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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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26•【字号】万盛经开发〔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23〕7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3年5月26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2〕8号)和《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4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区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能源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逐步构建,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物流、新型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全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20年下降16%,二氧化碳排放完成重庆市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升,为全区如期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绿色经济成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初步建立,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物流、新型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和产品发展走在全市前列,碳汇能力持续提升,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广,全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逐渐完善。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工作方案精选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工作方案精选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工作方案精选目标: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制定分区方案1. 综合考虑地理、生态、资源、经济等因素,确定分区指标和分区标准;2. 通过采集相关数据、使用地理信息系统等工具,制定详细的分区方案;3. 定期评估和调整分区方案,确保其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建立差异化管控政策1. 根据不同分区特点,制定相应的管控政策,包括环境准入标准、生产限额、排污标准等;2. 注重差异化管理,对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治理,促进绿色发展;3. 鼓励和支持低污染、低能耗、低排放的产业发展,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

三、加强监测和评估1. 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网络,实时监测分区内的空气、水质、土壤等环境指标;2. 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定期评估生态环境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3.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强化管理和监管,确保环境质量的维护和改善。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1. 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责任感;2. 加强对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3. 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加大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五、加强协作与执法1. 加强各级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形成合力;2. 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3.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

六、加强监督和问责1.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分区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落实责任到人,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3. 推行透明化管理,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增加工作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以上是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工作方案的精选内容,希望能对您的工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公布万盛经开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公布万盛经开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公布万盛经开区证明事
项取消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公布日期】2018.11.01
•【字号】万盛经开发〔2018〕50号
•【施行日期】2018.1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公布万盛经开区证明事项取消
清单的通知
万盛经开发〔2018〕5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国有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现将万盛经开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18年11月1日
万盛经开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

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

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1.11.19•【文号】环环评〔2021〕108号•【施行日期】2021.1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

为加强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和落地应用的指导,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底线,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地方实践,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到2023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完善,更新调整、跟踪评估、成果数据共享服务等机制基本确立,数据共享与应用系统服务功能基本完善,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环境准入等领域的实施应用机制基本建立,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到2025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体系、政策管理体系较为完善,数据共享与应用系统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应用机制更加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系统管控,分类指导。

以环境管控单元为载体,系统集成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各项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对优先、重点、一般三类管控单元实施分区分类管理,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水平。

坚守底线,严格管理。

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决制止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的行为,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2023年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方案

2023年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方案

2023年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方案一、背景介绍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的三线建设和边疆地区的开发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然而,由于开发建设的速度太快、过程中缺乏对环境的关注和保护,导致了许多环境问题的出现,如空气污染、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环境整治方案,保护和改善三线三边地区的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生活在一个好的环境中。

二、目标设定1. 收集和整理三线三边地区的环境数据,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全面了解地区环境状况。

2. 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和恢复计划,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

3. 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增强地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4. 提升环境管理和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的环保机构和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5. 宣传和教育公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

三、具体措施1.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环境监测网络,覆盖三线三边地区的主要城市和重点污染源。

监测范围包括空气、水质、土壤等方面的数据,并建立数据库进行统计和分析。

同时,加强对环境监测设备的更新和维护,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主要污染源进行排放管控。

加强对工业企业和发电厂的环境监管,加大对违法排放企业的处罚力度。

同时,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环保设备,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3. 改善空气质量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对汽车尾气排放的限制和监管力度,推广和普及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

加强对工业企业和燃煤电厂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推广高效清洁燃烧技术。

4. 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加大对水土流失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的支持和监督。

增加森林覆盖率,保护水源地和生物多样性。

加强对环境敏感区域的生态保护,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和破坏。

5. 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管建立和完善环保机构,强化对环保水平的监督和管理。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万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万盛经开〔2021〕19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万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万盛经开〔2021〕19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万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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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
万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住房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审批万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万盛经开住建文〔2021〕36号)收悉,按照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委员会第254次会议、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1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议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万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方案》。

请严格遵照执行,并按照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委员会第254次会议、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1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完善。

二、请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监管,确保资金发挥使用效益。

此复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21年5月14日
——结束——。

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方案

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方案

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我国的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需要制定并实施科学有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

本方案旨在2023年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行动态更新,以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二、工作内容1.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理机制(1)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理的技术规范和指南,明确分区划定、管控目标和措施等内容。

(2)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理的责任制和考核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3)建立生态环境分区数据库,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以支撑分区划定和管控措施的制定。

2.完善生态环境分区划定(1)更新现有的生态环境分区划定方案,结合新数据和科技手段,重新划定生态环境分区。

(2)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对环境敏感区域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划定结果准确可靠。

(3)制定不同分区的管控目标和措施,针对不同环境类型和地区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3.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1)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提高数据采集和分析的精度和时效性。

(2)加强环境评估和预测,对分区内的环境质量和变化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3)针对环境问题和风险,及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生态环境的稳定和改善。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1)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制定和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补偿政策,提高环境质量。

(2)推进生态修复工作,重点治理水土流失、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恢复生态功能。

