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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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在输血过程应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输血发生差错事故,建议一
位医护人员不得同时送两个(或两个 以上)患者的血标本到输血科(血 库)。 同样,领血时一位医护人员只能领取 一位患者所需的血液。
护士在输血过程应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在输血前由 2 名护士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 试验报告单和血袋标签上的内容仔细核对,并 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的血液有无
第七章 输血
第三十五条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 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 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
第七章 输血
第三十六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
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 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 天。
护士在输血过程应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三查八对一确认”: 三查:一查输血申请单;二查血袋标签; 三查配血报告单。 八对:一对血型;二对姓名;三对性别; 四对床号;五对病案号;六对血贷编号; 七对血液品种数量;八对血液有效期。 一确认:最后确认患者血型与配血报告单 上的血型是否相符。
输血是一种可能接触血液的侵入性操作。护士
在操作中稍有疏忽,被带血的针头刺伤皮肤或 血液溅入眼结膜,就有患医源性经血液传播疾 病的可能性。因此:
要求参与输血的护士应增强预防经血液传播疾 病的意识,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操作中集中精力,保护好自身的皮肤不被注射 针头刺伤。
参与输血的护士如何保护自己免患医源 性经血液传播的疾病?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
(卡)领取临床用血。 领血时,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认真核查。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绝领用。
附:核查内容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
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号、
科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
试验结果,以及血液及其成分的外观
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名后方可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 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执行和落实
博康--昆明杏德医院
杨胜起
二O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卫生部制订输血相关的政策法规
1998年10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 血法》 1999年1月5日颁布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管理办法》(试行)
2000年6月颁布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2012年8月1日颁布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管理办法》
一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中与输血相关条文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
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二十条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临床用血包括使用全血和成份 血。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原料血浆,除批准的科 研项目外,不得直接使用脐带血。
输血的基本知识
⑦病程记录是否完善;⑧输血后疗效评价情 况是否符合实际;⑨临床医嘱与输血的一致 性是否相符;⑩输血不良反应是否回报。
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一、总则 一个目标:科学合理利用血液资源,确保 临床用血安全、有效; 两条主线: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使用 成熟的输血技术和血液保存技术,包括成 分输血、自体输血;2、二级以上医院应设 独立输血科(血库)。
核对及检查无误之后,遵照医嘱,严格无菌 操作技术将血液或血液成分用标准输血器输 给病人;
护士在输血过程应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输血时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开始前
15分钟要慢(每分钟约2毫升),并严密观
察病情变化,若无不良反应,再根据需要调
整速度。
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输血速度,及
时向医师报告。
容如下:
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
血液品种;
第七条
采血日期及时间; 有效期及时间: 血袋编号(或条形码) 储存条件。 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第十条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 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由卫生部门另行制定。
4±2°C
24 小时内输注
一年 四年 一年 (同CRC)
-20°C 以下 -20°C 以下 -20°C 以下 4±2°C
第六章
血科(血库)取血。
发血
第二十四条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
wenku.baidu.com
第六章 发血
第二+五条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 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 /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 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
如果皮肤不慎被刺伤,并受到血液污染时,
应立即挤压伤口使其出血,再用碘酒消毒
伤口。
若血液溅入眼结膜,则应立即用大量清水
冲洗局部并接受医学观察。
凡患有皮肤破损、感染等情况,应主动向
领导说明,暂停从事输血工作。
护士在安全输血中的作用
护士对安全输血起重要的最后把关作用。 虽然临床输血是医生、护士和技
案例一:采错血导致的事故
此时患者已出现血红蛋白尿,腰痛、头 痛、尿蛋白(+++)。 事故原因: 护士错将另一个患者的血样抽出送到输 血科,输血科发现血型不符,交叉不相容并 通知经治医生。而经治医生没有重新复查患 者血型,随意的就将申请单上的血型改为“B” 型,失去了改正错误的机会,导致溶血性输 血反应的发生。
1.浓缩红细胞(CRC)
4±2°
第五章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第二十二条 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品种 保存温度 保存期 8.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GRANs)22±2°C 24 小时内输注
9.新鲜液体血浆(FLP)
10.新鲜冰冻血浆(FFP) 11.普通冰冻血浆(FP) 12.冷沉淀(Cryo) 13.全血
第十三条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 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第五章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第二十二条 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品种 保存温度 保存期
