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docx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感染病科
感染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2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4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5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19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 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第 1 页共13 页第 2 页共13 页第 3 页共13 页第 4 页共13 页第 5 页共13 页第 6 页共13 页第7 页共13 页第8 页共13 页第9 页共13 页第10 页共13 页第11 页共13 页第12 页共13 页第13 页共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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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docx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内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 26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 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503 分;规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划欠合理得 1 分;无规划不3划得分。
发展环境 1政策、措施齐全,须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 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5)2 或不得力得1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的政策或措施学科不得分。
至少有 2 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 张,得8 分;每增加10 张床10床位数专科加 1 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
2规模(20)平方米得 10 分;每减少 1 平方米,扣 5 分;少于 4 平方米不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10得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干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5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1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50分,"科研与教学”占180分,“生物安全”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5年时间从2006年1月1日算起。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执业地点所在医院的人员。
五、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
标注*项需提供相关原始资料的复印件,并经所在医院盖章确认(如所提供的原始材料不明确,视为无效)。
六、申报本标准评审的医疗机构检验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属医院为三级医院。
2、申报的检验科不应包括检验科以外的检测实验室,其检测能力需涵盖以下亚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血液学及体液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
感染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感染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2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4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5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19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 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第 1 页共14 页第 2 页共14 页第 3 页共14 页第 4 页共14 页第 5 页共14 页第 6 页共14 页第7 页共14 页第8 页共14 页第9 页共14 页第10 页共14 页第11 页共14 页第12 页共14 页第13 页共14 页第14 页共14 页。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5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1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50分,“科研与教学”占180分,“生物安全”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5年时间从2006年1月1日算起。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执业地点所在医院的人员。
五、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
标注*项需提供相关原始资料的复印件,并经所在医院盖章确认(如所提供的原始材料不明确,视为无效)。
六、申报本标准评审的医疗机构检验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属医院为三级医院。
2、申报的检验科不应包括检验科以外的检测实验室,其检测能力需涵盖以下亚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血液学及体液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
3、学科带头人是本科室第一负责人,正高级职称,具有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能力。
国家临床专科评价试点评分.doc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
八、试点专科的专科部分评分标准另行下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表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00组织完善、规划健全合理、执行效果好,得发展环境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 查相关医院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满分;无组织机构不得分,无发展规划不得1 分(10)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政策、措施齐全,得满分;无明确的政策或5 查有关资料或措施措施不得分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10 现场查看科室布局、就诊流程指示、科室标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科室标识规范、清识楚,得满分;达不到上述标准,酌情减分2 专科规模床位数10 具有至少 1 个护理单元、 30 张床的独立病区 30 张床,得 5 分,每增加 10 张床加 1 分(30)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 6 平每床使用面积 =业务用房面积 / 床位数。
查医≥6 平方米得 10 分; 4-6 平方米得 6 分;少方米 ( 业务用房不包括辅助用10房) 院有关文件,并实地查看于 3 平方米不得分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分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10 查看临床检验、辅助治疗、科研实验室需要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3支撑条件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10 现场检查(30)和适宜性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 查医院账薄、报表,核对有关数据科室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及具5 查看资料体实施计划病区整洁,管理有序 5 看现场及有关资料4科室管理依法执业,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5 查看资料(30)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5 查看资料科室有质量管理方案和有风5 查看资料险防范预案,并组织落实评分标准备注能够满足,得满分;不能满足,酌情减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得满分;不具备,酌情减分评估前 5 年投入≥ 200 万元得 10 分,每少 20万元减 1 