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毒物与职业卫生(一)

生产性毒物与职业卫生(一)
生产性毒物与职业卫生(一)

生产性毒物与职业卫生(一)

在一定条件下,外来化学物质以较小剂量即可引起机体的功能或器质性损害,甚至危及生命,此种化学物称为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作业环境中的毒物称为生产性毒物。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接触过量生产性毒物可引起职业中毒。

一、生产性毒物的来源与存在形态

生产性毒物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生产原料,如生产颜料、蓄电池使用的氧化铅、生产合成纤维、燃料使用的苯等;中间产品,如用苯和硝酸生产苯胺时,产生的硝基苯;成品,如农药厂生产的各种农药;辅助材料,如橡胶、印刷行业用作溶剂的苯和汽油;副产品及废弃物,如练焦时产生的煤焦油、沥青,冶炼金属时产生的二氧化硫;夹杂物,如硫酸中混杂的坤等。

生产性毒物在生产过程中常以气体、蒸汽、粉尘、烟和雾的形态存在并污染空气环境。如氯化氢、氰化氢、二氧化硫、氯气等在常温下呈气态的物质是以气体形态污染空气的。一些沸点低的物质是以蒸汽形态污染空气的,如喷漆作业中的苯、汽油、醋酸乙酯等。在喷洒农药时的药雾、喷漆时的漆雾、电镀时的铬酸雾、酸洗时的硫酸雾等,是以雾的形态污染空气的。弄清楚生产性毒物以什么形态存在,对了解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制定预防控制措施,以及采集空气样品,测定毒物浓度都有重要意义。

二、生产性毒物的接触机会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 5044-85 国家标准局 1985-04-02发布,1985-12-0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的分级。 1 基本定义 职业性接触毒物系指工人在生产中接触以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副产物和杂质等形式存在,并在操作时可经呼吸道、皮肤或经口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2 分级原则 2.1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是以急性毒性、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 2.2 分级原则是依据六项分级指标综合分析,全面权衡,以多数指标的归属定出危害程度的级别,但对某些特殊毒物,可按其急性、慢性或致癌性等突出危害程度定出级别。 3 分级依据 3.1 急性毒性以动物试验得出的呼吸道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或经口、经皮半数致死量(LD50)的资料为准,选择其中LC50或LD50最低值作为急性毒性指标。 3.2 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是一项以急性中毒发病率与中毒后果为依据的定性指标;可分为易发生、可发生、偶而发生中毒及不发生急性中毒四级。将易发生致死性中毒或致残定为中毒后果严重;易恢复的定为预后良好。 3.3慢性中毒患病状况一般以接触毒物的主要行业中,工人的中毒患病率为依据;但在缺乏患病率资料时,可取中毒症状或中毒指标的发生率。 3.4慢性中毒后果依据慢性中毒的结局,分为脱离接触后,继续进展或不能治愈、基本治愈、自行恢复四级。并可依据动物试验结果的受损病变性质(进行性、不可逆性、可逆性)、靶器官病理生理特性(修复、再生、功能贮备能力),确定其慢性中毒后果。

3.5致癌性主要依据国际肿瘤研究中心公布的或其他公认的有关该毒物的致癌性资料,确定为人体致癌物、可疑人体致癌物、动物致癌物及无致癌性。3.6最高容许浓度主要以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值为准。 3.7按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依据见表1,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四级。 表1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依据 ━━━━━━━━━━━┯━━━━━━━━━━━━━━━━━━━━━━━━━━━ │ 分级 指 标├──────┬──────┬─────┬─────── │Ⅰ│ Ⅱ│Ⅲ│Ⅳ │(极度危害) │(高度危 害) │(中度危害)│(轻度危害) ──┬────────┼──────┼──────┼─────┼───────急性│吸入LC50,mg/m^ 3│<200 │200- │2000- │>20000 毒性│经皮 LD,mg/kg │<100 │100- │500- │>2500 │经口 LD50,mg/kg │<25 │25- │500- │>5000 ──┴────────┼──────┼──────┼─────┼────── 急性中毒发病状况│生产中易发生│生产中可发生│偶可发生中│迄今未见急 │中毒,后果│中毒,预后良│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Z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Classification for hazards of 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toxicant 自2010-11-1起执行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住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基础上首次修订。 本标准与GB5044-85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保留急性毒性、致癌性等2项指标。依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GHS)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修订原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依据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致癌性分类,修订了原致痛性分级标准。 ——把原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发病状况和慢性中毒后果3项指标整合为实际危害后果与预后1项指标,并明确定义和分级标准。 ——增加了扩散性、蓄积性、刺激与腐蚀性、致敏性、生殖毒性5项指标。 ——增加了指标权重和按照毒物危害指数进行分级的原则。 ——把我国政府的产业政策列为直接分级的参考依据。 ——删除了毒物非固有特性的指标,即最高容许浓度。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武汉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汉林、黄建勋、徐海娟、夏丽华、葛怡琛、梁顺华、陈建雄、陈嘉斌、刘莉莉、李来玉、陈秉炯、张敏、宋世震、杜燮祎、李涛。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度的分级。 本标准也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依据之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什,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604-2008化学品急性皮肤刺激/腐蚀性试验方法 GB/T21609-2008化学品急性眼睛刺激/腐蚀性试验方法

