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一部分室温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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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抗拉强度Tensile strength
R m
相应最大力(Fm,见3.9)的应力。
3.10.2屈服强度Yield strength
当金属材料呈现屈服现象时,在试验期间达到塑性变形发生而力不增加的应力点。应区分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
3.10.2.1上屈服强度Upper yield strength
参考文献51
ISO前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国际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生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定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委员会(IEC)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
国际标准的制定符合ISO/IEC导则第3部分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中有两种测试速率方法可用。第一,方法A,依照应变速率(包括十字头分离率),第二,方法B,依照应力速率。方法A是为了尽量减少在目前的速率变化时,测试应变速率的敏感参数,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测试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方法,定义了金属材料室温力学性能的测定。
注:附录A给出了计算机控制试验机的补充建议。
Lu
mm
断后标距
mm
测量Awn的断后标距(见附录I)
So
mm2
原始横截面积
Su
mm2
断后最小横截面积
k
-
比例系数(见6.1.1)
Z
%
断面收缩率
伸长
A
%
断后伸长率(见3.4.2)
Awn
%
无缩颈塑性伸长率(见附录I)
3.1标距Gauge length
L
测量伸长用的试样圆柱或棱柱部分的长度。
[ISO/TR 25679: 2005[3]]
3.1.1原始标距Original gauge length
L0
室温下施力前的试样标距(3.1)。
注:参考ISO/TR 25679:2005[3].
3.1.2断后标距Final gauge length after rupture(Final gauge length after fracture)
ISO 6892-1的第一版取代ISO 6892:1998。
ISO 6892由以下部分组成,总标题是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第一部分:室温测试方法
以下部分正在制定:
–第二部分:高温测试方法
–第三部分:低温测试方法
下面这个部分已经制定:
–第四部分:液氮测试方法
引言
在制定ISO 6892:1992讨论关于测试速度过程中,决定在未来版本中推荐使用应变速率控制。
mm
矩形横截面试样原始厚度或原始管壁厚度
bo
mm
矩形横截面试样平行长度的原始宽度或管的纵向剖条宽度或扁丝原始宽度
do
mm
圆形横截面试样平行长度的原始直径或圆丝原始直径或管的原始内径
Do
mm
管原始外直径
Lo
mm
原始标距
mm
测定Awn的原始标距(见附录I)
Lc
mm
平行长度
Le
mm
引伸计标距
Lt
mm
试样总长度
根据横梁分离速率和试样平行长度Lc计算的试样平行长度的应变单位时间内的增加值。
3.7.3横梁位移速率Crosshead separation rate
νc
单位时间的横梁位移。
3.7.4应力速率Stress rate
单位时间应力的增加。
注:应力速度只用于方法B试验的弹性阶段。
3.8断面收缩率Percentage reduction of area
注1:参照ISO/TR 25679:2005[3]
注2::使用的符号应附下脚标说明所规定的总延伸率,例如R t0.5,表示规定总延伸率为0.5%时的应力。见图4。
3.10.5规定残余延伸强度Permanent set strength
Rr
卸除应力后残余延伸率等于规定的原始标距Lo(3.1.1)或引伸计标距Le(3.5)百分率时对应的应力。
ReH
试样发生屈服而力首次下降前的最大应力(3.10)。
注:参照ISO/TR 25679:2005[3]
见图2。
3.10.2.2下屈服强度Lower yield strength
ReL
在屈服期间,不计初始瞬时效应时的最小应力(3.10)。
ISO/TR 25679:2005[3]
见图2。
3.10.3规定塑性延伸强度Proof strength, plastic extension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勘误的内容)。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 377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A
断后标距的残余伸长(Lu- L0)与原始标距(L0)之比的百分率。
注:对于比例试样,若原始标距不为 1)(S0为平行长度的原始横截面积),符号A应附以下脚注说明所使用的比例系数,例如,A11.3表示原始标距为 的断后伸长率。对于非比例试样(见附录B),符号A应附以下脚注说明所使用的原始标距,以毫米(mm)表示,例如,A80mm表示原始标距为80mm的断后伸长率。
ISO 2566-1钢—伸长值的换算—第一部分:碳素钢和低合金钢
ISO 2566-2钢—伸长值的换算—第二部分:奥氏体钢
ISO 7500-1金属材料—静态单轴向试验机的验证—第1部分:拉伸/压缩试验机—力测量系统的验证和校正
ISO 9513金属材料—单轴向试验用引伸计的校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Z
断裂后试样横截面积的最大缩减量(So-Su)与原始横截面积So之比的百分率:
3.9最大力Maximum force
注:对于显示不连续屈服材料,如果没有加工硬化作用,在本标准就不定义Fm。[见图8c的尾注]。
3.9.1最大力Maximum force
Fm
对于无明显屈服(不连续屈服)的金属材料,为试验期间的最大力。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第一部分:室温测试方法
