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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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及暖通空调专业常用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汇总(参考Word)

给水排水及暖通空调专业常用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汇总(参考Word)

给水排水及暖通空调专业常用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汇总目录一、《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5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5~6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6~8四、《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8~9五、《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9~10六、《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10)七、《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10~14八、《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 (14)九、《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 (14)十、《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14)十一、《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 (14)十二、《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 .............................................14~15 十三、《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 (15)十四、《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2005 (15)十五、《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2004 (15)十六、《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15~17 十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7~28 十八、《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28~30 十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30~35 二十、《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35~36 二十一、《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36)二十二、《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36)二十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36~37 二十四、《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37~39 二十五、《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39~40 二十六、《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40~42 二十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42~43 二十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43~44二十九、《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44)三十、《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2004 ………………………44~45 三十一、《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 ………………………………45~46 三十二、《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46~50一、《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3.1.9 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 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详条文说明)确定;2 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 3/h 的新风量。

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

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

4模板分顶工程4.1一般规定4.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2模板安装主控项目4.2.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一般项目4.2.3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4.2.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4.3模板拆除主控项目4.3.1底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表4.3.1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一般项目4.3.4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4.3.5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5钢筋分项工程5.1一般规定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汇编_公共部分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汇编_公共部分

目录1、《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03-2014 (2)2、《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YD/T 5047-2010 (2)3、《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 5054-2010 (2)4、《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 YD 5184-2009 (3)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YD 5059-2005 (3)6、《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 YD/T 5026-2005 (5)7、《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 YD 5191-2009 (5)8、《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YD 5192-2009 (5)9、《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 50689-2011 (6)10、《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75-2009 (6)11、《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 YD 5039-2009 (7)1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YD 5201-2014 (7)1、《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03-20143.2.2 通信建筑的结构安全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2.其他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4.0.3 局、站址应有安全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

4.0.4 局、站址应避开断层、土坡边缘、故河道、有可能塌方、滑坡、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的地段,不利地段应采取可靠措施。

4.0.5 局、站址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无法避开时,可选在场地高程高于计算洪水水位0.5m以上的地方;仍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符合GB 50201《防洪标准》的要求:1.城市已有防洪设施,并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时,可不采取防洪措施,但应防止内涝对生产的影响。

2.城市没有设防时,通信建筑应采取防洪措施,洪水计算水位应将浪高及其他原因的壅水增高考虑在内。

GB50736-2012——强制性条文摘录

GB50736-2012——强制性条文摘录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强制性条文摘录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中,第3.0.6(1)、5.2.1、5. 3.5、5.3.10、5. 4. 3(1)、5. 4.6、5.5.1、5. 5.5、5.5.8、5. 6.1、5. 6.6、5.7.3、5.9.5、5. 10.1、6.1.6、 6.3.2、 6.3.9(2)、6.6.13、 6.6.16、 7.2.1、 7.2.10、7.2.11(1、 3)、7.5.2(3)、 7.5.6、8.1.2、 8.1.8、 8.2.2、8.2.5、 8.3.4(1)、 8.3.5(4)、 8.5.20(1)、 8.7.7(4)、8.10.3(1、2、3)、8.11.14、9.1.5(1、2、3、4)、9.4.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其中:室内空气设计参数章节强制性条文1条;供暖章节强制性条文13条;通风章节强制性条文5条;空气调节章节强制性条文5条;冷源与热源章节强制性条文10条;监测与监控章节强制性条文2条。

总计36条强制性条文(其中,部分强制性条文11条)。

具体如下:1、室内空气设计参数1.1 3.0.6 设计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表3.0.6-1规定。

表3.0.6-1 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m3/h·人]建筑房间类型新风量办公室30客房30大堂、四季厅10条文说明:设计最小新风量。

部分强制性条文。

表3.0.6—1中未做出规定的其他公共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可按照国家现行卫生标准中的容许浓度进行计算确定,并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2、供暖2.1 5.2.1 集中供暖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个房间进行热负荷计算。

条文说明:集中供暖系统施工图设计。

强制性条文。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汇编_公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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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 D/T 5003-2014 ........................................................... 2 《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 YD/T 5047-2010 ........................................................ 2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 5054-2010 ...................................................... 2 《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 YD 5184-2009 ...................................................... 3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YD 5059-2005 ...................................................... 3 〈〈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 YD/T 5026-2005 ................................................... 5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 YD 5191-2009 .............................. 5 〈〈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YD 5192-2009 ................................................... 5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 50689-2011 ............................... 6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75-2009 (6)〈〈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 YD 5039-2009 (7)《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 5201-2014 (7)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3.2.2通信建筑的结构安全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2. 其他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强制性条文汇编(常用)

