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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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建法规考前归纳

2024年一建法规考前归纳
2
建筑市场主体制度
法人、代理、企业资质制度、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制度
1. 理解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区别2. 掌握建设工程委托代理的法律规定3. 企业资质的申请、许可、延续和变更4. 建造师考试、注册和执业范围5. 信用信息分类、公开和应用6. 营商环境优化和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保障
9
建设工程劳动保障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工伤保险制度、劳动争议的解决
1.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2. 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3. 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措施4. 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5.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0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5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的基本规定、施工合同的规定、相关合同制度
1. 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违约责任2. 施工合同的效力、工期、质量和价款3. 施工合同的变更和权利义务终止4.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
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和解、调解制度、仲裁制度、民事诉讼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
1. 和解、调解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 仲裁协议、申请和受理、仲裁庭的组成和裁决3.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审判程序和执行4. 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5.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和审判程序
3
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
1. 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和规划条件的变更2.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3.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

2024一建实务知识点

2024一建实务知识点

2024一建实务知识点1. 工程经济这部分知识点超级重要哦。

像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单利和复利可不能搞混啦。

单利就是只有本金计算利息,而复利是本金和利息一起再计算利息,就像滚雪球一样。

比如说你有100块钱,年利率10%,单利的话,一年后就是110块,两年后就是120块。

但复利的话,一年后是110块,两年后就是110×(1 + 10%) = 121块呢。

成本与费用的区分也很关键。

成本是对象化的费用,比如说盖一栋楼,用到的水泥、沙子这些直接材料的花费就是成本。

而费用呢,像管理人员的工资,它不能直接归到某个具体的工程对象上,就是费用啦。

2. 工程法规建设工程法律体系得搞清楚。

各种法律法规就像一张大网,互相联系又各有不同。

宪法是根本大法,其他法律都不能违背它。

像建筑法就是专门针对建筑行业的法律,里面规定了很多建筑活动的准则。

施工许可制度,哪些工程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呢?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这个要记好哦。

要是没证就开工,那可就麻烦啦,就像没驾照开车一样,是要被处罚的呢。

3. 项目管理项目管理的目标可不止一个。

质量、进度、成本都得管。

质量是生命,进度不能拖,成本还得控制住。

就像做饭一样,既要做得好吃(质量),又要按时做好(进度),还不能花太多钱(成本)。

项目组织结构有很多种。

像职能型组织结构,就是按照职能来划分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

还有项目型组织结构,整个项目团队就像一个独立的小王国,大家都围绕这个项目转。

矩阵型组织结构呢,就有点复杂了,它是职能型和项目型的混合体,既有职能部门的管理,又有项目团队的管理。

4. 建筑工程实务建筑结构的类型多种多样。

框架结构就像搭积木一样,由柱子和梁组成框架,然后再填充墙。

剪力墙结构呢,它的墙不仅能起到分隔空间的作用,还能抵抗水平力,就像坚强的卫士一样。

混凝土工程可讲究了。

从原材料的选择,水泥、沙子、石子的比例要合适,到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浇筑、养护,每个环节都不能马虎。

一建法规知识点最强最经典整理汇总

一建法规知识点最强最经典整理汇总

二、考试及注册概述(一)何为注册建造师(两个条件缺一不可)1.通过考试——建造师资格证书2.通过注册——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二)无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人 1.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意,小型项目) 2.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三、注册(一)注册程序及管理机构1.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单位提出申请2.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3.具体审批程序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4.批准注册的,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5.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二)注册申请1.初始注册1)条件(四条件)①有证书—资格证书②有工作—受聘于单位③符合要求—继续教育④没有情形—无不予注册情形(2)时间要求①资格证书签发3年内②逾期必须满足继续教育要求2.延续注册(1)注册有效期满后继续执业的注册(2)时间在原注册期满30日前(4)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3.变更注册(1)变更执业单位(2)变更后仍延续原有注册有效期4.增项注册(1)增加执业专业如原注册为建筑工程,现要增加公路专业的。

(2)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三)不予注册情形1)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受聘于两家以上单位;3)继续教育不合格;4)正受刑事处罚;5)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后,不满5年;(6)其它原因受处罚后,不满3年;7)被吊销注册证书后,不满2年;(8)注册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发生过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9)受聘单位不符合条件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11)其他。

(四)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况(1)单位破产;(2)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3)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4)解除聘用关系;(5)期满未延续注册的;6)年龄超过65周岁;(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8)其他。

(五)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1)印章失效;(2)撤销注册证书;3)吊销注册证书;4)受刑事处罚;5)其他。

