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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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长期驻外、短期出差、海外项目支持等情形。

一、外派人员选拔与培训1. 外派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能力进行选拔,优先考虑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良好沟通能力的员工。

2. 外派前,公司应组织外派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公司文化、外派地区法律法规、安全教育等。

3. 培训结束后,外派人员需签署培训确认书,表明已理解并接受培训内容。

二、外派人员职责1. 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 外派人员需按照公司安排,完成外派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3. 外派人员应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外派人员待遇1.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享有公司规定的外派津贴和福利。

2. 公司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工作支持。

3. 外派人员在完成外派任务后,可根据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四、外派人员安全与健康1. 公司应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

2.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应遵守当地的安全规定,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联系公司和当地使领馆。

3. 公司应定期对外派人员的工作和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在外派期间的安全与健康。

五、外派人员考核与评估1. 外派人员的工作表现将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 公司将根据外派人员的工作成果、团队合作、遵守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 外派人员在完成外派任务后,应提交工作总结报告,作为考核和评估的依据。

六、外派人员违规处理1. 外派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外派地区法律法规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严重违规的外派人员,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其外派任务,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管理制度如有变更,公司将及时通知所有外派人员。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公司旨在为外派人员提供一个明确、公正的管理框架,确保外派工作的高效和顺利进行。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0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0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0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对象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

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

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五、外派待遇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

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外派人员管理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来说,拥有一支合格的外派团队是必不可少的。

外派人员不仅需要具备出色的专业技能,还需要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软技能。

因此,有效的对于企业的国际化发展至关重要。

一、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建立1.明确外派人员管理政策: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外派人员管理政策,规范外派人员的选拔、培训、福利、绩效考核等各个环节。

外派人员需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了解外派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2.外派人员选拔标准:企业在选拔外派人员时,应该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需要考察其专业技能、语言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等。

同时,也需要考虑外派人员在异国他乡的生活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3.外派人员培训机制:企业应该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跨文化沟通、国际商务礼仪、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

外派人员还需接受针对当地市场和文化的培训,以更好地适应当地环境。

4.外派人员福利保障:企业需要为外派人员提供完善的福利政策,包括薪酬、医疗保险、住房补贴、交通补助等。

同时,企业还需为外派人员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其在异国他乡的生活和工作安全。

5.外派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企业应该建立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外派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外派人员进行调整和改进。

二、外派人员工作管理1.明确外派人员工作目标和任务:企业应该为外派人员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外派人员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外派人员需要了解企业在外派国家的市场战略,根据战略目标展开工作。

2.建立外派人员工作计划:企业需要为外派人员建立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重点等。

外派人员需要按照工作计划有序地开展工作,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3.建立外派人员沟通机制:企业需要建立外派人员与总部之间的沟通机制,确保外派人员及时向总部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同时,企业还需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_局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_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在外期间的行为符合公司规定,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驻外办事机构、项目现场、合作伙伴单位等。

第三条外派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优先考虑公司内部人员,对外部招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招聘流程进行。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任用应依据其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综合素质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六条外派人员任用前,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任务第七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公司要求,完成派驻单位的工作任务;(二)维护公司形象,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三)加强与派驻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四)积极为公司提供市场信息,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第八条外派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完成以下任务:(一)协助派驻单位开展业务工作;(二)协助公司完成项目管理、市场拓展、业务谈判等工作;(三)负责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四)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外派人员管理第九条外派人员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人事管理:外派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包括招聘、调配、考核、奖惩等;(二)考勤管理:外派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按时打卡,如实记录考勤情况;(三)租房和通讯费管理:外派人员租房和通讯费标准由公司规定,外派人员应合理使用;(四)外派人员注意事项管理:外派人员应遵守派驻单位的规定,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五)探亲假管理规定:外派人员探亲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章外派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一条对外派人员的奖惩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包括表彰、晋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2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2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2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为使海外工作人员安心工作,促进海外业务长期发展,规范对海外机构常驻人员携带家属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驻外人员允许携带家属的范围和条件1.1 本管理规定中驻外机构、常驻人员、家属的含义如下:1.1.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地区部、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

