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合同(模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消防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从报建到验收合格发证。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消防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消防图审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消防报建及验收费用、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消防人员培训、包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按审查通过后的图纸、投标文件及合同清单结算时总价不做调整。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转包。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

4.承包范围:甲方提供的百兴·欢乐大世界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消防局审核批准的消防优化设计方案中的一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泵房(含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含室内及室外)

3) 自动喷淋系统

4) 自动报警(含消防广播)及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炮系统。

6) 通风防排烟系统。

7) 气体灭火系统(含配电房内气体灭火系统)。

8) 防火卷帘门系统。

9) 防火门监控系统。

10)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11)应急疏散系统。

1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合同总造价:固定总价大写:人民币整元整(¥元)。

2.总价中包含由于管线避让等增加的工程量。

3.工程量增减范围在报价清单3%以内(管线避让除外),结算总价不做调整。具体详见附件报价清单(清单中须注明使用的品牌、材料规格、尺寸)。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给乙方。

4.总价不含总包配合费。

第三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经甲方确认工程进度完成至80%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

3.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意见书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陆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5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95%。

4.余款5%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保修期为二年)满后10天内支付(不计息)。

5.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负违约责任。

7.甲方已经施工了部分预埋(包工、包料、包机械),此部分人工甲方委托给水电工班组,其他甲方供应;此部分费用须甲方、乙方同水电工班组现场核实工程量,乙方直接支付给水电工班组人工费用,甲方自行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材料等费用。若预埋部分不符合消防规范,乙方由此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

得以不合理理由评判预埋部分不符合要求。

8.乙方结算账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

银行账户:

第四条施工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于2017年2月15日开工,工程工期2017年 8月30日前施工完毕,2017年 10 月30日前完成消防验收,总工期19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若甲方未书面通知,则以合同时间为准)。乙方确保项目顺利交付。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2.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开业,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如因甲方付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3.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五条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 本工程所需要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设备及材料须按照附件报价清单中注明的设备、材料品牌、规格尺寸(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执行。如施工过程中发现与清单不符合处,乙方须无理由更换且按照10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出现上述情况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清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0元违约金。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安全

1.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3年版)GB50261-2005、《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200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04,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如有国家相应新出台的规范的,以新规范为准。若未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的相关手续。如发生一切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5.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与第三方之间产生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7.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协调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接驳点,确保大型机械使用方便,水电线路及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