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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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一、引言医疗差错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手术等医疗过程中发生的错误行为或者疏忽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的事件。

对于医疗差错事故的管理,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减少患者的伤害并保护医务人员的权益,是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二、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的目的1.预防差错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素质,减少因操作不当、用药错误等造成的差错事故。

2.及时处理差错事故:当差错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要及时启动事故处理程序,采取措施减少事故的后果,并向患者及家属做出解释和赔偿。

3.对医务人员进行监督和保护: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还应当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差错行为,纠正错误,并对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三、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差错事故的报告和调查程序当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医疗机构上报,医疗机构应成立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应在一定的时间内出具报告,对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明确。

2.差错事故的分类和处理程序医疗机构应对差错事故进行分类,并根据事故的轻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严重的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后果,并对医务人员进行严肃的纪律处分。

对于一般的事故可以通过教育、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

对于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将患者及家属做出解释,并对患者进行赔偿。

3.医疗差错事故的风险评估和预防医疗机构应建立差错事故的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事故隐患。

通过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技能和素质;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合格;加强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减少工作失误的发生。

4.对医务人员的监督和保护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医务人员的错误行为。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医务人员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差错的医务人员要进行教育和惩罚,并记录其差错情况。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管理,规范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程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和统计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差错事故的定义、分类和处理程序,加强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与控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院应当以人为本,强化医疗安全意识,加强医疗差错事故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处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公示,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二章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与控制第六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认真执行医疗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功能和药品的质量,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药品的安全使用。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疗差错事故的监测与分析,定期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安全隐患。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医疗差错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医疗差错事故的报告与处理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和报告医疗差错事故,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

第十二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或者消除医疗差错事故的影响。

第十三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由医务科报告医院负责人。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成立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医疗差错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五条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小组应当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小组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并报医务科备案。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差错事故管理,规范医疗差错事故处理程序,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疗差错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事件。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差错事故的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程序。

第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医疗职责,严格遵守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医疗差错事故的报告和登记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医务人员应当在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后,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科室负责人接到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医疗差错事故报告表。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由专人负责登记医疗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和处理情况。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第三章医疗差错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差错事故的性质和情节,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及时纠正错误,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患者损失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由责任人签字。

第四章医疗差错事故的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医疗差错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差错事故的性质、情节和责任人的态度,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

第五章医疗差错事故的鉴定和诉讼第十五条当事人对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医疗差错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错误操作或者其他因素所导致的患者伤害事件。

这种事故不仅对患者造成了伤害和损失,也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声誉和信誉。

为了有效地管理和应对医疗差错事故,各个医疗机构都应当建立和完善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一、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管理组织机构。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应该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执行,确保全面有效地管理医疗差错事故。

该机构应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由主管部门、法律顾问以及医疗专家组成。

二、明确医务人员责任。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应该明确规定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各个职业群体。

医务人员应根据自身的职责和能力,合理分工、相互协作,从而减少医疗差错的发生。

三、建立差错事故的追责机制。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健全的追责机制,对于造成患者损害的医务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追责应根据差错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医务人员的责任程度进行分级,以公正、合理的方式进行。

四、完善差错事故的报告和记录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报告,并记录相关信息。

报告和记录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原因,以及相关证据和调查结果。

这些信息将为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五、积极开展医疗差错事故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应该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的机制,通过风险评估,早期发现和预防潜在的差错风险。

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于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医疗技术和专业知识水平。

六、加强医患沟通和信息交流。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应该鼓励和促进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信息交流。

医务人员应该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及时沟通,解释医疗操作和可能的风险,消除患者的疑虑和误解。

七、建立医疗差错事故处理机制。

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主动采取措施处理,并根据差错事故的原因和结果,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对于对医疗差错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纠正。

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文(5篇)

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文(5篇)

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文1、病房应设有差错事故登记本,差错事故发生后,由本人或发现差错者负责登记,并由护士长签字。

2、登记时应将日期、时间、病人姓名、床号、诊断及差错经过、性质、责任者填写清楚。

3、护士长每日检查差错事故登记本,如为一般差错,由护士长在交班会上向全体医护人员进行教育。

4、严重差错事故发生后,本人应立即口头向护士长报告,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时上报上级领导,重大医疗事故立即报告院长。

5、发生严重差错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保留,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必要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6、差错事故发生后,按情节及性质____科室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的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发生差错事故的个人,如不按规定上报,有意隐瞒,时候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应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8、差错事故于每月初填写报告表交护理部。