1.1.2 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外派常驻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短期出差人员。

1.1.3 本管理规定中家属特指配偶与子女。

1.2 驻外机构允许携带家属的条件为:1.2.1 可携带家属的常驻人员限于独资企业及合资企业的主管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驻外地区部、代表处的主管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1.2.2 上述人员在海外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家属陪同。

1.2.3 带子女先允许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资企业主管。

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2、驻外人员家属常驻可享受的待遇2.1 医疗费用及保险驻外人员及家属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

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基金个人帐户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2.2 家属探亲有资格携带家属的人员,如其家属愿前往陪同长驻,家属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家属可前去探亲。

每年一次;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

除此之外,海外员工的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的所有其他费用,由员工本人自理。

家属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2.3 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员工允许在当地单独租房,租房费用自理。

3、驻外人员安家费的发放3.1 对需要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公司发给安家费15万元,出国前一次发放。

3.2 可享受安家费的员工,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机构,或派驻海外机构长期工作的一线营销、用服工程、产品部派往海外长驻的产品人员。

3.3 以下人员不享受安家费: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员工、外籍员工;公司派往海外研究所的研发人员;公司外派的厨师。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大全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大全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大全第一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大全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更大程度的发挥外派人员的功能,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角色定位各外派人员在公司与各企业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立足于本职岗位并兼顾整合资源提升所在企业竞争力的职能。

第三条适用范围及生效期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到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含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主管、总工、主要技术人员等)。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长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原发文件与本办法相冲突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企管部。

第四条信息资源归口管理部门公司企管部是信息资源归口管理部门,是所有外派人员请求资源支持、信息交流的归口部门。

各外派人员在业务上的技术请求与交流,各业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给予支持,其他事务由企管部协调处理。

第二章任职管理第五条工作职责外派人员具体职责见职位说明书,同时根据所在企业的要求经与公司协商可适当做调整。

各外派人员除所在单位确定的工作职责外,须按照自己的工作岗位权限执行或推动以下工作内容:(一)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行政类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以工业危废处理为基础的跨区域性综合环保服务管理集团。

为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对战略目标、产品开发、财务预算、知识产权、生产管理、品质目标、营销等实现一体化管理,逐步构建集团化管理为核心的战略规划体系。

各企业的个体利益必须符合公司战略一体化要求,必须严格贯彻公司战略一体化的指导思想,逐步构建公司集团化管理为核心的战略规划体系。

各企业根据其发展战略拟订战略计划,战略计划由三年中长期计划、当年实施计划两部分组成。

2、经营计划管理为了切实实施公司整体战略部署, 完成预期的经营目标,公司将加强经营计划管理。

经营计划的正确制定,将使公司所有的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地进行,这有利于动员公司全体员工同心协力,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增强员工素质,提高经济效益。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9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9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9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1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协调外包业务中个体人员的意外险种的上缴;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2.集成项目实施;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

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

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

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六篇.doc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六篇.doc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六篇第1条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派人员管理,促进公司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海外参股、控股单位(以下简称“注册公司”)的员工。

3参考文件4管理内容4.1外派人员人事管理4.1.1公司外派人员由公司统一任免。

其中,委派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正式文件推荐任命。

其他外派人员将由公司的工程部调配。

4.1.2外派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和人事档案关系保持不变,仍在公司总部。

4.1.3外派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制度,并与公司员工建立和谐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4.1.4对于公司派遣的外派人员,如果附属公司认为他们不称职,则无权更换和调整他们。

应向公司总部提交一份详细说明不称职原因的报告。

经核实后,公司将根据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决定部署。

4.2外派人员补偿保险及其他福利管理4.2.1工资、公司外派人员社会保障由公司统一管理。

公司派遣到外派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应符合公司的标准。

其他派驻人员的工资标准按派驻公司的工资制度执行,但不得低于公司的工资水平。

被派遣公司应提供被派遣员工每月应付工资明细、奖金、补贴等相关报告,由公司综合部发放工资。

4.2.2外籍人士享受公司的所有相关福利。

4.3外派人员考勤和休假管理4.3.1外派人员考勤管理按照派遣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外派人员应符合派遣公司的实际情况。

