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2014版)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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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以下是一个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范本供参考:
1. 会议主持人
会议主持人由业主委员会指定,负责主持会议,维持会议秩序。
2. 会议议程
会议议程由业主委员会提前确定,并在会议开始前向所有业主发送。
议程应明确列出会议的主要议题和讨论事项。
3. 议程调整
如有业主对议程有任何调整或添加议题的请求,应在会议开始前提出,并经过会议主持人的批准。
4. 会议参与
业主大会是所有业主共同参与的会议,每个业主都有权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在会议过程中,请保持礼貌和互相尊重,不要干扰其他人的发言。
5. 发言时间
每位业主在讨论一项议题时,有规定的发言时间。
请大家控制好发言时间,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表达意见。
6. 投票程序
针对需要做出决策的议题,将进行投票。
投票结果按照多数原则来决定。
会议主持人将负责统计投票结果。
7. 记录和纪要
会议期间,会议秘书将记录重要的讨论和决策结果。
会议纪要将在会后分发给所有业主。
8. 会议纪律
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模式。
如有紧急情况,可以随时离开会议室打电话。
9. 陈述和提问
业主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提出陈述和提问。
请先举手示意,等待会议主持人允许后发言。
10. 会议决议
所有在业主大会上做出的决议都应得到业主委员会的确认,并在公示后正式生效。
以上是一个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范本,具体规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范文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27143b344431b90d6c85c731.png)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一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本业主大会名称及其执行机构议事活动用房业主大会名称:格林威治酒店式公寓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座落:格林威治写字楼7楼F室第三条业主大会宗旨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依本建筑区划管理规约和本规则规约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四条与相关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下同)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运作。
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建筑区划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积极配合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资质管理职责,并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作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主动告知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社区居民委员的建议。
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日常运作中遇到矛盾纠纷时,各业主同意提交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协调解决。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五条业主大会的组成和设立本业主大会由本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组成。
一、本业主大会名称: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二、物业类型:住宅□非住宅□三、物业管理区域概况:(一)项目名称:(二)占地面积:(三)总幢数:(四)建筑物总面积: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人防工程、车库、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平方米,其他共用建筑平方米。
建筑物总面积:平方米(不含按照规划建设的人防工程、车库、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平方米)。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六条本业主大会决定内容:(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三)确定或者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不再接受物业服务企业事实服务;(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七)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八)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与管理;(九)对业主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是□否□授权业主委员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十一)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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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__ _年___月___日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1,第三条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接受本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一)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二)业主委员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_.(三)业主委员会地址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
(四)物业管理区域范围: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物业类型(多层住宅□小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办公楼□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楼□工业区□其他类型物业□)类。
(请用“√”表示)(六)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总建筑面积:__ 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 ___平方米,__ _户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七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业主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三)决定选聘、续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审议和批准业主委员会拟定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五)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六)设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审议活动经费的开支情况;(七)听取和审议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更改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决定;(八)审议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九)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完整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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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本文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相关法规制定了本小区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是小区内全体业主的议事机构,依法管理和决策小区内共有事权。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每个物业管理小区应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并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自首次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对于小区内有300户及以上的,可以采用代表大会制。
代表以单体楼或单元为单位,每位代表须经所代表的业主过半数的面积及人数同意,代表所代表的全部面积及人数行使表决权。
首次业主大会的提议可以由业主代表组成筹备组,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此外,如果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向全体业主发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倡议。
在召开业主大会前,筹备组应按照《物业管理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作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制定选票、核实业主情况,并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会议通知和有关材料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县级市XXX。
在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筹备组应将召开会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公告。
对于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同时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县级市XXX。
筹备组还应发放征询意见表和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
