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技工学校奖学金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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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发放办法

育才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发放办法

育才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发放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鼓励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好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评定时间每学期第一学月二、奖学金种类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奖励金额及奖学金评定比例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在校学生人数10%进行评定,其中一等奖学金占1%,奖学金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占3%,奖学金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占6%,奖学金为200元。

四、参评资格(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学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或纪律处分。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较好,学年内考查、考试课均达到良好以上且无补考及考试违纪行为,原则上学年内无缺课。

(四)学年内操行评定为优秀者。

五、奖学金评选条件1、一等奖学金条件:依据学生素质评价结果,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享受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1)思想品德被评为优秀。

(2)学业成绩评估分排名班级前三名,学习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身体素质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4)日常表现优秀,无不良记录。

2、二等奖学金条件:依据学生素质评价结果,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享受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1)思想品德被评为优秀。

(2)学业成绩评估分排名在班级前五名,各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5分。

(3)身体素质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4)日常表现优秀,无不良记录。

3、三等奖学金条件:依据学生素质评价结果,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享受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1)思想品德被评为优秀。

(2)学业成绩评估分排名在班级前十名,各课学习成绩不低于70分。

(3)身体素质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4)日常表现优秀,无不良记录。

六、奖学金评定程序(一)学校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担任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主任。

职业技工学校优生奖励方案

职业技工学校优生奖励方案

职业技工学校优生奖励方案一、宗旨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激励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脱颖而出,在学生中树立一批有影响力的的正能量典型,为技工学校招生赋能,扩大学校品牌宣传,结合实际情况,特设本方案。

二、参评对象:中一、中二、中三年级学生三、参评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

2、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努力学习,态度端正,刻苦上进,成绩优秀。

4、有旷课、逃学、打架、早恋、通报、记过等违纪现象的学生无资格参与。

四、优生等级评定:中一年级:第一学期:根据学生入学参加考试成绩语、数、英三科总分达到390分以上的评为特优生;总分达到370分以上的评为一类优生;总分达到360分以上的评为二类优生;总分达到330分的定为三类优生。

(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50分,总分450分。

)第二学期:根据中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三科总分达到390分以上的评为特优生,总分达到380以上的评为一类优生;总分达到360分以上的评为二类优生;总分达到320分以上的评为三类优生。

(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50分,总分450分。

)中二年级:第一学期:根据中一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三科总分达到390分以上的评为特优生,总分达到370以上的评为一类优生;总分达到360分以上的评为二类优生;总分达到330分以上的评为三类优生。

(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50分,总分450分。

)第二学期:根据中二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三科总分达到400分以上的评为特优生;总分达到390分以上的评为一类优生;总分达到370分以上的评为二类优生;总分达到340分以上的评为三类优生。

(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50分,总分450分。

)中三年级:全学年:根据中二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三科总分达到395分以上的评为特优生;总分达到380分以上的评为一类优生;总分达到370分以上的评为二类优生;总分达到325分以上的评为三类优生。

技工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技工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技工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第三条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为800元/人。

第四条学校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成绩优异,专业知识扎实,职业技能熟练。

第三章需提供的材料1.提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或《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申请表》。

样表由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设在学生科)负责发放。

2.提交由教务科或实习就业科提供的当学年两个学期学习成绩单一份。

3.提供本人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奖项及各类资格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或相关部门证明)。

第四章名额分配和预算下达第五条奖学金名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名额,按各系学生比例进行分配。

各系可参照本系各专业人数按相应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专业。

第五章申请与评审第六条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评选流程1.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及相关规定,向所在的系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表》(一式两份)。

2.各系将本系学生申请名单、《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细则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细则

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细则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根据《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制度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制定如下工作细则:一、奖励对象和范围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奖励面约占全市中职学校在校生的2%。

名额具体分配时,适当向管理规范、办学质量高、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学校倾斜,向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倾斜。