4.3.2外派人员的月出勤情况由注册公司记录,并根据公司总部出勤的相关规定上报公司综合部,作为工资支付的依据。

4.3.3外派人员的休假管理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4外派人员的人员评估管理4.4.1外派人员的日常评估由注册单位进行。

年度考核应执行公司总部的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5补充规定5.1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未尽事宜,请参照公司与注册单位之间的转让协议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派遣员工到国内外分支机构或客户单位工作的情况。

二、外派人员的选拔与培训1. 外派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包括相关工作经验、专业能力以及语言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2. 外派人员在派遣前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对工作职责和目标的明确、对国内外分支机构或客户单位的了解、文化交流能力的提升等方面的培训。

3. 外派人员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应急处置、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培训,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妥善应对。

三、外派人员的工作管理1. 外派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提交工作报告。

2. 外派人员应按照国内外分支机构或客户单位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工作,并保持与本公司的沟通和协调。

3. 外派人员应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4. 外派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与国内外分支机构或客户单位的同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外派人员的权益保障1. 外派人员享有与本公司内部员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和奖励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节假日福利等。

2. 外派人员在工作期间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3. 外派人员在工作期间如遇到问题或需要支持,可随时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寻求援助。

五、违纪违法处理1. 外派人员如违反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工作效果和工作质量的,将依据公司内部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包括扣减绩效奖金、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2. 外派人员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处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3. 外派人员应在离岗前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和顺利进行。

六、制度的解释和修改1.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对于制度的修改和调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上级主管审核后进行执行。

以上就是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一份范文,具体的制度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9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9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9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1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二、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4.掌心对掌心搓揉5.手指交叉,掌心对手背搓揉3.手指交叉,掌心对掌心搓揉6.双手互握搓揉手指7.拇指在掌中搓揉8.指尖在掌心中搓揉9.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注意事项】1.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2.洗手使用皂液、在更换皂液时,应当在清洁取液器后,重新更换皂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装的皂液。

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

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3.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或用干手器干燥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4.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三、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手消毒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是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范和规定,旨在有效管理和监督公司派遣到外地或外国工作的员工。

1. 外派人员的选拔和任命:公司应根据外派任务的需求和要求,结合员工的能力、经验和职业背景,选拔和任命合适的人员担任外派岗位。

同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意愿和适应能力。

2. 外派协议或合同:公司与外派人员应签订外派协议或合同,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工作保障和职责等,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得到充分保障。

3. 培训和准备工作:公司应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准备工作,包括任务背景和要求的介绍、目标地文化和习俗的培训、语言能力的提升等,以帮助员工更好地适应和融入新的工作环境。

4. 福利待遇和补贴:公司应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和补贴,包括津贴、食宿、交通、医疗等,以保证员工在外派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求。

5. 外派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公司应设立专门部门或负责人,对外派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工作情况的定期汇报、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人员安全和保障的策划等,以确保外派任务的顺利完成和员工的安全。

6. 外派人员的回访和评估:公司应定期进行外派人员的回访和评估,了解员工在外派期间的工作情况和适应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和提供支持,为今后的外派工作提供经验和教训。

7. 维护员工权益:公司应保护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劳动合同的执行、工时和休假的安排、保险和福利的提供等,不得歧视或剥夺外派人员的权益。

8. 外派人员的归国安置:外派任务结束后,公司应对外派人员进行归国安置,包括职位调整、薪酬调整、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等,使员工能够顺利回归公司的正常工作状态。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篇一:XX集团外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集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外派员工在各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的定义:因集团整体发展及工作需要,由集团本部或子公司单位之间相互调派,且派往地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称为外派。