毒物与职业中毒

第四章毒物与职业中毒 A1型题 1.毒物在生产过程中的存在形式有 A. 气体、固体、液体和气溶胶 B. 原料、中间产物、辅助材料和成分 C. 粉尘、烟和雾 D. 分解产物或反应产物 E. 化学物和/或其代谢产物 2.毒物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形态有 A. 粉尘、烟、雾和气溶胶 B. 原料、中间产物、辅助材料和成品 C. 气体、固体、液体或气溶胶 D. 原料、分解产物或反应产物 E. 化学物和/或其代谢产物 3.气溶胶是指 A. 气体、粉尘、烟、雾 B. 原料。中间产物。辅助材料和成品气态物质 C. 分解产物或反应产物中的气态物质 D. 粉尘。烟。雾的统称 E. 化学物在生产过程中的气态和胶体状态的统称 4.在三硝基甲苯的生产过程中,最有实际意义的侵入人体途径是 A. 呼吸道 B. 皮肤 C. 消化道 D. 呼吸道和消化道 E. 消化道和皮肤 5.职业中毒是由于接触A. 生产中各种化学物引起的 B. 生产性化学物引起的 C. 生产性毒物引起的 D. 各种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 E. 化学物的原料引起的 6.广义职业病的原因是各种生产性的 A. 有毒化合物 B. 物理因素 C. 有害因素 D. 毒物和各种物理因 素 E. 毒物/粉尘和物理因素 7.下列哪个因素对毒物进入人体的机会和在体内过程有影响 A. 化学结构 B. 理化特性 C. 剂量、浓度和作用时间 D. 毒物的联合作用 E. 个体感受性 8.下列哪个因素与个体感受性有关 A. 剂量、浓度和时间作用 B. 毒物本身的理化特性 C. 毒物的联合作用 D. 机体遗传特性 E. 与酶的特性 9.下列哪项不属于职业中毒诊断原则 A. 职业史 B. 职业卫生条件监测结果 C. 集体诊断 D. 临床资料 E. 实验室检查 10.抢救经呼吸道吸人的急性中毒,首要采取的措施是 A. 清除尚未吸收的毒物 B. 排出已吸收的毒物 C. 应用特殊的解毒剂 D. 立即脱离现场及急救 E. 对症治疗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常见无机物质的毒性 名称(或类别)毒性砷化物剧毒 铅化物积累性中毒 钡化物除硫酸钡外高度毒害 白磷微量使人致死,剧毒 锑化物、铋化物有毒 溴强烈灼伤皮肤和粘膜 氯强烈灼伤皮肤和粘膜 碘碘蒸气高度毒害,特别伤害眼睛氟化物有毒 氰化物剧毒 一氧化碳高度毒害 磷化氢、砷化氢、锑化氢剧毒 光气剧毒 硫化氢剧毒,浓度达到危险程度时,使嗅觉麻痹 氯化氢剧毒 汞高度毒害 汞化合物水溶性的汞盐高度毒害 四氧化锇剧毒

亚硝酸钠通常不列为毒品,但其致死量也仅约1g 常见有机化合物的毒性 名称 急性毒性 (大鼠 LD50) MAK③ (mg/m3) TLV④ (mg/m3) 乙腈200~453(or)①70 70 乙炔947(LD100,p.i.)②1000(ppm)乙醛1930(口服),LC5036 100 180 乙醇13660(or),60(p.i.)1000 1900 乙醚300(p.i.)500 400 二氯甲烷1600(or)1750 1740 二甲苯(混合物)2000~4300(or)870 435 二硫化碳300(or)30 60 二噁烷6000(or),300(p.i, LD100)200 360 丙酮9750(or),300(p.i.), 2400 2400 甲苯1000(or)750 375 甲醛800(or),200(p.i.,LD100) 5 3 甲醇12880(or),200(p.i,LD100)50 9 四氯化碳 >500(or),150(p.i.) 1280(小鼠经口) 50 65 四氢呋喃65(p.i)(小鼠)200 590 石油醚500(ppm)苄氯 5 5 环己烷5500(or)1400 1050 环己酮2000(or)200 200 环氧乙烷330(or)90 90 吡啶1580(or),12(p.i. LD100)10 15 苯5700(or),51(p.i.)50 80 苯酚530(or)20 19 重氮甲烷剧毒0.4 氯仿2180(or)200 240 硝基苯500(or) 5 5 硫酸二甲酯440(or) 5 碘甲烷101(腹腔)28 醋酸3300(or)25 25 醋酐1780(or)20 20 乙酸乙酯5620(or)1400 140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8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 50844-85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的分级。 1基本定义 职业性接触毒物系指工人在生产中接触以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副产物 和杂质等形式存在,并在操作时可经呼吸道、皮肤或经口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2分级原则 2.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是以急性毒性、急性中毒发病症状、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 2.2分级原则是依据六项分级指标综合分析,全面权衡,以多数指标的归属定出危害程度的级别,但对某些特殊毒物,可按其急性、慢性或致癌性等突出危害程度定出级别。 3分级依据 3.1急性毒性 以动物试验得出的呼吸道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或经口、经皮半数致死量(LD50)的资料为准,选择其中LC50或LD50最低值作为急性毒性指标。 3.2急性中毒发病状况 是一项以急性中毒发病率与中毒后果为依据的定性指标;可分为易发生、可发生、偶而发生中毒及不发生急性中毒四级。将易发生致死性中毒或致残定为中毒后果严重;易恢复的定为预后良好。 3.3慢性中毒患病状况 一般以接触毒物的主要行业中,工人的中毒患病率为依据;但在缺乏患病率资料时,可取中毒症状或中毒指标的发生率。 3.4 慢性中毒后果 依据慢性中毒的结局,分为脱离接触后,继续进展或不能治愈、基本治愈、自行恢复四级。并可依据动物试验结果的受损病变性质(进行性、不可逆性、可逆性)、靶器官病理生理特性(修复、再生、功能贮备能力),确定其慢性中毒后果。 3.5 致癌性 主要依据国际肿瘤研究中心公布的或其他公认的有关该毒物的致癌性资料,确定为人体致癌物、可疑人体致癌、动物致癌物及无致癌性。 3.6最高容许浓度 主要以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值为准。 3.7 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依据见表1,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四级。

