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天南云智小镇城市设计草案公示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的批复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5.05
•【字号】津政函〔2024〕29号
•【施行日期】2024.05.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的批复
津政函〔2024〕29号
市城市管理委:
你委关于报审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委要会同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规划》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和跟踪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管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规划》对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具有指导作用,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相关规划时,应做好道路用地控制和预留工作。
四、《规划》是指导全市道路桥梁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实施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天津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5日。
天津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21•【字号】津南政办发〔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22〕22号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津南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2年12月21日津南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津南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高效实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于进一步加快现代都市型农业建设,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津南区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加快现代都市型农业建设,统筹抓好稳产能、调结构、促改革、增收入、保生态、惠民生各项工作,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一)现代都市农业开创新局面1.农业生产能力持续稳定。
按照“精一”战略要求,着力打造“接二连三”的现代都市型农业,“一减三增”结构调整全面完成,土地产出率明显提高。
2020年全区农业总产值11.93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4.16亿元,林业产值2.86亿元,畜牧业产值0.53亿元,渔业产值4.24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14亿元。
启动实施小站稻振兴计划,小站稻实现平均亩产550公斤,每亩增收3000元。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北辰区13P-02-03单元06、07街坊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北辰区13P-02-03单元06、07街坊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5.27
•【字号】津政函〔2024〕41号
•【施行日期】2024.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北辰区13P-02-03单元06、07街坊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津政函〔2024〕41号
北辰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
你们关于报审北辰区13P-02-03单元06、07街坊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辰区13P-02-03单元06、07街坊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二、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行政,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地区建设发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三、在规划实施阶段,要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天津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等相关管控要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按照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严格做好安全、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防震减灾、污染土壤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反恐等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规划导则》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重点区域天
际线规划导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布日期】2022.07.30
•【字号】津规资建发〔2022〕137号
•【施行日期】2022.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正文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规划导
则》的通知
各区分局,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目标,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天际线管控的总体部署,以高水平规划为引领,进一步加强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促进美丽天津建设,特编制《天津市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按照市人大要求,《导则》作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地方性法规的配套管理文件,具体落实《决定》对加强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要求。
《导则》业经2022年7月19日第六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30日附件:天际线规划导则.。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津政函〔2021〕1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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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津南区人民政府: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报批〈天津市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天津国家会展中心周边配套设施等项目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津南政报〔2020〕4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天津国家会展中心周边配套设施等项目规划修改方案》。
二、你区要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理实施和下一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规划衔接并在相关规划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节约集约用地。
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
如需修改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结束——。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30•【字号】东丽政办〔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东丽政办〔2022〕7号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6月30日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东丽区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着力构筑创新创业高地、新兴消费高地、绿色生态高地、品质生活高地、人才汇聚高地,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的关键时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的攻坚时期。
为做好东丽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划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津政办发〔2022〕2号)及《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十四五规编〔2020〕1号)等,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及面临形势一、“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一)工作成效“十三五”时期,东丽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团结依靠全区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阶段性目标,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不断提升环境服务质量,有效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群众环境幸福感持续提升,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18•【字号】津滨政办发〔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发展规划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1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区由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向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现代化海滨新城迈进的关键时期。
编制实施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对于开展“二次创业”、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切实做好我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全市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改革开放创新这个“根”和“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研究,科学谋划,确定“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高水平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切实把规划编制过程变成落实新发展理念、追求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二、主要任务(一)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十四五”规划纲要即《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全区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13•【字号】津南政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南政发〔2022〕11号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津南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9月13日津南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津南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笃定高质量发展不动摇,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
按照“三绿色—生态”发展思路,加快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区、创新发展聚集区、会展经济功能区,积极争创“双碳”工作先行示范区,探索符合津南区特点的文明、宜居、承载力强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进一步提高津南区的城镇化发展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明确津南区未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空间布局、实施措施,提出城镇化体制改革创新的主要方向,是指导津南区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本次规划期限至2025年。
一、开启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一)基本概况津南区地处天津市东南部,海河下游南岸,地理坐标北纬38°50'02"~39°04'32",东经117°14'32"~117°33'00"。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东丽区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用地复合利用试点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东丽区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用地复合利用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07•【字号】•【施行日期】2021.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东丽区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用地复合利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各园区及有关单位:为完善东丽区产业用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体制,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规划利用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制定了《东丽区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用地复合利用试点方案》,并已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东丽分局委员会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天津市东丽区商务局天津市东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9月7日东丽区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用地复合利用试点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动能引育、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围绕天津市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落实“津城”“滨城”发展格局和制造业立市的要求,实现东丽区都市临空经济中心、绿色宜居活力新城的规划目标,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对东丽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用地复合利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园区试点运行,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一)本方案适用东丽经开区(包括本部、军粮城工业园、无瑕重机工业园、金钟工业园四个片区)、华明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三个产业园区。
