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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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安全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规范化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章可依,有迹可循,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4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四川锦丰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条件证书》中所包含的培训项目,主要为“三项岗位”人员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以及公司对外合作培训项目。
第三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档案室,配备专用电脑、档案柜等设备、设施以及防火、防盗器材,防止档案丢失、坏损。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并在安全培训档案室醒目位置张挂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制度,配备熟悉业务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1人,根据需要可配备辅助档案管理人员1人,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的整理、维护、使用、保管等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培训档案
第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进行保存。
纸质档案必须做到统一规格、式样,选择指定的档案盒或档案夹进行装载。
档案资料采用A4(试卷可用A3)规格纸张制作。
电子档案归档时,应附带对电子档案的内容、创建时间、储存格式与文件类型等说明;录入专用电脑,或采用光盘、移动硬盘为载体归档,归档的电子文件必须是最终数据信息,与纸质档案一致,并定期备份,必要的文件需进行加密处理。第六条培训班档案分为教学档案和学员档案,教学档案一期一档,学员档案一人一档,按顺序装订成册,分类编号,分类存放。
培训档案应进行编码管理。编码方法应一致,力求简单,便于检索和查阅。
第七条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办理完毕后,即视为一个培训周期的结束。班主任应于培训周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完成培训总结,档案整理及归档工作。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应在培训周期结束后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室内专柜存放。
第九条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档案应归档资料
1、安全合格证办证审批表
2、安全生产培训书面报告
3、安全合格证办证人员名册
4、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成绩表
5、安全生产培训考场记录表
6、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签到表
7、安全生产培训教案目录
8、安全生产培训教学简案
9、安全生产培训课程表
10、安全生产培训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表
11、安全生产培训学员考勤表
12、安全生产培训登记表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应归档资料(复训)
1、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审批表
2、特种作业培训安全生产书面报告
3、特种作业考核计划审批表
4、特种作业复审人员名册
5、特种作业培训考试成绩表
6、特种作业培训考场记录表
7、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签到表
8、特种作业培训教案目录
9、特种作业培训教学简案
10、特种作业培训课程表
11、特种作业培训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表
12、特种作业培训学员考勤表
1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登记表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应归档资料(新训或换证)
1、特种作业培训办证审批表
2、特种作业培训安全生产书面报告
3、特种作业办证人员名册
4、特种作业培训考试成绩表
5、特种作业培训考场记录表
6、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签到表
7、特种作业培训教案目录
8、特种作业培训教学简案
9、特种作业培训课程表
10、特种作业培训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表
11、特种作业培训学员考勤表
1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登记表
第十二条学员档案
1、培训档案表(含近期免冠彩底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证复印件或同等学历证明
4、职称证复印件
5、常规体检表
6、试卷
7、其他所需材料
第十三条班主任手册
1、开班通知
2、听课记录
3、座谈会记录
4、培训班总结
5、教学质量评估表
6、学员满意度调查表
第十四条教学方案
1、安全生产培训方案
2、安全生产培训教学计划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室设备、设施,人员设置和制度建设等须在2018年5月底前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班主任负责收集、整理培训班档案,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保证档案的完好。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做到完整、系统、准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用原件;
班主任移交培训档案前需经培训部门负责人以及培训中心主任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不得复印、抄录,确需复印、抄录的,需经培训中心主任同意,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由档案管理人员在复印、抄录件上标注“与原件内容一样”字样,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公章,建立登记台账。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必须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借用档案的人员,不得损毁、丢失和抽取、拆散档案,不得自行转借、复印,严禁涂改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必须保证随时可以查询和调阅。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跟进安全生产培训最新档案管理要求,不断完善档案内容。
第二十一条每年组织一次对超过保管期限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保存期为三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保存期为六年。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要求延长保存期限。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对培训档案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第二十三条班主任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所要求的培训档案规范编制培训档案,若发现不符合规范,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