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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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EN71-3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EN71-3

歐洲玩具標準EN71-3EN71-3 Safety of toysEN71-3環保標準:隨著人們對Phthalates(鄰苯二甲酸鹽)的了解,兒童用品中的鄰苯二甲酸鹽越來越被重視重視。

歐盟於1999年就正式作出決定,在歐盟成員國內,對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與口接觸的玩具(如嬰兒奶嘴)以及其他兒童用品中鄰苯二甲酸鹽的含量進行嚴格限制。

專家發現,含有鄰苯二甲酸鹽的軟塑料玩具及兒童用品有可能被小孩放進口中,如果放置的時間足夠長,就會導致鄰苯二甲酸鹽的溶出量超過安全水平,會危害兒童的肝臟和腎臟,也可引起兒童性早熟危害。

歐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一)確定了新材料的分類、可接觸部件新元素的新遷移限制,該要求將於2013年7月21日生效,協調標準為EN71-3:2013 :EN71-3:2013 的修訂內容如下:根據兒童可能攝取的程度,玩具材料被分為以下三類(詳情見表格1):-第一類–乾燥、易碎、粉末狀或柔韌的玩具材料-第二類–液態和粘性玩具材料-第三類–可以刮去的玩具材料測試對象包括19項化學元素(其中三價鉻與六價鉻、有機錫與錫元素被分別計數,因此也可說是17項元素)。

-保留了原來的8項元素(鉻,被分為了上述所說的兩種不同價態的鉻),再加上另外9項不同的元素。

下調了大部分元素的遷移量的限值。

新標準制定的鋇元素的遷移量限值甚至比指令規定的還要低得多。

(預計下一步會對鉛元素做類似的調整。

)新標準刪除了分析校正因子的應用。

-在前一版本中,只有經分析校正係數修正後的分析結果才能用於判斷產品的符合性。

就是說,玩具材料的分析結果必須經過分析校正係數修正後仍超過限值,才會被視為不符合。

新標準要求實驗室以其自身的不確定度來評定測試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實驗室的測量不確定度比前一版本的分析校正係數少,化學分析將不會再出現如前一版本時測試結果大幅高於法規限值,由於經過分析校正係數修正而得出符合要求的結論。

表二遷移量現值:歐盟2009/48/EC由於人們對玩具的安全性日益關注,歐盟頒布了新的玩具指令2009/48/EC,旨在應對不斷變化的玩具安全問題,並提升執法力度和有效性。

欧洲标准EN 71玩具安全警告和使用说明

欧洲标准EN 71玩具安全警告和使用说明

欧洲标准EN 71玩具安全警告和使用说明(见A.33)1.1 一般要求注:提醒本欧洲标准的使用者在每个国家有法定要求。

对于欧洲联盟,请注意——玩具必须按照1988年5月3日发布的欧共体委员会指令88/378/EEC有关玩具安全所描述的基本安全要求,附有合适的清晰的警告标识以减少玩具使用中产生的潜在危险(指令在1988年7月16日EC No.L187的官方杂志上发表)。

——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或欧共体进口商应以显眼、易读易懂和不易擦去的方式将其名称和/或商标和/或标记和地址加贴在玩具或其包装上,同时加贴CE标记作为推测其产品符合上述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的声明。

1993年7月22日欧共体委员会指令93/68/EEC给出了CE标记的法定要求。

具体情况请参见指令或相关国家法规。

1.2 不是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见A.34)1.2条款不适用于那些由于考虑到玩具的功能、尺寸、特性、性能或其它使人信服的理由而明显地显示不适合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不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但可能对3岁以下儿童有危险的玩具,应附有警告标识,例如:“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36 months”or “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three years”(“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或“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同时附有简要说明,指出需要此项限制的特定危险。

注:“警告”这个词应放在句首。

在产品销售处的年龄警告应清楚易懂。

年龄警告标识应或者出现在玩具本身或者出现在零售包装上。

特定危险的说明可出现在单页宣传单或使用说明上。

年龄警告标识可用EN71-6中给出的符号代替。

1.3 乳胶气球(见4.12和A.16)乳胶气球的包装应加贴以下警告:“Warning! Children under eight years can choke or suffocate on uninflated or broken balloons. Adult supervision required. Keep uninflated balloons from children. Discard broken balloons at once.”(“警告!未充气或破裂的气球可能对八岁以下儿童产生噎住或窒息危险,需要成人监护,将未充气的气球远离儿童。

EN71-1欧洲安全标准

EN71-1欧洲安全标准

EN71-1欧洲安全标准概述EN71-1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的一项欧洲安全标准,主要用于评估玩具产品的安全性能。

这项标准旨在保护儿童在游戏中不受伤害并降低危险物质的风险。

本文将介绍EN71-1标准的相关内容,并说明其重要性和应用范围。

标准内容EN71-1标准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机械性能玩具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以防止儿童在玩耍时产生意外受伤。

EN71-1标准规定了各类玩具产品的最低机械性能要求,其中包括耐磨性、耐拉力和耐冲击等指标。

制造商必须确保产品设计和生产符合这些机械性能要求。

2. 燃烧性能玩具产品在接触到明火或热源时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以保障儿童的安全。

EN71-1标准规定了玩具产品的燃烧性能要求,例如限制燃烧速率和火焰扩散性能。

制造商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产品在面临火灾时不会产生过大的火灾风险。

3. 化学物质EN71-1标准对于玩具产品中使用的化学物质也有一些要求。

标准明确了禁止使用的有害物质和限制使用的物质。

这些限制包括重金属、致敏物质和有毒物质等。

制造商需要确保玩具产品的材料和组件符合标准要求,以保障儿童的健康安全。

标准认证为了证明产品符合EN71-1标准,制造商需要进行第三方认证。

认证机构将对玩具产品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标准的要求。

认证过程通常包括样品收集、实验室测试和文件审核等。

一旦通过认证,产品可以获得符合EN71-1标准的认证标志,证明其安全性能达到国际标准。

重要性EN71-1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对于玩具制造商、经销商和消费者都非常重要。

首先,EN71-1标准确保了玩具产品在使用中的安全性。

通过要求各类玩具符合机械性能、燃烧性能和化学物质等方面的要求,降低了儿童在游戏过程中受伤的风险。

这为家长购买玩具时提供了更多的安全保障。

其次,EN71-1标准促进了玩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限制使用有害物质,标准推动了玩具产品的环保和可持续性发展。

en71测试标准

en71测试标准

en71测试标准EN71是欧洲玩具安全测试标准的一部分,是欧洲玩具安全指令2024/48/EC的具体规定。

它主要规定了玩具安全的基本要求和测试方法,以确保玩具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儿童造成伤害。

EN71标准分为十个部分,分别是EN71-1到EN71-10。

每个部分都涵盖了不同方面的测试要求和测试方法。

EN71-1规定了玩具必须符合的通用安全要求,包括材料的选择和使用、机械和物理特性、可燃性、化学性质等。

该部分还涵盖了关于玩具使用年龄、警告标识和使用说明的要求。

EN71-2涉及玩具的可燃性要求和测试方法。

它规定了玩具在接触明火时的反应和在接触烟火时的反应。

这些测试旨在确保玩具在火灾中不会产生过大的烟雾或剧烈燃烧。

EN71-3是关于玩具中有害物质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它规定了对金属元素、有机物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检测要求。

这些有害物质包括铅、镉、汞、六价铬、多环芳烃等。

这些测试旨在保护儿童免受各种有害物质的危害。

EN71-4关注玩具的实验室和试验设备要求。

它规定了进行EN71测试的实验室所需的设备和条件,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N71-5涵盖了玩具中使用的化学物质和涂料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它规定了玩具中使用的化学物质的限制和涂料的要求。

这些测试旨在防止儿童因接触到有害化学物质而受到伤害。

EN71-6是关于玩具中使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它规定了玩具中使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制和测试方法。

