食品企业建立健全的食品生产和经营责任制度,建立起责任和风险共担的机制,为食品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本文将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责任险进行详细解析。
一、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定义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在食品领域中,以保费作为成本,向承保人提供食品生产经营的第三方责任险种。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对食品企业的评估,评估风险等级,并为其提供相应的风险保障。
当出现食品安全事件时,保险公司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限制企业风险扩散的事态发展。
二、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主要承保对象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主要承保对象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以及食品相关领域的服务业企业、医疗机构和学校。
三、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责任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本责任险,主要涵盖食品安全相关责任风险;二是增值服务,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风险防范建议等;三是附加责任险,包含诸如责任险、污染责任险、产品召回险等。
四、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承保机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承保机构主要包括财产保险公司和责任保险公司,其业务范围涵盖食品生产和经营相关领域,并有相应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
五、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价值与作用食品安全责任险对于促进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
首先,它可以为食品企业提供可靠的风险管理和保障,降低其经营风险和财务压力。
其次,保险公司在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业务时,能够对食品企业进行专业评估和风险控制,促进企业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推动食品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食品安全责任险可以强化监管和规范,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权益,确保公众获得安全、健康的食品。
六、食品安全责任险的问题和挑战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推行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一些小型的食品企业可能因为收费过高或是保障范围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而难以参保。
其次,虽然食品安全责任险可以为食品企业提供保障,但企业如何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规范自身的食品生产与营销行为,还需要长期积极的策略与努力。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https://img.taocdn.com/s3/m/aad501a2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06.png)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一项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为普通消费者和企业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食品保障方式,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意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种金融服务机制,是在保险公司和食品生产者之间建立的食品安全责任互保机制。
它的核心理念是让各方共同分担食品安全风险并提供行动中的保障,这样能够有效地平衡食品安全成本与效益,并最大程度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尤为重要。
由于传统的消费者保护体系往往不足以支撑消费者的实际损失,而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需要借助保险的力量来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全面和有效的保护。
除此之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还能够促进食品生产者的合规和规范生产,减少食品企业的风险成本和信誉损失,提高企业间的竞争力,并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企业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其生产管理水平。
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运作模式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中,保险公司承保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并为其提供相应的风险保障。
食品企业在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报赔付,由保险公司根据事实情况进行理赔,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一般情况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保险承保范围往往包括了食品的生产、销售、仓储及配送环节,涉及范围十分广泛。
此外,保险公司还会根据食品企业的业务类型、经营规模以及是否通过质量认证等实际情况来确定相应的保险责任和保障范围。
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现状与潜力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已经逐步建立,很多保险公司也相继推出了相关保险产品。
不过,从整体来看,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保险产品的种类和覆盖面都需要进一步扩展。
在食品安全环境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产品质量风险也日益增高,加之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食品企业的风险承担压力愈发强烈。
构建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构建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f981665b84ae45c3b358c9f.png)
内食 品业 的信 心 , 碍 了 我 国食 阻 ( )食 品企 业 责 任 保 险 意 二 目前 , 内很 多 保 险 企 业 都 国 开发 了食 品污染 责任 保 险和食 品
、
当前 我 国食 品 安全 方 面 品工业 的健康 发展 。
大力 发展 责 任 保 险 , 全 安 全 生 存在 的 问题 健 取市 场 运 作 、 策 引 导 、 府 推 识不 断增 强 , 品安 全 纠 纷 日益 政 政 食
济健康发展 , 因此迫切需要建立 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 将
当消费 者 购买 的食 品 出现 问
一
个能 够有 效解 决 上述 问题 的机 商业保 险手段运用到食 品卫生安
题 后 , 关 部 门往 往 很 难 及 时 界 制 , 相 而食 品安 全 责 任 保 险 是 以市 全 管 理体 系 , 用 市 场 化 的方 法 运
定 问题 产 生 的 根 源 , 得 消 费 者 场 化 的手段 辅助 社会 管理 的有效 分散食 品安 全责任风险 , 于强 使 对
的治疗 费 用 短 时 间 内难 以解 决 , 途 径 , 其制 度 的建 立 能 够 有 效 地 化责任方 的风险管理意识 , 分担
