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通论含答案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法学通论》网课测试题答案3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法学通论》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5题)1.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
()A.正确B.错误2.以下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家具B.债务C.天然气D.月球3.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方权力来源于中央。
()A.正确B.错误4.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被称为()。
A、支配权B、形成权C、请求权D、抗辩权5.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是()。
A.行政程序法的一部分B.行政法的程序法C.监督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的法律D.行政系统以外的法院对行政行为审查的程序依据6.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A、错误B、正确7.权利存在凌驾于法及摆脱法的倾向。
()A.正确B.错误8.行政处罚可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二者可随意灵活适用。
()A.正确B.错误9.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A.正确B.错误10.国防、外交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A.正确B.错误11.法律依靠()保证实施。
A、自然强制力B、社会强制力C、国家强制力D、私人力量12.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
A.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B.法的效力和法的地位C.法的形式和历史传统D.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13.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这被称为()。
A.后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先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14.渎职犯罪都由检察机关管辖。
()A.正确B.错误15.因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A.为无效民事行为B.为民事法律行为C.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D.如损害国家利益则为无效民事行为第2卷一.综合考核(共15题)1.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以下有关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内容的论述,错误的有()。
A、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组织领导B、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参政议政、互相监督C、各政党的根本活动准则是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D、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2.我国刑法侧重惩罚犯罪,忽视人权保障。
中南财经政法《法学通论》模拟试卷及答案三套
《法学通论》模拟试卷A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0分)1、法学体系2、法律要素3、法的作用4、法律权利5、宪法的分类6、国家性质7、国家结构形式8、总理负责制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简述法的特征。
2、简述两大法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3、简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4、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结合实际,论述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2、结合实际,论述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法学通论》模拟试卷B卷一、名词辨析(每题8分,共40分)1、法与法律2、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3、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4、政体与国体5、公民与人民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法律要素有哪些?2、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3、简述我国司法的基本原则4、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5、简述现行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新发展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试论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2、结合实际,论述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法学通论》模拟试卷C卷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1、法作为规范,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们的()提供共同的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思想B、精神C、行为D、语言2、以下法官可以创造法律的国家是()A、法国B、德国C、英国D、日本3、“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是以下哪位名人所言()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4、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A、权利B、权力C、义务D、权利、权力和义务5、人权中的首要权利是()A、经济权利B、社会和文化权利C、生存权与人身人格权D、政治权利和自由6、分权原则是由()首先提出而由法国的孟德斯鸠最后完成的。
东师《法学通论(高起专)》15春在线作业1答案
东师《法学通论(高起专)》15春在线作业1答案《法学通论(高起专)》15春在线作业1答案一、单选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V1. 民法的平等原则体现在()。
A. 根据自己的意愿设定、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B. 按照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进行等价交换C. 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D.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正确答案:D 满分:3 分2. 1789年,法国的哪部宪法性文件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A. 独立宣言B. 大宪章C. 人权宣言D. 权利请愿书正确答案:C 满分:3 分3. 依照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经营财产保险业务或人身保险业务及其再保险业务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被称为()。
A. 投资公司B. 证券公司C. 保险公司D. 中国保监会正确答案:C 满分:3 分4. 在解释法的本质问题上,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观点,在世界各国几乎都是()。
A. 正义论B. 神意论C. 权力论D. 社会论正确答案:B 满分:3 分5. 我国刑法规定,判处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
A. 20年B. 18年C. 15年D. 10年正确答案:D 满分:3 分6.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
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害C. 吊销执照D. 恢复名誉正确答案:C 满分:3 分7. 以下哪项不应当属于法律要素()。
A. 法律原则B. 法律规则C. 法律条文D. 法律概念。