这些测试旨在确保儿童不会暴露在有害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中。

EN71-7涉及玩具中颜料、染料和其他化学物质的迁移性要求和测试方法。

它规定了这些化学物质的最大迁移限制和测试方法。

这些测试旨在防止儿童因接触到有害化学物质而受到伤害。

EN71-8是关于活动和科学玩具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它规定了这些玩具必须符合的特殊安全要求,以防止儿童在使用过程中受伤。

EN71-9涵盖了要求玩具制造商进行自我评估和声明的要求。

en 71标准

en 71标准

EN 71是欧盟玩具安全标准,全称为EN 71-1: 玩具安全-物理和机械性测试。

这个标准涵盖了与玩具相关的物理和机械性能测试,以确保玩具在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滥用条件下都是安全的。

具体来说,EN 71-1标准要求对玩具的以下方面进行测试:
尖点:确保玩具上没有过于尖锐的边缘或尖端,以免对儿童造成伤害。

锐利边缘:测试玩具的边缘是否锐利,以防止割伤或划伤。

拉力:测试玩具的部件是否容易脱落或断裂,以防止儿童吞咽或窒息。

压力:测试玩具在正常使用时对儿童施加的压力是否在安全范围内。

此外,EN 71标准还包括其他与玩具相关的安全要求,如易燃性测试、有毒金属迁移测试等。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玩具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儿童造成伤害。

需要注意的是,EN 71标准是欧盟范围内的玩具安全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玩具安全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在购买玩具时,建议查看产品说明书或咨询销售人员,以确保玩具符合当地的玩具安全标准。

欧盟EN71玩具安全标准

欧盟EN71玩具安全标准

欧盟EN71《玩具安全》标准一、EN71-1玩具机械物理性能要求涉及到玩具的机械物理安全性能,主要在EN71-1:2005+A4:2007《玩具安全--机械和物理性能》标准中规定。

这部标准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与88/378/EEC《玩具安全指令》相协调的玩具安全标准。

EN71-1标准对出口到欧盟市场的玩具进行指导生产、安全质量控制起到重要作用。

该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供14岁及以下儿童玩耍而设计生产的玩具,此类的特点大多数是体积较小、重量轻。

下面介绍EN71-1标准的技术要求:1、材料要求玩具本身和用于制造玩具的所有材料目视检查应清洁干净,无污染;材料的检查应凭正常视力检查,而不是放大检查。

2、组装玩具成套玩具是由儿童进行组装的,应对于可供儿童使用的每一部件和组装完成的玩具进行测试。

组装玩具的要求不适用于组装活动本身具有特殊娱乐价值的玩具。

如果玩具由于成人组装后再交儿童玩耍的,则对组装后的完整玩具进行检测,而不需要对单个部件进行检测。

用于组装的玩具必须附有详细组装指南,指南中须指出是否有必要由成人组装或在使用前由成人检查组装是否正确。

3、柔韧塑料薄膜带有柔韧塑料薄膜的玩具须遵从以下要求:(1)无衬底的薄膜如面积大于100mm×100mm,则该薄膜的平均厚度必须大于0.038mm。

(2)薄膜厚度小于0.038mm且面积大于100mm×100mm, 必须在任意30mm×30mm面积内的薄膜上打孔,孔的总面积最小应占薄膜总面积的1%。

(3)对于塑料气球,不需要充气或损坏后测量其厚度,直接对双层塑料薄膜测量其厚度。

4、玩具袋玩具袋开口周长大于380mm,并用束带作收口,应符合以下要求:(1)用渗透(透气)材料制成,或(2)在玩具袋上有两个650mm2的通气孔,这两个通气孔相距至少150mm。

5、玻璃可触及玻璃可用于制造36个月以上儿童玩具,只要:(1)其使用对玩具功能是必须的;(如:光学玩具,玻璃灯泡,试验设备玻璃)(2)用于起加强作用的玻璃纤维;(3)实心玻璃弹子或娃娃玩具的实心玻璃眼睛。

EN71-1玩具机械物理性能要求

EN71-1玩具机械物理性能要求

EN71-1玩具机械物理性能要求详解EN71-1玩具机械物理性能要求涉及到玩具的机械物理安全性能,主要在EN71-1:2005+A4:2007《玩具安全一机械和物理性能》标准中规定。

这部标准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与88/378/EEC《玩具安全指令》相协调的玩具安全标准。

EN71-1标准对出口到欧盟市场的玩具进行指导生产、安全质量控制起到重要作用。

该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供14岁及以下儿童玩耍而设计生产的玩具,此类的特点大多数是体积较小、重量轻。

下面介绍EN71-1标准的技术要求:1、材料要求玩具本身和用于制造玩具的所有材料目视检查应清洁干净,无污染;材料的检查应凭正常视力检查,而不是放大检查。

2、组装玩具成套玩具是由儿童进行组装的,应对于可供儿童使用的每一部件和组装完成的玩具进行测试。

组装玩具的要求不适用于组装活动本身具有特殊娱乐价值的玩具。

如果玩具由于成人组装后再交儿童玩耍的,则对组装后的完整玩具进行检测,而不需要对单个部件进行检测。

用于组装的玩具必须附有详细组装指南,指南中须指出是否有必要由成人组装或在使用前由成人检查组装是否正确。

3、柔韧塑料薄膜带有柔韧塑料薄膜的玩具须遵从以下要求:(1)无衬底的薄膜如面积大于100mmX100mm,则该薄膜的平均厚度必须大于0.038mm。

(2)薄膜厚度小于0.038mm且面积大于100mmX100mm,必须在任意30mmX30mm面积内的薄膜上打孔,孔的总面积最小应占薄膜总面积的1%。

(3)对于塑料气球,不需要充气或损坏后测量其厚度,直接对双层塑料薄膜测量其厚度。

4、玩具袋玩具袋开口周长大于380mm,并用束带作收口,应符合以下要求:(1)用渗透(透气)材料制成,或(2)在玩具袋上有两个650mm2的通气孔,这两个通气孔相距至少150mm。

5、玻璃可触及玻璃可用于制造36个月以上儿童玩具,只要:(1)其使用对玩具功能是必须的;(如:光学玩具,玻璃灯泡,试验设备玻璃)(2)用于起加强作用的玻璃纤维;(3)实心玻璃弹子或娃娃玩具的实心玻璃眼睛。