因此会 延 误 病 情 的诊 断 与 治 疗 , 发挥现代保险业 的经济补偿和社 责任方的民事赔 偿责任 , 障群 保 而 且一 旦 责 任 厂 商 无 力 赔 偿 , 受 会 管理 功 能 , 利 于 促 进 社 会 各 众 合法 权 益 , 护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有 维
抵 御 由食 品 中毒 、 费 者 伤 亡 赔 压 力 , 重 了 财 政 负 担 。如 在 安全 事故 也 时有 发生 。通 常情 况 消 加
偿 等 引起 的突 发 事 件 的 能 力 , 而 2 0 安 徽 的 劣 质 奶 粉 事 件 当 下 , 03年 小企 业 为 了 降低 生 产 经 营 成 且 可 以提 高 企 业 的安 全 防 范 意 中 ,受害 儿童 的治 疗 费 用 全 部 由 本 , 般 不 会 主 动 投 保 食 品 安 全 一 识, 避免 企 业 的生 产 秩 序 因 发 生 阜 阳市 政府 提供 ,政 府 还 承担 了 责任 险 , 一 旦 发 生 食 品安 全 事 而 00 又 重 大食 品安 全事 故 而受 到严重 破 每 个死 亡 婴儿家 庭 1 0 0元 人 民 故 , 没 有经 济 能力支 付 赔款 。
我国将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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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
国务 院办公厅 日前 印发 ( ( 2 0 1 3 年食 促所有 规模 以上 食品生产企 业和相 应的
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 排》 。 ( ( 工作安排
经营单 位设 置食 品安全管理 机构 ,明确 要求 ,推进 食品安 全责任 强制保 险制度 分管负 责人 。推进 食品安全 责任 强制保 试点 ,开 展食 品生产企业 首席 质量官 制 险制度 试点 ,开展 食品生产企 业首席 质
6 6 泰山绿茶 获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近 日,从 山东省泰安 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 “ 泰山绿茶”农产品
地 理标 志获得 国家批准并正式颁布实施 。 据 了解 ,泰安 市将 泰山茶产 业列入 全市 “ 十二五” l 4 大农业 产业 振兴 规划 ,出 台专 门扶持意 见 。在扶 持政策 强力推 动下 ,短 短两年 时问 ,泰安 3 3 0 多公顷 ,引进、试验、示范2 0 多个新品种新品系 ,茶 蓬 市茶园面积 发展 到l 罐 u I - D L I 工企业、合作社由3 l 家增加到5 0 家。截至2 0 1 2 年 ,泰安市干茶产星达到 3 5 o u  ̄,增长5 5 %;销售额 由2 . 2 4 ' f L 元增加到3 . 3 6 " f L 元,增加 1 . 1 2 亿元 ,增长 5 0 %;茶农 收益 由每6 6 7 平方米1 . 0 8 万元增加到 1 . 2 7 1 - 元 ,增加 1 2 0 0 元,增 长 1 1 . 1 %。今年 ,全市计 划新植茶 园3 3 0 多公 顷,力争茶产值突破 3 亿元 。
民专业合 作社 、农 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 、
制定年度培 训计划 ,开展法律 法规 、业 ( 钟主体的 农产 务技能 、工作作 风等培训 ,提 高监管 人 品质量安 全管理责 任。2 0 1 3 年底前 ,督 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
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
![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https://img.taocdn.com/s3/m/c226072d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bc.png)
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2015年是保险行业的改革大年,也是保险行业政策频出的一年。
以下是店铺整理了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希望你喜欢。
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盘点2015年保险业事件1:险资密集举牌亟待监督引导今年以来,保险公司在二级市场上频频举牌十分抢眼。
仅下半年,就有26家公司发布公告宣布被险资举牌,耗资一度超600亿元。
参与举牌的险资包括安邦保险、前海人寿、阳光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国华人寿、上海人寿、君康人寿、百年人寿等。
而万科与宝能系的股权大战则将险资举牌推向了舆论顶点。
在此影响下,相关举牌概念受到市场资金热捧,屡有强势表现,并激发了年底股市的一波热情。
近期监管层已注意到了险资的频繁举动,并制定了针对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准则。
点评.保险公司集中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一方面是由于公司经营理念的进步与探索,一方面也与新常态下整体经济环境、政策导向密切相关。
在保险投资政策不断放宽、鼓励险资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无风险利率下行预期的大背景下,保险资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升投资的风险偏好、扩大权益和其他投资占比,已经成为明显的趋势。
当前险资大举持股上市企业的做法,能否达到符合政策导向的成效,是作为财务调节手段、实现投机资本运作,还是作为长效资金、促进金融及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则需要相关的公司明确投资的目的和加强综合经营的水平,亟须监管部门及时的监督与引导。
盘点2015年保险业事件2:商业车险费改试点启动并扩围今年6月1日,酝酿已久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终于在黑龙江、山东等6地启动试点,这意味着未来保险公司将在车险市场拥有更大的自主定价权。
10月30日,保监会决定在广东、天津等12个地区启动商业车险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点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目的是使风险和费率相匹配,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和车主,可谓是惠民之举。
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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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期
耿 宁 , : 国食 品安 全 责 任 保 险 制 度 的建 设 与 完 善 等 我
的质 量安全 管 理 , 守《 遵 农产 品质 量 安全 法 》 的规 定 。 因此 , 文 中 的“ 品” 念 不 包 括 初 级农 产 品 , 品 ” 本 食 概 食 安 全 责任保 险 也暂 不涉 及初 级农 产 品 。因此 , 品安 全 责任保 险 作为 产 品责 任保 险 的一种 , 指 因被保 险 食 是 人 生 产或销 售 的食 品存 在缺 陷 , 导致 使用 者 或第 三者 人身 伤 害及 财产 损失 , 法应 由被保 险人 承担 赔偿 责 依
第3 2卷
第 3 期
湖 州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J un lo u h u Te c esC l g o r a fH z o a h r ol e e
Vo . 2 NO 3 I3 .
21 年 6 00 月
J n 2 1 u .,0 0
我 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食 品安全 关 系到人 民生 命健康 、 济发 展和社 会稳 定 , 当今最 为关 注的热 点之 一 。而我 国食 品安全 经 是 问题时 有发生 ,0 8年 的“ 20 三聚 氰胺 ” 奶粉 事件 一度 使 人们 谈 “ ” 奶 色变 , 0 0年 刚 刚发 生 的海 南 “ 豇 豆” 21 毒 事 件再 一次触 及人 们在 食 品安全 上 的敏感神 经 。食 品安 全事 故 发生 后 , 任企 业 纷纷 倒 闭破 产 或 者逃 避 责 责任 , 受害者 索赔 道路艰 难 , 相关 产业 经济损 失严 重 , 已成 为制 约我 国经 济社会 发展 , 阻碍 和谐社 会建 设 的
将 初级农 产 品列入 产 品责任 法范 围 , 因就 在于农 产 品易受 自然 环境 因素 影响 , 原 其产 生 的潜 在缺 陷难 以确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https://img.taocdn.com/s3/m/7f23df2d3169a4517723a386.png)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完善的有利条件实际上,我国境内的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尝试开发出相关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业务,而《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更是催热了这一险种的发展。
