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全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全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全文我们都知道建筑设计防火的要求很高,下面为你整理了建筑设计防火的规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就跟随店铺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的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 厂房;6 仓库;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 可燃材料堆场;10 城市交通隧道。
注:1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2 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1.0.4 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为了保障商业建筑的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和扩散。
下面是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1. 建筑材料选择:商业建筑应选择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的建筑材料。
墙体、楼板和屋面应选择防火等级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
2. 防火隔离:商业建筑应根据不同的功能区域设置防火隔离设施,如防火墙和防火门。
防火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材料,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
3. 安全疏散通道:商业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安全疏散通道。
通道内应设置防火门,并保持畅通。
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满足规范的要求,方便人员迅速疏散。
4. 防烟排烟:商业建筑应设置防烟设施,如防烟楼梯间和防烟走廊。
防烟楼梯间应密封好,能够有效阻止烟气进入楼梯间。
防烟走廊应有良好的排烟系统,确保烟气迅速排出。
5. 消防设备:商业建筑应设置完善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消防设备应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布置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6. 电气设备安全:商业建筑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保证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和电气设备的接地可靠性。
电气线路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排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7. 消防通道和泊车设置:商业建筑应设置消防通道和泊车位。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被障碍物堵塞。
泊车位应符合规范的要求,保证消防车辆在火灾时能够及时到达。
8. 告警系统:商业建筑应设置火灾告警系统。
告警系统应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信号,以便人员及时疏散和消防人员及时灭火。
以上是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可以有效地提高商业建筑的防火安全性,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为避免商业建筑火灾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
商业建筑包括商场、写字楼、酒店、超市等公共场所。
由于商业建筑通常存在大量人员聚集、贵重物品储存和密闭空间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甚至会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因此,制定一系列商业建筑防火规范对于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一、建筑设计与布置1、建筑平面布置商业建筑平面布置应具有灵活性,能快速疏散群众,疏散路线要直通室外,并且加上明显的疏散指示灯,保证疏散顺畅、快捷。
同时,不同楼层间需有紧急疏散设施,如逃生楼梯和紧急电梯等。
2、照明和通风商业建筑应保证照明和通风良好。
饱和氧气和通风良好的空气对于防火和疏散非常重要。
商业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柜和消防栓等设施,以供灭火和补给水源。
3、防火门商业建筑中的每个楼层及公共走廊之间应该安装防火门。
防火门应具有防止烟雾、火焰通过的隔离效果。
二、电气安全设计1、电气线路规划电气线路应布置在可靠的安全位置,在布线过程中,应注意避免过度负载和过度热量以及氧气不足的问题。
电气线路系统应在工作时定期检验和维修,确保正常运行,防止线路短路、过载等问题。
2、用电设备防火要求使用电气设备时,最好使用带试保险和漏电保护的电器,防止因过载或漏电引发火灾。
商业建筑的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安全。
三、消防系统1、移动式灭火装备商业建筑内部应设置适量的消防器材,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开展有效的灭火工作。
这些设备包括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柜、消防栓等。
2、自动灭火装置商业建筑中的高度危险区域应配置相应的自动灭火系统,如灭火器、炮、雾状灭火系统等。
四、其它1、防火材料在商业建筑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使用制造防火材料,比如防火涂料和防火板等进行建筑装修。
这些防火材料可以在火灾风险环境中保护建筑物的安全,减少火势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
2、火灾检测和报警商业建筑应配备有效的火灾检测和警报系统,发生火灾时,这些系统可以及时发出警报,并减少火灾的危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关于2017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下面是店铺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2017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1总则1.0.1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的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4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厂房;6仓库;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可燃材料堆场;10城市交通隧道。
注:1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2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1.0.3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1.0.4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防火规范
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防火规范新版商业建筑防火设计综合规范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目次1.总则2.术语3.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3.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3.2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总平面布局规定4.2防火间距4.3消防车道4.4平面布置5.防火防烟分区5.1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5.2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3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4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5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5.6营业厅与仓库的防火分隔5.7防烟分区6.安全疏散6.1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6.2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6.3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6.4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6.5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7.