由个人原因产生的调动及当地招聘的人员,不属于外派。

二、外派人员分类:1、行政管理类:从事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工作管理、人员管理及考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施工项目的配合和协作;2、业务经营类:从事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工作,可以独立自主开展经营业务;3、会计财务类:从事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4、工程技术类: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负责;三、集团综合办负责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四、外派审批与监督1、外派人员均需办理《外派人员审定表》(见附件)手续,审批流程:外派人员填表→部门负责人→集团财务副总→董事长→财务部备案2、集团对外派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并拥有外派员工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决议权。

员工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由调入单位提议经集团审核评定后予以晋升;对工作失职,影响集团形象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集团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五、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1、所有外派人员签订集团本部劳动合同,外派人员的考核及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执行。

2、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其劳动合同和个人档案原件由集团档案保存,调入公司留存复印件。

3、人事任免:外派人员统一由集团本部任命,受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

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离职,需在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发放外派人员剩余工作日的薪酬。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保障外派人员的权益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向国内外机构派遣人员工作的所有外派人员。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选拔和晋升第三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原则是合理、公正、公平、透明。

应当根据外派人员的工作经验、能力、专业素质等因素进行评估,并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

第四条外派人员的晋升应当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工作表现来确定。

晋升考核应当公正、公平,遵循程序,实行申报、评议和考核的方式。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第五条外派人员应当享受与公司内部员工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包括工资、福利、休假等权益。

同时,还应当根据外派地的工作特点和环境,提供必要的补助和福利。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应当与公司内部员工相同,不得超过法定工时。

加班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并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安全保障第七条外派人员的安全是公司的首要任务,公司应当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设备,保障外派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在外派地发生紧急情况时,外派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报告,并按照公司的安排配合应对。

第九条公司应当为外派人员购买符合当地法律要求的保险,覆盖医疗、意外伤害等风险。

第五章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第十条外派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工作考核,评估其工作质量和绩效表现。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外派人员,公司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对于工作表现不佳的外派人员,公司应当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如有违反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外派人员的培训和交流第十二条公司应当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和职业发展指导,帮助外派人员适应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鼓励外派人员与本地员工进行交流和学习,增进双方的相互了解和合作。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方法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方法是指公司对于外派人员的管控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
常见的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方法:
1. 外派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公司应根据外派任务的需求,制定选拔外派人员的标准,
并进展培训和考核,确保外派人员具有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2. 外派人员合同与福利待遇:公司应与外派人员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同时为外派人员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

3. 外派人员的工作安排与考核:公司应根据外派任务的需要,合理安排外派人员的工
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并进展考核评估,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外派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
晋升时机。

4. 外派人员的平安保障:公司应提供外派人员的平安保障措施,包括提供适当的医疗
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平安培训等,以保证外派人员的平安。

5. 外派人员的管理与沟通:公司应建立外派人员管理的机制和流程,确保与外派人员
的有效沟通和管理,及时解决外派人员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6. 外派人员的回国安排与职业开展:公司应在外派人员任务完成后,合理安排其回国,并为其提供职业开展的时机和支持。

以上仅是一个常见的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方法,详细的方法还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
展制定和完善。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外派人员工作效率,保障外派人员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外派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向国内外各单位派遣人员进行工作的情况。

外派人员是指公司派遣到外地、外国或者其他合作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的员工行为准则以及外派地或单位的工作纪律,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第四条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外派人员的选拔和使用,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等不正当因素限制外派人员的权益和发展。

第五条外派人员一经派遣,即视为公司员工,享有公司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用第六条为了确保外派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工作能力,公司将组织选拔工作,选拔合适的人员担任外派岗位。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将依据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并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

第八条外派岗位的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2.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3.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应变能力;4.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任用将由公司的人事部门根据选拔结果进行决策,并签署外派合同和岗位津贴协议。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权益与福利第十条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享有与公司内部员工相同的基本权益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将获得公司提供的适当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享有调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以及合理休假的权利,但需要提前向公司申请并经批准。