EN71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EN71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歐洲玩具安全標准(EN71:1988)此歐洲標准由CEN于1988年12月20日通過,CEN成員有義務執行CEN/CEN ELEC規則之要求,將此歐洲標准作為國家標准.与此標准相關的書目和參考文獻可由CEN中秘書處或CEN成員處獲得.此歐洲標准有三种正式文本(英﹑法﹑德).由CEN成員負責翻譯成的其他語言文本,如已通過CEN中心秘書處備案,也具有同樣的地位.CEN成員是下述國家的標准組織: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腊﹑盧森堡﹑意大利﹑冰島﹑愛爾蘭﹑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國.第一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簡史歐洲共同体委員會(CEC)于1985年3月向CEN技術部通報了該委員會關于玩具安全領域的新EEC指令的準備活動(現公布為理事會指令88/378/EEC,1988-05-03).1987-02-20,委員會向CEN遞交了一份標准化要求草案,要求CEN對歐洲標准EN71第一﹑二部分作修改,使之成為构成玩具安全要求草案的安全標准和總的尺度.CEN技術部于1987/03/19~20接受了此標准要求的草案.1987/4/1前,CEN/RTC52秘書處就要求委員會成員考慮EN71的第一﹑二部分,還是相應的ISO提議草案將成為貫徹CEN指令的基礎.征詢的結果表明,只有微弱多數製成把ISO提議草案作為修改的基礎.但据秘書處估計,如果按這樣來修改,勢必超出CEC所規定的時限.于是,EN71第一﹑二部分于1987/07/15被拿出來征詢討論.同時,ECN/TC52組織了工作小組實施修改. 1987/10曼徹斯特會議中,EN71第一﹑二部分的第一此修訂版被提交出來.1988/3/15,CEN/TC52同意向CEN中心秘書處提交修訂過的草案作為歐洲標准正式投票之用.根据CEN/CENELEC的共同規則,下述國家有義務實施此歐洲標准織: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腊﹑盧森堡﹑意大利﹑冰島﹑愛爾蘭﹑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國.前言本歐洲標准由以下部分組成:第1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第2部分:易燃性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轉移.一般說來,玩具是為不同類別的儿童設計制造的,不同的年齡和發育階段的不同特點決定了對玩具不同層次的要求.有些玩具在使用時帶有明顯的危險性(比如踏板車不穩定﹑縫紉箱里的尖針等),但假如按指示來使用,玩具不應對它設計的服務對象造成進一步的危害.然而,小孩子總不象成年人那樣小心細致,設計者應考慮到小孩子的正常行為,給玩具留下可能被用于其它的合乎情理的目的之余地.意外的事故發生常常是因為把玩具給錯了對象,或是因為使用不當,其使用的目的已非原設計的目的.因此在選擇玩具或游戲時一定要小心謹慎,應考慮到使用該玩具的小孩的智力和体格發育狀況.雖然個各類玩具确定了標准要求,但父母和其他監護人仍然有義務和責任在孩子們玩耍時嚴加看護.適用于玩具的新標准要求,考慮到了玩具在實際使用中會經受一定的磨損和撕扯的事實.但監護人仍需确保孩子們在給予玩具后的安全.本標准不包括玩具的電氣安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法定要求.修訂后的第一部分主要修改在于:----一些要求被更新了;----包括了對擴張性材料﹑柔韌性材料制造的玩具.響鈴玩具和水上玩具的要求;----包括了對擴張性材料﹑可触性利邊﹑利角﹑縫隙﹑折疊机械.不可分离部件.嚮鈴和齒喫玩具的測試;----包括了組裝玩具﹑溜冰鞋﹑滑板﹑水上玩具﹑玩具雷管﹑搖床和童車上懸掛玩具的標志及其使用說明要求;----刪除了對燃料使用裝備的要求.1. 目的本標准規定了為孩子們制造的玩具的要求,描述相應的測試方法.旨在盡可能減少可能給玩具使用者帶來的潛在危害,但不包括那些固有的對小孩或其監護人都顯而易見的危險.歐洲標准的這一部分規定了對玩具物理及机械性能的要求和相應的測試手段方法,還規定了包裝標志及使用說明書的一些要求.2. 適用范圍本標准適用于為14歲以下的儿童設計的玩具(產品或材料),對36個月以下的儿童玩具的特定要求也作了規定.本標准不包括下述本標准認為不是玩具的項目: ----圣誕禮品;----成人收藏者收集的精細縮微模型;----在娛樂場所組合使用的玩具;----運動設施;----深水中使用的水中玩具----成人收藏者收藏的民俗娃娃或裝飾性娃娃和其它類似物;----安裝在公共場所的(如購物中心﹑車站等)的“職業”玩具;----供專業人員使用,帶有500條以上迷面,又無輔助圖形的謎語玩具----汽槍和汽手槍----焰火﹑雷管(作為玩具特別設計的除外)----投石器和彈弓;----帶有金屬銳角的標槍;----使用電壓超過24V的電烤爐﹑電熨斗和其他功能產品;----應在成人的指導及監護下使用的帶有加熱零件的產品(教學使用);----帶有燃燒發動機的汽車----玩具蒸汽馬達----車座高度達到635㎜的自行車(那些被認為是玩具的除外).----能夠接連電視屏幕,使用電壓超過24V的錄像玩具.----嬰儿橡皮奶嘴----火器的精巧复制品;----小孩使用的首飾珠寶.如果玩具是由儿童自己組裝的,則此要求同時針對各組裝部件及組裝后的玩具(見6.2).如玩具是由成人組裝后使用,那么此要求只适用于組裝后的玩具(見6.2).3.要求3.1.材料玩具的設計制造應符合清洁衛生之要求,以避免受到感染或疾病.有毒的危害.材料應看起來干淨無贓物.3.1.1.柔軟塑料薄膜柔軟塑料薄膜面積大于100㎜*100㎜,若無襯墊(例如用來作圍裙時),其平均厚度應不低于0.038㎜.在薄膜的對角線上取十處厚度,求平均值來确定.厚度的要求不針對布片,因為小孩子可通過布片進行呼吸,這樣布料就不可能形成真空緊貼在小孩的臉上.為適用此厚度要求,在任何最大面積為30㎜*30㎜的區域內,必須至少開一個尺寸為該面積的1%的孔.3.1.2. 木材木材上不能有虫蛀孔,木節不能松動.木制玩具可能触及的邊及面(見3.2.1.1)不能有木刺.3.1.3. 玻璃為36個月以下的儿童制作的玩具不能使用玻璃,除非是用作撥浪鼓的玻璃球和實心玻璃眼.為36個月以上的儿童制作的玩具,只有當對整個玩具的作用必不可少時(比如在光學玩具中),玻璃才可以用來加強效果或用作紡織品玩具中的玻璃或制作實心玻璃球.科學儀器箱和縮微模型可能會含有小玻璃器皿.在需受熱的場合使用的玻璃器皿,只能用硅酸鹽玻璃.使用的玻璃,邊必須磨圓.如需要,則加以防護,但顯微鏡的載波片或蓋玻片不在此列.3.1.4. 填充材料軟填充材料中不應含有硬物或者尖銳的物品,如金屬顆粒﹑釘子﹑針以及木料﹑玻璃和塑料等物品中的尖刺.若填料是細顆粒,其長度最大為3㎜或不到3㎜,則應把它安裝在內層套子里,且該套子不得用作玩具的表層.若玩具是由象紡織品這樣的柔軟材料制作,里面填塞尺寸小于3㎜的細顆粒,在按4.13方法測試時,至少一層套子的縫口處和其它各部位能經受任一方向70N的拉力.3.15. 拉伸材料(膨脹性材料)种子或其它可拉伸﹑膨脹的材料,若按4.16方法測試時,体積比初始尺寸增大5%以上,不能用于玩具.3.2.結構3.2.1.