(3)加强生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的政策。

三、实施计划1.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理机制,制定技术规范和指南,建立分区数据库。

预计完成时间为2023年3月。

2.更新生态环境分区划定方案,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进行监测和评估。

预计完成时间为2023年6月。

3.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境评估和预测。

预计完成时间为2023年9月。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明确万盛经开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范围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明确万盛经开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范围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明确万盛经开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07•【字号】万盛经开办〔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明确万盛经开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范围的通知万盛经开办〔2023〕13号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万盛街道、东林街道办事处,万东镇、南桐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切实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塑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良好形象,着力打造干净、整洁、卫生的城市环境,经管委会同意,现就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范围明确如下。

一、划分原则(一)关于城区范围。

一是以是否纳入《2022年万盛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范围统计表》为标准,纳入市场化服务范围的区域由区城管局负责履行市容环境卫生主体责任,监督、指导市场化公司落实日常清扫保洁、冲洗等环卫工作。

未纳入市场化服务范围的区域(即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物业管理区域、老旧小区、社区管理区域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两街两镇”履行市容环境卫生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社区、物业以及相关市场化公司具体落实日常清扫保洁、冲洗等环卫工作,并建立保洁质量标准和考核制度。

二是对新建区域。

竣工验收完成后,按照主次干道(四车道及以上或公交车通行道路)由区城管局统一管理,主次干道以外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清扫保洁范围。

划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二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主要街道、广场和公共水域的环境卫生,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

居住区、街巷等地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具体划分:“(一)城市主、次干道由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以及“(七)社区、背街小巷、边坡、人行梯道等,由街道办事处或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

2023年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方案

2023年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方案

2023年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未来的三线城市和三边地区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

为了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制定一套全面的环境整治方案至关重要。

二、整治目标1. 改善空气质量:提高空气质量指数,确保空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减少有害气体排放。

2. 河流水质改善:改善河流水质,保护水资源,提供干净的饮用水,维持地区水生态平衡。

3. 垃圾处理:实现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垃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 生态保护:保护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增加绿化面积,恢复生态平衡。

5. 提高环境意识: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

三、整治方案1. 改善空气质量(1)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并减少燃煤污染。

增加清洁能源占比,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减少对煤炭的依赖。

(2)加强工业污染治理。

强化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对违法排放企业的处罚力度。

(3)推广环保交通工具。

鼓励居民使用环保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污染。

2. 河流水质改善(1)加强水环境监管。

加强对河流水环境的监测和治理,惩罚违法排污行为。

(2)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增加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更新力度,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不直接排放到河流中。

(3)提高农业、畜牧业污染防治能力。

加强对农业、畜牧业的环境监管,推广农田水利工程和养殖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3. 垃圾处理(1)推行垃圾分类。

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推动居民垃圾分类行为,落实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2)建设垃圾焚烧发电设施。

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减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并提供清洁能源。

(3)加强农村垃圾处理能力建设。

增加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工作。

4. 生态保护(1)增加绿化面积。

加大植树造林工作,增加城市绿地和森林覆盖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2)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制定并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计划,加大对濒危物种的保护力度。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创建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创建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创建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01•【字号】万盛经开办发〔2023〕35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创建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办发〔2023〕35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经管委会同意,现将《万盛经开区创建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2023年9月1日万盛经开区创建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市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按照《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渝城综管办〔2022〕3号)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推动万盛经开区高质量转型发展,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以《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为依据,扎实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全面实施城市园林建设,提升园林绿化综合管理水平,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到2024年,城市绿地率、林荫路覆盖率、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9%、80%、90%和13平方米/人以上,其他有关指标全部达到或部分超过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并通过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评审验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6•【字号】黑政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黑政发〔2020〕14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现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龙江、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和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持续优化发展格局,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分区管控。

根据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多维度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管控要求,推动精细化环境管理,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统筹管理。

按照省级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原则,集成现有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构建“三线一单”成果共建共享体系,建立常规调整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及时更新。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04.26•【字号】辽环发〔2023〕18号•【施行日期】2023.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辽宁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4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实施应用第三章更新调整第四章监督保障第五章附则辽宁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辽宁省“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管理和应用,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三线一单”成果实施应用、更新调整、监督保障等工作。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

省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联合省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商务、统计、林草、气象等部门和机构协同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工作,推动市级政府做好实施工作。

各设区市(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依据本办法,统筹开展行政区域内“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工作。

市级政府是“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的责任主体,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市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牵头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本地区落地应用的各项工作。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8.05.04•【字号】•【施行日期】2018.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国有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万盛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万盛府发〔2009〕53号)实施以来,较好地规范了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修改工作,对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规划管理的严肃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提高规划科学化水平,强化规划刚性,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控规修改效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近几年执行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万盛经开区控规修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限制控规修改控规修改要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健全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支撑、提升城市品质、注重城市设计、传承城市文脉、突出美丽山水城市特色。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控规。

(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招拍挂)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得对控规确定的土地用途、总建设用地面积和总计容建筑面积等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

