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暂行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克拉玛依市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科学规范、体现能力、突出业绩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暂行办法》和《克拉玛依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即“油城英才·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旨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在各行各业选拔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为实现克拉玛依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第三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层次人才的评选、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选拔培养范围和目标任务
第四条本办法中高层次人才的选拔面向注册在克拉玛依市的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
第五条选拔培养的重点领域包括:
(一)油气生产、石油工程服务、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油气储运、农林牧业;
(二)信息、金融、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三)教育、卫生、科技、政法、外事、宣传、文化、经济与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
(四)新能源、新材料及新技术应用;
(五)重大工程项目以及重点扶持的地方企业等。
第六条按照两个层次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第一层次为领军人才,第二层次为拔尖人才。领军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入选国家级人才队伍序列,拔尖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入选自治区级人才队伍序列。
第七条本办法中所称领军人才是指能够引领和带动某领域(学科、专业)发展,并代表当前市级以上领先水平,为克拉玛依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带头人。拔尖人才是领军人才的后备军,是指在某领域(学科、专业)具有较高造诣和专业水平且成绩显著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八条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选拔一批,每批管理期为三年,管理期满后高层次人才资格自动终止,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可参评新一批高层次人才的选拔。
第三章选拔条件
第九条高层次人才入选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第十条领军人才是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的核心,须符合
以下条件:
(一)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阔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近年来取得的业绩和成果突出,得到本领域同行专家的认可,在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对克拉玛依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重大;
(二)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凝聚人才,所带领的团队有突出的攻坚能力;
(三)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本学科、本领域发展趋势,善于创新,在团队和项目攻关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第十一条领军人才评选分以下主要类别,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基础研究类领军人才。该类人才应该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所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并得到同行业认可;
(二)科技创新类领军人才。该类人才应该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带领团队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该类人才应该是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人或创业团队中的重要成员,具备较强的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创新发展方向,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具有较
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四)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领军人才。该类人才应该有深厚的学术造诣,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在本领域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五)经营管理类领军人才。该类人才应该具有扎实的企业管理理论基础和显著的实践成就,企业管理水平高,在企业的宏观战略指导下,对企业发展有清晰的规划,能够率领科研、生产和经营团队,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十二条拔尖人才主要分为以下主要类别,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基础研究类拔尖人才。该类人才应该在自然科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自治区级)及以上奖励项目的人员,并得到同行业认可;
(二)科技创新类拔尖人才。该类人才应该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自治区级)及以上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人员;
(三)科技创业类拔尖人才。该类人才应该在重点工程、
重
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四)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拔尖人才。该类人才应该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文
艺作品,成绩卓著,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五)经营管理类拔尖人才。该类人才应该具有优秀领导者的潜质和开放视野,有一定的管理理论基础、战略规划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团结带领科研、生产和经营团队取得较好的实践业绩。
第四章选拔方式和程序
第十三条选拔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组织选拔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配合做好推报初审等工作;
(一)申报人以单位推荐、专家举荐、社会团体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二)按照申报人所属行业,分别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可适时引入第三方市场评价手段,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培养人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经社会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培养人。
第五章培养与使用
第十四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定期为培养人举办政治理论讲座。培养人所在单位要主动关心他们政治、思想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