1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事故定义。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具体参照____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差错事故定性标准Ⅰ类差错(严重差错)定义: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____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举例: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____、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发生不同程度反应者。

4.昏迷、危重病人、小儿坠床,造成头部血肿、骨折、颅脑损伤等。

5.热疗或保暖造成的灼伤,灼伤面积占体表面积>____%,深度或浅Ⅱ类以上。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疗差错及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错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诊断错误、手术错误、药物错误等。

第四条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或意外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术后感染、药物过敏等。

第五条医疗差错和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及时、真实、完整地进行,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保密性。

第六条本医疗机构成立医疗差错和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小组,负责医疗差错和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和报告第七条医疗差错和事故的登记和报告应当在发现后立即进行。

第八条每个科室设立医疗差错和事故登记报告专管员,对本科室的医疗差错和事故进行登记和报告。

第九条医疗差错和事故登记报告专管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医疗差错和事故登记报告表,并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医疗差错和事故的情况。

第十条医疗差错和事故登记报告表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姓名,事件类型,事件经过,原因分析,处理措施,结案意见等。

第十一条医疗差错和事故登记报告表应当送交医疗差错和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小组。

第十二条医疗差错和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小组应当及时对收到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登记报告进行审核,并进行跟进处理。

第十三条医疗差错和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小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医疗差错和事故进行分类、分级,并确定处理方式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医疗差错和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小组应当对重大的医疗差错和事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处理和追责第十五条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处理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核实、责任认定、处罚追究等。

第十六条医疗差错和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小组应当根据医疗差错和事故的性质和情况,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纠正和改进、安抚和赔偿等。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五篇)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五篇)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1.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时,应立即向医务处口头报告,并将时间、经过、性质、处理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上报医务处。

2.医疗差错或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和防范措施。

3.问题发生后先由科内负责____讨论、处理,必要时医务处可派人协助解决。

4.如形成纠纷,科内指定专门人员接待家属。

5.如需提交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的事项,由科室负责提供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确切,并附有科室的讨论意见,由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按医院规定执行。

6.相关责任人和所属科室应写出今后整改措施,送医务处备案。

各科室都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教训,做好记录,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二)是一个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医疗差错和事故事件的登记、报告和处理流程。

其目的是及时发现、纠正和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登记报告要求:明确医疗机构对医疗差错和事故事件的登记报告要求,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原因、影响等。

要求医护人员及时、准确、全面地登记和报告相关信息。

2. 登记报告流程:规定医疗机构内部的医疗差错和事故事件的登记报告流程,包括事件的上报、审核、批准等环节。

要求医护人员在发现差错和事故后立即报告,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处理。

3. 处理程序:规定医疗机构对不同等级的差错和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低风险事件的纠正和教育,中高风险事件的调查和整改等。

要求医疗机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差错和事故带来的影响。

4. 管理责任:明确医疗机构内部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监督、指导、评估等。

要求管理人员对医疗差错和事故事件给予足够重视,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改进措施。

5. 信息共享:建立医疗差错和事故事件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医院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差错事故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医疗、护理和管理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医院差错事故,是指在医院内进行医疗活动过程中,因医务人员不当操作、使用设备不当、用药错误、疏忽大意等原因导致的患者不良后果或损害。

第四条医院差错事故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在医疗行为中,患者安全至上。

2. 预防为主原则。

重视事故的预防,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

3. 快速反应原则。

一旦发生医院差错事故,要及时进行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故的扩大。

4. 责任追究原则。

对造成医院差错事故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差错事故的侦查与报告第五条医务人员在发现差错事故后,要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以避免破坏或篡改证据。

第六条差错事故的侦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排查;2. 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的行为和操作过程;3. 事故可能的影响和后果;4. 事故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部门;5. 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

第七条差错事故侦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等;2.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3. 事故的影响和后果;4. 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5. 根据事故情况提出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八条差错事故报告的时限:1. 一般情况下,差错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领导;2. 对于涉及患者人身伤害及较严重的差错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第三章差错事故的处理与处罚第九条对于医院差错事故,医院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人的责任情况进行处理和处罚。

第十条医院差错事故的处理程序:1. 确认事故责任人;2. 进行事故责任人的调查和听证;3.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4. 将处理结果通知事故责任人。