强制性条文汇编(常用)

强制性条文汇编第一篇施工质量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5)1 地基基础 (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0)《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13)2 主体结构 (13)《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13)《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1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1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 1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8)《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21)《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Q (2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22)《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Q (2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2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2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24)《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2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27)《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28)《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28)《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2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28)《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29)《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一一JGJ107-2010 (29)《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30)3 屋面工程 (3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30)《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30)《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32)4装饰装修 (3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Q (3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Q (3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37)《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201Q (37)《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38)《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38)5建筑安装 (3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3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4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4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42)《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Q (43)《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Q (43)6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 (4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4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45)《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 (48)《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49)第二篇施工安全 (50)《安全帽》——GB2811-2007 (5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5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5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6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6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6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6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9)《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一一JGJ128-2010 (6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一一JGJ130-2011 (70)《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7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7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一一JGJ162-2008 (7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76)《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一一JGJ184-2009 (76)《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78)《安全色》——GB2893-2008 (7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78)第三篇设计规范 (7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78)《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8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8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91)《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Q (9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92)《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95)《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95)《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9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96)第四篇建筑设备 (96)《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9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96)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汇编公共部分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汇编公共部分

目录1、《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03-2014 (2)2、《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YD/T 5047-2010 (2)3、《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 5054-2010 (2)4、《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YD 5184-2009 (3)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2005 (3)6、《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YD/T 5026-2005 (5)7、《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YD 5191-2009 (5)8、《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YD 5192-2009 (5)9、《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 (6)10、《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YD/T 5175-2009 (6)11、《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YD 5039-2009 (7)1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 5201-2014 (7)1、《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03-2014通信建筑的结构安全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2.其他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局、站址应有安全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

局、站址应避开断层、土坡边缘、故河道、有可能塌方、滑坡、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的地段,不利地段应采取可靠措施。

局、站址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无法避开时,可选在场地高程高于计算洪水水位以上的地方;仍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符合GB 50201《防洪标准》的要求:1.城市已有防洪设施,并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时,可不采取防洪措施,但应防止内涝对生产的影响。

2.城市没有设防时,通信建筑应采取防洪措施,洪水计算水位应将浪高及其他原因的壅水增高考虑在内。

3.洪水频率应按通信建筑的等级确定: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防洪标准等级为I 级,重现期(年)为100年;其余的通信建筑为Ⅱ级,重现期(年)为50年。