本欧洲标准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于2009年3月13日批准.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必须遵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的内部规章,这些规章规定了使本欧洲标准在未有任何改变之下与各成员国家标准等效,需上述国家标准之最新目录和参考书目于欧洲标准委员会中心秘书处或其任何一个成员组织申请取得
技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国际标准。由技术委员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投票表决。国际标准草案需取得至少75%参加表决成员团体的同意,才能作为国际标准正式发布。
本标准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这一点应引起注意,ISO不负责识别任何这样的专利权问题。
ISO 6892-1由技术委员会ISO/TC 164金属的机械试验,小组委员会SC1单轴向试验共同制定。
本欧洲标准有三种正式文本(英文/法文/德文),任何将正式文本译成自已国家语言文本并有通报中央秘书处,此文本就具有与正式文本等同效力.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为下列国家的标准机构: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公国,马其它,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阀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见图5。
注:使用的符号应附下脚标说明所规定的残余延伸率。例如Rr0.2,表示规定残余延伸率为0.2%时的应力。
3.11断裂fracture
当试样发生完全分离时的现象。
注:在图A.2给出了计算机控制试验机用断裂的判据。
4术语和符号
本标准使用的符号和相应的说明见表1。
表1符号和说明
符号
单位
说明
试样
ao,Ta
试验期间任一时刻原始标距(3.1.1)的增量。
3.4伸长率Percentage elongation
原始标距的伸长与原始标距Lo之比的百分率。
3.4.1残余伸长率Percentage permanent elongation
卸除指定的应力后,伸长相对于原始标距Lo的百分率。
3.4.2断后伸长率Percentage elongation after fracture
ISO前言1
引言1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术语和符号4
5原理5
6试样5
7原始横截面积的测定7
8原始标距的标记7
9试验设备的准确度7
10试验要求7
11上屈服强度的测定10
12下屈服强度的测定10
13规定塑性延伸强度的测定10
14规定总延伸强度的测定11
15规定残余延伸强度的验证和测定11
3.6延伸Extension
试验期间任一给定时刻引伸计标距Le的增量。
3.6.1延伸率Percentage extension“strain”
用引伸计标距Le(3.5)表示的延伸百分率
3.6.2残余延伸率Percentage permanent extension
试样施加并卸除应力后引伸计标距的增量与引伸计标距Le(3.5)之比的百分率。
16屈服点延伸率的测定11
17最大力塑性延伸率的测定12
18最大力总延伸率的测定12
19断裂总延伸率的测定12
20断后伸长率的测定12
21断面收缩率的测定13
22试验报告13
23测量不确定度14
附录A26
附录B32
附录C34
附录D35
附录E38
附录F40
附录G41
附录H42
附录I43
附录J44
附录K46
Agt
最大力时原始标距的总延伸(弹性延伸加塑性延伸)与引伸计标距Le之比的百分率。
见图1。
3.6.5最大力塑性延伸率Percentage plastic extension at maximum force
Ag
最大力时原始标距的塑性延伸与引伸计标距Le之比的百分率。
见图1。
3.6.6断裂总延伸率Percentage total extension at fracture
3.6.3屈服点延伸率Percentage yield point extension
Ae
呈现明显屈服(不连续屈服)现象的金属材料,屈服开始至均匀加工硬化开始之间引伸计标距的延伸与引伸计标距Le之比的百分率。
见图7。
3.6.4最大力总延伸率Percentage total extension at maximum force
Lu
在室温下将断后的两部分试样紧密地对接在一起,保证两部分的轴线位于同一条直线上,测量试样断裂后的标距(3.1)。
注:参考ISO/TR 25679:2005[3].
3.2平行长度Parallel length
Lc
试样平行缩减部分的长度。
注:平行长度的概念被未加工试样夹持部分之间的距离取代。
3.3伸长Elongation
At断裂时刻原始标距的总延伸(弹性延伸加塑性延伸)与引伸计标距Le之比的百分率。
见图1。
3.7试验速率Testing rate
3.7.1应变速率Strain rate
用引伸计标距Le(3.5)测量时单位时间的应变增加值。
注:见3.5
3.7.2平行长度应变速率的估计值Estimated strain rate over the parallel length
3.9.2最大力Maximum force
Fm
对于不连续屈服的金属材料,在加工硬化开始之后,试样所承受的最大力。
注:见图8a)和8b)。
3.10应力Stress
试验期间任一时刻的力除以试样原始横截面积So之商。
注1:参照ISO/TR 25679:2005[3]
注2:本标准中的应力是工程应力。
注3:在后续标准文本中,符号“力”和“应力”或“延伸”,“延伸率”和“应变”分别用于各种情况(如图中的坐标轴标识所示,或用于解释不同力学性能的测定)。然而,对于曲线上一已定义点的总描述和定义,“力”和“应力”或“延伸”,“延伸率”和“应变”相互之间是可以互换的。
Rp
塑性延伸率等于规定的引伸计标距Le(3.5)百分率时对应的应力。
注1:参照ISO/TR 25679:2005,“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注2:使用的符号应附下脚标说明所规定的塑性延伸率,例如,Rp0.2
见图3。
3.10.4规定总延伸强度Proof strength,total extension
Rt
总延伸率等于规定的引伸计标距Le(3.5)百分率时的应力。
3.5引伸计标距长度Extensometer gauge length
Le
用引伸计测量试样延伸时所使用试样引伸计起始标距长度。
注:对于测定屈服强度和规定强度性能,建议Le应尽可能跨越试样平行长度。理想的Le应大于L0/2但小于约0.9Lc。这将保证引伸计能检测到发生在试样上的全部屈服。最大力时或在最大力之后的性能,推荐Le等于L0或近似等于L0,但测定断后伸长率时Le应等于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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