东北师范大学《法学通论(高起专)》15春在线作业3满分标准答案
法学通论(高起专)《法学通论(高起专)》15春在线作业3一,单选题1. 以下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A. 电视和遥控器B. 房屋和门窗C. 苹果树和苹果D. 汽车和轮胎?正确答案:A1. 权力分立和制衡学说的代表人物不包括下列哪一位()。
A. 洛克B. 孟德斯鸠C. 汉密尔顿D. 卢梭?正确答案:D1. 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被称为()。
A. 支配权B. 形成权C. 请求权D. 抗辩权?正确答案:C2. 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是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哪一部门核准()。
A. 全国人大常委会B. 最高人民检察院C. 最高人民法院D. 中央政法委?正确答案:B2. 某公司在其劳动合同中规定:“工伤本公司概不负责。
”该公司职工李某为完成工作任务,于某日加班时被机器轧断一条胳膊,花去医疗费数万元。
对此,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应当李某自己承担,因为劳动合同对此有明确规定B. 应当李某自己承担,因为加班时的受伤不属工伤C. 应由该公司承担,因为该种规定无效D. 根据公平原则,该公司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正确答案:C2.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
A. 诚实信用原则B. 平等原则C. 等价有偿原则D. 比例原则?正确答案:D3. 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
A. 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B. 法的效力和法的地位C. 法的形式和历史传统D. 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正确答案:D3. 把法的规范作用划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和强制作用的划分方法,是按照法的()。
A. 行为的主体不同B. 法律调整的范围不同C. 立法意图的不同D. 行为方式的不同?正确答案:A3. 法的构成要素中以()为主。
A. 法律原则B. 法律规则C. 法律条文D. 法律准则?正确答案:A4. 商法规范中包含了大量的技术性规范,这体现了商法的()。
2012-1013第一学期法学通论试题答案
3.
黄某、李某占用荒山骗取补偿款属于贪污罪,且为共犯。尽管之后各自分的利益,
但犯罪数额应按总数额50万元来认定。
4.
陈某唆使其丈夫李某去偷取补偿款属于教唆犯罪,没有得手属于教唆未遂。
之后李某自己的破坏他人财务的行为应李某负责,与陈某无关。应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超 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数额过分高于损失,
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本案中“审讯人员将李某提到公安局办案基地对其实施了捆绑、吊打、电击等行为,
3天3夜不许吃饭,不许睡觉,只给少许水喝,并威胁不坦白交代抢劫杀人罪行、
认罪态度不好法院会判死刑。”属于刑讯逼供,“侦查人员还对李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
第一,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乃至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存疑有利于被告。
第二,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保障程序公正,保障诉讼程序独立价值的实现。
实体法的实现需要程序法的辅助。
第三,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彰显法治精神。
更好的推行法治社会。
3.
对于李某应当只做盗窃罪的有罪判决。但对于李某的抢劫罪的指控,证据不足,应该做无罪判决。
4.
在本案中,刑事诉讼法通过规范证据的收集程序和运用规则,
让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的专门机关排除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
5.
邢某对火灾没有直接联系,在法律上没有救助义务,所以不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法学通论》习题集
《法学通论》习题集《法学通论》习题集考试重点章节:A. 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为主要考察内容,比重在85%以上;B.诉讼法(含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C.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D.法制史不考察。
理论法学系《法学通论》教研室1目录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 (1)参考答案 (7)第二章宪法 (14)参考答案 (20)第三章刑法 (26)参考答案 (36)第四章刑事诉讼法 (44)参考答案 (48)第五章民法 (52)参考答案 (61)第六章商法 (69)参考答案 (73)第七章民事诉讼法 (77)参考答案 (81)第八章经济法 (86)参考答案 (90)第九章行政法 (94)参考答案 (99)第十章行政诉讼法 (105)参考答案 (108)第十一章国际法 (113)参考答案 (114)附录一近年来考试真题 (116)附录二参考书目 (163)附录三推荐书目 (165)11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一、单项选择题1、法作为规范,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们的()提供共同的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思想B、精神C、行为D、语言2、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史基本观点认为没有法的社会形态是()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C、资本主义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3、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A、成文法B、判例法C、习惯法D、不成文法4、以下法官可以创造法律的国家是()A、法国B、德国C、英国D、日本5、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主要是按照法律的()A、适用范围B、制定和实施的主体C、经济基础和法所体现的阶级意志D、制定和表现的形式6、法的主要内容包括()A、权利B、权力C、义务D、权利、权力和义务7、法的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A、人口B、环境C、气候D、社会生产方式8、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组成的一个国家法律的有机整体称为()1A、法系B、法律体系C、法学体系D、法的历史类型9、“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是以下哪位名人所言()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10、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是在()A、1982年宪法B、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C、党的十五大D、党的十六大11、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体是()A、司法机关B、广大人民群众C、公检法机关D、中国共产党12、人权中的首要权利是()A、经济权利B、社会和文化权利C、生存权与人身人格权D、政治权利和自由13、西方司法独立原则的核心是()A、司法权独立B、司法机关独立C、审判独立D、司法人员独立14、狭义的法的适用是指()A、执法B、守法C、司法D、违法15、依据法的作用的形式与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法划分为()A、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B、一般作用与具体作用C、整体作用与局部作用D、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116、国家赔偿的主体是()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国家17、导致法律关系变化的诸如遗嘱、公证、结婚等属于()A、法律行为B、法律规范C、法律事件D、法律规则18、在我国,通常意义上的立法是指()A、法的制定或认可B、法的修改和补充C、法的废止D、法的立、改、废活动19、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主要是指()的平等。
法学通论答案
