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doc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1.3 本制度的执行者为矿井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通风系统设施的保护与管理2.1 矿井通风系统设施是矿井通风的基础,必须进行有效的保护与管理。
2.2 矿井通风系统设施的巡检与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3 对于发现的故障和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及时修复,避免对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
三、安全操作规程3.1 矿工在进行通风相关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不得违反。
3.2 矿工在操作通风设备时,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3.3 矿工在进行通风管道清理维护时,应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环境安全。
3.4 矿工在通风井口作业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防止因作业不当而引发事故。
四、应急措施4.1 矿井通风系统设施发生故障或停止运行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4.2 应急措施包括:启动备用通风系统、疏散矿工、报警通知等。
4.3 矿井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5.1 矿工必须参加定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5.2 矿井管理人员应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矿工具备必要的安全常识。
5.3 矿工对于通风系统的操作和维护应有相关的技能培训。
六、监管与违规处罚6.1 矿井管理人员应进行定期的监管检查,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
6.2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罚。
6.3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擅自操作通风设备、破坏通风设施等。
七、责任追究与奖励制度7.1 对于因未按本制度执行而引发事故的责任人员,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2 对于在通风系统安全管理、事故应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到此结束。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由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通风设施的管理制度,组织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
2.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通风设施管理档案,记录通风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改造情况。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三、通风设施的安装与使用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矿井通风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通风设施的检查与维护1.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应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运行状态、安全性能和故障处理等。
2. 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维护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更换等。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通风设施的改造与更新1.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应根据矿井生产的发展和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适应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更新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和更新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通风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通风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1. 矿井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应根据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安全和通风条件的合理优化,提高矿井工作环境的舒适度,保障矿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通风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矿井通风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矿井通风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监督和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
2. 矿井通风管理人员负责通风系统的运行调度、矿井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组织开展通风系统的检测和测试工作。
3. 矿井生产、安全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矿井通风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通风系统的运行要求1. 通风系统的设计、建设、改造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通风系统应保证矿井内的空气新鲜,矿工工作面的通风量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 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设备的完好。
4. 通风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通风异常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通风系统的管理制度1. 通风系统监测和测试(1) 通风系统应具备可靠的监测和测试设备,能够实时监测和测试矿井内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指标。
(2) 监测和测试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监测和测试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根据测试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 通风设备的维护(1) 通风设备的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运转正常。
(2) 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
(3) 维护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3. 通风系统的异常处理(1) 通风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内的通风状况恢复正常。
(2) 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根据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 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对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以供参考和借鉴。
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地下矿山作业区域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第二章通风系统第四条矿山必须建立健全通风系统,保证矿井风流顺畅,风量充足,风质合格。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矿山,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通风设备。
第六条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通风设备第七条矿山应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包括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风门、风窗等。
第八条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九条通风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风量与风质第十条矿山风流应满足以下要求:(一)风量:矿井风流应保证作业地点的风量不低于《金属非金属矿山规程》规定的标准。