业主或其委托代理人填写征询意见表和选票,并签名有效。
筹备组通过投票箱、上门或寄挂号信回收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进行综合意见或统计票数,进行表决(可邀请所在街道)。
筹备组发放和回收征询意见表和选票可分区或组团分步骤进行。
第十一条规定了业主大会议事决定的程序。
业主委员会或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该记录并存档业主大会的会议内容。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样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样本](https://img.taocdn.com/s3/m/913f4a25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ce.png)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样本第一条总则1.本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章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和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2.业主大会是业主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章程召开的集体决策机构,是居民自治的重要形式。
3.本规则适用于业主大会的召开、议题确定、议事程序、表决、记录等方面的事项。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召开1.业主大会的召开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必须提前10日以上向业主公告,并说明议题、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2.业主大会可以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召开,但必须保证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3.业主大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议召开,也可以由业主中不少于1/10的业主提议召开,但提议必须包含明确的议题。
第三条议题确定1.议题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业主提议或者物业公司提出,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章程的规定。
2.业主大会的议题应当包括重要的事项,如资源调配、收费标准、大修计划、业主委员会选举等,以及影响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事项。
3.业主大会议题应当在召开前向业主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议题名称、内容摘要、相关材料等。
第四条议事程序1.业主大会应当按照议程依次进行,由主持人主持,秘书记录出席人员名单和会议纪要。
2.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包括会议开场、议题讲解、自由发言、讨论与辩论、表决等环节,各环节时间和顺序由主持人掌控。
3.自由发言时,业主可以就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表决1.表决由主持人宣布,可以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有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2.对于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采取有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表决结果以通过票数多少决定,若出现持平的情况,视为未通过。
第六条记录与公告1.业主大会的会议纪要应当详细记录会议过程、议题讨论、发言要点以及表决结果等内容,并由主持人和秘书签字确认。
2.会议纪要应当在会后及时整理,公告给全体业主,内容包括会议结果、决议、追加事项等。
有关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有关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https://img.taocdn.com/s3/m/6f5551c8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a8.png)
有关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议事活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物业名称:xx座落位置:xx物业类型:商、住混合占地面积:xx第一章业主大会一、本业主大会由本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二、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本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物业服务管理体制,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武都区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区物管办)的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保障物业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建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三、本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本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四、本业主大会设立在xx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第二章议事内容一、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报酬,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三)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五)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六)审议、批准业主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制定本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八)决定本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九)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需要解决的其他事项。
.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的议事内容:(一)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代表业主大会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转;(三)代表业主大会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制定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或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审议决定;(六)制定本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方案,报业主大会审议决定:(七)制定本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八)制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审议决定;(九)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使用和筹续专项维修资金;(十)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依据《管理规约》对违反《管理规约》规定的业主,进行处理;(十一)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按期交纳费用;(十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合同:(十三)需要解决的其它事项。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6篇)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6篇)](https://img.taocdn.com/s3/m/da9223612e3f5727a5e962d4.png)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6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xx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业主大会的全称为:**业主大会;物业类型:住宅区;建筑物总面积:60873。
48平方米;第三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依法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利。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觉理解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用心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七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制定和修改;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制定物业服务资料、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第八条:业主身份的认定,一般以房屋产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准。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
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能够认定为业主。
第九条业主的投票权数由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确定。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
住宅区以一套房屋为一票。
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已出售但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https://img.taocdn.com/s3/m/384318c3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01.png)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引言:业主大会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旨在保障业主的权益和共同管理物业。