第十三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外派人员的工作,公司将提前与外派人员进行沟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管理与纪律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或单位的工作纪律,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精选18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精选18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精选18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篇1第一章总则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就有必要不断补充新鲜血液,来充实我们的队伍。

为更好的稳定和充实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要想方设法使优秀的人才加盟到公司来并发挥积极的作用,就应该以我民营公司的优势,在各个方面上解决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使每位员工真正能够做到以公司为家,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

只有这样,公司的事业才会进一步的发展。

同时为更好的保障公司利益和维护员工的自身的权益,并根据20xx年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新的《劳动法合同》为基准,就外派人员的招聘、培训、分配及管理使用等制度特作出如下修订:第二章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各施工单位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招聘专业对口的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后,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2.公司与所有聘用人员签定劳动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或三年以上。

3.公司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政策,统一给每位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员工的社保原有缴纳或健全福利档案资料愿自行补缴的员工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相关资料,以避免重复缴纳。

社保和医保缴纳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由财务部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缴纳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4.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将由公司统一安排交付福建省建筑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以利于聘用人员今后的考核,政审和职称评定工作。

5.公司向各工地派驻聘用人员时,应开具相关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职务、工种、工资待遇标准及试用期和转正期限。

6.各工地在接收派驻人员后,应及时安排好派驻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要保障派驻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并提供适应工作的环境。

7.派驻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一般为三个月),应向公司打申请转正报告,经所在单位的主管或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报公司备案。

派驻人员所在的公司主要部门负责人,在自行慎重考察的同时,还要广泛征求项目经理部的意见,结合该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人格品质,认真负责地作出评定。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六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六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六篇篇一: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对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促进公司人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外派参股、控股单位(以下简称派驻公司)工作的人员。

3引用文件4管理内容4.1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4.1.1公司外派人员一律由公司统一任免。

其中外派到派驻公司担任高层管理工作人员以公司正式文件进行推荐聘任。

其他外派人员由公司工程部进行调配。

4.1.2外派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及人事档案关系不变,仍在公司本部。

4.1.3外派人员应服从派驻公司的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制度,应和派驻公司员工形成和谐的关系,避免形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4.1.4对公司派出的外派人员,所属公司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和调整;应向公司本部提交报告详细说明不胜任的理由,经核实后由公司根据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

4.2外派人员薪酬保险等福利待遇管理4.2.1从公司派出的外派员工的工资、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

外派人员中由公司派驻的高管人员的基本年薪按本公司的标准执行。

其他派驻人员的薪酬标准按派驻公司的薪酬体系执行,但其薪酬水平不低于在本公司时的标准。

派驻公司每月提供外派员工的应付工资明细、奖金、补贴等相关报表,由公司综合部核发工资。

4.2.2外派人员享受公司一切相关福利待遇。

4.3外派人员考勤及休假管理4.3.1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驻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外派人员应结合派驻公司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4.3.2外派人员的每月考勤由派驻公司负责记录并按公司本部考勤相关规定上报给公司综合部,作为发放工资依据。

4.3.3外派人员的休假管理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4外派人员人事考核管理4.4.1外派人员的日常考核由派驻单位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执行公司本部人事考核管理办法。

5附则5.1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未尽事宜请参照公司与派驻单位的外派协议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7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7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7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

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

各岗位的任职资格由聘任小组审查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评审等形式获取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考试获取的和职称聘任可以挂钩的职业、执业资格获得者)都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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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外派人员指,本集团员工或集团聘用人员,派至承资企业或其他单位任职(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外派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集团公司,身份不变。

第三条外派人员中在被服务企业(单位)全职工作的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并挂靠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外派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集团公司统一发放,外派人员个人不得在被服务企业(单位)获取工资、福利。

第五条外派人员可适当享受服务企业(单位)的通讯费补贴,具体由各企业(单位)自定。

所享受的通讯费补贴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条外派的全职人员的工资性费用,由集团公司向被服务企业(单位)结算。

第七条外派人员应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工作情况,反映被服务企业(单位)的营运情况。