常用结构规范强制性条文规范

常用结构规范强制性条文规范

常用结构规范强制性条文安立宏2012-11-26第一篇地基基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地基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1一般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2山区地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3湿陷性黄土地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基础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1扩展基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 箱筏基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3 桩基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3地基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4边坡、基坑支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附录(标准目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第二篇结构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1基本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1.1基本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1.2 荷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2 混凝土结构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2.1钢筋混凝土结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2.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83 钢结构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3.1普通钢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3.2 高层建筑钢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4砌体结构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8 5人民防空工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6 6地下工程防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8 7建筑防腐蚀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0附录(标准目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第三篇抗震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1抗震设防依据和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2 基本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2.1 场地和地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2.2 建筑布置和结构选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2.3 结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2.4 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93 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4 多层砌体结构抗震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64.1 一般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6 4.2 普通黏土砖、多孔黏土砖房屋 _____________________ 100 4.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5 钢结构抗震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46 混合承重结构抗震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76.1 底部框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7 6.2 单层空旷房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87 房屋隔震和减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9附录标准目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0第一篇地基基础1地基设计1.1 一般规定《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1.2 山区地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1.3 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6.1.1 当地基的湿陷变形、压缩变形或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针对不同土质条件和建筑物的类别,在地基压缩层内或湿陷性黄土层内采取处理措施,各类建筑的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甲类建筑应消除地基的全部湿陷量或采用桩基础穿透全部湿陷性黄土层,或将基础设置在非湿性黄土层上;2 乙、丙类建筑应消除地基的部分湿陷量。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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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通信工程通用规范 (7)1、《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YD5002-94 (7)2、《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T5003-2005 (10)3、《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YD/T5026-2005 (12)4、《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YD5039-2009 (12)5、《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YD/T5047-2005 (13)6、《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5054-2010 (13)7、《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2005 (15)8、《电信专用房屋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5073-2005 (17)9、《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083-2005 (25) (26)11、《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25-2005 (27)12、《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YD5184-2009 (29)13、《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YD5191-2009 (29)14、《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YD5192-2009 (30)1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YD/T5175-2009 (31)第二章通信电源工程规范 (31)16、《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5040-2005 (31)17、《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79-2005 (32)18、《通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096-2005 (33)19、《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26-2005 (34)20、《通信用柴油发电机组消噪音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167-2009 35第三章有线通信工程规定 (35)21、《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YD/T5024-2005 (35)22、《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32-2005 (35)23、《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设计规范》YD/T5037-2005 (35)24、《电话网网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53-2005 (36)25、《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66-2005 (36)26、《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收规范》YD/T5070-2005 (36)27、《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5076-2005 (37)28、《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77-2005 (38)29、《SDH光缆通信工程网管系统设计规范》YD/T5080-2005 (38)30、《交换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084-2005 (39)31、《智能网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87-2005 (39)32、《数字同步网工程设计规范》YD/T5089-2005 (40)33、《光传输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091-2005 (40)34、《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92-20054135、《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093-2005 (41)36、《SDH长途光缆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95-2005 (41)37、《宽带IP城域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T5117-2005 (41)38、《ATM工程设计规范》YD/T5118-2005 (41)39、《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122-20054240、《IP视讯会议系统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T5135-2005 (42)41、《有线接入网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140-2005 (42)42、《SDH数字微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141-2005 (42)43、《移动智能网工程设计规范》YD/T5142-2005 (43)44、《自动交换光网络(ASON)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5145-20074445、《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验收规范》YD/T5149-2007 (44)46、《基于SDH的多业务传输节点(MSTP)本地光缆传输工程验收规范》YD/T 5150-2007 (44)47、《固定软交换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153-2007 (45)48、《固定软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5154-2007 (45)49、《固定电话网智能化工程设计规范》YD5155-2007 (46)50、《固定电话网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156-2007 (46)51、《移动短消息中心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157-2007 (46)52、《移动多媒体消息中心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158-2007 (47)53、《移动多媒体消息中心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5159-2007 (47)54、《电信客服呼叫中心工程设计规范》YD/T5163-2009 (48)55、《电信客服呼叫中心工程验收规范》YD/T5164-2009 (48)56、《移动WAP网关工程设计规范》YD/T5168-2009 (48)57、《移动WAP网关工程验收规范》YD/T5169-2009 (48)58、《个性化回铃音平台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T5170-2009 (49)59、《个性化回铃音平台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5171-2009 (49)60、《本地网光缆波分复用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176-2009 (49)61、《互联网网络安全设计暂行规定》YD/T5177-2009 (50)62、《光缆通信工程网管系统验收规范》YD/T5179-2009 (50)63、《宽带IP城域网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5181-2009 (50)64、《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88-2010 (51)第四章无线通信工程规范 (52)65、《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17-2005.. 5266、《国内卫星通信小型地球站(VSAT)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28-20055267、《数字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T5034-2005 (52)68、《数字集群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5035-2005 (52)69、《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5050-2005 (53)70、《900/1800MH 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验收规范》YD/T5067-20055471、《数字移动通信(TDMA)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5086-2005 (54)72、《3.5GH Z 固定无线接入工程设计规范》YD/T5097-2005 (56)73、《移动通信基站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100-2005 (56)74、《800MH Z/2GH Z 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 5110-2009 (57)75、《2GH 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111-20095876、《移动通信应急车载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114-2005 (59)77、《移动通信直放站工程设计规范》YD/T5115-2005 (59)78、《无线通信系统室内覆盖工程设计规范》YD/T5120-2005 (59)79、《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T5131-2005 (60)80、《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规范》YDT5132-2005 (64)81、《移动通信钢塔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33-2005 (66)82、《26GH Z本地多点分配系统(LMDS)工程设计规范》YD/T5143-20056783、《无线通信系统室内覆盖工程验收规范》YD5160-2007 (67)84、《800MH Z/2GH Z 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 5172-2009 (67)85、《2GH 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5173-20096886、《2GH Z 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5174-20086887、《移动通信直放站工程验收规范》YD/T5180-2009 (68)88、《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87-20106989、《移动通信网直放站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190-2010 (70)第五章通信线路工程规范 (71)90、《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71)9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 (71)92、《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5018-2005 (71)93、《通信管道和光(电)缆通道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5072-2005 7294、《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02-2010 (73)95、《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 (79)96、《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5123-2010 (84)9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24-2005 (85)98、《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YD/T5148-2007 (86)99、《光缆进线室验收规定》YD5152-2007 (87)100、《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89-2010 87第六章通信管道工程规范 (88)101、《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 (88)102、《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 (91)第一章通信工程通用规范1、《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YD5002-942.1电信枢纽楼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2.1.1高层电信建筑中的国际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10000路地区中心长途电信局、20000线市话汇接局和60000门的程控市话端局,以及建筑高度大于50m的电信建筑属于一类建筑,其余的高层电信建筑属于二类建筑。