下一步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成熟方案,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可扩大方案适用范围。
二、鼓励产业用地复合利用,推动园区产城融合(二)在三个产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结合轨道站点周边、城市重要道路沿线、景观道路沿线,利用可开发、可整理地块,增加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用地,适当增加人才住房用地,提高园区产城融合度,但产业用地面积占比应不低于可开发建设用地的70%。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1•【字号】津南政办发〔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1年12月1日目录第一章“十四五”发展基础与存在问题第二章面临形势第三章“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第四章发展目标第五章重点任务第六章实施计划第七章保障措施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第一章“十四五”发展基础与存在问题1.1 发展基础1.1.1 “十三五”津南区发展总体情况津南区是天津市四个环城区之一。
位于天津市东南部,海河下游南岸。
总面积387.84平方公里,耕地22万亩,人口59万,辖8个镇和地处市区的长青办事处。
经济发达,社会繁荣,特产富饶,气候宜人。
素有天津“金三角”之称。
既是美丽富庶的鱼米之乡,又是正在崛起的外向型工业重地。
津南区经济发展生机勃勃,各项事业长足进步,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期间津南区坚定不移推进“一屏”“一谷”“一展”“一带”“一稻”五个一重点工程落地落实。
海河南岸绿廊初步呈现,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展现新形象;引进创新企业,承办智能大会,“天津智谷”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国展大道等多个配套道路全部开工建设,国家会展中心建设实现新突破;组建成立会展经济区管委会,海河中下游高端服务业发展带汇聚新动能;小站稻智能加工中心竣工投产,小站稻振兴计划激发新活力。
“一屏”:高标准建设绿色屏障为强化双城之间绿色生态屏障功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滨海新区和中心城区中间地带实施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规划面积约736平方公里。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2.09.08•【字号】津规资业发〔2022〕156号•【施行日期】2022.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津规资业发〔2022〕156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稳住经济大盘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扎实稳定经济大盘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积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以下简称129号文)和《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精神,结合我市规划资源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约束(一)明确建设项目用地用海审查的规划依据。
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继续执行,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审查的规划依据。
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的建设项目,应衔接“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机场、港口等特定功能区域,不再履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程序;单独选址类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与“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列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重点项目清单。
上述情形涉及的建设项目可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附件1),经市规划资源局审核后作为用地用海审查的依据。
书面承诺应明确项目用地用海布局及规模,统筹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可采用预支规划规模的方式保障用地,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现行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08•【字号】河北政办〔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0年5月8日河北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起步阶段,是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一基地三区”定位的关键阶段,也是我区深化“五个之城”总体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河北的重要阶段。
制定和实施好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对于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根据本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河北区实施,围绕“五个之城”建设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谋发展、求突破,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稳中求进提质增效为核心,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打造有温度的民生保障为根本,使“十四五”规划更加适应新时代要求,更加符合河北区发展实际,成为指导我区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蓝图和行动纲领。
(二)基本原则。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桥政办发〔2015〕12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桥政办发〔2015〕12号各街道办事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经区领导同意,现将《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3日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实施方案按照《关于印发红桥区“十三五”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红桥政办发〔2014〕27号)的相关要求,为了系统总结宣传“十二五”期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描绘“十三五”规划发展蓝图,形成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共谋未来发展的良好氛围,拟组织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的总体安排展览要做到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内容鲜活、资料齐全。
拟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共分为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主要任务是开展前期动员、准备工作,确定筹备组、内容模块和宣传形式。
主要开展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成立筹备组。
组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新闻宣传五个小组,分别由发改委、建委、市容园林委和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二是科学策划内容版块。
“十三五”规划展拟分为三个主要版块,即:“十二五”期间重大成果展示、“十三五”规划展示和“十三五”规划沙盘展示。
三是合理确定宣传形式。
采用宣传展板、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在红桥在线和红桥政务网上开辟专栏,创建“建言十三五”微博话题和“红桥十三五规划建言”微信公众号,进行全方位宣传。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8月到12月),主要任务是科学统筹布展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津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津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01•【字号】津南政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津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各街镇,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4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津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是津南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津南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抢抓重大历史发展机遇、推动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
根据《中共津南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津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科学编制并实施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对于加快实践“三绿色一生态”战略目标,建设绿色生态发展示范区、会展经济功能区、创新发展聚集区,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干导向和结果导向,各项目标任务坚持定量化、项目化、清单化,阐明“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津南区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区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顺应未来变化形势第一节“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十三五”以来,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团结带领全区人民,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建设绿色环境、构建绿色产业、打造绿色人文、营造海晏河清政治生态的工作思路,全力落实在“津城”与“滨城”中间地带实施规划管控、高标准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积极推进与海河教育园区一体化发展,快速推动国家会展中心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上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津南水务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津南水务有限公司 自来水、中水的生产、供应;供水工程施工和供水设施的养护、维修;污水处理;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193
汀水轩一、二、三期 1-45 号楼给 水中水泵房设备安装工程
天津映泰不锈钢容 器有限公司
悦秀园 1-6 号楼、配建 1-5 及地下 车库给水中水泵房安装工程
安徽兴安电气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194.0 185.1 136.8
2022-08-25 2023-03-29 2023-05-29
TOP6 TOP7 TOP8 TOP9 TOP10
42.4
2023-08-09
TOP8
渤海综合治理合流制改造一期项 目给水管网切改工程
天津市兴业利合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
TOP9
天津市兴业利合建 2023 年八里台镇旧管网改造工程 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
2022-09-08 2023-07-19
TOP10 2023 年双港镇旧管网改造工程
天津市兴业利合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 团有限公司
310.9 260.9
2023-07-17 2023-04-11
TOP4
辛庄镇文沽道南侧 C9 居住地块 天 津 市 管 道 工 程 集 1-37 号楼、配建 1-4 及地下车库、 团有限公司 门卫供水配套工程
227.1
2022-10-2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2 日 生成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10 2.1 节支率分析 .....................................................................................................................10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10 三、采购供应商 ...........................................................................................................................13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13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13 四、采购代理机构........................................................................................................................16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16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6 五、信用风险 ...............................................................................................................................19 附录 .............................................................................................................................................22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3.10•【字号】津政办函〔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23〕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3月10日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3〕15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津政发〔2021〕5号,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落实〈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系统全面、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精准找出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难点堵点,提出下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把中期评估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