对在年度督导评估、教育教学视导或专项检查中发现教育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的学校要减少或取消名额配给。

同一学年内,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二、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各项活动,道德品质优良;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技能娴熟,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凡在上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资格评定:1、操行评定等级在良(含良)以下者;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全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3、考试课、考查课、技能操作课或顶岗实习得到良好及以下评价者;4、有旷课现象者。

三、评审程序1、市教育局职成处会同财务处根据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数以及各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各校的分配名额。

2、学生自我申报。

学生在班级内以演讲的形式申报,并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3、班级全体学生、任课教师通过民主测评确定人选(学生意见权重占60%,教师意见权重占40%)。

4、班委会和班主任共同研究确定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5、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向市教育局推荐人选。

6、将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要公布学校和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学校要留存公示照片和评选过程材料备案备查。

中职学校奖学金实施方案

中职学校奖学金实施方案

中职学校奖学金实施方案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中职学校制定了奖学金实施方案,以鼓励学生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奖学金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的一种肯定和鼓励,也是对学生勤奋学习的一种奖励。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职学校奖学金的实施方案。

一、奖学金种类中职学校的奖学金主要分为三种: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是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的奖励,通常是学校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可以获得;二等奖学金是对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的奖励,通常是学校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可以获得;三等奖学金是对学习成绩进步较大的学生的奖励,通常是学校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可以获得。

二、评定标准中职学校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品德表现和综合素质。

学习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首要标准,主要根据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来确定;品德表现是评定奖学金的第二标准,主要根据学生的纪律表现、团队合作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来确定;综合素质是评定奖学金的综合考量,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三、奖学金发放中职学校奖学金的发放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一次性发放,学校在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的成绩和表现进行评定,然后一次性发放奖学金给学生;另一种是分期发放,学校在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的成绩和表现进行评定,然后将奖学金分为若干期进行发放给学生,以鼓励学生持续努力学习。

四、奖学金使用中职学校奖学金的使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学生可以将奖学金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报名参加学术竞赛等方面;二是奖励学生的努力付出,学生可以将奖学金用于购买个人物品、参加文体活动等方面。

五、奖学金管理中职学校奖学金的管理主要包括奖学金评定、奖学金发放和奖学金使用三个方面。

学校将设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组成,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学校将设立奖学金发放办公室,负责奖学金的发放工作;学校将设立奖学金使用监督机构,负责奖学金的使用监督工作。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人民助学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人民助学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人民助学金使用办
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劳动局
•【公布日期】1962.10.04
•【字号】市劳培字[1962]第129号
•【施行日期】1962.10.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人民助学金使用办法的通

(市劳培字[1962]第129号1962年10月4日)根据中央有关技工学校学生人民助学金的规定精神,为使各校在使用办法上大体一致,避免互相影响,特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在人民助学金每月的13元中,用于学生伙食一般定为十元至十一元,由学校统一掌握,在这个范围内,尽量搞好学生的伙食,如有节余,由学校统一掌握,用于改善学生生活,不发给本人。

星期日和学生请假回家时,不得提走。

如学生因病住院,得由学校提出转交医院,不足之数由学生自己负担,有困难者酌予补助。

如学校实行食堂制,必须以食堂券形式发给学生本人时,应根据学生的粮食定量折算,定量高的多发,定量低的少发。

下厂实习伙食补助费不在此项下开支。

用于困难补助金五角,每月提出后,由学校统一掌握,用于学生的临时性特殊困难或患病住院时的伙食补助等。

用于学生文具、纸张、理发、洗澡及零星日用品等,一元五角到二元五角,可以发给学生自行掌握,或由学校统一掌握。

二、学生在放寒、暑假期间,不享受人民助学金待遇。

如有特殊情况经学校
批准留校的,可供给学生伙食。

如有学生在放假回家时路费确有困难者,可以酌情补助一部分。

三、以上规定,不适用于抽调干部和在职工人学习的。

请各校参照执行。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学生,推动学生素质全面提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将每学年设立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和奖励证书等奖励项目,以鼓励学生取得优异成绩、拓展专业技能、积极参与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等。