法学院课程考试卷课程名称:学生姓名学号专业教学班级任课教师职称开课学期至学年第学期考试节次年月日第节第一部分案例分析报告案例一:一、案例简介:李某在一风景区旅游,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以为要轻生,想上去阻止,其实不是。
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李某拉住其衣服,救起了女子,不过2人均受伤,李某的相机也碰坏了。
李某将女子送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自己又向医院招待所的服务员借钱支付食宿费。
二、法律争议与适用:1.《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无因管理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本人)之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
张某为了挽救女子的生命,情急之中拉扯女子衣服,将女子救回,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
2.《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这些必要费用从理论上分析包括三项: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
3. 《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本题必要费用属于: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4. 《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本题必要费用属于: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5.法律规范无因管理的目的在于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因此民法理论认为,管理人不能要求本人支付报酬。
因此结合本题,张某不能要求女子给付报酬。
6.根据民法理论,管理人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本人损失的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学通论第三版申凤梅课后题
法学通论第三版申凤梅课后题摘要:一、法学通论概述1.法学通论的概念2.法学通论的研究对象3.法学通论的作用二、法学体系与法学分支1.法学体系的概念2.法学分支简介2.1 宪法学2.2 民法学2.3 刑法学2.4 行政法学2.5 诉讼法学2.6 国际法学三、法学研究方法1.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2.法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四、法治与法制1.法治的概念2.法制的概念3.法治与法制的联系与区别五、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1.法律制定的概念2.法律实施的概念3.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的关系六、法律效力与法律适用1.法律效力的概念2.法律适用的概念3.法律效力与法律适用的关系正文:法学通论是一门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旨在为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
本篇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法学通论进行介绍:法学通论的概念、研究对象、作用,法学体系与法学分支,法学研究方法,法治与法制,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以及法律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法学通论概述法学通论是对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进行全面系统阐述的一门学科。
它涉及法学体系的各个方面,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学研究能力。
法学通论的研究对象包括法律现象、法律制度、法律观念和法律方法等。
在我国,法学通论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方法论、法律史、国际法、比较法等。
二、法学体系与法学分支法学体系是指法学各个分支学科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
法学分支学科主要包括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等。
这些学科分别研究不同领域的法律现象,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法学体系。
三、法学研究方法法学研究方法包括逻辑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等。
这些方法既可以是法学研究的独立方法,也可以是法学研究的辅助方法。
通过运用这些方法,法学研究者可以更好地认识法律现象的本质和规律。
四、法治与法制法治是指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度来进行治理,保障国家权力、社会秩序和个人权利的一种方式。
法学通论含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法学通论》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法的体系: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宪法修改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的内容加以变更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缓刑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暂缓执行5.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法律规范又称为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法律上的某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法律规范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由国家强制的行为规范。
(2)、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与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3)、法律规范是普遍适用、并能反复适用的。
(4)、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5)、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2.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内容。
答:第一、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宗教信仰的选择是公民个人的私事,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等宗教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的权利。
第二、我国实行宗教与政权相分离、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
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和教育制度。
在中国没有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各种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法学通论》网课测试题答案_4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法学通论》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0题)1.某公司在其劳动合同中规定:“工伤本公司概不负责。
”该公司职工李某为完成工作任务,于某日加班时被机器轧断一条胳膊,花去医疗费数万元。
对此,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李某自己承担,因为劳动合同对此有明确规定B、应当李某自己承担,因为加班时的受伤不属工伤C、应由该公司承担,因为该种规定无效D、根据公平原则,该公司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2.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外的,不应由中国刑法管辖。
()A.正确B.错误3.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以下列哪项为核心()。
A、国家的根本任务B、阶级统治C、抵御外来侵略D、经济建设4.现行宪法经历了几次修改?()A.二次B.三次C.四次D.五次5.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程序的范围包括()。