为了确保议事规范、高效,制定一套合理的议事规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提供一份示范文本,以供参考。
一、议事规则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确保业主大会的议事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业主共同管理物业。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业主大会的议事活动。
二、议事前准备2.1 通知:业主大会应提前至少15天向所有业主发出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
2.2 材料准备:业主大会应提供相关议题的详细材料,以便业主事先了解并做好准备。
三、议事程序3.1 主持人:业主大会应选举一名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并维持议事秩序。
3.2 议程确定:主持人根据会议通知和业主提出的议题,确定会议的议程。
3.3 议程调整:业主大会可根据需要对议程进行调整,但需经过多数业主同意。
3.4 议事时间控制:主持人应合理控制议事时间,确保每个议题都有充分的讨论和表决时间。
四、发言规则4.1 申请发言:业主在会议开始前或会议期间向主持人提出发言申请,并说明要发言的议题。
4.2 发言顺序:主持人按照申请发言的先后顺序,依次给予业主发言权。
4.3 发言时限:主持人可根据议程的紧迫程度和与会业主人数合理设定发言时限。
4.4 发言内容:业主在发言时应尽量围绕议题,避免涉及个人攻击、敏感话题等不相关内容。
五、表决程序5.1 表决方式:业主大会可采用投票、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
5.2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当由主持人宣布,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5.3 特殊表决: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或需要特殊程序的议题,业主大会可决定采用秘密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六、会议记录6.1 记录人:业主大会应指定一名记录人,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表决结果。
6.2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名单、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等内容。
6.3 会议记录的保存:会议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以备后续查阅和参考。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2014版)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2014版)](https://img.taocdn.com/s3/m/e15c5f8916fc700abb68fcf4.png)
(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作出的决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任何人不得抵制决定的贯彻执行,不得干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及相应的业主大会名称。
(一)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及附图):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有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书的具体见附件。
(二)业主大会名称为:杭州市区(县、市)(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
第五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改选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四)物业管理形式;(五)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六)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七)筹集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八)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九)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或共用设施的用途;(十)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十一)经营性收益的管理、分配与使用;(十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临时停车位,制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收费等管理制度;(十三)撤销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十四);(十五)法律法规或管理规约规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决定上述第(七)项和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上述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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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业主大会是业主居民参与小区管理与决策的重要场所,为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公平合理,有必要制定一些议事规则。
以下是一份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参考内容。
一、会议召开1.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召集,召集时间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所有业主,通知方式可以通过物业公告栏或小区内部信函传递等渠道。
2.会议的召集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以及其他必要的参会信息。
3.如果业主无法出席会议,可以将委托权委托给其他业主代表,但需要提前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委托人与代表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会议组织与主持1.业主大会的组织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2.会议应指定一位主持人,可以是物业管理公司的代表,也可以由业主自愿担任。
3.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维持会场秩序,按照会议议程顺序进行各项事务。
三、会议议程制定1.会议议程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前制定,并于通知中公布。
议程应包括企业报告、业务提案、重要决定等事项。
2.业主可在会议开始前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增补议程的要求,但需符合法律法规,并提前告知其他业主。
四、发言与表决1.会议期间,每位与会业主有权利按照规定时间在发言环节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提出建议,并应尊重其他业主的发言权。
2.发言应遵守文明礼貌,不得侮辱他人、扰乱会场秩序或发布虚假信息。
3.在决策环节,主持人根据议程逐项进行表决,一般采取简单多数原则,即超过一半的出席业主同意即可通过。
五、会议记录和公示1.会议应记录其内容要点,以备后续查阅和公示。
2.记录应包括与会人员名单、议程内容、发言摘要、表决结果等基本要素。
3.会议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并向所有业主公示。
六、其他规定1.会议期间禁止携带宠物进入会场;2.会议期间禁止吸烟、饮酒等不文明行为;3.会议期间禁止借机宣传和推销商品;4.会议期间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主持人有权利制止,并有权报告给有关部门。
以上是一份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参考内容,旨在促进业主之间的沟通与协商,保证业主大会的公平公正。
有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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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示范文本〕文件编号:____制定日期:____业主大会名称:____业主大会地址:____鉴于本业主大会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开展,特制定以下议事规那么:第一条总那么1.1 本议事规那么旨在标准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1.2 本议事规那么适用于所有业主大会的会议及相关活动。
第二条会议的召开2.1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2.2 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提议,或经____%以上业主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条会议的通知3.1 会议召开前____天,业主委员会应通过书面、、____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全体业主。
3.2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需要业主表决的事项。
第四条会议的参加4.1 业主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在会议上发表意见。
4.2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别人代表其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会议的表决5.1 会议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展。
5.2 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业主所持投票权的____%以上通过。
第六条会议记录6.1 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并在会议完毕后由业主委员会审核。
6.2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讨论事项和表决结果。
第七条业主的权利和义务7.1 业主有权理解业主大会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7.2 业主应遵守业主大会的决议,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8.1 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8.2 业主委员会应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并定期向业主报告工作。