目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广泛推行正在酝酿形成之中。
【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自身的优势其一,有利于消费者权利的保障。
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导致其追索赔款面临很大困难,虽然受害者可以选择单一的诉讼、共同诉讼或代表人诉讼等方式进行索赔,但我国现有的民事诉讼机制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显得力不从心。
一方面大规模的单个诉讼不利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增加诉讼成本与社会成本;另一方面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在实践运用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集体诉讼制度目前还是一个立法空白。
而通过责任保险机制,对消费者而言可从保险公司直接获得相应赔偿,减少诉讼成本,避免发生因企业破产而无力赔偿的问题,最大程度地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二,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保险公司的发展。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企业因为面临巨额的索赔与处罚而常常破产。
特别是一些知名企业的没落不但会影响整个行业发展的积极性,而且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而通过保险机制可以分散企业风险,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对保险公司而言,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食品责任保险新模式,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开发个性化的食品责任保险产品可以成为保险公司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可以加快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政策性支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包括责任保险在内的整个保险业的发展,在政策上积极鼓励与支持。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规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则提出“要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提高运用保险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完善社会化补偿机制⋯⋯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之构建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之构建](https://img.taocdn.com/s3/m/e2fc271955270722182ef70d.png)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之构建[摘要]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责任保险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基于市场机制下多方主体的博弈结果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性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必须强制推行,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通过修订《食品安全法》,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并完善相关具体制度设计,加快推行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以便更好地发挥该制度的作用,使之成为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状况的一种新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必要性;可行性;制度建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可以保证受害者得到及时的赔偿;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企业防范风险,稳健经营,但是目前这项保险在我国尚未得到有效实行。
笔者认为政府应立法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
制度的成本由政府和企业合理分担,并通过保险费奖惩条款、梯级浮动保险费率等具体制度设计,根据企业产品评估的安全风险状况来确定保费,以促使企业为降低成本而更加重视食品安全,使之成为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状况的一种新的有效路径,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实行社会和谐与稳定。
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之概念与作用(一)食品安全责任与责任保险食品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食品安全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产品责任,而就产品责任的属性而言,它是一种侵权责任。
因此应受到《侵权责任法》与《产品质量法》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由于保险所具有的社会“稳定器”和“助推器”的功能,责任保险的存在能够降低社会成本,分担社会责任,[1]在增强责任主体责任承担能力的同时,保障了法律责任的实现,有助于更好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法律的贯彻实施。
责任保险主要适用于危险责任领域,如产品责任、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因为在这些危险领域,需要实行严格责任以保护受害人。
(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之作用基于我国目前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状况,在我国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具有很大的积极作用与现实意义,首先是保证受害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得到及时有效的民事赔偿,从而避免“零赔付”现象的出现。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d9344d95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13.png)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新农村(黑龙江)》
【年(卷),期】2015(0)7
【摘要】日前,中国保监会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初步建立,相关试点工作将在全国范同内启动。
【总页数】1页(P27-27)
【关键词】食品安全委员会;责任保险制度;药品监管;办公室;国务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64
【相关文献】
1.浅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强制实施——解读《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J], 李思荟
2.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废止《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通告(粤环发[2021]3号) [J],
3.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J],