A.责令停产停业B.吊销许可证或执照C.较大数额罚款D.行政拘留6.下列哪项不是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A.用益物权以追求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担保物权以追求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目标B.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C.用益物权往往有明确的存续期限,担保物权往往没有明确的存续期限D.用益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不具有物上代位性7.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A.正确B.错误8.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国际组织。
()A.正确B.错误9.习惯法应当划分到成文法的领域。
()A.正确B.错误10.下列有关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同时请求法庭解决纠纷的,可以直接开庭,进行调解B.不公开宣判C.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D.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天内审结第1卷参考答案一.综合考核1.参考答案:C2.参考答案:B3.参考答案:A4.参考答案:C5.参考答案:ABC6.参考答案:D7.参考答案:A8.参考答案:B9.参考答案:B10.参考答案:AC。
法学通论第三版申凤梅课后题
法学通论第三版申凤梅课后题摘要:一、法学通论概述1.法学通论的定义2.法学通论的研究对象3.法学通论的作用二、法学通论的体系与内容1.法学体系的基本构成2.法学通论的主要内容3.法学通论与其他法学学科的关系三、法学通论的学习方法1.理解基本概念和原理2.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培养法学思维能力四、法学通论在法治建设中的意义1.提高公民法治意识2.促进法律适用的公正与效率3.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正文:法学通论是研究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学科,是法学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它有助于我们了解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
法学通论的研究对象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性质、作用,法律的制定、实施、解释、适用等方面。
通过对法学通论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法律制度,为深入学习其他法学学科奠定基础。
法学通论对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法学通论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使人们认识到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基础规范,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
其次,法学通论可以促进法律适用的公正与效率,确保司法实践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最后,法学通论为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有助于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制度。
在学习法学通论时,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法学思维能力。
理论方面,要深入理解法学通论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掌握法学研究的方法。
实践方面,要关注法治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析法律制度的运行机制,提高法律适用的能力。
此外,还要关注法学领域的最新动态,了解法学理论的发展趋势,提高自己的学术素养。
总之,法学通论是法学学习的基础和核心,掌握法学通论对于法治建设和个人的法律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法学通论试题答案
法学通论案例一的答案:案例简介因李某的救助行为使二者之间发生无因管理关系。
2、应当由女子偿付,因为此系李某实施管理行为所造成的,而且李某自己没有过失;或者说是此为实施无因管理而发生的损失和合理的费用也行。
3、能。
因为此为李某在管理事务中支出的必要费用。
4、由女子偿付。
因受益人对无因管理行为中发生的正当债务有清偿之义务。
或答由李某偿付。
因该款系李某所借,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5、不能。
因为无因管理是无偿性的。
6、不应赔偿。
因为此系在紧急情况下无过失造成法律争议与适用《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民通意见》第132条:“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评析与结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本题中情形正属于此。
对于无因管理重点要掌握的内容就是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管理人的义务包括适当管理义务、通知本人义务、继续管理义务和报告、计算义务。
而管理人的权利包括:要求受益人偿还必要的费用、要求本人清偿必要的债务、所受损害要求本人赔偿的义务。
管理人的赔偿责任则限于在管理过程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给本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而张某对该女子衣服损失并无过错,因此不承担责法学通论案例二答案:案例简介张某酒后因对被告人李某的一句戏言不满,与李某发作争论打斗。
此时,双方互相争论,行为性质属于互殴。
第二阶段即争论完毕后的阶段。
经人劝慰,张某与李某分开,互殴完毕。
但张某并不善罢甘休,而是抄起两个空酒瓶,将酒瓶磕碎后持碎酒瓶寻衅滋事。
张某看见李某从酒楼出来,口中说“扎死你”,手则持碎酒瓶向李某面部扎去。
李某躲闪不及被扎伤左颈、面部。
这属于互殴中止后,一方又停止忽然攻击的情形。
法学通论(高起本).pdf
单选题1.“违法必究”的含义是指()。
A.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予以追究B.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必须追究C.对任何违法的行为,都必须依法追究D.对刑事犯罪必须追究答案:C2.以下哪项不应当属于法律要素()。
A.法律原则B.法律规则C.法律条文D.法律概念答案:C3.权力分立和制衡学说的代表人物不包括下列哪一位()。
A.洛克B.孟德斯鸠C.汉密尔顿D.卢梭答案:D4.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以下列哪项为核心()。
A.国家的根本任务B.阶级统治C.抵御外来侵略D.经济建设答案:A5.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治等于法制B.法治代表着一种法律精神C.法治是民主的法制模式D.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答案:A6.下列关于行政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根本无法制定统一法典B.行政法的核心是控制行政权C.法国行政法院的建立标志着行政法部门的形成D.行政法只规范国家行政答案:B7.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
A.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B.法的效力和法的地位C.法的形式和历史传统D.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答案:D8.法最根本的是由()决定。
A.物质文明B.政治文明C.精神文明D.阶级状况答案:A9.以下哪个选项不是法创制的三种主要方式()。
A.起草B.制定C.认可D.解释答案:A10.以下哪项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
A.诚实信用原则B.平等原则C.等价有偿原则D.比例原则答案:D11.甲、乙两人订立买卖一幅古画的合同,甲交付定金100元,后乙因故违约,则乙应返还定金()。
A.50元B.100元C.200元D.300元答案:C12.以下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行政法渊源的是()。
A.宪法B.党的决议C.国际条约D.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文件答案:B13.民法调整的对象不包括()。
A.婚姻关系B.财产关系C.继承关系D.劳动关系答案:D14.在我国,国家的根本法指的是()。
A.刑法B.民法C.宪法D.行政法答案:C15.“商”的广义含义指的是什么()。
法学通论