ACD:21 天 CPD:28 天 CPDA:35 2.少白细胞红细胞(LPRC)4±2°C 与受血者ABO 血型相同 3.红细胞悬液(CRC3) 4±2°C (同CRC) 4.洗涤红细胞(WBC) 4±2°C 24 小时内输注 5.冰冻红细胞(FTRC) 4±2°C 解冻后24 小时内输注 6.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PC-1)22±2°C (轻振荡) 24 小时(普通袋)或5天 (专用袋制备) 7.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同PC-2)(同PC-1)(同PC-1)
第十四条
●
医疗机构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
前,应当认真检查血袋标签记录;
经核对血型、品种、规格及采血时间(有
效期)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治疗,并将 输血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医学文书资料随病历保存。
输血的基本知识
输血是一项有效的治疗,但绝非无害; 必须输血时应向受血者说明输血的必要性 和危害性; 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输血前签署 知情同意书。 用血合理性的评价: 输血前评价:主要评价输血前的检测、输 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的签署、大量输血的审 批、患者检查及输血适应症的掌控。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
所辖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 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 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 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 和培训。
第七条
医疗机构要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血液的收领、
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内
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六章 发血
第二+八条规定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七章 输血
第二十九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
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 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 正常。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
第七章 输血
第七章 输血
第三十一条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 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 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 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护士在输血过程应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输血结束后,认真检查静脉穿刺部位有无 血肿或渗血现象并作相应处理。
若有输血不良反应,应记录反应情况,并 将原袋余血妥善保管,直至查明原因。 护士还应将输血有关化验单存入病历,尤 其是交叉配血单及输血同意书,要放入病 历中永久保存。
输血过程中的护士如何保护自己免患医 源性经血液传播的疾病?
第七章 输血
第三+二条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
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
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
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第七章 输血
第三十三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 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 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 理:
溶血、混浊及凝块等;
护士在输血过程应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临输血前,护士应到病人床边核对受血者床 号、住院号,呼唤病人姓名以确认受血者。
如果病人处于昏迷、意识模糊或语言障碍时, 输血申请单不能认证病人,就需要在病人入 院时将写有病人姓名和住院号的标签系在病 人的手腕上,保留至出院为止。
护士在输血过程应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案例一:采错血导致的事故
主、次管吻合为(一)。 第二天在全麻状态下输“B”型全血400毫升, 在输到300毫升左右时患者出现抽搐、烦躁、 寒战等症状,医生误以为是麻醉效果不好。 手术结束后,患者逐渐清醒,但血压却逐渐 下降,用药调节无效。经治医生再次提出申 请用“B”型血400毫升,同时抽一管患者的血 样送输血科。新抽的血样离心后,呈严重容 血外观,与“B”型血再次做交叉配血,主侧出 现凝集,做血型鉴定为“O”型。
发出,同时要在出库单或登记本上加盖 “血液外观无异常”印章。
附:核查内容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 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申请量
申请权
审核签发权
三 级 用 血 申 请 管 理
<800ml
上级医师
800ml~1600ml
≥1600ml
中级以上 医 师
科主任
科主任 医务科
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二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 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 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 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术人员共同完成的一项治疗任务,但护
士是输血治疗实施过程中最后一步的具
体执行者。
案例一:采错血导致的事故
患者由于车祸住院,术前备血。病区护 士将患者配血血样及注明是“O”型的输血申请 单一起送到输血科。输血科人员按常规将患 者血样复查血型并以库存“O”型全血进行了交 叉配血试验,次测出现明显凝集,复查患者 血型为“B”型,与申请单上“O”型不符。输血 科人员马上通知经治医生并退回输血申请单 和患者血样。医生把申请单上“O”改成了“B” 型,并和原患者血样重新送到输血科。输血 科将患者血样与库存“B”型血做交叉配血试验,
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 脉通路;
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 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 做好记录。
第七章 输血
第三十四条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 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 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 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 (D) 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 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输血的基本知识
用血合理性的评价: 输血中的评估:主要评价用血医嘱、病程 记输血记录及输血病程; 输血后的评估:主要评价输血后的疗效及 输血严重危害的发生、处理和记录。 评价内容:①《输血申请单》的填写是否规 范;②病历首页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③输 血前的检测是否合理;④输血治疗知情同意 书的填写是否真实;⑤相关实验室的检查是 否有临床输血指征;⑥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