医院医疗差错事故制度

医院医疗差错事故制度

医院医疗差错事故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疗差错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事件。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赔偿和防范等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当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尊重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医疗差错事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医疗风险。

二、医疗差错事故的报告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和报告医疗差错事故。

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后,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务部门报告。

第六条医务部门接到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展开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害情况,并向院长报告。

第七条院长接到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医疗差错事故的调查第八条医疗差错事故的调查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第九条调查组应当由医院负责人牵头,医务、护理、药剂、检验、保卫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调查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第十条调查组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查阅相关资料,采集有关证据,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第十一条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完成调查,并向医院负责人报告调查结果。

四、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第十二条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根据医疗差错事故的性质、损害后果和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道歉、解释、更正、补救、赔偿等。

第十四条医疗差错事故涉及多个科室或者多个人员的,应当分别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五、医疗差错事故的赔偿第十六条医疗差错事故造成患者损害的,医院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差错事故管理制度(5篇)

医院差错事故管理制度(5篇)

医院差错事故管理制度1.差错事故是指药学部在处方调剂、药品分装、中药煎药中发生的违反正常程序的操作或过失错误,并给正常工作、药品管理或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后果的情节较轻的行2.差错可分为内部差错和发出差错两类;事故为已造成不良后果的不良行为。

3.在制剂生产或配方发药等工作中发生的,被本人或其他人员发现,及时更正,未发生无法纠正的情况或药已发出而在患者未使用前追回的,按内部差错论。

4.发出差错包括以下情况:4.1外部发现的发错药、错量(少发、多发、漏发)、发错患者、配伍禁忌(包括十八反、十九畏)和过期变质,不论患者使用与否,或内部发现而患者已用药的(限于对病情、健康无影响的)。

____分装药品:药品标签与内装药品不符者;数量不对而发给患者的。

4.3毒麻药品的实耗与统计数量不符而无法溯源的。

4.4计价或审核错误,造成患者或医院重大经济损失者(金额≥____元)。

4.8因保管不善,造成错药、混药、标签不清、过期失效的;调剂室、药库的药品产地、规格、批号等与库存药品验收记录不符的(包括以自购药品换取医院药品)。

4.9账物管理混乱,造成账物严重不符的(≥____元,自行发现原因并及时、正确处理者除外)。

4.10精密、贵重仪器不注意维护、保养,使用时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器械损坏或性能下降的。

4.11中药煎药中漏煎、错煎(包括方法和用药人)而影响患者正常服药或造成严重浪费的(≥____元)。

中药加工炮制,不符合要求而无法补救的。

4.12错购假冒伪劣药品的。

5.进修、实习人员发生的差错由带教老师承担。

6.差错、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

药学部视情节轻重逐级上报至医院主管院长。

如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7.差错、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及所在部门领导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

8.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专人负责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并及时组织讨论和总结。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本(5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本(5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明确医疗差错的定义与分类、责任主体及其职责、事故登记报告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对事故的处理和追究责任的原则和方法,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二、定义与分类1. 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个人疏忽、技术操作不当、工作流程错误等原因,使患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出现意外变化或损害。

2. 医疗差错可分为以下几类:(1)技术差错: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技术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

(2)医疗管理差错:医疗管理人员在组织、协调、监督医疗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

(3)药物差错:医务人员在开药、发药、用药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

(4)信息差错:医务人员在医疗信息录入、传递、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

三、责任主体及其职责1. 医疗机构(1)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和相关流程。

(2)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差错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3)配备专门的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人员,负责事故登记报告的审查、处理和追踪。

(4)依法、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医疗差错事故,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 医务人员(1)积极参与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医疗差错事故。

(2)积极配合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人员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防范能力。

四、事故登记报告的程序与要求1. 事故登记(1)医务人员在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后,应及时将事故情况记录并报告所在科室、院内医务部门或相关工作机构。

(2)事故登记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患者姓名和基本信息、事故原因和过程、事故对患者的影响等详细资料。

2. 事故审核(1)院内医务部门或相关工作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登记报告进行审核,确保事实准确可信。

(2)审核人员应保守事故登记信息的机密性,严禁泄露患者隐私和相关信息。

医院医疗差错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差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医疗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医疗差错管理制度,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2. 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和培训工作。

3.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本科室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三、医疗差错事故的定义与分类1. 定义:医疗差错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或操作规程,导致患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医疗纠纷的事件。