(二)风质:矿井风流中氧气含量应不低于20%,二氧化碳含量不得超过0.5%,风源含尘量不应超过0.5mg/m3。
第十一条矿山应定期测定风流中的有害气体浓度,确保风质符合要求。
第五章通风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矿山应建立健全通风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通风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矿山应制定通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通风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矿山应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矿山应加强通风安全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矿山应严格执行通风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通风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矿山发生通风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矿井井下通风系统管理制度.doc
矿井井下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井下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一个水平或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由生产技术科编制改变通风系统设计,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上报股份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新采区设计时,必须同时编制通风系统设计。
二、由通风队负责构筑可靠的通风设施,并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账。
永久风门每组不少于2道,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m。
不应在倾斜运输巷道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编制安全措施。
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采面风量不足,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三、生产技术科要从设计上严格把关,设计联巷及采面车场时,要充分考虑构筑风门的位置及尺寸大小,即巷道长度及断面能够满足施工风门及运输的要求,且设计工程不能随意更改。
否则,每次对生产技术科责任人员罚款200元。
四、通风队每10天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特殊情况下可以安排多次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填写在测风地点的测风牌板上,每次通风系统调整后必须及时进行测风,测风旬报2天内上报有关矿领导及相关科室,其它测风结果当天上报。
否则,每次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五、通风队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管理,每天检查一次通风设施完好情况,确保所有通风设施符合相关标准。
施工通风设施前由生产技术科、通风队共同在现场确定风门位置(特殊情况,机电科相关专业配合),由生产技术科向通风队下达施工通知单,通风队严格按施工通知单的要求进行施工。
通风队应编制通风设施施工技术措施,每季度修订一次。
风门一处联锁绳不符合要求,对通风队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六、通风队施工永久风门必须按标准施工,并及时设置风门管理牌板和测风牌板。
每处风门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由通风队在三天内报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安检科、企管科、通风队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通风设施不符合要求,每条问题对施工责任人罚款100元。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公司或一个水平的通风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在构成通风系统前,禁止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等,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
3、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通风部门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采用。
4、采掘工作面都要采用独立通风系统,严禁采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和扩散通风等。
5、通风衔接工作要及时,通风设施不亏欠,合理调节风量,保证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o6、矿井通风能力要满足生产需要,采掘工作面和胴室的配风量要符合公司的规定。
7、井下各地点的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在各巷道交叉口要悬挂瓦斯煤尘事故和火灾的避灾路线标志牌,标明避灾撤退的方向和到安全出口的距离。
8、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一个联络巷中,必须及时建造永久通风设施,防止风流短路.9、采区结束后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在所有同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全部封闭采区。
与采空区联通的巷道必须及时永久密闭。
10、回采工作面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必须在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进行回采。
11、通风部必须每季度绘制一次通风系统图,每月进行一次补充修改,每季度报通风处一份,还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12、凡影响系统的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等业务部门的审核报公司总工师批准,否则不准开工作业。
13、通风巷道必须及时维修。
回风巷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o14、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公司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改变通风机状态时,必须由通风部门进行风量和通风阻力的计算,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产前必须进行通风机性能的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15、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置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包括电机),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IOInin内开动。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新桥煤矿)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新桥煤矿)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新桥煤矿)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报永煤公司备案。
二、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合理、可靠。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风墙。
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向和两道反向风门,并实行联锁。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内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采区进、回风巷道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将一条上(下)山或盘区的风巷分为两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三、矿井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不得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四、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
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改变采掘工作面的风量要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矿井各类巷道的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否则,必须调整风量或改变巷道断面。
六、加强通风设施和主要通风机装置的管理。