建筑构造7.1 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7.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7.3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7.4 楼梯间7.5 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8. 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8.1 小型商业用房分类8.2 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8.3 小型商业用房安全疏散要求9.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9.1 基本规定9.2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9.3 室外消防给水9.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 防烟、排烟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10.1 防烟设计10.2 排烟设计10.3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1. 电气11.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1.2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11.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省商业建筑发展状况,制定本规范。
1.0.2 各类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业建筑。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商业建筑应根据建筑面积和功能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都应有独立的疏散通道,并设有防火门、防火墙等防火设施,以隔离火灾蔓延。
2.防火门和防火墙:商业建筑的防火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一定的防火时间,能有效阻挡火灾的蔓延。
防火墙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使用功能进行设置,以防止火灾烟气和火势的扩散。
3.电气系统的防火设计:商业建筑的电气系统应采取防火措施,如电缆穿越防火墙处应采用防火套管,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减少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商业建筑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报警,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建筑物内应配备适当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灭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灭火设施。
5.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商业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6.应急照明和标志系统:商业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防火门等应配备应急照明和标志系统,当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和指引,以方便人员疏散。
7.防止火灾的设计和装修:商业建筑的设计和装修应符合防火规范,如使用阻燃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料,合理设置照明设施,避免电路过载等,以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8.定期检查和维护:商业建筑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如检查防火门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正常等,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总结起来,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要包括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防火门和防火墙、电气系统的防火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标志系统、防止火灾的设计和装修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等内容。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规范,才能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保障建筑物及人员的安全。
商业设施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商业设施防火安全管理规范1. 引言商业设施防火安全管理是保障商业设施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规范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商业设施的防火安全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2. 防火安全管理措施2.1 建筑防火设计商业设施的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的选择、消防设备的配置以及防火隔离的设置等方面。
建筑防火设计应由专业机构进行,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2.2 消防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商业设施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如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同时,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3 火灾预防和控制商业设施应制定火灾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清理易燃物品、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
员工应具备基本的火灾预防知识,并积极参与火灾应急演练。
2.4 火灾应急救援商业设施应建立完善的火灾应急救援机制,明确各类突发情况下的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应急通道和逃生设施应保持畅通,员工应熟悉逃生路线和应急出口的位置。
2.5 定期检查和评估商业设施应定期进行火灾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检查和评估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并留有相应的记录和整改措施。
3. 相关责任和义务商业设施的所有者、经营者和员工应共同承担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所有者和经营者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员工应积极参与培训和演练,确保防火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4. 结论商业设施防火安全管理规范是保障商业设施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措施,商业设施的防火安全工作将得到有效实施,为人员和财产提供更可靠的保护。
现行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二、规范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本规范的编制工作从二OO四年初启动准 备工作至O六年九月市建委批准颁布,经历 了筹备立项、调研和编制大纲、编制和报批 四个阶段。 (一)筹备立项阶段
2004年3月份召开了筹备会,确定了主 编单位和参编人员;4月份完成了地标的申请 立项工作;确定了编制经费来源。
(二)调研和编制大纲阶段
4)封闭式防火隔离区与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 分隔,各个防火分区进入该防火隔离区处应设置面积不小于 12m2的防烟前室,其通向防烟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或耐 火极限≥3.00h的防火卷帘门侧加设甲级防火门;
5) 封闭式防火隔离区及前室应设加压送风系统。
封闭式防火隔离区
4、适当放宽了防火分区的划分标准
在进行安全出口宽度计算时,若按照使
用中的实际商业营业厅面积或比例,套用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的人员密度指标计 算出的结果通常高于建设和设计单位的心 理承受能力和经验值,为了满足计算结果 需要,各单位对《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的 营业厅面积的理解由此出现不同,常见的 如:
采取扣除自动扶梯、设备房等辅助建筑
二级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1.50
板注:承单重层楼大板型、商疏散业楼建梯筑、采屋顶用承钢重结构构件时,承不燃重烧柱体耐1.火50极限为不2燃.0烧0h体。1.50
2、加大了涉及A类多层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间 距
大型商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在《高规》的基础上做 了适当的调整:
一、本规范的编制背景 二、本规范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三、本规范的主要特色
一、规范编制背景
近年来,随着重庆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 济的繁荣,各区(市、县)相继建成了不少大型综 合商场和购物中心。它们发展了传统商场的功能和 形式,不仅功能齐全丰富,集餐饮、娱乐、旅游、 文化、艺术等消费功能于一体,而且形式多样,与 早期的商业建筑相比,很多大型商业建筑都具有体 量大、功能复杂的特点。从近年来的大型商业建筑 消防设计情况来看,建设、设计和消防部门在执行 现行《高规》、《建规》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时,常遇到以下问题: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文解读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图文解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图文解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即将在2023年5月1日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至于新版到底进展了哪些变化和调整?进展了详细整理: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构造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标准了木构造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进步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展平安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程度蔓延的相关要求。
二、外保温系统的5个关注点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注释: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
2.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3.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4.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好性不应低于0.5小时。
5.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烧性能为A级的程度防火隔离带。
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毫米,其它层不应小于5毫米。
三、独设的“灭火救援设施”专章,补充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供消防人员救援进入的窗口等内容1.以下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2.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并对消防电梯的技术指标等提出要求;3.补充的`灭火救援设施内容: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米;2)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间隔和场地的总长度要符合标准规定。
大型商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大型商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 引言大型商场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规范至关重要,它对于商场的安全运行和消防救援起着关键的作用。
本文档将介绍大型商场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规范,包括建筑材料的选择、防火隔离带的划分、消防设施的设置等内容。
2. 建筑材料选择在大型商场建筑设计中,选择防火性能良好的建筑材料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防火材料:•防火板:具有较高的防火等级,广泛应用于商场内部的墙壁、天花板等装饰。
•阻燃涂料:可将普通建筑材料进行表面涂覆,提升其防火性能。
•防火玻璃:具备耐火、隔热、防烟等特性,在商场的安全通道、逃生通道和紧急出口等位置常被使用。
此外,还需要对各类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的防火标准和规范。
3. 防火隔离带的设置为了防止火势蔓延,商场内应设置合适的防火隔离带。
以下是防火隔离带设置的几个方面:3.1. 空间布局设计在大型商场建筑设计中,应合理规划商场的空间布局,确保各功能区域之间具备一定的防火隔离能力。
例如,商场内的餐饮区域与购物区域之间可以设置防火墙,防止火势传播。
3.2. 隔墙和防火门的设置隔墙和防火门在商场的防火隔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隔墙应选用符合防火标准的材料,并达到相应的防火时间要求。
防火门应具备耐火、防烟、防爆等功能,能够有效地阻挡火势传播。
3.3. 通风通道的划分商场内的通风通道也需要根据防火隔离的要求进行划分。
通风通道的墙壁、天花板和地板等部位应选用符合防火标准的材料,避免火势通过通风系统传播。
4. 消防设施设置商场的消防设施是确保商场火灾安全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消防设施设置:4.1. 火灾报警系统商场内应安装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等设备。
在火灾发生时,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出警报,提醒人员进行疏散和灭火。
4.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商场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覆盖所有区域,包括室内和室外。
这些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启动,喷洒水雾进行灭火。
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防火规范标准
新版商业建筑防火设计综合规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目次1.总则2.术语3.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3.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3.2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总平面布局规定4.2防火间距4.3消防车道4.4平面布置5.防火防烟分区5.1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5.2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3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4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5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5.6营业厅与仓库的防火分隔5.7防烟分区6.安全疏散6.1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6.2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6.3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6.4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6.5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7.建筑构造7.1 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7.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7.3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7.4 楼梯间7.5 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8. 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8.1 小型商业用房分类8.2 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8.3 小型商业用房安全疏散要求9.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9.1 基本规定9.2 室消火栓给水系统9.3 室外消防给水9.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 防烟、排烟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10.1 防烟设计10.2 排烟设计10.3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1. 电气11.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1.2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11.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省商业建筑发展状况,制定本规。