4.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J],
5.河北省食安办、河北省金融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下发《河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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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
![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6517b41b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a5.png)
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卫生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制定了90余个配套规章,涉及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食品卫生监督处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等各方面的管理。
近些年,还颁布实施了《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等法规和规范.在加大食品生产经营阶段的立法力度的同时,中国也加强了农产品种植、养殖阶段以及环境保护对农产品安全影响等方面的立法,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等。
(—-)技术支撑体系为做好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我国不断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监测和评估等工作。
全国现有食品监测机构5000余家,通过完善检测方法、加强质量控制,检验能力不断提高,部分检测机构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监测网质控考核.我国高度重视危险性评估工作,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组织开展了食品中污染物和部分塑料食品包装材料树脂及成型品浸出物等的危险眭评估;加人世贸组织后,我国还专门开展了食品中微生物、食品中化学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强化剂等评估。
我国成立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门开展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工作。
食品厂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食品厂安全责任保险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3790ca6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eb.png)
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行业竞争日益激烈,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加强食品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食品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规范食品厂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2.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分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降低企业安全生产成本;4.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制度内容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加工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等。
2.责任主体(1)食品厂作为投保人,应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2)保险公司作为承保人,负责对食品厂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评估,制定保险条款,提供保险保障;(3)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食品厂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保险责任(1)食品厂在保险期间内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2)食品厂在保险期间内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生产设备损坏、原材料损失等,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3)食品厂在保险期间内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保险期间(1)保险期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合同终止之日止;(2)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保险合同期满后,可续保。
5.保险金额(1)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自行确定;(2)保险金额不得低于食品厂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
6.保险费率(1)保险费率由保险公司根据食品厂的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等因素制定;(2)保险费率应体现风险差异化原则,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风险较低的企业,可给予优惠费率。
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构建
![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构建](https://img.taocdn.com/s3/m/a94d9353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38.png)
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构建首先,应该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企业、食品流通企业等各个环节的经营者。
此外,还需要规定具体的食品品种和产品范围,以及食品安全责任的内容和标准。
其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监管机制。
监管机制应包括监管部门的责任和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应对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各个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及时更新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
监管措施可以采取定期检查、抽样检测、食品追溯等手段,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应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机制。
保险机制应包括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和赔付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保险责任应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包括食品质量控制、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保险金额应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规模、经营项目、风险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并保证足够的赔付能力。
赔付标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制定,确保赔付能够真正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惩罚食品安全责任违法行为的作用。