四、执业1.执业范围(1)任项目经理(2)从事其他施工的管理活动(3)法律规定的其他业务(4)一级建造师,可担任特级、一级建筑资质的企业的施工项目经理(5)二级建造师,可担任二级、二级以下的建筑资质的企业的施工项目经理2.受聘单位的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3.对岗位的要求(1)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的项目经理(2)工程施工管理以及质量合格文件,必须有建造师的签字及印章(3)除进行施工管理外,还可以从事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及服务(二)权利及义务 1.注册建造师的权利(8条)(1)使用注册建造师的名称;(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2024年一建法规口诀总结

2024年一建法规口诀总结

2024年一建法规口诀总结1. 为啥要口诀咱考一建的法规啊,那知识点多如牛毛。

要是没点小窍门,真的是要背到天荒地老。

口诀就像是一把神奇的小钥匙,能轻松打开记忆的大门。

比如说,那些复杂的法律条文,死记硬背真的太痛苦,但是变成口诀,就像把一串乱麻捋顺了,一下子就好记多了。

2. 一些好用的口诀(1)关于建筑工程承包“一女多嫁要不得,肢解发包不准行。

”这就很直白地告诉我们,建筑工程不能把一个工程拆得乱七八糟发包给好多家,就像一个姑娘不能同时嫁给好多人一样,很形象吧。

(2)工程监理“监理干活要旁站,关键部位不能忘。

”一建法规里工程监理在关键的部位得旁站着监督工程,这个口诀一下就把这个重要的点记住了。

(3)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责任要分清,施工单位是大头。

”因为在建筑工程里,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这块可是承担着很多重要的责任呢。

(4)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签仔细,权利义务要牢记。

”这是提醒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楚里面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可不能糊里糊涂的。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问题别小瞧,终身责任跑不了。

”工程质量一旦出问题,相关人员可是要终身负责的,这个口诀就强调了质量问题的严重性。

(6)招投标法“招投标,要公平,串标围标绝不行。

”在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那是必须的,串标围标这种不正当手段绝对不被允许。

(7)环境保护法“环保施工不能忘,噪声粉尘要控量。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得时刻想着环境保护,控制好噪声和粉尘的排放量。

(8)消防法“消防设施要完好,火灾预防最重要。

”消防设施完好是基本要求,而预防火灾才是最重要的。

(9)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建档案要归档,工程资料要全样。

”城市建设的档案要好好归档,工程相关的资料要完整无缺。

(1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竣工验收要备案,手续齐全才好办。

”工程竣工验收后要进行备案,手续齐全了后续的事情才好处理。

(1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勘察设计要合规,质量安全放首位。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一、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像宪法是根本大法,它是其他法律的基础。

民法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像民法典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就在这个范畴呢。

行政法主要是调整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在建设工程中涉及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就与行政法有关。

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建设工程里对工程造价等方面有相关规定。

社会法主要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建设工程中的劳动保护相关内容就属于社会法范畴。

刑法则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要是在建设工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比如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等就会涉及刑法。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行政法规等。

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上位法。

而且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有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等。

而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这可是一建法规里的根基部分呢,就像盖房子得先打地基一样。

咱们得知道法的形式,比如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你要是搞混了,那就好比把砖头当成水泥来用,能不出乱子吗?我有个朋友小李,他一开始没分清,做题的时候错得一塌糊涂,后来下功夫记了,才慢慢走上正轨。

二、法人制度法人就像一个有超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能独立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各有各的特点。

你想啊,企业法人就像一个在商海里拼搏的勇士,要自负盈亏。

我和老张讨论过,他说理解了法人制度,就像给工程项目管理找到了一个明确的责任人,这样大家心里都有数。

三、代理制度代理这个事儿可有趣了。

代理就像你找了个帮手,帮你去做一些事儿。

但是这个帮手得按照你的意思来。

比如说我让小王去帮我买一建的教材,他可不能自作主张买别的东西。

而且代理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之分。

我有个同学以为只要是帮别人做事就是代理,结果闹了笑话,后来明白了代理的条件才恍然大悟。

四、物权制度物权是个很牛的权利,就像你拥有一个宝贝,别人不能随便拿走。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各有各的作用。

比如说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一种用益物权,就像你租了一块地,可以在上面盖房子,但是土地还是国家的。

我邻居老赵考一建的时候,对物权这块理解得模棱两可,后来经过深入学习,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五、债权制度债权呢,就像是一种约定,我欠你或者你欠我的那种关系。

合同之债是最常见的,就像你和施工单位签了合同,双方就有了债权债务关系。

还有侵权之债,要是你不小心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就得承担侵权之债。

我和朋友老钱聊天的时候,他说债权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大家的经济关系都联系起来了。

六、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就像人的智慧结晶的保护罩。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都在这个范畴。

比如说你写了一本关于一建经验的书,那你就有著作权。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第一章、关于时间的总结一、小时类(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要求开标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答复并只制作记录。