1.0.2 各类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适用于全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业建筑。
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则
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则
建筑材料选择
- 选择阻燃性能良好的材料,如阻燃涂料、阻燃板材等。
这些材料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减缓火势蔓延的速度。
- 避免使用易燃材料,如木材、塑料等。
如果必须使用,应采取额外的防火措施,如使用阻燃剂进行处理。
建筑结构设计
- 设计合理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够迅速逃生。
- 在建筑物中设置灭火设备,并确保其易于操作和维护。
- 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如使用防火墙、防火隔离等措施来减少火势蔓延的可能性。
电气系统设计
- 采用符合防火标准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确保其不会成为火灾的起因。
- 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电路短路引发火灾。
疏散和逃生设计
- 设计合理的疏散路线和出口,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离开建筑物。
- 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以便人员能够迅速找到逃生的方向。
灭火系统设计
- 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用途选择适当的灭火系统,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 确保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保持灭火器材的完好状态。
建筑使用管理
- 加强建筑物的日常管理,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灭火通道的畅通。
- 进行定期的防火演练,提高人员的火灾应急能力。
以上是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则的要点,建筑设计者和管理者应当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最大的安全保护。
浅谈新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
浅谈新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新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新规范不仅对旧版本的内容作了不少的修改,增加补充了一些新的要求,以适应现代建筑设计的功能多元化,结构复杂化。
标签: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范;消防设计1、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楼大厦在大地上遍地林立,经济高速发展,两部旧防火规范规范与建设的发展的矛盾也日益突出:(1)旧《建规》《高规》两部规范之间,以及两部规范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之间,在这些年工程实践中存在的不协调,不明确的问题日益显现,需要通过依照实践经验来修订规范加以解决。
(2)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功能逐渐丰富起来,那么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不安全因素也就越来越多,各类建筑火灾事故相续发生,则火灾的预防和火灾救援等技术措施待需要完善。
(3)各类超高层建筑、功能复杂建筑、大规模大体量建筑、大底盘地下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还有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不断的出现,原有的规范满足不了新的发展局面,则需要补相关新的内容,来制约规范新事物,然后规范与时俱进,让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社会在进步,专家们在消防领域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对于火灾规律、火灾防控理念、对策措施的认识以及消防设备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为了这些新防火理念、新科研成果、新防火理论依据能够在工程建设中能够推广应用,原有的防火规范需要通过调整,使其覆盖面更加全面。
2、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解读2.1吸取火的教训央视“2.9”及上海“11.15”等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凸显了建筑保温系统防火技术要求的空白。
为了适应国家大力推行建筑节能政策的新形势,深刻吸取教训,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填补了这一空白,首次对不同建筑高度的建筑、不同类型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提出了明确、严格的分类,尤其强调推广使用燃烧等级为A级的保温材料。
新的防火规范还对保温系统的施工工艺,构造做法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样建筑节能工程的防火安全就有了大量的理论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旧对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旧对比(本次新旧规范对比说明仅基于于项目,未涉及到部分未做说明)建筑篇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简介按照陕西省消防总队指示,项目各个单体、总平面、综合管沟等各个单项的消防报审和后期消防验收在建筑专业中均按照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201*。
新版规范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201*,为征求意见稿,编写日期:2010年7月5日,此本规范预计于规范正式发布时间为1-2个月,本规范将替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45-95(2005年版),即:我们通常说的《建规》和《高规》合二为一。
陕西省消防总队建议替换规范的情况背景:封装厂房的办公区为高度>24m,且存在民用建筑类型,应属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45-95(2005年版)的范畴(正是如此设计);核心区高度>24m,且为生产类型,应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06的范畴(正是如此设计)。
最终陕西省消防总队说法:消防审查及验收均按最新消防规范执行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201*。
由于更替规范,将会引起一些其他问题的产生,本次说明将阐述在项目中新旧规范之间的新问题。
注:以下说明中将用简写形式,其中《建规》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06;《高规》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45-95(2005年版);《新建规》为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201*。
1、总则中规范适用范围1.1、《新建规》:所有生产类厂房和存储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等。
1.2、《建规》:所有生产类厂房和存储类仓库;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等等。
《高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公共建筑等等。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在2015年5月1日正式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
至于新版到底进行了哪些变化和调整?
