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原理(PPT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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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原理
XXX
一、章节辅导 二、案例库 三、期末复习题 四、历届考题
第一章 总论 一、审计的定义 审计定义的相关问题 1、审计的主体
审计的主体是审计人。是指国家审计机关,
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统称为 专职机构和人员。 只有专职机构和人员所从事的审查活动, 才称为审计。 2、审计的客体 审计的客体是被审计人,包括各级政府机 关,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
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民间审计组织
民间审计组织是根据国家法律或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 部门审核批准,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经国家批准、注册登记、依法独立
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单位。在我国,注册会计师 只有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承办业务。 (一)民间审计的业务范围 1、审计业务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3、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责为服务、协调、管理。
客体特指为: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财政 金融机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基本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团体;有国有资产的中外合资经 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全民所有制与其他所有制 联营企业等;在接受委托的条件下,被指定的集体所有 制企业、外资企业等。
六、审计的职能 审计的职能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
发展变化的。审计的基本职能有:经 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鉴证。
审计基本职能之间的关系:经济
监督是基础,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是 经济监督的演进和发展。 七、审计的作用
审计有两方面作用:制约性作用和促 进性作用。
第二章 审计的分类与方法
一、审计的分类 (一)审计的基本分类 1、按审计主体分类 (1)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的
(一)审计的技术方法包括审查书面资料的 方法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
1.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 (1)顺序检查法,包括顺查法和逆查法。
(2)范围检查法。包括详查法和抽查法。 (3)资料检查法。包括审阅法、核对法、
查询法、分析法。
(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包括盘存法、调节法、 观察法、鉴定法。 1、盘存法,包括直接盘存法和间接盘存法。 直接盘存法是指由审计人员亲自到现场盘点实物, 以确定其实有数额的方法。
3、审计的对象 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 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
4、审计的性质 审计的性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 督活动。
二、审计的关系人
审计的关系人是指构成一项审计活动中的 相互有责任关系的三方面的当事人。即 审计人、被审计人、审计委托人。
只有由三方面关系人构成的关系,才是审 计关系。
或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的 审计。
(2)财经法纪审计。是指被审单位贯彻执 行国家财经政策,财经法纪情况所进行的专案 审计。
(3)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对被审单位经营 成果和资金使用效果等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包 括:业务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
(4)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 应负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
一 、国家审计机关 主要了解国家审计机关的种类和类型 (一)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种类 1、中央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是我国最高国 家审计机关,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 则组织和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 2、地方国家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 上一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 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二)审计的其他分类 1、按审计范围分类,可将审计分为全部审计、局部审计、专项
审计。
全部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全部会计资料或全部经 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
局部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部分会计资料或部分经 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
专项审计是指根据特定需要或目的进行的审计。 2、按审计实施时间分类,可将审计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
间接盘存法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观察盘点借以确定实 物实有数额的方法。 2、调节法是指为验证某一项目数据的正确性,使 两个独立和各自分离的相关数据,通过调整而趋一 致的审计方法。
调节法主要应用于证实财产物资账实是否相符,证 实相关数据是否趋于一致。 注意调节法计算公式的内涵及运用。
第三章审计组织与审计人员
(三)审计人员 1.我国审计专业技术职称包括:高级审计师、审计 师、助理审计师。 2.国家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6条关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 秘密”和 《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第4条 的具体规定。 3.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指在审计实践中应当遵循 的行为规范,是对审计人员思想意识、品德修养等方 面规定的基本要求。
三、审计的基本特征 审计的三个基本特征为:独立性、权威性、公
正性。 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树人员独立行使
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社会团体和 个人的干涉。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 包括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工作独立,经 济独立。 审计的权威性是指审计机构在宪法中所明确的 法律地位,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 干涉,其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 力。权威性是保证有效行使审计权力的必 要条件。 审计的公正性反映了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公 正性是取信于被审计人以及审计委托人的 重要前提。
后审计。
事前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发生之前 进行的审计。
事中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发生的过 程中进行的审计。
事后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结束后进 行的审计。
二、审计的方法 审计的方法是指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 目的的手段。完整的审计方法体系,包 括审计的基本方法和技术方法。
审计。 (2)内部审计。是指本部门和本单位内部专职的
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依照所在部门和行政最高 负责人的指令所实施的审计。部门和单位审计 必须独立于财会部门之外。 (3)民间审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 的社会审计组织受委托人委托所实施的审计。
2、按审计的内容和目的分类 (1)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对被审单位财政
四、审计与会计的关系 1、审计与会计的联系 审计与会计的联系表现在:两者起源
密切相关;两者彼此渗透、融会;两者目的最终一致。 2、审计与会计的区别 审计与会计的联系表现在:产生的基