(4)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二、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三、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四、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五、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先作出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预期未发出指示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的情形。

六、48小时(2日)(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2024一建法规知识点整理完整版

2024一建法规知识点整理完整版

2024一建法规知识点整理完整版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强制性规范公民行为的法律文件。

对于参加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来说,了解相关法规知识非常重要。

下面是关于2024一建法规知识点的整理完整版,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一、建筑法律法规体系1.建筑法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城市规划法4.房屋拆迁管理条例5.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城乡规划法7.土地管理法8.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9.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地方性法规二、建筑工程的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1.建筑企业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定义和种类:未取得建筑业资格证书从事建筑工程活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等。

-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吊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

2.专业承包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定义和种类:采取弄虚作假方式中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约、拒绝接受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未按照要求参加预备会议等。

-法律责任:罚款、限制招标、临时停工等。

3.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定义和种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划、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材料设备和施工机具、人员、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

-法律责任:罚款、停工整顿、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

三、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设立和管理办法-建筑工程中标和结果的公示办法2.建设工程合同法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和审查备案办法-工程勘察与设计纠纷处理办法-工程监理责任认定办法-违法行为及责任追究办法四、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等。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办法等。

一建法规重点总结

一建法规重点总结

一建法规重点总结一建法规这事儿啊,就像一场刺激的冒险,里面有好多有趣又重要的知识点呢。

咱先说这个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法人这个概念啊,就像是一个超级英雄,在建设工程里有很重要的地位。

法人得依法成立,得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这里面有个特别的,就是项目经理部,它可不是法人,它就是个项目管理机构,就像一个临时的小团队,为了完成这个项目而组建的,项目结束了,它可能就解散啦。

接着讲讲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就好比你找了个帮手替你办事儿。

这里面有委托代理,就像你拜托朋友去给你买个东西一样。

还有法定代理,这是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代理关系,比如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

在代理里啊,有个无权代理的情况,就像你没经过人家同意就代表人家去做事儿,这可不行。

要是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之后,被代理人没表态,那就是拒绝追认啦。

不过要是有表见代理的情况,那可就有点特殊了,虽然也是无权代理,但是因为一些外在的表象让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有代理权,那代理行为还是有效的,这就像有时候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儿,那就得认啦。

再说说物权制度。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就像是你对自己东西的完全掌控权,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用益物权呢,就像你租了别人的房子,你在租的这段时间有使用这个房子的权利。

担保物权就更有意思了,就像是给你的债务上个保险,如果你还不上钱,人家就可以拿你抵押或者质押的东西来抵债啦。

比如说你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要是还不上钱,银行就可能把你的房子卖了还钱呢。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也很重要哦。

债这个东西,产生的原因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合同之债是最常见的,就像你和施工队签了合同,那你们之间就有了债权债务关系。

侵权之债就是你要是不小心损害了别人的权益,那你就得负责。

无因管理就像是你看到邻居家的花快干死了,你好心去浇水,这时候你就有权利要求邻居补偿你浇水的花费。

不当得利呢,就是你没什么合法理由得到了别人的东西或者利益,比如说你在银行取钱,柜员多给了你钱,这就是不当得利,你得还回去的。

2024年一建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

2024年一建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

2024年一建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形式的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 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 依法成立。

-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其中,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特定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有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须本人存在过失;须相对人为善意。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建法规必背重点知识点整理

一建法规必背重点知识点整理

一建法规必背重点知识点整理本文旨在整理一建法规的重点知识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掌握相关内容。

以下内容根据一建法规的特点和要求,按照合适的格式来进行整理。

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承揽建设工程的企业在施工前必须取得的许可证书。

根据相应法规,施工企业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1. 企业资质证书2. 安全生产许可证3. 组织机构代码证4. 资本金和信用状况证明5. 施工现场合理布置图纸等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发布工程建设项目的需求,进行招标及投标活动的过程。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环节:1. 招标文件的编制2. 投标文件的编制3. 报名资格的要求4. 中标通知书的发放5. 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三、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2.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3. 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5. 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追责四、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是指对从事建筑工程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和管理,确保施工单位的资质与工程类型相匹配。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 企业注册资金和人员组织2. 企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要求3. 企业工程项目的资质等级4. 资质证书的申领和管理5. 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和纠正五、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进行约定的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权责和工程期限、工程报酬等具体内容。

在合同的签署与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形式和要素2. 合同的订立方式和程序3. 工程变更和索赔的规定4. 合同履行的监督和验收5. 合同违约与争议解决的方式六、工程款支付与结算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展的情况,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工程款项的程序。

在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1. 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2. 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申请3. 工程质量问题与施工单位的赔偿责任4. 工程监理机构的工程款支付监督5. 付款凭证的管理与审计综上所述,一建法规的重点知识点涉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招标投标、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等方面。