第四,应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追责追究。
对于未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的企业,应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对于食品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监管部门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样检测,加强对食品安全责任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保险赔付程序,并对企业的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和追究,确保食品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此外,在构建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保险费率的确定,应考虑食品行业的特殊性和风险程度,既要保证保险公司能够合理获利,又要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理负担。
二是与其他食品安全管理政策的衔接和协调,避免各项政策之间的冲突和重叠。
三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为推动保险制度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
![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https://img.taocdn.com/s3/m/f0f736765acfa1c7aa00ccc6.png)
月份 修订了 “ 品卫 生管 理法 ” 食 ,其 中第 2 1条规 定一 定种类 、规模之食品业者 ,应投保 产 品责任保 险 ,这凸显 了食 品安全责 任保 险的重要性 ,但却 把 食品责任保 险 纳 人到 产 品责 任保 险范 畴 。中 国 的
产 品 责 任 保 险 始 于 18 9 0年 ,当 时 主 要 是 为 了 满 足 出 口 的需 要 ,针 对 外 贸 出 口产 品 设 立 ,食 品行 业 也 有 成 功 利 用 该 保 险 规 避 风 险 的 案 例 ,但 比 起 外 国 成 熟 市 场 还 有 非 常 大 的 差 距 。尽 管 我 国 食 品 安 全
阻 了违 法 行 为 的 发 生 。 我 国 台 湾 地 区 在 2 0 0 8年 6
对于责任保 险制度必要性是 这样认 为 的 ,“ 日法 今 律之趋 势 ,皆认 为未 能 由责任 保 险补 偿 过 失行 为 之后果 ,本 身 即构成在经济 上不负责任之行 为…。
三 、 食 品 安 全 强 制责 任 保 险 的 路 径 选 择
童索赔无 门这 样 的 问题 ,可 以说 现 有 的 法 律 和制 度确实对 上述 问题 无 能为 力 。一次 次 的食 品 安全 事件给人 们敲 响 了警 钟 ,如 果 在 三 鹿奶 粉 的 “ 三 聚氰胺事 件” 发 生 时 ,政府 还 可 以用 法 律 制度 不 健全来 为 自己开脱 ,那 么 当食 品安 全 问 题 再 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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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研 究
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
李 华
( 南京 大 学 法 学院 ,南京 2 09 ) 10 3
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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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随着“瘦肉精”等事件的频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成为我国目前至关重要的民生问题,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
我国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促使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进一步改善。
本文在指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之上,给出了对于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建议,此外还借鉴了国外保险公司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经验来建言献策。
标签: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近几年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次数较多,因此逐渐影响着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与安全,同时也引起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心。
2004年-2008年全国食物中毒情况一览表一、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1.政府没有强制立法产品责任法到今天为止在我国还没有成立,已有的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只对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和事故的事后事项做出了一些规定,它对于食品安全风险事前防范的保险没有提及。
2.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缓慢我国的食品责任保险创立于2008年,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与30家食品经营户签订了商品责任保险单,此单保费为300元,累计赔付限额达5万元。
这标志着我国食责险的萌芽。
但由于我国的立法不完善以及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充分,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很多消费者无法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致使我国食品安全保险发展缓慢。
二、现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1.缺乏健全的法律基础我国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法律基础尚不健全,《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已经出现不适应当前实际的情况,这有待于相关部门进行完善和强化。
在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基础,建立一个合理的、有效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是首要任务。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2.索赔制度对消费者保护不足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大体上执行的是期内索赔制,其赔偿条件主要涵盖两方面:一是只对保险期限内提出的索赔负责;二是只对保险合同划定的上溯期内发生的损害负责。
以毒奶粉事件为例探讨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构建
![以毒奶粉事件为例探讨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构建](https://img.taocdn.com/s3/m/3806b2f1941ea76e59fa040d.png)
方 面 。那 么谁来 推 进制 度实 施 ?谁来 监管 ? 如何 监 管 ?事故 发 生 了谁来 负责 ?如 何才 能让 公众 拥 有 一个 食全 食美 的未来 呢 ?恰 恰 是这 些 问题 才是 民众关 注 的焦 点 , 不 是 所 谓 的 干涩 的法 律 条 文 而 条 款 。正如 德 沃 金所 言 : 律 是一 种 不 断完 善 的 法 实 践 , 者 此文 正希 望从 完善 食 品市 场监 管 , 实 笔 切
法 权益 。
笔 者始 终认 为制 度 建 设 是 关 键 的 一 方 面 , 但
如 何 强 而 有 力 地 推 进 制 度 的 运 行 是 更 为 重 要 的 一