分;无专账、无专款、未专用均不得分科室规划现实合理,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病区整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各项工作合理有序,得满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包括医疗核心制度在内的规章制度健全,得满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制定标准操作规程,执行到位,得满分;无操作规范不得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质量安全有保障和处罚机制,安全管理到位,效果好,得满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分岗位职责明确,行业作风优良,科室人员团结协作,有良5查看资料好的医德医风二医疗技术队伍200形成技术团队,整体技术实力5整体实力较高,各级医师掌握相应技术30查有关资料,医师技术能力考核(30)能力,并能得到持续提高学术地位5查有关资料学科6带头人临床能力:主持科内专科查房(40)每年不少于 30 次,应邀参加30查有关资料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不少于10 次评分标准备注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职责落实,无违规违纪,作风优良,得满分;不达标, 酌情扣分整体实力强,技术水平高,持续发展能力强,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生导师、国家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国家级期刊副主编以上,得满分;不达标, 酌情扣分熟练掌握本专科特色技术,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年应邀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做临床学术报告 1 次以上、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 30 次以上,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不少于 10 次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分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指导毕业博士生 3 名以教学科研水平培养研究生等级、数量,承担科研课题、发 上,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 1 项以上, SCI 收5录论著 2 篇,两年内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专利奖 1 项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数量学术地位7学科骨干临床能力(60)教学科研水平20 查有关资料能够满足专科临床技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5查有关资料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知 名度从事临床工作(出门诊、查房、病历讨论、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全年累计 32-33 周,其手术等)情况; 中门急诊 9 周,病房 23 周。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一、引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临床医疗水平,推动医学科技进步,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
为了规范和指导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审工作,制定试点评分标准,以便客观、公正地评估专科的临床实力和科研水平。
二、评分标准1、临床诊疗能力(40分)(1)诊疗技术:评价专科在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杂症方面的诊疗技术水平,包括手术操作、介入治疗、药物治疗等。
(2)诊疗规范:评价专科在执行诊疗规范、优化诊疗流程方面的表现,以及针对特定疾病建立标准化诊疗方案的情况。
(3)医疗质量:考察专科的医疗质量控制、不良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科研能力(20分)(1)科研项目:评价专科在承担国家级、省级等各级科研项目方面的能力和成果,包括科研项目数量、级别及获奖情况等。
(2)学术论文:评价专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重点考察论文的原创性、科学性和影响力。
(3)技术创新:考察专科在临床医学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情况,包括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及推广应用等。
3、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15分)(1)人才培养:评价专科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和成果,包括医学生培养、进修医生培训及学术交流等。
(2)团队结构:考察专科的学术带头人、骨干成员的学术背景、专业特长及影响力,评价团队结构的合理性和优势互补情况。
(3)团队协作:评价专科内部团队之间的协作精神和能力,以及在重大项目和突发事件中的表现。
4、社会服务与医德医风(15分)(1)社会公益:评价专科在公益活动、健康教育、基层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和社会责任感。
(2)服务满意度:了解患者和家属对专科医疗服务的评价,包括医疗服务态度、医疗效果、就诊流程等方面的满意度。
(3)医德医风:考察专科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廉洁行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患者和家属对医德医风的认可度。
5、综合管理(10分)(1)管理创新:评价专科在医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成效。
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5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1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50分,“科研与教学”占180分,“生物安全”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5年时间从2006年1月1日算起。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执业地点所在医院的人员。
五、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
标注*项需提供相关原始资料的复印件,并经所在医院盖章确认(如所提供的原始材料不明确,视为无效)。
六、申报本标准评审的医疗机构检验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属医院为三级医院。
2、申报的检验科不应包括检验科以外的检测实验室,其检测能力需涵盖以下亚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血液学及体液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
3、学科带头人是本科室第一负责人,正高级职称,具有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能力。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页脚内容31。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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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一、基础条件1.专科规模床位数量专科病床数量达到80张及以上,每增加20张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低于80张不得分。
2.医疗技术队伍1)年龄结构:小于45岁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50%以上得5分。
2)学历结构: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70%得3分,≥80%得5分。
低于70%的比例不得分。
3)职称结构: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20%得3分,≥30%得5分。
低于20%的比例不得分。
二、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1.平均年出院人数评估前3年,年均出院人数2500人次得10分,每增加200人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平均住院日评估前3年,平均住院日≤14天得12分;≤13天得15分。
14天不得分。
3.疑难病例比例评估前3年,结合出院诊断;非脑血管病例病的神经系统疑难病比例>40%,得满分;每降低1%扣1分;非脑血管比例<20%者不得分。
4.诊断符合率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95%,得20分;每降1%,扣4分;低于90%不得分。
5.甲级病案率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三、医疗质量状况1.病区质量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2.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
