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
1 目的
旨在规定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以为生产实现过程提供适宜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更好地满足生产实现的需要。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控制管理。

3职责
3.1 研发部为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控制管理。

3.2运行部负责按照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规定组织生产的实施。

4 产品图样术语
产品图样术语及定义见表1。

表1 产品图样术语及定义
5 设计文件的术语
设计文件的术语及定义见表2。

表2 设计文件的术语及定义
6 产品图样的基本要求
6.1 图样必须按“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电器制图国家标准”及有关标准或规定绘制,并达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6.2图样上标注的术语、代号、符号、图形文字和选用的结构要素,以及填写的计量单位等,均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的要求。

6.3 设计产品及零、部件时,在保证使用性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采用标准件、通用件及外购件,以达到性能可靠、制造经济、维修方便。

6.4 图样上的视图和技术要求二部分合起来组成完整的产品图样,应能表明产品零件、部件的结构、完整轮廓和制造及检验时必需的技术依据。

6.5每个产品或零件、部件应选择最少的合理视图,只要不会引起加工或装配的困难,可以只绘一个视图。

6.6图样上一般不应列入工艺说明,但为了保证产品及零、部件的质量,必要时亦可标注及采用一定的加工和装配的步骤和方法的工艺说明,如“同加工”、“配磨”、“配研”、“同弯曲”等。

6.7图样上填写产品及零、部件的名称,应尽量简短、确切并统一。

6.8每张图样均应有标题栏,装配图和总图应附有明细栏的标题栏,并应完整填写标题栏,在签署栏内,必须经有关人员签署。

6.9 每个产品或零、部件,均应尽量绘制在单张图纸上,如果必须分布在数张图纸上
时,主要视图、明细栏、技术要求一般应置于第一张上,每张次的标题栏内都应填写“共×张”“第×张”,其代号均应相同。

6.10一张图纸一般只表达一个零件、部件,如生产同类型或系列的零件、部件及产品,
在保证制造与检验不致会发生误解时,允许以表格形式绘制。

6.11每个专用零件均应绘制图样,在下列情况下允许不绘制图样;
a)型材垂直切断和板材裁切后不再机加工者;
b)形状和最后尺寸均需根据安装位置确定者;
c)标准件或外购件不需要进行补充加工者。

6.12两个相互对称的零件图样均应分别绘制,如必须绘制在一张零件图上,应标明不同的代号,必要时,可再加文字说明。

6.13零件图一般根据装配时所需要的形状、尺寸和表面粗糙度等要求进行绘制。

零件在装配过程中加工的尺寸,应标注在装配图上,如必须在零件图上标注时,应在有关尺寸近旁注明“装配时与×××一起加工”或“装配时与×××配钻”等字样或在技术要求中说明。

装配尺寸链的补偿量,一般标注在有关零件图上。

6.14单个使用而采取整体加工比较合理的零件,在视图中一般可用双点划线表示零件以外的整体部分。

6.15必须整体加工成对或成组使用的分切零件,允许绘制一张零件图,标注一个代号,视图上分切割处,用双点划线连接。

6.16零件有正反面(如织物、皮革等)或加工方向(如硅钢片、电刷等)要求时,应在视图上标注或技术要求中说明。

6.17图样上的尺寸应从结构基准面开始标注,并考虑检验此尺寸的可能性。

6.18图样上的主要尺寸,一般应标注极限偏差。

6.19图样上对局部要素有特殊要求(如不准倒钝,保留中心孔等)及标记时,应在视图上或尺寸近旁标注说明。

6.20零件的材料只能选用一种,并按规定将材料的名称、代号标注在标题栏或明细栏中,如考虑可用其他代用材料时,应在技术要求中说明。

6.21产品、部件装配图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或部件结构及装配位置的图形;
b)主要的装配尺寸及配合公差;
c)装配时需要加工的尺寸、偏差、表面粗糙度代(符)号;
d)产品或部件的外形尺寸、连接尺寸及技术要求等;
e)组成产品或部件的明细栏(无明细表时)。

6.22总图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轮廓或成套设备组成部分的安装位置图形;
b)产品或成套设备的基本特性、主要参数及型号、规格等;
c)产品的外形尺寸(无外形图时)、安装图尺寸(无安装图时)及技术要求或成套设备正确安装位置的尺寸及安装要求;
d)机构运动部分的极限位置;
e)操作机构的手柄、旋钮、指示位置等;
f)组成成套设备的明细栏(无明细表时)。

6.23当零件采用改变形状或粘合等方法组合连接时,应在视图中的变形或粘合部位用引出线标注说明(如翻边、扩管、铆平、凿毛等)或在技术要求中说明。

6.24材料与零件通过模具组成一体的结合件(如嵌体等),其附在零件上的成形材料,
可填写在图样的明细栏或材料内。

可在备注栏内填写所使用的模具编号,不绘制零件图。

6.25标注出产品的型号(代号)、名称、规格的外购件,可不绘制图样,需改制的外购件或制成品,一般应绘制图样,视图中除改制部位表明结构形状、尺寸、表面粗糙度及必要的说明外,其余均可简化。