GB50736-2012——强制性条文摘录

GB50736-2012——强制性条文摘录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强制性条文摘录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中,第3.0.6(1)、5.2.1、5. 3.5、5.3.10、5. 4. 3(1)、5. 4.6、5.5.1、5. 5.5、5.5.8、5. 6.1、5. 6.6、5.7.3、5.9.5、5. 10.1、6.1.6、 6.3.2、 6.3.9(2)、6.6.13、 6.6.16、 7.2.1、 7.2.10、7.2.11(1、 3)、7.5.2(3)、 7.5.6、8.1.2、 8.1.8、 8.2.2、8.2.5、 8.3.4(1)、 8.3.5(4)、 8.5.20(1)、 8.7.7(4)、8.10.3(1、2、3)、8.11.14、9.1.5(1、2、3、4)、9.4.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其中:室内空气设计参数章节强制性条文1条;供暖章节强制性条文13条;通风章节强制性条文5条;空气调节章节强制性条文5条;冷源与热源章节强制性条文10条;监测与监控章节强制性条文2条。

总计36条强制性条文(其中,部分强制性条文11条)。

具体如下:1、室内空气设计参数1.1 3.0.6 设计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表3.0.6-1规定。

表3.0.6-1 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m3/h·人]建筑房间类型新风量办公室30客房30大堂、四季厅10条文说明:设计最小新风量。

部分强制性条文。

表3.0.6—1中未做出规定的其他公共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可按照国家现行卫生标准中的容许浓度进行计算确定,并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2、供暖2.1 5.2.1 集中供暖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个房间进行热负荷计算。

条文说明:集中供暖系统施工图设计。

强制性条文。

GB50242解读(总则术语及强条)

GB50242解读(总则术语及强条)
定。
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淮》 GB 50300配套使用。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 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 语
共21条,对规范中出现的重要名称,以及在其他没有 的或者很少出现的词语进行了解释。以便于对规范条文更 好的理解。
本规范共有强制性条文20条,必须严格执行。 3.3.6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 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
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本规范共有强制性条文20条,必须严格执行。 3.3.16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 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罐水试验。
5.2.1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 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 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检验方法:满水 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 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强度严 密性试 验记录
(包括 气压、
水压试
验)
各种承压管道、设备在安装
完毕后应进行强度严密性试 验;埋地、保温及暗装等隐 蔽的管道在进行隐蔽前进行。
试验分为系统试压和分
区分层试压两种 ,试压要求
略有区别; 系统试压时应设 置两块压力表 。填写记录时 应明确试压时间 、压力值、 压力表位置、加压泵位置、 部位、系统名称等等。

(满)
水试 验记 录
开式水箱、卫生器具、室内 明装雨水管道安装完毕后、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及隐 蔽的雨水管道在隐蔽工程验 收前应做灌(满)水试验。
试验时间水箱为24h,
雨水1h;其他为15+5分钟。
只有有溢水功能的卫生器具 才应该进行满水试验,并应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公共部分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公共部分

目录1、《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03-2014 (2)2、《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YD/T 5047-2010 (2)3、《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 5054-2010 (2)4、《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YD 5184-2009 (3)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2005 (3)6、《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YD/T 5026-2005 (5)7、《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YD 5191-2009 (5)8、《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YD 5192-2009 (5)9、《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 (6)10、《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YD/T 5175-2009 (6)11、《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YD 5039-2009 (7)1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 5201-2014 (7)1、《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03-20143.2.2 通信建筑的结构安全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2.其他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4.0.3 局、站址应有安全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