次伤 害和 重 创 。2 1 0 1年 6月 对 该 案 赔 偿 做 了 回 应 , 协调 有关 责任 企业 出 资筹集 了总 额 1 . 亿 其 11 元 的婴幼 儿奶 粉事 件赔偿 金 。难道 食 品安全 事故 都需要 由相关 部 门协调按 照 国家赔 偿来 解决 吗 ? 综上 , 笔者 将 着 重探 讨 应 对 食 品安 全 事 故 的 如下 两 问 题 。其 一 , 何 促 进 食 品 安 全 的 监 管 ? 如
方 式 : 府 是 食 品安 全领 域 的 主 要 监 管 者 , 管 制 手 段 单 一 , 制 效 率 低 下 , 乏 系 统 性 和 计 划 性 。食 品 安 全 政 但 管 缺
事 故 发 生 后 的 物 品 处 理 、 员 救 治 , 失 赔 偿 等 给 政 府 造 成 了 很 大 的 压 力 。而 保 险作 为 一 种 重 要 的 风 险 转 移 人 损
此 后 , 国开 始重 拳治 理 食 品 安全 。20 中 0 9年 6月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https://img.taocdn.com/s3/m/6a6c79c9376baf1ffd4fad97.png)
分数:关于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研究与探析姓名:学号:班级:摘要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不但加强了保险分散风险的基本功能,而且强化对受害人的责任保障,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本文将对建立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进行分析。
同时对制约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发展的因素展开讨论,最终对如何发展完善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体系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责任1一、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一)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定义责任强制保险是指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投保人必须投保,保险人必须接受投保的责任保险,是一种国家为推行社会公共政策而规定的保险,是对契约自由的限制. 本文所要讨论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理所应当的应属于责任强制保险的一种,“食品安全强制保险”的概念定义为:“自追溯日起至保险期终止日止的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二)食品安全强制保险的运行1.确定被保险人。
食品安全强制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特定行业食品生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起步阶段不宜在全部的食品行业推广,可选择影响重大的食品种类进行试点,如肉、蛋、奶制品等领域。
可以考虑区分食品产业类别、企业规模,以此为基础确定基础保费。
2。
确定承保人。
承保人(保险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财产保险公司。
应该对保险机构的经济实力进行评估,选择资本金充足、偿付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指定机构.3.实行再保险。
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
![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1d417b3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0b.png)
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包保责任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明确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人,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3. 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2)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3)无不良信用记录。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三、食品安全管理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安全要求。
3. 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人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责任追究1.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人未履行职责,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及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六、培训与宣传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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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初步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制度
中新社北京2月2日电 (记者陈康亮)中国保监会2日表示,近日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此举标志着中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初步建立,相关试点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频频出现问题,波及到食品生产的多个领域。
随着毒牛奶、速成鸡、地沟油、塑化剂、皮鞋风波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加强食品企业监管和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XX年8月,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食品安全等领域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的要求。
所谓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能够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风险保障,有助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地补偿受害消费者等。
《指导意见》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情况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企业投保情况也将纳入企业信用
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已投保企业可优先获得行业专项支持和政府扶持政策。
据悉,首批纳入试点重点推进的食品企业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等企业;经营环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学校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等;当地特有的、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和领域。
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下发前,浙江、上海等地已率先通过政府引导的方式开展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地方性试点,取得了有益的经验。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推动立法进程,为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积累经验。
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中国食品安全责任险都是企业“自愿投保”,虽然保费不高,但是投保率很低,且投保方多为食品出口企业。
若食品安全责任险能成为强制保险,则将发挥较大的作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