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3.正高、副高职称医师数/医师数四、专科能力评价体系1.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2.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
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评分标准(试行)(1).docx
医学影像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4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L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l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内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5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3 分;规划欠合理得 1 分;无规划不3划得分。
发展环境1政策、措施齐全,须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 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5)2 或不得力得1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的政策或措施学科不得分。
至少有2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张,得8 分;每增加10 张床10 床位数专科加 1 分,总分不超过10 分。
2 规模(20)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 平方米不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10得分。
》5平方米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20 医技科室整体实力强,得10 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5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1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50分,“科研与教学”占180分,“生物安全”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5年时间从2006年1月1日算起。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执业地点所在医院的人员。
五、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
标注*项需提供相关原始资料的复印件,并经所在医院盖章确认(如所提供的原始材料不明确,视为无效)。
六、申报本标准评审的医疗机构检验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属医院为三级医院。
2、申报的检验科不应包括检验科以外的检测实验室,其检测能力需涵盖以下亚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血液学及体液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
3、学科带头人是本科室第一负责人,正高级职称,具有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能力。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急诊科).docx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急诊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 2% 。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
标检查内容准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0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2 分;规划合理得 2 分;执行效果好得 1 5发展分。
1环境政策、措施齐全,得 5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 3 分;无明(10)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5确的政策、措施或者不落实,不得分。
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相适应的场医院急诊科除内科、外科诊室外设立妇产科、耳鼻喉、眼科、口腔科所、设施、设备以保证急诊工作及时有效,4的独立诊室及备有相应的器材得 4 分;部分满足得 3 分,相应器材不三级医院面积 >3000 ㎡全得 2 分;面积 <3000m2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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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内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15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 12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 26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 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503 分;规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划欠合理得 1 分;无规划不3划得分。
发展环境 1政策、措施齐全,须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 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5)2 或不得力得 1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的政策或措施学科不得分。
至少有 2 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 张,得8 分;每增加10 张床10床位数专科加 1 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
2规模(20)平方米得 10 分;每减少 1 平方米,扣 5 分;少于 4 平方米不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10得分。
》 5 平方米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20 医技科室整体实力强,得10 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 10 分。
科发展需要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必须具备下列医疗设备, 1)多导脑电图,睡眠脑电图, 2)头颅支撑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磁共振( 1.5T 或以上), CT (64 排以上), 3) DSA ; 4)肌电图条件 310具有先进性和目需要,和诱发电位;5) TCD ; 满足需要得 5 分; 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 40)2 分。
适宜性分;具有适宜性得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评估前 5 年投入>30 万元得 10分,每少30 万元减 1 分;未专款10情况专用的,不得分。
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临床路径工作 .根据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35 本院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临床路径,工作有记录,资料完整得 35 分;开展了临床路径,工作无记录或记录集不完整得 10分;未开展不得分。
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护科室理服务。
( 1)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4管理士全面履行护士职责,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基础护理、病情观察、(85)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服务;( 2)依据科室专业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合理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50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不低于1:0.4 。
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不依赖患者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 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
(4)患者满意度高,医患关系和谐。