第四条学生奖学金设立教育部、学校和社会捐赠等多种奖学金项目,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等不同等级。

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学术成绩、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考虑。

第五条荣誉称号设立校级奖项和院级奖项,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习带头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等。

评选标准根据学生的贡献度、影响力、创新能力、团队精神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六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各类比赛、竞赛和活动,对于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包括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金等。

第七条学校将建立奖励评审机制,设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负责奖项的评选工作。

评审过程公正、透明,结果公布于学校官网或相关媒体渠道。

第八条学校将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和展示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成绩,以激励其他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第九条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是一个旨在鼓励技工教育并奖励优秀学生的政策。


政策旨在提供资助,帮助学生们顺利完成他们的学业,鼓励他们在技工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根据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学生可以通过满足一定的条件来申请奖学金。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学术成绩、技能水平、参与实习或工作经验等。

学生需要向学校或相关机构申请,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以证明他们符合申请条件。

一旦学生获得了奖学金,他们将获得一定的经济资助,用于支付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等。

奖学金的金额可能根据学生的成绩和需要而有所不同,以确保能够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提供合适的资金支持。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技工教育的质量和吸引更多学生参与
技工领域的学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给予经济资助,政策鼓励学生专注于技工领域的学业,提供了对他们未来职业发展的支持。

此外,这也促使了技工教育机构提供更高质量的课程和培训,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的实施还有助于推动技工领域的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

通过给予奖励,政策鼓励学生在技工领域取得卓越成绩并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

这有助于培养出具备先进技术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技术人才,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是一个积极的举措,旨在激励学生在技工领域取得卓
越成绩,并为他们提供经济支持。

通过这个政策的实施,我们可以期待看到更多有才华和热情的学生参与到技工教育中,为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北京市技工学校学生奖励和惩罚办法

北京市技工学校学生奖励和惩罚办法

北京市技工学校学生奖励和惩罚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62.10.04•【字号】[62]市劳培字第126号•【施行日期】1962.10.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技工学校学生奖励和惩罚办法(1962年10月4日[62]市劳培字第126号)第一条:奖励和惩罚的原则。

一、对在社会主义觉悟、学习成绩、操行成绩、劳动表现、学习态度、遵守纪律、锻炼身体、集体活动以及在生产中改进技术等方面表现优良或有显著进步的学生或学生集体,依本办法给予奖励。

二、对违犯学校纪律、社会秩序和国家法令屡教不改的,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学生,依本办法给予惩罚。

三、奖励和惩罚主要是为了教育学生,使受奖学生明确继续努力的方向,不产生骄傲自满情绪,使受罚学生真正认识错误,并努力改正错误,同时也使全体学生受到教育。

不要滥用惩罚,严禁体罚和侮辱学生。

第二条:对学生奖励的种类和办法。

一、表扬:对在提高觉悟、努力学习、积极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维护集体荣誉、向不良倾向做斗争、遵守纪律和各种制度、发扬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以及改正过去的缺点、错误等方面有良好表现或突出事迹的学生,可在全班或全校进行表扬。

二、授予奖状、奖品或奖金:1.对在一个学期内操行成绩评为"优"等,政治课、生产实习课、专业技术课和技术基础课成绩均评为5分,其它课程成绩均不低4分,并注意锻炼身体的学生,授予优秀生奖状。

2.对在一个学期内操行成绩评为"优"等,生产实习课成绩评为5分,其他课程成绩均不低于4分,并注意锻炼身体的学生,授予优良生奖状。

3.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每学期均受到优秀生奖状的学生,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奖状,每学期均受到优良生奖状的学生,毕业时,授予优良毕业生奖状。