6.26图样上各种引出说明,一般应与标题栏平行,指引线通过有剖面线的区域时,指引线不应与剖面线重合。

6.27形状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产品及零、部件和标准件、通用零、部件,均允许绘制表格图。

表格图中的变动参数可包括尺寸、偏差、材料、重量、覆盖层、技术要求等。

表格图中的变数项可用字母或文字标注,图样代号应尽量列在表格的第一项。

6.28形状基本相同,仅个别要素(如孔数、槽数、孔或槽的位置)有差异的产品或零、部件在绘制表格图时,应分别绘制出差异部分的局部图形,应在表格栏内标注与差异图形相应的标记代号。

6.29表格图的视图,应选择表格中较适当的一种尺寸,按比例绘制。

凡图形失真或尺寸相对失调易造成错觉的规格,不允许列入表格。

6.30产品及零部件的技术要求,当不能用视图充分表达清楚时,应在“技术要求”标题下用文字说明,其位置置于标题栏的上方或左方。

6.31技术要求条文应编顺序号,仅一条时,可不写顺序号。

6.32技术要求的内容,应简明扼要,通顺易懂,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对材料、毛坯、热处理的要求;
b)视图中难以表达的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
c)对有关尺寸要素的统一要求(如圆角、倒角尺寸等);
d)对零、部件表面质量的要求(如涂层、镀层等);
e)对间隙、过盈个别结构要素的特殊要求;
f)对校准、调准及密封的要求;
g)对产品及零、部件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
h)试验条件和方法;
i)其他及必要的说明。

6.33技术要求中引用各类标准、专用的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与验收规则等文件时,应注明引用文件的完整编号及年代号。

6.34技术要求中列举明细栏上的零、部件时,允许只写序号或代号。

6.35图样上除技术要求外,还可以列出制造与检查产品及其组成部分所必须的“数据表”,如齿轮数据表、弹簧数据表等,数据表的位置可置于图纸的右上角。

7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格式
7.1 每张图样的下角必须设有标题栏。

7.2标题栏的格式见图7-1、7-2。

7.3标题栏内各空格(图中空格由括号内数字代表)的填写方法如下:
空格1:图样名称指所绘制对象的名称,如:飞轮、齿轮。

名称应尽量简短、明了。

空格2:图样代号指所表示对象的代号,由数字和字母组成。

空格3:材料标记,按以下规定填写:
a)凡材料标准中有材料标记的,应按标准填写完整的材料标记;
b)凡材料标准中没有材料标记的,参照有关规定填写;
空格4:图样标记,按以下规定自左向右填写;
a)样机(样品)试制图样标记代号“S”;
b)小批试制图样标记代号“A”;
c)正式生产图样标记代号“B”。

空格5:数量,加工件数。

注:在试制产品图样上,零件重量可不标注。

空格6:比例指图样绘制时所用的比例。

空格6:共×张指同一代号的图样总张,如仅一张时,此格可不填。

空格8:第×张指同一代号的图样张次,如仅一张时,此格可不填。

空格9:绘制图样的单位名称(无锡康希等离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空格10:标记指图中更改部位的标记。

空格11:处数指同一标记下更改的处数。

空格12:必要时填,如B3,表示更改处位于图纸B3区内
空格13:更改文件号指更改所依据的文件号。

空格14:签字指负责更改图样人员的签字。

空格15:日期指更改的日期。

注:空格10~15,应自下而上按各格规定填写。

空格16:按下列规定在图样上签字,设计人员在设计制图栏内签字,工艺标准化人员分别在审核、工艺和标准化栏内签字,批准栏由总经理签字。

空格17:日期指图样完成日期。

7.4图样的附加栏
不采用。

注:本公司对本条要求暂不执行。

7.5图样的代号栏
不采用。

注:本公司对本条要求暂不执行。

7.6图样的明细栏
7.6.1装配图标题栏上方应有明细栏。

7.6.2装配图的明细栏见图7-3。

7.6.3装配图的明细栏内各空格(图中空格由括号内的数字代表)的填写方法如下:
空格1~17中除空格3的填写不作规定外,其余各空格按图7-1格式填写。

空格18:序号指明细栏内各组成部分的序号,该序号应与装配图上各组成部分引出的序号一致。

空格19:代号指构成该装配图的部件或零件的图样代号。

空格20:名称指构成该装配图的部件或零件的名称。

空格21:数量指构成该装配图的部件或零件的数量。

空格22:材料指该零件所采用的材料名称。

空格23:附注指如工厂标准代号、精致性质、对紧固件表面处理的要求、有关的资料及缺图原因等说明。

8设计文件
8.1文件目录
8.1.1文件目录是详列有关产品或组件的一切设计文件的总表。

8.1.2文件目录见图8-1。

8.1.3列入文件目录的设计文件应自上而下、不重复地按下列顺序填写:
a)产品明细表;
b)产品明细表所包括的全套图样总张数;
c)部件明细表;
d)部件明细表所包括的全套图样总张数;
e)按代号递增的顺序,填写为产品或其组成部分而编写的所有其他设计文件。

