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后勤实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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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后勤实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后勤实体自身的特点,制定本制

度。第一章管理体制

第一条后勤财务室在财务处的直接领导下,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按《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具体负责对后勤实体的会计核算业务,

并每月负责提供各实体的会计报表。管理职能。实体行使行政第二条按照小机关,多实体的模式,后勤处对各服务第三条后勤实体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担任财务“一支笔”,执行《二级单位财务“一支笔”管理办法》(XX大校[2004]95号),对本实体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四条实体报帐员在实体经理的领导下,在后勤财务室的业务指导下,履行会计人员职责,负责实体各项资金收缴支付工作。第五条根据财政部颁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中第五条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我校非法人单位的后勤实体按照实际经济业务情况,实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方法。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六条根据实体实际情况执行备用金制度,每年核定、核销一次。

第七条后勤实体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实体库存备用金不得超过学校核定的限额。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库存现金进行管理。第八条审批权限: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5000元以下的支出,由经理审批后支付;5000

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支出,经理签字后由后勤处处长或后勤处财务“一支笔”审批后付款;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支出由财务处处长审批后付款;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支出,财务处长审批后报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长签批后付款;五万元以上的支出须再经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长签批后付款(上述金额不含上限含下。)限第九条单项工程造价在二万元以下的零星基建、绿化、维修工程结算由后勤处计划科审核,后勤主管财务“一支笔”审批后付款;单项工程造价在二万元以上的工程,须经学校审计处审计,再按审批权限规定办理签批手续后付款。第十条实体经营业务需要的大宗材料、家具设备、农副产品等,按经批准的计划采购,严格执行经手、达到应招标采购金额的要执行招投标购置;审批制度、验收

程序,并按合同协议进行采购,支付款项。项目施工材料根据经批准的该工程项目

算的“材料采购清单”经工程项目主管签字后采购。预)的概( 第十一条各实体应急事项所发生的设备、材料等费用,事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补办相关手续。第十二条各后勤实体应参照学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各实体与学校签定的协议中规定的人员经费比例,结合实体的收入状况,制定各类人员奖酬金等分配制度和处备案。人事标准、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等,并将其报财务处、后勤处和

第十三条各实体应在人事处的指导下,结合实体的实际业务和成本核算,聘请短期合同制职工,并报人事处备案。在用工管理上,应自觉遵守上级及学校的有关规章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各实体购买设备及外购文具、办公用品,须经后勤处批准后方可购买报销。第十五条各实体负责人公务出差借款、报销,正职由后勤处处长审批,副职由实体正职审批。第十六条工程部承接的学校立项工程,实行项目主管负责制,严格按立项书标准执行,该工程的料、工、费支出须经项目主管签字。第十七条凡以工程部的名义承接的学校各项水电及维修工程,若分包或转包该工程,应按学校有关工程招标的规定执行,中标合同须交后勤财务室作支付工程进度款依据。学校工程招标的相关

规定:;100万的工程由学校基建小组组织招标、议标(一)50—

(二)10—50万的工程由所在单位和经费主管部门选择3个以上的施工单位进行;招标或议标。由经费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审批的工程项目立项报告万的工程,(三)2—10

物业经理人第三章票据管理及收付款业物业经理人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学校的票据管理规定,各后勤实体根据票据的适用范围和本实体需要,由各实体报账员到财务处领取相应票据,按规定用途使用。任何实体不得私自购买和使用其他不合法的票据。第十九条属各实体收入的业务,均由实体组织收缴,并全额缴交后勤财务室统一管理。各实体报账员根据收取的款项填制“交款单”及时上交后勤财务室办理审核入账手续。不得坐收坐支,不得隐瞒、截留,不得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不得以个人银行储蓄帐号办理公款业务,任何资金都不得在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外循环。.

第二十条经办人所持需办理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

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填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六)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公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第二十一条经办人对需办理报销的原始凭证的背面要按照“报销专用章”栏目须审批的,按审批权限或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审批签字手续。;要求填写第二十二条因公办理各种借款,应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处制定的《暂付款管理规定》,填制一式三联的借款单,并按相关内容填写后方可借款,业务终结后五个工作日内经办人须办理报账手续,逾期未办理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日常业务报销,应符合《现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结算起点元的支出,采用转账支票付款。超过1000 第二十四条支付材料款时,除发票以外还须附上项目预算书和工程合同书及材料采购清单,由单位负责人、项目主管、采购员、仓管员审批验收后付款。第二十五条运输部报销油料发票时,要附上相关车辆的加油清单。

第二十六条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报销按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各实体的奖酬金以及由实体支付的公积金,按照后勤财务室提供的统一格式列表计算,由后勤处处长或后勤处主管财务“一支笔”审批后发放。第四章资产、材料管理

第二十八条材料进仓:购进的材料验收无误后,填制《材料进仓单》一式三联,一联和发票(或送货单)一起交后勤财务室入账,一联交材料管理员,一联留仓管员。不填进仓单的,可以用送货单代替但须仓管员签章)做库存材料账或卡式台账(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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