减少矿井漏风,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保证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七、加强回风巷道维护,杜绝出现高阻力区段。
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的2/3。
八、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标准:(一)生产技术科要从设计上严格把关,设计联巷及采面车场时,要考虑构筑风门的位置及尺寸大小,即施工风门巷道长度不小于12m,巷道宽度不小于3.2m,能够满足施工风门的要求,否则,每次罚生产技术科有关人员每人100元。
(二)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通风队、各生产区队等有关单位技术人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例会,总结本月通风管理工作,确定下月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通风工程计划,由生产技术科做好会议记录,旷会者按照《例会制度》罚款。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1.1一般管理标准对井下的永久密闭通风队每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对井下的临时密闭,栅栏及风门,兼管单位、通风队每班都要进行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总工程师批准都不能私自打开或拆除通风设施及附属设施。
进入密闭前栅栏内工作人员中至少有____人携带测氧仪和甲烷检测报警仪。
两道风门之间及风门前后____m严禁存放矿车和物料。
发现有破坏通风设施的要立即汇报通风部或通风队。
兼管单位要切实负责,管好连锁绳及设施的正常使用,通风设施前后____m的范围内不得存放物料,并保持通风设施前后的文明卫生。
1.2通风设施日常值守、检查和维护标准根据生产实际,具体分工如下:主要由各区域内瓦检员负责,对负责区域内通风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汇报通风调度,由通风调度向值班队长汇报后,安排设施维修人员立即下井处理。
对于有关“一通三防”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向通风部、矿调度室和值班队长汇报,由值班队长安排处理。
有关“一通三防”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按照程序汇报,并立即安排人员处理。
1.3通风设施构筑标准和验收程序标准⑴永久风门的砌筑位置应尽量避开动压区,选择顶、帮条件较好的地点设置。
⑵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少于____m(受条件限制的除外);每道风门应能完全敞开,并能自动关闭。
⑶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材料(砖、沙、水泥)等构筑,厚度不小于____m。
并保证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其中瓦斯异常区风门墙体厚度不应小于____m,正反向风门门板厚度不应小于____mm,门带必须使用角铁制作,风门加白铁皮加固。
⑷墙面平整(____m内凹凸不得大于____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____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应预留电缆孔和管子孔。
⑸风门墙垛周边要掏槽。
岩石锚喷巷道要见实帮实顶;砌碹巷道必须拆碹掏槽;煤巷、半煤岩巷煤掏槽深度不少于____m,且见硬帮硬顶。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矿井通风技术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规范矿井通风技术的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运行正常稳定,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矿工的安全生产水平。
二、管理职责1. 矿长负责制定通风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和实施。
2. 通风部门负责编制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方案,并进行监督与管理。
3. 矿井管理员负责每天对通风系统进行巡视,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通风故障。
4. 通风技术员负责监控矿井的通风工作,及时处理通风设备的故障。
三、安全措施1. 通风系统应保持畅通无阻,通风井道及通风巷道的门窗应及时关闭,防止风的逆流。
2. 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通风系统应设置报警装置,并定期测试其可靠性。
4. 通风部门应定期组织通风演习,提高矿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紧急救援1. 在发生矿井通风突然断电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启动紧急供氧设备,并组织矿工有序撤离。
2. 矿井管理员应及时将紧急情况报告给矿长,并调用紧急救援车辆和设备。
五、培训和教育1. 矿井通风技术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定期参加培训与考核。
2. 矿工应定期接受通风技术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其通风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监督与检查1. 通风部门应定期对矿井通风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
2. 矿井管理员应定期对通风设备和通风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奖惩制度1. 对于违反通风技术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于在通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应进行嘉奖和奖励。
八、总结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降低矿井事故的发生率,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水平。
通过不断完善和推进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矿井通风技术的应用水平和管理能力,为矿工提供一个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一、矿井通风系统平安牢靠(一)严格执行“以风定产”。
矿井、采区通风力量满意生产要求。
每年支配采掘作业方案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力量,按月、季、年度对矿井及采区进行通风力量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力量生产。
(二)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平安规程》规定:采区开采前必需根据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根据采区设计组织施工。
1.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三)矿井通风力量满意生产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符合《煤矿平安规程》规定,无风量不足的用风地点。
每旬至少要进行一次全矿范围的风量测定,瓦斯特别区每3天一次测风,通风系统调整地点准时测风,测定结果报通防副总和通防科。
(四)井巷通风断面经济合理,无风速超限的巷道。
矿井总进风巷道与总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避开平面交叉。
对车场、绕道、进回风联络巷必需留足建筑风门的距离(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
(五)主通风机必需实现稳定运行,无振动、喘振等不稳定现象。
(六)通风网络合理稳定,无不符合《煤矿平安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集中通风、老塘通风及进回风巷道布置不合理等现象。
(七)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纳集中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八)准时修复失修巷道。
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峻失修率不高于3%。
(九)井下各类通风设施设置准时,建筑位置合理,质量标准高,实现规范化管理。
采区设计要充分考虑采区内通风系统,不得使用风桥。
(十)井上下反风设施齐全,检查修理准时。
按规定组织矿井反风演习,反风有关技术指标达到《煤矿平安规程》的要求。
反风设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十一)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大巷之间及采区进回风巷之间应安装风门状态传感器,实现风门遥讯。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的通风系统时,通风瓦斯科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报XXXX 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矿井局部通风系统或巷道贯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2.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并实现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回风;采、掘工作面应当实现独立通风,严禁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采空区通风和扩散通风。