通用要求3.2.1.1. 邊按4.17要求可接触的全局的邊應滿足下述要求(例外見后):a)厚度小于0.5㎜的可觸及的邊,應:1)不是按4.18測量所決定的利邊;2)可折疊﹑卷起或螺旋狀,見圖1;3)用塑膠表層加以防護.b)金屬或塑膠可觸及的邊不應有毛口.玩具中用于切削的邊只能為大于36個月的儿童使用設計.必須讓玩具使用者注意到這种邊所產生的潛在危險.導電板的切邊(比如電動火車金屬鐵軌的接合板)可以被認為是上述功能性切邊.3.2.1.2. 搭接若金屬片和其下面的金屬片之間間隙(見圖2)大于0.7㎜,則金屬片的邊應適用3.2.1.1圖2 搭接3.2.1.3.緊固件玩具制造中使用的螺絲.釘子及類似緊固件應不可觸及(按4.17測量).緊固件可觸及的部分應無毛刺.若緊固件的頭部須作埋頭處理,則該頭部的任一部分不得突出于成品玩具之表面.此要求適用于根据標准規定,測試前和測試后的任何有關玩具.3.2.1.4.尖端和金屬線按4.17規定可觸及的尖端和線材,應:1)沒有4.19規定的利點;2)帶有保護物.3)磨圓、磨鈍或彎曲成球狀.此要求適用于根据標准規定,測試前和測試后的任何玩具.此要求不適用于給36個月以上儿童使用的,且尖點是功能或設計必須的玩具.應讓使用者主意到此類利點產生的潛在危險(見6.3),除非此尖點作為電氣接點而被上段認為是功能必須之尖點.可能被小孩子彎曲的線,按4.1測試,應不折斷.若玩具的金屬線﹑金屬條或訂(比如音樂報時機构)帶有銳頭但不能直接觸及,按4.3測試時,容納此銳頭的防護罩應不損坏.在按4.3測試后,若無損坏,則再進行4.14的測試,也應無損坏.3.2.1.5. 管子和類似尖硬物從玩具中伸出來的管﹑條﹑杆和其他類似尖硬物,其直徑或長度足以讓跌到在其上的儿童受傷,則應加以防護.若此防護是由另一獨立的部件构成,按4.2方法測試此部件,應不可分离.3.2.1.6. 折疊机构有活動或折疊机构的玩具,應按摔碎時仍然能防止受到傷害的方式設計.折疊式玩具中的折疊机构(例如玩具熨燙板﹑玩具手推椅)應有安全制動或鎖定裝置,用以防止此物件折疊机构意外或者突然的運動.玩具應有間隙,在此類玩具折疊部件受到沖擊或撕裂而突然運動起來時保護手指﹑手或腳趾. 此間隙應能插入直徑12㎜的圓棒.按4.20.2進行測試,負載后,應無塌陷或傾斜.此塌陷或傾斜會使人被夾住而產生對人的傷害.按4.20.1.a)測試手推椅或類似物,安全制動或鎖定裝置應不失效,框架應不彎曲.按4.20.1.b)測試折疊机构或其他可折疊玩具,安全制動或鎖定裝置應不失效, 框架應不彎曲.3.2.1.7.鉸鏈若玩具的兩部分是由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鉸鏈連接(如有門或蓋的玩具),且被連接的兩邊留有間隙的話,此間隙在門或蓋的任何位置均應小于5㎜或大于12㎜.此要求不適用于用鉸鏈的質量小于250g的部件.3.2.1.8. 驅動机构驅動机构(如齒輪﹑帶﹑風動机械,無論其是由電動﹑摩擦或發條驅動,但積木類玩具和3.2.2.7所涵蓋的玩具不在此列),若是玩具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須密閉,且可能夾住手指或傷害儿童的運動部分不可觸及.當按4.3測試此類机构時,應無按4.17規定的可觸及性.發條﹑鈅匙和啟動操作杆的形狀尺寸應是: 鈅匙或杆到玩具殼體的距离小于5㎜或大于12㎜.若在為36個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机构中使用了直徑小于1.5㎜的啟動線,則啟動机构的反彈力不得超過4.5N.3.2.1.9. 彈簧按4.17規定可觸及的彈簧,若在使用時會夾住儿童的手指或以其他方式傷害儿童,則應加以保護.若螺旋彈簧在非工作態時,相鄰兩圈的間距大于3㎜,應加以防護.若拉伸彈簧受40N拉力和去負載回原位時,相鄰兩圈的間距≧3㎜,應加以防護.若壓縮彈簧在非工作態時,相鄰兩圈的間距大于或等于3㎜,應加以防護.若彈簧在玩具中使用,壓力應≧40N.3.2.2. 某些特定類型玩具的要求3.2.2.1.小玩具和可分离部件為36個月以下儿童或玩具的可分离部分,無論其處于何种姿態,均應不能全部放入4.15所規定的小物件筒內.3.2.2.2.不可分离部件為36個月以下儿童設計的玩具,若附有用玻璃﹑金屬﹑木料或其它類似非柔軟材料制成的部件,應:a)此部件須嵌入玩具中,使儿童用手或牙齒無法抓住(咬住);b)牢固地安裝,按4.21測試方法不可分离;c)若按4.21測試可分离,應不能完全放入4.15規定的圓筒那內,應無按4.18和4.19測試的利邊﹑利點.軟体玩具(如填充的﹑長毛的和紡織品動物﹑軟体玩偶﹑可抓住或抱住的人物娃娃或特性簡單的紡織品玩偶)被看作是36個月以下儿童可使用的.3.2.2.3. 可放入口內的玩具含有未固定物体(如哨子里的小球或插件,如喇叭里的簧片等)用嘴吹吸的玩具,應不能散出可裝入4.15的小物件筒內的物件(用10KPa壓力之气体吹或吸).若空气出口可插入嘴中或用嘴蓋住,則此過程還適用于出气口.此要求適用于喇叭等重复吹吸的玩具,不適用于某些在充气后連續使用的可充气玩具.3.2.2.4.用在搖籃﹑吊床或手推車中的玩具用在搖籃﹑吊床或手推車中的玩具上的繩子,若非固定在搖籃﹑吊床或手推車上,則其自由端長度應不超過300㎜,且環狀繩子周長不超過350㎜. 此要求也适用于用25N 力拉伸的彈性繩子﹒固定于搖籃﹑吊床或手推車上的彈性繩子,在用25N的力拉伸時,不超過750㎜長度,此條件下之長度應不超過其自由長度的40%.應有警告說明(件6.12).3.2.2.5.可以被儿童拉著一起走的玩具玩具之拉繩不應有滑扣或形成滑扣的緊固件.此外,為36個月以下儿童使用玩具的拉繩不應低于1.5㎜厚.3.2.2.6.儿童可進入之玩具若玩具大到足以容納儿童,且有門﹑有蓋或類似裝置,應能使儿童從內部用50N的力即可輕易打開門﹑蓋或類似裝置.此要求明顯排除使用扣﹑拉鏈或類似緊固件.當門﹑蓋或類似裝置關閉時,應确保有通風孔.3.2.2.7.可承載儿童重量的玩具3.2.2.7.1.儿童自己驅動之玩具由儿童自己發動,且承受其重量的玩具,應適用下述要求:A)玩具按4.4和4.5測試,不應斷裂,還須適用本標准中相關的要求;B)按4.6測試,玩具應不傾倒.此要求不適用于有兩個在一直線上的輪子的玩具(如摩托車﹑自行車,甚至于平衡器).注:若一組輪子中,最外端兩個輪子的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50㎜,則此輪子當作單個輪子看待.C)若机械或電動的玩具能自由滑動或有空擋(即按4.6負載后能在10°的坡上自由跑動的玩具),必須有剎車裝置.注:該要求不适用于下述條款:1)直接用手或腳傳給輪子或者通過机械傳給輪子動力而發動的玩具(比如腳踏小汽車).2)可騎在上面的電動玩具.且該玩具在無負載時最大速度為1M/S,座位高度低于300㎜,儿童雙腳可自由活動.此裝置應确保玩具在按4.7測試時,不應移動.可騎的電動玩具應由開關控制.開關松開時,能自由切斷動力,且玩具無傾斜.D)傳動鏈條,在儿童腳可擦著鏈條的一側(SIDE A)從曲柄軸至齒輪應有防護.在相對的另一面(SIDE B)曲柄軸應有防護.見圖3,且不用工具不能打開.E)用踏板啟動的輪子應是一“無縫整体”,除非此縫或孔的寬度小于等于5mm.F)輪子与玩具車体或部件(如擋灰版)間的間隙應小于5㎜或大于12㎜.3.2.2.7.2.非儿童啟動的玩具玩具不是由儿童啟動,但按設計應承受其重量(如搖木馬﹑滑動梯﹑翹翹板等),但不包括秋千.應適用下述標准要求:A)按4.4測試玩具,其應不斷裂,還須符合本標准的相關要求;B)按4.6測試玩具,其應無傾倒.此要求不适用于專門固定在地上(如滑梯)的玩具,也不适用明顯地被認為不穩定的玩具(如大球﹑軟体玩具動物等);C)若玩具為露天使用而設計,應采取措施,使玩具內徑常積存的水得以排除.3.2.2.7.3.