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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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人民医院
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2017年我院被设为XX市分级诊疗试点医院,经与我市卫计局磋商决定下与白塔、册井、新城、柴关、蝉房五家乡镇卫生院,上与XX市人民医院、XX市三院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协作关系。在我院成立“两个中心”,即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这两个中心的建立标志着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患者在基层医院即可得到我院各种检验项目及影像学诊断。
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原则
(一)、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二)、分级诊治的原则:
1、基层首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到基层、社区卫生院首诊。
2、就近转诊的原则:急危重症患者,我院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实施就近转诊,做到方便、快捷,高效。
3、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针对疑难复杂患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至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三、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一)、上转标准。
1、急危重症,当地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该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
(5)老年护理病例。
(6)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四、五家卫生院与我院“两个中心”协作意向
(一)检验中心协作意向
1、检验标本运送
基层医院门诊住院患者若需进行当地医院不能做的检查项目可
在当地进行抽取标本留检,我院每天定时派专车前往收取标本,到我院进行检验,由我院出具检验结果后次日返送到当地医院,急诊患者电话立即通知,出现危急值报告,由我院救护车立即接转至我院治疗。标本转运过程全部实行冷链转运。
2、项目收费
(1)收取乡镇卫生院检验项目价格与我院收治病人价格相同?
(2)结算方式:每月25日由乡镇卫生院到我院给予结算当月所有检验费用。
(二)影像中心协作意向
1、基层医院门诊患者若需进行放射、CT、核磁检查者,患者随时到我院行检查,我院给予优先原则;住院患者持当地卫生院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检查申请单(注明床号、病历号),可随时到我院直接进行检查,我院给予优先检查。
2、结算方式:每月25日由乡镇卫生院到我院给予结算当月所有住院检查费用。
五、双向转诊管理规范。
(l)双向转诊医院应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的畅通,转诊协议时效自定,过期应再续签。
(2)双向转诊协调由医务科具体负责,各科负责上转患者的登记与统计,每月上报医务科进行汇总。
(3)医院应对协作单位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免费为其培养卫生技术骨干。
(4)对于在协作单位抢救的患者,如需要医院支援,医院在接到邀请后应立即派出医务人员出诊,就地参与抢救。需要转院的患者可直接送医院治疗。协作医院对疑难杂症提出会诊要求者,我院委派相关专家前往会诊,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
(5)医院对上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及优先安排住院。
(6)实行资源共享,对上转来的患者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治疗,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7)患者转诊期间,转诊医生和患者保持联系,以便开展连续性的照顾与服务。
(8)严格遵循双向转诊临床标准合理转诊患者。
(9)对于病情较重患者向上级医院转诊必要时派医护人员护送,以确保患者途中安全。
(10)为转诊患者在就诊流程上提供一定的方便,患者持转诊单无需门诊挂号,由门诊医生初步诊断后,开具住院证办理住院手续。对转入的急诊患者,由急诊科出诊后,与住院部科室联系。
五、双向转诊评价。
我院将不定期评价双向转诊是否得到有效实施进行评价,转诊程序是否流畅,是否按规范填写转诊单。在工作中与协作单位不定期沟通,互通有无,不断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