为开拓巷道或准备新采区而构建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的回风,可引入生产水平进风中,但必须在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流中安设瓦斯传感器和自动断电装置,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由通风瓦斯科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上报XXXX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3.采区内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的串联通风,必须在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流中安设瓦斯传感器和自动断电装置,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由通风瓦斯科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上报XXXX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4.采掘工作面、井下爆破材料库、充电室、采区变电所等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井下瓦斯抽采泵站、压风机等应设置独立的回风系统或安设在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
各用风地点不允许采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
5.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后,方可进行回采,不得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进行回采。
采煤、掘进工作面的进、回风流都不得经过采空区。
6.矿井、一翼、采区、采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设地点、碉室及其他用风地点的供风量必须充足,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风量不得低于计划风量。
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7.矿井通风能力每年核定1次,必须按核定后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坚持以风定产原则,合理调整生产布局,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8.矿井通风阻力每3年测定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改变一翼或者全矿井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测定1次;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五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ww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____日、____日、____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哪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____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
第三条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旬报表上报矿长,技术矿长审阅。
第四条每年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五条通风系统调整的审批程序: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由通风科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会审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方可调整。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井下通风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通风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通风设施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四)依法依规,确保效果。
第二章通风设施规划与设计第四条通风设施规划与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充分考虑矿井生产规模、地质条件、煤层赋存状况等因素,确保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经济、高效。
第五条通风设施规划与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通风系统总体布局。
(二)通风井巷工程设计。
(三)通风设备选型与配置。
(四)通风设施安全防护措施。
(五)通风设施应急预案。
第六条通风设施规划与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
第三章通风设施施工与验收第七条通风设施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第八条通风设施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九条通风设施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通风设施使用与维护第十条通风设施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通风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十一条通风设施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通风设施性能良好。
第十二条通风设施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通风设施运行档案,记录通风设施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为通风设施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通风设施使用单位应制定通风设施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通风设施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通风设施监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监管,严格执法。
矿井通风系统优化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优化管理制度引言矿山通风系统在矿山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作用不仅仅是维持工作面洁净环境,更是防止可燃性气体积累和矿雾污染,保障矿山生产正常进行。
但随着矿山采矿深度的增加,通风系统建设越来越复杂,针对这个问题,制定一套矿井通风系统优化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知识价值。
优化原则•提高通风效率,降低能耗•保障采矿安全,降低生产成本•合理控制通风量和风速,减轻系统负荷优化实施1.通风管理制度(1)划分通风区域,制定通风流路。
将整个矿井划分为若干通风区域,制定通风流路方案,明确各区域通风管路和风门、调门等控制装置的位置和设置。
(2)定期巡检通风系统。
通风管理人员要按照通风系统使用情况和通风工况变化,在风流量、风平衡、风量分配等方面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巡查,及时排除异常,避免故障和事故出现,并进行记录。
(3)完善通风监测控制。
利用专业通风系统监测应用软件及设备对通风系统的各项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
对监测设备的异常情况及时作出处理和维修。
2.通风系统改进(1)合理选择通风机。
根据矿山的工作面、煤层厚度及煤质情况,选用适合的通风机型号,使其匹配煤矿所需的风压、风量等参数。
同时,定期检查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和外观是否正常。
(2)减小通风系统阻力。
对通风管道的分布、连接、长度、弯曲等进行优化处理,降低通风管阻力。
加强鼓风机出口与主通道的连通,提高出口的风速和风压,降低系统能耗。
(3)改进通风系统控制。
要建立科学的通风调节系统,实现通风系统的分级调节,优化风量调配比例,提高系统的能效。
并对通风系统软硬件实现自动化控制,降低人工管理成本。
3.通风系统优化(1)完善采煤工艺。
通过改善采煤工艺、采煤方式和工作面方式,减少粉尘的产生,从而减轻通风系统的负荷。
(2)优化运输系统。
矿山通风与运输系统是紧密联系的,要优化运输系统,缩短运输时间,降低运输成本,减轻通风系统的负荷。
(3)优化控制策略。
通过改进通风系统的硬件和软件,优化通风系统的控制策略,实现通风和环境控制相互匹配,提高通风系统的应对自适应能力,也可以降低系统能耗。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前言矿井通风系统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效管理通风系统是降低矿井事故风险的关键。