常见化学毒物及中毒预防和急救

常见的化学毒物及中毒预防和急救 一、有毒气体 1.CO CO是无色无臭的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0.967,毒性很大,它是煤气中的主 要成分之一,固体燃料燃烧不完全时也产生大量的CO。CO进入血液后,与血色素的结合力比氧气大200~300倍,因而很快形成碳氧血色素,使血色素丧失输送氧气的能力,导致全身组织,尤其是中枢神经系统严重缺氧,造成中毒。 CO轻度中毒时,表现为头痛、眩晕、耳鸣,有时有恶心呕吐,全身疲乏无力。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加剧外,迅速发生意识障碍、嗜睡,全身显著虚弱无力,不能主动脱离现场,重度中毒时,迅速陷入昏迷状态,因呼吸停止而死亡。 急救措施: (1)立即将中毒者抬到新鲜空气处,注意保温,勿使受冻; (2)呼吸衰竭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给以氧气,立即送医院。 2. 氯气,氯气为草绿色气体,比空气重2.49倍,一旦泄露沿地面流动。它是强氧化剂, 溶于水,有窒息臭味。一般工作场所空气中含氯气不得超过0.002mg/L。含量达3mg/L 时,即使呼吸中枢突然麻痹,肺内引起化学灼伤而迅速死亡。 发现氯气中毒时要立即离开现场,让中毒者吸稀薄的氨气,立即送医院抢救。 3硫化氢,硫化氢为无色气体,具有腐蛋臭味,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1.19. 硫化氢使中枢神经系统中毒,使延髓中枢麻痹,与呼吸酶中的铁结合(生成FeS沉淀)酶活动性减弱。硫化氢浓度低时,头晕、恶心、呕吐等;浓度高或吸入量大时,可使意识突然丧失,昏迷窒息而死亡。 因硫化氢有恶臭,一旦发现其气体应立即离开现场,对中毒严重者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吸氧,急送医院。 4氮氧化物,氮氧化物主要成分是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为无色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1.037,在空气中很快被氧化变为二氧化氮。二氧化氮为棕色气体,有腥臭味,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1.539.在用高氯酸、硫酸及硝酸消化有机物样品时,能产生大量二氧化氮。 氮氧化物中毒表现为对深度呼吸道的刺激作用,能引起肺炎、支气管炎和肺水肿等。 严重者则导致肺坏疽,吸入高浓度氮氧化物时,可迅速出现窒息、痉挛而死亡。 一旦发生中毒,要立即离开现场,呼吸新鲜空气或吸氧,并急送医院急救。 5. 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二氧化硫为无色有刺激性气体,易溶于水,三氧化硫的沸点 为44.8℃,高温时冒白烟。在处理样品时为了除去低沸点的酸,常用硫酸,加热至冒三氧化硫白烟。 这两种气体对粘膜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能引起结膜炎、气管炎等疾病。 在工作中接触以上毒气时,必须在通风橱中操作,必要时戴口罩、橡胶手套、防护眼镜等。 二、酸类 1.硫酸、硝酸、盐酸这三种酸是分析实验中最常用的强酸。眼粘膜、鼻粘膜及呼吸 道等受三酸蒸汽刺激都可引起急性炎症。如触及皮肤,轻者发红肿痛,重者烧成水 泡,周围大量充血,引起皮下组织坏死,似烫伤症状。硫酸侵害的皮肤结褐色痂,硝酸则结黄痂,盐酸侵害的皮肤仅仅有些发红。 误食以上酸类,会引起全身中毒,口腔、咽喉、食道、胃等被强烈灼伤,以硫酸为 最强烈。 受到三酸伤害时,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然后再用20g/L的小苏打水冲洗患部。

(国内标准类)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13.63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1 基本定义 职业性接触毒物系指工人在生产中接触以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副产物和杂质等形式存在,并在操作时可经呼吸道、皮肤或经口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2 分级原则 2.1职业性接触毒物程度分级,是以急性毒性、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 2.2分级原则是依据六项分级指标综合分析,全面权衡,以多数指标的归属定出危害程度的级别,但对某些特殊毒物,可按其急性、慢性或致癌性等突出危害程度定出级别。 3 分级依据 3.1急性毒性 以动物试验得出的呼吸道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或经口、经皮半数致死量(LD50)的资料为准,选择其中LC50 和LD50最低值作为急性毒性指标。 3.2急性中毒发病状况 是一项以急性中毒发病率与中毒后果为依据的定性指标;可分为易发生、可发生、偶而发生中毒及不发生急性中毒四级。将易发生致死性中毒或致残定为中毒后果严重;易恢复的定为预后良好。 3.3慢性中毒患病状况 一般以接触性毒物的主要行业中,工人的中毒患病率为依据;但在缺乏患病率资料时,可取中毒症状或中毒指标的发生率。 3.4慢性中毒后果 依据慢性中毒的结局,分为脱离接触后,继续进展或不能治愈、基本治愈、自行恢复四级。并可依据动物试验结果的受损病变性质(进行性、不可逆性、可逆性)、靶器官病理生理特性(修复、再生、功能贮备能力),确定其慢性中毒后果。 3.5致癌性 主要依据国际肿瘤研究中心公布的或其他公认的有关该毒物的致癌性资料,确定为人体致癌物、可疑人体致癌物、动物致癌物及无致癌性。 3.6最高容许浓度 主要以TJ 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值为准。 3.7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依据见表1,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四