2. 分类:(1)轻微差错:对患者未造成明显损害,不影响治疗和康复的差错。

(2)一般差错:对患者造成一定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差错。

(3)严重差错: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可能危及患者生命或健康安全的差错。

(4)医疗事故:因医疗差错导致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严重后果的。

四、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和处理1. 预防措施:(1)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操作规程。

(3)加强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

(4)加强医疗差错事故的监测和预警。

(5)定期开展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和培训工作。

2. 处理程序:(1)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后,立即报告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

(2)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情况。

(3)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医疗差错事故的赔偿1. 医疗差错事故的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执行。

2. 医疗差错事故的赔偿,由医院负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1、临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

由本人或负责医疗安全的本科室人员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

科主任或护士长要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2、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3、发生事故差错时,当事人要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

发生重大事故时科主任或护士长应立即报告医务部、护理部和院领导,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4、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按规定报告,或有意隐瞒,事后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5、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血液、器械等均应专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

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7、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在家属对死因有较大异议时,主管医生或科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家属宣讲尸体解剖的目的、意义;必要时由医务部可再次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

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

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常温下不得超过48小时,冰冻条件下可延长至一周。

8、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及医院医疗事故委员会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必要时请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9、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医疗差错事故是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服务的不断提高而逐渐减少的,但偶尔仍会发生一些医疗差错事故。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和管理医疗差错事故,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并提高医疗质量,我们制定了本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确保医疗差错事故的及时纠正和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并对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追究,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健康和权益。

二、管理主体和责任1.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是医疗差错事故管理的主要责任主体,其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和管理要求,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 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医疗差错事故管理的执行主体,其职责包括严格遵守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如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积极配合医疗差错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支持。

三、医疗差错事故的定义和分类1. 医疗差错事故的定义医疗差错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判断错误、医疗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损害的不良事件。

2. 医疗差错事故的分类(1)手术差错事故:包括手术操作不当、手术切口感染、手术器械丢失等。

(2)药物差错事故:包括药物配错、剂量错误、药物不良反应等。

(3)诊断差错事故:包括误诊、漏诊、错诊等。

(4)护理差错事故:包括病房感染、护理操作不当、患者跌倒等。

四、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和控制1. 人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能,了解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2. 设备维护医疗机构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医疗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 操作规程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关的操作规程,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4. 患者知情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的告知和教育工作,让患者充分了解医疗过程和风险,提高他们对治疗的配合程度。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差错事故管理,规范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程序,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活动。

第三条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规范操作、及时报告、科学处理、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加强对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和管理。

第二章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措施,包括:(一)加强医疗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疗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二)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三)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安全有效;(四)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包括对医疗差错事故的预警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差错事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差错事故的隐患。

第三章医疗差错事故的报告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医疗差错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九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医疗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和业务院长报告。

第十条医务科应当对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进行登记和统计,定期向院领导报告。

第四章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第十一条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及时、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一)对医疗差错事故的确认和分类;(二)对医疗差错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分析;(三)对医疗差错事故的后果进行评估;(四)对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措施和责任人进行确定。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或者消除不良后果。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差错事故的管理,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事故,提高医疗质量。

第四条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应依法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医疗机构的名誉。

第五条医疗差错事故管理涉及医务人员的责任追究、安全防护、事件报告与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应坚持及时、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第二章差错事故的概念和分类第七条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在执行医疗过程中,因过失、疏忽、技术不当等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八条医疗差错事故可以根据结果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微差错、一般差错和重大差错。

第九条轻微差错是指没有给患者造成明显伤害或损失,仅对治疗进程产生一定程度影响的差错。

第十条一般差错是指给患者造成轻微伤害或损失,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差错。

第十一条重大差错是指给患者造成重大伤害、患者死亡或严重效果,对患者生命造成严重威胁的差错。

第三章差错事故的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于发生了医疗差错事故的医务人员,根据差错的严重程度,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医疗差错事故中轻微差错的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关部门的教育和警告,相应记录将纳入其个人档案。

第十四条医疗差错事故中一般差错的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应的纠正和处罚,相应记录将纳入其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医疗差错事故中重大差错的医务人员应依法进行法律追究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相应记录将纳入其个人档案。

第四章差错事故的预防和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差错风险评估制度,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差错进行评估和预防。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科学、规范地进行医疗行为,遵循相关法律和规范,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循医疗操作规程、护理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及时记录医疗过程,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六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六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

2、发生差错事故后,部主任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将其发生经过、原因及处理意见书面上报。

