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什么要开展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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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开展清洁生产?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了减轻污染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危害,企业界采取了各种污染治理措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后再向环境排放。这种“末端治理”模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果,但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一是治理代价高,影响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致使企业界缺乏治理污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治理技术难度大,并存在污染转移的风险;三是无助于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四是政府行政监督管理的成本过高。
西方工业国家为了促使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取得双赢的效果,曾作了多年的探索,逐步形成了废物最小量化、源头削减、无废和少废工艺、污染预防等新的生产和污染防治战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总结上述经验的基础上,于1989年提出了“清洁生产”的战略及推广计划,一经推广,就得到许多国家政府和企业界的响应,并开始探索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社会”。
1993年以来,我国开始推行清洁生产。大量的工作经验证明,实施清洁生产,可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降低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实施清洁生产,将污染物消除在源头和生产过程中,可以有效地解决污染转移问题;实施清洁生产,可以从根本上减轻因经济快速发展给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降低生产和服务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并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良好的基础。
清洁生产语录1:
推行清洁生产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
措!
什么是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总结了各国开展的污染预防活动,并加以分析提高后,提出了清洁生产的定义,并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接受,其定义为:
“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想,该思想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
——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减降所有废弃物的数量和毒性;
——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
——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中。”
清洁生产语录2:
对于生产型企业,可以将清洁生产简单地理解为:
在生产过程当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废
弃物产生量!
清洁生产是关于产品和生产过程预防污染的一种全新战略,是在回顾和总结工业化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的,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对策演变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清洁生产是人们思想和观念的一种转变,是环境保护战略由被动反应向主动行动的一种转变。它综合考虑了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环境风险、资源和环境容量、成本和经济效益。与以往不同的是,清洁生产突破了过去以末端治理为主的环境保护对策的局限,将污染预防纳入到产品设计、生产过程和所提供的服务之中,是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清洁生产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对生产经营者的清洁生产要求分为指导性要求、强制性要求和自愿性规定三种类型。其中,指导性的要求不附带法律责任。属于此类要求的法律规定包括有关建设和设计活动优先考虑采用清洁生产方式;按照清洁生产要求进行技术改造;普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等。自愿性的规定主要是鼓励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改善企业及其产品的形象,相应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得到奖励和享受政策优惠。属于此类的规定包括企业自愿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强制性的要求规定了生产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其中包括对部分产品和包装物要进行标识和强制回收;部分企业要进行强制性的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该法关于指导性的要求比重较大,强制性规范比重较小,这样设计突出了“促进法”的特
点,淡化了行政强制性色彩,以利于引导、规范生产经营者实施清洁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有关清洁生产的鼓励措施(部分):
第29条规定:“企业在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可以自愿与有管辖权的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协议。该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该企业
的名称以及节约资源、防治污染的成果。”
第32条规定:“国家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34条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应当根据需要安排适当数额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第36条规定:“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有关清洁生产的法律责任:
第28条规定:“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
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
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于2004年8月16日联合发布的第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