秋千秋千應適用下述標准:A)秋千按4.8測試應不折斷,還須符合本標准的相關要求;B)懸索(如繩子﹑鉸鏈)的直徑最小平均值為10㎜.懸索上的鉤子至少彎曲540°C)若有安全裝置,此裝置能防止儿童從托位上摔下來.下述方式被認為是比較合适的:----在托位上方200~300㎜處安一防護條.----將儿童緊固在托位上的裝置(如),若秋千為36個月及以下儿童使用,則還須采用交叉皮帶.D)使用者應注意要定期檢查懸索.3.2.2.8.較重的不可移動玩具不可移動的玩具,其重量大于5kg,但又不能承受儿童的重量,按4.19測試,不能翻倒.3.2.2.9.含有熱源的玩具含有熱源的玩具,在連續工作時,不能引致著火.可用手觸及部分如手柄﹑按鈕﹑控制鍵﹑抓手等的溫升,不能超出下列數值(玩具按4.10操作):----金屬部件 25K----玻璃﹑陶瓷部件 30K----塑膠﹑木料部件 35K按4.17可觸及的玩具的其它部分溫升,不能超出下列數值:----金屬部件 45K----其它材料部件 55K含有熱源的玩具中的液體和气体,它們的溫升和壓力應不能使它們從玩具中漏出而引起燃燒﹑燙傷或其它人身傷害,除非玩具的功能要求它漏出.3.2.2.10.玩具投擲器及含有投擲器的玩具3.2.2.10.1.通用要求所有堅硬的投擲物,末端半徑不小于2㎜.緊貼在表面上的彈性材料,按4.2測試,加60N的拉力后,應不脫落.若發射机构能發射与玩具一起提供的發射物以外的東西,則應讓使用者注意到使用錯誤發射物的內在危險.任何能夠發射能量大于0.08J的玩具,應帶有不能近距离發射的警告(見6.6).注:建議玩具制造厂家不要設計能發射与玩具相配的發射物以外東西的玩具.3.2.2.10.2.由儿童自己決定其發射能量的玩具,彈頭部不能用金屬制造,但尖端安裝磁盤是允許的.形狀似飛机或箭的投擲物(如彈簧槍和手槍﹑弩及射豆槍)不能用金屬制造,其末端須磨鈍.這類投擲物的沖擊面須用彈性材料(如橡膠)等防護.彈性材料受沖擊面積至少為3CM².3.2.2.10.3.由玩具自身提供動力之發射玩具按4.11測試,拋射物平均能量應不超過:----無彈性沖擊面的硬拋射物:0.08J.----彈性拋射物或有彈性沖擊面的拋射物:0.5J.此外,箭(如彈簧槍﹑手槍和弩)應不用金屬制造,且尾端須磨鈍.平均動能超過0.08J的箭,其沖擊面應用彈性材料(如橡膠)防護.按4.11測試,其單位面積上的動能應不能超過0.16J/CM².3.2.2.11.無發射物的仿制武器無發射物的仿制武器(如刀﹑劍﹑斧)應無功能性的利邊利點.3.2.2.12.仿製的防護設備至于仿制的防護設備(如眼睛保護器﹑潛水面具),按4.12測試,透明材料應不碎裂.仿製的保護頭盔(如摩托車頭盔﹑工業用安全帽)及眼睛保護器的仿製品,應作標記以引起使用者注意這樣的事實:這些設備無防護作用(見6.7).3.2.2.13.嚮鈴及齒喫玩具先按4.3,再按4.14測試,嚮鈴外殼應無碎裂.用4.23方法測試裝水齒喫玩具,內裝物應不漏出,也應無引致內裝物泄漏之裂縫﹑裂紋或其他損傷.裝水齒喫玩具須作標志(見6.13)按4.22測試,嚮鈴及裝水齒喫玩具突出部分應不能通過模板A和B.3.2.2.14.風箏及其它飛行玩具風箏及其它飛行玩具的線應用非金屬材料制作. 應讓使用者注意到在高壓線附近放風箏的潛在危險(見6.8).3.2.2.15.水中玩具水中玩具包括供儿童通常在大人監護下在淺水中玩耍的玩具,不管其能否充气,玩具澡具不在此列.手臂泳圈也屬水中玩具,除非每個泳圈至少有兩個充气室或一付泳圈的浮力(當玩具全部浸沒于水中時,它等于阿基米德浮力)大于等于30N.可充气水中玩具應有不可逆(單向)閥門.應提醒使用者注意到使用水中玩具的潛在危險(見6.10).4.測試方法除非條款3中另有規定,則使用目視檢查,測量距离﹑間隙﹑拉力等是否符合標准要求.4.1.金屬線的柔韌性(見3.2.1.4)用兩只直徑為10㎜的圓管固定金屬線,由正直位置向一方彎曲60°,再向相反方向彎折120°,最后回到初始位置(一個周期).每秒鐘一個周期,重复30次.每10周期后停20秒,檢查線是否折斷.4.2.防護件對作用力之反作用力(見3.2.1.5)測試拉力由玩具重量或60N拉力來決定,取其中大者.防護件應不脫離玩具.4.3.投擲強度(見3.2.1.4; 3.2.1.8; 3.2.2.13)將玩具以其正常使用位置從850±50㎜高度向4㎜厚鋼板上投擲5次.此鋼板上覆蓋至少2㎜厚硬度為Shore A 75±5的物品,鋼板安置在非彈性的水平面上.檢查机械結构是否有爆裂;對嚮鈴﹑外蓋是否破裂損傷.4.4.靜壓力強度(見3.2.2.7.1和3.2.2.7.2)在玩具可站立或坐著的表面上加50kg負載,持續5分鐘.除去負載后檢查玩具的各部分是否有破損.玩具還須适合本標准的其他相關要求.4.5.動態強度(見3.2.2.7.1)給玩具裝上50kg負載,重心位于儿童座位上方150㎜處或站立位置上方400㎜處.固定負載,使作用力与正常使用位置相一致.驅動玩具以2m/s的速度撞擊50㎜高的非彈性階梯(連續3次).除去負載,並檢查玩具是否有損傷現象,并且必須符合其他相關要求.4.6.穩定性(見3.2.2.7.1和3.2.2.7.2)按4.5方法加負載,在傾斜10°的平面上,以最不利的位置放置玩具,檢查玩具是否傾倒.4.7.車閘(見3.2.2.7.1)按4.5方法加負載,將玩具放在傾斜10°的平面上,且玩具長軸与傾斜線平行.在制動閘上加50N力,檢查玩具是否移動.若制動閘是由手柄操縱的,則在手柄中央与手柄軸成直角的方向上加50N力;若制動閘是由踏板操縱的,則在剎車方向上,向車閘上加50N力;若車子有好几個制動閘,則須逐個測試.4.8.秋千強度(見3.2.2.7.3)將200kg重物加在秋千的踏板上或座位上持續一小時,對懸掛點与地面相距小于120cm的框架上使用的秋千,此秋千有防止儿童由座位跌落的安全裝置,重量減至66kg.移開重物,檢查玩具各部分是否有破裂,是否還能適用本標准其他相關要求.4.9.重型玩具的穩定性(見3.2.2.8)將玩具在傾斜5°的平面上立于最不利的位置,調整玩具上各個可動的部分,使之處于對穩定最不利的位置,檢查玩具是否傾倒.4.10.溫升(見3.2.2.9)在室溫(25±3℃)下﹐按說明書最大輸入操作玩具﹐直至溫度平衡﹐測量可觸及部件之溫度﹐計算其溫升﹒檢查玩具是否著火﹒4﹒11﹒拋射物(見3.2.2.10)測定拋射物的質量.測量拋射物的速度﹐將拋射物發射至最大距离﹐用計時器或其他設備測定時間﹐共5次﹒用平均速度計算其能量(精确到±0.005J)﹒4﹒12﹒仿製防護設備(見3.2.2.12)將透明材料從玩具中拆開﹐放入圖4儀器中﹒沿其周圍有支撐﹐支撐物由与樣品相适應的硬材料制造﹒在20±3℃進行試驗﹐將一質量1kg物体自距圓筒頂部100㎜高度自由跌落在圓筒上面﹐檢查被測材料有無碎裂﹒4﹒13﹒接縫的拉力(見3.1.4)4﹒13﹒1.原理:接縫進行張力測試﹒4﹒13﹒2.儀器:一臺張力測試机或一重錘﹐可加力70±2N;夾具﹐帶有直徑19㎜的大力鉗﹐抓住縫線兩側﹐將夾具与力源連接﹒4﹒13﹒3﹒程序:用大力鉗夾住外套材料﹐19㎜直徑圓盤的外側靠近(最小13㎜)縫線﹒在5S內加力至70N﹐保持10S﹒檢查縫線及外部材料是否有斷裂現象﹒若縫線處的材料不足以被有直徑19㎜圓盤的大力鉗抓住的話﹐就可不進行此類試驗﹐代之以在玩具的手臂﹑腿或其他附屬部分測試﹒4﹒14﹒玩具強度(見3.2.1.4和3.2.2.13)將玩具置于一水平的鋼板上﹐從玩具上方100㎜處投下一重量為1kg分布在50c㎡面積上的金屬物﹐檢查玩具外殼是否破裂﹒4﹒15﹒小玩具及可分离部件(見3.2.2.1和3.2.2.2)無須加壓力﹐將玩具或可分离部件放入尺寸如圖5所示的圓筒中﹐檢查玩具或可分离部件是否完全放入﹒。