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
解析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
解析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1. 引言《商业建筑设计规范》是我国商业建筑领域的重要规范文件,对商业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的规定。
2023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在继承以往版本的基础上,针对新时代商业建筑的发展需求和新技术的应用,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更新。
本文将详细解析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2. 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的主要内容2.1 总则新版规范对商业建筑的定义进行了明确,指出商业建筑是指为满足购物、餐饮、娱乐、服务等功能需要而建设的建筑。
同时,明确了商业建筑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功能合理、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美观大方等。
2.2 设计要求新版规范对商业建筑的设计要求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包括建筑布局、空间组织、交通流线、防火安全等方面。
2.2.1 建筑布局商业建筑的布局应根据功能需求和业态特点进行合理规划,保证各功能区域之间的联系和分隔,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同时,应充分考虑商业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实现与城市空间的融合。
2.2.2 空间组织商业建筑内部空间的组织应充分考虑顾客和员工的使用需求,提高空间的使用效率和舒适度。
同时,应注重空间的艺术性和创新性,打造具有特色的商业环境。
2.2.3 交通流线商业建筑的交通流线应简洁明了,便于顾客和员工的出行。
同时,应充分考虑各类交通工具的停放和充电需求,提高商业建筑的便捷性。
2.2.4 防火安全商业建筑的防火安全设计是建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版规范对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商业建筑的安全性。
2.3 施工与验收新版规范对商业建筑的施工和验收环节进行了规定,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方面。
2.3.1 施工工艺商业建筑的施工应遵循规范要求的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确保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2.3.2 施工质量商业建筑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建筑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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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商业建筑防火设计综合规范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目次1.总则2.术语3.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3.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3.2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总平面布局规定4.2防火间距4.3消防车道4.4平面布置5.防火防烟分区5.1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5.2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3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4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5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5.6营业厅与仓库的防火分隔5.7防烟分区6.安全疏散6.1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6.2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6.3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6.4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6.5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7.建筑构造7.1 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7.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7.3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7.4 楼梯间7.5 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8. 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8.1 小型商业用房分类8.2 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8.3 小型商业用房安全疏散要求9.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9.1 基本规定9.2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9.3 室外消防给水9.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 防烟、排烟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10.1 防烟设计10.2 排烟设计10.3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1. 电气11.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1.2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11.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省商业建筑发展状况,制定本规范。
1.0.2 各类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业建筑。
1.0.4 商业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应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1.0.5 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商业建筑commercial building为人们进行商业活动提供空间场所的建筑类型之统称。
通常由营业厅和辅助用房组成。
2.0.2 营业厅sales area商业建筑中进行商品销售活动的主要使用空间。
2.0.3 柜架式营业厅shelf-type sales area营业厅内无固定隔断,采用柜台、货架等展示商品的销售方式。
2.0.4 商铺式营业厅mall-type sales area营业厅内采用隔断将其空间分成若干个独立商铺。
2.0.5 安全出口safety exit供人员安全疏散至直通室外的各类楼梯的出口和直通其它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2.0.6 疏散通道passage for evacuation用于人员疏散通行至安全出口或相邻防火分区的通道。
2.0.7 避难通道passage for fire-protection设置有防烟等设施,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出口的疏散通道。
2.0.8 安全疏散通道safety passage for evacuation直接连接首层楼梯(间)到室外出口的通道。
2.0.9 疏散集散区evacuation buffer zone商业营业厅内疏散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缓冲、集散区域。
2.0.10 敞开楼梯open stair楼梯不用建筑构件封闭,敞开在使用空间中的楼梯。
2.0.11 敞开楼梯间open staircase楼梯的进入端敞开,其它三个面用建筑构件封闭的楼梯间。
2.0.12 封闭楼梯间enclosed staircase用建筑构配件封闭,能防止烟气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2.0.13 防烟楼梯间enclosed staircase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如在防火墙上此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2.0.14 防火分区fire compartment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2.0.15 防烟分区smoke bay在建筑内部屋顶或顶板、吊顶下采用具有挡烟功能的构配件进行分隔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蓄烟能力的空间。