4.0.4 局、站址应避开断层、土坡边缘、故河道、有可能塌方、滑坡、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的地段,不利地段应采取可靠措施。

4.0.5 局、站址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无法避开时,可选在场地高程高于计算洪水水位0.5m以上的地方;仍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符合GB 50201《防洪标准》的要求:1.城市已有防洪设施,并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时,可不采取防洪措施,但应防止内涝对生产的影响。

2.城市没有设防时,通信建筑应采取防洪措施,洪水计算水位应将浪高及其他原因的壅水增高考虑在内。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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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通信工程通用规范 11、《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YD5002-94 12、《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YD/T 5003-2005 33、《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 YD/T 5026-2005 54、《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 YD 5039-2009 55、《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 YD/T 5047-2005 56、《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 5054-2010 57、《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YD 5059-2005 78、《电信专用房屋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YD 5073-2005 89、《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YD 5083-2005 1410、《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 50689-2011 1511、《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 5125-2005 1612、《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 YD 5184-2009 1713、《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 YD 5191-2009 1714、《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YD 5192-2009 181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75-2009 19第二章通信电源工程规范 1916、《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40-2005 1917、《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YD 5079-2005 1918、《通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YD 5096-2005 2019、《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 5126-2005 2120、《通信用柴油发电机组消噪音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YD 5167-2009 21第三章有线通信工程规定 2221、《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24-2005 2222、《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32-2005 2223、《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37-2005 2224、《电话网网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53-2005 2225、《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66-2005 2226、《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收规范》 YD/T 5070-2005 2327、《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76-2005 2328、《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YD/T 5077-2005 2429、《SDH光缆通信工程网管系统设计规范》 YD/T 5080-2005 2430、《交换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YD 5084-2005 2431、《智能网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YD/T 5087-2005 2532、《数字同步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89-2005 2533、《光传输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YD 5091-2005 2534、《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92-2005 2635、《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YD/T 5093-2005 2636、《SDH长途光缆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95-2005 2637、《宽带IP城域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YD/T 5117-2005 2638、《ATM工程设计规范》 YD/T 5118-2005 2639、《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22-2005 2740、《IP视讯会议系统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YD/T 5135-2005 2741、《有线接入网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40-2005 2742、《SDH数字微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 5141-2005 2743、《移动智能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142-2005 2844、《自动交换光网络(ASON)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YD/T 5145-2007 2945、《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49-2007 2946、《基于SDH的多业务传输节点(MSTP)本地光缆传输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50-2007 2947、《固定软交换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YD 5153-2007 3048、《固定软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YD 5154-2007 3049、《固定电话网智能化工程设计规范》 YD 5155-2007 3150、《固定电话网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YD 5156-2007 3151、《移动短消息中心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YD 5157-2007 3152、《移动多媒体消息中心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YD 5158-2007 3253、《移动多媒体消息中心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YD 5159-2007 3254、《电信客服呼叫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YD/T 5163-2009 3255、《电信客服呼叫中心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64-2009 3256、《移动WAP网关工程设计规范》 YD/T 5168-2009 3357、《移动WAP网关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69-2009 3358、《个性化回铃音平台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YD/T 5170-2009 3359、《个性化回铃音平台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YD/T 5171-2009 3360、《本地网光缆波分复用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76-2009 3361、《互联网网络安全设计暂行规定》 YD/T 5177-2009 3462、《光缆通信工程网管系统验收规范》 YD/T 5179-2009 3463、《宽带IP城域网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YD/T 5181-2009 3464、《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 YD 5188-2010 35第四章无线通信工程规范 3565、《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 5017-2005 3566、《国内卫星通信小型地球站(VSAT)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028-2005 3567、《数字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T 5034-2005 3668、《数字集群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YD/T 5035-2005 3669、《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 YD 5050-2005 3670、《900/1800 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验收规范》 YD/T 5067-2005 3771、《数字移动通信(TDMA)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YD 5086-2005 3772、《3.5GHz 固定无线接入工程设计规范》YD/T5097-2005 3873、《移动通信基站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 5100-2005 3874、《800MHz/2GHz CDMA 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YD 5110-2009 3975、《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YD 5111-2009 4076、《移动通信应急车载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114-2005 4077、《移动通信直放站工程设计规范》 YD/T 5115-2005 4078、《无线通信系统室内覆盖工程设计规范》 YD/T 5120-2005 4179、《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T 5131-2005 4180、《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规范》 YDT 5132-2005 4581、《移动通信钢塔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 YD 5133-2005 4682、《26GHz本地多点分配系统(LMDS)工程设计规范》YD/T 5143-2005 4783、《无线通信系统室内覆盖工程验收规范》 YD 5160-2007 4784、《800MHz/2GHz 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YD/T 5172-2009 4785、《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YD/T 5173-2009 4886、《2GHz 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YD 5174-2008 4887、《移动通信直放站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80-2009 4888、《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 YD 5187-2010 4889、《移动通信网直放站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YD 5190-2010 49第五章通信线路工程规范 5090、《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11-2007 509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 50312-2007 5092、《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YD 5018-2005 5093、《通信管道和光(电)缆通道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YD 5072-2005 5094、《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 5102-2010 5295、《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2010 5696、《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 5123-2010 599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 5124-2005 6098、《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 YD/T 5148-2007 6099、《光缆进线室验收规定》 YD 5152-2007 61100、《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 YD 5189-2010 61第六章通信管道工程规范 62101、《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73-2006 62102、《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74-2006 64 第一章通信工程通用规范1、《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YD5002-942.1电信枢纽楼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2.1.1高层电信建筑中的国际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10000路地区中心长途电信局、20000线市话汇接局和60000门的程控市话端局,以及建筑高度大于50m的电信建筑属于一类建筑,其余的高层电信建筑属于二类建筑。