期末作业考核《法学通论》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1.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或根据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2.成文宪法:指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3.行政主体: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4.刑法: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 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答: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
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得到法律之认可。
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
第三,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
第四,须具有独立性。
至于哪些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由法律予以规定,但这样几种物不得进入国内商品流通领域,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1)人类公共物或国家专有之物。
(2)文物或贵金属。
(3)军事设施、武器。
(4)危害人类之物。
2、人身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
但须注意的是:第一,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
第三,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滥用人身,或自残人身和人格。
第三,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严禁对他人人身非法强行行使权利。
3、精神产品精神产品是人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
精神产品属于非物质财富。
我国法学界常称为“智力成果”或“无体财产”。
4、行为结果在很多法律关系中,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是行为结果。
分为两种:一种是物化结果;另一种是非物化结果。
2.我国采取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原因有哪些?答:1.历史原因。
我国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建立的就是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法通期末复习答案
法学通论复习卷(A)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题1分,共15分。
在给定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写在答题纸上,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1、狭义上的法律,专指(B )A、以“法”命名的规范性文件B、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C、一国的基本法律D、宪法2、下列法律部门中,体现国家对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是(D )A、宪法B、民商法C、行政法D、经济法3、由国务院所制定的法律文件称为(B )A、法律B、行政法规C、行政规章D、行政决定4、下列关于法律的效力层次的表述,错误的是(C )A、立法主体的地位越高,其制定的法律效力越高B、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C、行政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D、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5、根据法律关系主体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规定,(D )A、婴幼儿无行为能力是指婴儿不能实施任何行为B、婴幼儿没有享有权利的能力C、婴幼儿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能力D、婴幼儿能成为权利主体6、美国是(B )国家A、单一制B、联邦制C、邦联D、政合制7、我国的政体制度是( C )A、总统制B、议会制C、人民代表大会制D、多党合作制8、下列不可以被个人私有的财产是(B )A、房屋B、矿藏C、知识产权D、土地使用权9、个人对其创作的根雕设计,可以享有的知识产权是(A )A、著作权B、专利权C、商标权D、外观设计10、梅因在其《古代法》中指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在婚姻关系中,“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主要是指婚姻(B )A、一夫一妻原则B、自由原则C、不受法律调整D、是合同11、下列关于诉讼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 D )A、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如果军人不同意则不能离婚B、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任何一方在半年内都不得再次提起诉讼C、诉讼离婚案件中,法院应秉持“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理念D、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12、生育权是指(A )A、公民有生育的自由,也有不生育的自由B、公民有生多生少的自由C、女方专属的一种权利D、已婚夫妻才享有的权利13、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B )A、故意犯罪B、过失犯罪C、意外事件D、不可抗力14、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行为,造成损害的,属于(C )A、故意犯罪B、过失犯罪C、紧急避险D、不可抗力15、下列纠纷的解决方式中,具有最终的权威性的是(C )A、协商B、调解C、诉讼D、行政复议二、多选题(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江西财大《法学通论》期末考试题与答案
江西财经大学2013-2014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非主干课程)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试卷命题人吴德昌试卷审核人阙占文第一部分案例分析案例一(20分)案情:2010年1月1日,甲与乙经朋友介绍后双方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位于城郊的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
洽谈时,乙告诉甲该别墅屋顶有漏水现象,但不是很严重,对基本居住没有影响。
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当时对此未置可否,一次性付清租金后,甲与丙就入住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认为严重影响居住,于是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
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
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
其中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
在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
2010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
2011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
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
原来,2010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
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问题:1.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2.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3.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医药费用、损失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4.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5.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2010年6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6.丙可否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理由是什么?7.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答:1.为不定期租赁。