EN71玩具的安全认证规范标准

EN71玩具的安全认证规范标准

EN71玩具安全认证规范标准第1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该部分主要包括跌落测试、小零件测试、锐利边缘测试、拉力测试、压力测试、线缝测试、耳鼻眼拉力、扭力测试等。

EN71-2:2006玩具安全认证-第2部分:阻燃性能该部分规定了所有玩具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种类及对某些小型火源的玩具的燃烧性能要求。

要求被测试材料的燃烧速度不得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

涉及到戴在头上的玩具、玩具化装服饰和供儿童在玩耍中穿戴的玩具、供儿童进入的玩具、含毛绒或纺织面料的软填充玩具。

EN71-3:2001/AC:2002玩具安全认证-第3部分:某些元素的转移该部分规定了玩具的可触及部件或材料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锡)的最大限值。

其测试原理是:可溶性元素是模拟材料在吞咽后与胃酸持续接触一段时间的条件下,从玩具材料中提取出的溶出物。

采用检出限适当的方法定量测定可溶性元素的含量。

EN71-4:1990+A1:1998玩具安全认证-第4部分:化学和有关活动用的试验装置EN71-4规定了在化学试验装置及相关活动设备中使用的化学物质的限值,也包括化学、生物学、物理学、微生物和环境科学等领域中的试验玩具,同时也规定了标签、化学物质使用清单及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

EN71-5:1993玩具安全认证-第5部分:化学玩具(试验装置除外)EN71-5规定了化学玩具中有害物质使用的限制及要求,主要应用于模制和浇铸装置中的石膏、灰泥;微型台装置中的陶瓷和玻璃制品上色材料;造型粘土装置中的烤箱可塑PVC料;塑胶浇铸装置;嵌入装置;照相洗印装置;模具中使用的粘合剂、油漆、清漆、稀释剂和清洁剂。

EN71-6:1994玩具安全认证-第6部分:年龄标志的图形表示该部分指出了对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但可能对3岁以下儿童有危险的玩具应加贴年龄警告标识。

警告标识可用文字说明或图示符号,如果使用警告说明,它必须符合EN71 Part 1的要求,无论是用英文或是用其他国家的语言文字都必须清晰地显示警示语。

EN71-欧洲玩具安全标准-中文

EN71-欧洲玩具安全标准-中文

EN71-欧洲玩具安全标准-中文EN71-欧洲玩具安全标准是针对儿童玩具在欧洲市场上的安全性要求所制定的一套标准。

该标准的目的是保证儿童玩具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儿童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伤害。

根据EN71标准的要求,玩具的生产和销售应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标准:1. 物理性能:玩具的结构设计应保证其在正常使用中不易损坏或变形,避免潜在的尖锐边缘、松动零部件和吞食风险。

此外,玩具的表面和材料应具备足够的耐磨和耐撕裂能力,以减少儿童的误用可能造成的危险。

2. 化学性能:EN71标准明确规定了可以使用的化学物质和材料的限制。

玩具不得含有对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有害的染料和颜料,以及致敏物质等。

此外,标准还对可溶性物质的含量、有机挥发物的迁移限制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玩具在正常使用中不会对儿童造成化学中毒风险。

3. 点燃性能:EN71标准对于可燃材料的使用和易燃性进行了限制。

这尤其重要,因为玩具可能会接触到明火或高温物体,如蜡烛、打火机等。

因此,玩具材料不得易燃,且不能产生大量有毒烟雾。

4. 声学性能:该标准还要求玩具在使用中产生的声音不能超过规定的安全限值。

这是为了避免过大的噪音刺激对儿童的听觉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5. 标签和警示:EN71标准要求玩具上应贴有相关的标志或警示。

这些标志可以包括年龄适用范围、警示语、注意事项等,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玩具。

欧洲玩具市场十分重视儿童玩具的安全性,因此EN71标准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遵守。

符合EN71标准的玩具可以获得CE认证,这是销售欧洲市场的必要条件。

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符合EN71标准的玩具可以更好地保护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在EN71标准的指导下,欧洲的玩具制造商必须确保其产品在设计、制造和质量控制方面符合标准的要求。

首先,他们需要确保玩具的物理性能符合标准,以降低意外伤害的风险。

这包括确保玩具没有尖锐的边缘或角,没有松动或易脱落的部件,以及能承受儿童正常的使用压力和拉扯。

en71标准

en71标准

en71标准
EN71是欧盟市场玩具类产品的规范标准。

该标准的意义在于通过技术规范来减少或避免玩具对儿童的伤害。

EN71标准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EN71-1:机械和物理性能。

该部分规定了玩具在机械和物理方面的性能要求,例如尺寸、外形、边缘和表面光滑度等。

确保玩具没有锐利边缘、夹紧点或可能导致伤害的移动部件。

2. EN71-2:可燃性。

关注玩具的可燃性,包括玩具在明火接触下的燃烧性能。

标准要求玩具不能过度燃烧,并且在燃烧时不能产生有毒气体。

3. EN71-3:化学性能。

规定了玩具中使用的材料和颜色的化学要求,以确保玩具中的化学物质符合安全标准。

限制了玩具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如重金属、有机溶剂、防腐剂等。

4. EN71-4:实验装置和实验方法。

描述了进行安全性测试所需的实验装置和实验方法。

提供了关于如何进行物理、机械、可燃性和化学性能测试的详细指导。

5. EN71-5:游戏和实验化学性能。

关注玩具中的游戏和实验化学性能,包括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标识和说明。

确保玩具中使用的化学试剂不会对儿童造成伤害。

6. EN71-7:声学性能。

规定了发声玩具的声学性能要求。

确保声音水平不会对儿童的听力造成损害。

请注意,EN71标准会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安全要求和技术发展。

因此,建议制造商和进口商及时关注标准的最新动态,并确保其产品符合最新版本的EN71标准。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CE标识⽤符号图⽰EN71第七部分指出了到欧洲的玩具,要求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或欧共体进⼝商应以显眼、易读易懂和不易擦去的⽅式将其名称和/或商标和/或标记和地址加贴在玩具或其包装上,同时加贴CE标记作为推测其产品符合上述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的声明。

(1)字母的垂直⾼度不少于5mm;(2)CE字母呈半圆形;(3)"C"字母的内圆与"E"字母的外圆相切;(4)"C"字母的外圆与"E"字母的内圆相切。

EN71-1998 指出了对不适合3岁以下⼉童使⽤但可能对3岁以下⼉童有危险的玩具应加贴年龄警告标识。

警告标识可⽤⽂字说明或图⽰符号,如果使⽤警告说明,它必须符合EN71 Part 1的要求,⽆论是⽤英⽂或是⽤其他国家的语⾔⽂字都必须清晰地显⽰警⽰语。

警告说明例如:"不适合36个⽉以下⼉童"或"不适合3岁以下⼉童"应同时附有简要的说明,指出需要限制的特定危险,如:由于含有⼩部件。

⽽且它应该清晰地显⽰在玩具本⾝、包装或玩具说明书上。

年龄警告⽆论是符号还是⽂字,均应出现在玩具上或其零售包装上。

年龄警告在产品出售处必须清楚易读。

为了使消费者熟悉标准中指定符号,年龄警告图⽰符号和⽂字内容应⼀致。

EN71-1998第六部分对符号的设计指出具体要求如下:(1)圆圈及中间的⼀斜线为红⾊;(2)背景为⽩⾊;(3)年龄范围和⾯部轮廓颜⾊为⿊⾊;(4)符号直径⾄少为10mm,或按包装⼤⼩⽐例扩⼤,如图所⽰;(5)玩具不适合的年龄范围⽤年为单位表⽰,如0-3。