因城乡总体规划修改、实施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修改控规,以及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致使控规无法实施确需修改,且经区管委会同意不需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的,应当经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土地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再依法进行控规修改;否则,应先由土地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依法进行控规修改,修改方案经批准后再依法对土地使用权重新通过招拍挂出让。

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方案

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方案

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方案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方案应运而生。

该方案旨在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排放达峰目标。

一、背景概述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在部分地区仍存在生态环境恶化、资源开发过度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新的工作要求。

二、工作目标1.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高分区管控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2.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4.提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执行力度,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更新内容1.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划分,充分考虑地理、生态、社会经济等因素,实现精细化管理。

2.更新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业责任。

3.更新生态环境政策,加大对污染物排放、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管控力度。

4.更新技术支持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水平。

四、实施步骤1.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各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现状和问题。

2.制定更新方案,明确更新内容和任务分工。

3.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更新措施落实到位。

4.开展评估考核,对更新工作成效进行评价。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工作领导小组。

2.完善法规政策,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3.增加资金投入,保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工作所需经费。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5.强化国际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总体规划-重庆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总体规划-重庆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总体规划
公示公告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总体规划》由我区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编制。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详见附表及附图
公示地点:万盛经开区规划局一楼大厅
公示网站:万盛经开网、万盛经开区规划局网站
公示期限: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2月20日
意见反馈方式:1.若您对万盛经开区城乡总规有相关修改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万盛经开区规划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

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可通过电话方式发表意见,联系人:甄玉君;联系电话:48274767;邮寄地址:万盛经开区勤俭路23号302室
附表:
附图:
城镇体系布局图
城乡交通规划图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图。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22.08.23•【字号】万盛经开发〔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22〕2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2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与内容普查对象为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土壤。

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开展专项调查。

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二、普查进度安排普查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

共分为三个阶段:2022年启动普查;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外业采样于2024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

三、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万盛经开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土壤普查的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实施。

管委会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配合,共享国土“三调”、现有大比例尺地质图等已有成果资源,为顺利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四、加强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

区财政局要多方筹措资金,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保证土壤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形成高质量土壤普查结果形成我区土壤普查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等,完成土壤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酸化土壤分布图、特色农产品产区土壤专题调查图以及高标准农田土壤专题调查图等,为建成全市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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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调整方案(2023年)
(征求意见稿)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实施细则》(渝环函〔2022〕426号)和《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23〕68号)要求,结合万盛实际,以及“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按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采用市区联动方式,衔接最新“三区三线”成果,系统调整万盛经开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形成与万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调整原则
(一)坚持底线约束。

坚持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严格禁止降低要求、弱化管控的调整。

(二)强化空间管控。

结合“十四五”环境管理目标和国土空间
规划成果,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完善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

(三)突出分类准入。

以调整后的环境管控单元为单位,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维度,优化调整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刚性约束,突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发展取得新进展,城乡风貌大美格局构建完善,山清水秀美丽万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全面完成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历史使命,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重庆渝南大娄山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基本实现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显著提高,城乡颜值更高、气质更佳,山清水秀美丽万盛基本建成,高品质生活充分彰显。

三、分区管控
(一)环境管控单元调整。

一是管控单元调整要求。

以系统化集成为基础,基于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土壤环境
风险管控分区、资源管控分区等调整结果,科学调整优先、重点、一般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分类实施精细化管控,将部分重点管控单元进一步细分。

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

二是管控单位元调整结果。

调整后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17个环境管控单元。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个,面积占比26.3%,较上一轮减少1个;重点管控单元7个,面积占比50.4%,较上一轮增加4个;一般管控单元2个,面积占比
23.3%,与上一轮保持一致。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

一是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要求。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应保持一定的延续性保持“市级总体管控要求一区县总体管控要求一单元管控要求”三个层级框架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聚焦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调整区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新增、修订、废止的,依法依规同步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环境要素分区管控要求调整的,同时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二是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结果。

调整后,区级总体管控要求共11条,在原管控要求基础上删除4条,新增5条。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区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加强引导,全面贯彻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二)强化成果应用。

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
整、实施工作。

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积极配合市级部门优化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管理平台。

区级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工业园区管理、用地审批、项目建设等的应用。

(三)后续更新调整。

后续因自然保护地优化预案成果批复、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桩而小幅修边等因素导致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发生变化的,确需进行更新的,按程序组织更新。

附件之附件:L万盛经开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分布图(2023年)
2.万盛经开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统计表(2023年)
3.万盛经开区总体管控要求表(2023年)
附件之附件
万盛经开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分布图(2023年)
万盛经开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统计表(2023年)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根据上级要求采用现行有效的自然保护地范围,待后续自然保护地优化预案批复后再动态更新;第三优先级为生态保护红线,此部分为除第一第二优先级数据之外的剩余生态保护红线,已根据2022年最新批复的生态保护红线更新;第四优先级为地质公
园,原地质公园优先保护单元中仍然存在于自然保护地优化预案内的范围,待后续自然保护地优化预案批复后再动态更新;第五优先级为一般生态空间,为除去上述四类优先保护单元之外的剩余一般生态空间。

万盛经开区总体管控要求表(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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