为此,制定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介绍一套完整可行的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希望能为矿井企业提供实用的指导。
一、制度背景1、目的通过对矿井通风系统的严格管理,防止矿井通风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保障矿井内安全健康环境,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通风系统的矿井企业。
3、制度依据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
1、通风系统设施场地、安全(1)通风系统设施场地应满足通风压力、风量、通风方式等要求,且应保持通风系统设施的完好性。
(2)通风系统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标志标牌,保证人员进入通风系统区域的安全。
2、通风机房管理(1)通风机房内应设有通风设施、抽油烟设备等设备。
(2)对通风机房内进行定期消毒,并维持清洁环境。
3、通风系统设施管理与维护(1)对通风系统设施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2)排除通风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3)完善通风设备系统保养记录。
三、通风系统操作管理1、通风系统操作规范对通风系统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操作规范,规范操作流程,确保通风设备正确、安全的运行。
2、通风系统事故处理(1)对通风设备设施的安全进行评估,制定应急预案。
(2)在通风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要迅速快速地进行事故应急处理。
1、计划检查对通风系统设施实行定期检查,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2、不定期检查对通风系统设施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完善检查信息记录五、通风系统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制定制定通风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危险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积极处理,保证安全。
2、应急预案演练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
六、制度执行与评估1、执行对规定的制度、程序和质量标准进行督查。
2、达标率评估制度设置评估制度,定期对通风系统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矿井生产效益,根据《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通风安全管理工作,适用于矿井的设计、建设、运营及关闭阶段。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通风安全责任制、通风设施设置与维护、通风监测与检测、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应坚持科学化、规范化、实效化、人性化原则,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矿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保障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转,并提高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二章通风安全责任制第七条矿井应设立通风安全管理部门,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八条通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和执行通风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制定通风安全生产方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九条矿井通风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适时的调整和优化。
第十条矿井通风安全责任到人,各级责任人应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通风设施设置与维护第十一条矿井通风设施应符合《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矿井通风设施应根据井下巷道的结构和走向进行合理设计,保证通风管道的畅通和风量的合理分配。
第十三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修工作的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确保维修设备的完好和维修工作的质量。
第十五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工作应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形成维护档案,以备后续查阅和管理。
第四章通风监测与检测第十六条矿井通风监测应加强对通风系统参数的监测,包括风量、风速、风压、风向等参数的监测。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矿工的劳动保护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通风设备的选择、安装、运行维护,通风参数的调整和监测等内容。
三、组织机构1. 矿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通风管理部门,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监测和管理工作。
2. 矿主单位应配备专业的通风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应急处理。
3. 矿主单位应配备通风系统操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独立操作通风系统的能力。
四、通风系统设计1. 通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矿井内部的空气质量和气流分布合理。
2. 通风系统的设计要考虑日常生产和事故应急情况,保证通风系统能够在各种情况下正常工作。
3. 通风系统的设计要考虑矿井的特殊情况,如深度、煤层性质、瓦斯情况等,保证通风系统的有效性。
五、通风设备管理1. 通风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通风设备的性能稳定和可靠。
2. 通风设备的运行维护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通风设备的维修要有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六、通风参数的调整和监测1. 通风系统的参数包括风量、风压、氧浓度、瓦斯浓度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监测。
2. 通风参数的调整应根据矿井的生产情况和气象条件进行,确保通风系统的有效性。
3. 通风参数的监测应定期进行,记录监测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七、通风系统安全管理1. 通风系统属于矿井的重要设施,矿主单位应加强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通风系统的使用。
2. 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防止通风设备和管道的破坏,预防通风事故的发生,制订通风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
3. 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应与矿井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相结合,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八、通风系统的技术改造1. 随着科技的发展,通风系统的技术也在不断更新换代,为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矿主单位应加强通风系统的技术改造。
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山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通风设施、通风系统及与通风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现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为目标。
二、通风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通风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修订通风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通风安全教育培训;3. 定期检查、评估通风安全状况;4. 处理通风安全事故;5. 组织通风安全应急演练。
第五条矿山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通风安全管理工作。
三、通风系统与设施管理第六条矿井通风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 通风系统设计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 通风系统运行稳定,确保风量、风质、风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3. 通风系统具备应急反风功能。