[资料]玩具包装上的标识·CE标识这可能是我们最经常见到⼀个标识了。

这个标识称为“CE安全合格标识”,简称“CE标识”(英⽂作:CE Marking),是欧洲经济共同体(简称欧共体)——如今成为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最早发起实施对产品实⾏的⼀种标识,⽤它证明产品符合欧盟发布的相关指令的安全要求。

EN71欧盟市场玩具类产品的规范标准

EN71欧盟市场玩具类产品的规范标准

EN71欧盟市场玩具类产品的规范标准EN71是欧盟市场玩具类产品的规范标准。

儿童是全社会最关心和爱护的群体,儿童普遍喜爱的玩具市场发展迅猛,同时各类玩具由于各方面质量问题给儿童带来的伤害也时有发生,因此世界各国对本国市场上的玩具的要求正日益变得严格。

许多国家都就这些产品建立了自己的安全规章,生产公司必须保证其产品在该地区销售前符合相关标准。

制造商必须对因生产缺陷、不良设计或不适当材料的使用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由此在欧洲推出玩具EN71认证法令,其意义是通过EN71标准对进入欧洲市场的玩具产品进行技术规范,从而减少或避免玩具对儿童的伤害。

最新修订EN 71-1:2005 + A9:2009发布最新修订9,由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于2009年5月23 日批准,最终由CEN技术委员会CEN/TC52“玩具安全”在2009 年7 月份发布统一版本(EN 71-1:2005 +A9:2009),涵盖先前发布的修订。

新版本(EN 71-1:2005 + A9:2009)取代了EN 71-1:2005 + A8:2009要求其成员国*采纳并发布新版本为国家标准,且最晚在2010年1月撤销与此相抵触的国家标准。

该修订尚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

采纳和更改标准的过程是非常复杂的。

首先由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工业界代表中的国家权威机构、实验室和消费者组织经过商榷,同意变更标准,再由CEN发布EN 71标准。

但是CEN 发布的标准不一定能够成为统一的标准。

只有经欧洲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这项标准之后,它才会成为统一的标准。

也只有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这项标准之后,它才被接受,并满足玩具指令的基本要求。

因此,该项标准在成为法规之前需要经过以下两次发布:1.经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2.经欧洲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后,可作为统一标准。

A7 修订除了增加对摇摆木马和类似玩具的预警要求,主要还进行了编辑上的修订。

en71欧盟儿童玩具安全标准

en71欧盟儿童玩具安全标准

en71欧盟儿童玩具安全标准EN71欧盟儿童玩具安全标准是指欧洲儿童玩具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以保护儿童免受玩具产品带来的潜在危险。

它由欧盟委员会颁布,是欧洲内部市场的强制性法规。

EN71标准共分为十部分,覆盖了儿童玩具的各个方面,包括玩具的物理和机械性质、燃烧性、化学性质、电气性质、纺织品和填充物的材质等。

下面将对EN71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首先,EN71-1标准规定了玩具的物理和机械性质的要求。

这包括了对玩具的尺寸、形状、边缘、表面光滑度、机械功能等方面的要求。

玩具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以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对儿童造成伤害。

其次,EN71-2标准规定了玩具的燃烧性要求。

根据标准,玩具应具备一定的抗燃性能,以防止火灾和火灾后的烟雾产生。

玩具的材质和构造应能耐受一定程度的火焰和热源。

EN71-3标准规定了玩具的化学性质要求。

玩具的材料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如铅、铬、汞、镉等。

此外,还规定了对某些有害物质的特定限制,如对印染剂和颜料中某些有毒物质含量的限制。

EN71-4标准规定了玩具的电气性质要求。

玩具中使用电池或电源的部分应具备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以防止电流过大、电源过热等问题。

标准还规定了玩具应符合欧洲低压指令的要求。

EN71-5标准规定了玩具中使用的化学材料的要求,包括颜料、印染剂、涂料等。

这些材料应符合欧洲化学品法规REACH的要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EN71-6标准规定了玩具中使用的纺织品和填充物的材质要求。

这些材料应具备足够的抗菌性、有害物质含量限制等要求,以确保儿童使用时的安全和卫生。

除以上几个主要标准外,EN71标准还包括了玩具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材料、儿童吸入和咽喉阻塞的要求,以及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玩具的特殊要求等。

总之,EN71欧盟儿童玩具安全标准为欧洲的儿童玩具提供了一系列严格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通过遵守这一标准,生产商可以确保其产品符合欧洲市场的安全要求,从而保护儿童的生命和健康。

欧盟儿童玩具安全标准en71-9

欧盟儿童玩具安全标准en71-9

欧盟儿童玩具安全标准EN71-9是关于有机化合物通用要求的部分。

该标准对在玩具中可能迁移到儿童口中的有机化合物进行了限制,包括某些重金属和化学物质。

EN71-9规定了玩具中有机化合物的通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玩具中某些有机化合物的特定迁移量或浓度不得超过限值。

玩具中的某些有机化合物不得被禁止使用的物质所替代。

玩具中使用的某些有机化合物的纯度或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EN71-9的目的是确保玩具中的有机化合物不会对儿童的健康造成危害。

该标准要求对玩具中的有机化合物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以确保它们不会对儿童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需要注意的是,EN71-9标准只规定了有机化合物的通用要求,并未对所有可能的有机化合物进行规定。

因此,企业应该根据具体的产品和材料,进行相应的测试和评估,以确保其产品的安全性。

en71_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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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71玩具安全标准1. 简介EN71是指玩具安全的欧洲标准,即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

它规定了对于欧洲市场销售的儿童玩具的设计和制造的安全要求。

EN71标准是欧洲玩具安全指令的基础,它旨在保护儿童免受玩具使用时可能导致的伤害。

2. 标准主要内容EN71标准包含了许多不同方面的要求,以确保玩具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质量。

以下是EN71标准的主要内容:2.1. 物理和机械性能要求EN71标准规定了玩具的物理和机械性能要求,以确保玩具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导致儿童受伤。

这些要求包括对玩具的耐磨性、抗冲击性、抗拉力、抗压缩等方面的测试。

2.2. 化学性能要求EN71标准对玩具中使用的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化学性能要求,以确保不会存在对儿童健康有害的物质。

这些要求包括对玩具材料的禁用物质列表以及对玩具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的限制。

2.3. 燃烧性能要求EN71标准规定了玩具的燃烧性能要求,以确保玩具在受到明火照射时不会过于燃烧或产生有害的烟雾。

这些要求包括对玩具的燃烧点、燃烧速率和烟雾密度等方面的测试。

2.4. 标签要求EN71标准规定了关于玩具标签的要求,包括标识必要的警告信息、年龄限制、生产商信息等。

这些标签可以提供给用户有关玩具使用和安全的重要信息。

3. 标准适用范围EN71标准适用于销售给欧洲市场的儿童玩具。

在进入欧洲市场之前,所有生产和销售的儿童玩具都必须符合EN71标准的要求。

4. 相关测试方法为了评估玩具是否符合EN71标准的要求,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测试。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测试方法:•物理和机械性能测试:例如耐磨测试、抗冲击测试、抗拉力测试等。

•化学性能测试:例如重金属含量测试、禁用物质测试等。

•燃烧性能测试:例如燃烧点测试、烟雾密度测试等。

5. 有效性和合规性EN71标准是欧洲市场上对玩具安全性的主要参考标准之一。

符合EN71标准的玩具可以证明其符合欧洲安全要求,提高了消费者对玩具的信任度。

为了确保玩具的合规性,生产商和供应商应该对其产品进行测试,并获得相应的证书。

EN71警告语与使用说明

EN71警告语与使用说明

EN-71的警告语与使用说明总则欧盟的玩具应附有合适、清楚、易读的警告语以便减轻使用中的固有危险,就如关于玩具安全的1988年5月3日欧洲理事会指令88/378/EEC 号(发布于1988年7月16日官方期刊EC No. L187)中的基本安全要求所述的。