第九条议事规那么的修改9.1 本议事规那么的修改,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9.2 修改后的议事规那么应在通过后____天内公布,并通知全体业主。
第十条附那么10.1 本议事规那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0.2 本议事规那么的解释权归业主大会所有。
10.3 本议事规那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本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本](https://img.taocdn.com/s3/m/1959b850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cc.png)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本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相关的议事规则,以确保透明、有效和公正的管理方式。
所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员都应遵守这些规则。
2.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1 召开会议•业主大会应至少提前15天通知所有业主,通知方式可以包括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物业公告牌等。
•通知应明确会议目的、时间、地点以及议程。
•若可能,会议时间应在晚上或周末,以方便业主参加。
•对于特殊议题,必须提前提供详细的资料和文件,以便业主事先了解。
•会议材料应提前配发给业主。
2.2 会议主持•业主大会应由业主委员会主席或其代表主持。
•主持人应确保会议纪律,促进公正和平等的发言机会。
•主持人有权决定发言时间限制和顺序。
•主持人应确保会议进度,避免无关话题或个人攻击行为。
2.3 议程•议程应在会议前提前公布,并包括主要议题和时间安排。
•业主可以提前提交议题申请,由业主委员会审核后列入议程。
•会议开始时,应先由主持人介绍议程并征求业主的同意。
•对于已列入议程的议题,应按照预定时间进行讨论和决策。
2.4 议事程序•业主可以就任何议题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但应尊重其他业主的权益和意见。
•对于重大事项,应采取投票方式进行决策,决策结果应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对于无法在会议上解决或需要更深入研究的议题,可以交由业主委员会进一步处理。
2.5 会议纪要•每次业主大会后,会议纪要应及时制作并向业主发送。
•会议纪要应包括议程、与各议题相关的讨论和决策结果。
•业主大会的决策是有约束力的,应在会议纪要中明确记录。
3.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3.1 委员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应由业主大会监督和批准。
•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和透明,确保每位业主都有机会参与和投票。
•委员的选举周期通常为一年,但可能根据特定情况进行调整。
3.2 委员会组织•业主委员会应选择一位主席或副主席来组织和主持会议。
•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尊重他人意见,积极为业主利益服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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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为了维护良好的社区秩序,全体业主共同参与社区决策,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的精神和作用,特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具体要求如下:一、会议召开1. 会议召开应提前至少七天通知所有业主,通知方式包括社区公告栏、居委会通知簿、网上发布等多种形式,确保业主能及时了解会议相关事项。
2. 会议地点应选在能容纳全部业主出席并方便交流的场所,如社区活动中心、居委会会议室等。
二、会议准备1. 业主大会由居委会或业委会组织召集,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包括会议议程的制定、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设备的调试等。
2. 居委会或业委会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并在会场上提供给与会业主,确保业主能够充分了解议题和提前做好准备。
三、会议程序1. 业主大会应有主持人,由居委会或业委会代表担任。
主持人应公正、中立、客观,确保会议秩序,维护会议的平等性。
2. 会议开始前,主持人应宣布会议的开始时间和会议议程,提醒与会业主遵守会议规则。
3. 会议期间,每个议题应有相应的发言机会,业主可按照主持人的安排依次发言,发言时间应合理安排,不得越界或占用其他业主的发言时间。
4. 会议中的言论应以积极向上、互相尊重的方式表达,不得使用侮辱、谩骂等不文明语言。
5. 会议期间若有任何突发事件发生,主持人有权暂停会议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与会业主的安全和会议的正常进行。
四、决策与表决1. 会议进行决策时,应按照议程逐项进行讨论,确保每个议题都得到充分的辩论和表达意见的机会。
2. 对于需要表决的议题,应清晰提出相关问题,并持续投票进行统计,保证每位业主的表决意见得到记录。
3. 在进行表决前,主持人应对表决方式进行说明,如无异议,则采取口头表决方式。
如有需要,可以采取投票箱或电子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五、会议记录1. 会议的主要内容应由居委会或业委会安排专人进行记录,确保会议讨论的全面反映。
2.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与会人员名单、每个议题的辩论、表决结果等。
有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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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有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有效地举行业主大会,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主委员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二条业主大会应由业主委员会根据需要召集,每年召开一次。
如果有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决策的,业主委员会可以提前向业主发出会议通知,并说明召开的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
第三章会议议题第三条业主大会讨论的议题主要包括:1. 小区管理和维护费用的使用和调整;2. 小区规划及建设项目的决策;3. 小区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4. 其他需要业主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会议通知第四条业主大会的通知应提前至少7天在小区内张贴公告,并通过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通知业主,确保业主及时了解并参加会议。
第五章出席权和表决权第五条具备出席权的业主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到达会议现场,经过业主委员会核实后方可进入会场。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第六条业主在会议中享有平等的表决权,每个产权单位拥有一票,可通过出席会议或委托他人代表投票行使。
第六章会议程序第七条业主大会应按照议程依次进行,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主持。
议程的确定应充分听取业主意见,确保重要议题得到广泛讨论。
第八条会议中应保持秩序,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干扰会议进行。
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业主委员会有权采取止付会籍、要求其退出会场等措施。
第九条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出席人员名单、重要决策内容和表决结果等,记录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保存并向业主公示。
第七章会议决议第十条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表决,以简单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根据情况,可采取实名投票、无记名投票、电子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一条对于重要议题的决策,应当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出席业主同意方可生效。
第八章文件公示第十二条业主大会的决议、会议记录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应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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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展开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法管理、决策小区内共有事权。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经业主大会通过,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议事规则经年月日业主大会通过,本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二章业主大会召开程序第五条发布公告。
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应当将召开会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小区内业主公告。
物业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房管局。
第六条征询意见。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发放征询意见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小区内业主意见。
业主自己或者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填写征询意见表,并签名有效。
第七条回收统计意见。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可通过设立投票箱、上门或寄挂号信等形式回收物业小区内业主意见,并邀请所在街道、居委会指导、监督,或请公证处公证。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发放和回收征询意见表可分步骤进行。
第八条通报大会议事决定。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必须在公告栏通报业主大会议事决定的时间,通报征询意见结果,接受物业小区内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将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自会议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小区内公告,并将有关材料送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房管局备案。