常用建筑施工用标准规范规程

常用建筑施工用标准规范规程
纸质、其他

规范合用于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工程构造、设备及管道旳焊接目视检验工作
37
公路
JTG B01-2023
公路工程技术原则
其他
JTG 001-97
本原则合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
38
JTGF 80/1-2023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估原则
其他


39
地标
构造
DBJ01-1-92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估原则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规范
其他
16
GB 50204-2023
GB 50204-2023(2源自23版)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纸质、其他
GB 50204-92
17
国家
主体构造
GB 14902-2023
预拌混凝土
其他

18
GB 50119-202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纸质

19
GB 146-90
土工试验措施原则
纸质


14
装饰
GB 50224-95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原则
纸质、其他
GB 50224-2023
分为块材、沥青类、水玻璃类、硫磺类、树脂类、氯丁胶乳水泥砂浆类、涂料类及耐酸陶防腐蚀材料
15
国标
环境保护
GB//T 50121-2023
建筑隔声评价原则
其他

16
GB50189-2023
一般混凝土
力学性能试验措施原则
纸质、其他
GBJ81-85

7
GB/T 50107-2023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估原则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
根据施工安全相关法规和规范,以下条文为强制性要求:
1. 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安全事务的监管和管理。

2. 进行高空作业时,应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使用。

3.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入内、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以提醒工人和其他参与人员注意安全。

4.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栏、防护网等,确保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的有效分离,并防止人员误入。

5. 所有施工人员应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施工安全操作规范,并持有效证书。

6. 施工过程中,严禁酒后上岗、饮食过度或过度疲劳等情况,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7. 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排查施工过程中的潜在危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8. 对于违反施工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以起到威慑作用。

9.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以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10. 施工期间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减少杂物和建筑垃圾对施工人员的伤害和影响。

以上是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务必严格遵守,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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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模板分顶工程4.1一般规定4.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2模板安装主控项目4.2.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一般项目4.2.3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4.2.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4.3模板拆除主控项目4.3.1底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表4.3.1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一般项目4.3.4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4.3.5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5钢筋分项工程5.1一般规定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2原材料主控项目5.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2.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5.2.4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缝、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3钢筋加工主控项目5.3.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1 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0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 钢筋作不大于90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3.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2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0;3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一般项目5.3.3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4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表5.3.4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5.4钢筋连接主控项目5.4.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5.4.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5.4.3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二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工:观察,钢尺检查。

5.4.4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4.5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2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头,不应大于50%;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4.6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 l(l 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5.4.6)。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它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图5.4.6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积百分率注: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

5.4.7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5钢筋安装主控项目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一般项目5.5.2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表5.5.2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注:1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2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7混凝土分项工程7.1一般规定7.1.1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应先随同结构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28d。

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确定混凝土强度时的龄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等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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