常见毒物急性中毒临床表现.docx

百度文库 常见毒物急性中毒临床表现 毒物种类繁多,急性中毒来势凶猛,进展迅速,表现复杂,首先应熟悉具有诊断意义的临 床表现,抓住其临床特征,并以此作为建立诊断的关键线索。物理检查可以在询问病史前或同 时碱性。毒物中毒常有其特殊的临床表现,在紧急情况下,根据中毒患者的临床表现和简单中 毒病史,即可做出初步判断,迅速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现将急性中毒的临床表现特点,产生 这些临床表现的常见毒物叙述如下。 1.呼气、呕吐物及体表气味 蒜臭味:多数有机磷农药,有机磷、砷、铊及其化合物;酒味:酒精(乙醇)、甲醇、异丙醇及其他醇类化合物;酚类:石炭酸(苯酚),来苏尔(甲酚皂溶液);醚味:乙醚及其醚类;刺鼻甜味(酮味):丙酮,氯仿;苦杏仁味:氰化物及含氰苷果核仁(如苦杏仁);梨味:水合氯醛;鞋油味:硝基苯;冬青油味:水杨酸甲酯;水果香味:硝酸异戊酯,硝酸乙酯; 尿(氨)味:氨,硝酸铵;其他特殊气味:汽油,煤油,松节油,苯,甲苯,二甲苯等。 2.皮肤黏膜 2.1 颜色:紫绀:亚硝酸盐、腌渍不好的青菜(含亚硝酸盐)、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类)、磺胺、伯氨喹啉、非那西丁、铝酸盐、硼酸(有时)、各种抑制呼吸及引起肺水肿的毒物;潮红:抗胆碱药(如阿托品、洋金花等)、抗组胺药、乙醇;樱桃红:一氧化碳、氰化物;黄色:阿的平、中毒性肝损害所致黄疸(磷、四氯化碳、对乙酰氨基酚、蛇毒、毒磨)、溶血所致黄疸(苯胺、蚕豆黄、硝基苯、磺胺、蛇毒)、药物性肝内胆汁淤积(氯丙嗪、甲级睾丸素、喹诺酮类) 2.2 湿度:多汗:胆碱酯酶抑制剂(有机磷毒物、毒扁豆碱、新斯的明等)、拟胆碱药 (如毛果芸香碱)、毒蕈;无汗:抗胆碱药(如阿托品、洋金花等)、抗组胺药、三环类抗抑郁药。 2.3 皮炎表现:接触性皮炎:多种工业毒物、染料、油漆、塑料、有机汞、苯酚、斑蝥、 巴豆、有机磷农药;光敏性皮炎:沥青、灰菜、荞麦叶和花。 2.4 脱发:铊、砷、维生素 A 、硫氰化物。 3.体温 体温升高:锌、铜、镉、镍、锑、钴等金属;聚氟四乙烯引起的聚合物烟尘热;五氟酚 钠、麻黄碱、苯丙胺、三环类抗抑郁药、抗组胺药、二硝基苯酚类、体温降低:吩噻嗪类、 麻醉镇痛药、镇静催眠药、醇类(重度中毒)等。 4.五官 4.1 瞳孔放大:扩大:抗胆碱药、醚及氯仿(深麻醉)。抗组胺药、苯丙胺类、可卡因、樟脑、乌头碱、巴比妥类药(后期);缩小:胆碱酯酶抑制剂、毒磨、氯丙嗪、阿品类、交 感神经抑制药、拟胆碱药、巴比妥类药(早期); 4.2 辨色异常:绿及黄视:洋地黄;黄视:山道年; 4.3 视力减退:奎宁、奎尼丁、水杨酸盐类、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4.5 嗅觉减退:铬、酚; 4.6 齿龈黑线:铅、汞、砷、铋; 4.7 唾液分泌:分泌增多(流涎):胆碱酯酶抑制剂(有机磷毒物、毒扁豆碱、新斯的 明等)、拟胆碱药(如毛果芸香碱)、毒磨、砷及汞化合物;分泌物减少(口干):抗胆碱药,

职业危害与职业中毒常识参考文本

职业危害与职业中毒常识 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危害与职业中毒常识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粉尘致病 1、呼吸系统:长期作用于呼吸道粘膜引起其病理改 变,尘肺、粉尘沉着症和有机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其中 尘肺是我国危害接尘工人健康的最主要疾病。吸入铅、 砷、锰等粉尘能在呼吸道粘膜上溶解并很快吸收,导致中 毒。 2、皮肤等局部:粉尘还可引起堵塞性皮脂炎、粉刺、 毛囊炎、脓皮病。金属磨料粉尘可引起角膜损伤、混沌; 沥青粉尘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等。 3、矽肺病人常见症状与体征:肺的代偿功能很强,矽 肺患者可在相当时期内无明显自觉症状,但X线胸片上已 呈现较典型的矽肺影像改变。随着病情的进展,或有并发