遇重大事故需立即报告院长。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____本部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

5、发生差错事故后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其发表意见,决定处分前应做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7、医疗部和护理部负责人分析差错、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本人或他人发现后及时登记,查找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后果等,及时____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要及时上报护士长和护理部;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上级有关部门,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严重差错事故后,应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____全科和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5.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发生后立即向医务处、护理部汇报并填写报告表),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应允许本人参加。

7.护理部或护士长应定期____护理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二)是指医疗机构建立的一套规范流程,用于处理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和报告。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6篇)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6篇)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1.各级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2.医院及科室均须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定期上报,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严重的差错或纠纷,应当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应及时向医务科和业务院长报告。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应在小时内由院部上报区卫生局。

3.医疗事故、严霓的差错或纠纷发生后,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各有关原始资料及物品,妥善保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和抢夺病案。

要积极发挥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作用,组织专人调查研究,进行院内分析并提出意见。

4.疑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请院药品不良反应领导小组成员到场,列该药品封存、送检,并会同有关供销方共同处理。

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引起的不良后果,请医务科、后勤保障部到场,与供销商联系,共同做好分析工作。

5.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减轻不良后果并做好解释与善后工作。

6.各科室要有医疗差错事故预防措施,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要认真讨论分析,遇重大事故必须组织全院讨论、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订出改进措施,以防差错、事故再发生。

7.患者死亡,医忠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忠者死亡后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8.医疗差错、事故有关责任人,按《医院奖惩条例》予以处理。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二)1、各卫生站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由科室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做到及时准确,并在一周内讨论与总结,制定预防措施。

2、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应立即向卫生院及主管部门报告,并于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经过、性质、处理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上报卫生院及主管部门。

当事人也应写出书面材料。

医院应及时向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文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由于技术、判断、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错误所导致的患者不良后果的事件。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权益,每个医疗机构都应该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差错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由于技术、判断、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错误所导致的患者不良后果的事件。

第四条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应坚持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

第五条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患者权益,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应不断完善和改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和登记第七条本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和登记制度,对发生的每起医疗差错事故及时进行报告和登记。

第八条发现医疗差错事故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所属部门或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小组报告,并详细记录事故的情况、原因和后果。

第九条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小组由本医疗机构确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医疗差错事故的报告、登记和调查等工作。

第十条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和登记应保护患者隐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三章医疗差错事故调查和处理第十一条医疗差错事故调查应遵循公开、公正和客观的原则,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查明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后果。

第十二条医疗差错事故的调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请外部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医疗差错事故调查应听取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陈述,做到公正、公平对待各方利益。

第十四条医疗差错事故调查结果应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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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杜绝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1、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委员会。

由院领导、院办、医务部、护理部、计划财务处和安全保卫处组成,委员会下设监控办公室,挂靠医务部。

负责组织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监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等实行情况。

2、成立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

由业务院长、医务部、护理部及各科室专家和外院专家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对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进行分析、论证和定性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修订和完善有关医疗安全各项制度。

3、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

由专职人员组成,挂靠医务部,受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委员会直接领导,及时受理并处理各种投诉及医疗争议。

二、医疗事故防范1、强化安全医疗教育。

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22 / 1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

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死亡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等。

重视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规范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

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

3、落实各科室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科室成立医疗安全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安全质量活动,规定每月底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一次医疗缺陷、差错、事故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医疗事故处理1、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22 / 2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2、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4、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5、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2天内交医务部,并提交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6、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人员要及时到位,一方面接待患者或家属,了解情况,告之处理程序。

另一方面向责任人了解情况,当事人和所在科室负责人22/ 3务必积极配合。

在处理期间,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不准请假外出,并有责任在鉴定会和法院审理时出庭,必要时当事人暂停执业行为。

7、发生较大医疗纠纷时,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确保医护人员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安全保卫处有关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如遇矛盾激化或事态扩大,立即报警,同时向合肥市医政处报告。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处理程序1、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接待投诉者,将投诉的情况填写《登记表》并告知答复时间(一般一周内),而后向科室责任人了解情况,由责任人写出详细书面说明书(一般2日内),反馈科室经讨论后由科主任写出书面说明并予以定性,上交安全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定性后,由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告知投诉者。

2、解决双方医疗纠纷争议途径:告诉患者或家属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医学会鉴定后解决;第三条途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1、医院设立专门管理部门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2/ 42、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流程。

