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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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庄乡油坊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油坊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市、县、乡《关于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村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村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提高素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步骤
油坊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5日-11月30日)
(一)成立机构(11月26日-11月29日)。
1、成立领导组(11月26日)为了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村上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任占平任组长,任德任副组长,史凤琴为成员的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村支部,由任占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换届
选举协调指导工作;任德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2、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11月27日),其主要工作是建立选举指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村民委员会选举实施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主持本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任占平、副主任高继魁、成员李文德、宋文、史登云共5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李文德、宋文、史登云、高九寨、任德、史凤琴通过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出现缺额时由预设人员递补。选举委员会组成后要报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并及时张榜公布。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
民委员会交接工作结束时终止。
(二)摸底调查(11月28日)。积级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村的人口、户数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掌握村民对村委会成员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村干部的选举思想动态等村情民意,以及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等有可能影响和干扰村级组织选举的情况。
(三)制定方案(11月29日)。精心研究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第二阶段:选举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1月10日)
(一)选民登记(12月1日-12月4日)。所有选民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要加强与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联络沟通,保障村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进行选民资格审核和确认,杜绝错登、重登、漏登现象的发生。对有特殊情况的选民登记和资格认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必要时可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选民公示(12月5日)。统一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三)提名和推选候选人(12月6日-12月14日)。
1、本次换届选举采取先确定候选人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
2、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数设置
实施村民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2人。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女性成员,成员之间不得有近亲属关系。村委会所设职位和职数应向村民张榜公布,为有选举权的村民按职位和职数的要求提名候选人做准备。
3、任职条件
村委会班子成员侯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3)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具有一定科技文化知识;
(4)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乡民服务;
(5)村委会班子成员候选人要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6)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具备胜任该职务所需的专业知
识和管理能力,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善于吸收和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科学预见能力和创新能力,副主任兼文书职位必须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7)村委会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七年的;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4、候选人的条件应在提名确定候选人前予以公告,以便选民提出自己满意的人选。
5、候选人提名确定方式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按照“等额提名,差额原则,多数确定”的方针,以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的“海选”方式直接提名产生。在操作方法上,原则上采取以村民小组设立投票站预选的方式进行。
一人同时被提名主任和委员职务候选人时,按提名人数多的职位确定其候选人身份。主任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3人。
6、候选人资格审查。依照村委会组织法、选举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乡选举实施工作指导小组应当对候选
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规定程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应在选举日前5日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上报乡选举实施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7、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不足时,应当在“海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调整后的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3天前公布。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选为正式候选人的,不再参与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进行补选。
(四)公布候选人(12月15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采取一定方式,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客观公正地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组织候选人同群众见面,介绍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禁止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其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要引导候选人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为当选进行个人捐助村级公益事业比拼加码的现象。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内集体的资金或物资,不应由候选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分配方案,要待换届结束后,采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讨论决定。
(五)发放选民证(12月16日-12月25日)。公布选举时间、选举地点,统一发放选民证。
(六)投票选举(12月26日-12月31日)。选举时要积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