症时,出现胸闷、气短、胸痛、咳嗽、咯痰等症状和体征,并逐渐加重,但并不特异,轻重程度与胸片上改变程度不一定平行。 4、矽肺并发症:最常见的并发症为肺结核,另外还有肺及支气管感染、自发性气胸、肺心病等。矽肺和并发症有互相促进作用,一旦出现并发症,病情进展加剧,甚至死亡。 二、职业中毒 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接触毒物所发生的中毒。 毒物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形式有原料、中间产品、辅助材料、成品、副产品或废弃物、夹杂物等,其形态可以是固体、液体、气体或气溶胶。主要经呼吸道吸收进入人体,其次为经皮肤侵入;由消化道进入在职业卫生中实际意义不大。

了解“生产性毒物” 预防“职业中毒”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了解“生产性毒物”预防“职业中毒”简易版

了解“生产性毒物”预防“职业 中毒”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什么是生产性毒物?毒物是指较小量进 入人体可引起人体健康损害(中毒)的化学物 质。各种生产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毒物统称为 生产性毒物。 2、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生产性毒物 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三条途径进入人 体。经呼吸道吸入并通过肺吸收,是最常见最 危险的途径。有些毒物可以通过皮肤吸收进入 体内,如有机磷农药、苯胺,只要与皮肤接 触,就能被吸收。经消化道进入引起职业中毒 的机会极少,但是如果个人卫生习惯不良,在

有毒车间内吸烟、吃东西、饭前不洗手,也可使少量毒物进入消化道吸收。 3、职业中毒的概念:由毒物引起的疾病状态称为中毒。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发生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 4、急性中毒的高危人群:肝脏有病时影响毒物在体内解毒,肾脏有病时影响毒物从体内排出,有肝肾疾病的人容易发生中毒。有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的人接触到刺激性气体,不但容易发生中毒,而且病情较重。未成年人由于发育不成熟,也容易中毒。妇女在月经期、怀孕期对某些毒物敏感。有些患传性缺陷病的人,对某些毒物特别敏感,如患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者,接触溶血性毒物特别敏感。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资料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13.63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1 基本定义 职业性接触毒物系指工人在生产中接触以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副产物和杂质等形式存在,并在操作时可经呼吸道、皮肤或经口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2 分级原则 2.1职业性接触毒物程度分级,是以急性毒性、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 2.2分级原则是依据六项分级指标综合分析,全面权衡,以多数指标的归属定出危害程度的级别,但对某些特殊毒物,可按其急性、慢性或致癌性等突出危害程度定出级别。 3 分级依据 3.1急性毒性 以动物试验得出的呼吸道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或经口、经皮半数致死量(LD50)的资料为准,选择其中LC50 和 LD50最低值作为急性毒性指标。 3.2急性中毒发病状况 是一项以急性中毒发病率与中毒后果为依据的定性指标;可分为易发生、可发生、偶而发生中毒及不发生急性中毒四级。将易发生致死性中毒或致残定为中毒后果严重;易恢复的定为预后良好。 3.3慢性中毒患病状况 一般以接触性毒物的主要行业中,工人的中毒患病率为依据;但在缺乏患病率资料时,可取中毒症状或中毒指标的发生率。 3.4慢性中毒后果 依据慢性中毒的结局,分为脱离接触后,继续进展或不能治愈、基本治愈、自行恢复四级。并可依据动物试验结果的受损病变性质(进行性、不可逆性、可逆性)、靶器官病理生理特性(修复、再生、功能贮备能力),确定其慢性中毒后果。 3.5致癌性 主要依据国际肿瘤研究中心公布的或其他公认的有关该毒物的致癌性资料,确定为人体致癌物、可疑人体致癌物、动物致癌物及无致癌性。 3.6最高容许浓度

