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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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GBZT213)等法律、法规,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医务人员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各种感染性疾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本概念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可能具有传染性的物质污染了皮肤、眼睛、黏膜或者被含有可能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传染感染性疾病的情况。
(二)基本要求
1.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
2.标准预防的概念
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等防护用品,安全注射,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等。
3.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
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黏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接触上述物质时,必须
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另外根据疾病传播途径的不同,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取空气隔离、飞沫隔离和接触隔离。
(三)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注意防止被针头、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回帽,如需回帽只能用单手回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操作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利器盒满3/4应及时封闭。
5.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6.在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医用外科口罩、防护面屏/护目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穿隔离衣或者围裙。
7.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8.发生锐器伤等职业危害后,正确处理局部伤口请专业医师评估后进行暴露后预防,并上报医院相关管理部门。
9.消毒、灭菌操作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止过敏及皮肤、黏膜的损伤。
(四)职业暴露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锐器伤后应及时实施适宜的处理。具体方法为:
(1)采用流动水和皂液清洗污染的皮肤,暴露的黏膜采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
(2)如有伤口,应立即从伤口的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尽可能多的挤出局部血液,然后用皂液和流动水冲洗伤口,禁止伤口局部挤压。
(3)伤口冲洗后,可用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五)经血传播病原体暴露后预防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暴露者紧急处理后应进行传染性病原体(如乙肝、丙肝、艾滋、梅毒病毒)基线检测。
1.乙型肝炎病毒职业暴露
(1)未接种疫苗者或以前接种过疫苗但已知没有保护性抗体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
(2)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有保护性抗体者,无需处理;抗体水平如果达不到10MIU/ml,应给予加强注射。
(3)如乙肝病毒感染状况不明确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同时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测,根据结果确认是否接种第2、3针乙肝疫苗。
2.丙型肝炎病毒职业暴露
(1)对于丙肝病毒职业暴露,除紧急处理外,不推荐采用接触
后其他强化预防措施。
(2)接触4~6个月之后进行丙型肝炎抗体和丙氨酸转氨酶追踪检测。
(3)如想早期诊断HCV感染,应在接触4~6周后检测 RNA;通过补充检测,确认HCV抗体酶免疫水平。
3.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
(1)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暴露者紧急处理后,随时到本医院指定的部门进行医学咨询,由指定部门医生给予医学处理意见。
(2)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h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h;即使超过24h,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对所有不知是否怀孕的育龄妇女进行妊娠检测;育龄妇女在预防性用药期间,应避免或终止妊娠。
(3)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川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4)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六)医院对职业暴露后处置的职责
1.核实职业暴露情况,并记录留存。
2.评估暴露后工作人员的感染风险,并指导相应治疗与预防工作。
3.建立暴露后工作人员职业暴露档案,内容应包括暴露途径、紧急处理情况、处理措施及后续追踪情况等,按要求进行统一管理。
4.应保障防护用品的可及性。
5.建立常见感染性疾病暴露的特殊药品如乙肝免疫球蛋白、乙肝疫苗等的领用和注
6.开展全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调查、分析与持续质量改进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