奥鹏东师2019年秋季《法学通论》离线考核参考答案
离线作业考核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分)
1、广义和侠义的“法律”
【标准参考答案】
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理解法律必须区分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
因为有时我们所说的“法律”是指称广义的含义,有时却是指称狭义的含义。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文件。
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2、我国的国体
【标准参考答案】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行政合法性原则
【标准参考答案】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它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4、犯罪的停止形态。
【标准参考答案】
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停止形态。
5、类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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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作业考核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的体系: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
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宪法修改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的内容加以变更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缓刑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暂缓执行
5.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法律规范又称为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法律上的某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法律规范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由国家强制的行为规范。
(2)、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与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3)、法律规范是普遍适用、并能反复适用的。
(4)、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5)、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2.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内容。
答:第一、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宗教信仰的选择是公民个人的私事,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等宗教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的权利。
第二、我国实行宗教与政权相分离、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
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和教育制度。
在中国没有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各种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不得利用国家政权扶持或压制某一宗教。
各宗教之间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第三、宗教活动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政策。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要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四、中国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
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同国外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交往。
中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传教活动。
3.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
答: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
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的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
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4.简述犯罪既遂的四种类型。
答: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即时犯。
(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
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
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
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
(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
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
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
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
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
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
(3)、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
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
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
(4)、即时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
例如我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
三、论述题(共15分)
1.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基本地位。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因为:
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而依宪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宪法至上。
这就意味着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的法律地位。
同时,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需要统一的市场规则,更需要统一的法律制度。
保持法制统一,首先要保持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统一。
统一到哪里?统一到宪法。
宪法所确立的原则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宪法与法律的这种关系,通常被称为“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即:宪法为母法,法律为子法。
第二,宪法与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第三,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