常见毒物急性中毒临床表现

常见毒物急性中毒临床表现 毒物种类繁多,急性中毒来势凶猛,进展迅速,表现复杂,首先应熟悉具有诊断意义的临床表现,抓住其临床特征,并以此作为建立诊断的关键线索。物理检查可以在询问病史前或同时碱性。毒物中毒常有其特殊的临床表现,在紧急情况下,根据中毒患者的临床表现和简单中毒病史,即可做出初步判断,迅速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现将急性中毒的临床表现特点,产生这些临床表现的常见毒物叙述如下。 1. 呼气、呕吐物及体表气味 蒜臭味:多数有机磷农药,有机磷、砷、铊及其化合物;酒味:酒精(乙醇)、甲醇、异丙醇及其他醇类化合物;酚类:石炭酸(苯酚),来苏尔(甲酚皂溶液);醚味:乙醚及其醚类;刺鼻甜味(酮味):丙酮,氯仿;苦杏仁味:氰化物及含氰苷果核仁(如苦杏仁);梨味:水合氯醛;鞋油味:硝基苯;冬青油味:水杨酸甲酯;水果香味:硝酸异戊酯,硝酸乙酯;尿(氨)味:氨,硝酸铵;其他特殊气味:汽油,煤油,松节油,苯,甲苯,二甲苯等。 2.皮肤黏膜 2.1 颜色:紫绀:亚硝酸盐、腌渍不好的青菜(含亚硝酸盐)、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类)、磺胺、伯氨喹啉、非那西丁、铝酸盐、硼酸(有时)、各种抑制呼吸及引起肺水肿的毒物;潮红:抗胆碱药(如阿托品、洋金花等)、抗组胺药、乙醇;樱桃红:一氧化碳、氰化物;黄色:阿的平、中毒性肝损害所致黄疸(磷、四氯化碳、对乙酰氨基酚、蛇毒、毒磨)、溶血所致黄疸(苯胺、蚕豆黄、硝基苯、磺胺、蛇毒)、药物性肝内胆汁淤积(氯丙嗪、甲级睾丸素、喹诺酮类) 2.2 湿度:多汗:胆碱酯酶抑制剂(有机磷毒物、毒扁豆碱、新斯的明等)、拟胆碱药(如毛果芸香碱)、毒蕈;无汗:抗胆碱药(如阿托品、洋金花等)、抗组胺药、三环类抗抑郁药。 2.3 皮炎表现:接触性皮炎:多种工业毒物、染料、油漆、塑料、有机汞、苯酚、斑蝥、巴豆、有机磷农药;光敏性皮炎:沥青、灰菜、荞麦叶和花。 2.4 脱发:铊、砷、维生素A、硫氰化物。 3. 体温 体温升高:锌、铜、镉、镍、锑、钴等金属;聚氟四乙烯引起的聚合物烟尘热;五氟酚钠、麻黄碱、苯丙胺、三环类抗抑郁药、抗组胺药、二硝基苯酚类、体温降低:吩噻嗪类、麻醉镇痛药、镇静催眠药、醇类(重度中毒)等。 4. 五官 4.1 瞳孔放大:扩大:抗胆碱药、醚及氯仿(深麻醉)。抗组胺药、苯丙胺类、可卡因、樟脑、乌头碱、巴比妥类药(后期);缩小:胆碱酯酶抑制剂、毒磨、氯丙嗪、阿品类、交感神经抑制药、拟胆碱药、巴比妥类药(早期); 4.2 辨色异常:绿及黄视:洋地黄;黄视:山道年; 4.3视力减退:奎宁、奎尼丁、水杨酸盐类、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4.5 嗅觉减退:铬、酚; 4.6 齿龈黑线:铅、汞、砷、铋; 4.7 唾液分泌:分泌增多(流涎):胆碱酯酶抑制剂(有机磷毒物、毒扁豆碱、新斯的明等)、拟胆碱药(如毛果芸香碱)、毒磨、砷及汞化合物;分泌物减少(口干):抗胆碱药,

毒物与职业中毒及预防对策

编号:AQ-JS-09744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毒物与职业中毒及预防对策Poisons and occupational poisoning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毒物与职业中毒及预防对策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生产性毒物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和使用的有毒物质。 由生产性毒物引起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 一、毒物在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形态 生产性毒物可以固体、液体、气体、蒸汽、粉尘、烟(尘)、雾的形态存在。粉尘、烟及雾统称气溶胶。但就其对人体的危害来说,则以空气污染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毒物的分类和职业中毒 1、金属及类金属:铅、四乙铅、汞、砷、砷化氢、锰、铍、铬、锌等。 铅为蓝灰色重金属,熔点327℃,加热至400~500℃时有大量铅蒸气逸出。铅中毒作用于全身各系统和器官,表现有外周神经炎、贫血、食欲不振、恶心、腹胀、腹绞痛为最突出症状,严重者为中毒性脑病。

2、刺激性气体:对机体作用的共同特点是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 当意外事故时可有急性中毒发生,表现为喉头痉挛和水肿化学性气管、支气管及肺炎、化学性肺水肿,不及时抢救死亡率很高。慢性中毒表现为慢性结膜炎、鼻炎、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 3、窒息性气体:是指进入人体后,使血液的运氧能力或组织利用氧的能力发生障碍,造成组织缺氧的有害气体。常见的窒息性气体有一氧化碳、氰化物和硫化氢等。 例如:CO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相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氧不能与血红蛋白结合而失去了运氧的功能。当空气中含有10%左右的CO浓度时就出现头痛等症状,60%左右可引起死亡。 4.有机溶剂:苯、甲苯、二甲苯、汽油、二硫化碳、四氯化碳。 苯有特殊的芳香味,极易挥发,蒸气比重为2.77,微溶于水,脂溶性。急性苯中毒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由兴奋到麻痹,严重时呼吸中枢中毒麻痹而死亡。慢性中毒作用主要是引起造血系统的损害,使白细胞、血小板、红细胞减少,严重时可引起再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及其行业举例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及其行业举例 1.重铬酸钾是一种含六价铬的有毒产品 2.高锰酸钾有毒,且有一定的腐蚀性,用作消毒剂、除臭剂、水质净化剂,锰是有毒的元素。 4.1 依据本分级标准,对我国接触的56种常见毒物的危害程度进行了分级,见表2。 表2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及其行业举例级别毒物名称行业举例 I级(极度危害) 汞及其化合物汞冶炼、汞齐法生产氯碱 苯含苯粘合剂的生产和使用(制皮鞋)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非致癌的无机砷化合物除外。)砷矿开采和冶炼、含砷金属矿(铜、锡)的开采和冶炼 氯乙烯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铬酸盐、重铬酸盐铬酸盐和重铬酸盐生产 黄磷黄磷生产 铍及其化合物铍冶炼、铍化合物的制造对硫磷生产及贮运羰基镍羰基镍制造 八氟异丁烯二氟一氯甲烷裂解及其残液处理 氯甲醚双氯甲醚、一氯甲醚生产、离子交换树脂制造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锰矿开采和冶炼、锰铁和锰钢冶炼、高锰焊条制造 氰化物氰化钠制造、有机玻璃制造 II级(高度危害)