同时,也可以授予学生一定的奖品。

4.对在生产实习中改进技术或提出合理建议并产生一定经济效果的学生,在学期结束后,酌情授予适当奖品或奖金。

XX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及各种奖励评比办法

XX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及各种奖励评比办法

XX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及各种奖励评比办法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评比对象凡经我院招收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以参加评比。

二、奖学金的种类、比例、标准(一)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按同一年级同一专业进行评定,一等奖学金为1500元;二等奖学金为1000元;三等奖学金为500元。

(二)励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5000元,择优评定,比例不限。

(三)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分为学习单科优秀奖(单科奖)。

各奖类不设定比例,但单项奖的总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0%,具体标准如下:1、单科奖:专业教学计划与考试计划内考试课程单科成绩总排序最高且本人未得综合奖学金者每科100元,按本专业总人数的1%。

2、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文化艺术比赛的同学,按下列标准奖励。

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国400元300元200元省、部300元200元100元市级200元100元50元校运动会中破校记录者奖励50元/人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500元400τt300TU省部级400元300元200元市局级300元100元50元校级200元100元50元3、对科技发明、创造和科研学术论文按下列标准奖励。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

(1)见义勇为者;(2)拾金不昧者;(3)学雷锋、志愿奉献服务事迹突出者;(4)其它为学校赢得荣誉和做出贡献者;5、文化、体育集体项目级别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国家级600元500τt400τt省部级500元400元300元市局级400元300τt200τt三、获奖学金学生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履行《大学生文明修身规范》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中职学校奖学金实施方案

中职学校奖学金实施方案

中职学校奖学金实施方案一、背景中职学校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表现对其未来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中职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奖学金实施方案,以奖励那些学习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学生,同时也能够激励其他学生努力学习,争取获得奖学金。

二、奖学金设置1. 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每个等级的奖学金分别对应不同的奖金数额。

一等奖为XXX元,二等奖为XXX元,三等奖为XXX元。

2. 奖学金设置应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条件来确定,既要能够激励学生,又要能够保证学校的财政压力。

三、评定标准1. 学习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首要标准,包括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等。

2. 学生的表现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标准,包括课堂表现、学习态度、参与课外活动等。

3. 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应该纳入考量范围,包括品德、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评定程序1. 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评定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评定制度和流程,确保每位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奖学金。

五、奖学金管理1. 学校应当建立奖学金发放制度,明确奖学金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确保奖学金发放及时、准确。

2. 学校还应当建立奖学金使用监督制度,确保奖学金使用在教育教学和学生发展方面,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六、奖学金效果评估1. 学校应当定期对奖学金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包括奖学金的发放情况、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等方面。

2. 根据评估结果,学校可以对奖学金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以达到更好的激励效果。

七、结语中职学校奖学金实施方案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具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学校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奖学金实施方案,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技工院校学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技工院校学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技工院校学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10.12•【字号】粤财社〔2019〕176号•【施行日期】2019.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技工院校学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粤财社〔2019〕176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不含深圳市),有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101号),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19年技工院校学生国家奖学金390.6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

其中市县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303技校教育”科目。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学校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优先获得资助。

二、各地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预算,加强资金管理,督促各学校做好奖学金发放工作,同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地、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单位)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同时,请各地参照省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市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19年全省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分配表.xls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技工教育国家奖学金).xls广东省财政厅2019年10月12日。

2014—2015学年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2014—2015学年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22014—2015学年度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一、奖励目的为帮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技工院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自强自立、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促进其实现稳定、高质量就业,早日成为国家建设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二、奖励对象在教学质量好、就业率高的技工院校中推选奖励对象发放华育奖助学金:(一)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技工院校二年级学生;(二)在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技工院校三年级学生。

三、奖助学金标准奖助学金标准定为每人3000元。

四、组织实施(一)本奖助学金由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出资。

201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综合考虑当年奖助学金总额、各地技工院校基本情况和地区贫困程度等多种因素,与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共同商定在全国范围内选取7个省份实施华育奖助学金项目。