2024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总结

2024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总结

2024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总结一、建设工程相关的时间规定。

1. 施工许可证。

-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2. 企业资质证书。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3. 建造师注册。

-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 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的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4. 工程招投标。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 工程质量保修。

-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一建法规高频考点2

一建法规高频考点2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高频考点2考点1:抵押权的实现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偿还: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考点2:抵押效力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双方可以约定。

2、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3、抵押物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考点3:定金1、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超过部分可以当作预付款,超过部分不得使用定金法则)。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定金数额以实际交付为准)。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倍有效定金部分)。

考点4:质押1、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考点5:一切险保险责任范围1、保建造、安装过程;往往加保第三者责任险。

如:(1)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暴雨、地面下陷下沉;(2)意外事故,包括火灾和爆炸。

2、第三者责任险:因在施工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施工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一建一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笔记

一建一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笔记

一建一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笔记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一)勘察、设计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1、依法承揽工程任务,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2、采用假冒签名,伪造企业文件和相关材料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和采取补救措施,处单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或者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其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责令其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5、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令其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6、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责令其改正,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7、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责令其改正,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8、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或者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其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建法规考试必过笔记

一建法规考试必过笔记

一建法规考试必过笔记第一章建筑法律法规基本概念建筑法律法规的概念及分类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具有普遍约束力,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业规范等。

其中,建筑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建筑行业普通法规和建筑行业特殊法规两大类别。

普通法规主要包括宪法、民法、行政法等一般性法律法规,特殊法规则是指专门为建筑行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建筑法律法规的作用和意义建筑法律法规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的发展和管理,保障建筑从业者和相关利益方的权益。

它们对于维护行业良好秩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提升以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建筑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建筑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包括施工、设计、监理、验收等。

下面列举几个重要的法规内容:1.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施工单位的注册管理、工程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过程管理、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以及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责任分工,规定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与评定、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等内容。

3.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材料购进验收、材料验收合格标志使用、材料供应管理、材料质量问题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4.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政府补偿政策、拆迁费用支付等规定,保护了拆迁户的正当权益。

第三章建筑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建筑从业者应该严格遵守建筑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1. 加强法律意识培养建筑从业者应对建筑法律法规进行深入了解和学习,在工作中时刻保持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自觉遵守法律纪律,杜绝违规行为。

2.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与权利,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教育,提高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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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自治法②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③行政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④经济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⑤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⑥刑法2.法的形式:①行政法规:《条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地名条例》,如《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③部门规章:《规定》、《办法》④地方政府规章3.商标专用权包括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法保护。

商标专用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4.下列人员可委托为诉讼代理人: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③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①代理期届满、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死亡;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3.法定代理、制定代理终止:①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②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4.无权代理: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5.表见代理——特别构成要件:①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②须本人存在过失;③须相对人为善意。

6.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担保方式是约定担保,只能由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任保证人(无法律直接规定)。

7.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留置: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

留置是一种比较强烈的担保方式,必须依法行使。

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

8.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①发包人应当投保。

②所保财产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使用、接受的部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8.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安装机械、设备、储油罐、钢结构工程、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安装工程的险种。

①对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②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应另行加收保险费。

安装工程一切险对于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也不承担其维修期的保险责任。

9.注意区别10建筑领域常见的刑事法律责任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5年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严重5-10年,罚金。

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3年徒刑或拘役,严重的3-7年。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因而发生……,<5年,严重>5。

③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对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3年徒刑或拘役,严重的3-7年。

④串通投标罪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①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²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②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

2.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①资金到位情况;②投资项目市场预测;③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④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要求。

3.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不同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①性质不同,前者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后者则是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的认可;②主体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③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

4.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②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③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④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领许可前,应当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⑦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⑧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期<1年,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50%;建设期>1年,资金到位30%)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5.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③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④利用国外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6.下列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7.注册建造师不予注册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③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④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⑤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⑥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⑦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⑧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⑨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⑩年龄超过65周岁的;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达到下列标准必须招标: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④低于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

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①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②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③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④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⑤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4.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依法招标的项目,应当招标。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邀约招标: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资人可供选择;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5.招投标时间点①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日;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③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人3日内作出答复,并停止招标活动。

④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⑤开标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⑥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⑦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⑧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6.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务合同法律制度1.无效合同的特征:①具有违法性;②具有不可履行性;③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4.可撤销、变更合同: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5.撤销权的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6.合同权利义务终止:①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②合同解除;③债务相互抵消;④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⑤债权人免除债务;⑥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定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④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8.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连续工作满10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③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9.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1.试用期的规定:①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②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③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④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限。

12.集体合同订立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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