础不同;职能不同;方法不同;工作程序不同。 五、审计的对象和目的 1、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指审计的客体,即审计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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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节辅导 二、案例库 三、期末复习题 四、历届考题
第一章 总论 一、审计的定义 审计定义的相关问题 1、审计的主体
审计的主体是审计人。是指国家审计机关,
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统称为 专职机构和人员。 只有专职机构和人员所从事的审查活动, 才称为审计。 2、审计的客体 审计的客体是被审计人,包括各级政府机 关,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
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民间审计组织
民间审计组织是根据国家法律或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 部门审核批准,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经国家批准、注册登记、依法独立
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单位。在我国,注册会计师 只有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承办业务。 (一)民间审计的业务范围 1、审计业务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3、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责为服务、协调、管理。
客体特指为: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财政 金融机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基本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团体;有国有资产的中外合资经 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全民所有制与其他所有制 联营企业等;在接受委托的条件下,被指定的集体所有 制企业、外资企业等。
六、审计的职能 审计的职能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
发展变化的。审计的基本职能有:经 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鉴证。
审计基本职能之间的关系:经济
监督是基础,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是 经济监督的演进和发展。 七、审计的作用
审计有两方面作用:制约性作用和促 进性作用。
第二章 审计的分类与方法
一、审计的分类 (一)审计的基本分类 1、按审计主体分类 (1)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的
(一)审计的技术方法包括审查书面资料的 方法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
1.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 (1)顺序检查法,包括顺查法和逆查法。
(2)范围检查法。包括详查法和抽查法。 (3)资料检查法。包括审阅法、核对法、
查询法、分析法。
(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包括盘存法、调节法、 观察法、鉴定法。 1、盘存法,包括直接盘存法和间接盘存法。 直接盘存法是指由审计人员亲自到现场盘点实物, 以确定其实有数额的方法。
3、审计的对象 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 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
4、审计的性质 审计的性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 督活动。
二、审计的关系人
审计的关系人是指构成一项审计活动中的 相互有责任关系的三方面的当事人。即 审计人、被审计人、审计委托人。
只有由三方面关系人构成的关系,才是审 计关系。
或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的 审计。
(2)财经法纪审计。是指被审单位贯彻执 行国家财经政策,财经法纪情况所进行的专案 审计。
(3)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对被审单位经营 成果和资金使用效果等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包 括:业务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
(4)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 应负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
一 、国家审计机关 主要了解国家审计机关的种类和类型 (一)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种类 1、中央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是我国最高国 家审计机关,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 则组织和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 2、地方国家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 上一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 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二)审计的其他分类 1、按审计范围分类,可将审计分为全部审计、局部审计、专项
审计。
全部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全部会计资料或全部经 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
局部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部分会计资料或部分经 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
专项审计是指根据特定需要或目的进行的审计。 2、按审计实施时间分类,可将审计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
间接盘存法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观察盘点借以确定实 物实有数额的方法。 2、调节法是指为验证某一项目数据的正确性,使 两个独立和各自分离的相关数据,通过调整而趋一 致的审计方法。
调节法主要应用于证实财产物资账实是否相符,证 实相关数据是否趋于一致。 注意调节法计算公式的内涵及运用。
第三章审计组织与审计人员
(三)审计人员 1.我国审计专业技术职称包括:高级审计师、审计 师、助理审计师。 2.国家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6条关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 秘密”和 《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第4条 的具体规定。 3.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指在审计实践中应当遵循 的行为规范,是对审计人员思想意识、品德修养等方 面规定的基本要求。
三、审计的基本特征 审计的三个基本特征为:独立性、权威性、公
正性。 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树人员独立行使
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社会团体和 个人的干涉。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 包括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工作独立,经 济独立。 审计的权威性是指审计机构在宪法中所明确的 法律地位,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 干涉,其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 力。权威性是保证有效行使审计权力的必 要条件。 审计的公正性反映了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公 正性是取信于被审计人以及审计委托人的 重要前提。
后审计。
事前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发生之前 进行的审计。
事中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发生的过 程中进行的审计。
事后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结束后进 行的审计。
二、审计的方法 审计的方法是指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 目的的手段。完整的审计方法体系,包 括审计的基本方法和技术方法。
审计。 (2)内部审计。是指本部门和本单位内部专职的
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依照所在部门和行政最高 负责人的指令所实施的审计。部门和单位审计 必须独立于财会部门之外。 (3)民间审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 的社会审计组织受委托人委托所实施的审计。
2、按审计的内容和目的分类 (1)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对被审单位财政
四、审计与会计的关系 1、审计与会计的联系 审计与会计的联系表现在:两者起源
密切相关;两者彼此渗透、融会;两者目的最终一致。 2、审计与会计的区别 审计与会计的联系表现在:产生的基
础不同;职能不同;方法不同;工作程序不同。 五、审计的对象和目的 1、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指审计的客体,即审计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