第七条通风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1. 通风设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2. 通风设施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符合相关规定;3. 通风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通风设施。
四、通风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八条矿山应定期开展通风安全检查,包括:1. 通风系统运行情况;2. 通风设施完好状况;3. 通风安全设施运行记录;4. 通风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第九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效果。
五、通风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条矿山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通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通风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包括:1. 通风安全法规、标准;2. 通风系统、设施运行原理及操作技能;3. 通风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六、通风安全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二条发生通风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第十三条对通风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井工作环境的安全和良好的通风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通风管理工作,包括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等。
第三条矿井通风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通风体系,确保矿井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四条通风管理工作应与生产管理相结合,通风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与矿山规划、开采计划相协调,确保无死角、无盲区的通风覆盖。
第五条矿井通风管理应建立科学的监测和报警机制,及时掌握通风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六条通风管理工作要做到责任明确,各参与单位和责任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确保通风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通风设备建设和运行第七条矿井通风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八条矿井通风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例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第九条通风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严禁未经许可人员操作。
第十条通风设备的运行参数要进行实时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整,保证矿井内通风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通风工作监测和评价第十一条矿井通风工作的监测要建立科学、准确的参数测量和观测系统,对矿井内空气质量、风量、风速等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第十二条矿井通风工作的评价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适当的评价方法定期对矿井通风工作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三条矿井通风工作的监测和评价结果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和员工通报,确保他们了解通风工作的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来改进。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四条矿井通风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
第十五条矿井通风设备出现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矿井内员工的安全撤离,并尽快恢复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第一项
通风系统管理一、
(一)建立完善、稳定、合理的通风系统
、矿井制定年度采掘作业计划时,通风部必须核定矿井年度通风能1
力,按照实际年度通风能力确定矿井年度产量计划;同时通风部还必须按
季度、月度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每旬对全矿井配风量进行一次核算。
通风
部每月对各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进行预测并进行风量核算,生产技术部根据
风量核算结果编制每月的采掘衔接计划,严禁月度超通风能力、超计划组
织生产。
、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本着“降低通风阻力、简化通风系统、保证通2
风系统的合理可靠”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优化设计。
生产技术部部门负责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设计工作,从设计通
风部、
及施工组织安排上优先考虑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性。
矿井、采区、工作面、生产计划、衔接安排必须充分考虑“一通三防”
工作,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通风、安监等相关部门会审或经通风部门审核予
以完善后,方可发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
、生产水平及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每个盘区至少设置一条专用3
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盘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否则不得进行相关的采、掘作业。
井下爆破材料库、采区变电所,必须实
行独立通风,其回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必
须按规定设计和施工专用回风巷。
基建矿井必须优先施工通风工程,优先
形成全负压机械通风系统。
采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安设电器设备、运料或
者作为行人通道。
矿井巷道、采掘工作面或者采空区严禁与外界沟通。
1
、回收边角煤、残采过程中必须有正规的通风系统,严禁以掘代采。
4
、采、掘、开工作面必须采用独立通风,在没有构成独立的通风系统5
前不得进行相关的采、掘作业。
对于回采工作面在揭露的构造需要打绕道以及其它必须施工临时工程
在构成全风压通风确有困难时,由通风部(队)编制《串联通风专项安全
技术措施》按有关规定逐级审批后可以进行串联通风。
但串联通风次数不
得超过一次,串联通风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在瓦斯涌出异常的区域严禁
任何形式的串联通风。
、通风部必须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6 矿井所有通风设施(风门、风桥、密闭等)构筑质量必须合格,通风
设施的设置必须满足通风安全的需要。
、对于废弃巷道和采空密闭区的管理: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及7
时组织进行永久性封闭,并且对相应废弃的联络巷道进行隔断、封闭或优
天内完工。
45化通风系统,要求做到使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各密闭均在
、通风部负责组织矿井通风系统的检查维护工作,除每周安排专人对8
回风系统进行检查外,每月要组织一次全矿井通风系统的彻底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组织维修处理。
、若出现“一通三防”设施设备(风门、风筒、密闭、瓦斯传感器、9
防尘设施、防火设施等)损坏必须及时组织进行处理,并且由安监部和通
风部共同组织严肃追查处理有关责任人。
(二)井下调改风工作
、井下调改风工作必须有专门的措施。
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1
初采初放、过地质构造、工作面缩短延长等特殊工作(环节)必须制定相
2
,并且必须有通风部门干部现场跟班协调指挥。
应的《通风安全技术
措施》
调改风工作必须提前通知调度室及各执行调改风任务单审批制度,、2 个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必须协助完成调改风工作。
对于巷道贯通、改变
盘区通风系统、影响采掘工作面正常生产等大型调改风,必须停止盘区内
的一切作业。
调改风过程必须由通风部、队干部现场指挥,保证作业安全。
每次调改风必须对整个盘区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测定,测定结果报矿总
工程师、通风部及有关单位。
矿井通风并按月补充修改,通风部必须按季度绘制通风系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