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职协”)依托有关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工作。

(二)有关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奖助学金具体评定办法,认真指导有关学校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各省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负责协调有关工作,并对奖助学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具体组织工作可依托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机构实施。

受助学校应严格按照奖助学金申请办法,配备一名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数据汇总提交、受奖助学生资格审查、考核管理和资料报送工作。

五、评发程序(一)申请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逐项认真填写《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申请表》。

2.申请学生本人出具一份自荐信,阐述自己目前的学习情况,家庭情况,未来规划等。

三年级学生还应同时提供在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学校组织专人依据本地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进行初评。

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XX科技职业学院XX学院(部门)奖教(学)金管理办法

XX科技职业学院XX学院(部门)奖教(学)金管理办法

XX科技职业学院
XX学院(部门)奖教(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XX学院(部门)发展,奖励在年度中为XX学院(部门)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XX学院(部门)设立X年XX科技职业学院XX学院(部门)奖教金。

为便于该项奖教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该奖教金每年评审一次,连续X年。

每年评选X名教学优秀的教师,奖励额度为X元/人。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三条 XX学院(部门)奖教金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学院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四条评选
本奖教金由本人申请,学院设立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并确定最终人选。

第五条公示及颁奖
评选结果公示1周,公示结束后发布评审结果公告。

奖励人选确定后,由XX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四章附则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由XX科技职业学院XX学院(部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自X年X月X日起实施。

市技工学校高考奖励方案

市技工学校高考奖励方案

市技工学校高考奖励方案市技工学校高考奖励方案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

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技工学校高考奖励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本、专科录取指标1、本科录取指标04级1班一人,04级2班两人,04级3班一人,04级14班一人。

2、专科录取指标各班级专科录取指标均为85%。

二、集体奖(一)录取一名专科生学校奖励200元,录取一名本科生学校奖励500元。

(二)分配方法1、班主任奖(占集体奖的15%)⑴录取率奖。

(此奖项占班主任奖的70%)按本班录取率,每个百分点记1分,算出每分应得钱数,即可算出每位班主任应得奖励。

⑵学生人数奖。

(此奖项占班主任奖的30%)每个学生记1分,算出每个学生应得钱数,即可算出每位班主任应得奖励。

2、教师奖(占集体奖的85%)⑴教学成绩奖(占教师奖的40%)按各科在市的.排名,换算成标准分,算出每分应得钱数,即可算出每科应得钱数。

同一科的教师再按所教班级优秀率占60%,及格率占40%的比例排出名次,按名次分配奖金。

⑵学生数奖(占教师奖的35%)每个学生记1分,算出每分应得钱数,即可算出每位教师应得奖励。

⑶教学任务比重奖(占教师奖的25%)按每位教师所教学科在总分中所占比例分配。

三、特别奖(一)奖项1、学生个人总成绩在省相应专业获一、二名的分别奖励所在班级6000元、3000元。

2、学生个人总成绩在市相应专业获第一名,奖所在班级1000元。

3、根据实际情况,学校确定每年每班级本科录取数,每超一名学校奖励班级1500元。

(二)分配方法:同集体奖分配方法。

四、未完成任务的相应处理1、未完成本科录取指标五、市先进个人奖1、如教体局统一确定,按教体局确定人员进行表彰。

2、如教体局不统一确定,学校按下例原则确定:⑴班主任按班级本、专科录取率由高到低确定。

⑵任课教师按各科在烟台市的排名和同学科按成绩高低的大原则由学校研究确定。

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汽车工程系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成都市技师学院奖助学金是指来源于学院事业收入的5%,专门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以激励和表彰他们刻苦学习、积极进取的精神,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专项资金。

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制度。

一、组织机构负责人:党总支副书记落实部门:学生科工作人员:资助干事、班级学工人员二、主要工作职责和计划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勤练技能,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成都市技师学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中技、高技和预备技师阶段学生。