第三章议事内容第九条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二)制定物业小区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三)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四)决定物业服务方式,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物业服务人;(五)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六)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七)审议、批准业主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业主委员会成员报酬;(八)制定物业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经营方案;(九)改变或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决定物业小区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板7篇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板7篇](https://img.taocdn.com/s3/m/0b9f4418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de.png)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板7篇第1篇示例:业主大会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会议的秩序和效率,需要制定一些规则和准则。
下面是一份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模板,供大家参考:一、会议召开1. 业主大会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应提前通知所有业主。
2. 会议召开需要符合法定程序,确保得到足够的业主参与和支持。
二、会议议程1. 会议议程应包括必要的事项,例如选择新业主委员会成员、审议财务报告、讨论社区事务等。
2. 业主可以提前向组织者提交议程建议,确保会议讨论的内容能够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
三、会议程序1. 会议应按照议程顺序进行,不得私自增加、删减议程内容。
2. 会议进行中,应保持秩序,不得有打断、喧哗等行为,尊重他人发言权。
四、发言与表决1. 业主在会议上有发言权,但需要遵守发言时间限制,不得长时间占用会议时间。
2. 会议决策采用多数原则,需超过半数业主同意才能通过。
如有争议需进行表决,决议结果具有约束力。
五、会议纪要和公示1. 会议纪要应当客观、真实地记录会议过程和决议内容,业主有权查阅。
2. 会议决议应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确保信息透明和公开。
六、会议后续工作1. 会议结束后,需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跟进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业主做出报告。
2. 如果有业主对会议决议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组织者提出,进行复议或再次讨论。
以上是一份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模板,希望能够有助于大家在社区管理中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2篇示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板1.1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召开,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业主。
1.2 物业管理公司将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提前发送给业主,以便业主能够提前了解议题内容。
第二条会议程序2.1 会议由主持人主持,维持会场秩序。
2.2 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不得擅自修改议题或添加议程。
2.3 会议中,业主有权进行发言,但应遵循发言秩序,不得过分冗长或无关紧要。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d6fd6376f61fb7360b4c65b8.png)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__________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称业主代表大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业主代表大会是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就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四条业主大会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和监督和指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业主代表第一条业主代表需公益事业、愿意为业主服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非业主也可担任业主代表。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成多层业主代表区,每一栋楼一个单元选举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
别墅区按区选,各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代表区的划分办法,应根据户数多少,首次由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决定,以后由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条每一业主代表区半数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有效,获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第四条业主代表区半数业主联名可以罢免业主代表,并应同时按照本议事规则选举新的业主代表。
第五条业主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代表职责,应按照本议事规则选举新的业主代表。
第六条新的业主代表任期为本届代表任期剩余部分。
第三章业主代表大会考虑到经济与效益和人口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代表大会代替。
第一条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每届业主代表任期三年。
第二条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每年下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应负责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将业主代表大会的时间、内容、地点等内容公布。
经百分这二十以上的业主代表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接到该项提议之日起二十天内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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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作出的决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任何人不得抵制决定的贯彻执行,不得干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及相应的业主大会名称。
(一)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及附图):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有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书的具体见附件。
(二)业主大会名称为:杭州市区(县、市)(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
第五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改选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四)物业管理形式;(五)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六)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七)筹集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八)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九)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或共用设施的用途;(十)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十一)经营性收益的管理、分配与使用;(十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临时停车位,制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收费等管理制度;(十三)撤销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十四);(十五)法律法规或管理规约规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决定上述第(七)项和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上述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第六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召开:(一)会议筹备。
草拟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内容;确定会议召开形式、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制定征询意见表或表决票;核实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情况;(二)发布公告。
会议筹备内容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三)发放、回收表决票。
按照本议事规则第十六条发放和回收表决票;(四)统计结果。
按照本议事规则第十七条统计表决结果;(五)会议监督。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情况须接受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受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六)公告会议决定。