2.0.16 商住楼business-living building底部商业营业厅与居住建筑组成的多层或高层建筑。
2.0.17 商业服务网点commercial serving cubby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该防火单元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防火隔间有什么要求应明确。
3 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3.1 商业建筑规模分类3.1.1 商业建筑的规模,按建筑面积应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3.1.2 商业建筑通常由营业和辅助用房(包括临时仓储部分)二部分组成,各自所占比例按其业态和商业建筑所处的地段来决定。
3.2 耐火等级3.2.1 特大型、大型商业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耐火等级,单层的大型商业建筑可为二级耐火等级。
3.2.2 中型、小型商店和菜市场应为二级耐火等级,当层数不超过二层和设置在多层建筑中的一、二层时可为三级耐火等级。
3.2.3 当菜市场为独立建造的单层建筑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小于600m2时,其耐火等级可为四级。
3.2.4 地下、半地下商业建筑的耐火等级均应为一级耐火等级。
3.2.5 商业建筑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物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2.5的规定。
注:耐火等级为一、二、三级的商业建筑不应采用木柱承重,以木柱承重且以难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商业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3.2.6 高层商业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2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表3.2.5的规定提高0.5h。
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 总平面布局规定4.1.1商业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商业建筑的规模、业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4.1.2商业建筑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地应与城市道路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并与城市道路相连接,基地道路应有4米以上的宽度,以满足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要求。
2 中型及中型以上的商业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6周边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个面的城市道路相邻接。
2 大型、特大型商业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应按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留有适当的集散场地,且集散场地应直接临接城市道路,避免对城市正常交通的影响。
4.1.3 商业建筑不宜设在有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库)房和甲、乙、丙类液体和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4.1.4 设在商业建筑内的汽车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执行。
4.2防火间距4.2.1商业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商业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注:当建筑外墙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后,其防火间距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2.1条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4.2.2,4.2.3,4.2.4条适当减少或贴邻。
4.2.2特大型多层商业建筑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至少应满足13米,与高层建筑的裙房和多层民用建筑的间距至少应满足9米。
4.2.3商业建筑与厂(库)房等其它类建筑、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相关要求执行。
4.3消防车道4.3.1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1 特大型商业建筑必须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 高层商业建筑和大型多层商业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商业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 当未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且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的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4 有封闭内院的商业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超过80m。
5 商业建筑的封闭内院,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
6 室外步行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并宜在每间距小于160m处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
4.3.2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车道(包括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距商业建筑的外墙宜大于5.0m和小于10米,且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2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不得小于8M。
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 ×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3 消防车道路面(包括消防扑救场地)以下管道、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4 消防车道可与交通运输道路结合设置,为运输需要而设置必要的设施时,首先必须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5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附近应设置消防车道。
4.3.3 特大型商业建筑和高层商业建筑应结合消防车道设置建筑的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消防扑救面,消防扑救面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扑救面一侧裙房、门厅和建筑突出物其进深不应大于4m。
2 消防扑救面范围内应设有商业建筑的主要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的出入口。
3 消防扑救面外墙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玻璃幕墙底部出入口处应采取设置雨篷等防止玻璃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4.3.4 消防扑救面一侧应设置室外消防扑救场地,消防扑救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扑救场地的长度不得小于15米,进深不应小于8米,离建筑外墙边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
2 消防扑救场地的坡度不应大于3%。
3 消防扑救场地不应布置有任何架空线缆、高大树木、室外停车场和妨碍消防扑救的障碍物。
4.4平面布置4.4.1 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应采用隔墙和非燃烧体楼板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应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