奖助学金评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工作透明化,严格实施公示与监督制度。

三、学院奖助学金类别:(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院按提取额度的25%用作于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二)勤工助学。

学院按提取额度的25%用于贫困学生的勤工助学。

(三)特殊困难补助及慰问金。

因我院在校全日制学生均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同时家庭困难学生还可申领国家助学金,学院目前对于特殊困难家庭学生主要采取补助为减少、免除一定期限的住宿费、书本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学院按提取额度的10%用作特殊困难学生的补助及慰问金。

四、评审流程(一)系部设立评审工作组,在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指导下开展工作,由学生科科长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评审权下放各班级和班主任。

(二)院级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评审条件(详见《成都市技师学院奖优助困实施意见》)。

系部学生科负责及时下达院级评优评奖助困文件。

各班级按学生科的要求层层筛选,层层申报。

公平公开。

(三)班主任上报后,由学生科统一检查,审核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再向学保处申报。

(四)学生工作及保卫处负责制定评审和实施细则。

(五)系(校区)级奖学金由各系(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审条件。

五、公示、监督与管理(一)奖助学金评审严格实施公示制度,学校各项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应在学院网站、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场合予以公示,接受教师和学生监督。

关于XX市技工学校助学金发放相关的说明【模板】

关于XX市技工学校助学金发放相关的说明【模板】

关于乌兰**市技工学校助学金发放相关的说明
局党组:
我市原有三所技工学校,分别为乌兰**市技工学校、乌兰**市工商贸职业学校(原乌盟供销技校)、乌兰**市职业技术学校(家乌盟农牧技工学校),在合并以前三所技工学校实行中专学历与技工学历双重注册,即招生后同时在市教委和市劳动局备案,毕业时发放两证。

按照国家规定,对中职及技工学校符合发放助学金的学生发放补贴。

但这三所学校在2008年之前向上级上报计划人数时,总存在同一学生出现重复申领情况,导致自治区劳动厅与自治区教育厅的统计预拨人数总不能吻合(其它盟市也存在这样情况)。

并且自治区财政厅将预拨资金下拨到盟市财政局后,市财政局将市技工学校助学金一同拨入市教委帐户,市技工学校再通过一系列手续到市教委申请拨付助学金。

为统一管理,方便学校助学金发放,经请示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培训就业处认可,三所技工学校(后合并为一所技工学校)从2008年以后直接从市教育局上报符合助学金人数,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和拨付助学金,市技工学校只在市劳动局进行注册备案工作,不对学校助学金发放实行管理。

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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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技工学校奖学金发放办法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励他们更加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技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奖学金发放办法如下:
一、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奖学金是对品学兼优的三年制在校生给予的经济上的奖励。

奖学金分一等奖和二等奖
两个等级。

二、奖学金发放对象的基本条件:
奖学金以学期为周期,在学期评比中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才有可能获得奖学金。

三、奖学金的评审:
符合以上条件者,首先进行自我评定,然后由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评,评出推荐对象连同评审材料报学生科,再由学生科组织教师代表进行复评,并将评审结果公示于全校师生,评审结果公示合格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XX技工学校助学金发放办法
“学校是在校学生的大家庭,一人有困难,大家齐相助。

”根据董事长张剑锋先生的指示,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帮助,使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技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助学金发放办法如下:
一、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助学金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三年制在校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二、申请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重教,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技工学校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现象;
3、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
4、生活俭朴,积极主动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内外各项有益的活动;
6、学习认真,成绩较好。

三、助学金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每学期第三周之前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具体程序为:
向学生科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有关材料(家住农村的需提供村委会、乡政府证明,家住城镇的需提供父母单位及民政部门的有关证明),然后领取《XX技工学校助学金申请表》,如实填写后交班主任,由班主任于开学后第四周提出意见递交学生科审核,学生科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依据董事会拔出的助学金额度审批,审批后,助学金以每月补助生活费的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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