作为惯例,警告语、警戒和使用说明应当使用玩具售卖国的国家语言。

销售时没有包装(如在一个展示盒或一个自动售货机中的)的小玩具必须附着有合适的警告语等。

只在展示盒上有警告语是不足够的。

玩具或其包装上必须用显眼、易读易懂并且不易擦去的形式(见备注1)标出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或进口商的名称和/或商号和/或商标和地址,并带有CE 标记以表明假定符合上述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

在1993年7月22日欧洲93/68/EEC 号理事会指令给出了对CE 标志的法定要求(见备注2和图解)。

备注1――检验玩具标识是否“不易擦去”:先用浸过清水的软布擦拭15秒,再用浸过酒精的软布擦拭15秒,然后检查玩具标识。

如果字体仍然清晰、牢固,即合格。

备注2――该“CE ”标记包括大写字母“CE ”,并采用在93/68/EEC 号理事会指令附录五内图示的样本的形式,即下图。

如果将该标记缩小或扩大,必须尊重样本内所提供的比例。

CE 标记的各个部分,必须实质上有相同的竖立尺寸,不可小于5毫米。

W4dW3W2Fil W1D H CE 標志的尺寸圖示根据上图,CE两字基本上是两个半圆,并由7个尺寸来确定其形状:1. 高度字体高度为H,至少为5mm;2. CE两字的总宽度为W1=28/20×H=;3. C或E字的宽度为W2=11/20×H=;4. E字的中间短横宽度为W3=9/20×H=;5. C和E字的间距d=6/20×H=;6. C和E字的内径D=14/20×H=;7. C和E字的厚度W4=3/20×H=;本条款的规定不适于因其功能、尺寸、特征、性能等其它有说服力的原因,明显不适于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乳胶气球的en标准

乳胶气球的en标准

乳胶气球的en标准乳胶气球的EN标准是EN71-6。

该标准是欧洲玩具安全标准,规定了玩具的安全要求,包括物理性能、机械性能、燃烧性能、化学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对于乳胶气球,该标准规定了其应符合以下要求:1.乳胶气球应符合EN71-6中给出的符号要求。

2.乳胶气球的包装应加贴以下警告:“Warning! Children under eight years can choke or suffocate on uninflated or broken balloons. Adult supervision required. Keep uninflated balloons from children. Discard broken balloons at...”(警告!未充气的或破损的乳胶气球可能导致八岁以下儿童窒息或死亡。

需要成人监护。

请将未充气的乳胶气球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破损的乳胶气球请丢弃在...)乳胶气球的EN标准注意事项包括:1.乳胶气球的包装应加贴警告,明确指出未充气或破裂的气球可能对八岁以下儿童产生噎住或窒息危险,需要成人监护,将未充气的气球远离儿童,破裂气球应立即丢弃。

2.天然乳胶气球的包装应指明“Made of natural rubber latex”(“天然橡胶制造”)。

这些注意事项旨在确保使用乳胶气球的安全性,避免发生意外情况。

乳胶气球的EN标准的安全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机械强度:乳胶气球应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以防止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破裂或破损。

2.充气容量:乳胶气球应按照EN71-6标准中规定的充气容量进行充气,以避免过度充气导致气球破裂或爆炸。

3.附着物:乳胶气球上不应有锐利边缘、尖刺或其他突出的附着物,以避免划伤儿童或其他使用者。

4.化学成分:乳胶气球应符合EN71-6标准中规定的化学成分要求,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会释放有毒物质或对使用者造成伤害。

5.燃烧性能:乳胶气球应符合EN71-6标准中规定的燃烧性能要求,以避免在使用过程中燃烧或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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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玩具是孩子们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玩具的种类和品牌不断增加,玩具安全问题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是确保玩具安全的重要标准之一,而其中的标志要求更是对玩具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出了严格要求。

在本文中,我将深入探讨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一重要的标准,以及其对玩具质量和安全的影响。

1. EN71标准概述
EN71标准是欧洲玩具安全标准的简称,它包括了玩具在设计、制造和销售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要求,旨在确保玩具不会对儿童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

该标准主要涵盖了玩具材料的安全性、机械性能、燃烧性能、化学性能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玩具标志的规定。

2. EN71标志的含义
根据EN71标准的要求,每个符合标准的玩具都需要在其包装或产品上标示相应的标志。

这些标志包括CE标志、芳龄标志、警示标志等,
它们都是玩具符合EN71标准的重要证明。

3. CE标志
CE标志是欧洲共同市场的产品安全认证标志,也是符合EN71标准的玩具必须标注的标志之一。

该标志表明玩具符合欧洲经济区的相关法律要求,可以在这一范围内自由流通和销售。

对于父母来说,在购买玩具时要注意查看玩具上是否有CE标志,以确保其安全性和质量。

4. 芳龄标志
根据EN71标准的要求,玩具的包装或产品上必须标注适合的芳龄范围,以便消费者选择适合孩子的玩具。

芳龄标志的设置不仅考虑了不同芳龄段儿童的生理和认知发展特点,还考虑了玩具本身的设计和材质特性,以防止儿童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意外伤害。

5. 警示标志
在EN71标准中,还规定了一些特定的警示标志,用于提醒消费者玩具可能存在的风险或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小零件警示标志、窒息危险标志等,这些警示标志的设置有助于引起消费者的注意,避免因不当使用而导致意外伤害。

总结
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包括CE标志、芳龄标志、警示标志等。

这些标志的设置对于确保
玩具的安全性和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消费者在购买玩具时应仔细查看这些标志,以确保其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

个人观点和理解
作为一名写手,我认为玩具安全问题是不能忽视的。

在现代社会,玩具的种类繁多,消费者在购买玩具时往往会受到各种信息的影响,因此对玩具标志的了解和识别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本文的撰写,我不仅帮助您了解了EN71标准的要求,也希望引起更多人对玩具安全问题的重视,以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在知识上,阅读者可以通过此文章深入了解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了解欧洲玩具市场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

文章按照知识的文章格式进行撰写,内容深入浅出,让人一目了然。

通过本文,读者可以全面掌握这一重要主题的知识要点,有助于引起大家对玩具安全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玩具是孩子们成长过程中的好伙伴,也是他们学习和探索世界的重要工具。

然而,玩具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欧洲,为了保障儿童的安全与健康,EN71标准被视为玩具安全的基本标准,其中的标志要求更是对玩具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出了严格要求。

CE标志作为欧洲共同市场的产品安全认证标志,是玩具必须标注的标志之一。

只有通过CE认证的玩具才能在欧洲市场自由流通和销售。

CE标志不仅代表着玩具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还代表了对儿童健康和
安全的保障。

消费者在购买玩具时,一定要选择标注有CE标志的产品,以确保孩子玩耍的安全。

另外,根据EN71标准的要求,玩具的包装或产品上还必须标注适合
的芳龄范围,以便消费者选择适合孩子的玩具。

芳龄标志的设置不仅
考虑了儿童的生理和认知发展特点,也考虑了玩具的设计和材质特性,以防止儿童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意外伤害。

父母在为孩子购买玩具时,
一定要仔细查看芳龄标志,并选择适合孩子芳龄和能力的玩具。

警示标志也是EN71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这些标志通常用于提醒消
费者玩具可能存在的风险或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小零件警示标志、
窒息危险标志等。

这些警示标志的设置有助于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从
而避免孩子因不当使用而导致意外伤害。

对于厂商来说,符合EN71标准的要求,标志做到位对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都提出了严格要求。

他们必须确保产品的材质安全、结构
稳定以及无毒无害。

在产品包装上,厂商必须规范标注CE标志、芳龄标志和警示标志,以此为消费者提供明确的产品信息。

而且,他们还
要不断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始终符合EN71标准的要求。

通过了解EN71标准的相关标志要求,我们更能够意识到玩具的安全
与质量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

消费者在购买玩具时,
应当仔细查看产品上的标志,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以保证孩子
在玩耍过程中的安全。

EN71标准的相关标志要求对玩具行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它不仅提醒厂商要关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玩具时要注重产品标志的合规性。

只有厂商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为孩子们打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玩具环境。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让更多人关注玩具安全问题,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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