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须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时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医疗投诉登记处理程序1、医疗投诉由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

2、接待者将患者或家属投诉的事由、意见、建议记录在登记表上,并告知答复时间。

3、将登记表交给当事人写出书面陈述后,交科室讨论,并由科主任写出定性结果于2日内交回交医务部。

4、医院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院领导或院安全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提出定性结论和整改意见。

5、由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在一周内将处理意见告诉患者或其家属,如有不同意见,同时告知其它解决途径。

22/ 56、将整改和处理结果反馈科室和当事人。

为落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保障我院医疗、护理安全,保护医务人员及病人合法权利,结合我院具体工作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事故防范措施(一)必须严格遵守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建立学习制度,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1—2次法律、法规培训,对新录用的医务人员进行岗前法律法规学习。

(二)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病历书写及管理要求,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性。

(三)在医疗活动中完善告知义务,病人享有知情权。

知情范围: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预计费用。

在病人或家属充分知情的条件下自愿做出同意选择,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

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新技术等应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由其近亲属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无法签字的22/ 6情况下,可有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在病人就医过程中病人或家属选择拒绝治疗、拒绝检查、自动出院,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及家属说明其后果的严重性,并履行知情签字手续。

(四)医院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接待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了解有关政策法规,社会知识和医学心理知识,能恰如其分的实施相应对策,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使纠纷得到合理解决。

(五)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发现医疗纠纷或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在8小时内向医务科及主管院长汇报,医务科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汇报。

(六)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务人员应采取积极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病人的损害。

(七)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应在医务科长主持下对病历及有关输液、输血、药物引起不良反应的实物进行封存、保管、送检。

(八)对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建议在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体解剖,以明确死亡原因。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及处罚规定22/ 7(一)科内自行协商解决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之一,也是首选方法。

1、发生一般医疗纠纷,科室及当事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主动和患者进行协商,取得患者及家属的谅解,化解矛盾。

2、科内解决问题,涉及到有关财力、物力,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3、科室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及时报告主管院长及医务科,并将处理结果以文字形式连同协议书共同上报医务科备案。

4、凡科室自行解决的医疗纠纷,医院不再给予科室及当事人任何处罚,但科室及当事人应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上报医务科备案,科室应给当事人适当的处罚。

(二)院级解决医疗纠纷程序及处罚意见1、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协商解决未果或重大医疗事故应及时上报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进行院级解决,院级解决纠纷途径有院内协商解决;盟市、自治区级医疗鉴定、各级法院诉讼三种渠道。

2、院级协商解决:在主管副院长的指导下,医务科、护理部在科主任、护士长的积极配合下,深入科室了解情况,22 / 8必要时可召开院技术委员会进行医疗护理技术分析及鉴定,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技术分析鉴定结论,实事求是向患者进行耐心解释,取得患者的理解和合作,在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下,与患者达成协议,如需对患者进行适度的经济补偿时,应与患者签署协议书,并对当事人及科主任、护士长、科室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3、凡医院协商不妥或较为严重的医疗纠纷应上报盟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在主管院长的指导下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主任级当事人积极进行有关材料及应诉准备,参加各级医疗事故鉴定会。

经鉴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当事人、科主任(护士长)、科室不受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如鉴定为医疗事故,医院应根据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给予患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对当事人、科主任(护士长)、科室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4、凡患者诉讼到法律部门的医疗纠纷,应积极配合法律机关调查、取证、应诉,判决结果医院不负有责任时,当事人、科主任(护士长)、科室不受任何处罚,如确负有责任的,当事人、科主任(护士长)、科室应受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22/ 9加强超声医疗服务规范和安全防范刻不容缓近年来,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发展,有关医师的各种法律已经开始实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5、336条、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尤其是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明确规定了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举证倒置”原则,即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已于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取消了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区别。

一时间各种媒体对医疗纠纷的报道剧增,拟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医疗纠纷数量迅速增加。

在这样的大气候下,超声专业的现状不容乐观:一是近年来超声专业飞速发展,新技术日新月异,诊断、治疗全面开展,为掌握这些新技术,大家正在不断努力学习和探索;二是超声开展项目越来越广,涉及全身各部位、各脏器,已成为临床首选诊治手段之一,尤其是外、妇科术前必查;三是超声检查病人多,时间紧,要求在半小时内报告,而且大多数是单兵操作,几乎没有放射科的集体读片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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