三硝基甲苯三硝基甲苯制造和军火加工生产 铅及其化合物铅的冶炼、蓄电池的制造二硫化碳二硫化碳制造、粘胶纤 维制造 氯液氯烧碱生产、食盐电解 丙烯腈丙烯腈制造、聚丙烯腈制造 四氯化碳四氯化碳制造 硫化氢硫化染料的制造 甲醛酚醛和尿醛树脂生产 苯胺苯胺生产 氟化氢电解铝、氢氟酸制造五氯酚及其钠盐五氯酚、五氯酚钠生产镉及其化合物镉冶炼、镉化合物的生产敌百虫敌百虫生产、贮运 氯丙烯环氧氯丙烷制造、丙烯磺酸钠生产 钒及其化合物钒铁矿开采和冶炼溴甲烷溴甲烷制造 硫酸二甲酯硫酸二甲酯的制造、贮运金 属镍镍矿的开采和冶炼 甲苯二异氰酸酯聚氨酯塑料生产 环氧氯丙烷环氧氯丙烷生产 砷化氢含砷有色金属矿的冶炼 敌敌畏敌敌畏生产、贮运光气光气制造 氯丁二烯氯丁二烯制造、聚合 一氧化碳煤气制造、高炉炼铁、炼焦 硝基苯硝基苯生产 III级(中度危害)

实验室常见毒物中毒症状及防护

毒物名称 (化学式) 中毒症状防护要点及急救处理 氯气Cl2经呼吸道,黏膜,皮肤使人中毒。吸入Cl2后, 黏膜受刺激引起咳嗽、咯血,胸部有压迫感, 呼吸困难。大量吸入会引起肺水肿,昏迷。验 收刺激后眼酸痛、流泪;鼻咽黏膜受刺激,会 引起发炎。 1.室内通风良好,操作时戴口罩 2.眼受刺激时使用2%苏打水冲洗咽喉 疼痛时可吸入2%苏打水热蒸汽。 3.离开现场。重患者应该保温、吸氧, 注射强心。 硫化氢H2 S 由于呼吸道吸入,与呼吸酶中的铁质结合,降 低酶的活性;可使中枢神经中毒,引起延髓中 枢麻痹。 轻度中毒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重度中 毒时呼吸短促一是突然消失,昏迷以至死亡。 1.室内通风良好 2.感到不适时,立即离开现场,呼吸新 鲜空气, 3.验收刺激是,用2%苏打水冲洗,或用 硼酸水湿敷。 二氧化硫 SO2对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流泪、疼痛、咽干; 吸入后引起支气管发炎,大量吸入能引起反射 性声带痉挛、喉头水肿,以至窒息。 1.立即离开现场,呼吸新鲜空气 2.眼受刺激时,用2%苏打水冲洗。 氨氧化物NO2、NO 对深部呼吸道具有损害作用,吸入后可能发生 不同程度的支气管、肺炎和肺水肿;还可能引 起眩晕、痉挛、多发性神经炎等;吸入高浓度 时可迅速出现窒息死亡 损害黏膜,引起口腔、咽喉黏膜、肿胀充血。 1.立即离开现场,呼吸新鲜空气。 2.静脉注射50%葡萄糖20ml-60ml 3.对症使用止咳、镇静剂、抗菌素。 氨NH3强烈刺激眼睛、流泪;长时间接触能引起喉炎; 声带嘶哑;高浓度大量吸入可引起肺炎。 浓氨水(NH3●H2O )溅入眼内可引起角膜表层溃 疡、穿孔。 1.室内通风 2.操作NH3或浓NH3●H2O时,要戴口罩 或瞬时停止呼吸 3.溅入眼内时立即使用大量清水冲洗 3%硼酸冲洗,最后用金霉素眼膏。 溴Br2由于皮肤接触或吸入中毒,均可产生皮疹,吸 入后可引起咽炎、疼痛、咳嗽、流泪等。 1.在通风柜内、带胶皮手套操作 2.若贱在皮肤上,要立即用大量水冲 洗,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3.若吸入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严重者 应送医院治疗。 一氧化碳 CO 通过呼吸道进入体内,与血色素结合使其丧失 运氧能力,引起全身严重缺氧,产生中毒 轻度中毒时头晕、恶心、全身无力,甚至意识 不清,出现幻觉、错觉等;重度中毒时立即陷 入昏迷,呼吸停止而死亡。 1.将中毒者立即抬到新鲜空气处,注意 保温 2.对停止呼吸者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并 给氧气 3.注射可拉明等强心剂 4.大量使用时需要带防毒面具。 氟化氢 HF 由呼吸道进入人体,腐蚀骨骼、造血神经系统、 牙齿、皮肤、黏膜等 其水溶液即为氢氟酸,溅在皮肤上引起难以忍 受的灼痛。 1.严格按规程操作,特别注意带好胶皮 手套。 2.溅在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在用5%小苏打水洗,涂以甘油-MgO糊。 立即送医院。

接触毒物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

接触毒物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 接触毒物作业工人的个体防护有特殊意义。毒物侵入人体的门户,除呼吸道外,经口、皮肤都可侵入。属于作业场所的保护用品有防护服装、防尘口罩和防毒面具。 根据有毒物质的性质、有毒作业的特点和防护要求,在有毒作业工作环境中应配置事故柜、急救箱和个人防护用品(防毒服、手套、鞋、眼镜、过滤式防毒面具、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生氧面具等),人体冲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的服务半径应小于15m。 (1)防护服装。包括防护服、鞋、帽、眼镜、手套等。为防止毒物经皮肤侵入人体或损伤人体,对防护服装的选择、设计应有利于防毒、轻便、耐用、不影响体温调节。防护服应有专用柜存放,禁止穿防护服去食堂、浴室、宿舍等。防护服应经常清洗、保持卫生,必要时进行化学处理。 (2)防毒口罩和防毒面具。防毒口罩和防毒面具属呼吸防护器,种类很多,根据防护原理可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两大类。 ①过滤式:将空气中的有害物质过滤净化,达到防护目的。在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很高的情况下,佩戴此类防护器。 ②隔离式:佩戴者呼吸所需的空气(氧气)不直接从现场空气中吸取,而是由另外的供气系统供给。这种防护器多用于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较高的作业场所。 (3)防缺氧、窒息措施。针对缺氧危险工作环境(密闭设备:指船舱、