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04]7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资营运机制,加强集团内部各项管理,完善国资营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实施方案》(嘉委[2006]40号)精神,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为重组后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和有公益项目及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集团公司投资的生产、流通类经营性子公司不整体纳入编制口径,仅在集团公司经营预算中反映其长期投资、投资收益。

第三条经营预算编制的原则
1、积极稳健的原则。

预算收入应实事求是,稳妥可靠;预算支出要统筹兼顾,留有后备。

2、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收益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收益权, 完善和规范收益分配的管理程序,强化收益收缴力度,使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建立在稳定、可靠的基础上。

3、注重效益原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国有资本金绩效为核心,力求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保植增值。

4、近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结合原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坚持“有进有退”方针,既要从实际出发有近期发展目标,又要立足于长远规划,促进产业升级、经济结构结构调整和集团公司竞争力。

5、“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

结合集团公司国有资本收益收入,支出先重点后一般。

实现当年预算收支平衡,不得列赤字。

6、预算收支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原则。

第二章经营预算的编制
第四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资金收入、融资收入、其他收入组成。

1、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反映承资企业上缴的股息红利收益、占国有资产单位上缴的收益、国有资产及国有股份出让转让收入(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国有资产租赁收入(由物业部负责)、国有资产占用费收入(由财务审计部负责)、其他国有公司移交南湖资产公司资产变现收入(由职保资产管理部负责)等。

2、财政资金收入反映财政部门拨入的用于公司发展的专项资金、专项用途的土地出让金返还(由投资发展部负责)。

原行政编制退休人员工资外福利补贴、离休干部活动经费(由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负责)等。

3、融资收入反映集团公司行使在投资、经营活动中,有明确用途,通过发行债券、向金融机构贷款、其他借款等方式筹措的资金(由财务审计部负责)。

4、其他收入反映改制费用、应收款的收回等(由投资发展部、
财务审计部、职保管理部等部门负责)。

第五条国有资本支出预算由集团公司管理费支出、国有资产投资支出、融资支出、其他支出、上缴所得税及上缴国资收益的组成。

1、集团公司管理机构费用支出反映集团公司为维持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在职人员经费、上缴的社保费用、交通补贴、医药费、退休人员工资外福利补贴、离退休活动经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公经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维修费、集团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支出(由办公室负责),中介费用、各项税款等(由财务部负责)。

2、国有资产投资支出反映集团公司用于出资组建新企业或对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收购股份支出等(由投资发展部负责)。

3、融资支出反映集团公司在投融资过程中归还各种借款本金、利息及汇兑损失支出等(由财务审计部负责)。

4、其他支出反映集团公司承资企业改制费用、遗留问题处理支出等(由投资发展部负责)。

5、上缴所得税反映集团公司本部盈余交纳的企业所得税(由财务部审计负责)。

6、上缴国资收益反映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净收益中按规定比例上缴的税后利润、红利或股息(由财务审计部负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程序
为了保证集团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由各相关部室及下属承资企业按规定时间要求编制所负责的经营预算,交财务审计部汇总、由财务审计部编制集团公司经营预算说明及
预算报表送集团公司领导审核,由集团公司领导提出修改意见,财务审计部进行调整修改后报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审议,集团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后上报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第三章预算的执行
第七条集团公司经营预算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批准后,由集团公司经营班子负责落实执行。

第八条年度预算开始后,在没有批准前可先参照上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金额安排支出。

预算经上级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九条集团公司如经营变化,需调整经营预算,应报市国资委初审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调整预算报告,由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一般每年调整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部室及下属承资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经营预算和计划用款,加强对预算收入与支出管理。

积极做好集团公司增收节支工作。

控制集团公司管理费用支出。

集团公司内审部门做好财务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对集团公司承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监督工作。

第四章经营决算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做好决算数字与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对帐工作。

决算的各项数字,应当以经核实的会计数据为准,不得以估计数代替,不得弄虚作假。

集团公司财务审
计部负责编制集团公司经营决算报表和决算编制说明,送集团公司领导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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