120 二医疗技术队伍技术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学科带头人或科主5 团队整体实力20 能力强得10 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 5 分;对中青年医任实行技术垄断的,(20)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 5 分。
单项否决学科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博导,得 2 分;硕士生导师得1分;国家级学术地位 5 6带头人学术委员任职得 1 分;国家级期刊任职得 1 分。
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15)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1 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 1 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临床能力 5务 1 项以上得 1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 次以上得1 分;年应10 次以上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得 1 分。
指导博士生 2 名以上得 1 分;硕士研究生 3 名得 1 分;主持国家5 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基金 1 项以上者得 2 分;SCI 收录论文教学科研水平2 篇得 1 分。
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满足各专业方向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6 数量时要考虑床位规模),得 6 分。
有中华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和青年委员会专业组为准,任省级(直8 辖市)或以上学术委员以上职务,每人得 2 分;有3 人以上者得8 学术地位分;有1 名不符合的要扣1 分。
从事临床工作(出门诊,查房,病例讨论,手术)等情况;主持7 学术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情况;查有关诊疗记录;被邀参加院外会诊骨干的次数;能够掌握专业方向技术先进水平,得 2 分;具有专业方(30)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 1 分;有技术水平持续临床能力8提高的制度保障得 2 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 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专科查房平均每周 1 次得 1 分;全年应邀参加 3 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 次以上者得 1 分。
指导博士研究生毕业 1 名得 2 分;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得 2 分; 52SCI床方向论著教学科研水平8每篇得 2 分。
最高不超过8 分。
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年龄结构5年龄结构合理(呈梯形),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 5 分。
医师学历结构5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大于70% ,得 5分队伍 8(15)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大于 20% ,中级医师约占 40% ,各级人员比职称结构5例可上下浮动20% 范围,符合要求得 5 分。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 3 分;结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构合理得310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分;职称结构合理2 分;管理能力强得2 分。
护士2 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护士长能力5队伍 9求得 1 分。
(30)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15 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得 5 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10分。
能力人员培养情况 5 培养方向明确得 2 分;规划合理得 2分;落实到位得 1 分。
人才10培养(10)评估前 5 年到国外专业进修人次数超过10 人次得 5 分, 5-10 人次进修学习情况 5得 3 分, 1-4 人次得 1 分。
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3701)能独立诊治各种神经系统疾病; 2 )能完成下列检查和诊断①神经电生理(肌电图、传导速度、诱发电位、脑电图、睡眠脑电图);②能作神经自身免疫病的相关抗体检测,能作IgG 指数,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50 寡克隆区带及神经元抗体检测;③能作肌肉活检各种组织化学涂色和诊断;④能开展常见神经疾病的分子诊断和基因检查,每项10 分;专业特色显著,有 1 项或 1 种以上疾病诊断、诊疗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地位,得平均年出院人数 5 年总出院人数分,不足1500 人次不得分。
11 水平10 分。
总体1500 人次以上得5(90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平均年门诊人次 10 万得 5 分;不达标,不得分。
参评医院排名,平均住院日短的前 5 名医院的 5 分,6-11 名医院平均住院日5得 3 分,其余不得分。
结合出院诊断:非脑血管病的神经系统疑难病比例〉50% ,得满分;疑难病例比例25每降低 1% 扣 1 分;非脑血管比例 /15% 者不得分。
具有脑血管病,癫痫,神经变性,遗传,神经免疫,神经肌病及亚专科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神经心理等亚专科设置,每个亚专科有独立的研究人员和必要的每增加一个亚专科建设 12 10应性技术设置。
4 个者扣 2 分。
未分加个亚专科或以上者得满分,每缺5 分。
1(60)亚专科者不得分。
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1.以 4 个亚专科为底线,每个亚专科,必须有亚专科服务的测试和操作常规,有 5 个亚专科者,每个亚专科得10 分;4个亚专科者,每个得12.5 分。
2.脑血管病专科,要能开展:( 1 )卒中单元;( 2)介入治疗(支架);( 3)早期溶栓治疗;( 4)神经科各相关诊断和治疗( TCD 、B 超);( 5 )脑血管病专病门诊。
3.癫痫和睡眠障碍亚专科:( 1)睡眠脑电图;( 2)24 小时视屏(3)SPECT 或 PET 癫痫灶的检查;( 4)药物浓度检测;( 5)癫痫病人认知和癫痫俱乐部;( 6)癫痫专病门诊。
4.神经遗传变性病亚专科:( 1)神经遗传病分子诊断实验室;( 2)电生理指导的肉毒素治疗;( 3)开展多种运动障碍的评分体系或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50 分子显像诊断;( 4)设立神经遗传和运动障碍专病门诊。
和服务能力5.神经免疫病亚专科:( 1)有神经免疫实验室,能开展脑脊液寡克隆区带电泳,血清各种自身免疫性抗体和神经元抗体的检测;(2)有细胞流式仪做各种细胞亚型各种功能的检测;(3)有与放射科和病理科合作的读片制度;( 4)有神经免疫病的专病门诊。
6.神经肌肉病亚专科:( 1)有肌电图、神经传导和诱发电位的检查;( 2)能开展神经和肌肉的活组织检查,并做免疫组织化学染色和电镜检查;( 3)能开展常见神经肌肉病的分子诊断;( 4)有神经肌肉病专病门诊。
7.神经心理和痴呆亚专科:(1)有神经心理测试实验室,能完成6 种以上心理量表测试;( 2)可开展或合作开展脑的功能磁共振(fMRI )检查;(3)有认知和心理的专病门诊。
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技术对医院汇报的 5 项技术进行评估,各项技术适应症的合理掌握得 3特色13 5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分;实施效果得 3 分;单项技术领先程度 4 分。
(50 )能独立诊治本科各主要病种,包括:1)各种脑血管病(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静脉窦血栓形成)。
2)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病毒性脑炎、边缘性脑炎、中枢神经寄生虫病)等。
3)各种癫痫的合理用药,药浓度检测,并发症防治及病因诊查4)各种周围神经病,颅神经疾病,免疫炎症性疾病(A IDP,CIDP诊治等),遗传代谢性周围神经病,血管性及中毒性神经病。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能力14 30 5 )各种运动障碍疾病(帕金森病、Huntington 舞蹈病、不宁腿主要病种及各种多动症)(90)6)各种神经遗传变性疾病,各种脊髓小脑性共济失调、肌萎缩症、Kenedy综合征,肝豆变性等7)各种肌肉疾病(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症、多发性肌炎、肌强直以及线粒体脑肌病等)8)各种脊髓疾病(脊髓炎、脊髓压迫症、脊髓空洞症、脊髓血管病以及痉挛性截瘫等)9)其他神经系统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疑难病种由医院确疑难病种诊治能力30 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定发生率判断)等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