容器、锅炉、冷藏车、沉箱等;地下有限空间:指地下管道、地下库室、隧道、矿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等;地上有限空间:指贮藏室、发酵池、垃圾站、冷库、粮仓等)发生缺氧窒息和中毒窒息(如二氧化碳、硫化氢和氰化物等有害气体窒息)的原因,应配备(作业前和作业中)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浓度检测仪器、报警仪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通风换气设备和抢救器具(绳缆、梯子、氧气呼吸器等)。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 5044-85 GB 5044-85 1基本定义 职业性接触毒物系指工人在生产中接触以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副产物和杂质等形式存在,并在操作时可经呼吸道、皮肤或经口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2分级原则 2.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是以急性毒性、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 2.2分级原则是依据六项分级指标综合分析,全面权衡,以多数指标的归属定出危害程度的级别,但对某些特殊毒物,可按其急性、慢性或致癌性等突出危害程度定出级别。 3分级依据 3.1急性毒性 以动物试验得出的呼吸道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或经口、经皮半数致死量(LD50)的资料为准,选择其中LC50或LD50最低值作为急性毒性指标。 3.2急性中毒发病状况 是一项以急性中毒发病率与中毒后果为依据的定性指标;可分为易发生、可发生、偶而发生中毒及不发生急性中毒四级。将易发生致死性中毒或致残定为中毒后果严重;易恢复的定为预后良好。 3.3慢性中毒患病状况 一般以接触毒物的主要行业中,工人的中毒患病率为依据;但在缺乏患病率资料时,可取中毒症状或中毒指标的发生率。 3.4慢性中毒后果 依据慢性中毒的结局,分为脱离接触后,继续进展或不能治愈、基本治愈、自行恢复四级。并可依据动物试验结果的受损病变性质(进行性、不可逆性、可逆性)、靶器官病理生理特性(修复、再生、功能贮备能力),确定其慢性中毒后果。 3.5致癌性

主要依据国际肿瘤研究中心公布的或其他公认的有关该毒物的致癌性资料,确定为人体致癌物、可疑人体致癌物、动物致癌物及无致癌性。 3.6最高容许浓度 主要以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值为准。 3.7按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依据见表1,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四级。 表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依据 * 非致癌的无机砷化合物除外。 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及其行业举例

毒物与职业中毒及预防对策通用版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367 毒物与职业中毒及预防对策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毒物与职业中毒及预防对策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生产性毒物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和使用的有毒物质。 由生产性毒物引起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 一、毒物在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形态 生产性毒物可以固体、液体、气体、蒸汽、粉尘、烟(尘)、雾的形态存在。粉尘、烟及雾统称气溶胶。但就其对人体的危害来说,则以空气污染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毒物的分类和职业中毒 1、金属及类金属:铅、四乙铅、汞、砷、砷化氢、锰、铍、铬、锌等。 铅为蓝灰色重金属,熔点327℃,加热至400~500℃时有大量铅蒸气逸出。铅中毒作用于全身各系统和器官,表现有外周神经炎、贫血、食欲不振、恶心、腹胀、腹绞痛为最突出症状,严重者为中毒性脑病。 2、刺激性气体:对机体作用的共同特点是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 当意外事故时可有急性中毒发生,表现为喉头痉挛和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1基本定义 职业性接触毒物系指工人在生产中接触以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副产物和杂质等形式存在,并在操作时可经呼吸道、皮肤或经口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2分级原则 职业性接触毒物程度分级,是以急性毒性、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 分级原则是依据六项分级指标综合分析,全面权衡,以多数指标的归属定出危害程度的级别,但对某些特殊毒物,可按其急性、慢性或致癌性等突出危害程度定出级别。 3分级依据 急性毒性 以动物试验得出的呼吸道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或经口、经皮半数致死量(LD50)的资料为准,选择其中LC50和LD50最低值作为急性毒性指标。 急性中毒发病状况 是一项以急性中毒发病率与中毒后果为依据的定性指标;可分为易发生、可发生、偶而发生中毒及不发生急性中毒四级。将易发生致死性中毒或致残定为中毒后果严重;易恢复的定为预后良好。 慢性中毒患病状况 一般以接触性毒物的主要行业中,工人的中毒患病率为依据;但在缺乏患病率资料时,可取中毒症状或中毒指标的发生率。 慢性中毒后果 依据慢性中毒的结局,分为脱离接触后,继续进展或不能治愈、基本治愈、自行恢复四级。并可依据动物试验结果的受损病变性质(进行性、不可逆性、可逆性)、靶器官病理生理特性(修复、再生、功能贮备能力),确定其慢性中毒后果。 致癌性 主要依据国际肿瘤研究中心公布的或其他公认的有关该毒物的致癌性资料,确定为人体致癌物、可疑人体致癌物、动物致癌物及无致癌性。 最高容许浓度 主要以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值为准。 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依据见表1,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四 表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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