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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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经济学学科(0503Z1)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总体要求:适应中国社会媒介经济与文化快速发展之需要,具备广博的媒介融合与创新之视野,熟练掌握媒介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积极有效地服务于媒介经济改革之学理研究与行业实践,成为媒介经济与文化领域具有行业实践能力的研究型人才。能够在媒介经济与文化管理部门、新闻传媒企事业、媒介文化咨询与服务等领域胜任研究、管理等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良好的人格修养与学术品德,诚实,守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2.熟练掌握文化创意产业与媒介经济学基础理论,能够发现并掌握本学科领域面对的前沿问题,展开有成效的学术研究工作。
3.熟练掌握本学科技能与方法,具备进行媒介经济与文化调查、典型案例分析、媒介策划与管理的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运用该语言进行中外媒介文化交流与合作。
二、研究方向
(1)研究方向名称:媒介文化创意
本方向致力于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媒介经济与文化领域的深刻变革,剖析其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通过持续深入的研究,培养学生媒介经济学素养与能力。
三、基准学制、学习年限与总学分
硕士生基准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四年,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16学时/学分)。其中课程学习1.5年(以课程学习、实践为主,兼顾论文的前期工作),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提前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学校和本学科规定条件的硕士生,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按三年基准学制安排。其中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学位外语)学分为7分,专业必修课9学分,选修课16学分(除本专业开设的课程外,文学院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均可以作为选修课,每门选修课计2学分,由导师在开学初指导学生进行选修),必修环节(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参加学术活动1学分、教学实践2学分)4学分。
对于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2门大学本科的主要课程。补修课程学分另计,但不得顶替以上规定的学分。
(二)外国留学生
1. 港澳台研究生必修公共外语课,免修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外国留学研究生免修公共外语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五、实践环节
每个学生必须担任自己导师的助教4周,并填写《研究生教学实践情况表》,具体时间形式由导师指定。教学实践2学分,由导师负责考核。
六、中期考核
硕士生在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考核硕士生是否已经掌握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研究工具和研究方法,以及对相关学科的前沿成果和前沿知识的理解情况,是否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分为笔试和口试两种形式,考核安排见后期的具体通知。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七、科学研究
鼓励硕士生在读期间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如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田野调查等。
硕士生在校期间需要至少参加10次学术活动,并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讲座情况登记表》。
参加学术活动计1学分,由导师负责考查。
八、学位论文
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选题、准备开题报告,开题的具体要求按照《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执行。
第四学期开始,硕士生至少需要和导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论文写作进展汇报5次以上,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记录及教师指导记录》及《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记录及教师指导记录承诺书》,在正式答辩之前上交到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学位论文标准、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和要求按照《首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九、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采取课程体系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导师应全面负责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思想政治教育,并根据本专业和研究生个体特点制定具体培养计划,以保证研究
生的培养质量。
研究生在前三个学期以课程学习为主,以导师指导为辅。从第四学期开始,到第六学期为止,以导师指导为主,开设导师指导课,课程形式由导师自行安排,每学期计16学时。
十、必读文献
文献阅读主要书目和期刊目录
媒介经济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