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以书面形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告,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七)记录并存档。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七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次,召开时间为月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情形发生之日起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提议事项明确,属于业主大会议事范围且提议业主中有具体联系人;(二)发生、、等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接到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书面申请后,在天内应当对提议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
经核实,提议真实有效且符合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召开情形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收到提议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就提议事项征求业主意见并进行表决,表决议题应与提议议题相一致;提议不符合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召开情形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日内说明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未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确定召开时间。
逾期仍未召开的,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由物业所在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业主召开,具体组织工作按照下列第项操作:1.委托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实施;2.由业主成立工作小组实施;3. 。
第十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本物业管理区域采用以下第种:(一)集体讨论的形式;(二)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三)业主委员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确定并进行公告。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议事方式(采取或不采取)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方式进行。
业主大会议事方式采取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按照《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产生:1.以幢为单位,推选产生名代表;2.以单元为单位,推选产生名代表;3.以楼层为单位,推选产生名代表;4.划分为个推荐区域,每个推荐区域推选名代表。
共计产生名代表。
其中:住宅类型名代表(别墅名代表,排屋名代表,公寓名代表,其他物业名代表),非住宅类型名代表(商业物业名代表、办公物业名代表、工业物业名代表、其他物业名代表);5. 。
第十三条业主或者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可以接受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业主书面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
非业主使用人可以接受业主书面委托行使业主权利,但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十四条业主委托行为应明确:(一)委托内容为:;(二)委托期限为:(不超过本届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委托权限为:;(四)委托人数为:1.同一名业主代表接受的委托人数采取下列第项:(1)不超过3人(2)不超过人(3)不限人数2.同一名业主接受的委托人数采取下列第项:(1)不超过3人(2)不超过人(3)不限人数3.同一名非业主代理人的委托人数采取下列第项:(1)不超过3人(2)不超过人(3)不限人数第十五条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可多选)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6. 。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第(可多选)种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一)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投入投票箱内;(二)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三)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四)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五)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六)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七)。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表决票的统计。
(一)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按照下列第项办法统计:1.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2.不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二)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或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三)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其表决权与被选举权按照下列第项办法统计:1.予以限制,其投票权数不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2.不进行限制,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3. 。
(四)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五)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下列第项办法统计:1.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2.该张表决票视为无效票。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对某项提议已经作出决定的,业主在年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由名委员组成(设立候补委员的,候补委员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名。
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为年。
业主委员会办公地点为。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时了解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审查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和经营方案;(六)通报、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情况;(七)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八)组织和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九)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十)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第(可多选)项条件:1. 周岁以上,周岁以下;2.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月以上;3. 。
第二十二条明确有下列第(可多选)项情形之一的业主,不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已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议业主大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职务:1.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2.不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3.拒付物业服务相关费用超过月以上的;4.不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5.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中工作的;6. 。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的,差额人数规定为下列第项:1. 1人;2. 人;3.差额人数少于业主委员会委员总数的50%。
第二十五条设立候补委员的,未当选业主委员会正式委员且得票数达到法定过半数的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顺序选取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
第二十六条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建设项目,按分期开发的(面积或人数)比例来分配委员名额,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方法采取下列第项:1.召开后期开发部分的业主参加的业主大会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2.召开全体业主参加的业主大会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3. 。
如采取上述第1项方式的,后期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和先期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同时结束,当期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的推选。
第二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次,分别在召开。
符合下列第(可多选)项条件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召开临时会议:1.业主大会决定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的;2.经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的;3.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