8.2图样目录
8.2.1图样目录详列产品或部件图样的张数。

8.2.2图样目录见图8-1。

8.2.3图样目录应自上而下填写
8.3汇总表是记载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名目和数量的文件。

8.3.1对于每一产品、部件及电气设备及其所属部件均应编制汇总表。

8.3.2外购部件的零、部件均不编制汇总表。

8.3.3汇总表的格式见图8-2。

8.4封面的格式见图8-3。

8.5表格应按下列规定签字,设计人员在设计栏内签字,工艺标准化人员分别在审核、标准化栏内签字。

图7-1 零件图的标题栏格式(A3)
图7-2 零件图的标题栏格式(A4)
图7-3 装配图附明细栏的标题栏格式
图8-1 图样、文件目录格式
图8-2 汇总表格式
9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
9.1图样及文件的编号采用隶属编号法。

9.2每个产品、部件(包括分部件)、零件的图样及文件均有独立的代号。

9.3采用表格图时,表中每种规格的产品、部件、零件都应标出独立的代号。

9.4同一产品、部件、零件的各张图样应标注同一代号。

9.5不绘制零件图的每件零件,在所属装配图上应有代号。

9.6通用件的编号另行规定。

9.7借用件的编号应采用被借用件的图样代号。

9.8编号方法:按产品、部件、零件的隶属关系进行编号。

9.9图样代号由产品代号和隶属号两部分组成,中间以圆点隔开。

示例如下:
示例1:总装配图的编号
装配图标识号
产品代号(具体编号方式另见相关规定,下同)示例2:部件装配图的编号
装配图标识号
部件号(产品或上一级部件范围内序号)
产品代号
示例3:零件图的编号
零件号(部件范围内序号)
部件号(产品或上一级部件范围内序号)
产品代号
9.10 如有必要时,可加尾注号,尾注号以字母组成,用以表示设计文件的代号。

设计文件尾注号见第10条的规定。

尾注号:标准件汇总表(见本文件第10条的规定)
产品代号
9.11包装图代号由图样代号、字母“BZ”和序号组成,中间以圆点隔开,参照9.9的编号方法进行。

示例:K130.BZ.01.00
包装箱范围内的隶属号
包装箱图样代号(K130整机)
零件序号(包装箱范围内序号)
包装箱图样代号(K130产品的02部件)
10 设计文件尾注号
设计文件尾注号的规定见表10-1
的作用不同,质量记录标识号包含了记录的序列号和版本号。

11 产品图样及其设计文件的完整性
11.1产品在设计、样机试制和正式生产的各阶段应编制相应的图样及设计文件。

注1:△—_表示必需具备的图样和设计文件。

+ —表示这些图样与设计文件根据产品的性质、生产和使用的需要而定。

* —表示由国家指定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

注2:当行业及地区法规对各阶段必需具备的图样和设计文件有规定时,按该类规定执行。

12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更改办法
12.1为了确保产品的先进水平及图样、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应随着设计开发和生产的需要,及时对设计文件进行合理的更改工作。

12.2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更改,必须根据“图样、文件更改通知单”进行。

更改时应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图样、文件更改通知单”的格式见图12-1。

12.3“图样、文件更改通知单”必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12.4图样更改,如破坏了互换性时,应变该图样的代号或加注尾号,并绘制新图和相应更改与其有关的一切图样及设计文件。

12.5通(借)用图样更改,不得破坏通(借)用的性质,如不能继续应用,应绘制新图,并编新代号,而原通(借)用的图样仍予保留。

12.6文件的更改为非连续性,牵涉的页次较多时,应重新编号。

12.7文件的更改为连续性,牵涉的页次不多时,可更改其中几页。

增加的页次表示为:5a、5b……
减少的页次表示为:5~6……(6为缺页的末页)。

12.8对于尺寸的更改,用细实线划掉,被划掉部分应仍能清楚地看出来未更改前的情况,然后填注新的尺寸。

12.9对于文字或图形等更改,允许用擦刮等方法除去,然后填写更改后的内容。

12.10在靠近图样(或文件)的更改部位,写上更改标记,用加圈的汉语拼音字母表
……
12.11在更改栏中填写:
a)更改标记;
b)同一标记下,更改处数;
c)更改通知单号编码;
d)更改日期,更改人员和签名。

12.12更改标记一般按每张图样或文件编排,但对由多张表示同一代号的图样或文件,更改标记应按全份图样或文件编排,并填写需要更改的各张上,也可只填写在第一张上。

12.13必要时,更改后可将图样、技术文件的版本号进行升级,重新发行。

12.14应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保留一份“作废”的图样、技术文件,并及时对产品的“主文档”进行修订。

图12-1图样、文件更改通知单格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